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3个月前 作者: 黑塞
    戈特孟在这个城市的新环境里,开始了新的生活。这块丰饶的土地,这富于诱惑的城市,这般欢畅地迎接他,使他感到无比欢乐,就是隐藏在内心深处的悲哀与知识,也彻底恢复了灿烂的生活,这段时期是戈特孟生活中最快乐、最少烦恼的时期。他在外面接触到这个富庶主教城的各种艺术、女人,各种愉快的游乐与光景,在他内心里所感受的是与时俱增的新感情与艺术的经验。由于师父的帮助,他得以住在渔市场附近一个镀金匠的家里,并且在师父与镀金匠处学得处理木材、石膏、着色、油漆、金箔等技术。


    戈特孟并不是属于有高度才华的那种不幸的艺术家,而是属于从未发现真正方法的艺术家。有些人虽有深刻伟大的世界美,心灵中也富有高贵的心像,可是却不知道把这种心像扩大,变成使人快乐的方法;戈特孟则没有这种缺点,而毋宁说他是乐于学习手艺并且容易摸到窍门与技巧的人,正像他在工作完毕的晚上,在友人那里学习古老弦乐器,以及星期日在村中跳舞场里学习跳舞一样。他之易学系由于其领悟力是先天的,但他对于木刻仍须认真努力,克服困难与失望,对于任何优美的木材,尤须仔细观察,慎重处理。当然,他很快就克服了最初的困惑,达到灵巧的地步。可是师父时常对他很不满意,并说:“戈特孟,好在你不是我的学徒或伙计。我知道你是从路上、从林中来的。有一天你又会回去的。谁都知道你不是市民与手艺人,而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这种人容易受诱惑,什么都可顺从。你是一个不平常的学徒,而且木刻也是你自己喜欢学的,所以你该是一个很好的工人。可是你上星期去游荡了两天,昨天原该在工场里好好琢磨琢磨的,你却又睡了半天。”


    师父的责备是对的,戈特孟也无由辩白,自知不是一个可靠和勤快的学徒。他一直被自己的某种天性困住了,这对他而言变成了一个难题,这难题要是自己能够解决,那就好了。他不喜欢做艰难的工作,而那些容易的,只要时间与劳力,只要仔细与耐心,就能完成的工作,他又时常觉得不耐烦。他对这种天性往往连自己都感到莫名其妙,难道是几年来的流浪生活使他变得懒惰与不负责任吗?或者是从他母亲处遗传来的?这到底是缺少了什么呢?他时常回忆到修道院里最初几年的生活,那时他曾是个多么用功与善良的学生。他不断回想到,那时为何如此有耐性?而现在耐性又到哪里去了?他为什么曾经对拉丁文作文那样的孜孜不倦?所有希腊文动词的不定过去式(Aoriste)全都记得?难道这些现在对他都不重要了吗?不,这是由于那时他心中充满了爱,爱使他奋发。他的好学没有别的,是为了不断追求那齐士,为了获得他的尊敬与赏识。那时他为了要引起自己所喜爱的教师注意,所以能孜孜不倦,直到渴望的目的达到,那齐士成为他的朋友。奇妙的是这个学问出众的那齐士,要把他这样无用的人教成学者,却又一定要他重新记起失去母亲的形象。因此,母亲的形象在他心中变成了一种支配他本质的根本原动力,使他脱离修道院生活。这种原动力是性:对女性的爱,渴望独立,渴望漫游。但自从他看见师父的圣母像之后,他又发现自己要成为一个艺术家,开辟一条新的路径,而且意志无比坚定。那么现在又是怎么回事呢?阻碍是从哪里来的呢?


    最初他对这些也不明白,所知道的只是他对可尊敬的倪克劳师父的爱与对那齐士的爱是不同的。往往师父对他的怀疑与愤怒,反而使他高兴,这表示他与师父的心意并不一致。从倪克劳手里完成的雕像有些的确是最好的,是戈特孟视为模范的,可是师父的为人对他并非模范。


    倪克劳师父是个把圣母像雕刻得最痛苦与最美丽的艺术家,而且也是预言者与智者,用最深刻的经验与预感,以魔术般的手腕构成明显的人像。其次,倪克劳师父是个严厉可怕的家长与公会会长,也是个带着女儿与一个丑陋老妈子的鳏夫,一家人过的是一种平静而压抑的生活,他本身就是生活在平静、调和,很有秩序与宽裕的生活里,激烈反对戈特孟那种强烈的冲动。


    虽然戈特孟崇拜师父,从来不许别人怀疑师父,或是批评师父,可是经过一年之后,他对师父已经无所不知了。这位师父对他是重要的,他爱师父,同样恨师父,师父使他不安,逼得他不断想知道师父隐秘的性质与生活。他注意到师父家里有足够的房间,却不让徒弟和伙计住在家里,而且师父是极少出门,也难得请客的。戈特孟观察到师父喜爱漂亮的女儿,喜爱到令人感动与嫉妒的程度,她也避开任何人。戈特孟知道这位鳏夫在严肃与早已节欲的背后,冲动的活力还很旺盛,只要他有事出外接洽,经过两三天出门之后,回来时往往显得格外年轻奔放。有一次,戈特孟发现倪克劳到别的市镇去演讲雕刻,利用晚上偷偷地去宿娼。回来时,还有好几天情绪不宁,性情暴躁。


    除了这种好奇心之外,还有些别的事情使他不安,他非常喜欢师父的漂亮女儿李斯佩,可是却很少见面。她从不到工场来,而他也摸不清,到底是她冷酷无情,还是师父不让她见人,或是她生性如此?师父再也不邀他同桌吃饭,连和她相遇都不容易。李斯佩是个极可爱而保守的千金小姐,要想不和她结婚而谈爱是不可能的。而且谁要想娶她,也必须是上流家庭的子弟,而且还须是上级公会的会员,要有房子与财产。


    李斯佩的姿色不同于吉卜赛女人与蛾眉村女,戈特孟在看见她的头几天就已心神不宁了。他对她一见倾心,同时也产生疑虑,甚至烦恼。她很稳重、纯洁,有教养而贞淑,却不天真,而且一举一动都显得冷酷、骄傲,所以她的纯洁并不令他感动,也对她无计可施,对于那些过分纯洁的女孩,他是无从诱惑的,可是正由于如此更刺激戈特孟的欲望,引起他的遐思。她的美姿印在他心里,他希望把她雕个像,不过不是像现在这样,而是奋起的、有情感的、烦恼的李斯佩,不是纯洁的处女,而是赎罪的妇女。戈特孟时常渴望这个安静、美丽而骄傲的脸,不管是快感或痛苦,他都希望有天能揭开其秘密,把它暴露出来。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面孔盘据在戈特孟心里,虽然不是念念不忘,至少希望在成为艺术家后,能把这个面孔表现出来,可是这个面孔总是时隐时现——这就是他母亲的脸孔,是他长时不见的脸孔,是他与那齐士谈话之后,从失去记忆的深渊里,发掘出来的脸孔。在那些漫游的日子当中,爱情之夜,憧憬之时,有生命之危的当儿,濒死之际,母亲的面容渐渐地变了,变得丰盈、深刻而多姿,这不再是他自己母亲的脸,而是由他母亲的脸与脸色渐渐变成的另一个面孔,也就是夏娃(Eva)——人类之母的像。倪克劳师父在几个圣母像里所表现的,正是这种完全而强烈的痛苦,这些在戈特孟看来是无与伦比的。所以他自己一度希望过,要是他成熟得有足够把握时,他要做个“夏娃·母亲”的像,把它作为心中最可爱宝贵之物。不过这个母亲的像是从他记忆中的母亲像经过不断的变化与成长而来的。他要透过母亲的形象里雕出同时包容有吉卜赛女郎李瑟、骑土女儿丽娣雅,以及另外几个女人面孔的特征的面容。这个他根本的母亲的雕像,不仅要把所有他爱过的女人的面孔雕刻在这上面,还要把他的每一种感触与体验,统统从这个像上表现出来。如果以后他完成了这个作品,那么显而易见的,这不是表现某一个特定的女人,而是作为人类最初之母的生命之像。戈特孟相信他常在梦中看见母亲,但是她的面孔却是夏娃的面孔,除了把生与喜乐、死与痛苦在夏娃的脸上表现出来之外,他还有什么能做的呢?


    戈特孟在这一年中学了不少,素描的手法也很有进步。师父除了木雕之外,也已教他试作黏土的塑像。他第一件成功的作品是个一尺多高的黏土像,那是丽娣雅之妹尤丽安甜美而富诱惑的姿态,深得师父的称许,他本来希望用铜镕铸的,可是没有实现,这个像要是给神父拿去用就未免太不贞洁、太世俗了。接着他用木头雕刻那齐士的像,雕成如使徒约翰的像,因为倪克劳喜欢,所以在完成时把它加入人家定做的耶稣钉十字架的像中,这项工作本来是由两个助手做了好久的,最后才交给师父完工。


    戈特孟在雕那齐士像的时候,灌注了深厚的爱,并且在这工作中又发现了自己,发现了他作为艺术家的天职与灵魂。这一来,他渐渐地越了轨,而且时常如此:色情、舞会与酗酒、赌博、争吵,整天或几天都不去工场,或者工作时无精打采。但是他在雕使徒约翰像时,不断把他喜欢而想着的姿态,纯熟地从木头上表现出来,他只在心里有准备时工作,这时的工作是专心与谦虚的。由于他专心,不喜也不悲,不知生的快乐,也不知生的短暂,他的心中又有了那种虔敬的、光明的、纯洁的感情,这种感情曾经是戈特孟热衷朋友、乐于被朋友指导时所有的。站在雕像前面,用真正的意志造像的不是戈特孟自己,而是另一个人,是那齐士,是他正在挥动艺术家的手,把生命从以往与变化中跨出来,把他的本质表现在纯粹的塑像里。


    戈特孟纯粹的作品经常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完成的,然而他却没有忘记师父是怎样完成圣母像的,所以在后来的星期日,他还时常去修道院看师父以前所作的那些雕像——那些雕像有几个最好的放在上面的廊下,正是用这种神秘与神圣的方法制成的——以便自己也会做出如师父所作的那种与众不同的、唯一的,更神秘而充满神圣的雕像,也就是人类共同之母的形象。啊,只有人的手才能做出那种仅有的艺术作品啊!这种作品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没有被野心与虚荣所污染的!可是他也早已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人也可以造出别种像的,像美观的与赏心悦目的东西,用优越的技巧制造的东西,都是为了爱好艺术的人而做的,可以装饰教堂与会议室的。但是美好的东西不一定是神圣的或有真正灵魂的像。他知道倪克劳与别的师父所作的许多作品,不管外形如何的优雅,做工如何的精细,也只不过是用来消遣的东西而已。对他来说,这些技巧上的快乐,由于名誉心或好玩而制作出来的东西,却是悲哀与可耻的。


    当他兴起这种念头时,他开始变得死般的悲哀。他认为雕出美如天使的像,或是其他玩具,即使再美好,也不是艺术家值得做的事。这些对于手艺人,市民与易于满足的人,也许是值得的,但对他却不。他认为如果艺术与艺术界不像太阳那样燃烧,不像风暴那样狂飙,只是看重愉快、舒适与些许的幸福,都将是没有价值的。他寻求的是别的。一个美丽得像小花边细工的玛丽亚王冠,用金箔纸包得如镀金般光滑美丽,即使能卖好的价钱,也不配称为艺术品。师父倪克劳为什么愿把这种工作都全部接受下来呢?他为什么要雇两个助手呢?当市议员与修道院院长到他这里定做大门和讲台时,他为什么手持码尺,听他们讲上个把钟点呢?这只有一个理由,一个卑俗的理由:师父自以为是有名的艺术家,一个订单络绎不绝的艺术家,因此他要积聚金钱,却不是为了事业或享受,而是为了女儿的嫁妆、襟饰与缎子衣裳,为了满是贵重的被盖与胡桃木床,仿佛这位美丽的小姐不晓得在任何干草堆上也同样可以做爱似的。


    戈特孟在作这种观察时,连来自娘胎里的血液都激动了,流浪者的夸耀与轻视,使他打从骨子里反对安居与拥有财产的人。他有时甚至反对得几度想要逃走和抗议。


    师父对于他的态度也有几分生气,经常后悔为什么当初要让这个没有信用而难对付的年轻人进来。他的忍耐时常面临严重考验,他知道戈特孟的品行,知道他对财物满不在乎,知道他有浪费癖,许多谈情说爱与时常殴斗的事情也使他越发急躁。他已经把一个吉卜赛人,一个没有信用的伙计收进来了,他也看不惯这个流氓的眼睛紧盯着自己的女儿李斯佩。虽然如此,师父对他还是忍耐再三,这并非由于义务感与胆怯,而是因为看见他雕成了使徒约翰的像。师父真是彻头彻尾地看不透,像这样一个从森林里跑出来毫无经验的流浪者,怎么会画出那样动人、那样美妙的蓝图?他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收留他的。无疑的,戈特孟虽然有脾气,然而他断断续续地完成了这个作品,这是其他伙计所不能够胜任的,甚至巨匠要完成这种作品也是不容易的。因此,即使师父很讨厌他,时常责备他,甚至常常大发雷霆,可是对于约翰的像,他却只字不提。


    戈特孟昔时的青春年少,那种人见人爱、一副天真无邪的人品,在这几年里已渐渐地起了变化,变成了美男子,很能赢得异性的芳心,却不为同性所激赏。戈特孟的情绪与内在的性格,自从那齐士把他从修道院的酣睡中唤醒之后,再经过了流浪生活的磨炼,已经有了很多的改变,早已从漂亮、温和、虔诚与被众人所喜爱的修道院学生,变成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人。那齐士提醒了他,传授他女人的知识,然后放浪生活又使他饱受风霜。他已经没有朋友,心里只有女人,女人容易赢得他,只要对他频送秋波,他就经不起美目盼兮,这正是求爱的回答。何况戈特孟对于美还有极敏感的神经,尤其喜欢年轻的小姐。但在缺乏那种对象的时候,就是姿色稍差或青春已过的女人,他也来者不拒。他往往逗留舞场,接近任何年轻的姑娘,即使对方是个没有人喜欢的女人,也能获得他的同情,不但是同情,而且是永远的好奇。只要他开始对某一女人情有独钟,他就会一心一意喜欢上她几个星期,也许几小时。经验告诉他,每个女人都是美的,都能给予男人温存。即使相貌平庸的女人,不受男人喜欢的女人,也会有热情之火,不乏柔情蜜意;每个女人都有她的神秘与魔力,能获得男人的关怀。就是徐娘半老、姿色平平的女人,也能经由某种别的动作寻求弥补的。当然,年轻貌美的女人是要比那些老丑的更能赢得他的。他从不中途退却,有些女人在他三两天的恩爱之后,对他倍觉依恋;而有些女人则一夜之后,就把他弃之如敝屣了。


    戈特孟认为爱与快感是真正能够温暖生命的,只有这些才能使生命富有价值。他不知道名誉心是什么,他认为主教和乞丐是一样的。他也看不起储蓄、财产,所以在他有了钱时,他就毫不顾惜地把钱花在女人的爱与性的嬉戏上,而且经常乐此不疲。他觉得情欲是迅速、短暂的熊熊野火,一触即发,瞬间又逝——这些似乎都是他所有体验的中心,并且形成他生命中的一切悲观论调。他把欲望视同那些悲哀与过去的恐惧一般单纯,认为爱即是献身。另一方面,爱又是忧,是喜。在爱的喜悦达于紧张的顶端时,接着就是烟消云散;内心深处马上感到忧郁与孤独,把人生明朗的一面又突然吞噬了。死亡与欢喜是相同的,有人把爱或情欲称为生命之母,也有人把它叫做坟墓或自取灭亡。人类之母的夏娃是幸福与死亡的根源,是永生与长逝在其中糅合成爱与残酷的一体。


    他知道通往母亲之路,通往死亡与快乐之路,不是用语言与意识,而是用他血液中的深刻知识。生命这东西是父性方面的,是精神,是意志,是那齐士住的地方,不是他的故乡。现在戈特孟才完全开始了解他朋友的话,那齐士是与他相反的人。他也把这种差异雕进约翰像里,并明显地表现出来。戈特孟对那齐士的向往不仅是流了泪,而且还梦见了他。他要去追他,可是这是可望而不可及的。


    由于某种神秘的感觉,戈特孟也看穿了各种秘密,这就是他所谓的艺术家存在的秘密。有时他觉得艺术的秘密非常可厌,他对这些不用思索,就能在许多比喻中感觉到所谓“艺术”就是由父母的世界,也就是精神与血的结合而来的。艺术是从感觉的东西开始,而在抽象的事物里终止的;或者,它是从纯粹的理想世界开始,而在血污的肉体里终止的。凡是真正崇高的艺术作品,不仅是魔术一般的佳作,也是充满永久秘密的作品。例如师父的那个圣母像,以及所有其他大艺术家的纯粹结晶。无疑,艺术作品是有着可笑的双重面孔的,所谓冲动与纯粹精神是并列的。但是戈特孟如果要制作把母亲变成夏娃的像,就得把这两个脸孔的比例作最好的调度。


    戈特孟为了要克服自己本性的深刻矛盾,至少须把他认为庄丽的这种新比喻形式巧妙地展示出来,作为艺术家生活中的可能性。但是艺术不是纯粹的礼物,不是不劳而获的东西,而是要付出高价牺牲的。戈特孟为艺术付出三年多最高昂、最宝贵的牺牲,才认识了爱的喜悦是自由的。自由生活,在旷野里逍遥,过任意的放浪生活、独身与独立地生活,这都是他久已放弃了的。当他时常在工作中变得愤怒或意兴阑珊时,别人都以为他情绪不佳是由于反抗与不能自制,而他自己则认为这是由于这种生活有如奴隶,其程度使他难以忍受。他认为他没有服从师父、公会与生活的必要,他要服从的是艺术。艺术是精神的女神,他不必要这些没有用的繁琐规章。这个女神的头上只需要屋顶,需要工具、木材、黏土、绘具与金子,需要劳动与忍耐。他为这个女神牺牲了在荒野林中的自由与兴奋、冒险的苦中作乐、贫苦的夸耀,他始终在咬紧牙关。


    他又发现了另一部分的牺牲,因为奴隶般生活的秩序与居住,剥夺了他某些恋爱的冒险,以及与情敌争风吃醋的机会。这些被禁止的野性,被钳制住的力量,此刻都从他本性的孔隙里流出来了,他变成一个有名的与可怕的暴乱者。在他到女人身边去的路上,或从舞场出来的归途中,经常会在黑暗的小巷中被人袭击,挨了几棒,而他也会猛地反身,与敌相搏,不是挨了拳,就是掉了发或咬伤颈子。这种滋味他觉得不错,像出了气似的,而且也因此博得女人的青睐。


    这种暴乱倒使他每天的日子好过了,什么都有意义了,所以能一直耐心做着使徒约翰的像。他现在工作的时间延长了,雕像的脸与手是最后的精细工作,需要聚精会神、虔诚与忍耐。而后他终于在工场后面的小木屋里完成了这件工作。在一个大清早,戈特孟拿了一把扫帚,把小屋打扫干净,清除了约翰发里的木屑,在雕像前站了约莫有一个多小时,一股伟大的体验之感油然而生,也许他能再度过这样的生活,也许是最后一次。他的心里有种感动,如同男人举行婚礼那天,被任命为骑士的日子,或者在妻子生了头胎那天的感觉一样。这是高度的美感,深刻的严肃,同时也有暗自害怕的情愫,它是过去的经验与安排好了的现实生活所交织而成的。


    他仔细地端详他的朋友那齐士。这是他少年时代的指导者,一副侧耳倾听的模样,穿了可爱的使徒衣服,一副静静的、献身与虔诚的脸,微笑得如同初绽的蓓蕾。这副美丽、温良与精神的脸,配上瘦削得像要轻飘起来的身材,还有细长、文雅与高贵的手,虽然充满了年轻与内在的音乐,却掩不住痛苦与死亡。但是也看不出绝望、混乱与反抗。这个高贵的容姿背后所隐藏的灵魂,亦悲亦喜,是纯粹的和弦,而非暴乱的噪音。


    戈特孟站着欣赏自己的作品,不由得涌上祈求的心情,祈求他最初的青春与友情,可是最后又为忧虑与困难的思想所中断了,它们像在风暴中飘摇。他想到这里立着的是自己的作品,是美丽的使徒,是盛开而不会凋谢的花朵。但是他现在必须同这个从自己手里塑造出来的作品告别了,明天就不再属于他了,不会再在他的手里成长了,这里不再是他生命所在的地方,不再是充满安慰与富有意义的地方了。戈特孟空虚、茫然地站着,他认为这样最好,今天不仅要与约翰告别,同时也要与师父告别,与城市与艺术的日子告别。他在这里已无事可做,在他的心里已没有他可以塑造的像了。那个渴望的像中之像,也就是人类之母的姿态,是他现在还不可能完成的,时间再长也不行。难道他现在必须去琢磨小天使的像与雕刻装饰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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