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司汤达
法布利斯不久就遇上了几个随军女商贩。他对B……城监狱看守的妻子怀着万分感激的心情,正是这种心情使得他去跟她们交谈起来。他向其中一个女商贩打听自己隶属的骠骑兵第四团在哪里。
“你最好还是别这么心急,我的小老总,”女商贩说,法布利斯苍白的脸色和美丽的眼睛打动了她的心,“今儿可要大砍大杀了,使起马刀来你的手劲还不大够呢。你要是有一支枪,我也就不说这话了,你可以跟别人一样把枪子儿打出去的。”
法布利斯可不爱听这种劝告。但是,他紧催他的马,却还是不能够比女商贩的小货车跑得快。有时炮声好像近了,闹得他们谈话也听不见;法布利斯是这样兴奋和快乐,他忘了形,忍不住又和她谈起话来。女商贩的每句话都让他领会到自己的幸福,因此更增加了他的幸福感。到后来,除了真名实姓和越狱经过以外,他把一切都告诉了这个看来是那么善良的女人。她非常惊讶,一点儿也不懂这个年少英俊的士兵在对她说些什么。
“我猜到了,”最后她得意地叫了起来,“您是一个年轻的城里先生,爱上了骠骑兵第四团哪位上尉的太太。您的心上人送了您这套军服,您现在就穿着它来追赶她。您从来也没当过兵,这就跟天主在上面一样错不了。不过像您这样一个勇敢的小伙子,既然您那一团上了火线,就也想去露一露面,不愿意让人家把您看成一个孬种。”
法布利斯表示完全同意,只有这个办法他才能得到忠告。“这些法国人的习惯我一点也不懂,”他心里说,“如果没有人指点,我免不了还要进监牢,我的马也会叫人抢走。”
“我的孩子,”女商贩说,对他越来越亲切,“首先,你得承认你还不到二十一岁,碰顶只有十七岁。”
这是事实,法布利斯爽爽快快地承认了。
“这么说,你还不够入伍的年纪呢。你来卖命纯粹是为了那位太太一双美丽的眼睛。该死!她的胃口倒不错。你要是还有几个她送给你的黄玩意儿,首先就应该另外买一匹马。瞧你这匹没出息的马,炮声稍微近一点,它耳朵就支棱成那个样儿了。这是庄稼人用的马,一上火线,它就会送了你的命。你看那边,树篱上空的那股白烟就是在打排枪。我的孩子!你听到子弹飕飕响的时候,可得提防被吓着。趁着现在还来得及,还是先吃点吧。”
法布利斯听从了这个劝告,他付给女商贩一个拿破仑,要她算钱。
“真叫人看了可怜!”那个女的叫了起来,“这个傻孩子连怎么花钱都还不会呢!我真该收了你的拿破仑,把珂珂特赶得飞跑。你那匹老爷马能够赶上我,那才真是有鬼呢。傻东西,看见我跑了,你怎么办?记住,大炮轰轰一响,就别把金子亮出来啦。给你,”她对他说,“这是十八个半法郎,你这顿中饭一个半法郎。现在我们就快碰见卖马的了。如果是匹小马,你就出十个法郎;无论如何也不能超过二十法郎,哪怕是埃蒙四兄弟的那匹马。”
中饭吃完,女商贩还在高谈阔论。一个穿过田野、走上大路来的女人打断她的话。
“喂,喂!”那女人朝她喊道,“喂,玛尔戈!你的轻六团在右边呢。”
“我要和你分手了,孩子,”女商贩对我们的主人公说,“不过你可真叫我放心不下;我喜欢你,真见鬼!你什么也不懂,你肯定会给打死的,就像天主是天主一样!跟我一块儿到轻六团去吧。”
“我明白我什么也不懂,”法布利斯对她说,“但是我要打仗,我决心到冒白烟的那个地方去。”
“瞧瞧你的马,它耳朵抖动得多厉害!一到了那边,它力气再小,你也勒不住它,它狂奔起来,天知道会把你带到哪儿去。你肯听我的话吗?你和那些兵到了一块儿,就赶快去拾一支枪和一个弹药盒,待在他们旁边,看他们怎么做,你就怎么做,一点不要弄错。不过,我的天,我敢打赌,你连弹药筒怎么咬开都不会呢。”
法布利斯心里挺不痛快,却还是向他的新朋友承认,她猜得不错。
“可怜的孩子!他会马上送命的,就跟天主一样错不了,这要不了多大工夫。你一定得跟我去。”那女商贩用命令的口吻说。“不过我想打仗。”
“你还是可以打呀。轻六团也是出了名的,再说今天大家都有仗打。”
“那么,我们快到您那一团了吗?”
“顶多一刻钟。”
“有了这个好心的女人指点我,”法布利斯心里说,“我就不会因为什么都不懂被人当成间谍,我也就可以打仗了。”这时候,炮声更响了,一炮紧跟着一炮。“就像一串念珠似的。”法布利斯说。
“可以听出排枪的声音了,”女商贩说着,抡起鞭子抽了一下她那匹好像让炮火刺激得兴奋起来的小马。
女商贩向右拐,走上一条穿过草地的小路。烂泥有一尺来深,小货车几乎陷住,法布利斯推着车轮。他的马滑倒了两次。走了不久,路上不那么满是水了,但是却变成一条青草丛中的羊肠小道。法布利斯走了不到五百步,他那匹驽马就陡然停住,原来路上横着一具尸体,把马和骑马的人都吓住了。
法布利斯生来苍白的脸上,透出一股十分显著的青色。女商贩看了看那个死人,自言自语似的说:“不是我们师里的。”后来,抬头一看我们的主人公,失声笑了出来。
“哈哈!我的孩子!”她喊道,“滋味不错吧!”法布利斯仍旧发着呆。最叫他触目惊心的是尸体的那双脏脚,鞋子已经被人剥走,身上也只剩下一条血迹斑斑的破裤子。
“过来,”女商贩对他说,“从马上下来。你应该习惯习惯。瞧,”她喊道,“他头上中了一枪。”
一颗子弹从鼻子旁边打进去,从另一边的太阳穴上穿出来,使死人的脸变得非常难看,一只眼睛还睁着。
“从马上下来吧,孩子,”女商贩说,“握握他的手,看他能不能也握你的手。”
法布利斯心里厌恶得要命,然而还是毫不犹豫地跳下马,握住死尸的手,使劲地晃了晃,接着就像傻了似的站在那里。他觉得已经没有力气再跨上马。最叫他害怕的是那只睁着的眼睛。
“女商贩要把我当作一个胆小鬼了。”他苦恼地对自己说。可是,他感到自己不能动,动一动也许就会跌倒。这是个可怕的时刻,法布利斯眼看着就要晕过去。女商贩一看,就敏捷地从小车上跳下来,一句话没说,给他送过来一杯烧酒。他一口气喝干,这才能跨上他那匹驽马,一语不发地继续朝前走。女商贩不时斜着眼睛看看他。
“你明天再打仗吧,孩子,”她最后对他说,“今天你就跟我在一块儿。你明白了吧,当兵这一行,你还得学一学呢。”
“恰恰相反,我愿意立刻就去打仗。”我们的主人公大声说,他那阴沉的样子在女商贩看来,倒是个好现象。炮声越发响了,而且像是越来越近。轰轰的炮声形成一片持续不断的低音,一炮接着一炮,中间没有一点空隙。在这好像是远处的激流声的持续低音里,还可以清楚地分辨出排枪的声音。
这时候,那条路进入了一片树林。女商贩看见三四个我们这边的士兵拼命向她这里跑过来。她敏捷地跳下车,跑到离路有十五步到二十步远的地方躲起来。一棵大树新近刨掉,留下一个窟窿,她就蹲在里面。“这一回,”法布利斯对自己说,“我倒要看看我是不是一个胆小鬼!”他站在女商贩丢下不管的小马车旁边,抽出马刀。那几个兵根本没正眼看他,贴着路左边的树林跑了过去。
“是咱们这边的,”女商贩喘着气朝她的小车子走回来,一边放心地说,“……要是你的马跑得快,我就会叫你跑到树林那一头去看看旷地上有没有人。”法布利斯一听,立刻就折了一根白杨树枝,捋掉树叶,抡起胳膊抽他的马。这匹驽马大跑一阵子,又恢复了它惯常的小快步。女商贩已经把她的马赶得飞奔起来。“停住,快停住!”她朝法布利斯喊。两个人不一会儿都出了树林。到了旷地边上,他们听见一片可怕的喧闹声,左边、右边、后边,到处都是炮声、枪声。他们刚离开的那片小树林坐落在一个小岗子上,比旷地高出八九尺,因此他们可以清楚地看见战场的一角。不过,树林外的草地上却连一个人也没有。在一千步以外的草地边缘上有长长的一行枝叶浓密的柳树,柳树上空不时浮现出一片片袅袅白烟。
“我要是知道我们那一团人在哪儿就好了!”女商贩为难地说,“笔直穿过这片大草地是不行的。啊,我想起了一件事,”她对法布利斯说,“万一遇上敌兵,你就用刀尖刺他们,千万别闹着玩用刀砍。”
这时候,女商贩看见刚才提到的那四个兵,他们正从树林里出来,走到路左边的旷地上。其中有一个骑着马。
“你的机会来啦。”她对法布利斯说。“喂,喂!”她朝骑马的喊道,“过来喝杯烧酒吧。”那些兵都过来了。
“轻六团在哪儿?”她喊道。
“在那边,离这儿有五分钟的路,就在沿着那行柳树的河沟前面。还有,玛贡团长刚刚阵亡了。”
“我说,你这匹马愿意换五个法郎吗?”
“五个法郎!你倒会开玩笑,大嫂子,这是一匹军官骑的马,不出一刻钟我就可以卖它五个拿破仑。”
“把你的拿破仑给我一个。”女商贩对法布利斯说。然后她走到那个骑马的兵跟前,对他说:“快下来,给你这个拿破仑。”
那个兵下了马。法布利斯兴高采烈地跳上马鞍,女商贩去解下那匹驽马背上的小旅行袋。
“你们几个倒是帮帮我呀!”她对那几个兵说</a>,“你们就这样在一边儿看着一个女人家做事吗?”
但是,这匹俘获来的马刚一碰到旅行袋,就立刻前蹄腾空地竖立起来。法布利斯虽然马上的功夫挺不错,可也得使出全身力气才能把它勒住。
“看样子不错!”女商贩说,“这位老爷没有受惯旅行袋的磨蹭。”
“是一匹将军骑的马,”卖马的那个兵嚷着说,“像这样一匹马无论如何也值十个拿破仑!”
“给你二十法郎。”法布利斯说,胯下有了一匹精神抖擞的马,他高兴得不知如何是好。
这时候,一颗炮弹斜穿而过,打中那行柳树,在法布利斯眼前出现了一幅奇妙的景象,所有那些细柳枝好像是挨了一镰刀,到处飞舞。
“瞧,大家伙过来啦。”那个兵接过二十法郎,对他说。这时候大约是两点钟光景。
法布利斯还在出神地欣赏这幅奇妙的景象的时候,几位将军带着二十来个骠骑兵,骑着马在广阔的草地的一个角上飞奔着穿过去。法布利斯正停在这片草地的边上。他的马叫了起来,一连两三次用后腿竖立起来,然后又用头使劲地拽那紧紧勒住它的缰绳。“好,就这样吧!”法布利斯想。
缰绳一放松,马立刻飞也似的蹿出去追赶跟随将军们的卫队。法布利斯看见这些人里面有四个人戴着镶金边的帽子。一刻钟以后,法布利斯从靠近他的一个骠骑兵的几句话里听出来,这些将军里面有一位就是鼎鼎大名的内伊元帅。他真是快乐到了极点,可是他猜不出四位将军里谁是内伊元帅。他真想知道哪一位是,出什么代价都行。但是他想起了他不应该说话。卫队停了下来,要过一道大沟,沟里积满前一天下的雨水。顺着沟边是一棵棵的大树。这道沟正位于草地左首的尽头;法布利斯刚才买马就是在这片草地入口的地方。差不多所有的骠骑兵都下了马。沟边陡峭,而且很滑,水面比草地足足要低三四尺。法布利斯高兴得忘乎所以,光想着内伊元帅和光荣,竟没有顾到他的马。那匹马在兴奋之中一下子跳到了沟里,把水溅得老高。有位将军溅了一身水,高声骂起来:“该死的畜生!”法布利斯受了这个侮辱,心里很不痛快。“我可以要求他赔礼吧?”他想。同时,为了证明自己并不是那么笨拙,他决定让马爬上对岸去。可是沟边陡得厉害,而且有五六尺高,他只好算了。他逆流而上,水一直淹到马头。他终于找到一处像是饮牲口的地方,轻而易举地爬上了这片缓坡,到了水沟对岸的田野上。法布利斯是卫队中第一个到达对岸的人。他得意扬扬地沿着沟边小跑着。沟里的那些骠骑兵却因为好些地方的水有五尺来深,不知如何是好,正在那里瞎折腾。有两三匹马受了惊,想泅水,结果搅得泥水四溅,乱成一片。一个班长看到了这个一点也不像军人的毛孩子方才的行动。
“往上走!左边有个饮牲口的地方!”他大声叫喊,于是所有的人都慢慢渡了过去。
到了对岸,法布利斯发现只有将军们在那儿。他觉得炮声好像更猛烈了。他好不容易才听清楚那位被他溅了一身水的将军对着他耳朵喊的话:“你从哪里弄来的这匹马?”
法布利斯一时慌张,竟说起意大利话来了:“L''hopratopocofa.”(“我刚刚买的。”)
“你说什么?”将军高声问他。
可是,这时候闹声越来越响,法布利斯竟没法再回答。应该承认,我们的主人公当时简直是没有什么英雄气概了。不过在他心里,恐惧却还只占第二位,最叫他受不了的是那震耳欲聋的声响。卫队奔驰起来,他们穿过水沟另一边的一大片耕地。耕地里东零西散地横着许多死尸。
“红军服!红军服!”卫队里的骠骑兵们高兴地嚷着。法布利斯起初还不知是怎么回事,后来才注意到几乎所有的尸体都穿着红军服。有一个情况吓得他直打哆嗦。他发现穿着红军服的这些不幸的人里面有不少还活着。他们呼唤着,显然是在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停下来救他们。我们的主人公心地十分厚道,他尽力不让他的马踩着这些人。卫队停下来,法布利斯对士兵的职责却不够注意,仍旧一边望着一个可怜的伤兵,一边继续向前奔驰。
“你站住好不好?小鬼!”班长朝他嚷道。法布利斯发觉自己来到了将军们的右前方,超出二十来步,正好挡住他们用望远镜瞭望的那个方向。其余的骠骑兵都停在将军们背后几步以外。他退回来,排到他们后面,看见最胖的一位将军正在对旁边的一个人——也是一位将军,用威严而近乎申斥的口气说话,嘴里还带着脏字眼。法布利斯克制不住他的好奇心,尽管他的朋友,那监狱看守的妻子,曾经劝告他千万别开口,他还是编了一个非常法国式的正确无误的短句子,问他旁边的人:“那位训他身旁的人的将军是谁?”
“什么,那是元帅!”
“哪位元帅?”
“内伊元帅,你这个傻瓜!喂,你以前在哪儿当兵来着?”
法布利斯虽然十分敏感,却完全没有想到受到这样的冲撞应该生气。他怀着稚气的倾慕心情,打量着这位赫赫有名的德·拉·莫斯科亲王,勇士中的勇士。
忽然大家又策马飞奔起来。过了一会儿,法布利斯看见前面二十步外有一块耕地在奇怪地晃动着。犁沟里积满水;犁沟两旁的土脊非常潮湿,散成许多黑色小块,飞起足有三四尺高。法布利斯在经过的时候看到了这种奇怪的现象,随即他又想起元帅的光荣来了。他听见身旁发出一声尖叫,两个骠骑兵中了炮弹落下马来。等到他回头看的时候,他们已经和卫队相隔有二十步远了。使他感到可怕的是一匹血淋淋的马,马蹄被从肚子里流出来的肠子缠住,正在耕地上挣扎,还想追赶其余的马,血在泥泞里淌着。
“啊!我终于在火线上了!”他心里说。“我看见了炮火!”他满意地反复想着,“我现在是个真正的军人啦。”这时候,卫队在飞奔,我们的主人公才明白原来是炮弹炸得泥土到处飞扬。他朝着炮弹飞来的那个方向望去,只望见离着极远的炮队冒出的白烟;在持续不断、间隔均匀的隆隆炮声中,他仿佛还听见近得多的地方也在射击,他完全弄不懂这是怎么回事了。
这时候,将军们和卫队下到了一条凹下去有五尺深的积满了水的路上。
元帅停住,又用望远镜观察了一番。法布利斯这回可以从从容容地看他了。他发现他的头发是淡淡的金黄色,脸又大又红。“我们意大利就没有这种相貌。”他心里说。“我的脸色是那么苍白,我的头发又是栗褐色的,我永远不会像他那样了。”他接着伤心地对自己说。他心里这几句话的意思是:我永远不会成为一个英雄了。他望望那些骠骑兵,其中除了一个以外,都蓄着黄唇髭。法布利斯在看卫队中的骠骑兵,他们也在看他。他被他们看得脸也红了;为了摆脱这种窘境,他把脸掉向敌人那个方向。他看见排得很长的一行行穿红军服的人,但是使他十分惊奇的是这些人看上去仿佛很矮小。这些由许多团或者师编成的散兵线,在他看来还没有树篱那么高。元帅和卫队正在低凹的小路上不紧不慢地着泥水走着,一列红衣骑兵朝这条小路奔来。硝烟遮住了前进的那个方向,什么也分辨不出,偶尔可以看见几个骑马飞奔的人从这片白烟里冒出来。
突然间,法布利斯看见有四个人从敌人那个方向飞驰而来。“啊!我们要受到攻击了。”他心里说。接着,他看见这四个人中间有两个在跟元帅说话。一位跟随在元帅左右的将军带着卫队里的两个骠骑兵和刚来的那四个人,骑马朝敌人的方向奔去。在大家都渡过一条小河沟以后,法布利斯发现自己正和一个班长并辔而行。这个班长看来挺和善。“我得跟他谈谈,”他心里说,“这么一来,也许他们就不会再那样看我了。”他思索了很久。
“先生,我这是第一次上战场,”终于他对班长说,“不过,这是真的在打仗吗?”
“有点像。请问,您是谁?”
“我是一位上尉的内弟。”
“您那位上尉叫什么名字?”
我们的主人公张皇失措。他没有料到会提出这个问题。幸好元帅和卫队又飞奔起来。“我该说个什么法国名字呢?”他想。最后,他记起了他在巴黎投宿的那家旅馆的主人的名字。他把马靠近班长,直着嗓子喊道:“莫尼埃上尉!”在隆隆的炮声中,班长没有听清楚,回答说:“啊!特利埃上尉吗?他已经阵亡啦!”
“好极了!”法布利斯心里说,“就是特利埃上尉吧。应该装出点伤心的样子来。”
“哎呀!我的天!”他叫了起来,还装出一副可怜相。他们已经离开那条低凹的路,正穿过一小片草地,飞也似的奔驰着。炮弹又来了。元帅向一个骑兵师奔去。卫队周围尽是尸体和伤兵,但是这种景象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影响我们的主人公了,他在考虑着别的事。
卫队停住以后,他看见一个随军女商贩的小马车。由于对这支可敬的部队怀有好感,他不顾一切跃马过去找她。
“站住,他妈的!”班长朝他喊道。
“在这儿他又能把我怎样呢?”法布利斯想,他继续朝女商贩跑去。他用马扎子刺马,心里多少还盼着这就是早上遇到的那个善良的女商贩。马和小货车都十分相像,但是主人却大不相同了,我们的主人公觉得她的相貌非常凶恶。法布利斯走近的时候,听见她正在对人说:“他还长得怪俊的呢!”一个惨不忍睹的场面在那儿等着我们的这个新兵。人们正在给一个胸甲骑兵锯大腿,这个胸甲骑兵是一个身高五尺十寸的年轻漂亮的小伙子。法布利斯闭上眼睛,一连喝了四杯烧酒。
“你真能喝,瘦猴!”女商贩嚷着说。烧酒使他忽然想到一个主意:“卫队里那些骠骑兵弟兄,我应该买买他们的好。”
“瓶子里剩下的酒都给我。”他对女商贩说。
“啊!”她回答,“你知道不知道今天这种日子,剩下的酒要值十个法郎?”
他疾驰着回到卫队,班长嚷道:“啊!你给我们弄喝的来了,你就是为这个跑开的吗?给我。”
酒瓶依次传递过去。最后一个接到酒瓶的人喝完以后,把它抛到空中。“谢谢,兄弟!”他对法布利斯喊道。大家的眼睛都亲切地望着他。这种眼光释去了法布利斯心上的千斤重负。这是一颗制造得过分精细的心,它需要充满友谊的环境。他终于不再受到他的伙伴们的歧视啦,他们之间有了交情啦!法布利斯深深地舒了一口气,随后从容不迫地对班长说:“特利埃上尉要是阵亡了,我到哪儿去找我的姐姐呢?”能够这样坦然自若地把莫尼埃说成特利埃,他觉得自己成了一个小马基雅维里了。
“今天晚上您就知道了。”班长回答。
卫队又走了,他们到步兵师去。法布利斯觉得自己醉醺醺的。他烧酒喝得太多,骑在马鞍上有点摇摇晃晃。他十分及时地记起他母亲的车夫常说的那句话:“要是灌得太多,就得盯着马的两只耳朵中间朝前看,别人干什么,自己就干什么。”元帅在靠近几支骑兵队伍的地方停留很久,命令他们进攻。但是足足有一两个钟头,我们的主人公对周围发生的事毫无所知。他感到非常疲乏,他的马飞奔的时候,他就像铅块似的在马鞍上颠上颠下。
突然间,班长朝他的部下喊道:“难道你们没有看见皇上,他妈的!”卫队立刻用尽力气叫喊:“皇上万岁!”我们不难想象我们的主人公是怎样地在睁大了眼睛看,但是他只看见几位将军在疾驰,后面也带着一支卫队。担任警卫的那些龙骑兵头盔上饰着飘动的长羽毛,使他看不清这些人的脸。“这几杯该死的烧酒害得我在战场上看不见皇上!”这么一想,他就完全清醒过来了。
他们又走下一条积满水的路,马要停下来喝水。
“真的是皇上打那儿过去吗?”他问旁边的人。
“当然啦!就是军服上没有绣花的那一位。您怎么会没有看见他?”那个伙伴和蔼地回答。法布利斯真恨不得追上去,参加皇帝的卫队。如果能跟随着这位英雄,参加真正的战斗,那该有多么幸福啊!他正是为了这个才到法国来的呀。“我完全可以自己做主,”他心里说,“因为我干我现在干的这份差使,并没有别的理由,只不过是我的马要跑过来追随这几位将军罢了。”
法布利斯所以决定留下来,是因为他的新伙伴,那些骠骑兵对他很亲热。和这些士兵们一同驰骋了几个小时以后,他开始把自己当作他们的亲密朋友了。在他们和他之间,他看到了塔索和阿里奥斯托笔下的英雄们的那种高尚友谊。如果他去参加皇帝的卫队,势必又要重新结交朋友;也许他还会得不到好脸看待,因为那些骑兵是龙骑兵,而他呢,像所有跟随元帅的人一样,穿的是骠骑兵的军服。他们现在用来看我们主人公的那种神情,使他达到了幸福的顶峰。为了这些伙伴,他可以赴汤蹈火。他的灵魂和神智都飘然在云霄之外。有了朋友以后,他眼里的一切都好像变了。他急着想向他们打听一些事情。“不过,我还有点醉着呢,”他心里说,“我应该记住看守妻子的话。”离开低凹的小路,他注意到卫队已经不再和内伊元帅在一起了。他们现在跟随着的那位将军又高又瘦,面貌冷酷,目光可畏。
那位将军不是别人,正是A***伯爵,一七九六年五月十五日的罗贝中尉。如果能认出法布利斯·台尔·唐戈,他该会多么快乐啊!
法布利斯已经有很久没有看见被炮弹掀起的黑泥块了。到了一团胸甲骑兵的背后,他清清楚楚听见霰弹击中胸甲的声音,还看见好几个人倒了下去。
太阳已经很低,眼看着就要落山了。卫队离开一条低凹的路,登上三四尺高的一个小斜坡,进入一块耕地。法布利斯听见离他很近的地方发出一阵低沉奇怪的响声,他转脸一看,有四个人连人带马倒在地上。将军也倒了,不过他正在爬起来,浑身都是血。法布利斯看着那些躺在地上的骠骑兵,其中三个还在抽搐,第四个喊着:“把我从底下拉出来!”班长和另外两三个人跳下马去救将军。将军扶着他的副官,试着走了几步。他想避开他的战马,它正躺在地上挣扎,发疯般的乱踢。
班长走近法布利斯。这时候,我们的主人公听见背后离他耳朵不远的地方有人说:“只有这匹马还能快跑。”他觉得有人把他两只脚抓住,在抬起他两只脚的同时,又架住他的胳肢窝,托起他的身子,把他拖到马屁股后面,然后一撒手,让他滑下去,跌坐在地上。
副官抓住法布利斯那匹马的缰绳。将军由班长帮着跨上了马,疾驰而去;剩下来的六个人也很快地跟着他跑了。法布利斯怒气冲冲地站起来,开始追他们,一边跑,一边喊:“Ladri!Ladri!”(“强盗!强盗!”)在战场上追强盗,这倒是一件挺滑稽的事呢。
卫队和将军A***伯爵很快就消失在一行柳树后面了。气得发昏的法布利斯也来到这行柳树间,在他面前拦着一道很深的河沟。他到了河沟对岸,又看见将军和卫队,于是又咒骂起来,但是已经相隔很远很远,接着他们就在树丛间消失了。“强盗!强盗!”这回他是用法国话喊了。丢了马倒还事小,而被朋友出卖却使他痛心极了。他精疲力竭,饿得要命,倒在沟沿上。如果那匹骏马是被敌人抢去的,他也就不会再把它放在心上;可是背弃他、抢劫他的,却是他如此敬爱的班长和他视同兄弟的骠骑兵们!正是这一点伤了他的心。他想到这般卑鄙可耻的行为,就没法再安慰自己,于是靠着一棵柳树,热泪纵横地哭了起来。他那些像《耶路撒冷的得救》里英雄之间的、骑士式的崇高友谊的美梦,都一个个地破灭了。如果身旁的那些人都是英勇而温柔的,都是些在你咽气时会握着你的手的高贵朋友,那么,即使面临死亡,又何足畏惧!可是在一群无耻的骗子中间,又怎么能保持住自己满腔的热情呢!像任何一个人在恼怒的时候一样,法布利斯把一切都夸大了。经过一刻钟的伤感,他注意到炮弹已经开始落到这行树跟前,而他却还在树下沉思。他站起来,想辨一辨方向。他望了望那块边上有一条宽阔的河沟和一行茂密的柳树的草地,觉得已经认出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他看见前面四分之一法里远的地方有一队步兵正在渡过河沟,进入草地。“我差点睡着了,”他心里说,“千万别做了俘虏。”于是他快步朝前走去。走着走着,他放下心来了。他认出了军装,他担心会截断他退路的队伍原来是法国军队。他往右边斜抄过去会合他们。
除了因为遭到这样卑鄙的出卖和抢劫,他感到精神痛苦以外,他还有另外一种时刻都在增强的痛苦,就是饿得要命。因此,在走了,或者不如说是跑了十分钟以后,看见走得也很快的那队步兵,仿佛要占领阵地似的停了下来,他真是高兴极了。几分钟以后,他已经到了最前面的一些士兵中间。
“弟兄们,你们能卖给我一块面包吗?”
“瞧!这小子把咱们当成卖面包的啦!”
这句刺耳的话和随之而来的一片嘲笑声,使法布利斯灰心到了极点。这么说,战争完全不像他按照拿破仑的宣言所想象的那样,是热爱荣誉的灵魂协同一致的、高尚的冲动了。他坐下来,或者不如说是跌倒在草地上,脸色变得非常苍白。和他说话的那个士兵在十步以外用手帕擦着枪机,这时候走过来,扔了一块面包给他,后来见他不去拾,就撕下一块给他塞在嘴里。法布利斯睁开眼睛嚼着面包,连说话的力气也没有。最后,他想起付钱,抬头去找那个士兵,这才发现只剩下他一个人在那里。离他最近的士兵也有一百步远,他们正在向前走着。他机械地站起来,跟着他们,走进一片树林。他累得快要倒下来了,而且已经在东张西望想寻找一个适当的地方休息;就在这时候,他先认出那匹马,接着又认出那辆车子,最后认出早上的那个女商贩,他心里有多么快活啊!她朝他跑过来,一看见他的面色,就吓了一跳。
“再朝前走几步,孩子,”她对他说,“你受伤了吗?你那匹好马呢?”她一边说,一边把他领到马车跟前,架着他的胳肢窝,把他扶上马车。我们的主人公由于过度疲劳,刚一上车,就立刻沉沉地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