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3个月前 作者: 福克纳
    女人端着一盘肉走进餐室,金鱼眼、从厨房地下取酒罐的男人和那个陌生人已经在一张用三块糙木板和两个支架钉成的桌子边就座了。她走进搁在桌上的那盏灯的灯光里,面色阴郁但不见苍老;她的眼神是冷峻的。班鲍注视着她,发现她在把大盘子放到桌上时并没有瞧他一眼,只带着女人特有的对餐桌做最后巡视的不露声色的神情。她站了一会儿,然后走到墙角,俯身从一个打开的包装箱里取出一副盘子和刀叉,拿到桌边,以一种突兀而又不慌不忙的了结一切的神情,把它们放在班鲍的面前,她的衣袖拂过他的肩膀。


    她正放刀叉时,戈德温走了进来。他穿着一条沾满污泥的工装裤,面孔瘦削,显得饱经风霜,下巴颏上满是一片黑色的胡子茬儿;鬓角的头发显得花白。他搀着一位老人的胳臂走进来,老人蓄着长长的白胡须,嘴角处的胡须有点脏。班鲍看着戈德温把老人扶进一把椅子,老人很听话地坐着,神情自卑、急迫而迟疑,这是一个生命中只剩下一种乐趣、外界只能通过一种知觉来和他建立联系的人的神情,因为他又聋又瞎;他身材矮小,秃顶,丰满红润的圆脸上,有白内障的眼睛像两团浓痰。班鲍望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肮脏的布,往里面吐了一块嚼得几乎已经没有颜色的烟草,然后把布折起,放进口袋。那女人从大盘里舀了一勺放到他的盘子里。别人早已在默默无言地一口口吃着,但老人还只是坐着,脑袋俯向盘子,胡须微微颤动着。他颤巍巍、怯生生地用手在盘里摸索,摸到一小块肉,便吮吸起来,直到女人回到他身边,敲敲他的指关节,他这才把肉放回盘子里。接着班鲍看着女人把盘里的食物,肉、面包等等都切成小块,浇上芦黍糖浆。班鲍不再看下去了。吃完饭以后,戈德温把老人领了出去。班鲍注视着他们两人走出房门,听见他们顺着过道走去。


    男人们回到门廊上。女人收拾好桌子,把菜盘端进厨房。她把盘子放在桌上,走到炉灶后的木箱前,俯身站了一会儿。然后她回过身来,给自己盛了一盘子食物,坐在桌边吃晚饭,接着凑着油灯点了支香烟,把盘子洗刷好收起来。然后她顺着过道朝外走。她没有走到门廊上,就站在门口,听他们讲话,听那陌生人讲话,听他们传酒罐时发出的沉重而轻柔的声音。“那个傻瓜,”女人说,“他想干什么……”她倾听这陌生人的嗓音;那是个急促的、略带外乡口音的嗓音,是一个只爱多说话而没有太多其他爱好的人的嗓音。“至少不是好喝酒的吧。”女人在门里边悄悄地自言自语。“他最好赶快动身赶他的路,到他家的女人们能照顾他的地方去。”


    她倾听他说话。“从我的窗口可以看到葡萄棚,到了冬天,还可以看到那吊床。不过在冬天就只有吊床了。因此我们知道大自然是个女性;因为女性的肉体和女性的季节是串通一气的。所以每年春天我可以看到那亘古不变的生命酵素复苏了,又一次把吊床遮得无影无踪;这绿色织成的陷阱里孕育着骚动。那就是葡萄树的似锦繁花。这没什么了不起:不过是一股主要从叶子而不是从花里流出来的狂热的蜡一般的血,一点又一点地把吊床遮盖起来,到了5月下旬,在暮色里,她——小蓓儿——的嗓音跟野葡萄本身的嗡嗡声差不多了。她从来不说:‘霍拉斯,这位是路易斯、保罗,或者某某人,’她总说,‘这只不过是霍拉斯。’只不过是,你明白吗;在暮色中她穿了件小小的白色衫裙,两个人羞怯庄重,颇有戒备,还有点不耐烦。即便她是我的亲生骨肉,我都没法不觉得自己是个外人。”


    “因此,今天早上——不对;那是四天以前;她是星期四从学校回家的,而今天已经是星期二了——我说:‘宝贝儿,要是你是在火车上碰到他的,那他说不定是铁路公司的人。你不能把他从铁路公司里带走;那是违反法律的,跟拆掉电线杆上的绝缘器一样。’”


    “‘他跟你一样,不见得不如你。他在图兰大学</a>[7]念书。’”


    “‘不过你是在火车上碰到他的啊,宝贝儿。’”我说。


    “‘我在比火车还要糟糕的地方都碰到过他们。’”


    “‘我知道,’我说,‘我也碰到过。不过你不该把这种人带到家里来,你知道。你该干脆跨过他们的身体继续往前走。你不该把拖鞋弄脏,你知道。’”


    “当时我们是在客厅里;快要吃晚饭的时候;当时家里只有我们俩。蓓儿[8]进城去了。”


    “‘什么人来看我,干你什么事?你又不是我的父亲。你不过是——不过是——’”


    “‘什么?’我说,‘不过是什么?’”


    “‘那就去告诉母亲吧!告诉她好了。你真是打算这么干的。去告诉她吧!’”


    “‘可这是在火车上啊,宝贝儿,’我说,‘要是他走进你在旅馆里的房间,我就干脆杀了他。可在火车上,我真恶心死了。咱们把他送走,从头做起吧。’”


    “‘你有什么资格谈在火车上碰到什么人!你有什么资格!你这没用的东西!没用的东西!’”


    “他有神经病。”女人一动不动地站在门里边说。陌生人还在滔滔不绝地说话,一串又一串,又快又漫无边际。


    “接着她连声说:‘不!不!’我抱住了她,她紧紧地靠在我身上。‘我不是这个意思!霍拉斯!霍拉斯啊!’我闻到了被摧毁的鲜花的香味,那纤弱败死的花朵和泪水,接着我在镜子里看到了她的脸。她身后有一面镜子,我身后也有一面,她正注视着我身后那面镜子里她自己的模样,忘掉了还有一面我可以看见她面孔的镜子,看见她装模作样地望着我的后脑勺。大自然是女性的‘她’而进步是男性的‘他’,原因就在这里;大自然创造了葡萄棚而进步发明了镜子。”


    “他有神经病。”女人站在门内边听边说。


    “不过还不完全是这么回事。我想我心神不定也许是因为春天到了,或者也许因为我43岁了。要是我能找座山,在上面躺一会儿,我也许就没事了——都是那块土地的问题。既平坦又丰饶,还很邪恶,因此似乎刮阵风都能生财。就好像你能把树上的叶子摘下,送银行换现钱一样,一点都不觉得奇怪。那片三角洲[9]。整整五千平方英里的土地,没有一座山,有的只是印第安人堆起的小土堆儿,在大河泛滥时可以站一站。”


    “所以我想我只是想要座山;不是小蓓儿使我离开家门的。你们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吗?”


    “他是有毛病,”门内的女人说,“李不该让——”


    班鲍没等人回答便说下去。“那是块带胭脂迹的布。我还没走进蓓儿的房间就知道会找到这么块布的。果然不出所料,塞在镜子后面:那是她化妆打扮时用来擦掉多余脂粉的手绢,塞在壁炉镜架的后面。我把它放进衣物袋,拿了帽子就走出家门。我搭了辆卡车走了一阵子才发现身无分文。这也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你们明白吗?我不可能用支票去兑换现金。我不可能走下卡车回城里去取点钱。我没法那么干。所以我从那天起不是走路就是求人让我搭段便车。我在造纸厂的木屑堆上睡了一夜,在一个黑人的小木屋里睡了一夜,还有一夜是在铁路专线上的一节货车里过的。我只想找座山躺一躺,你们明白吗?躺一下,我就会好的。你跟自己的老婆结婚,你是白手起家……也许是一点一滴从头做起。你要是娶了别人的老婆[10],你的出发点也许比那个人的白手起家要晚上十年。我只是想找座山,在上面躺一会儿。”


    “这傻瓜,”女人说,“可怜的傻瓜。”她站在门里边。金鱼眼从后边顺着过道走来。他一言不发地走过她身边,走上门廊。


    “来吧,”他说,“咱们装车吧。”她听见那三个人走了。她站着不动。接着她听见那陌生人摇摇晃晃地从椅子上站起来,在门廊上走过来。她看见他了,在比黑夜稍亮的天空的衬托下显出一个模糊不清的侧影:是个穿着不成样子的衣服的瘦子,一头越来越稀的乱发;而且相当醉了。“她们没给他好好吃饭。”女人说。


    她轻轻地靠在墙上,身子纹丝不动,他面对着她。“你喜欢过这样的日子吗?”他说,“你干吗要这么过?你还年轻;你可以回到城里,轻而易举地过上好日子,连眼皮都不用抬一下。”她一动不动,轻轻地靠在墙上,两臂在胸前交叉着。“你这可怜的吓破胆的傻瓜。”她说。


    “你知道,”他说,“我没有勇气:我身体里没留下勇气。整台机器都在,可就是开动不起来。”他用手摸她的面颊。“你还年轻。”她没有挪动身子,感到他的手在摸她的脸,触摸她的肌肤,仿佛他想要弄明白她骨骼的形状和位置、她肌肤的质地。“你今后的日子长着呢,实际上正是如此。你今年多大了?还没过30吧。”他的嗓门不高,几乎是悄声低语。


    她开口说话的时候一点儿也没有放低嗓门。她没有挪动身体,两臂仍在胸前交叉着。“你干吗要离开你的老婆?”


    “因为她爱吃虾,”他说,“我吃不下去——你知道,那天是星期五,我想到我得在中午时分到火车站去,从火车上搬下一箱虾,拎着它走回家,一路走一路数着步子,走一百步换一只手,而——”


    “你每天都这么干吗?”女人说。


    “不。只在星期五。可我已经这么干了十年,从我们结婚开始。可我还是受不了虾的气味。但我不大在乎把那只箱子拎回家。这我受得了。糟糕的是纸箱漏水。在回家的路上,纸箱老是滴水,滴个没完,直到过了一阵子,我觉得仿佛跟着我自己上火车站,站在一边,看着霍拉斯·班鲍从火车上拿下那只箱子,拎着它走回家,每走一百步换一下手,我就跟在他身后,心里想,这里埋葬着霍拉斯·班鲍,埋葬在密西西比州一条人行道上一连串逐渐消失的臭烘烘的小水滴里。”


    “噢。”女人说。她静静地呼吸着,两臂交叉。她走动起来;他后退一步,跟着她顺着过道朝后走。他们走进点着灯的厨房。“我这副模样,您别见怪。”女人说。她走到炉灶后的木箱前,把它拉出来,俯下身子站着,两手裹在前襟里。班鲍站在屋中央。“为了不让耗子咬他,我只好把他放在这木箱里。”她说。


    “什么?”班鲍说,“那是什么?”他走过去,走到能看见箱子里面的地方。箱子里躺着一个熟睡着的、还不到1周岁的孩子。他低头静静地望着孩子消瘦的小脸。


    “噢,”班鲍说,“原来你有个儿子。”他们低头看着孩子瘦削的、熟睡着的小脸。外面传来一阵响声;有人踏上了后门廊。女人用膝盖把木箱推回墙角,这时戈德温走了进来。


    “好啦,”戈德温说,“汤米会给你带路,领你去卡车那里。”他又走掉了,走进大屋子。


    班鲍看着那个女人。她的两手还裹在衫裙里。“谢谢你给我吃晚饭,”他说,“也许有一天……”他看了她一眼;她正打量着他,脸上的神情并不太阴郁,而是相当冷峻宁静。“也许我能在杰弗生为你办点事。给你捎点你需要的东西……”


    她倏地把手一转,从衫裙里抽出来;又急忙藏起来。“老是泡在这种洗碗水里,加上洗衣服……你可以送我根橙木棒[11]。”她说。


    汤米和班鲍沿着一条被废弃的道路,一前一后地从房子走下山。班鲍回头望望。天穹下,这破败的、光秃秃的房子耸立在茂密的树枝交叉纠结的柏树丛里,看不见灯光,荒凉而又莫测高深。脚下的路像是大地上的一条疤痕,是被雨水冲刷侵蚀出来的,它作为路则太深,作为渠又太直,路面上布满了冬天融雪引发的山洪所冲出的一道道小沟,里面长满了蕨类植物,堆满了腐烂的树叶和树枝。班鲍跟在汤米的身后,在难以辨认的小径上行走,人脚把烂草踩踏干净露出了泥土。头顶上方,相互交叉的拱墙似的树木由天空衬托着,显得稀疏。


    下山的坡度加大了,道路曲曲弯弯。“我们大概就是在这儿看到那只猫头鹰的。”班鲍说。


    走在他前面的汤米哈哈地笑起来。“我敢说,把他也吓得半死呢。”他说。


    “对。”班鲍说。他跟着汤米的模糊不清的身影向前走,竭力小心翼翼地走路,小心翼翼地讲话,带着喝醉酒的人才有的那种叫人讨厌的谨慎的神情。


    “他要不是天底下最容易担惊受怕的白种男人,我就不是人,”汤米说,“他当时从小径上坡走到门廊前,那条狗从屋下钻出来,上前去闻闻他的脚后跟,哪条狗见了人都会这样干的。可是不骗你,他竟吓得往后直躲,好像那不是狗而是条毒蛇,而他又偏偏光着脚没穿鞋,接着他掏出他那把自动小手枪,把狗打死了,没错儿。他要是不害怕,我就是见鬼了。”


    “那是谁的狗?”霍拉斯问。


    “我的。”汤米说。他咯咯地笑起来。“一条老狗,即使想咬人,也伤不了谁。”


    下坡路变得平坦了。班鲍小心翼翼地迈着步,脚踩到沙子里发出沙沙声。在沙土的淡淡的反光里,他现在可以看清汤米了,他正像头骡子似的在沙地上行走,踉踉跄跄,一步一拖地走着,似乎不很费劲,他的光脚丫子在沙地上嘶嘶作响,脚趾头每往里一勾便向后轻轻地扬起一股沙子。


    那棵放倒的树横躺在路上,黑乎乎的一大堆。汤米跨了过去,班鲍紧跟着,他还是小心翼翼地,战战兢兢地把身子钻过浓密的、尚未枯萎而还有清香味的枝丫和树叶。“又是——”汤米说。他转过身。“你行吗?”


    “没事儿。”霍拉斯说。他找到了重心,没有倒下去。汤米继续往前走。


    “又是金鱼眼干的好事,”汤米说,“其实把路拦断没什么用。他故意这么干,让我们得走上一英里才能到卡车那里。我告诉过他,乡亲们到李这儿来买酒,都有四年了,没人来找过李的麻烦。除了他那辆大汽车在这儿开进开出,别人没干过什么事儿。不过这些话金鱼眼都听不进去,没人拦得住他。他这个人要不见了自己的影子都害怕,我就不是人。”


    “我见了也会害怕的,”班鲍说,“要是他的影子是我的话。”


    汤米压住嗓门大笑起来。小径变成了黑色的地沟,路面是沙土,带着难以捉摸的死寂的光亮。“那条小径大概就是从这儿折向那泉水的。”班鲍边想边寻找小径穿进树丛的地方。他们继续向前走。


    “谁来开卡车?”班鲍问,“孟菲斯还有别人来吗?”


    “当然,”汤米说,“这是金鱼眼的卡车嘛。”


    “这些孟菲斯人干吗不待在孟菲斯,让你们在这儿安安稳稳地造酒?”


    “那儿才有钱可挣哪,”汤米说,“在这儿卖掉个半升三两的赚不了多少钱。李在这儿卖酒只不过是为了办事方便,也可以赚几个小钱。酿好一批酒,马上全部脱手,那才来钱呢。”


    “噢,”班鲍说,“不过,我宁可饿死也不要跟那个人打交道。”


    汤米哈哈一笑。“金鱼眼这人不坏。他就是有点古怪。”他向前走着,身影在小径、沙路的晦暗的反光里显得模糊,轮廓不清。“他要不是个人物,我就不是人。是不?”


    “对,”班鲍说,“他绝对是个人物。”


    卡车停在路口,那儿又是土路了,路面开始上升,通向砾石铺成的公路。有两个男人坐在挡泥板上,在抽烟;头顶上方,树枝稀疏处露出星光,天色已经过了午夜。


    “你们真能磨蹭,”一个男人说,“不是吗?我本来打算这时候在进城的路上快开到一半了。城里有个女人正等着我呢。”


    “是啊,”另外那个男人说,“正朝天躺着等你,可有人趴在她身上哪。”第一个开口说话的人狠狠地骂了他一句。


    “我们是拼着命赶来的,”汤米说,“你们倒抽起烟来,干吗不干脆挂盏灯?要是我跟他是警察的话,我们会把你们逮住,错不了。”


    “嘿,去你的吧,你这长着一头乱草的杂种。”第一个说话的人说。他们掐掉香烟,钻进卡车。汤米压低嗓门大笑起来。班鲍转过身子,伸出右手。


    “再见,”他说,“非常感谢你,先生叫——”


    “我叫汤米[12]。”对方说。他那没有力气的、长满老茧的手摸索着握住班鲍的手,很庄重地紧握了一下,才慢慢地抽掉。他站在那儿,在微弱的路面反光中只是一个矮胖的轮廓不清的身影,这时班鲍抬起一只脚去踩卡车的踏脚。他踉跄了一下,又站稳了。


    “博士,小心些。”卡车驾驶室里有人说了一句。班鲍钻进车子。第二个开口说话的人正把一管滑膛枪靠在椅背上。卡车发动起来了,让人心惊胆战地爬上坑坑洼洼的斜坡,开上砾石铺成的公路,然后拐弯朝杰弗生和孟菲斯方向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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