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老庄
3个月前 作者: 冯友兰
司马谈说:“名家,专决于名,而失人情。”专就“失人情”说,凡哲学都是“失人情”底。因为一人所有底知识,都限于形象之内,而哲学的最高底目的,是要发现超乎形象者。哲学必讲到超乎形象者,然后才能符合“玄之又玄”的标准。一般人不能用抽象底思想,而哲学则专用抽象底思想。用我们于《新理学》中所用底名词,我们说,抽象底思想是思,非抽象底思想是想。一般人只能想而不能思。他们的思想,都是我们所谓图画式底思想。用图画式底思想以看哲学,哲学是“失人情”底。《老子</a>》说:“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四十一章)对于哲学,我们亦可以如此说。
就“专决于名”说,我们虽不能附和一般人的常识,说,名家是“专决于名”。但名家的思想及其辩论,是从名出发底。公孙龙</a>尤其是如此。一般人的知识,都限于形象之内。在形象之内底都是名家所谓“实”。一般人都只知有实。他们只注意于实,不注意于名。名家注意于名。他虽未必皆如公孙龙知有名之所指底共相,但他们总是注意于名。他们所讲底都是有名。在哲学史中,所谓唯名论者,以为只有实,名不过是些空洞底名字。这些唯名论者的思想,虽近于常识,但亦是比一般人的思想高一层次底。一般人见“实”则随口呼之,他们虽用名,而并不知有名。凡关于名底思想,都出于对于思想底思想,都出于思想的反省。所以凡关于名底思想,无论其是唯名论底,或如公孙龙所持底,都是比一般人的思想,高一层次底。
于上章,我们说:道家是经过名家的思想而又超过之底。他们的思想比名家的思想,又高一层次。名家讲有名。道家经过名家对于形象世界底批评,于有名之外,又说无名。无名是对着有名说底。他们对着有名说,可见他们是经过名家底。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道常无名,朴。”“始制有名。”(三十二章)“道隐无名。”(四十一章)《庄子</a>》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天地》)在道家的系统中,有与无是对立底,有名与无名是对立底。这两个对立,实则就是一个对立。所谓有与无,实则就是有名与无名的简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或读为“无,名天地之始;有,名天地之母。”这两个读法,并不使这两句话的意思,有什么不同。在道家的系统中,道可称为无,天地万物可称为有。说道可称为无,就是说:道是“无名之朴”(三十七章),“道隐无名”。说天地万物可称为有,就是说:天地万物都是有名底。天可名为天,地可名为地。某种事物可名为某种事物。有天即有天之名。有地即有地之名。有某种事物,即有某种事物之名。此所谓“始制有名”。道是无名,但是是有名之所由以生成者。所以说:“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道无常名,朴。”所以,常道就是无名之道。常道既是无名,所以不可道。然而,既称之曰“道”,道就是个无名之名。“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二十一章)道是任何事物所由以生成者,所以,其名不去。不去之名,就是常名。常名实在是无名之名,实则是不可名底。所以说,“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这两个命题,只是两个形式命题,不是两个积极命题。这两个命题,并不报告什么事实,对于实际也无所肯定。道家以为,有万物,必有万物所由以生存者。万物所由以生存者,无以名之,名之曰道。道的观念,亦是一个形式底观念,不是一个积极的观念。这个观念,只肯定一万物所由以生成者。至于此万物所由以生成者是什么,它并没有肯定。不过它肯定万物所由以生成者,必不是与万物一类底物。因为所谓万物,就是一切底事物,道若是与万物一类底物,它即不是一切底事物所由以生成者,因为所谓一切底事物已包括有它自己。《庄子·在宥篇》说:“物物者非物。”道是物物者,必须是非物。《老子》中固然说“道之为物”,不过此物,并不是与万物一类底物,并不是任何底事物。任何事物,都是有名。每一种事物,总有一名。道不是任何事物,所以是“无名之朴”。“朴散,则为器。”(二十八章)器是有名,是有;道是无名,是无。
万物之生,必有其最先生者,此所谓最先,不是时间上底最先,是逻辑上底最先。例如我们说:先有某种事物(例如猿),然后有人。此所谓先,是时间上底先。若我们说:必先有动物,然后有人。此所谓先,是逻辑上底先,这就是说,有人涵蕴有动物。天地万物都是有,所以有天地万物涵蕴有有,有有为天地万物所涵蕴,所以有是最先生者。《老子》说:“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这不一定是说,有一个时候只有无,没有有。然后于次一时,有从无生出。这不过是说,若分析天地万物之有,则见必先须先有有,然后,可有天地万物。所以在逻辑上,有是最先生者,此所谓最先不是就时间方面说。此所谓有有,也不是就事实方面说。就事实方面说,所有底有,必是某事物底有,不能只是有。
有就是一个有。《老子》又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道所生之一,就是有。有道,有有,其数是二。有一有二,其数是三。此所谓一二三,都是形式底观念。这些观念,并不肯定一是什么、二是什么、三是什么。
以上所讲的道家思想,也可以说是“专决于名,而失人情”。道家所受名家的影响,在这些地方是很显然底。
道、无、有、一,都不是任何种类底事物,所以都是超乎形象底。《庄子·天下篇》说:关尹、老聃,“建之以常、无、有,主之以太一”。太一就是道。《庄子》说:“泰初有无,无有无名,一之所起,有一而未形。”(《天地》)道是一之所起。这也就是说:“道生一”,所以道是太一。此所谓“太”,如太上皇、皇太后、老太爷之太,言其比一更高,所以是太一。
常是与变相对底。事物是变底,道是不变底。所以道可称为常道。事物的变化所遵循底规律也是不变底。所以《老子》说到事物的变化所遵循底规律时,亦以常称之。如说:“取天下常以无事。”(四十八章)“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六十四章)“常有司杀者杀。”(四十七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七十九章)这些都是不变地如此,都是所谓自然的法律,所以都称之曰常。
在自然界的法律中,最根本底法律,是“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一事物的某性质,若发展至于极点,则必变为其反面,此名曰反。《老子》说:“大曰逝。逝日远。远曰反。”(二十五章)
这是《老子》哲学中的一个根本意思。《老子》书中许多话是不容易了解底。但若了解了《老子》这一个根本意思,则《老子》书中不容易了解底话,也易了解了。因为“反”为道之动,故“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复为奇,善复为妖”(五十八章)。唯其如此,故“曲则全,枉则直,窪则盈,敝则新,少则得,多则惑”(二十二章)。唯其如此,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二十三章)。唯其如此,故“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三十章)。唯其如此,故“天之道其犹张弓欤?高者抑之,下者举之,有余者损之,不足者补之”(七十七章)。唯其如此,故“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四十三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七十八章)。唯其如此,故“物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四十二章)。凡此皆事物变化所遵循底通则。《老子》发现而叙述之,并非故为奇论异说。而一般人视之,则或以为非常可怪之论。故曰:“正言若反。”(七十八章)故曰:“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六十五章)故曰:“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四十一章)
这都是所谓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老子》十六章)《庄子·天下篇》说:关尹、老聃“以濡弱谦下为表”,“知其雄,守其雌”,“知其荣,守其辱”。他们所以如此,因为照以上所说底常,守雌,正是所以求雄;守辱,正是所以避辱。这是《老子》所发现底全生避害的方法。
庄子所受名家的影响,是极其明显底。有许多地方,他是完全接着惠施</a>讲底。我们于上文第三章中,对于惠施十事,作了一点解释。因为《天下篇》底报告,过于简略,我们不敢十分断定惠施的原来底意思,确是如此。但我们可以说,《庄子》的《齐物论》的第一层意思,确是类乎此。
《齐物论》的第一层意思,是指出,一般人对于形象世界所作底分别是相对的。人对于形象世界所作底分别,构成人对形象世界底见解。这些见解是万有不齐,如有风时之“万窍怒号”,如《齐物论》开端所说者。在这些见解中,当时最引人注意底,是儒墨二家的见解。当时思想界中最引人注意底争执,亦是儒墨二家中间底辩论。《齐物论》说:“道恶乎隐而有真伪?言恶乎隐而有是非?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道隐于小成,言隐于荣华。故有儒墨之是非,以是其所非,而非其所是。”《齐物论》下文云:“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道不限于是一物,所以“未始有封”。真理之全,必须从多方面言之。所以言真理之言,必须从多方面说,所以“未始有常”。所以“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知此则知各方面底言,都可以说是真理的一方面。各方面底言,都不必互相是非。是非之起,由于人各就其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而不知其观点是有限的观点,因此各有其偏见。有限是所谓小成。不知有限是有限,以为可以涵盖一切。如此则道为有限所蔽,此所谓“道隐于小成”。不知偏见是偏见,又加以文饰,以期“持之有故,言之成理”。如此则表示真理之言不可见。此所谓“言隐于荣华”。儒墨二家中的辩论,亦是如此之类。
儒墨二家相互是非。此之所是者,彼以为非;彼之所是者,此以为非。此种辩论,如环无端,没有止境。亦没有方法,可以决定,谁是真正是,谁是真正非。辩者认为辩可以定是非。但辩怎么能定是非?《齐物论》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耶?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耶?其或是也,其或非也耶?其俱是也,其俱非也耶?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相知也,而待彼也耶?”《齐物论》的这一段话,颇有辩者的色彩。这一段话,也是“然不然,可不可”。不过辩者的“然不然,可不可”是与常识立异。《齐物论》的“然不然,可不可”是与辩者立异。
若知是非之起,起于人之各就其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则若能从一较高底观点,以看事物,则见形象世界中底事物,“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因是因非,因非因是”。(《齐物论》)事物是变底,是多方面底。所以对于事物底各方面底说法,本来是都可以说底。如此看,则所有底是非之辩,均可以不解决而自解决。此所谓“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于天”(《齐物论》)。“不由”是不如一般人站在他自己的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照之于天”是站在天的观点,以看事物。天的观点,是一种较高底观点。道的观点也是一种较高底观点。各站在有限的观点,以看事物,则“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彼此相互对待,谓之有偶。站在一较高底观点,以看事物,则既不与彼相对待,亦不与此相对待。此所谓“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a>。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是亦一无穷,非亦一无穷也”(《齐物论》)。彼此互相是非,如环无端,是无穷底。得道枢者,从道的观点,以看事物,不与彼此相对待,此所谓“得其环中,以应无穷”。司空图</a>《诗品</a>》云:“超以象外,得其环中。”唯能“超以象外”,然后能“得其环中”。
从道的观点以看事物,就是《秋水篇》所谓“以道观之”。“以道观之”则一切事物皆有所可,有所然。《齐物论》说:“可乎可,不可乎不可。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恶乎然?然于然。恶乎不然?不然于不然。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故为是举莛与楹,厉与西施,恢恑憰怪,道通为一。”事物虽不同,但同于皆有所可,有所然,同于皆出于道。所以不同的事物,“以道观之”皆“通为一”。
人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亦是相对底。《齐物论》说:“其分也,成也。其成也,毁也。凡物无成与毁,复通为一。”云变为雨,就雨说谓之成,就云说谓之毁。所谓成毁,都是就一方面说。从有限底观点看,有成与毁;从道的观点看,无成与毁,“复通为一”。
从道的观点看人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是相对底,亦可说,一切事物所有底性质,亦是相对底。“我”与别底事物底分别亦是相对底。我与别底事物同出于道。所以“我”与万物,道亦“通为一”。《齐物论》说:“天下莫大于秋毫之末,而泰山为小。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这个结论,也就是惠施说“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的结论。
以上诸段所说,是《齐物论》的第一层底意思。我们说,这个意思是与惠施的意思是一类底。因为这个意思,亦是教人从一较高底观点,以看事物,以批评人对于事物底见解。不过我们不说,《齐物论》的这个意思,与惠施的意思,完全相同。因为惠施所批评底是一般人的常识。《齐物论》则并批评名家的批评。其批评名家也是从道的观点以作批评。所以其批评是比名家高一层次底。
例如《齐物论》批评公孙龙云:“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公孙龙说:“物莫非指,而指非指。”这就是“以指喻指之非指”。公孙龙又说:“白马非马。”这就是“以马喻马之非马”。然“以道观之”,“道通为一”。则指与非指通为一,马与非马亦通为一。所以说:“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名家以“辩”批评了一般人的对于事物底见解。《齐物论》又以“道”批评了名家的辩。《齐物论》说:“辩也者有不见也。”“大辩不言。”不言之辩,是高一层次底辩,所以我们说:道家经过了辩者的批评而又超过了他们的批评。
《齐物论》于“万物与我为一”一句之下,又转语云:“既已为一矣,且得有言乎?既已谓之一矣,且得无言乎?一与言为二,二与一为三,自此以往,巧历不能得,而况其凡乎?自无适有,以至于三,而况自有适有乎?无适焉,因是已。”此一转语,是庄子比惠施更进一步之处。这是《齐物论》的第二层意思。“万物与我为一”之一,是超乎形象底,亦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底。因为如对一有言说有思议,则言说思议中底一,即是言说思议的对象,是与言说思议相对底,亦即是与“我”相对底。如此底一不是“万物与我为一”之一。庄子说,一不可说。他是真正了解一。惠施说:“至大无外,谓之大一。”他只知说大一,不知大一是不可说底。道家知一是不可说底。这就是他们对于超乎形象底知识比名家更进了一步。
名家以为一般人的常识是错底。名家的这种见解,亦是错底。“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道恶乎往而不存?言恶乎存而不可?”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亦是真理的一方面。他们可以批评之处,只是其不知其只是真理的一方面。他们不知,所以他们见解成为偏见。若知偏见是偏见,则它立时即不是偏见。再进一步说,人之互相是非,亦是一种自然底“化声”。凡物无不各以其自己为是,以异于己者为非。这亦是物性的自然。从道的观点看,这亦是应该是听其自尔底。所以“得其环中”底人,并不是要废除一般人的见解,亦不要废除是非,他只是“不由而照之于天”。这就是不废之而超过之。《齐物论》说:“是以圣人和之以是非,而休乎天钧。此谓之两行。”天钧是自然的运行。是非是相对底。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其是真亦是相对底。一切事物所有底性质亦是相对底。但“万物与我为一”之一是绝对底。不废相对而得绝对,此亦是“两行”。
这又是庄子比惠施更进一步之处。惠施只知辩,而不知不辩之辩;只知言</a>,而不知不言之言。惠施、公孙龙只知批评一般人对于事物底见解,以为他们是错底,而不知其亦无所谓错。所以名家“与众不适”(《天下篇》谓惠施语),而道家则“与天地精神往来而傲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天下篇》谓庄子语)。所以我们说:道家经过名家而又超过之。
不过道家只知无名是超乎形象底,不知有名亦可以是超乎形象底。名之所指,若是事物,则是在形象之内底。名之所指,若是共相,则亦是超乎形象底。公孙龙所说,坚、白、马、白马等亦是有名,但亦是超乎形象底。由此方面说,道家虽对立于名家所说底有名,而说无名,但他们对于名家所说底有名,尚没有完全底了解。在他们的系统中,他们得到超乎形象底,但没有得到抽象底。
《齐物论》又云:“是不是,然不然。是若果是也,则是之异乎不是也亦无辩。然若果然也,则然之异乎不然也亦无辩。”“化声之相待,若其不相待。和之以天倪,因之以曼衍,所以穷年也。”“忘年忘义,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这是得道枢底人的境界。上文说</a>到“道通为一”,又说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此尚是就得道枢底人的知识方面说。得道枢底人,不仅有此种知识,且有这种经验。他的经验中底此种境界,就是《新原人》中所谓同天的境界。有这种境界底人,忘了一切底分别。在他的经验中,只有浑然底“一”。“忘年忘义”,就是说,忘分别。“寓诸无竟”就是寓诸浑然底“一”。
因为要忘分别,所以要去知,去知是道家用以达到最高境界底方法。此所谓知,是指普通所谓知识底知,这种知的主要工作,是对于事物作分别。知某物是某种物,即是对于某物作分别,有分别即非浑然。所谓浑然,就是无分别的意思。去知就是要忘去分别。一切分别尽忘,则所余只是浑然底一。《老子》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为学要增加知识,所以日益;为道要减少知识,所以日损。
所谓道,有两意义:照其一意义,所谓道,是指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照其另一意义,所谓道,是指对于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底知识。一切事物所由以生成者,是不可思议、不可言说底。因为若思议言说之,则即加以一种性质,与之一名。但它是无名,不可以任何名名之。它既是如此,所以它是不可知底。所以对于道底知识,实则是无知之知。《齐物论》说:“故知止其所不知,至矣。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不知之知,就是知之至。《庄子·天地篇》云:“黄帝</a>游乎赤水之北,登乎昆仑之丘,而南望,还归,遗其玄珠,使知索之而不得,使离朱索之而不得,使吃诟索之而不得也。乃使象罔,象罔得之。”知是普通所谓知识,离朱是感觉,吃诟是言辩。这些均不能得道,只有象罔能得之。象罔就是无象,无象是超乎形象。“超以象外”,然后可以“得其环中”。这种知识就是无知之知,无知之知就是最高底知识。
求最高底境界,须去知。去知然后得浑然底一。求最高底知识,亦须去知。去知然后能得无知之知。总之,为道的方法,就是去知。在《庄子》书中,有数次讲“为道”的程序,亦即是“为道”的进步的阶段。《大宗师》云:“南伯子葵问乎女偊曰:‘子之年长矣,而色若孺子,何也?’曰:‘吾闻道矣。’南伯子葵曰:‘道可得学耶?’曰:‘恶,恶可?子非其人也。夫卜梁倚有圣人之才,而无圣人之道;我有圣人之道,而无圣人之才。吾欲以教之,庶几其果为圣人乎?不然,以圣人之道,告圣人之才,亦易矣。吾犹守而告之,三日,而后能外天下。已外天下矣,吾又守之七日,而后能外物。已外物矣,吾又守之九日,而后能外生。已外生矣,而后能朝彻。朝彻而后能见独。见独而后能无古今。无古今而后能入于不死不生。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其于物也,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毁也,无不成也。其名为撄宁,撄宁也者,撄而后成者也。’”所谓“外天下”“外物”之外,是不知或忘的意思。外天下即是不知有天下,或忘天下。天下亦是一某物。一某物比较易忘,物比较难忘。所以于外天下之后,又七日始能外物。外物即是不知有物或忘物。人的生最难忘,所以于外物之后,九日而后能不知有生或忘生。已外物,又外生,则所谓“我”与“物”的分别,“我”与“非我”之间底鸿沟,在知识上已不存在。如此则恍然于己与万物浑然为一。此恍然谓之朝彻。言其“恍然如朝阳初起,谓之朝彻”(成玄英</a>疏语),如所谓豁然贯通者。此时所见,惟是浑然底一。此谓之见独。独就是一。一包括一切,亦即是大全。大全是无古今底。古今是时间上的衡量。大全亦包括时间,所以不能于大全之外,另有时间,以衡量其是古是今。大全是不死不生底,因为大全不能没有,所以无死。大全亦不是于某一时始有,所以无生。大全是如此,所以与大全为一底人,亦无古今,不死不生。在此种境界中底人,从大全的观点,以看事物,则见“凡物无成与毁”,亦可说是:凡物“无不成无不毁”。此之谓撄宁。撄是扰动,宁是宁静。撄宁是不废事物的扰动,而得宁静。
《大宗师》又一段说:“颜回曰:‘回益矣。’仲尼曰:‘何谓也?’曰:‘回忘仁义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忘礼乐矣。’曰:‘可矣,犹未也。’他日复见,曰:‘回益矣。’曰:‘何谓也?’曰:‘回坐忘矣。’仲尼曰:‘何谓坐忘?’颜回曰:‘隳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同于大通,是谓坐忘。’仲尼曰:‘同则无好也,化则无常也,而果其贤乎?丘也,请从而后也。’”忘仁义礼乐,相当前段所说“外物”。仁义是抽象底,故较易忘。礼乐是具体底,故较难忘。“隳肢体,黜聪明,离形去知”,相当于前一段所说的“外生”。“同于大通”,相当于前一段所说“朝彻见独”。“同则无好”,相当于前一段所说“其于物也,无不将也,无不迎也”。“化则无常”,相当于前一段所说“无不成也,无不毁也”。“同于大通”,“朝彻见独”,是坐忘底人所有底境界。“同则无好”,“化则无常”,是坐忘底人所可能有底活动。
或可问:上文说,道家不废是非而超过之,此之谓两行。今又说“为道”须去知,忘分别。去之忘之,岂不是废之?于此我们说:说去知忘分别,是就圣人的境界说。这是属于“内圣”一方面底。不废是非,不废分别,这是就他应付事物说,这是属于“外王”一方面底。他不废应付事物,而仍能有他的境界。这就是所谓撄宁,也就是所谓两行。
圣人有最高底境界,也可有绝对底逍遥。庄子所谓逍遥,可以说是自由的快乐。《庄子·逍遥游》篇首说大鹏,小鸟;小知,大知;小年,大年。这些都是大小悬殊底。但它们如各顺其性,它们都是逍遥底。但它们的逍遥都是有所待底。《逍遥游》说:“列子</a>御风而行,泠然善也。”“此虽免乎行,犹有所待者也。若夫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者,彼且恶乎待哉?”列子御风而行,无风则不能行,所以其逍遥有待于风。大鹏一飞九万里,其逍遥有待于远飞。大椿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其逍遥有待于久生。这都是有所待,其逍遥是有待底逍遥。圣人游于无穷。游于无穷,就是《齐物论》所说:“振于无竟,故寓诸无竟。”“其于物也,无不将也,无不迎也,无不成也,无不毁也。”所以他无所待而逍遥,他的逍遥是无待底,所以亦是绝对底。
早期道家中底人原只求全生,避害。但人必须到这种最高底境界,始真为害所不能伤。《庄子·田子</a>方》篇云:“夫天下也者,万物之所一也。得其所一而同焉,则四肢百体将为尘垢,而死生终始将为昼夜,而莫之能滑,而况得丧祸福之所介乎?”人又必到这种最高境界,而后可以真能全生。《大宗师》篇云:“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藏小大有宜,犹有所遁。若夫藏天下于天下,而不得所遁,是恒物之大情也。”“故圣人游于物之所不得遁而皆存。”这是真正底全生避害之道。这是庄子对于早期道家的问题的解决。从世俗的观点看,庄子并没有解决什么问题。他所说底并不能使人在事实上长生不死,亦不能使人在事实上得利免害。他没有解决问题。不过他能取消问题。照他所说底,所谓全生避害的问题,已不成问题。他对于这问题,可以说是以不解决解决之。
道家求最高知识及最高境界的方法是去知。去知的结果是无知。但这种无知,是经过知得来底,并不是未有知以前底原始底无知。为分别起见,我们称这种无知为后得底无知。有原始无知底人,其境界是自然境界。有后得无知底人,其境界是天地境界。
后得底无知有似乎原始底无知,天地境界有似乎自然境界。自然境界是一个浑沌。天地境界亦似乎是一个浑沌。在自然境界中底人,不知对于事物作许多分别;在天地境界中底人,忘其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道家说忘,因为在天地境界中底人,不是不知,亦不是没有,对事物作分别。他是已作之又忘之。不知对于事物作分别,是其知不及此阶段。忘其对于事物所作底分别,是其知超过此阶段。王戎说:“圣人忘情,最下不及情。”(《世说新语</a>·伤逝篇》)就知识方面说,亦是如此。原始底无知是不及知。有原始无知底人,亦可说是在知识上与万物浑然一体,但他并不自觉其是如此。无此种自觉,所以其境界是自然境界。后得底无知是超过知。有后得底无知底人,不但在知识上与万物浑然一体,并且自觉其是如此。有此种自觉,所以其境界是天地境界。
此点道家往往不能认识清楚。他们论社会则常赞美原始社会。论个人修养,则常赞美赤子、婴儿,以及愚人。因为在原始社会中底人及婴儿、愚人等,浑沌无知,有似乎圣人。其实这种相似是表面底。其境界的差别,是两个人极端的差别。道家的圣人的境界,是天地境界。但他们有时所赞美底,却只是自然境界。
道家反对儒家讲仁义。他们并不是说,人应该不仁不义。他们是说,只行仁义是不够底。因为行仁义底人的境界,是道德境界。自天地境界的观点,以看道德境界,则见道德境界低,见行道德底人,是拘于社会之内底。道家作方内方外之分。拘于社会之内底人,是“游方之内”底人。超乎社会之外底人,是“游方之外”底人。“游方之外”底人,“与造物者为人(王引之曰:人,偶也;为人,犹为偶),而游乎天地之一气。以生为附赘悬疣,以死为决 溃痈……假于异物,托于同体。忘其肝胆,遗其耳目。反覆终始,不知端倪。芒然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游方之内”底人,“愦愦然为世俗之礼,以观众人之耳目”。(《庄子·大宗师》)道家以为孔孟是如此底“游方之内”底人。如果真是如此,则孔孟的境界是低底。
不过孔孟并不是如此底“游方之内”底人,孔孟亦求最高境界,不过其所用方法与道家不同。道家所用底方法是去知。由去知而忘我,以得与万物浑然一体的境界。孔孟的方法是集义。由集义而克己,以得与万物浑然一体的境界。孔孟用集义的方法,所得到底是在情感上与万物为一。道家用去知的方法,所得到底是在知识上与万物为一。所以儒家的圣人,常有所谓“民胞物与”之怀。道家的圣人,常有所谓“遗世独立”之概。儒家的圣人的心是热烈底。道家的圣人的心是冷静底。
用集义的方法,不致有方内方外之分。用去知的方法,则可以有方内方外之分。道家作方内方外之分。“游方之外”底人,他们称为“畸人”。“畸人者,畸于人而侔于天”,“天之小人,人之君子。人之君子,天之小人也”。(《大宗师》)道家的哲学中有这种对立,其哲学是极高明,但尚不合乎“极高明而道中庸</a>”的标准。
固然道家亦主张所谓“两行”。“其一与天为徒,其不一与人为徒。天与人不相胜也,是之谓真人。”(《大宗师》)这是人与天的两行。“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又“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天下篇》)这是方内与方外的两行。不过就“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说,“两行”的可批评之处,就在于其是“两”行。在“极高明而道中庸”的标准下,高明与中庸,并不是两行,而是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