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墨子新社会之组织法
3个月前 作者: 梁启超
墨子</a>理想中之兼爱社会,其组织法略见于《尚贤》《尚同》两篇。他论社会的起源如下:
古者民始生未有刑政之时,盖其语,人异义。是以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其人兹众,其所谓义者亦兹众。是以人是其义,以非人之义,故交相非也。是以内者父子、兄弟作怨恶,离散不能相和合。天下之百姓,皆以水火、毒药相亏害。至有馀力,不能以相劳。腐馀财,不以相分。隐匿良道,不以相教。天下之乱,若禽兽然。夫明乎天下之所以乱者,生于无政长,是故选天下之贤良、圣知、辨慧之人,立以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天下之义。”(《尚同上》)
这种议论,和欧洲初期的“民约论”很相类。“民约论”虽大成于法国的卢梭,其实发源于英国的霍布士和洛克。他们都说:人类未建国以前,人人都是野蛮的自由,漫无限制。不得已聚起来商量,立一个首长,于是乎就产出国家来了。墨子的见解,正和他们一样。他说:“明乎天下之乱生于无政长,故选择贤圣立为天子使从事乎一同。”什么人“明”?自然是人民“明”;什么人“选择”?自然是人民“选择”;什么人“立”?什么人“使”?自然是人民“立”,人民“使”。这种见解,和那说“天生民而立之君”的一派神权起源说,和那说“国之本在家”的一派家族起源说,都不相同。他说:国家是由人民同意所造成,是“民约论”同一立脚点。《经上篇》说:“君臣萌通约也。”正是这个原理。
国家成立之后又怎么样呢?墨子所主张,很有点令我们失望。因为他的结论流于专制。他说:
正长已具,天子发政于天下之百姓,言曰:“闻善而不善,皆以告其上。上之所是,必皆是之。所非,必皆非之。上有过,则规谏之。(《尚同上》)
凡国之万民,上同乎天子,而不敢下比。天子之所是,必亦是之。天子之所非,必亦非之。去而不善言,学天子之善言。去而不善行,学天子之善行。天子者,固天下之仁人也。举天下之万民,以法天子,夫天下何说而不治哉?(《尚同中》)
他的篇名叫做《尚同》,尚即上字,意思是“上同于天子”,老实说,就是叫人民都跟着皇帝走。这种见地,和二千年后霍布士所说,真是不谋而合,霍氏既发明民约的原理,却说民既相约以成国之后,便要各人把自己的自由权抛却,全听君主的指挥,后来卢梭的新民约论,就极力批评这一点的不对。不幸墨子的学说,只到霍氏那一步,还未到卢氏那一步。
但墨子之说,是否和霍布士之说全同,我们还要细考。霍氏一面主张民约,一面又主张君主世袭,自然是鲁莽灭裂的学说。墨子为什么要叫“万民都法天子”?因为“天子是天下的仁人”。为什么说天子就是天下的仁人?因为他是“由万民所选择而立”。既已如此,却有一个紧要问题跟着发生,就是要问君位如何继承?这种选立天子的大典,是初建国时一回行过便了呀?不是永远继续举行?若使一选而不复再选,那么这位“仁人”死后,自然传给他的子孙,能保他的子孙都是“仁人”吗?若是这样,墨子的新社会,一定组织不成。今遍查《墨子》书中,并没有一个字说君位要世袭,但也未尝论及继续选举的方法。但墨家却有一种很奇怪的制度,他们自墨子死后,在全国的“墨者”里头,立了一个墨教总统,叫做“钜子”。所以庄子</a>说他们“以钜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天下篇》)这位“钜子”,很有点像基督旧教的教皇。我想墨教倘若成功,一定把中国变成“教会政治”。“钜子”就是一国的行政首长。那么,就“墨者”的眼光看来,天子一定是天下的仁人了。
墨子既已主张这种“尚同主义”,自然是主张“贤人政治”了。所以尚贤主义也跟着来。他说:“智者为政乎愚者则治,愚者为政乎智者则乱。”(《尚贤中》)据此看来,近世之“议会多数政治”和“全民政治”,墨子怕都不见得赞成。但当时的贵族世袭政治,他自然是根本反对,更不待言了。
墨子的新社会,可谓之平等而不自由的社会。揣想起来,和现在俄国的劳农政府,很有点相同。劳农政府治下的人民,平等算平等极了,不自由也不自由极了。章太炎</a>很不佩服墨子,他说:墨学若行,一定闹到教会专制,杀人流血。这话虽然太过,但墨子所主张“上之所是,必皆是之;上之所非,必皆非之”却不免干涉思想自由太过,远不如孔子</a>讲的“道并行而不相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