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不论老少,悲伤过后,便是不眠之夜。对于老年人,狂喜同样令其心绪不宁;但年轻人呢,在我看来,他们更自然地看待快乐,因此睡眠不会受到影响。伯莎一夜无梦,醒来的时候,有一瞬间记不得前一天的事,但很快又想了起来,于是伸了伸懒腰,满足地舒了一口气。她躺在床上细想着眼前的幸福。她刚刚才意识到自己最大的心愿已经实现。上帝仁慈,对子民有求必应;她全心全意奉上无言的感恩。经过令人发狂的期待,历经种种希望和担忧,尝过暗恋一个人那种近乎快乐的痛苦,最终如愿以偿,这一切真奇妙。她现在别无所求,已然十全十美。啊,没错,上帝真的太仁慈了!
伯莎回想在黑马厩镇度过的这两个月……从最初兴奋地住进祖辈留下的房子,到后来安顿下来,过着平淡的乡村生活。她整天在乡间小路上游荡,或去海岸上看荒凉的海景。她读了许多书,期待用充足的时间来满足对知识的极度渴求。她长时间待在父亲建的书房中,莱伊家族家道中落后才沉湎于书籍之中;因负担不起别的爱好,也只能一门心思看书。伯莎看着这一卷卷书的书名,仔细通读历史上那些伟大的名字,莫名有些激动,憧憬着以后从中获得的乐趣。
一天,伯莎去教区牧师的住所串门,爱德华·克拉多克碰巧也在那儿,他刚过了个短假回来。她很早前就认识他,他的父亲是她父亲的佃户,他还是在那片田地上务农,但是两人有八年没见过面,她几乎认不出他了。尽管如此,在她眼里,他穿着灯笼裤和厚长袜,是个帅小伙。他走到她跟前搭话,问她还记不记得他,她并未因此感到不快。他坐下来,一股宜人的农场气味飘向她,那是一种香味,由浓烈的烟草味和牛马的气味混合在一起。她不明白为何因此心跳加速,但她尽情地吸气,眼里闪着光。他开始说话,他的声音在她听来如此悦耳。他用大大的灰眼睛看着她,她觉得那双眼睛非常招人喜欢。他的脸刮得很干净,嘴巴很迷人。她涨红脸,觉得自己像个傻瓜。她煞费苦心,让自己显得越迷人越好。她知道自己的深色眸子很漂亮,便用那双眼睛盯着他。最后,他同她握手道别,她又脸红了。她方寸大乱;他站起来的时候,浓烈的乡村男性的气味钻入她的鼻孔,令她一阵眩晕。她庆幸莱伊小姐不在场,没有瞧见她这副模样。
她在夜色中走回家,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脑子里想的全是爱德华·克拉多克。她回忆过往,努力回想两人相识时的点点滴滴。晚上,她梦见他,梦见他吻她。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想的还是克拉多克,觉得这一天见不到他就不能过了。她想过邀请他来吃午餐或茶点,却又不敢;况且,她暂时还不想让莱伊小姐见他。于是,她想起了农场,可以去那儿,那儿不也属于她吗?他肯定在那儿干活。爱神大发慈悲,她在一块田里看见他,他正在指挥某种生产作业。她一见到他就浑身哆嗦,心跳得厉害。他看到她,便上前问好。她脸一红,跟着又煞白,模样窘迫极了。他迈着轻盈的步子,漫步到树篱旁,那模样实在是英俊。最重要的是,他身强力壮,一想到他肯定力大无比,伯莎就觉得高兴。她几乎没有掩饰对他的爱慕。
“噢,我不知道这是你的农场,”她边说边跟他握手,“我只是随便逛逛。”
“我想带你四处瞧一瞧,伯莎小姐。”
克拉多克打开大门,带她来到放马车的棚子里,指给她看在隔壁田地里犁地的几匹健壮的马;又领她看他养的牛,还戳了戳猪身上的肉,让她瞧瞧,他把它们养得多壮实。他把猎马也夸了一番,又带她去看了羊——所有东西说了个遍,她在边上听得入迷。克拉多克极其自豪地带她看各种机器,讲解马拉搅拌机怎么用,以及买收割机花了多少钱。她想,她平生从未听过这么吸引人的东西。但最要紧的是,伯莎想去他住的地方看看。
“能给我杯水吗?”她说,“我好渴。”
“快进来。”他边说边打开门。
他带她来到一间小客厅,地板上铺着一块油布。桌子占了屋子的大半空间,上面铺着一块印花红布。椅子和沙发上盖着又旧又破的皮革,摆放得再呆板不过了。壁炉台上除了烟斗和烟罐子,还有艳丽的瓷花瓶,里面装着灯芯草,台子中间有面大理石做的时钟。
“啊,多漂亮呀!”伯莎激动地叫道,“你一个人在家肯定很孤独。”
“不会,我总是不着家。给你倒点牛奶好吗?比喝水好。”
这时,伯莎见桌上有条餐巾和一壶啤酒,还有一些面包和奶酪。
“我是不是妨碍你用午餐了?”她问,“真对不起。”
“一点也没关系。我十一点的时候会吃些点心。”
“噢,我能吃点吗?我爱吃面包和奶酪,正好饿极了。”
两人面对面坐着,这突如其来的一顿饭看起来荒唐可笑。他切成大块的面包味道很好;当然,啤酒也胜似甘露。但后来,伯莎担心,克拉多克准会觉得她有些古怪。
“我这样跑来和你共进午餐,你会不会觉得我很古怪?”
“我觉得你真没架子。莱伊先生以前也常来这儿和我父亲一起吃点心。”
“噢,是吗?”伯莎说。当然,有了他这句话,她今天的举动显得自然多了。“不过我真得走了,不然波莉姑姑会找我麻烦的。”
他求她带些花回去,接着匆忙采了一束大丽花。她收了下来,难为情地表示了感谢。握手道别时,她的心又离谱地扑扑直跳。
莱伊小姐问这些花打哪儿来。
“噢,”伯莎沉着地说,“碰巧遇见一个佃户,他给我的。”
“哼,”莱伊小姐嘀咕了一句,“付租金可比这实在多了。”
莱伊小姐不久便离开了房间。伯莎饱含深情地望着整齐的大丽花,大笑了一声。
“欺骗自己没有任何好处,”她喃喃自语,“我彻底陷入爱河了。”
她亲吻着那束花,感觉好开心……她显然是恋爱了,因为从那晚起伯莎就下定决心要嫁给爱德华,否则就不活了。她一刻也不耽误,一个月不到,他们的婚期已然在望。
莱伊小姐讨厌一切形式的情感表露。在圣诞节,按说人人都该对邻里关怀备至,满怀万般柔情,这种做法却让她觉得别扭。这个时候,她喜欢去某个欧洲大陆城市躲起来,在那儿她谁也不认识,好避开别人泛滥的爱心。即便在夏天,莱伊小姐但凡看到冬青树,就会反感得有点起鸡皮疙瘩;脑中马上就浮现出中产阶级家中的布置,浮现出煤气枝形吊灯下垂着的槲寄生[一种植物,常用作圣诞节悬挂饰物。],还有愚蠢的老绅士亲吻离群的女性以此取乐[按西方习俗,圣诞夜,男性可随意亲吻站在槲寄生枝下的女性。]。伯莎到了成年的岁数,她的监护人[根据英国当时的法律,须为未成年的伯莎另指定一名男性监护人,管理其财产。]拉姆齐大夫想安排仆人和贫穷的佃户为她庆祝,而她觉得应该回绝,莱伊小姐对此很满意。莱伊小姐可以想象,这种场合的庆祝活动——握手、欢呼,还有英国乡村男人露骨的快活劲儿——比起俗丽廉价的圣诞狂欢,可能更让人受不了。不过,幸好伯莎和莱伊小姐一样,打心底里讨厌这些东西,也告知了相关人等,最大的恩惠莫过于别跟她提那些在她看来无关紧要的活动。
然而,拉姆齐大夫的盛情难以遏制。对于什么叫合情合理,他有一种老派纯正的英国式观念。他热衷于用某种方式行事,纯粹是因为世世代代以来大家都这么做。他执意要郑重地向伯莎当面致以祝贺,送上祝福,说上几句身为管事的该说的话。
伯莎下楼的时候,莱伊小姐已经在吃早餐,一看就是女士用餐,除了一块一平方英寸的咸肉和一小片没涂黄油的吐司,没什么能填饱肚子的。莱伊小姐着实有些不安,因为她不得不提起伯莎的生日,这让她伤脑筋。
“这就是女人的一大优点,”她自言自语,“过了二十五岁,她们把生日当作见不得人之事避而不谈。而男人呢,深深佩服自己聪明过人,竟有本事来到这个世界,所以总对生日兴致盎然;而且,这些愚蠢的男人以为别人都爱过生日。”
这时候,伯莎走了进来,亲了亲她。
“早安,亲爱的,”莱伊小姐说,然后为侄女倒了杯咖啡,“我们可敬的厨师为庆祝你成年把牛奶给烧糊了。我相信她不会以喝醉的方式来给你庆生——怎么着,也得等到晚餐以后。”
“希望拉姆齐大夫不要过分热心。”伯莎回答,她明白莱伊小姐的心思。
“噢,亲爱的,想到他到时候那副乐呵呵的模样,我心里就发怵。他心肠倒是不坏。我认为,他的品格高尚,学识也不会比一般的全科大夫差。可他有时候过于友好,让人头疼。”
然而,伯莎只是表面上镇定,脑子里却乱糟糟的,心里激动得怦怦乱跳。她迫不及待要宣布喜讯。伯莎能隐约预感事情的戏剧性效果,而且有点期待那样的场面——当她王国的钥匙交到她手中之时,她宣布早就选好了身旁的国王,与她一道统治王国。她还预感,跟莱伊小姐单独作出必要的解释会很尴尬。拉姆齐大夫心直口快,倒还更容易应付。而某人装腔作势,认为任何人都不该多管闲事,不管她心里想什么,更喜欢藏而不露;跟这种人打交道,总会令人表现得不自在。伯莎给克拉多克送了张便条,告诉他下午三点来,她要引荐他这位莱伊府未来的男主人。
拉姆齐大夫到了以后,立刻蹦出一长串祝福,有几分幽默,也有几分凝重和感伤,可进了莱伊小姐挑剔的耳朵里,没一句中听的。伯莎的这位监护人是个宽肩膀的大个子,一头浓密的金发正渐渐发白;莱伊小姐声称,他是世界上最后一个留羊排络腮胡[脸颊两旁上窄下宽的络腮胡子。]的人。他的面颊特别红,加上魁梧的身材、乐呵呵的模样和那红润的面色,给人一种健康永驻的印象。他的下巴刮得光光的,身材壮实,声音洪亮,看起来像旧时的自耕农——后来,由于糟糕的时代和教育的普及,农民才变得不伦不类,既像城里的职员,又像纽马克特[英国东南部城镇,著名的赛马中心。]的驯兽师。拉姆齐大夫的长礼服和高顶礼帽,虽说是他多年的穿戴习惯,但穿在他身上显得很不协调,就像是把礼拜服穿在干农活的人身上。莱伊小姐喜欢用挖苦之词形容别人,或灵机一动,给人安上恰当的比喻,但在拉姆齐身上却从未找到贴切的词,这多少让她感到不快。在她眼中,这位大夫唯一和“人性”沾得上边的,就是对古董的某种喜爱,他家里堆满了古老的鼻烟盒、瓷器,以及别的珍贵古玩。所谓的“人性”,在莱伊小姐看来,只有一小部分人拥有:主要是女性,中年,未婚,经济独立,游历欧洲大陆,读上流文学,憎恶绝大多数的人类同胞,尤其憎恶的是——人类嚷嚷着博爱,把自己的宗教信仰强加于人,或是争强好斗地锻炼肌肉!
拉姆齐大夫狼吞虎咽地吃午餐,莱伊小姐心想,肉贩见到他胃口这么好,肯定特别欣慰。她出于礼貌问候了他的妻子,而她私下里很反感这个女人对丈夫逆来顺受。对那些完全充当丈夫的影子的女人,莱伊小姐向来敬而远之,特别是她们谈论家务事的时候,更是唯恐避之不及。拉姆齐太太除了礼拜天会去想做礼拜要穿的衣服,平日里一门心思只顾着丈夫那惊人的食欲,以及如何满足他的食欲。
他们回到客厅,拉姆齐大夫开始跟伯莎说起地产,说说这个佃户是谁,谈谈那片农场的收成如何,说到最后就是:时势可怜,收租无望。
“那么,伯莎,现在你看该怎么办?”他问。
伯莎总算逮着机会了。
“我?”她平静地说,“噢,我打算结婚。”
拉姆齐大夫张大嘴巴,猛地仰头狂笑。
“真是妙极了,”他叫道,“哈哈!”
莱伊小姐挑起眉毛看着他。
“现在的姑娘长进得真快,”他乐不可支地说,“哎呀,我们那会儿,年轻的女子只会羞答答的,目不斜视。要是有谁跟她们谈婚论嫁,她早就祈祷上天来场地震,好让她钻进地缝里。”
“胡扯!”莱伊小姐说。
伯莎看着拉姆齐大夫,忍住不笑,被莱伊小姐给察觉到了。
“伯莎,你打算嫁人?”大夫说,又笑了起来。
“没错。”
“什么时候?”莱伊小姐问,她并不觉得伯莎的话只是闹着玩。
伯莎望着窗外,想着爱德华什么时候到。
“什么时候?”她转过身来重复道,接着回答,“四个礼拜后的今天!”
“什么!”拉姆齐大夫跳了起来,嚷嚷道,“可别告诉我你找到对象了!已经订婚了?啊,我知道了,知道了,你们跟我开了个小玩笑。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伯莎早就订婚了,莱伊小姐?”
“我的好大夫,”莱伊小姐镇定自若地说,“在这一刻之前,我对此事一无所知……我想我们应该向她道贺,一天把两次祝贺都道完,我巴不得呢。”
拉姆齐大夫茫然地瞧瞧这一个,又看看另一个。
“哎呀,说实在话,”他说,“我真搞不懂。”
“我也是,”莱伊小姐回答,“但我保持冷静。”
“事情很简单。”伯莎说,“我昨晚订婚了,我说了,我打算四个礼拜后的今天嫁人——嫁给克拉多克先生。”
“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震惊地跳了起来,把地板都快给震翻了。“克拉多克!什么意思?哪个克拉多克?”
“爱德华·克拉多克,”伯莎冷冷地回答,“比尤利农场的那位。”
“呵!”拉姆齐大夫的惊叹无以言表,但听起来很凶!“那个无赖!太荒唐了,绝对不行。”
伯莎看着他,温柔一笑,懒得回答。
“你未免言重了,亲爱的大夫。”莱伊小姐说,“这位绅士是谁?”
“他可不是什么绅士。”拉姆齐大夫说,气得脸色发紫。
“他马上就是我的丈夫了,拉姆齐大夫,”伯莎说,紧紧抿着嘴唇,莱伊小姐已经习惯她这个样子。伯莎又转向她。“我从小就认识他,我父亲和他父亲是很要好的朋友。他是位绅士农民。”
“也就是说,”拉姆齐大夫说,“既不是农民也不是绅士。”
“我倒是忘了您的父亲是干什么的?”伯莎说,其实她记得清清楚楚。
“我父亲是农民,”拉姆齐大夫有些激愤地说,“谢天谢地!他从不装成绅士。他用双手亲自干活,我常常见他拿着干草叉翻弄一堆肥料,没有人在身边帮忙。”
“原来如此。”伯莎说。
“但是我父亲跟这件事扯不上关系。你不可能嫁给他,他三十年前就去世了;你也不可能嫁给我,我已经有妻子了。”
莱伊小姐被大夫的直言不讳给逗乐了,憋着没笑;而伯莎生气极了,觉得他非常无礼。
“你说他哪里不好?”她问。
“如果你想出丑,他也没有资格让你这么做。他知道自己配不上你。”
“为什么,我爱他还不行吗?”
“为什么!”拉姆齐大夫嚷嚷道,“因为他是农民的儿子,跟我一样,而你是莱伊府上的大小姐。因为那种地位的人,连五十英镑都拿不出来,是不配偷偷向有大笔财产的姑娘求爱的。”
“所谓的财产是收不到租金的五千英亩田地。”莱伊小姐嘀咕道,她总是唱反调。
“你说不出他有什么不好,”伯莎反驳道,“你自己跟我说过他口碑极好。”
“我当时不知道原来你是在问我,他当你丈夫合不合适。”
“我问的不是这个意思。我不在乎他的名声,就算他是个懒散、放荡的酒鬼,我也会嫁给他,因为我爱他。”
“亲爱的伯莎,”莱伊小姐说,“你说这话,大夫听了会中风发作的。”
“你跟我说过,他是你见过最棒的男人,拉姆齐大夫。”伯莎说。
“我不否认。”大夫叫道,红扑扑的脸蛋上泛出了吓人的紫色。“他清楚自己的职责,干活努力,为人正派又可靠。”
“天哪,大夫,”莱伊小姐叫道,“此人定是乡村美德的奇迹。他若是完美无缺,伯莎断然不会爱上他。”
“如果伯莎要找代理人,”拉姆齐大夫继续说,“我肯定不会推荐别人,至于要说嫁人……”
“他按时交租金吗?”莱伊小姐问。
“他是我们最好的佃户之一。”大夫低吼道,对莱伊小姐无聊的打岔有些恼火。
“当然,在这种艰难的时期,”莱伊小姐决定,不让拉姆齐大夫装得像个严父,弄得过于严肃,便又接着说,“依我看,这位可敬的农民唯一的出路,就是把女东家娶回家。”
“他到了!”伯莎插嘴道。
“上帝呀,他到这儿来了?”她的监护人叫道。
“是我叫他来的。记住,他就要做我的丈夫了。”
“那就让我下地狱!”拉姆齐大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