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脱逃
3个月前 作者: 马克·吐温
那一个短促的冬天快要完了。街上行人稀少,只有很少几个东奔西窜的人,他们匆匆忙忙地一直往前走,都显出一心一意的神气,只急于尽快把事情办完,然后赶回家去舒服舒服,躲避将要起来的大风和越来越暗的夜色。他们都不东张西望;大家对这几个人都不注意,甚至好像是根本没有看见他们。爱德华六世有些怀疑,不知从前是否有过哪一个国王上监狱里去的场面曾经遭遇过这种惊人的冷淡。后来警官到了一个没有人的市集场所,继续往对面走。他走到中间的时候,亨顿伸手按在他的胳臂上,低声地说:
“等一等,先生,这里没有人听见,我要跟你说句话。”
那可怜的警官冷不防听到这个,吓了一跳,起初他简直目瞪口呆,后来他终于又说起话来了,于是他就大声地嚷,说些威胁的话,可是亨顿却很镇定,耐心地等着,一直等到警官说得气都透不过来的时候,然后他说:
这个人由于恐惧和苦恼,一时哑口无言;然后他又打起精神,故意装做不在乎的样子说:
这个人机警地说:
他一面走开,一面继续说话;警官迟疑了一阵,心里烦乱不安,他诅咒了一两声,然后喊道:
亨顿一本正经地回答他,那严肃的语气使他周围的空气都发冷了:
“那是犯死罪的!”
“这未免小题大做,把玩笑当起真来了;其实我不过逗一逗那个女人,给我自己开开心罢了。”
“这可把我毁了!”警官绝望地说。“啊,请你讲讲道理吧,好先生;请你从各方面把这件事情看清楚,你看这是多么小的一个玩笑——这清清楚楚地分明是开玩笑的呀。即令不是开玩笑的话,那也不过是个很小的过错,大不了也只能惹出一点小小的责罚,不过是让法官骂几句,警告警告罢了。”
“老天保佑我,我犯罪了!”
“站住,站住,好先生——请你稍等一等——法官!嗐,朋友,他对于开玩笑也不会表同情,就像一个死尸一样——回来吧,我们再商量商量。老天爷!我好像是很倒霉——只不过是为了无心地随随便便打趣了一下。我是个有家的人;有老婆孩子——好心的老爷,您听我讲讲道理嘛;您叫我怎么办?”
“的确是有个名称。这在法律上叫做‘乘人之危,诈欺取财’。”
“没有别的意思,好先生——我担保那只是开开玩笑。”
“朋友,我对你很有好感,我不愿意看见你遭殃。你当心吧,我全都听见了——一字一句都听见了。我可以给你证明一下。”于是他就把那警官和那女人在过道里说的话逐字地背了一遍,完了还补上这么两句:
“搀着我吧,扶着我吧,好心的先生,我的腿站不住了!请你发发慈悲——饶了我这个死罪吧,我转过背去,出什么事我都装看不见。”
“我还她,我还她,一定还——以后再也不动手了,哪怕是天上掉下来的,大天使送给我的,我也不敢要了。走吧——我为了你而瞎眼了——我什么也看不见。我就说你闯进来从我手里强迫把犯人抢走了。那扇门是很不结实、很破旧的——等到半夜过后天还不亮的时候,我就自己去把它敲破。”
“我真要相信你哩,”亨顿说,他的声调里掺杂着一半讥讽,一半自信的口气,使人捉摸不清;“可是请你在这里等一下,让我跑去问问法官老爷——反正他是个对法律有经验的人,对玩笑,对……”
“我的职务不许我跟你谈话,先生;请你不要耽误我吧,天快黑了。”
“我不知道!也许是我的知识太差。我从来没有梦想到这还有个名称——啊,天哪,我还以为这是独出心裁的哩。”
“怎么样——我背得对不对?如果有必要的话,我难道还不能在法官面前背得清清楚楚吗?”
“好!你这才叫做聪明,有脑筋。你把猪也归还原主吧。”
“嘿,你不要太性急吧。你千万得小心,不要犯那傻头傻脑的错误。”——然后他把声音降低,降成耳语,贴近那个人的耳朵说——“你花八个便士买了那只猪,就可以叫你的脑袋搬家呀,伙计!”
“哎呀,我的天哪!”
“可是你还是要待一下,因为这事情跟你有密切的关系。你转过身去,装做没有看见,让这可怜的孩子逃掉吧。”
“只要你装瞎装哑装麻痹,要装到从一数到十万那么久——慢慢地数,”亨顿说;看他的表情,好像是他只要求这个人帮个近情近理的忙,而且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似的。
“你这个玩笑在法律上有个名词——你知道那叫什么吗?”
“你跟我说这种话呀,先生!我要逮捕你,这是依……”
“你趁着别人出了毛病,乘人之危,任意摆布,强夺了价值十三个半先令以上的财物,只给了很少一点钱;这在法律上看起来,叫做实际的受贿罪、隐匿罪、渎职罪、严重的贪赃枉法罪——治这种罪的刑罚是绞死,不得赎身,不得减刑,不得援用优待牧师的恩典。”
“你把那女人的猪留下来,难道也是开玩笑吗?”
“就这么办吧,好人,决不会出什么毛病的;法官对这个可怜的孩子很慈善,不会因为他逃掉了而掉眼泪,也不会把看牢的打断骨头,你放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