王制集説 二 注
3个月前 作者: 廖平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 如《春秋</a>》祠兵、蒐狩。四時三田者,夏防農,不田也。
一爲乾豆,二爲賓客,三爲充君之庖。 《公》、《穀》同。 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佐車止則百姓田獵。 説曰:《白虎通》:「王者、諸侯所以田獵者何?爲田除害,上以供宗廟,下以簡集士衆也。春謂之田何?春,歲之本,舉本名而言之也。夏謂之苗何?擇去其懷妊者也。秋謂之蒐何?蒐索肥者也。冬謂之狩何?守地而取之也。四時之田,總名爲田何?爲田除害也。《春秋穀梁傳》曰:『春曰田,夏曰苗,秋曰蒐,冬曰狩。』王者祭宗廟,親自取禽者何?尊重先祖,必欲自射,加功力也。禽者何?鳥獸之總名,明爲人所禽制也。王者不親取魚。囿天子百里,大國四十里,次國三十里,小國二里。苑囿所以在東方何?苑囿養萬物者也,東方物所以生也。《詩》云:『東有圃草。』鳥所以飛何?鳥者陽也,飄輕故飛也。」
獺祭魚, 《夏小正</a>》:正月獺祭魚,鷹化爲鳩。《七十二候》,獺祭魚在雨水時候。 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 《夏小正》:十月豺祭獸,《七十二候》在霜降時。 然後田獵。鳩化爲鷹, 《夏小正》:五月鳩化爲鷹。 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 《七十二候》在霜降候。 然後入山林。 説曰:《周禮·地官》:「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爲之厲而爲之守禁。仲冬斬陽木,仲夏斬陰木。凡服耜,斬 注 季材,以時入之。令萬民時斬材,有期日。凡邦工入山林而掄材,不禁。春秋之斬木不入禁。凡竊木者有刑罰。若祭山林,則爲主而修除,且蹕。若大田獵,則萊山田之野。及弊田,植 注 虞旗於中,致禽而珥焉。」按:草木零落在令秋後。《孟子</a>》「斧斤以時入山林」,似包《周禮》、《王制》言。 昆蟲未蟄, 春。 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殺胎。 説曰:《周禮·地官》:「迹人掌邦田之地政,爲之厲禁而守之。凡田獵者受令焉,禁麛卵者,與其毒矢射者,不殀 注 夭,不覆巢。」
右田獵。
冢宰 説曰:《經話》:「天子建天官,先立六大以下五官、六府、六工,説《逸禮》之總名,《逸禮》乃《曲禮》之實事,亦如《荀子</a>·序官》之類。此爲孔子</a>所定,而弟子潤色之文。惟其書六太、六府、六工,皆别自爲書,不統於五官,而五官則五卿之底本也。劉歆 注 因其書世所不傳,故改羼以迎合莽,與今學爲難。《曲禮》六大爲天官,大宰即冢宰。《王制》大史、司會皆屬宰,比如今宗人府、内務府之職,專爲王官,不爲三公所統。劉氏承其文,以冢宰爲天官所司之職,則有改變焉。天子之五官,如今之六部,三公所統屬者,司徒、司馬、司空,此三公也,司士、司寇,九卿之二,《王制》所謂三官也。司士文見《周禮》,蓋司馬之屬,掌選舉者也。司寇亦屬司馬。《王制》以爲三官,《千乘》以配四時者,今劉氏於五官去司士,添入冢宰、宗伯,以合六卿之數。以司馬爵禄之事歸之天官,如今吏部;以司空土地之事歸之司徒,而以司徒之職歸之宗伯。司馬、司寇仍原文,司空所掌之事既歸之司徒,遂以六工之事歸之,此其所以誤也。其以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爲六卿者,則尤誤襲《盛德篇》之舊名也。」按:此冢宰與《論語》冢宰有别,彼爲有喪特設之之官,否則不置,如大師、大傅、大保有大子然後立,此爲常建</a>。理財之官如唐之度支,今之内務與户部,《白虎通》引《王度記》「大宰,大夫秩」,是也。 制國用。
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 量入以爲出,如外國之預算、决算。 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 李悝盡地利行糴糶,即本此法。 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
國無九年之蓄 《管子</a>·國蓄》詳其事實。 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國非其國也。 按:此條他書不及,此詳《公羊傳》曰:「君子之爲國也,必有三年之委,一年不熟告糴,譏也。」《逸周書》:「國無三年之食者,曰國非其國也。家無三年之食者,曰子非其子也。」 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量入以爲出。
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爲越紼而行事。 父母雖尊大,比於天地、社稷則卑小,故不敢以親喪廢郊禘。哀公喪郊,《春秋》所以不譏。〇方今中外開通,群趨歐美,尚目見,廢虚理,一己所不知,遂引新説以爲難。如祭祀爲國之大事,經傳最詳。近人習見歐美開化之初,皆有拜物教,又因耶教專奉一天,於各種祀事皆斥爲神權蠻野之事,故雖中國通人,亦疑《周禮》祀神之官太多,非遠鬼神務民之義宗旨。考地球唯中國有天壇、宗廟、社稷、山川、諸神祀典,此中國所以爲文教開化最早,而又得至聖之經説以爲之引道,乃能獨占風氣之先。或乃混同一視,比於蠻野之神權,真所謂一齊衆楚,不辨美惡矣。考大地鴻荒開闢之初,莫不有奉物教,不惟海外各國有之,即中國當堯舜以前實亦如此。民智進化,則必舉至尊無上之一神專心崇奉,以掃除各等奉物教。西人推尊一天,專祀上帝,不祀諸神,爲進化自然之階級,非獨泰西諸國爲然。我中國當孔子以前,實已先奉天主教,以掃除各種。如《穀梁》、《董子》皆有以天爲主之説。《論語》王孫賈問媚奥、媚竈,孔子答之曰:「獲罪於天,無所禱。」《春秋》譏不郊,猶三望禮。在喪不祭,唯祭天地,越紼而行事,此中國以天爲至尊,不敢以諸神與天相比之古義也。是西人專奉一天之教,我中國春秋以前行之數千百年,占諸國之先。海外所推,至精至美,傲我以不能知、不能行之宗教,而我於二千年前已實力奉行。亦如今日西人所言革命、民權、獨立、平等諸説,以爲我中國專制,不能享此幸福,不知即我湯武以臣伐君,經書所謂湯武革命者是也。《易》曰:「帝出乎震。」教化在歐西一二千年以前,歐之於亞,亦如美之於歐、非隩之於美,雖同曰五大洲,而出海有早遲,文教有先後。亦如兄弟五人,雖同爲父母所生,而年歲有先後,知識有壯穉,此固一定之勢也。中國雖無孔子,文明已占各國之先,固不可以相提並論。且天獨生至聖於我震旦,改舊教,立新教,精益求精,有不得舉列國相况者。蓋中國初爲神權,既主一天,行之數千百年而後孔子興,當時人民亦如今西人,各以爲天子。天子二字,初非一人所得專,《白虎通義》有明文。《論語》:「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蓋當時人人自稱天子,季氏乃歌此詩,孔子制禮,乃以天子爲王者之尊稱。即如朕字古爲天下人之通稱,自始皇定爲尊號,後世遂無敢僭用之者。是孔子以前,天字亦如朕之爲尊號,季氏雖驕,亦何取乎此?《穀梁》曰:「孤陰不生,獨陽不生,獨天不生,三合焉然後生。」故曰母之子也可,天之子也可,尊者取尊稱焉,卑者取卑稱焉。此孔子經義以天字屬之至尊,群下則别爲姓氏譜。孔子以前人皆主天,亦如西人祖宗姓氏之學在其所略。又耶教主天,不能不拜耶蘇,教皇以下有司鐸、神甫,奉彼教者亦不能平行。即以西國君主與總統而論,不能不立百官以奉職事,而謂上帝獨立於上,遂無僚佐,亦與其教會官制不合。故孔子傳之以天爲至尊,即西人祭天之説。天之下數十百神,尊百神即所以尊上帝。耶教奉上帝,輒與奉物教爲難,而於義實不相通。諸經祭祀,除天以外,凡有功德、有死事,亦如教皇之下必有司鐸、神甫,君主之下必有百官。經義郊天以外祀典甚嚴,惟中國獨有,良法美意,説者不察,乃因奉物教,遂以經傳之祭祀爲蠻野之神權,真所謂不辨黑白也。官事各有專司,神示五祀、風雨、日月、寒暑不能不有神,此可因人事而定之者也。初則多神教,繼爲一天教,經義改爲至尊一天,而庶祀百神,仁至義盡,法良意美。西人奉物教衰息之後,尚將改從中國,此又一定之勢也。使鬼神與人無交涉,則孔子亦不必重言祭祀。凡風雨寒暑之得宜,農田豐穰,皆賴神力。惟祭祀之本意,則須人民進化,其精爽不貳,足與鬼神相感格,乃能有效。大約祭祀本旨,皆在靈魂學已精之後。孔子曰:「我戰則克,祭則受福。」經傳所言天命鬼神、受享錫福之説,至爲詳備,其説豈能盡誣?即如地球,赤道熱、黑道寒,欲天均平,必須鬼神相助,非盡人力所能。又如大禹之開山導水,黄帝</a>之百靈受享,鳥獸草木咸若,皆必藉鬼神之力。方今人民程度尚未進化,祭祀之事亦援例以行之,而鬼神之受享與否,則付之冥漠不可知之數。《國語》曰:「祭窮於財,而福不可知。」又如《春秋》之救日食,大旱之雩祭,其中别有精意。荀子因人精爽未能與鬼神相通,遂爲其説曰:「雩而得雨,與雩不得雨同也。」蓋謂大旱人君不得不雩,亦如見在州縣以一紙文書虚應故事。不得經義,妄自立説,以致後人疑《春秋》爲虚僞矯誣。蓋鬼神靈感相格,亦如人之往來,有求必應,所以經特重祭祀。而《春秋》於郊天之牛牲食角、傷口亦大書特書,至於四五見,蓋以明天意之受享不受享。《公羊傳》曰:「《春秋》天道備,人事洽。」凡書鬼神時令,皆爲天道。王伯爲人學之初基,因其與天學懸絶,故必記時令、祭祀、災異以存天學之宗旨,故曰人事洽於下,而天道備於上。蓋皇帝平治天下,亦如今日之中國必與外國交涉,外交得宜,而後中國安,鬼神受享,而後天下治。天學即所以助人事,使上天下地,雖扞格而可致太平。其理至爲精微,此不過就麤淺者言之也,祭祀之説,何足疑哉!
喪用三年之仂。
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
天子齋戒受諫,司會以歲之成質於天子。冢宰齋戒受質,大樂正、 九卿之一。 大司寇、 九卿之二。 市 九卿之三。 三官以其成從質於天子。大司徒、 人公。 大司馬、 天公。 大司空 地公。〇司徒、司馬、司空爲三公,大樂正、大司寇、市爲三官,即三公之上卿。大樂正爲司徒之卿,大司寇爲司馬之卿,市爲司空之卿,司會、太史爲冢宰之屬員。
齋戒受質。百官各以其成質於三官,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百官齋戒受質,然後休老勞農,成歲事,制國用。
大史 冢宰屬員。 典禮,執簡記,奉諱惡。 説曰:《賈子·保傅篇》:「號呼歌謡,聲音不中律,宴樂雅誦逆樂序,不知日月之時節,不知先王之諱與大國之忌,不知風雨雷電之眚,凡此其屬大史之任也。」
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不貳事,不移官。
説曰:《管子·小匡篇》:「桓公曰:『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奈何?』管子對曰:『士、農、工、商四民者,國之石民也,不可使雜處,雜處則其言哤,其事亂。是故聖王之處士必於閒燕,處農必就田野,處工必就官府,處商必就市井。今夫士群萃而州處,閒燕則父與父言義,子與子言孝,其事君者言敬,長者言愛,幼者言弟。旦昔從事於此,以教其子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士之子常爲士。今夫農群萃而州處,審其四時,權節具,備其械器用,比耒耜穀芨。及寒,藉蒿除田以待時。乃耕深耕,均種,疾耰,先雨芸耨,以待時雨。時雨既至,挾其槍刈耨鏄,以旦暮從事於田野,税衣就功,别苗莠,列疏遬,首戴苧蒲,身服襏襫,沾體塗足,暴其髮膚,盡其四支之力,以疾從事於田野。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夫是,故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是故農之子常爲農,樸野而不慝,其秀才之能爲士者,則足賴也。故以耕則多粟,以仕則多賢,是以聖王敬畏其農。今夫工群萃而州處,相良材,審其四時,辨其功苦,權節其用,論比計制,斷器尚完利。相語以事,相示以功,相陳以藝,相高以知。以旦昔從事於此,以教其子弟,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工之子常爲工。今夫商群萃而州處,觀凶飢,審國變,察其四時而監其鄉之貨,以知其市之賈,負任擔荷,服牛輅馬,以周四方,料多少,計貴賤,以其所有,易其所無,買賤鬻貴。是以羽旄不求而至,竹箭有餘於國,奇怪時來,珍異恒聚。以旦昔從事於此,以教其子弟,相語以利,相示以時,相陳以知賈,少而習焉,其心安焉,不見異物而遷焉。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肅而成,其子弟之學不勞而能,夫是,故商之子常爲商。』」
司空 説曰:《尚書大傳·夏傳》:「溝瀆壅遏,水爲民害,田廣不墾,則責之司空。」《管子·省官篇》:「决水潦,通溝瀆,修障防,安水藏,使時水雖過度,無害於五穀,歲雖凶旱,有所秎穫,司空之事也。」按,《周禮·司徒》:「以土宜之法辨十有二等之名物,以相民宅,而知其利害,以阜人民,以蕃鳥獸,以毓草木,以任土事。」所行政事皆屬司空本職,證之經傳,莫不皆然,而《周禮》以屬司徒者,蓋司徒本屬春官,因司空攝政,以司徒攝司空之地官,以宗伯攝春官之司徒,相次以攝,故無冬官之職。若冢宰還政天王,則亦各歸本職。據《王制》以説《周禮》,而冬官不缺,可知矣。 執度 規方千里</a>。 度地 説曰:《管子·度地篇》:「昔者桓公問管仲</a>曰:『寡人請問度地形而爲國者,其何如而可?』管仲對曰:『夷吾之所聞,能爲霸王者,蓋天子聖人也。故聖人之處國者,必於不傾之地,而擇地形之肥饒者。鄉山,左右經水若澤。内爲落渠之寫,因大川而注焉。乃以其天材,地之所生,利養其人,以育六畜,天下之人皆歸其德而惠其義。乃别制斷之,不满州者謂之術,不满術者謂之里。故百家爲里,里十爲術,術十爲州,州十爲都,都十爲霸國。不如霸國者,國也。以奉天子,天子有萬諸侯也,其中有公、侯、伯、子、男焉。天子中而處,此謂因天之固,歸地之利。内爲之城,城外爲之郭,郭外爲之土閬,地高則溝之,下則隄之,命之曰金城。樹以荆棘,上相穡著者,所以爲固也。歲修增而毋已,時修增而毋已,福及子孫。此謂人命,萬世無窮之利,人君之葆守也。臣服之於君,君體有之以臨天下,故能爲天下之民先也。此宰之任,則臣之義也。』」按:此以度地屬司空,此爲司空本職,《管子》以之屬宰者,即制國用之冢宰。冢宰度地,如《周禮》用官聯之制。 居民。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邑居,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 《周禮》、《管子》、《漢書·食貨志》皆詳其事實。
古者 《公羊傳》多引「古者」。孔子制作,託古以存徵信,傳緣經立説,故引「古者」。 公田藉而不税, 《孟子》:「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徹者徹也,助者藉也。」又曰:「惟助惟有公田。」此言古者公田藉而不税,蓋孔子損益三代,以助法爲準,此《春秋》所以譏初税畝、用田賦。 市廛而不税,關譏而不徵,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 説曰:《孟子》:「文王之治岐也,仕者世禄,關市譏而不徵,澤梁無禁,罪人不孥。」 夫圭田 《孟子》:「圭田五十畝。」圭田者,祭田也。 無徵。
關執禁以譏。 説曰:《周禮·地官》:「司關掌國貨之節,以聯門市,司貨賄之出入者,掌其治禁與其征廛。凡貨不出於關者,舉其貨,罰其人。凡所達貨賄者,則以其節傳出之。國凶札,則無關門之征,猶幾。凡四方之賓客叩關,則爲之告,有外内之送令,則以節傳出内之。」 禁異服,識異言。田里不粥,墓地不請。 説曰:《周禮·春官》:「冢人掌公墓之地,辨其兆域而爲之圖。先王之葬居中,以昭穆爲左右。凡諸侯居左右以前,卿、大夫、士居後,各以其族。凡死於兵者不入兆域。凡有功者居前,以爵等爲丘封之度與其樹數。大喪既有日,請度甫竁,遂爲之尸。及竁以度爲丘隧,共喪之窆器。及葬,言鸞車、象人。及窆,執斧以 。遂入藏凶器,正墓位,蹕墓域,守墓禁。凡祭墓,爲尸。凡諸侯及諸臣葬於墓者,授之兆,爲之蹕,均其禁。墓大夫掌凡邦墓之地域爲之圖,令國民族葬而掌其禁令,正其位,掌其度數,使皆有私地域。凡争墓地者,聽其獄訟,帥 注 其屬而巡墓厲,居其中之室以守之。」
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 説曰:《大戴·千乘》:「司空司冬,以制度制地事,準揆山林,規表衍沃,畜水行,衰濯浸,以節四時之事。治地遠近,以任民力,以節民事。」又《冬官》:「匠人爲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爲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甽。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爲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爲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里爲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於川,各載其名。凡天下之地勢,兩山之間必有川焉,大川之上必有塗焉。凡溝逆地阞,謂之不行;水屬不理遜,謂之不行。梢溝三十里而廣倍。凡行奠水,磬折以參伍。欲爲淵,則句於矩。凡溝必因水勢,防必因地勢。善溝者水潄之,善防者水滛之。凡爲防,廣與崇方,其閷叁分去一。大防外閷。凡溝防,必一日先深之以爲式。里爲式,然後可以傅衆力。凡任索約,大汲其版,謂之無任。葺屋叁分,瓦屋四分,囷、窌、倉、城,逆牆六分,堂塗十有二分,竇,其崇三尺,牆厚三尺,崇三之。」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暖燥濕,廣谷大川異制。 説曰:《管子·五事篇》:「君之所務者五:一曰山澤不救於火,草木不植成,國之貧也;二曰溝瀆不遂於隘,障水不安其藏,國之貧也;三曰桑麻不植於野,五穀不宜其地,國之貧也;四曰六畜不育於家,瓜瓠葷菜百果不備具,國之貧也;五曰工事競於刻鏤,女事繁於文章,國之貧也。故曰山澤救於火,草木殖成,國之富也;溝瀆遂於隘障,水安其藏,國之富也;桑麻殖於野,五穀宜其地,國之富也;六畜宜於家,瓜瓠葷菜百果備具,國之富也;工事無刻鏤,女事無文章,國之富也。」又《小匡篇》:「相地而衰其政,則民不移矣。正旅舊,則民不惰。山澤各以其時至,則民不苟。陵陸、丘井、田疇均,則民不惑。無奪民時,則百姓富。犧牲不勞,則牛馬育。」 民生其間者異俗, 被髮文身,錯臂左衽,甌越之民;黑齒雕題,鯷冠秫縫,大吴之國也。 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異宜。 説曰:《管子·宙合篇》:山林岑巖,淵泉閎流,泉逾瀷 注 而不盡,薄承瀷而不满,高下肥磽,物有所宜,故曰地不一利。鄉有俗,國有法,飲食不同味,衣服異采,世用器械、規矩繩準、稱量數度,品有所成,故曰人不一事。 修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 《禮記》:「禮從宜,使從俗。」通塞遠邇,文野風俗各不相同,故《周禮》有十二教、十二土、十二風之異。
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 説曰:《周禮·大司徒》:「以土會之法辨五地之物産:一曰山林,其民毛而方;二曰川澤,其民黑而津;三曰丘陵,其民專而長;四曰墳衍,其民晳而瘠;五曰原隰,其民豐肉而痺。」《大戴禮·易本命》:「堅土之人肥,虚土之人大,沙土之人細,息土之人美,耗土之人醜。」《爾雅·釋地》:「大平之人仁,丹穴之人智,大蒙之人信,空桐之人武。」 東方曰夷, 説曰:《春秋考</a>靈曜》:「七戎、六蠻、九夷、八狄,據形而言之謂之四海。」言皆近海,海之言晦昏而無覩也。 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髮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 説曰:《大戴·千乘篇》:「是故立民之居,必於中國之休地,因寒暑之和,六畜育焉,五穀宜焉。辨輕重,制剛柔,和五味以節食時事。東辟之民曰夷,精以僥,至於大遠,有不火食者矣。南辟之民曰蠻,信以樸,至於大遠,有不火食者矣。西辟之民曰戎,勁以剛,至於大遠,有不火食者矣。北辟之民曰狄,肥以戾,至於大遠,有不火食者矣。及中國之民曰五方之民,咸有安居和味,咸有實用利器,知通之,信令之。及量地度居,邑有城郭,立朝市。地以度邑,邑以度民,以觀安危。距封後利,先慮久固,依固可守,爲奥可久,能節四時之事。」
興事。
無曠土, 土地闢,田野治。 無遊民, 士、農、工、商各勤其業。 食節, 節用。 事時, 使民以時。 民咸安其居,樂事勸工,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富後加教。《管子》:「衣食足而知禮義,倉廪實而知榮辱。」又:「仁義禮智,謂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乃滅亡。」
任力。
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
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董子》:「四時用民之力不過三日。」《大戴禮》亦有其説。
凡執技論力,適四方,臝股肱,决射御。
右司空。
司馬 司馬即今之兵部,兼吏部。歷代兵志。 司空有發,則命大司徒 據《千乘篇》當爲「馬」。 教士以車甲。 説曰:《大戴·千乘篇》:「司馬司夏,以教士車甲。凡士執伎論功,修四衛,强股肱,質射御,才武聰慧,治衆長卒,所 注 以爲儀綴於國。出可以爲率,誘於軍旅。四方諸侯之遊士、國中賢餘秀興閱焉。」《尚書大傳·夏傳》:「蠻夷猾夏,寇賊奸宄,則責之司馬。」《荀子·王制篇》:「司馬知師旅甲兵乘白之數。」又《漢書·刑法志》:「連帥比年簡車,卒正三年簡徒,群牧五載大簡車徒。」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禡於所征之地。受命於祖,受成於學。 説曰:《白虎通》:「王者將出,辭於禰;還,格於祖。禰者,言子辭面之禮,尊親之義也。《王制》曰:『王者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獨見禰何?辭從卑,不敢留尊者之命,至禰,不嫌不至祖也。《尚書》曰:『歸,格於藝祖。』出所以告天何?示不敢自專也。非出辭反面之道也,與宗廟異義。還不復告天者,天道無外内,故不復告也。《尚書》言『歸,格於祖禰』,不見告於天,知不告也。」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
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 諸侯下天子一等,不得祖天,故不得類乎上帝。〇上二條原訂在後,今改。
出征,執有罪反,釋奠於學,以訊馘告。
右司馬。
注 二:原無,因原書實際上分爲三部分,爲方便起見,每部分前加序號以區别。又:此下尚有「范燮筆述」四字,蓋這部分亦爲范氏筆録而成。
注 斬:原作「掌」,據《周禮·地官》改。
注 植:原作「槙」, 據右引改。
注 殀:原作「妖」, 據右引改。
注 劉歆:原作「劉向」,誤,據《漢書·楚元王傳》改。
注 帥:原作「師」, 據《周禮·春官》改。
注 瀷:前原有「一」字,據《管子·宙合篇》删。
注 所:原作「可」,據《大戴禮記·千乘篇》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