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屋里又剩下伯莎一个人了,往事涌入脑海。过去的岁月一幕幕从脑中掠过,最初的恋爱时光又历历在目——去农场见爱德华的那天,在莱伊府大门前他向她求婚的那个夜晚。她想起扑进他怀里时的那股狂喜。她忘了现实中刚刚去世的爱德华,只想着那个叫她爱得如痴如醉的高高壮壮的小伙。激情复燃,难以抗拒。壁炉台上摆着一张爱德华那时候的照片,在她面前放了这么多年,她却从未留意。她拿起来,紧紧捂在怀里,亲吻了一下。多少往事涌上心头,她又一次见他站在眼前,像当年一样,英姿勃发、身强力壮,让她觉得他的爱可以保护她不受任何伤害。
可眼下还有什么用?
“说什么都晚了,要是这时候再次爱上他,那准是疯了。”
令伯莎诧异的是,心中的怅惋竟愈发强烈,像魔鬼紧紧揪住她的心。啊,不能有一丝悲伤的念头,不能冒这个险,她早就吃尽了苦头,必须断了痛苦的根源。她不敢留下什么东西,生怕以后又勾起盲目的爱。要让心里踏实,唯一的机会就是毁掉会让她睹物思人的一切。
她抓着相框,不敢多看一眼,从中取出照片,迅速撕成碎片,而后四下张望。
“什么也不能留下。”她嘀咕道。
她瞧见有张桌上放着一本相册,里面是爱德华从小到大的照片,从留着长长鬈发的小男孩,到穿着灯笼裤的淘气鬼,后来变成学童,最后成了她心爱的人。在伦敦度蜜月时,她说服他留影,于是他用不同的姿势拍了六七张照片。伯莎把照片一张张撕碎,心也要跟着碎了;她用尽全身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去疯狂亲吻这些照片。她撕得手指隐隐作痛,但不一会儿,照片全成了碎片,被扔进了壁炉。接着,她绝望地将爱德华写给她的信也扔了进去,并点了一根火柴。她盯着纸片——卷曲,焦枯,燃烧。转眼,便化成了灰烬。
经过这一番挣扎,她筋疲力尽,颓然倒在椅子上,但很快又打起了精神。她喝了点水,振作精神,准备迎接一场更可怕的考验。她知道,接下来几个小时决定了她以后能不能过上太平日子。
此时夜已深,是个暴风雨之夜,风在光秃秃的林间怒号。风吹打在窗户上,发出人一般的尖叫声,伯莎吓了一跳。她即将要做的事情令她倍感恐惧,但迫于一种更深的恐惧,她不得不这么做。她拿起一根蜡烛,打开门,仔细聆听。没有人;狂风呼啸,声音又长又单调,树枝捶打着走廊里的窗户,发出可怖的嗒嗒声,好像看不见的幽灵就在附近。
在死人面前,活人能感觉到空气中充满未知而可怕的东西。较为敏感的人会产生一种说不清的感觉,感觉有什么东西存在,或是感觉有什么可怕的事情正在无形地发生。伯莎走到丈夫的房门口,有那么一会儿不敢踏进去。终于,她打开门,点着壁炉台和梳妆台上的蜡烛,走到床边。爱德华仰面躺着,一块手帕绕下巴绑着,以免下巴往下掉,双手交叉在身前。
伯莎站在尸体面前打量着。年轻小伙的形象已然消失,她见到的是他如今的真实面貌——身材肥壮,面色涨红,腮帮子上的小静脉清晰突显,形成发紫的网状物;两侧脸颊鼓胀,是近几年才这样的;还有点络腮胡。他的皮肤已经起皱,也很粗糙,顶门的头发稀少,露出光亮又发白的头皮;那双手曾因孔武有力而讨她欢心,她曾将其比作未抛光的雕塑上用斑岩做的手;而如今,它们粗糙得令人反感。很长一段时间,一碰到那双手,她就有些恶心。这就是伯莎想要刻在心头的印象。躺在她面前的死尸是个陌生人,一个她毫不在乎的人。
最后,她转身离开,走出房间,回到自己的屋里。
三天后,举行了葬礼。一上午,漂亮的花圈和十字花架纷至沓来。眼下,莱伊府前的车道上聚集着一群人。有黑马厩镇共济会成员(第31899分会),爱德华生前是该分会的尊主[即会长。],他们表明了来意,列队站在路的两旁,两人一排,戴着白手套,系着白围裙。同样,还有特坎伯雷分会(第4169分会)、大教区总会、马可共济会、圣殿骑士团的代表。黑马厩镇统一派联盟派来了一百名保守党人,两两一排跟在共济会的队伍后面。会友兄弟汉考克将军(前尊主)率领黑马厩镇分会(第31899分会),阿特希尔·巴科先生走在政治家队列之首,两人就谁先谁后有过一些争执;不过,最终决定由共济会排在前面,因其成立的时间更早。跟着走来的是当地市区政务委员会的成员,爱德华生前任该委员会委员长,再往后是乘着马车的绅士阶层。梅斯顿·赖尔太太坐着双排座活顶四轮双驾马车前来,而布兰德顿太太、莫尔森夫妇,还有其余人等只派了四轮单马马车来。要统率这么一支支队伍,需要过人的指挥能力,亚瑟·布兰德顿发脾气了,因为保守党那群人还没轮到就想抢在前头。
“哎哟,”会友兄弟罗杰斯(“猪与哨”酒吧的店主)说,“这时候就需要克拉多克出马。他是我见过的最棒的组织者,他能把队列安排得井然有序。要是有他,这时候葬礼早该办完了。”
最后一辆马车走了,伯莎总算落得清静了,她躺在靠窗的沙发上。她对遗孀不得参加葬礼这一古老习俗感激不尽。
她用疲惫又无神的双眼望着长长的林荫道,两旁的榆树上光秃秃的。天色昏暗,乌云黑沉沉地压下来。如今,伯莎是个脸色苍白的三十岁妇人,风韵犹存,披着一头浓密的鬈发;而她深色的眸子下方是颜色更深的皱纹,眼里的火星已经没了一半。她的眉心有一根垂直的细纹,唇边已失去了青春的欢快,嘴角下垂,一副忧伤的神情。她的脸瘦削而惨白,给人留下的第一印象是,她看上去疲惫不堪。她的面容仍旧不见一丝表情,眼里透着痛苦的漠然。那双眼睛在诉说,说她曾经爱过,却发现爱无法令她满意;说她曾是个母亲,可她的孩子死了;说她如今无欲无求,但求过得太太平平。
伯莎真的筋疲力尽,身心俱疲了;厌烦了爱与恨,厌烦了交友和看书,厌烦了流逝的岁月。她的思绪飘向未来,她决定离开黑马厩镇,把莱伊府租出去,这样一来,再脆弱的时候,也没办法回来。起初,她打算旅行,想住在没人认识她的地方,以便更容易忘却过去。伯莎回忆起在意大利的时光,那是失意之人得以慰藉的土地,那是一片安逸乡。她要去那里,去更远的地方,一直往太阳的方向去。如今,她在世上没了羁绊。终于,她终于自由了。
这阴郁的一天暗了下来,随着夜幕降临,悬于空中的密云变得黑沉沉。伯莎回想起她还是少女的时候,曾多么愿意向世界敞开心扉。那时,她感觉与全人类情同手足,想要投入他们的怀抱,以为他们会张开双臂接纳她。她的人生热情横溢,似乎要涌入别人的生命之中,与其融为一体,正如河流汇入大海。但很快,她的这股劲头消失了;她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之间有一道屏障,感觉别人都是陌生人。她不明白,为何她一心所求之物不可求得,于是把所有爱、所有敞开心怀的能耐倾注于一个人身上,那人就是爱德华;可以说,这是最后一搏,为了打破意识上的障碍,将她的灵魂与他的合二为一。她竭尽全力吸引他,将爱德华这个男人拉向身边,想要了解他的内心深处,渴望沉迷于他的世界之中。但最后,她发现她苦苦追求的东西是不可得的。“我站在这一头,全世界站在那一头。”中间隔了一座深渊,任何力量都无法跨越,这是一道奇特的鸿沟,比火山更难以逾越。即便最恩爱的恋人也不了解彼此内心的本质。他们的爱再热烈,结合得再紧密,也永远都是陌路人,比萍水之交好不到哪儿去。
伯莎悟透这一点时,泪水涟涟,肝肠寸断,一个人默默发愣。但很快,她找到了慰藉。在沉默之中,她建造了属于自己的世界,不让任何人看见,她知道谁也无法理解她的世界。这样一来,所有的纽带都变得烦人,尘世的七情六欲皆是多余。
伯莎想着这些事,脑中一片混乱,思绪回到爱德华身上。
“假如我一直记日记,记下我的感情生活,那么我会在今日搁笔,结尾就写上:‘我的丈夫摔断了脖子。’”
然而,她为自己如此冷漠而痛心。
“可怜的人儿,”她喃喃自语,“他为人诚实、友好、宽厚。他竭尽所能,总是努力表现得像个绅士。他在这个世上很派得上用场,而且用他自己的方式喜欢我。他唯一的缺点就是,我爱他——又不再爱他。”
她身旁放着一本书,就是那天爱德华外出打猎,她在家等他时看的那本书。当时,伯莎要从沙发上起身,去迎接那位意料之中的来客,于是把书摊开,面朝下扣在桌上,后来就一直没动过。此时,她想心事想得烦了,便拿起书,静静地读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