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农庄坐落于萨默塞特郡群山中的一片谷地上,有一座古式砖石房子,四周环绕着谷仓、牲畜栏和户外附属建筑。门廊上以优美的字体刻着房子建造的年份——1673;房子是灰色的,历经岁月,看上去和四周遮阴的树木一样,已融入了这一带的风景。有一条林荫道从马路连接到漂亮的花园,道路两旁种的是枝叶繁茂的榆树,多少乡绅的宅邸都以林荫道为骄傲的标志。居住在这里的人同这所房子一样古板、敦厚而又朴实无华,他们唯一自豪的是:自从这房子建造以来,整个家族的人,一辈接一辈的父子都生在这里,死在这里,世世代代从没间断过。三百年来,他们在周边的土地上耕耘劳作。
乔治·梅多斯现已五十岁了,他的妻子比他小一两岁,两人都体面正派,时值壮年;他们有两个儿子、三个女儿,都长相俊美,体格强健。他们没有要做绅士淑女的新奇概念,他们熟悉自己的家园,并为它感到自豪。我从没见过哪个家庭比他们更和睦亲密了。他们快乐、勤奋、善良,整个家族由族长管理,这种生活显得圆满和谐,无疑含有一种美感,犹如贝多芬的交响乐或提香的油画中的美感。他们的日子过得其乐融融,他们也值得拥有这份幸福。不过在这座宅邸当家做主的并不是乔治·梅多斯(按村里人的说法,他还差得远呢),而是他的母亲。当地人说,这个老母亲的本事比她儿子厉害一倍。她七十岁了,高个儿,身板挺直,仪表端庄,头发花白,虽说满脸皱纹,那双眼睛却仍然明亮,透着犀利。不论在家里还是在整个农庄,她一言九鼎,她的话就是法律,但她又是个富有幽默感的人。如果说她的统治不免有些专断,那也是一种善良的专制。大伙儿听她讲笑话总会捧腹大笑,接着又把她说的笑话讲给别人听。她有着生意人的精明头脑,要想跟她讨价还价,你得费好大的劲儿才行。她可不是个平常的老太太。她满心善意,却又很机敏,嘴不饶人,这样的天性在她身上完美并存,实属罕见。
有一天,乔治太太在我回家的路上把我拦住了。她神色慌张。(她的婆婆是我们认识的唯一的梅多斯夫人,而乔治的妻子只被称作乔治太太。)
“你知道今天谁要来吗?”她问我,“乔治·梅多斯叔叔。你知道吧,他一直住在中国。”
“哇——我以为他已经过世了呢。”
“我们都认为他已经过世了。”
乔治·梅多斯叔叔的故事我听过十几次了,我觉得很有趣,因为这故事颇有些古代民谣的味道;在现实生活中碰到这种事会令人惊异,同时又为之感动。在五十多年前,乔治·梅多斯叔叔和他的弟弟汤姆都曾追求过梅多斯夫人——那时她还叫埃米莉·格林,后来她嫁给了汤姆,乔治就离家出海去了。
他们听说他到了中国海岸。在开头的二十年里,他时不时地会给他们寄一些礼物,后来就再没音信了。汤姆·梅多斯去世时,他的遗孀曾写信通知他,但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最后,他们得出了结论,乔治一定已经过世了。两三天前,他们极为惊诧地收到了朴次茅斯“水手之家”护士长的来信,信中的内容大体是:在过去十年里,乔治·梅多斯因患风湿病而落下残疾,一直住在“水手之家”。现在,他感觉自己来日无多,想重返自己出生时的老房子看看。他的侄孙阿尔伯特·梅多斯专程去朴次茅斯港接他,这天下午就要到了。
“你想想看,”乔治太太说,“他离开这里都五十多年了。他从没见过我家乔治,乔治再过生日都五十一岁了。”
“梅多斯夫人怎么看?”我问。
“哦——你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就坐在那里,笑眯眯的,她只是说‘他走的时候是个帅小伙,但不如他弟弟稳重’。所以她选择了我家乔治的父亲。‘不过,他现在一定不那么闹腾了。’她说。”
乔治太太请我过去见见他。她是个单纯的乡下女子,一生没出过远门,最远只到过伦敦,她以为我们两个都到过中国,因此一定会有些共同语言。我当然接受了这个邀请。我到那里后,发现他们整个家族的人都到齐了,大家都坐在老房子的大厨房里,厨房的地面是石头铺成的。梅多斯夫人照例坐在壁炉旁的椅子里,腰板挺直,我看到她穿上了她最好看的丝绸长裙,觉得蛮好笑的。她的儿子和儿媳同孩子们一起围坐在桌子旁。壁炉另一侧的椅子上坐着一位佝偻的老人。很瘦,皮肉松垮地耷拉在骨头上,活像披了一件过大的旧外套;他满脸皱纹,皮肤发黄,牙齿几乎掉光了。
我跟他握了握手。
“您好,梅多斯先生,我很高兴见到您平安归来。”我说。
“叫我船长。”他纠正道。
“他是自己走进来的。”他的侄孙阿尔伯特告诉我,“快到门口时,他要我停车,说他想走一走。”
“我跟你们说,我都两年没下过床了。他们把我抬下来,放到车里。我以为我再也走不了路了,但是我看到那些榆树后,我还记得我父亲非常珍惜那些榆树,我感觉到我又能走路了。我沿着那条林荫道走了过来,五十二年前我就是从那里离开的,现在我又回来了。”
“要我说,这叫愚蠢。”梅多斯夫人说。
“这对我有好处。十年了,我从没感觉这么好过,这么有力气。我也希望你到外面去走走,埃米莉。”
“别这么肯定吧。”她答道。
我想这一代人中从来没有人对梅多斯夫人直呼其名的。这让我有些惊讶,似乎这老头儿对她过于随便了些。她看着这老头儿,眼角流露出一丝狡黠的笑意。老头儿一边跟她说话,一边冲她咧嘴笑着,嘴里没有牙齿。看着这两位老人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他们半个世纪没有见面了,想想他们在那么久以前,他爱着她,而她却爱着另一个人。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记得当时的感觉,还记得彼此都说过些什么。我不知道他现在想起自己当年为了这个老太婆而离开世代故居,放弃了合法继承权,漂泊到异国他乡去生活,是否会感到奇怪。
“您结过婚吗,梅多斯船长?”我问。
“没有。”他用颤抖的声音说道,还是咧嘴笑着,“我太了解女人了,才不结婚呢。”
“你只是嘴上说说。”梅多斯夫人反驳道,“要是真相大白,哪怕有人说你曾经娶过六七个黑人老婆,我都不会感到惊讶。”
“中国人不是黑人,埃米莉,你不应该连这都不知道的,他们是黄种人。”
“你的脸色怎么这么差?我刚看到你时,心想,哎呀,他得病了。”
“我说过,除了你,埃米莉,我不会跟任何人结婚。我一生都没结过婚。”
他说这话的时候,既没有伤感也没有怨恨,而只是陈述事实,就像一个人可能会说:“我说过我要走二十英里,我做到了。”他的话语中流露出一丝满足感。
“不过,要是娶了我,你或许会后悔的。”她回答道。
我跟这个老头儿聊了一些中国的事。
“中国的每一个港口我都熟悉,比你对自己的外衣口袋还要熟悉。凡是船能到的地方,我都去过。你就算在这里坐上半年,我给你讲我年轻时的见闻,就连一半也讲不完。”
“得了,乔治,据我观察,有一件事你肯定没有做到。”梅多斯夫人说,她眼睛里仍然挂着那揶揄但并无恶意的微笑,“那就是发财。”
“我不是攒得住钱的人。挣多少花多少——这就是我的人生格言。但有一件事我要为自己说一下:如果我有机会再活一生的话,我会好好活的。一生中的机会并不像大家说的那么多。”
“是真的不多。”我说道。
我以钦佩和尊敬的目光看着他。这是个没有牙齿、身无分文的瘸腿老头儿,但他的一生是成功的,因为他享受了自己的一生。我告辞时,他要我第二天再去看他。如果我对中国感兴趣,他会给我讲所有我想知道的故事。
第二天早上,我想我应该过去问问老人家是否愿意见我。我从那条壮观的榆树大道慢慢走去,当我走到花园时,我看到梅多斯夫人在摘花。我向她道了早安,她直起了身子。她双臂捧了一大把白花。我瞥了一眼房子,看到百叶窗都拉上了:我感到惊讶,因为梅多斯夫人是喜欢阳光的。
“等人入了土,有的是时间在黑暗里生活。”她总是这么说。
“梅多斯船长今天怎么样?”我问她。
“他一向是个莽撞的人。”她答道,“今天早上莉齐给他端茶过去时,发现他已经死了。”
“死了?”
“死了,是在睡眠中死去的。我来摘些花放到他的房间里。唉,他能死在这所老房子里,我很欣慰。这对梅多斯家族的人来说是很重大的事情。”
他们劝他上床睡觉费了很多周折。他把自己漫长一生中发生过的事情都讲给他们听了。能回到自己的老房子,他感到很幸福。他很骄傲,不需要别人搀扶就从车道自己走过来了。他夸口说自己还要再活上二十年。不过,命运是善良的:死亡在合适的地方为他的生命画上了句号。
梅多斯夫人闻了闻她捧着的白花。
“说真的,我很高兴他能回来。”她说,“我跟汤姆·梅多斯结婚后,乔治就走了,事实上,我一直不确定我是否嫁对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