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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章类

3个月前 作者: 廖平
    两《记》繁博,號为大经,郑、卢作注,皆就易辟难,凡属盘错,不免遁逃。兹之所志,专在犯难,陷鋭攻坚,务破强劲。再就《记》文立此二十四事,已定巨纲,徐循节目。


    合篇


    《记》有一篇误为数篇者,当合之。《礼运》、《礼器》、《郊特牲》三篇当合为一篇,《大传》、《服问》、《閒传》三篇当合为一篇。此已写定,谨就发凡,余俟考定,再为標目。


    分篇


    《大戴》四十余篇,文不敌《小戴》四篇,盖兼并者多矣。《乐记》合三十篇为一,《文王世子》三篇旧目犹存,《祭统》有鼎铭,《中庸</a>》有孝记,《曲礼》、《杂记》尤为繁杂。以《大戴》例之,当近十篇,本文相贯,合犹可言,非类相从,彼此两失。兹悉分出,不使相妨 注 也。


    篇章重出


    礼论先有篇章,传抄小异,先师取为注,《记》则録写並存。如《仪礼·冠记》、《昏记》与《郊特牲》同,《仪礼》师取以注《礼经》、《诗经》,先师又取以注孔子</a>礼説,此其证也。两戴二《哀公问》、三《投壶》文字小异,钞録並存者也。《祭义》之於《曾子</a>》,《衅庙》之见於《杂记》,或为钞録别行,或为流传二本。兹凡二篇同文者,改归一卷。


    仪节相同


    《内则》古学养老一节与《王制》合,此今古所同,故先师取古説以注《王制》耳。《祭统》今学,入庙仪注与《祭义》等同,亦今古同也。唯其同为一事,而文字有详略异同,此当説为一律者也。


    经传注淆乱


    《小戴》各篇有经、传、注者,十居其五六。篇中有经有传,有传中传,苟能整理,一丝不乱,如《王制》写定本是也。一自经传淆乱,前后混同,读者不得其宗旨,注者苦於无鍼线,絶域苍茫,望而却步。兹凡各篇必先考定其文字有无经传,务使纲目明白,然后为之説。传者所以解经,注又所以解传。若《王制》,则注亦有注。大约其书为今学之祖,习者多,故説稍繁耳。今当就《王制》以推其余。


    注记


    两《戴》有兼採汉人之语,如《王制》东田説、《保傅》昭帝冠辞是也,此盖戴与先师取近事近説以注记者。《保傅》乃自立为篇,不附所解,后则又小戴取记而不取注,故《保傅》无所附也。兹以《保傅》附《文王世子》、《内则》作注,低格书之。《王制》言东田、《公冠》昭冠辞同此例。他篇所有汉人语,皆注文也。


    杂篇


    子学有杂家,兼采众长者也;各书有杂録,摘取众説也。如《荀子</a>·大略》、《説苑·杂篇》是也。其例采録别书要语,不详首尾,鳞次迭积,断章为义,或二三句为一事,或四五语为一事。其采録原文,並有不删虚字者。如《曲礼》「若夫坐如尸,立如齐」,此从《曾子篇》采入,以二句为一事,不删虚字,不知者乃欲將此等连文説之,何如能通?此当一二句自为首尾,《曲礼》、《杂记》中此例不少,简册失序。


    《王制》传注前后凌乱,无论矣。《文王世子篇》世子又在首,记乃在末;「庶子之正於公族」节,其记乃相连;「公族朝於内朝,内亲也」 注 以下为记;「天子视学」则为「凡学世子及学士必时」一节之记也。《内则》言饮食之事,文未终,忽入养老一节,下又接言饮食事,此当摘出养老一节附后也。故欲説一篇,必先將其次序文义考定,然后説之,未有端委,不能强作解人也。


    辨经传


    《记》有通论、制度二例,在别书则皆制度为经,通论为传,而《记》中则有通论为经、制度为传之事。如《礼运》三篇,则孔子与子游</a>论礼,后师乃举仪节以传孔子之言。此议论为经、制度为传之事也,须细考之。


    脱误


    《记》中误捝,有别篇可证者,取别篇证之,如《千乘》证《王制》司徒之误,《间传》证《大传》脱四字之类。务为博采详考,以求一是。至於此篇之末简,当为彼篇之首文;前节之孤文,或为后节之脱句。此事至繁,万不能以一人之力为之,故须分篇而治,人治一篇,精思细检,庶乎有合也。


    章节


    《戴记》章节,旧注皆不敢审定,以文繁篇重,一人精力有限,不能经画;至此章节犹不能明,则其解説可知。今各篇於经传既定之后,必详审其章节,务须心安理得,乃为真解。


    句读


    郑君旧注,多误断句读,凡己所昧,则割截上下以求通。如《王制》读为「庶人葬不为雨止」之类,不下数十条。今当一反其旧,苟万不可通,则从闕疑,不可改经句以便己私也。旧注常文误读者尚多,亦悉正之。


    虚字


    治经专从虚字引领神趣,虚字不明,但解得实字无用。且虚字不明,实字亦决不如所説。《三传》之虚字説之者多,至於《戴记》则无人敢问其虚字。如是,故若、夫、及、之、而、已、焉之类,读者解者皆若无其事者。然非独《戴记》难解,惟其书太多,不能详细探索。予尝谓《戴记》如深山穷谷,人踪不到之地甚多,盖游歷平旷,已极惫败,固不能穷幽极微,以探其奇也。


    多立节目


    大、小戴同也,乃治《大戴》较易於《小戴》,则以篇目多,每篇文少,易於循览。如《三朝记》在《小戴》必合为一篇,《大戴》则七篇;《曾子》在《小戴》必合为一篇,《大戴》则十篇。分为十篇,则文义易明;使合为一篇,则循览难终。又不知界画,五花八门,易於炫惑。苟欲简明,非多立节目不能。今倣《仪礼句读》、《白虎通疏证》之例,一篇之中多立节目,或数节或数十节不等。有此节目,则《小戴》亦同《大戴》之易读矣。 大约节目以百计。


    草仪注


    《戴记》仪节名物琐细错见,详略乖舛,学者不得要领,苦其破碎,易致迷乱。今得一化多为少、因难成易法门,先將琐细异同仪节照徐、秦《通考》之例汇钞一帙,凡此莫非古学,同为一家,其所不同之处,不过详略隱见所致。既已汇钞,然后细考前后详略隱见,为之排纂编次,草定仪注,不惟可以收拾繁难,且可见之行事。但草得二三十事,则胸有规矩决择,虽极繁难之事,不足乱其聪明,且喜寻不同以观其会通矣。


    溯原


    《戴记》从《逸周书》、《荀子》、《吕览》、《贾子》钞入者十余篇,此等当就本书考其同异,有次第不同者,有録其文而加説者。且诸篇从原书钞出,欲解诸篇,须通其原书义例。兹於诸篇注其所出,更考其家法,而为之注焉。


    表四代


    今古各篇均有四代异制散见篇中,最易淆乱。今刺取《记》文为主,再加旁搜,务尽其类。其有单条孤文,则推类以补之,既成此表,则见四代异制有准则矣。同者附后。


    表五等


    今古各篇均有五等异制,不为立表,无所比例。今取《记》文,略者为五等表,详者为十等表,更以他书补其缺略,其有孤条,则为之推例补之。既成此表,以观礼制,则不致迷乱矣。异者在前,同者附后。


    补亡


    《记》文所説仪节,其见於《周礼》、《仪礼》者人所易知,惟其礼已亡,零星节目时见《记》中,解者不知其所统属,游荡於诸仪之间。如《春秋</a>》之一见例,最滋异説。今细为推考,汇其遗説,辑补亡礼。如祭祀尸未至之前必祭主,今《仪礼》祭主之礼亡,而记中祭主之説无所附。因就记文推补此礼,倘能补得亡礼二三十事,记中流亡皆有所归,则其事易明矣。


    取证


    所谓记者,原以解经,因有经文,乃立记説。凡《春秋》、《周礼》、《国语》、《左传》、《诗》、《礼》诸记,皆取经为证,则记有所附,义乃愈明。至於学礼、儒论,则博采子纬所言,以相证印。盖记为经传之支流,而又为子纬之宗祖,上下相比,其义乃明。


    求异


    凡门户不同,务求其分。每説一条,力求歧异,比较推寻,相观而悟。如説《祭法》,须將《王制》对观。每条説得不同,十五家门目所有礼制,喜异不喜同也。


    求同


    凡一家之説,虽语言文字小有参差,此当力求其合,不可好异,致多歧出。盖其同出一原,所説岂能大异?如《少仪》、《内则》、《玉藻》中所言仪节,每多不合,然总为一家之言,此当求同。以下廿七例,意多主合同也。


    附文


    各篇既分经、传、注与汉儒所附,此外尚多记识混入正文者, 王、俞诸家所考是也。又有记言一事,先儒更引别条以相证,或记言此礼,先师更取异説以相补,纷然淆杂於中。须考其正经、附文,使不相混。


    科分


    《记》文凡见於《家语》、《孔丛》者,皆较本书易解,虽由文字间有润色,更以详其首尾,补入问答、论説之由,颇似释藏科分,特以絜要领纲。兹擬於每篇目下提録纲旨,兼列因由,务求明鬯,以便循揽。


    以上二十四例説篇章。


    注  妨:原作「防」,据文意改。


    注  内:原作「亲」,据《礼记·文王世子篇》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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