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04章

3个月前 作者: 唐欣恬
    第一百零一话:用你的牙齿吻


    “我妈跟你说了什么?”上了楼,我给于小杰倒了杯水。刚刚,我问他喝不喝茶,他说不用。他是与史迪文截然不同的男人,换作史迪文,我问他喝不喝茶时,他总说要喝咖啡,而我问他喝不喝咖啡时,他却偏偏说要喝茶。于是有一次,我自作聪明问他是想喝茶还是咖啡,结果他说:“有没有可乐?我想喝可乐。”久而久之,我便再也不问他类似的问题了。而他常常一边自己动手,一边说:“何荷,你怎么这么不了解我呢?怎么连我想喝什么,都猜不到呢?”


    等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于小杰已将一杯水喝了个干干净净。我在沙发上坐了下来,直勾勾地望着他。我正在与这个善良的男人交谈,我不允许自己为另一个男人,尤其是史迪文那个男人而恍神。


    “也没什么,就说如果我有时间的话,过来陪陪你。”于小杰也紧紧地望着我。


    我干笑了笑:“她总以为我是经不得风雨的小苗苗,不过其实,我早就是参天大树了。”


    “但你端着玩具枪的样子,的确还像棵小苗苗。”于小杰一心与我妈为伍。


    “可那关你什么事呢?”


    “何荷,一样的话,我不想重复说。我的心你早就明白。”


    “是,连我妈都明白呢。”


    “那你何苦折磨我,又何苦折磨你自己?”


    “你知道吗?我去过医院了。”我话说得隐晦。


    可再隐晦,于小杰也在第一时间就反应了过来。他的嘴角一抽,像是觉得比意外更意外似的,以至于觉得难以置信:“哦?”


    第一百零二话:伪绅士


    从北京到石家庄的火车票上的开车时间是下午三点十分,到了下午两点时,我背上包,拖上拉杆箱子,走出了“宏利”市场部的大门。那时,培训部的罗某已经站在楼道里了,她把箱子立在脚边,双手抱胸,一副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认命相。我奉上礼貌的笑:“走吧。”可罗某的下巴往交易部的大门口一拱:“不等他了?”


    这个“他”,自然是史迪文。


    史迪文从交易部走出来,身穿深蓝色的牛仔裤和纯白纯白的衬衫。我一直喜欢史迪文的腿,长长的,直直的,有有弹性而且均匀的肌肉,穿上牛仔裤,像广告中人似的。我一直不喜欢他穿白色,或者说,我不喜欢男人穿白色,因为干净的白色太做作,而不干净时,就更不堪入目了。


    “走吧。”史迪文一视同仁,给了我和罗某一人一眼,而后按了电梯按钮。


    电梯上充满了闲杂人等,这令我和罗某均省去了多余的心思。至于史迪文,我没看他,所以他是什么神态,什么心态,我并不知道。


    史迪文先把自己的手提包放入出租车的后备箱,接着,他提了罗某的箱子:“来,我帮你。”罗某客客气气道了谢,“识相”地钻入了出租车的前排,副驾驶的位置,把后排肩并肩的两个座位成全地留给了我和史迪文。再接着,史迪文直接钻入了后排,对我,以及我脚边的箱子看都没看一眼。


    就这样,我心底涌上了一股被人捷足先登,被人先下手为强的憋闷。就在刚刚那一瞬间之前,我还计划着当史迪文的手接触上我的箱子时,我要强悍地谢绝他,谢绝他那伪绅士的嘴脸,说一句:“不用了,我自己来。”可结果,他在我面前连个伪绅士都不是。


    从“宏利”到火车站的车程有整整半小时,而这一路上,最健谈的那个人不是别人,而是出租车司机。一开始,他是庸俗地抱怨交通的拥堵,新手的繁多和神勇,后来,说着说着,他就脱俗了。“唉?你们这是要出差吧?上哪儿啊?”“唉?你们是干什么的啊?金融?嗬,这行可大了去了。”“唉?你们仨怎么看着这么不乐意啊?谁得罪谁了?”“咳,得了得了,你们这脸要一路板到石家庄去啊?那人石家庄人民还不得以为咱首都人民不友好啊?”


    第一百零三话:什么也别说


    当罗某和史迪文再次双双闭上眼睛时,我只好继续僵直地坐在他们二人之间,不敢偏向左,也不好偏向右。我也不敢小憩,生怕自己一个迷糊,倒在史迪文的肩膀上,然后今生今世背负上投怀送抱的污点。


    所以,我瞪眼看着车窗外,看着疾速而过的草木,田地,砖瓦房。我清清楚楚记得,当我第一次真真切切感受到腹中的雯雯时,我刚好看见一片砖房的外墙上刷着某某牌饲料的广告,蓝底,白字,分外清晰。不过,雯雯踢我的那第一脚,则更加清晰。她那么有力,以至于我不由自主被那从未有过的感受惊得轻轻呼出了声,而她也那么温柔,像是一个乖巧的女儿,在温婉地向我索要关怀。


    我的声音没有惊动罗某,大概,她这次是真的睡着了。可史迪文却睁开了眼睛,这让我不得不认为,他耳朵里塞着的耳机并没有在工作,而且形同虚设。


    史迪文的头靠在座位背上,微微转向我,眼睛细而长,慵懒而狡诈。我也转头看向他,不是故意,而是对投向我的目光的身不由己的回应。


    “怎么了?”史迪文低声问我,低得几乎变成了唇语。


    “没怎么。”我说。我本以为,我发出的声音是清冷的,遥远的,抗拒的,可其实不然,它那么低柔,那么充满妥协的腔调。而这一切,全归咎于那刚刚学会了蠕动的雯雯。她是我和史迪文的雯雯,体内流淌着我和史迪文的血液,也许她会生有我这样的卷发,我这样的下巴,和史迪文那样的鼻梁,那样的手指。而眼下,她在我的腹中,史迪文在我的手边,我只需稍稍动一动手脚,就可以让我们三人紧紧相连。


    这是怎样的引诱?大概就像摆在小孩子眼前的冰淇淋,摆在女人眼前的钻石,摆在垂暮之年之人眼前的青春。这一刻,我忘记了于小杰,忘记了汪水水,更忘记了史迪文对我的藐蔑和对他人的袒护。他只是单纯的史迪文,单纯的我的女儿的爸爸。在最初时,他不曾牵我的手,不曾拥抱我的背,就径直而炙热地吻上我的唇;在后来,他虽不会送我玫瑰,不会对我言爱,却曾为我煮面,为我把苹果削成一块一块;在再后来,我会在心底坦诚地承认,他的英俊和头脑正在慢慢侵蚀我的矜持,而他也会说:“何荷,我开始有点儿迷恋你了。”我问他:“迷恋我的什么?”他却答我:“迷恋你对我的迷恋。”


    第一百零四话:两面派


    当汪水水给史迪文打来电话时,史迪文的左手还紧紧地握着我的右手,而他的右手就那么擎着手机,而在那光亮亮的手机屏上,汪水水出色的容颜正欢快地一闪一闪。


    就在这一瞬间,我是那么憎厌科技的发达,憎厌将相机功能强加于手机的这画蛇添足的发明,更憎厌史迪文允许当汪水水来电时,她那做作的相片就跃然于屏上。我瞥着史迪文的手机,瞥着汪水水的笑颜,有一种被人捉奸捉了双的羞耻感。


    我想抽出我的手,史迪文一用力,我没有成功。接着,我又抽了第二次,这次,史迪文也自知没有“挽留”我的立场,于是任由我去了。就这样,我,史迪文,雯雯,终于分开了。


    史迪文离开了座位,攥着手机走向了车厢的尽头。我盯紧了他,看见他在走到第五步和第六步之间时,接听了电话。


    等我的视线离开史迪文的背影时,我才看见罗某已经醒来。我朝着她清醒的双眼笑了笑,而后闭上了眼睛。她大概看清了我刚刚对史迪文胶着的目光,心中的故事大概更加扑朔迷离了:是谁说何荷喜新厌旧,厌了史迪文?要我看啊,她对他也还是余情未了啊。


    我闭着眼睛,双手搂紧了自己的腹部。我已无暇去顾及旁人对我的揣测了,目前,我只为自己刚刚的失态而羞愧不已。俗话说,苍蝇不叮没缝儿的蛋,如此说来,如果他史迪文和汪水水之间有那么一点点的缝儿,叫我和雯雯钻了空子,上演了一出温暖的家庭大戏,那么,我岂不就是那只肮脏的苍蝇?而我刚刚还任由那细腻而滑润的情绪像野草一般滋生。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宁愿用自己十年的生命,抹去那将久久令我抬不起头,挺不起腰杆的一幕。


    史迪文回来座位时,双手湿答答的,好像个刚去了洗手间,洗了手回来的没事儿人,好像他根本不是背着我,或也背着罗某去接汪水水电话的两面派。


    石家庄的天跟北京的天没有任何区别,空气也是一样的一半污浊,一半无味。罗某也还是那个自以为是的罗某,面对次级代理商派来接我们的车时,自己先二话不说打开了右边的车门,之后一屁股坐了上去,扎了根。我只好从左车门爬到了中间,不甘贴罗某太紧,只好任由左边的史迪文紧贴。


    来接我们的张阳刚是河北次级代理商的二把手,我与他只在电话中打过交道,他声音浑厚,谈吐干脆,还算对得住那“阳刚”二字。可今日一见,我才知此人热爱头油,大概如同热爱祖国,金钱,与女人,不然,他那一脑袋瓜子的头发为何根根润泽如湿。此人的小拇指也颇为腻人,它小巧,纤细,与其余四指远远分开,随着主人的一言一行而兀自摇曳,像是随时随处要与人拉勾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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