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3个月前 作者: 严歌苓
    他婴孩般纯真的眼睛飞快眨动几下。他心想,这女人真能瞎插嘴;这下好,我忘了我刚才说到哪了。


    “你刚才问我,在当战场特邀记者时的心情。”


    “对对对。”


    “我心情很激动。”就跟当年你们敬爱的肯尼迪总统向他的祖国人民说:“别问你的祖国给了你什么,问一问你给了你的祖国什么”,我全身血液里也流窜着一股特殊的生物化学。那种生物化学可以使血液迅速升高温度,迅速达到沸点。这种“咕嘟嘟”沸腾的血液使人放弃个人准则的道义和是非,背负起他人的(他父亲他兄长他亲族他部落他种族他国家,总之,由无数他人组成的集体)道义和是非。你们敬爱的肯尼迪总统还要去裁决全人类的是非,干涉全人类的道义取向,在他进行这种他自认为崇高的裁决和干涉时,“我们可以背负起任何负担,跨越无论多遥远的距离”,他在这时赢得的拥戴是你们给予一位民族英雄的——那种坚信自己民族正义的民族意志的化身。我跟你们一样,听任浑身血液“咕嘟嘟”地开锅。坚信自己肩上背的不是被子褥子军用雨衣,而是民族的意志、民族的期望。民族已高于正义和非正义,敬爱的肯尼迪总统让你们别跟自己的政府过意不去,别去理论自己社会的是非,先把你们运过太平洋,去跟一帮黄皮肤、瘦小的陌生人玩命去。拳王阿里拒绝去万里之外跟陌生人玩命,便被他的政府以民族和国家的名义逮捕了。拳王阿里平常玩命的时候多了,因而他在此刻出现了非常质朴的是非观念:我天天揍的是有名有姓的对手;我凭什么去揍那些我压根儿不认得的人?我不能因为白宫和五角大楼那些陌生人想揍他们我就得揍他们;他们在热带雨林里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犯得上跟他们玩命吗?白宫和五角大楼那种陌生人也跟我八竿子打不着,我犯得着为他们去玩命吗?再说了,去揍一帮没名没姓热带雨林里的陌生人,又有什么接头?!拳王的基本原则“tobeornottobe”非常单纯明了——揍,还是不揍。他的基本原则为他做出最终决定:不揍。


    “……多么有趣——越南人先后是我们共同的敌人,尽管我们两国是敌对立场。”


    “哈哈哈。”拳王阿里很英明,他知道山不转水转玩命的最终是白玩命,到头来发现揍错了人算谁的?他觉得你们这主义那主义有我什么事?我的事就是好好揍真名实姓,有鼻子有眼,跟我叫板的对手。糊里糊涂去接糊里糊涂的陌生人,对拳王来说,不大地道。


    “当时你对中越边境冲突怎么看?”


    “当时我就是想当英雄。”


    “你不管正义是否在自己一边?”


    “你呢?有没有怀疑过正义在握?”


    “当时我不怀疑。”


    “噢。”所以你的便衣同僚们就去找刘先生的别扭。把一个充满小布尔乔亚情怀的刘先生监控起来,让他在你们的望远镜焦距中行走和活动,在你们的窃听器磁带上谈公事和谈文学诗歌戏剧以及谈恋爱(刘先生在美国迫害共产党分子最激烈的时刻爱上了他的女学生),在你们的档案柜里荣幸地跟福克纳、海明威、赛珍珠做邻居,在你们的拘留室里头一次体验男性对男性的性袭击。“现在你还这么认为吗?”


    “现在……”他的大脸蛋一僵,心想:怎么就轮到你来盘问我了呢?“你当时上战场有没有畏惧感觉?”


    “有啊。”我挎着“五四”手枪,军装口袋揣着特别通行证,它能让我在登上任何一列火车时将它往列车长眼前一晃,说:给我弄个卧铺。那种“老子上前方打仗”的耀武扬威感觉还是挺棒的。


    “有畏惧感就证明你潜意识里有反战情绪。”


    “噢。”


    “你认为你有反战情绪吗?”


    “我倒不反战。我比较讨厌那一大群采访者。他们到了野战医院就把好吃的都吃了,好喝的全喝了。”


    “都是些什么采访者?”


    “什么采访者都有,冒牌的也有。”


    大脸蛋倏然向我面前凑近一些。


    “你是指冒牌的?那他们真实身份是干什么的?”


    “他们真实身份是观光客。他们上前线是去观光的。”


    他认为我态度不够严肃。或者俏皮得不是时候。


    “你不认为他们中间有些是情报人员?”


    “不会。”


    “为什么?”


    “智商差了点儿。”


    “哦?你们中国什么样的智商可以做情报人员?”


    “不太清楚。”反正你这样老跑题肯定不行。


    “你认为你的智商够不够呢?”


    “够什么?”


    “够情报人员标准。”


    “大概不够。”


    “你很谦虚。”


    “哪里。”


    “你一共在前线写了几篇所谓的报告文学?”


    “写了十来篇。”


    “全发表了吗?”


    “没有。”


    “全没被发表?”


    “没被全部发表。”


    “哪一类的没被发表?”


    “比方有这么一篇:一个年轻士兵是个孤儿,十九岁,他是他的老丈人把他养大的。他老丈人指望他到部队出息出息,见见世面,混成排长连长就回去娶他女儿。结果他上前线第三天就给地雷炸伤了。伤得没法娶他老丈人的女儿了。”


    “为什么?”


    “他反正是没法让女人生孩子了。”


    “……噢,我说呢。”


    “我采访他的时候,他说他对不起把他养大的老丈人。后来他就服了一百多粒安眠药。他在前线表现得非常英勇,是个非常优秀的小伙子。”


    “你专门写这种事?”


    他靠回到椅背上,觉得我若说的是实话,那可没什么劲。


    “我对这种故事比较有兴趣。”


    “为什么?”


    我耸耸肩。我不知道我这个美国动作做得够不够纯正。他端起纸杯子,喝了一小口水。他想这个女人大概没什么审头,她没干过几桩上台面的事。这回轮到他偷看一眼手表,轮到他觉得日子难熬了。


    “圣诞节真是很累人的一桩事。”他说。


    “没错。”


    “你们在中国过圣诞节吗?”他开始清理桌子,准备下班。


    “现在时髦的年轻人都相互寄圣诞卡片什么的。也有人会弄棵圣诞树。”


    “你和安德烈·戴维斯在北京一块儿去的那个圣诞晚会,有圣诞树没有?”


    这小子原来很阴险。


    “我没有跟安德烈·戴维斯一块儿去过圣诞晚会。”


    “那你和他一块儿去了哪里?”


    “我在北京的时候根本不知道世上有个叫安德烈·戴维斯的美国外交官。”


    “难道我记错了?你不是说过你们是在北京认识的,是在一个很大的圣诞晚会上?”


    “我没有说过我和戴维斯在北京见过面。”


    “那你说过你们俩在哪里见的面?”


    这个表面憨厚的家伙绝不像他看上去那么弱智。他把我脑子搅成了一锅糨糊。我一时竟想不起我曾经说的是实话还是谎话。不过根据我对自己的了解,我当时多半讲的是谎话。可我的谎话我现在要背诵不下来,事情可能对我不利。


    “我们当然是在美国认识的。”


    “在美国什么地方?”


    “我到现在都对美国地理很无知。何况我刚到美国的时候。”


    “是在马里兰州?”


    “直到现在我都分不清马里兰州和密西根州有什么不同。”


    “但我敢打赌你能分清马里兰州和北京。”


    “没错。所以我一再告诉你,我跟戴维斯不是在北京认识的。信不信由你。”


    “你上次说你和戴维斯是在马里兰州一条公路上相遇的。”


    “直到现在,美国所有的公路在我看都一模一样。”


    “印第安那和弗吉尼亚的公路,也一模一样?”


    “啊。”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你和戴维斯是在北京认识的。”


    “不会吧。”


    “你意思是我们不会了解这情况?”。


    “我的意思是我并没有在北京认识戴维斯。”


    “也许你不认为那叫‘认识’。‘认识’得要点时间。是不是?”


    “在中文里,认识就是认识。认识属于直觉。”


    我开始在他脑子里搅糨糊。


    我见他嘴巴一动,恐怕他又想在我们俩之间做思路向导。我忙大声说:“你懂‘悟’这个跟禅有关的字吗?”他嘴又一动,我忙着再次截断他:“等你懂了‘禅’中的‘悟’,就对我刚才讲的‘认识’没太大问题了。时间到了,我得马上走。我的教授跟我约了六点见面,他得给我的期终作业提修改方案。再见。如果我们在圣诞前不再见面,那么我提前祝你和你的全家圣诞快乐。圣诞到新年期间,我要离开芝加哥,所以也在这里提前祝你新年好。不必送了,请留步。”


    我走了很远还在想我那二十响连发的道别和道贺。大块头便衣瞪着眼看我动作和嘴皮子一样麻利:穿衣、戴围脖,背上几十磅重的书包,脊梁领路飞快地退出那间审讯室,退出了长形的办公室。


    回到牧师家,我看见牧师太太的留言,说她写了封信给我,已经搁在我卧室里——她从我房门下面的缝里塞进去的。


    我当然明白那是什么信。撵房客这类事很讨厌,常常要伤和气。常常有一堆账要清算,而清算往往是靠扯皮来完成。扯皮就免不了两败俱伤。对于温厚的牧师太太,这样的事非常难为她。她知道不管我实质上多么厚颜,但表面上还是含蓄、柔弱的礼仪之邦女子,她花些工夫把话用电脑写出来,这样事情变得婉转不少。我想,既然是这样一封信在我房里等我,不妨晚些回房去。


    我从被我烤得焦黄的吊柜里取出一包方便面,又去开冰箱取鸡蛋。我已经很久没买蔬菜了,见到冰箱里有半袋碧绿的菠菜叶,不由得食欲中烧。我基本上已被房东捧出门了,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再沾最后一点光——我从塑料包里掏出一把菠菜叶。十分钟后,我的锅里有了色、香、味。我在留言板上来了一句“用了冰箱里的菠菜。谢谢。”我当然不会学习老八路留几毛钱。但老八路“明人不做暗事”的作风还是值得借鉴。


    我把面条端到桌上去,又为自己铺好餐纸。我发现一个人在放弃给别人留好印象的负担之后,原来心里会如此踏实。看看我现在的样子:一只小锅搁在桌上,下巴几乎架在桌沿上,两脚在桌对过的椅子上歇着,耳朵听着收音机里惠特妮·休斯顿的歌唱,嘴里“呼啦呼啦”、热气腾腾、连汤带水吃着方便面。一个人不必再讨人欢喜,就可以像我此刻这样,停止受累。我感觉到我此刻在做的,是礼貌苦旅中的歇息;我其实在别人的国家夹着尾巴做人早就做得累坏了,此刻我从仪态上到操行上,都给自己来了一次休假。


    牧师太太从厨房门口走过。她大概以为牧师回来了,把音乐开得这么响。但她一见占领了厨房的是我,眼睛出现一个大问号。我对她一扬手,说:hi!


    她似乎这才确定她看见的确实不是别人,是我。她想,这个貌似胆怯、多礼的东方小女子果真面目繁多,不知她哪副面目是真的。她搭讪地问了问气候,身体已在撤离。我看见诧异在她眼里飞快发酵。她一再地想:假如这东方女人此刻是真面目的话,这三个月的装蒜可够她受的。


    这时我的手机在书包里响起来。我跟牧师太太做了个抱歉的手势,便去书包里翻找电话。为了图价钱便宜,这个移动电话的分量等于一只小哑铃,体积也相当可观。所以它总是沉在书包底部。等我的手穿越了所有书本。摸到它,对方已改了主意把电话挂了。但我假装电话接通,这样牧师太太可以把我一个人剩在厨房继续舒服。


    牧师太太却走进来,为自己做了一杯热巧克力,在我对面坐下来,同时把两只脚架在我旁边的椅子上。她笑眯眯地听我对着手机讲中文——反正她听不憧,听听也无妨。她把我刚才正做的填字游戏拖到她面前,顺着我做的做下去。报纸上的填字游戏是供时间上太富裕的人玩的,我今天在时间上一改平素的吝惜,令她再次给了我一个惊讶的眼色。我对着毫无反应的手提电话不知在胡扯什么,心里琢磨她不走我是不是该走;若走该如何走;走的话她会不会觉得我提防她;若她认为我提防她提防得多余,她反正什么也听不懂,她对我巨大的失望和识破之上,是否又会增添一层失望和识破?……


    我正跟自己聊得热闹,突然听见“嘀零零……”一声。我见牧师太太摹然抬起脸,瞪着我手里的移动电话。我还没反应过来这“嘀零零”来自哪里,又是一声“嘀零零”。响动就发自我的手机。


    我跟房东太太交换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眼神。她是真莫名其妙。她不懂人间绝大部分花招,更别说我这儿的东方花招。她家祖祖辈辈都是缺乏花招的人。她嫁的也是个在花招上贫乏的男人。因此她什么都去猜就是不去想这是我耍的花招。


    她说:这种新科技就这么讨厌,永远也别想弄清它到底有多少花招。


    我说:可不。


    我赶紧掀下回答键,对话筒说:哈罗?


    电话里是个英语纯正的女人。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我爸爸昨天夜里中风了。女人说。


    我说:哈罗?!什么?!?!


    牧师太太看着我,我也以同样莫名其妙的目光看着她。这回我是真莫名其妙。


    电话上的女人说:我父亲昨天夜里中风了,对不起我一时想不起你的名字……


    我说:哈罗?什么?!


    我又耸肩又把两个眼珠子翻上去望着上苍。牧师太太也是又耸肩又把眼珠子翻上去望着上苍。


    电话里的女人说:对不起,你听不清吗?是这样,昨天夜里我父亲中了风,现在还在急救室。……


    我说:哈罗?!?!?!……


    牧师太太说:她说她父亲中风了,现在还在急救室。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