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100章
3个月前 作者: 唐欣恬
第九十七话:烟雾弹
等姜绚丽双眼亮晶晶地跑来探我的口风时,我已将罗某带给我的震撼消化掉**成了。所以我镇静地答道:“一传十,十传百,越传越不像样,你就当听笑话好了。”
姜绚丽不甘心:“那实际上是怎样的?”
我将姜绚丽的神情剖析了一遍又一遍,看不出忐忑,看不出不悦,眉目间除了好奇,还是好奇。看来,史迪文已从她的心中大步大步地退出了。
我不答反问:“那你听说的又是怎样的?”
姜绚丽的大嘴上涂着粉嫩嫩的色彩,像一朵娇艳欲滴的荷花,而答案就哗哗地从中滴了出来:“就是说你和史迪文关系不一般,说你喜新厌旧,史迪文恼羞成怒,跟你的新欢硬碰硬呗。唉?你和史迪文到底是谁甩谁啊?”
姜绚丽糊涂了。曾经一度与她站在同一阵线,身为叫史迪文甩了的女人的我,好像实际上竟是甩人的那一方了。
“对了,还有啊,还有人说,你新找的那个是个有钱人家的公子啊,真的假的啊?”姜绚丽又抖出这么一个谬传来。
我嗤之以鼻:“你傻了吧你?你找的那个,才是有钱人家的公子。”不用问,我指的是毛睿。至于于小杰,他说过,他来自农村,且手足众多,而且,“哈喽摄影”是他和朋友白手起家起来的。说他是有钱人家的公子,未免荒唐了。
姜绚丽没有像以往似的否认她与毛睿的关系,只是皱了皱鼻子,说:“懒得理你。”
第九十八话:暗红
到了下班时间,我有心拖了拖晚。不可否认,我在等史迪文来上班。自从我和他的矛盾上升为了“宏利”茶余饭后的议题,自从他对汪水水的态度谦卑到令我作呕的程度,自从我当真动了让女儿离开我,离开这个世界的念头,我倒想见见史迪文那张愈加可憎的脸了,想得越来越厉害,想得不可抑制。
是他扰乱了我井井有条的人生,是他对我的不依不饶打乱了我计划中的步调,更是他让我有了一个女儿,却又在短短的三个月中令我后悔有了这个女儿,后悔于女儿的父亲,竟是那么可憎的他。
他就好像我舌尖处生出的溃疡,越是疼,我就越是想咬它,想去感受它的存在。
可惜,我没有等来史迪文,却等来了汪水水。
茶水间中,当我又一次因为距史迪文的上班时间越来越近而坐立不安,而去喝水时,正好碰见了刚刚来上班的汪水水在沏她今夜的第一杯茶。她那洁净的水杯中泛着淡淡的茶色,表面上还漂浮着朵朵菊花,像她的人一般精致。见了我,她若无其事地打招呼道:“还没下班啊?”反观我,僵硬的表情几乎令我的印堂上赫赫然雕刻上四个大字:做贼心虚。
“好像要下雨了,开车小心啊。”汪水水继续她的若无其事,一脸笑容恰到好处,少一分则嫌冷,多一分又嫌过。
我完全怔了。我和她不是同一个男人的“过去”和“现在”吗?而我这个“过去”不是还看似纠纠缠缠,尚未过去吗?那为什么她这个“现在”对我却如此彬彬有礼?
汪水水对着茶杯轻轻吹了一口气,而后呷了一小口:“好了,我先走了。今晚有大行情,真有的忙呢。”一边说,她一边轻撩了一把脸颊旁的长发。而这一撩,她白皙的脖子就在我眼前明晃晃地绽露了。多么白的皮肤,多么适中的角度,所以,我一眼就盯住了那一片白皙之上的暗红。
第九十九话:火车和枪
还没进家门,或者说,正在我抬手要敲门时,我听见了一阵奇怪的声音。轰隆隆,轰隆隆,不断地从门内传出来。这声音说奇怪,其实也不,它只不过是火车的声音而已。紧接着,又是一阵突突突,突突突的机关枪声。
我不由得鼻子一酸:大好年华已经距离我的父母如此遥远了吗?他们的耳朵已经如此不灵光了吗?需将电视的音量开得如此大,直到穿了门板,才能冲击他们的耳膜吗?
我用力敲了敲门,三两下,已令自己的指关节泛了红。我怕他们听不见,怕他们真的已老去。
只两秒,我妈就打开了门,见了我,笑盈盈道:“怎么这么晚?”我没答话,看着她腰间系着的大红色围裙,以及红润的脸庞和有致的发卷,心稍稍得到了宽慰。她仍是我充满活力的妈妈,仍是那个不甘于只做做家务,打打太极,还常常企图指引我后半段人生的女人。
而后,不绝于耳的火车声将我的目光吸引了去。电视机没有开着,屏幕一片黑漆漆,这完全不符合我的想象。而声音的来源,竟是一辆玩具火车。火车的车身是红色与蓝色相间的,火车的轨道是黑色的,弯曲的,长长的。轰隆隆,轰隆隆,没有初始也没有终结的火车正孜孜不倦,一圈又一圈地行驶着。而我的爸爸,正喜滋滋地时而看向我,时而看向火车。
毫无悬念,我刚刚听到的突突声,正是出自火车旁边的一把玩具枪。
“我给孩子买的玩具。”我爸略带羞涩地开了口。那羞涩令他那张男性的脸孔看上去滑稽而矛盾,像是冷峻的山石间盛开了一朵娇柔的花。
我无从应答。火车,枪,我的女儿会喜欢吗?不,其实我应该问,我的爸爸会喜欢我的女儿吗?如果会,他会不会送她大眼睛,长头发的洋娃娃?
“唉呀,先来吃饭吧,鱼都快凉了。”我妈及时插话,将我从冰冷而软绵绵的泥沼中一把拽了出来。我迎上她的目光,那其中有尴尬,也有抱歉。
第一百话:飞蛾与火坑
我走时,我爸自己躺在卧室的床上,背对着门口,背对着我。我跟他说:“爸,我走了。”他咕哝了一个“哦”字,没有回身。
我妈送我到门口,捏了捏我的胳膊:“别怪你爸。”我露出笑容,笑得并不勉强:“怎么会?”
我的确不会怪他。他是我的爸爸,是给了我生命的男人。没有他,我不会懂空气的气味,云彩的形状,不会懂什么是果实,什么是眼泪,更不会孕育另一条生命。我多想回报他,多想给他一个姓何的孙儿,长得结结实实,淘得天翻地覆。可我没有。他只给了我一个“哦”字,没有让我看见他那微微湿润的眼眶。可我知道,可我就是好像看见了。我不会怪他,因为他也并不怪我,他仅仅是在自己忍受着空落落的失意罢了。
我带走了那把会突突突作响的玩具枪。那枪沉甸甸的,真不知道就算我真的生下一个壮壮,他要到几岁才能举得动。也许等到了他举得动的年纪,那枪早已失去了光泽,布满了灰。它不是我爸买给壮壮的,而是我爸买给自己的,寄托着他铅般重的希冀,和迅速膨胀的喜悦。
当于小杰看见我时,我正在我家楼下玩儿着那把玩具机关枪,突突突的,激勇得像个冲锋陷阵,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战士。而当我看见于小杰时,他正一脸的迷茫,看来,他是叫我的异常行为慑住了。
从我爸妈家回来后,我没有上楼,就在楼下的花坛边上坐了下来,怀抱着玩具机关枪。
“你怎么坐在这儿?”于小杰俯视着我。
“这儿氧气丰富,适合思考。”我仰视着他。
“你在思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