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福克纳
    第二天下午,班鲍到了他妹妹的家里。她家在乡下,离杰弗生有四英里;那是她丈夫的亲人的宅院。她是个寡妇,有个10岁的儿子,跟她儿子和丈夫的姑婆一起住在一栋大房子里。姑婆90岁了,在轮椅上过日子,大家叫她珍妮小姐。她跟班鲍在窗口,看着他妹妹和一个年轻人在花园里散步。他妹妹守寡已经有十年了。


    “她怎么还不再嫁人?”班鲍说。


    “我正要问你呢,”珍妮小姐说,“年轻女人是需要有个男人的。”


    “不过可不是这一位。”班鲍说。他望着那两个人。男的穿着法兰绒长裤和蓝色的上衣;年轻人肩膀挺宽,身子有些发胖,一副趾高气扬的神气,有点像大学</a>生。“她好像很喜欢小孩子。也许这是因为她已经有个亲生儿子了。这一位是谁?还是去年秋天的那一位吗?”


    “他叫高温·史蒂文斯,”珍妮小姐说,“你应该记得高温的。”


    “是啊,”班鲍说,“我想起来了。我记得去年10月里的事。”当时他回家路过杰弗生,在妹妹家过了一夜。就是透过这同一扇窗户,他和珍妮小姐当时望着这同样的两个人在同一个花园里散步,当时那里正盛开着晚秋10月才有的鲜艳而香味不浓的花朵。当时史蒂文斯穿着一套棕色的衣服,那时霍拉斯还是第一次见到他。


    “他春天从弗吉尼亚州回了家才出来走动的,”珍妮小姐说,“你上次看见的那个是琼斯家的孩子;赫谢尔。对。是叫赫谢尔。”


    “噢,”班鲍说,“是弗吉尼亚州的名门望族,还是不过是那儿的一个可怜的过路客?”


    “在那儿上学,弗吉尼亚大学。他去那儿上大学。你不记得他了,因为你离开杰弗生的时候,他还是个兜尿布的娃娃。”


    “可别让蓓儿听见你这番话。”班鲍说。他望着那一男一女。他们朝楼房走来,在拐角处消失了。过了一会儿,他们走上台阶,走进房来。史蒂文斯走了进来,头发油光光的,圆圆的脸上充满自信。珍妮小姐伸出手来,他笨拙地弯下身子吻了一下。


    “您长得一天比一天年轻漂亮了,”他说,“我刚才对娜西莎说过,要是您肯从轮椅上走下来,当我的女朋友,她就一点希望都没有了。”


    “我明天就下轮椅,”珍妮小姐说,“娜西莎——”


    娜西莎身材高大,黑发宽脸,神情迟钝而又安详。她穿着平时常穿的白衫裙。“霍拉斯,这位是高温·史蒂文斯,”她说,“高温,这是我哥哥。”


    “你好,先生。”史蒂文斯说。他跟班鲍紧紧地握握手,动作迅捷、有力,还颇有感情。这时班鲍的外甥,班鲍·沙多里斯走了进来。“久仰大名。”史蒂文斯说。


    “高温上的是弗吉尼亚大学。”那孩子说。


    “啊,”班鲍说,“我听说过。”


    “谢谢,”史蒂文斯说,“不过并不是人人都能进哈佛大学的。”


    “谢谢夸奖,”班鲍说,“是牛津[13]。”


    “霍拉斯总对人说他去奥克斯福,让人以为他指的是州立大学,这样他就可以跟他们讲这两家大学的区别了。”珍妮小姐说。


    “高温常去奥克斯福,”孩子说,“他在那儿有个心上人。他带她去参加舞会。对吗,高温?”


    “对极了,小弟弟,”史蒂文斯说,“是个红头发的姑娘。”


    “住口,鲍里[14]。”娜西莎说。她望着她哥哥。“蓓儿和小蓓儿好吗?”她差一点说出些别的话来,但是住口不说了。她还是望着她哥哥,目光严肃而专注。


    “要是你老巴不得他离开蓓儿[15],他会这么干的。”珍妮小姐说。


    “总有一天他会这么干的。不过到那时候,娜西莎还是不会满意的,”她说,“有些女人就是不喜欢让一个男人去娶某一个女人。可要是他突然抛弃了她,所有的女人都会生他的气。”


    “你就给我住口。”娜西莎说。


    “好吧,”珍妮小姐说,“霍拉斯蹦啊跳的,想挣脱缰绳已经有些日子了。不过你最好别太使劲,霍拉斯;缰绳的另一头也许没有系住。”


    过道对面响起一只小铃的响声。史蒂文斯和班鲍都走过去想抓珍妮小姐轮椅的扶手。“先生,请允许我来推好吗?”班鲍说,“因为我看起来是这儿的客人。”


    “好啊,霍拉斯,”珍妮小姐说,“娜西莎,你让人到阁楼去把箱子里的两支决斗手枪拿来好吗?”她转脸对着孩子,“你先去通知他们把音乐奏起来,再准备两朵玫瑰花。”


    “奏什么音乐?”孩子问。


    “桌子上就有着玫瑰花,”娜西莎说,“是高温送的。去吃晚饭吧。”


    班鲍和珍妮小姐透过窗子望着那两个人。娜西莎还穿着白衫裙,史蒂文斯穿着法兰绒长裤和蓝色的上衣。“还是这位弗吉尼亚的绅士,那天吃晚饭时,他告诉我们那儿的人怎样教他像绅士那样喝酒。你往酒里放只甲虫,得到的是一只金龟子科甲虫;你往酒里泡个密西西比人,得到的可是位绅士啰——”


    “高温·史蒂文斯。”珍妮小姐说。他们望着这两个人在房后消失了。过了一阵子,他们才听见有两个人顺着过道走来。他们进得房来,却是娜西莎和她的儿子,不是史蒂文斯。


    “他不肯留下来,”娜西莎说,“他要去奥克斯福。大学里星期五晚上有舞会。他跟一位年轻小姐有约会。”


    “他在那儿将有足够的地盘可以像绅士那样喝酒,”霍拉斯说,“或者像绅士那样干别的事情。我看这就是他提前去那儿的原因。”


    “要带个老相好去参加舞会,”孩子说,“星期六他要去斯塔克维尔,去看棒球赛。他答应带我去,可你就是不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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