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 射义

3个月前 作者: 王云五
    射礼有五:一曰大射,君臣相与习射;二曰宾射,天子诸侯飨来朝之宾,因与之射;三曰燕射,天子诸侯燕其臣子,献毕而射;四曰乡射,州长与其民众习射于州序;五曰泽宫之射,祭前择士之射。《仪礼</a>》今存《乡射》《大射》二篇,此文即阐发其义。《冠》《昏》《燕》《聘》《乡饮酒》等篇,皆引及《仪礼》正经,独此篇不引,但泛论习射之义,与他篇不同。


    古者诸侯之射也,必先行燕礼1,卿大夫之射也,必先行乡饮酒之礼2。故燕礼者,所以明君臣之义也;乡饮酒之礼者,所以明长幼之序也。


    今注


    1 诸侯之射,大射。王夫之</a>曰:燕礼君劳其臣,所以惠臣;君不为主而臣拜稽首于下,所以尊君。故下云“明君臣之义”。


    2 卿大夫之射,乡射。乡饮酒之礼,六十者坐,五十者立,以少事长之序,故云“明长幼之序”。


    今译


    古代诸侯举行大射以前,一定先行燕礼;卿、大夫举行乡射以前,一定先举行乡饮酒礼。燕礼国君慰劳臣下,臣下尊敬国君,所以行燕礼,是要表明君臣间的大义;行乡饮酒礼时,年轻的侍候年长的,行这个礼,是要表明长幼间的次序。


    故射者,进退周还必中礼,内志正,外体直,然后持弓矢审固1,持弓矢审固,然后可以言中2,此可以观德行矣。


    今注


    1 审固,瞄准。王夫之曰:审,视之察;固,握之坚。


    2 中,射中目标。


    今译


    所以射箭的人,不论前进、后退、转身,一定要符合礼仪的要求。内心意志坚定。外表身体挺直,然后拿得稳弓箭瞄准,能这样拿稳弓箭瞄准,然后才称得上射中目标。从这些具体的条件,就可以由射箭而看出一个人的道德品行了。


    其节1: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为节;士以《采繁》为节2。《驺虞》者,乐官备也3,《狸首》者,乐会时也4;《采》者,乐循法也5;《采繁》者,乐不失职也6。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卿大夫以循法为节;士以不失职为节。故明乎其节之志,以不失其事,则功成而德行立,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功成则国安。故曰:射者,所以观盛德也。


    今注


    1 歌唱诗篇,堂下奏鼓,每一曲终为一节,作为射箭时速度的限制。


    2 《驺虞》《采》《采繁》,皆《诗经</a>·国风·召南》篇名;《狸首》则为逸诗。


    3 郑玄</a>云:乐官备者,谓《驺虞》曰:“壹发五豝”,喻得贤者多也;“于嗟乎驺虞”,叹仁人也。


    4 郑玄云:乐会时者,谓《狸首》曰:“大小莫处,御于君所。”


    5 郑玄云:乐循法者,谓《采》曰:“于以采,南涧之滨。”循涧以采,喻循法度以成君事也。


    6 郑玄云:乐不失职者,谓《采繁》曰:“被之僮僮,夙夜在公。”


    今译


    射箭时控制动作的节拍:天子以《驺虞》这首诗为节拍;诸侯以《狸首》这首诗为节拍;卿大夫以《采》这首诗为节拍;士以《采繁》这首诗为节拍。唱《驺虞》这首诗,是因它是歌颂百官齐备的;唱《狸首》这首诗,是因它是歌颂诸侯按时朝见天子的;唱《采》这首诗,是因它是歌颂能依循法度的;唱《采繁》这首诗,是因它是歌颂尽忠职守的。所以天子以百官齐备,无所缺憾为节拍;诸侯以依时朝见,效忠天子为节拍;卿大夫以依循法度为节拍;士以尽忠职守为节拍。所以各阶层人士明了其节拍的指导,从不荒废自己的职责,就能达到成就功业和确立好的道德行为,道德行为确立之后,就不会有强暴骚乱的祸害了。功业成就,国家便得到安宁了。所以说,射礼,是用来观察道德的高尚与否的。


    是故古者天子以射选诸侯、卿、大夫、士1。射者,男子之事也,因而饰之以礼乐也。故事之尽礼乐,而可数为,以立德行者,莫若射,故圣王务焉。


    今注


    1 郑玄云:选士者先考德行,乃后决之于射。孔疏曰:圣王所以务以射选诸侯、卿大夫者,诸侯虽继世而立,卿大夫有功乃升,非专以射而选,但既为诸侯、卿大夫,又考其德行,更以射辨其才艺高下,非直以射选补始用之。王夫之曰:此谓射宫之射。选者,选其德行以与祭。按诸说中王氏较近理,因下文有“得与于祭”及“射为诸侯”之言。


    今译


    所以古时候天子用射来考核诸侯、卿、大夫及士等才艺的高下,而挑选助祭的人。射箭,是男人的本领,生下来就应该懂得,更以礼乐来修饰它,能与礼乐相配合又可以常常做,以建立道德行为的事,没有比射更适合的了,所以圣明的先王要致力于射这件事。


    是故古者天子之制,诸侯岁献贡士于天子1,天子试之于射宫。其容体比于礼,其节比于乐,而中多者,得与于祭。其容体不比于礼,其节不比于乐,而中少者,不得与于祭。数与于祭而君有庆;数不与于祭而君有让2。数有庆而益地;数有让而削地。故曰:“射者,射为诸侯也。”是以诸侯君臣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3,未之有也。


    今注


    1 此句郑玄以岁献与贡士分读,云:岁献,献国事之书,及计偕之物。三岁而贡士,旧说云大国三人,次国二人,小国一人。王夫之以“岁献贡士”连读,云:“士”与“事”同,古字通用。献贡士者,献其职贡以供天子之祀事。孙希旦断句与王氏同,且云:王者以公天下为心,则才之在诸侯与王朝一也,岂必使诸侯悉贡其贤者于我,而独与不贤者治其国乎?且三岁贡士,以千八百国,每国二人通率计之,岁常至千余人,加以成均之所教、卿大夫之所兴,用之必不能尽,必有壅滞失职之患矣。按王氏之说为近是。


    2 庆,褒扬。让,贬责。


    3 流,失国出奔。亡,国灭亡。


    今译


    所以古代天子的制度,诸侯每年奉献他的职贡,供给天子祭祀之事,还要向天子推荐人才,天子便在射宫考核他们。如果诸侯射箭时的仪容体态合于礼的要求,节奏合于音乐,而射中得多,就可以参加祭祀的礼;如果仪容体态不合于礼,节奏不合于音乐,射中得又少,就没有资格参加祭礼。推荐的人能多次参加祭礼,天子便褒扬他;推荐的人屡次得不到参加祭礼的资格,天子便加以申斥。推荐的人能多次得到褒扬,便增加诸侯的封地;若多次受贬责,便削减诸侯的封地了。所以说,射箭这件事有关诸侯的赏罚。故此诸侯、君臣都全心全意习射,来练习礼与乐。君臣之间因为练习礼乐以致国家破灭而出奔的事,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故诗曰1:“曾孙侯氏2,四正具举3;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4,御于君所5,以燕以射,则燕则誉6。”言君臣相与尽志于射,以习礼乐,则安则誉也。是以天子制之,而诸侯务焉。此天子之所以养诸侯,而兵不用,诸侯自为正之具也。


    今注


    1 郑玄以此诗为诸侯之射诗,孔疏则以为《狸首》之诗。今已无从校对。而后世学者多以为非《狸首》之诗。


    2 孔疏曰:曾孙侯氏者,谓诸侯。此诸侯出于王,是王之曾孙,故云“曾孙侯氏”。


    3 四正,正爵四行。四行即四度。将射之时,先行燕礼,行燕礼时,四度正</a>爵都举遍,即献宾、献君、献卿、献大夫,四献完毕然后射,所以说“具举”。


    4 莫处,郑玄云:无安居其官处者。王夫之曰:处,不来也。释字不同,句义则一,谓小大没有留在办公室而不来的。


    5 御,侍。


    6 则燕,安乐。则誉,有令名。


    今译


    所以诗篇有言:“身为王者后裔的诸侯,举行燕礼,于四度正爵——献宾、献君、献卿、献大夫——之后,有德行的人,由大夫以至众士,不论大小,都离开了办公的地方,到国君的处所来侍候,先行燕礼而后射,既得到快乐,又有美好的名誉。”诗的意思,是说君臣大家都一心一意地射,以练习礼乐,既得安乐,又有美好的名誉。所以射这种礼,天子制定它,诸侯都乐于推行。这是天子用来统治诸侯,不需动用武力,诸侯便自动修正行为的工具。


    孔子</a>射于矍相之圃1,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2,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3:“贲军之将4,亡国之大夫5,与为人后者不入6,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又使公罔之裘,序点7,扬觯而语8。公罔之裘扬觯而语曰:“幼壮孝弟9,耆耋好礼10,不从流俗11,修身以俟死者,不,在此位也。”盖去者半,处者半。序点又扬觯而语曰:“好学不倦,好礼不变,旄期称道不乱者12,不,在此位也。”盖?有存者13。


    今注


    1 矍相,地名。圃,郑玄云:树菜疏曰圃。王夫之云:序宫,堂上谓之序,堂下谓之圃。孙希旦云:矍相之圃,盖在学宫之旁,即所谓“泽”。盖大夫士欲行大射者,庭或不足树侯,器或不足供用,故假诸泽宫之广,而且资其器焉。各说虽有不同,然“圃”大约为“空旷之地”。


    2 孔疏云:射至于司马者,欲射之前,先行乡饮酒之礼,献宾及介。献众宾之后,未旅之前,作相为司正,至于将射,转司正为司马。


    3 《孔子家语</a>·观乡射》载此文,曰“……使子路执弓矢,出列,延谓射之者曰……”,所记较详。按,郑玄注此文云:“延或为誓”,疑其为“誓”者,是。盖此一节,本为古记之一,“誓”古文作“”,其上与“延”字形近,《礼记</a>》编者所据坏字之简,误“折”为“延”,而王肃</a>所见本较全,但以其下之“言”字不辞,改为“谓”字,于是“折言”变为“延谓”,而“延谓”实即“誓”字之讹。考其原文,当作“子路出列,誓射者曰”。


    4 贲,覆败。


    5 亡国,亡君之国。


    6 刘敞</a>曰:与之者,干之也。与为人后者,庶子而夺其嫡,则篡其祖也;嫡子而后其族,则轻其亲也;诸父、诸兄、诸弟而后其子兄弟,则乱昭穆也;异姓而后于人,则背其族也。按即放弃本身在宗族上的地位不顾,而做别人后代者。入,入射箭的圃。


    7 公罔之裘,郑玄云:公罔,人姓,又作罔之裘;裘是名字。之,语助词。序点,序姓,点名。


    8 扬,举。觯,饮酒用具。语,说义理。


    9 幼,二十岁以前。壮,三十岁以后。


    10 耆,六十岁。耋,七十岁。


    11 流俗,时世流行而不合礼的风俗。


    12 旄,八十岁及九十岁。百岁叫期颐。称,奉行。不乱,没有受异端所引诱。


    13 ,少。


    今译


    孔子在矍相的序宫堂下行射礼,参观的人多得好像墙般围绕着。行乡饮酒礼之后,司正转为司马,孔子叫子路拿着弓箭,从行列里走出来,对着射箭的人宣誓说:“凡是吃败仗的将军,使国君亡国的大夫,要求做别人后嗣的人,一概不准入圃;其他的,都可以进来。”听到这话之后,只有一半人入圃,另一半人都走了。孔子又叫公罔之裘和序点,举起酒杯说明规则。公罔之裘举杯说:“二三十岁时,能孝顺父母,敬爱兄弟;六七十岁时,能笃好礼仪,不受不良风俗影响而立志修洁,至死不变的人,才有资格在射位。”大约又有一半人离开,只留下一半。序点又举杯讲述规则:“爱好学习而不厌倦,爱好礼法而永不改变;八九十岁,甚至百岁,仍然奉行真理,不受异端引诱而迷乱的人,才有资格在这射位。”这时,剩下不走的人就没有几个了。


    射之为言者绎也,或曰舍也1。绎者,各绎己之志也。故心平体正,持弓矢审固,持弓矢审固,则射中矣。故曰:“为人父者,以为父鹄2;为人子者,以为子鹄;为人君者,以为君鹄;为人臣者,以为臣鹄。”故射者各射己之鹄。故天子之大射谓之射侯;射侯者,射为诸侯也。射中则得为诸侯;射不中则不得为诸侯。


    今注


    1 “绎”字,郑注未说明,孔疏曰“绎者陈也,陈己之志”,似未妥当。按《经典释文</a>》云:“绎音亦,徐音释。”疑读为“释”才对。“释”即“舍”之义。此节用“释”“舍”两个同义之字以解释“射”字,故下文引申“绎”字而不再引申“舍”字;若读为“亦”,意义便与“舍”字不同,则下文亦应引申“舍”字之义了。《白虎通》说“射”便是这个意思。


    2 鹄,箭靶上的中心。


    今译


    射的意思就是“释”,或者是“释放”。所谓释,就是解释、表白自己的意向。所以思想纯正,身体正直,弓箭执得稳、瞄得准,就可以射中了。所以说,做人父亲的,应该以箭靶上的中心,作为他做父亲的目标,能射中目标,才表示他有能力担当责任;做人儿子的、君主的、臣子的,亦应以箭靶上的中心作为考验自身的标准。所以射的人,各射自己的目标。所以天子的大射叫作“射侯”;所谓射侯,就是“配做诸侯”的意思。射中了便可以做诸侯,射不中就不配做诸侯。


    天子将祭,必先习射于泽1。泽者,所以择士也2。已射于泽,而后射于射宫。射中者得与于祭;不中者不得与于祭。不得与于祭者有让,削以地;得与于祭者有庆,益以地。进爵绌地是也3。


    今注


    1 泽,宫名。


    2 王夫之曰:诸侯助祭则称士。


    3 绌,减损。


    今译


    天子将要祭祀,一定先要诸侯在泽宫中练习射箭。泽宫,是挑选助祭诸侯的地方。在泽宫射过,然后在射宫里射。射中的诸侯便可参加祭祀的典礼,射不中的不准参加。不能参加祭祀大典的会受到申斥,并且削减封地;获准参加祭祀大典的会受到褒扬,并增加封地。提升爵位,减损封地根据射箭成绩来定。


    故男子生,桑弧蓬矢六1,以射天地四方2。天地四方者,男子之所有事也。故必先有志于其所有事,然后敢用谷也。饭食之谓也3。


    今注


    1 桑木造的弓,蓬草作为箭。六,六支。


    2 射,郑玄曰:三日负之,人为之射。使人背负着婴儿来射。四方,东、南、西、北。


    3 谷,即饭食。按此处当是脱文后补,辞气鄙陋。《说苑</a>·修文》同载此文,但无此二语,而作“故《诗》曰:不素餐兮。此之谓也”,今依《说苑》作译文。


    今译


    所以男孩生下来三日,就在家门左悬弧,并使人背负着那男孩子,用桑木造的弓、六支蓬草造的箭,向天、地及东、南、西、北四方射去。天地与四方之事,是男人分内经营的事。所以一定先要他对分内经营的事立定志向。所以《诗经》说“不白白吃人家的饭”,就是这个意思。


    射者,仁之道也。射求正诸己,己正而后发,发而不中,则不怨胜己者,反求诸己而已矣。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今译


    射箭,包含了仁的道理。射的时候,先要求自己思想纯正、身体端正,拿得稳,瞄得准,认为一切妥当才发射,发射出去而打不中目标,君子不应该埋怨胜过自己的人,应检讨自己有什么不对才是。孔子说:“君子无所争取;有,亦只在射箭的时候。但他们射箭前必定揖拜推让一番才登堂射,射毕下堂又共同饮酒,他们争也争得够君子风度呀!”


    孔子曰:“射者何以射?何以听?循声而发,发而不失正鹄者1,其唯贤者乎!若夫不肖之人,则彼将安能以中?”《诗》云:“发彼有的2,以祈尔爵。”祈,求也;求中以辞爵也。酒者,所以养老也,所以养病也;求中以辞爵者,辞养也。


    今注


    1 发,射也。正、鹄均为箭靶上的中心,郑玄曰:画布曰正,栖皮曰鹄。


    2 的,目标。


    今译


    孔子说:“射箭的人的目标是什么?耳朵注意听什么?按照音乐的节拍来发射,每次都射中目标的,只有贤能的人才行的呀!如果是坏人,怎么能够射得中?”《诗经·宾之初筵》说:“对准目标去射,以祈免受你的罚酒。”祈就是求;祈求射中,免受罚酒。酒是用来奉养老年人及病人的,祈求射中以免饮酒,就是推辞别人的奉养,表示一无所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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