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节

3个月前 作者: [英]弗吉尼亚·伍尔夫
    当下,克拉丽莎陪伴首相在室内走动,步态轻盈,容光焕发,灰白的头发使她更显得庄重。她戴着耳环,穿一袭银白黛绿交织的、美人鱼式的礼服。她好似在波浪之上徜徉,梳着辫子,依然有一股天然的魅力;活着,生存着,行走着,眼观四方,囊括一切;她蓦地转过身,围巾绕在一位女客的衣服上了;她立即解开,朗声笑着,从容不迫,潇洒极了,如鱼得水,好不自在。然而,岁月已在她身上拂过了,恰如在清澈宁谧的薄暮时分,在波平似镜的海面上,美人鱼瞥见了夕阳。如今,她散发出温柔的气息,平素的严峻、拘谨、矜持都融化了,变得温馨了;宴会上有一位用金色饰带装扮的健壮的来宾,跟她尽力周旋;当她向他道别、祝他好运时,看上去雍容华贵,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尊严,优雅而和蔼,仿佛她祝愿普天下人万事如意;而此刻,当她处于红尘的边缘之际,不得不暂时告别了。她给那位先生的印象正是如此(不过他并未陷入情网)。


    事实上,克拉丽莎感到,首相光临,不胜荣幸。她陪他在室内盘桓,而且萨利在场,彼得也在场,理查德又分外高兴,或许所有在场的宾客都有些羡慕她呢;此时此刻,她委实飘飘然,陶醉了;内心剧烈地跳动,似乎在颤抖,沉浸于欢乐中,舒畅之极——诚然,说到底,这一切都是别人的感觉;尽管她热爱这气氛,感到一阵激奋与爽快,然而,所有这些装腔作势、得意扬扬(亲爱的老朋友彼得就认为她锋芒毕露),都有一种空洞之感,好似隔了一层,并非内心真正的感受;或许因为她老起来了,反正这一套不像以前那样使她心满意足;忽然,当她看见首相下楼的时刻,边上乔舒亚爵士画的那帧小女孩的肖像(戴着皮手筒),使她顿时联想起基尔曼,她的敌人基尔曼。这一下她却满意了,因为那是真实的。嚯,她多恨基尔曼呀——火爆、伪善、腐朽,但有那么大的力量,居然能诱惑伊丽莎白;这个女人,偷偷摸摸溜进来,窃掉她的女儿,玷污这少女。(理查德却会说,这是胡言乱语!)她恨那女人,可又爱她。人需要的是仇敌,不是朋友——不要那些杜兰特太太和克拉拉、威廉·布雷德肖爵士及其夫人、特鲁洛克小姐与埃莉诺·吉布森(她瞥见她们正在上楼)。但是,他们却需要她,非找她不可。她是宴会的主人嘛!


    瞧,她的老朋友哈里就在那边。


    “亲爱的哈里爵士!”她边说边走向那好老头。不过,说实话,在圣·约翰森林画院所有的画师中,他最差劲了,谁都不会画得如此拙劣(他老是画牛——站在日映照的池塘里饮水,有时还描绘牛跷起一只前腿,晃动双角,表示“牛见陌生人啦”,因为他有一套描姿态以暗示的花样;他的一切活动——到饭店里就餐喽,给赛马下赌注喽,等等,全是靠牛站在黄昏的池塘里饮水而维持的)。


    “你们在笑什么?”她问他。此时,威利·蒂特库姆、哈里爵士同赫伯特·埃恩斯蒂正在一起欢笑。哈里爵士却说,不能把这种事告诉克拉丽莎·达洛卫(虽然他很喜欢她,认为在相同的贵夫人中,她最完美,还扬言要为她画像呢),那是关于音乐厂的笑话。不过,他却为这宴会跟她开玩笑,佯言酒宴上没有他爱喝的白兰地;还说,这些绅士淑女高不可攀。然而,他总是喜欢她、尊重她的,尽管她那种上流人士的文雅实在可恶,叫人不可亲近,使他不敢要她坐在自己的膝上哩。当下,希尔伯里老太太走过来了,她像飘渺的鬼火、闪烁的磷火,令人迷惑不解;此刻,她穿过室内,听见哈里爵士嘲笑的闹声(关于公爵及其夫人的笑话),便伸出手臂,表示同感;不过,谈起老公爵,又使她泛起一点儿愁思:有时她清晨醒来,便为此烦恼,甚至不想唤婢女端茶来了:老啦,人总是要死的。


    “他们不愿告诉我们那些有趣事儿,”克拉丽莎道。


    “亲爱的克拉丽莎!”希尔伯里老太太高声嚷道,并说:今晚你活脱像你妈妈,我初次见到她的那天,她戴着灰色帽子,在花园里漫步呢。


    这一下真叫克拉丽莎热泪盈眶。妈妈,在花园里漫步!可惜,她得走开了。


    因为,布赖尔利教授正在那边,跟瘦小的吉姆·赫顿[90]交谈;布赖尔利讲授弥尔顿[91],而吉姆连参加如此盛大的宴会都不结领带、不穿背心,依然蓬头乱发;尽管她离他们相当远,也能看出两人在争吵。因为布赖尔利教授端的是怪人一个。他拥有不少学衔,荣获许多褒奖,开过一系列讲座,因而当他和涂鸦的文人(如吉姆之流)相遇时,立刻觉得气氛不对头,同他那古怪的脾性格格不入:他博学而又怯懦,有一种冷峻的魅力,毫不热诚,既天真又势利;如果他觉察一位女士披头散发,或者一个年轻人套着异样的高统鞋,发出黑社会的臭味,便会感到:那无疑是些叛逆者,热情洋溢的青年;还有些家伙,略微昂起头,鼻子里嗤的一声,那可是未来的天才呐——哼!须知中庸之道才有价值,要有点古典文学的修养才能欣赏弥尔顿。克拉丽莎看得出,布赖尔利教授同瘦小的吉姆·赫顿(他穿着红袜子,一双黑袜子还在洗衣间里)谈论弥尔顿,并不投机。她便插嘴了。


    <em>[90] 即约翰·赫顿,“吉姆”是“约翰”的昵称。</em>


    <em>[91] 弥尔顿(1608—1674),英国诗人,名著有史诗《失乐园》等。</em>


    她说自己爱听巴赫[92]。赫顿表示同感。这是两人之间的纽带。赫顿(很蹩脚的诗人)始终觉得,在所有对艺术有兴趣的贵夫人中间,达洛卫夫人首屈一指,超过别人一大截。奇怪的是,她多么严格。对于音乐,她完全抱着客观的态度。一个故作正经的女人。可是,看上去多么妩媚!她把家里布置得如此美妙,却喜欢邀请教授们,真是遗憾。克拉丽莎颇想把他拉过去,让他坐在后室内的钢琴边,因为他弹起琴来神乎其神。


    <em>[92] 巴赫(1685—1750),德国作曲家与管风琴演奏家,德、奥古典乐派的创始者。</em>


    “太闹啦!”她嚷道,“太闹啦!”


    “宴会顺利的征象嘛,”布赖尔利教授彬彬有礼地颔首,温文尔雅地踅去了。


    “他精通弥尔顿呢,”克拉丽莎道。


    “真的吗?”赫顿说;他会在汉普斯代特区[93]到处摹仿教授的腔调:主讲弥尔顿的教授,宣扬中庸之道的教授,温文尔雅地踅去的教授。


    <em>[93] 汉普斯代特区,伦敦的一个大自治区。</em>


    ?? -  .  -


    眼下,克拉丽莎却说,她要去跟那一对谈几句了。她指的是盖顿勋爵和南希·布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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