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阿加莎·克里斯蒂
我们在吉卜赛庄的生活就这么开始了。我们没给房子找到另一个合适的名字,也许从住进来的第一晚开始,“吉卜赛庄”这个名字就深深地刻在了我们脑子里。
“我们就叫它吉卜赛庄吧,”艾丽说,“就是要挑战命运,对吗?它是属于我们的房子,让吉卜赛的警告见鬼去吧!”
第二天,她又恢复了快乐的本性,我们也忙着整理新家,并且去结识一些附近的邻居。我们步行到了吉卜赛老人居住的农舍。我觉得要是正好发现她在菜园里忙活就好了,之前艾丽只见过她一次,那次她预测了艾丽的命运。如果现在艾丽发现她只不过是个普通的老妇人,在挖土豆——不过我们没有见到她,农舍门扉紧闭。我问一位邻居,她是不是死了,邻居摇了摇头。
“她肯定是出门了。”她说,“她经常出门的,你知道。她是个货真价实的吉卜赛人,所以在家里待不住,总是四处流浪,然后再回来。”她拍了拍额头,“不会安定在一个地方。”
随即她又开口了,试图掩饰自己的好奇:“你们是从新房子过来的吧,是吗,山顶的那幢新房子?”
“没错,”我说,“我们昨晚刚搬来。”
“那地方看起来美极了。”她说,“它建造的时候,我们都上去参观过,以前是一片黑漆漆的树林,现在变成了大房子,完全不同了,是吗?”
她有点怯生生地转向艾丽,说:“你是美国人吧,女士,我们都听说了。”
“是的,”艾丽说,“我是美国人——或者说以前是美国人。但是现在我嫁给了英国人,所以我是英国人啦。”
“你们来这儿,是要定居下去的,是吗?”
我们点头承认。
“好吧,希望你们会喜欢这个地方。”她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怀疑。
“为什么我们会不喜欢?”
“嗯,你们知道,那里太冷清了。人们总是不喜欢住在一个冷清的地方,周围只有树。”
“吉卜赛庄。”艾丽说。
“噢,你们知道这个名字。但是以前叫‘古堡’,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叫‘古堡’,那地方一点都不像城堡,至少我看着不像。”
“我认为‘古堡’是一个很傻的名字,”艾丽说,“我想我们还是会继续叫它‘吉卜赛庄’。”
“我们还得跟邮局说一下,”我说,“不然就收不到信了。”
“不,我觉得不会收不到的。”
“虽然要考虑这一点,”我说,“但这又有什么关系呢,艾丽?如果我们收不到任何信件,不是更好吗?”
“会引起很多麻烦的,”艾丽说,“我们甚至连账单都收不到。”
“那就更是个好主意了!”我说。
“怎么可能,”艾丽说,“地产局的人会在这里安营扎寨的。不管怎么说,我不希望一封信都收不到,我还想知道格丽塔的消息呢。”
“别管格丽塔了,”我说,“我们继续往前走走吧。”
然后我们走到了金士顿大街。这是个很美好的乡镇,商店里的人也很和善,没有半点邪恶的谣言在流传。尽管仆人们并不太喜欢那里,但我们马上做了安排,在他们休息的时候,我们会雇一辆车载他们到最近的海滨城市或者查德威市场。他们对我们房子的地理位置不是很满意,不过并不是由于迷信的关系。我对艾丽说,没有人会说我们的房子闹鬼,因为它是新建的。
“对,”艾丽同意,“和房子无关,房子本身没有任何问题。问题出在外面,那条弯弯曲曲穿过树林的路有点阴森,那天那个吉卜赛女人就站在那里,吓了我一跳。”
“好,明年我们就把这些树全部弄干净,种上一大片杜鹃花之类的东西。”
我们继续计划着未来。
格丽塔过来和我们共度了一个周末。她对我们的房子兴致很高,对家具、装饰画以及色彩搭配都恭维了一番,真的很精明老练。周末过后,她说她不能再叨扰蜜月期的我们了,而且还得回去工作。
艾丽开心地带她参观房子,我可以看出来艾丽有多么喜欢她。我尽量让自己表现得很理智、很愉悦。终于,格丽塔要回伦敦了,我感到发自内心的高兴,因为有她在这儿,总是让我绷紧了弦。
我们住下来两周后,已经被当地人接受了,而且还认识了“上帝”。某一天下午,他过来拜访我们。当时,艾丽和我正在争论应该把花坛建在哪里,我们那端庄——在我看来,有点虚伪——的男仆进来通知,费尔伯特少校正在客厅恭候。
我悄悄地对艾丽说:“上帝。”
她问我什么意思。
“嗯,当地人对待他,就跟对上帝一样。”我说。
于是我们走进房间,见到了费尔伯特少校。他是个让人感到舒适的人,很难具体形容。他的年龄在六十岁左右,穿着乡下人的衣服,破旧不堪,灰色的头发,有点谢顶,还有一撮又短又硬的胡须。他为他的妻子没能来拜访我们而表示抱歉,据他所言,妻子病得很严重。他坐在那里和我们闲聊起来。他说的并非什么卓越不凡,或者特别有趣的事情,但他就是有窍门,让人觉得轻松自在。他没有直接问我们问题,而是轻描淡写地随意闲聊,却很快就了解了我们的兴趣所在。他和我聊赛马,和艾丽聊园艺,以及在这块特殊的土壤上种什么好。他去过一两次美国。他发现尽管艾丽对赛马不是很感兴趣,但喜欢骑马,于是便告诉她,如果想养马,可以沿着一条小路直走,穿过松林,会去到一处旷野,在那个地方可以任意驰骋。随后,话题转到了我们的房子,还有吉卜赛庄的传说。
“我想,你们知道当地人的叫法。”他说,“还有当地所有的流言飞语。”
“丰富多彩的吉卜赛警告,”我说,“叫人眼花缭乱。大多数来源都是黎婆婆。”
“噢,天哪。”费尔伯特说,“可怜的老艾斯特,真是个讨厌的人,是吗?”
“她精神状态不太好?”我问。
“并没有她表现出来的那么夸张。我或多或少要为她承担点责任的。是我安排她住在那间农舍里,”他说,“但她并不因此感激我。我喜欢古老的事物,尽管她有时真的很讨人厌。”
“是算命吗?”
“不,不单是算命。为什么这样说?她给你们算过命?”
“不知道是不是可以称之为‘命’,”艾丽说,“更像是一个警告,她叫我远离这个地方。”
“在我看来,这就相当奇怪了。”费尔伯特少校皱起眉头,“通常她算命的时候,嘴巴像抹了蜜似的,英俊的陌生人、婚礼的钟声、六个孩子、一大堆好事、会有大笔的钱、漂亮的姑娘……”他竟然开始模仿吉卜赛人嘀嘀咕咕的口气。
“当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吉卜赛人常在这儿安营扎寨。”他说,“我想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他们。当然,他们手脚不太干净,但我总是被他们吸引。只要你别期望他们能奉公守法,那他们就没什么不好。我还上学那会儿,经常能喝到一些吉卜赛人特有的浓汤,盛在小锡杯里。我觉得我家亏欠黎婆婆。我弟弟还小的时候,黎婆婆救过他一命。他在结冰的池塘上走,结果掉进了冰窟窿,是黎婆婆捞他上来的。”
我笨手笨脚地把烟灰缸碰到了桌子下面,摔了个粉碎。
我赶忙捡起碎片,费尔伯特少校也弯腰帮我。
“我希望黎婆婆真的没有恶意。”艾丽说,“我当时惊慌失措,真是太傻了。”
“你惊慌失措?”他又扬了扬眉毛,“真的这么糟吗?”
“我毫不怀疑,她确实被吓到了。”我飞快地说,“与其说是警告,不如说更像是威胁。”
“威胁!”听起来他不太相信。
“好吧,至少我听上去的感觉是这样的。后来我们搬进来,当天晚上就发生了一些事情。”
我告诉他那块破窗而入的石头的事情。
“恐怕最近有一些小无赖。”他说,“虽然我们发现得不多——不像有些地方那么糟糕,但还是发生了这种事情,我对此表示抱歉。”他看向艾丽,“很抱歉让你受惊了,真是一件野蛮的事故,尤其是发生在你们搬来的第一个晚上。”
“噢,现在已经过去了。”艾丽说,“不仅仅是那件事,还有——还有不久之后发生的其他事。”
我又告诉少校,某天清晨我们下山,发现一只死去的小鸟,它被一把小刀刺穿,还有一张小纸条,上面用潦草的笔迹写道:“知道好歹的话,就滚出这里。”
这下费尔伯特少校看起来真的生气了。他说:“你们应该报警。”
“我们不想这么做,”我说,“报警的话,反对我们的人会变本加厉的。”
“早就该阻止了。”费尔伯特少校说。突然之间,他变成了地方法官。“否则,你们知道,他们还会继续的。你可以把它当作开玩笑,但是——它似乎又不是恶作剧这么简单。卑鄙、充满恶意,这不是……”他好像在自言自语,“这附近不是有谁对你们怀恨在心吧?或者,对你们之中的谁怀恨在心。”
“不,”我说,“不可能,因为我们两个在这里都是陌生人。”
“这件事我会调查一下。”费尔伯特说。
他起身,在告辞前,又环顾了一下四周。
“知道吗?”他说,“我喜欢你们这幢房子。我有点古板守旧,是别人口中的‘老顽固’。我喜欢老式房子,老式建筑,不喜欢全国各地纷纷冒出的火柴盒工厂,一个个大箱子,跟蜂窝似的。我喜欢富有格调、装饰优雅的建筑。但我喜欢这幢房子,很朴素,却又很时尚,我想,它本身就具有非常好的外观。当你往外看,你会看到——看到与你之前所见的完全不同的风景,这很有趣,非常有趣。谁设计的?英国建筑家还是国外的?”
我告诉他关于桑托尼克斯的事情。
“嗯……”他说,“我想,我以前在哪儿读到过关于他的文章,是《住宅与花园》?”
我告诉他,桑托尼克斯真的很有名。
“我想什么时候见见他,尽管我不知道要和他说什么。我不是个艺术家。”
然后他让我们定个日子去他家,和他们夫妇吃顿午餐。
“你也肯定会喜欢我家的。”他说。
“我猜,是幢古宅?”我说。
“一七二〇年建的,一个好时代。它原来是伊丽莎白式建筑,一七〇〇年被烧毁,于是又在原址上造了幢新的。”
“从此,你们便一直住在那里了?”我说。我指的不是他个人,当然,他懂我的意思。
“是的,我们从伊丽莎白时代就一直住在那儿,时而繁荣,时而衰败。情况糟糕时,我们变卖土地,境遇好转后,再买回来。我很乐意带你们两位参观一下。”他对艾丽笑着说,“我知道美国人喜欢老式房屋。你就未必喜欢了。”他又对我说。
“我不会假装我很懂老式的事物。”我说。
然后他便告辞了。在他的车里,有一只猎犬在等他。这是一辆油漆斑驳、伤痕累累的旧车。我现在明白,在这个地方,我们已经有了“身份”。我知道,他依然是这一带上帝般的存在,而他已经在我们身上盖了“获准”的章。看得出来,他喜欢艾丽,顺理成章地推断,他也喜欢我。尽管我注意到,他时不时向我投射过来鉴定的目光,仿佛要对他以前没见过的事物下一个判断。
我走回客厅的时候,艾丽正在把玻璃碎片放进废纸篓里。
“打破了真难过,”艾丽遗憾地说,“我很喜欢它。”
“我们可以再买个新的,差不多的。”我说,“它很时尚。”
“我知道!什么事情吓到你了,迈克?”
我考虑良久。
“费尔伯特说的一些话,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情。我和学校里的一个小伙伴逃学,去附近一个池塘上滑冰玩,结果冰不堪重负。我们真是两个小傻瓜,他淹死了,没人来得及救他。”
“真可怕。”
“是的,要不是费尔伯特说起他兄弟的事,我都已经要忘了。”
“我喜欢他,迈克,你呢?”
“是的,非常喜欢。我在想,他妻子会是什么样子呢?”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我们很早就去和费尔伯特夫妇共进午餐。他们家是一幢白色的乔治式建筑,线条十分优美,尽管并没有好到令人啧啧称奇的地步。房子里面很简陋,但是很舒适,长长的餐厅里挂着很多肖像画,我猜是他们的先辈。我认为大部分肖像画的情况都很糟糕,如果清洁一下,看上去会好一些。其中有一幅穿着粉红缎面服装的金发女郎肖像,我很喜欢。
费尔伯特少校微笑着对我说:“你看中了一幅最好的。它是庚斯博罗[托马斯·庚斯博罗(Thomas Gainsborough,1727-1788),英国肖像画家和风景画家]画的,画得很好,尽管画中的主人公当时引起了一些麻烦。她被怀疑毒杀了自己的丈夫——也可能是由于偏见,因为她是外国人。杰维斯·费尔伯特从国外某个地方把它带了回来。”
其他一些邻居也受邀前来,与我们见面。肖医生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家伙,态度和蔼,不过疲惫不堪,我们还没有吃完饭,他就不得不先行离开了。还有一位年轻、热心的牧师,一位声音听起来飞扬跋扈、带着小狗的中年妇女,以及一位身材高挑、容貌姣好的黑发女孩,她叫克劳迪娅·哈德卡斯特尔,好像是为马而活着的,尽管强烈的花粉过敏给她带来不便。
她和艾丽很谈得来。艾丽喜欢骑马,也同样受过敏症困扰。
“在美国,通常是狗舌草[属于菊科,在北半球温带地区最常见,开黄色小花,和雏菊的外型非常相像。]让我发作。”她说,“但马有时候也会引起不适。现在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了,因为医生会给我很多很有用的药,来对付各式各样的过敏症。我给你一些我经常吃的胶囊,它们是鲜橙色的。如果出门前吃一颗,那你就一个喷嚏都不会打了。”
克劳迪娅·哈德卡斯特尔说这真是太好了。
“对我来说,骆驼比马更厉害。”她说,“去年我在埃及——绕着金字塔走一圈,我就泪流满面。”
艾丽说,有些人还对猫过敏。
“还有枕头。”她们继续谈论过敏症。我坐在费尔伯特太太旁边,她个子很高,身材苗条,在享受丰盛菜肴的同时谈论着她的健康问题。她给我详细描述了她身上的各种疾病,以及那些杰出的医药学专家是如何对她的病例感到困惑不解、束手无策。偶尔,她也会说几个社交话题,问我是做什么工作的。我回避了这个问题,她也就兴味索然地打听我都认识些谁。我本可以如实相告:“谁也不认识。”但我想还是别这么做——尤其,她并非真是个势利小人,而且她本来也就不想知道答案。
还有一位柯基太太,我不记得她确切的名字叫什么了。她问了我很多问题,但我将她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上的罪恶以及无知的兽医上去了。所有的一切都充满和平,令人愉悦,除了——有点无聊。
后来,当我们在花园里四下闲逛的时候,克劳迪娅·哈德卡斯特尔和我走在了一起。
她出其不意地说:“我听说过你——从我哥哥那儿。”
我很惊讶。我无法想象自己有可能认识一个克劳迪娅·哈德卡斯特尔的兄弟。
“你确定吗?”我说。
她似乎被逗笑了。
“事实上,他还替你们盖了房子。”
“你是说,桑托尼克斯是你哥哥?”
“同父异母。我对他知道得不多,我们很少见面。”
“他相当出色。”我说。
“有些人确实这么认为,我知道的。”
“你不这么认为?”
“我不敢确定,他有两面性。有一段时间,他的事业每况愈下……大家都不想和他有什么关系。然后——他好像变了。他开始用一种非同凡响的方式,在他的领域内取得成功,就好像他在——”她停顿了一下,“献身。”
“我认为他是这样,就是这样。”
然后我问她有没有看过我们的房子。
“不——建成之后就没看过了。”
我告诉她,请务必过来看一下。
“我不会喜欢它的,我先提醒你。我不喜欢现代化的房子,安妮女王[安妮女王(Anne of Great Britain,1665—1714),大不列颠王国女王,斯图亚特王朝末代国王。]时代是我最爱的时代。”
她说她准备让艾丽参加高尔夫俱乐部,她们还打算一起骑马。艾丽会买一匹马,也可能不止一匹。她和艾丽好像已经成了朋友。
当费尔伯特带我参观马厩的时候,他说起了克劳迪娅。
“是骑马打猎的好手。”他说,“遗憾的是,她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糟。”
“是吗?”
“嫁给了一个比她年长的富人,是一个美国人,叫罗伊德。他们根本不合适,很快又各奔东西了,她改回了原来的姓。别以为她会再婚,她现在抗拒男人,真可惜。”
当我们开车回家时,艾丽说:“无聊——但挺好的。那些人都不错,我们会在这里生活得非常幸福,对吗,迈克?”
我说:“是,我们会的。”然后把原本握着方向盘的手放到她的手上。
回家时,我先在房子前把艾丽放下,然后将车子驶进车库。
走回屋里时,我听到微弱的吉他拨弦声传来。艾丽有一把相当漂亮的西班牙老吉他,应该值很多钱。她过去常常一边弹着吉他,一边低声吟唱,非常悦耳。大部分的歌曲我都叫不出来名字,我想,有一些是美国黑人的圣歌,有一些则是古老的爱尔兰和苏格兰歌谣——甜美,但是非常感伤。它们不是流行音乐,或许只是民间流传的歌谣。我走过阳台,在窗边停了下来。
艾丽正在唱一首我最爱的歌,尽管我不知道这首歌的名字。她低着头,轻轻拨弄琴弦,柔声吟唱,甜美又哀伤的旋律萦绕在我的心头。
<em>
人生有喜悦,也有悲怜。
看透了这一点,
才能安然走过世间。
【每一个夜晚,每一个清晨,
有人生来就为不幸伤神。
每一个清晨,每一个夜晚,
有人生来就被幸福拥抱。
有人生来就被幸福拥抱,
有人生来就被长夜围绕。</em>
她抬头看到了我。
“为什么这样看着我,迈克?”
“怎样?”
“你这样看我,就像你爱过我一样……”
“我当然爱你啦,我还能怎样看你?”
“但你刚刚在想什么?”
我缓慢而又诚挚地说:“我在想,我第一次看到的你——站在一排枞树下。”是的,我始终记得初识艾丽时,那份惊喜和激动……
艾丽微笑着看着我,又轻轻唱起。
<em>
每一个清晨,每一个夜晚,
有人生来就被幸福拥抱。
有人生来就被幸福拥抱,
有人生来就被长夜围绕。</em>
人往往不知道一生当中真正重要的时刻——直到为时已晚。
我们去费尔伯特家吃午餐,然后高高兴兴回到家里的那一天,就是一个重要的时刻,但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直到事后才明白。
我说:“唱唱那首关于飞虫的歌吧。”然后她换成了好像欢乐舞蹈般的旋律,唱了起来:
<em>
小小的飞虫,
夏日的游戏。
我不经意的手,
将你拂走。
【也许我也是,
像你一样的飞虫。
不知你是否,
如我一般,也在人世逗留。
【我终日舞蹈,没有烦忧,
我夜夜笙歌,一醉方休。
直到,某只鲁莽的手,
也拂过我翅膀的时候。
【若思想如生命一样,
是呼吸,也是力量,
那缺乏思想,
便如同死亡。
【所以我,
一只快乐的飞虫。
无所谓活着,
或是已到了,生命尽头。
【噢,艾丽——艾丽……</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