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贝特曼·亨特睡得不踏实。从塔希提岛坐船到旧金山的两个星期航程中,他一直在思考他不得不讲的故事,而在随后三天的火车旅途中,他又反复推敲自己该用怎样的措辞来讲述这个故事。现在,再过几个钟头他就要到芝加哥了,他突然心生疑虑。他生性敏感,此时此刻,他感到良心不安。他不敢肯定自己是否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他一向真心诚意地尽力做好每一件事,愿意付出比常人更多的心血。让他感到良心不安的是:在一件多少触及他自身利益的事情上,他竟然见利忘义了。在他的想象中,自我牺牲是特别美好的事,因而未能做到自我牺牲简直让他产生了一种幻灭感。他就像一个慈善家,出于善心为穷人建造公益住宅,结果发现自己竟从中赚了钱。本来是扔到水里的面包居然带来了百分之十的回报,这样的满足感他无法抵挡,但是这又多少使他济世救贫的美德偏离了方向,他心里感觉不是滋味。贝特曼·亨特知道自己的内心是清白的,但是他不能确定,要是他把这个故事讲给伊莎贝尔·朗斯塔夫听了之后,他将要如何坚强地去承受她那双冷静的灰色眼睛的审视。那是一双深邃而又充满智慧的眼睛。她总是以自己一丝不苟的正直来衡量别人的言谈举止,对于不符合她的严苛准则的行为,她就用冷眼和沉默来表示不满,再没有比她的这种审视更让人胆寒的了。她的裁决不容申辩,因为她做出了决定就不会改变。但是贝特曼并不希望她变成不同的人。他不仅爱她外表的美,她亭亭玉立的身材,昂首挺胸的自豪仪态,他还爱她灵魂的美。在他眼里,她求真务实,具有一丝不苟的荣誉感和无所畏惧的道德观念,她的身上似乎聚集了他本国的女子最令人钦佩的全部优点。不过他还从她身上看到了更多的美德,胜过任何一个完美的美国女子。他觉得这个女人的优雅应该与她的生活环境有特殊的关系,而且他相信这个世界上除了芝加哥,再没有哪个城市能够造就出她这样一个女人。一想到自己不得不给她的自尊心带来如此沉重的打击,他不禁感到心如刀绞,再想到爱德华·巴纳德,他心中顿时又燃起满腔怒火。


    不过,当火车终于吭哧吭哧地驶进了芝加哥,他看到了长长的街道两旁的灰色楼房时,他便感到万分欣喜。他想到了国家大道和沃巴什街,人行道上人流拥挤,路上车辆川流不息,到处人声鼎沸,他的心情迫不及待。他到家了!他为自己出生在这个美国最重要的城市而欣慰。旧金山有些乡里乡气,纽约已不复往日辉煌,美国的前途就在发展经济实力,而芝加哥经济地位显著,其市民精力充沛,注定要成为美国的真正首都。


    “我想我一定能活到亲眼见证它成为世界上最大城市的那一天。”贝特曼迈步走上月台时自言自语道。


    他的父亲到车站来接他。父子俩同样身材高大,仪表堂堂,五官端正,嘴唇很薄,一脸不苟言笑的神情。两人亲热握手后,一起走出了火车站。亨特先生的汽车在等着他们,他们上了车。亨特先生一眼看到了儿子用骄傲而欣慰的眼神不时地望着街上。


    “回家了,很高兴吧,儿子?”他问。


    “我是觉得挺高兴的。”贝特曼说。


    他瞪大了眼睛注视着热热闹闹的街景。


    “我猜想这里的车辆要比你们那个南太平洋岛上多一些吧?”亨特先生大声笑着说,“你喜欢那儿吗?”


    “我还是想回芝加哥。”贝特曼答道。


    “你没把爱德华·巴纳德带回来?”


    “没有。”


    “他怎么样?”


    贝特曼沉默了一会儿,他那英俊而敏感的脸上顿时显得神色黯然。


    “我不想说他,爸爸。”他终于说了一句。


    “那就不说他,我的儿子。我想你妈妈今天一定会很开心的。”


    他们穿过了熙熙攘攘的卢普区,然后沿湖行驶到一所富丽堂皇的房子前停下。这所房子是亨特先生几年前自己建造的,完全仿造法国卢瓦尔河畔的豪华别墅。当贝特曼一个人走进自己的房间后,他马上拨通了一个电话号码,一听到对方接电话的声音,他心跳加快了。


    “早上好,伊莎贝尔。”他兴冲冲地说。


    “早上好,贝特曼。”


    “你怎么能听出是我的声音?”


    “上次听到你的声音也没过多久啊。再说,我一直在等你的电话。”


    “什么时候可以见你?”


    “要是今晚你没有更好的事要做的话,就来我家一起吃晚饭吧。”


    “你很清楚我不可能有什么更好的事要做。”


    “我想你一定带来了很多新闻吧?”


    他觉得自己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了一丝不祥的预兆。


    “是的。”他答道。


    “那你晚上一定要讲给我听。再见。”


    她挂断了电话。这就是她的性格,即便是她特别想要知道的事,她也不会急巴巴地打听,宁可毫无必要地耐心等上几个小时。在贝特曼看来,她这种自我约束是一种令人钦佩的坚毅品性。


    除了他和伊莎贝尔,一起吃晚饭的只有伊莎贝尔的父母。他看着伊莎贝尔故意把话题引导到礼节性的拉家常,这让他脑海中突然产生了一个念头,仿佛是看到了一位很快就要上断头台的女侯爵,明知道自己不会有明天了,却仍在泰然自若地处理今天的事务。她面容娇柔,短短的上嘴唇显得颇有贵族气质,一头浓密的金发,这副模样再一次让他联想到她是一位女侯爵。想必她的血管里流淌着全芝加哥最高贵的血液,这即便算不上众人皆知,也是很容易看出来的。这间餐厅的格局与她的娇美非常相配,她家的房子是模仿威尼斯大运河畔的一座宫殿建造的,家具布置是伊莎贝尔请一位英国设计师按路易十五时期的风格精心打造的,而室内优雅的装潢与这位风流君主的名声相得益彰,既增添了她的可爱,同时也使这所住宅具有了更深沉的意义。伊莎贝尔知识渊博,哪怕平常随便聊天也从不会是三言两语的。现在她谈到了她和母亲下午去欣赏的音乐剧,谈到了一位英国诗人在大礼堂做的讲演,谈到了政治局势,谈到了她父亲最近在纽约花五万美元买下的一幅古典大师的名画。贝特曼听到她这样的谈话颇感舒心。他感到自己又一次回到了文明世界,回到了文化和上流社会生活的中心,心里一直难以平息的某些烦扰的声音现在终于平静下来了。


    “啊哈,太好啦,终于又回到芝加哥了。”他说。


    晚餐终于结束了。他们走出餐厅时,伊莎贝尔对她母亲说:


    “我要带贝特曼去我的房间。我们有不少话要说。”


    “好的,亲爱的。”朗斯塔夫太太说,“你们聊完后,可以到杜巴利夫人房间来找我和你爸爸。”


    伊莎贝尔领着年轻人上了楼,带他走进了那间给他留下太多美好回忆的房间。虽然这里的一切他都很熟悉,可他还是禁不住欣喜地感叹,他每次来这里都要这样惊叹一番。伊莎贝尔面带微笑地环顾四周。


    “我认为这里的设计是成功的。”她说,“重要的是路子正确,就连一只烟灰缸都不能不是那个时代的风格。”


    “我想妙就妙在这里。你无论做什么,总是无比正确的。”


    他们在烧着木柴的壁炉前坐下,伊莎贝尔用平静、冷峻的目光看着他。


    “好了,你有什么要说给我听的?”她问。


    “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说起了。”


    “爱德华·巴纳德会回来吗?”


    “不会。”


    在长长的一阵沉默之后贝特曼才重新开口,两人在沉默中都想了很多。这是一个难以启齿的故事,其中有不少内容会冒犯伊莎贝尔敏感的耳朵,他实在不忍心说出来,但是为了对她公平,同样也就是对他自己公平,他还是要把全部真相说出来。


    事情发生在很久之前,那时他和爱德华·巴纳德都还在读大学,两人在一次为伊莎贝尔·朗斯塔夫进入社交圈而举办的茶会上一起遇到了她。他们俩都在伊莎贝尔小小年纪时就认识她了,那时他们自己也都还是刚开始长个儿的小男孩儿。后来她去欧洲读了两年书,等她学成归国时,他们又有幸与这位可爱的姑娘重续旧交,这让他们感到惊喜万分。两个小伙子都死心塌地爱上了她,但是贝特曼很快就看出她的眼里只有爱德华。出于对朋友的忠诚,贝特曼主动让位,默默做起了一个知心朋友。他时常为此感到内心痛苦,但他无法否认爱德华值得有此好运。他特别珍惜他们之间的友情,决不允许这份情谊受到任何伤害,所以他总是谨言慎行,从不流露一丝自己对伊莎贝尔的感情。半年后,这对年轻人订婚了,但是由于他俩都还太年轻,伊莎贝尔的父亲决定至少要等爱德华毕业后他们才能结婚。他们就只好再等上一年。贝特曼记得在一年后的冬天快要结束时,伊莎贝尔和爱德华就要举行婚礼了;那个冬天他们经常举办舞会,一起看戏剧,还有各种非正式的娱乐活动,每次他都会出席,陪伴他们,但始终是个“局外人”。他对伊莎贝尔的爱并没有因为她即将成为自己朋友的妻子而有所减少;她的笑容,她冷不丁向他抛来的一句开心的话,她偶尔对他表露的关心,始终都会让他感到满心喜悦;他也多少有些扬扬自得地庆幸自己并不妒忌他们的幸福。就在这时,一件不幸的事发生了。一家大银行倒闭了,引起交易所一片恐慌,爱德华·巴纳德的父亲破产了。一天晚上他回到家中,告诉妻子说他已一文不名。晚饭后,他走进书房,开枪自杀了。


    一个星期后,爱德华·巴纳德面色苍白、疲惫不堪地找到伊莎贝尔,请求她解除婚约。她的回答只是搂住了他的脖子,痛哭流涕。


    “别再让我为难了,亲爱的。”他说。


    “你以为我现在会放你走吗?我爱你。”


    “我怎么还能求你嫁给我?没有任何希望了。你父亲绝不会同意的。我已身无分文。”


    “我什么都不在乎。我爱你。”


    爱德华给她讲了自己的打算。他必须马上设法挣钱,他家的世交乔治·布伦施密特提出爱德华可以去他的公司就职。这人在南太平洋经商,他的公司在南太平洋各地的岛屿上有很多办事处。他建议爱德华先到塔希提岛去干上一两年,那里的办事处有非常出色的经理,爱德华可以跟他们学会经营贸易的各类门道。他还答应,在那里干完一两年后就把他调到芝加哥任职。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听了他的这一番解释后,伊莎贝尔又满面笑容了。


    “你真傻,为什么不早说,故意让我难过呢?”


    听她这么说,爱德华脸上重现出喜色,双眼放光。


    “伊莎贝尔,难道你的意思是说你会等我?”


    “你不认为自己值得我等吗?”她微笑着说。


    “哎呀,这个时候你就别取笑我了。我请求你认真想一想。可能要等上两年呢。”


    “别担心。我爱你,爱德华。等你回来我就和你结婚。”


    爱德华的雇主不喜欢办事拖拖拉拉的,他告诉爱德华,如果接受他提供的职位,那就必须在一周内从旧金山坐船出发。爱德华动身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在伊莎贝尔家吃过晚饭,朗斯塔夫先生说要跟他谈一谈,然后把他领进了吸烟室。那时朗斯塔夫先生已经欣然同意了他女儿告诉他的这个婚约安排,爱德华想象不出现在他还有什么神秘的事要跟他谈。他看到主人神情有些尴尬,感到迷惑不解。朗斯塔夫先生说话吞吞吐吐的。他东拉西扯地说了一些琐事,最后才把憋在心里的话说了出来。


    “我想你一定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吧?”他说,皱着眉头看了爱德华一眼。


    爱德华有些迟疑。他特别想要否认他所了解的事,但他天性诚实不会说谎,只能硬着头皮承认。


    “是的,我听说过。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当时我也没太注意。”


    “在芝加哥很少有人没听说过阿诺德·杰克逊。”朗斯塔夫先生没好气地说,“就算没听说过,也不难找到乐意谈论他的人。你知道他是我太太的兄弟吗?”


    “是的,这我知道。”


    “当然啦,我们已经很多年不和他来往了。当年他一逮着机会就离开了这个国家,我想他也不会再回到这个国家来了。据我们所知,他现在就住在塔希提岛。我要劝告你,离这个人远一点儿,不过你要是听到了什么有关他的消息,我和我太太都希望你能告诉我们。”


    “当然可以。”


    “我要跟你说的就是这事儿。现在我想你一定愿意去跟她们聊聊了。”


    差不多每一个家庭都会出一个败家子,所有家人都乐意把他忘掉,只是恐怕邻居们总是不肯忘掉他。倘若过了一两代之后,这个人当年的种种荒唐行为被蒙上了一层浪漫的色彩,这个家庭就算万幸了。不过这个人在世的时候,如果他的怪诞行为已经不属于那种可以用一句无关痛痒的话纵容过去的,比如“他没有跟别人作对,只是自己不成器”,也就是说,这个人的劣迹只不过是喝酒太多,或者爱拈花惹草,没有什么危险,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保持沉默。朗斯塔夫夫妇对阿诺德·杰克逊采取的就是这个做法。他们从来不谈论他。甚至连他过去住过的那条街他们也从来不去。他们心地善良,不忍心看到他的妻子儿女因他的行为不端而连带受罪,所以多年来一直在扶持他们,不过彼此有个默契,就是他们要在欧洲生活。他们尽一切所能抹去对阿诺德·杰克逊的所有记忆,但是心里却非常明白,如同他当年丑闻暴露时曾让所有人目瞪口呆一样,如今人们对他的往事仍记忆犹新。像阿诺德·杰克逊这样的败家子,无论出在哪个家庭都会连累家人跟着倒霉的。他原本是个阔绰的银行家,在自己的教会也颇有声望,还是一个慈善家,一个大家都敬重的人物,不仅是因为他的社会背景(他有着芝加哥名门望族的血统),也因为他是个品行正直的人。有一天他突然因欺诈罪而被捕,据法庭审判揭示,他的欺诈行为并不是那种可以解释为突然受到诱惑的一时失足,而是精心策划、蓄谋已久的罪行。阿诺德·杰克逊就是个恶棍。当他被判了七年入狱服刑时,不少人都认为这太便宜他了。


    在他临行前的最后一个晚上,这对情侣分别时少不了一番海誓山盟。伊莎贝尔泪流满面,但她确信爱德华对自己一片深情,心中还是感到了些许慰藉。她有一种奇异的感觉,她为不得不与他分离而感到万分伤心,同时又为他深爱自己而感到幸福。


    那是两年多以前的事了。


    分别后,他就不停地给她写信,因为邮轮一个月只送一趟邮件,他便一趟不落一共写了24封。他写的信跟任何情书都没什么不同,柔情绵绵,情深意切,有时幽默风趣,特别是后来写的那几封,字里行间温情脉脉。从他最初写的信中可以看出,他很思念故乡,一再表示渴望回到芝加哥,回到伊莎贝尔身边。而伊莎贝尔则有些担忧,便回信恳求他千万要忍耐。她担心他会错失一个大好机会,急匆匆地打道回府。她不希望自己的爱人缺乏毅力,于是在信中给他引用了下面的诗句:


    <em>


    倘若我不珍视荣誉,亲爱的,


    我便不会如此深情爱你。</em>


    但是没过多久他似乎就安定下来了。伊莎贝尔发现他越来越有兴致把美国人的行事方式推广到那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她为此感到非常欣慰。但是她是了解他的,到了年底,他在塔希提岛上停留的期限很快就要过去,她预料到自己不得不施展出全部的影响力来劝他不要回来。他还是要学好本事完全精通业务才好,既然他们已经等了一年,她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不能再等上一年。这件事她跟贝特曼·亨特好好谈过——贝特曼始终是一个最慷慨的朋友(在爱德华离开后的最初几天,要是没有贝特曼,她一个人真不知道该怎么过下去),他们的决定是,爱德华的前程是最重要的。使她感到如释重负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她发现爱德华不再提回来的事了。


    “他太有出息了,难道不是吗?”她对贝特曼大声说。


    “他就是完美无瑕的。”


    “从他来信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出来,他很讨厌生活在那个地方,但他还是坚持下来了,因为……”


    她脸上泛起一抹红晕,贝特曼露出庄重的微笑,笑得很有魅力,接着把她的话说完。


    “因为他爱你。”


    “我为此感到很自卑。”她说。


    “你很出色,伊莎贝尔,无可挑剔。”


    不过,第二年也慢慢过去了,伊莎贝尔仍然每个月收到爱德华的来信,但是不久她就发现事情有些奇怪,他竟闭口不提回来的事了。从他信中写的内容来看,他好像已经在塔希提岛定居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居然在那里过得很舒适。伊莎贝尔感到大为惊讶,于是又把他的全部来信找出来重新读了几遍,真正在字里行间细读,结果读出了一个变化,她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之前完全没有注意到这个变化。他后来写的几封信虽然跟最初写的一样柔情款款,但语气却不一样了。信中的幽默词语让她隐约生疑,出于女性本能的猜疑心理,她难以相信这个人怎么突然没来由地变得幽默了,她甚至从这些信中读出了一丝轻佻浮躁的意味,这更让她感到困惑不解。她不敢确定给他写信的这个爱德华和她熟知的那个爱德华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有一天下午,就在前一天她刚接到了从塔希提岛寄来的信,她和贝特曼开车走在路上,贝特曼对她说:


    “爱德华有没有跟你说他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他提都没提。我还以为他跟你说过什么呢。”


    “只字未提。”


    “你也知道爱德华是怎样的人。”她大声笑着说,“他没有时间概念。你下次写信时要是想到的话,不妨问问他准备什么时候回来。”


    她说得漫不经心,但是感觉敏锐的贝特曼听得出她提了一个非常急切的要求。他轻轻地笑了一声。


    “好的,我来问问他。我难以想象他都在想些什么。”


    几天后他们又见面了,她注意到他有什么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后,她和贝特曼经常在一起;他们俩都很关心爱德华,不管谁想要谈谈这位远在异乡的人,另一个总会洗耳倾听。这样一来,伊莎贝尔也就熟悉了贝特曼脸上的每一个表情,眼下他再三否认也没有用,她凭自己敏锐的天性早就一眼看穿了他是在掩饰。她从贝特曼的神情中看出了他的烦恼是跟爱德华有关的,她为此感到不安,便逼着他说出真相。


    “是这样的。”他终于道出原委,“我拐弯抹角地听说,爱德华已经不在布伦施密特公司工作了。昨天我找了个机会问了布伦施密特先生本人。”


    “有这样的事?”


    “爱德华离开他们公司快一年了。”


    “简直不可思议,他居然从来没说过。”


    贝特曼迟疑了一会儿,但是话已经说到这儿了,他也就只好全部说出来了。他为此感到非常尴尬。


    “他是被解雇的。”


    “天哪,为什么啊?”


    “他们好像对他提出过一两次警告,最后还是叫他走人了。他们说他懒惰而又无能。”


    “爱德华吗?”


    他们陷入了一阵沉默,接着他看到伊莎贝尔哭了。他本能地抓住了她的手。


    “啊,亲爱的,别哭,别哭。”他说,“你这样我可受不了。”


    她心慌意乱,也就顾不上把手抽回来。贝特曼尽力安慰她。


    “简直不可理解,是吧?爱德华可不是这样的人。我还是认为一定有什么地方搞错了。”


    她沉默了一会儿才又吞吞吐吐地开了口。


    “你有没有感觉到他最近写的信有些奇怪?”她问道,头扭向一边,眼睛里泪光闪烁。


    他一时拿不准该如何回答。


    “我是留意到有些变化。”他如实说出心里的想法,“以前他身上有一种我特别钦佩的严肃态度,现在好像完全不见了。甚至让我感觉到,生活中需要认真对待的事情——怎么说呢,他都不当一回事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她不知为什么有些心神不宁。


    “也许他下次给你写回信的时候会告诉你他什么时候回来。我们也只能等他的音讯了。”


    爱德华又分别给他们寄来了一封信,但是信里仍然没有提他回来的事;不过他写信时可能还没有收到贝特曼询问的信,下一封信应该就会有答复了。下一封信寄到了,贝特曼把他刚收到的信带来给伊莎贝尔看,但是她只瞟了一眼贝特曼的脸色就看出了他的心绪不安。她把信仔细看了一遍,然后抿紧了嘴唇,又看了一遍。


    “这封信写得太奇怪了。”她说,“我都看不懂。”


    “我觉得他是在跟我寻开心。”贝特曼说,脸涨得通红。


    “看这封信是会有这种感觉,可我不相信这是他的本意。一点儿都不像爱德华说的话。”


    “他还是只字不提他回来的事。”


    “要不是我对他的爱情充满信心,我甚至会以为——我都不知道我会以为什么了。”


    就在这时,贝特曼试探着提出了当天下午在他脑子里自己冒出来的一个方案。他父亲创建的汽车公司要在檀香山、悉尼和惠灵顿等地设立经销处,他已是这家公司的合伙人,本来公司已经提名要派一个经理去处理此事,但贝特曼提出他要自己去,这样他从惠灵顿回来时,必须途经塔希提岛,他就可以见到爱德华了。


    “事情有些蹊跷,我要自己去解开这个谜团。只有这么做了。”


    “哦,贝特曼,你真是个好心肠的人!”她惊叫道。


    “你也知道,在这世上没有什么比你的幸福对我更重要的了,伊莎贝尔。”


    她注视着他,向他伸出双手。


    “你真是太好了,贝特曼。我从来不知道世界上还有像你这么好心的人。我该怎么感谢你呢?”


    “我不需要你的感谢。我只要你允许我帮助你。”


    她垂下了眼睛,脸上泛出一道红晕。她和贝特曼太熟悉了,甚至忘记了他是那么英俊。他和爱德华一样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他皮肤黝黑,脸色有些苍白,而爱德华面色红润。她当然知道贝特曼一直在爱着她。她心里为之感动,对他有一种亲切的感情。


    现在贝特曼·亨特已经从塔希提岛回来了。


    要办的公事花费的时间超出了他的预计,所以他有很多时间来细细思考这两位朋友的事。他得出了一个结论,爱德华迟迟不想回来实在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原因,或许他只是出于自尊心而决意要在有所成就后再回来迎娶他深爱的新娘,不过这样的自尊心是大可不必的,这个道理务必让他明白。伊莎贝尔不快乐,爱德华必须跟他一起回芝加哥,并且马上跟伊莎贝尔结婚。他可以在亨特汽车公司给他安排一个职位。贝特曼的心在滴血,但他想到自己做出牺牲就能为这个世界上他最爱的两个人带来幸福,又不禁感到欣喜。他是永远不打算结婚了。等爱德华和伊莎贝尔以后有了孩子,他就当孩子的教父。多年后,等他们两人都离开了人世,他就会告诉伊莎贝尔的女儿,在很久以前,他曾深深地爱过她的母亲。当贝特曼的脑海中浮现出这样的画面时,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


    他要给爱德华一个惊喜,所以没有提前发电报通知他。在塔希提岛上岸后,他让一个年轻人带他去鲜花旅馆——这个年轻人自称是旅馆业主的儿子。他想到了他的朋友看到自己这个不速之客走进他的办公室时一定会惊得目瞪口呆,禁不住扑哧笑出了声。


    “跟你打听一下。”走在路上时他问那个年轻人,“你知道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


    “巴纳德?”年轻人说,“这个名字我好像知道。”


    “他是个美国人。高个儿,浅褐色头发,蓝眼睛。他来这儿已经两年多了。”


    “没错。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你是说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我想我们说的不是一个人。”贝特曼冷冷地回答。


    他大为吃惊。让他感到奇怪的是,显然声名狼藉的阿诺德·杰克逊居然还用他被判罪时的名字生活在这里!但是贝特曼想象不出这个冒充他侄子的人到底是谁。朗斯塔夫太太是他唯一的妹妹,他根本没有兄弟。走在他身边的年轻人流利地说着带有外国腔调的英语。贝特曼瞟了他一眼,发现自己刚才没有注意到这个人身上有明显的土著血统。他的神态中不由自主地出现了一丝傲慢。到达旅馆后,贝特曼安排好了房间,随即打听到了布伦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公司在海岸边,面对环礁湖。他在海上航行了八天,现在总算又踏上了坚实的土地,他感到高兴。他走在洒满阳光的路上,信步朝海边踱去。他找到了他要去的地方,叫人递进去一张名片给经理,接着就有人领着他穿过一间像是谷仓似的高高的屋子,一半是店面,一半是仓库,走进了一间办公室,办公室里坐着一个戴着眼镜的矮胖秃顶男人。


    “请问我在哪儿可以找到爱德华·巴纳德先生?据我所知,他在这间办公室工作过一段日子。”


    “他是在这里干过。但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他在哪儿。”


    “我想他当初是布伦施密特先生特别推荐来这里工作的。我和布伦施密特先生很熟。”


    这个胖男人用精明、狐疑的目光打量了一下贝特曼,然后朝着在仓库里干活的伙计大声喊叫。


    “嘿,亨利,你知道巴纳德去哪儿了吗?”


    “我想他是去卡梅隆商店干了。”有个声音传来,说话的人根本懒得走过来。


    胖子点了点头。


    “你出门向左拐,三分钟就到卡梅隆商店了。”


    贝特曼犹豫了一下。


    “我想我应该告诉你,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听说他离开了布伦施密特公司,实在太惊讶了。”


    胖子的两个眼珠子越来越小,最后缩成了针尖那么大,这双小眼睛死死盯着贝特曼。贝特曼被他看得很不自在,不觉面红耳赤了。


    “我猜想是布伦施密特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某些问题上看法不一致。”他回答说。


    贝特曼不太喜欢这个人的态度,于是不失尊严地站起身来,说了声“抱歉打扰”便告辞了。他离开这个地方时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他刚才见到的这个人想必了解很多内情,只是有意不告诉他。他按照那人指点的方向走去,很快就找到了卡梅隆商店。这是一家贸易商开的杂货店,他一路走来经过了六七家这样的商店。他刚踏进店门就一眼看到了爱德华,只见他穿着衬衫,正在量一块棉布。看到他在做这么卑微的工作,贝特曼着实大吃一惊。不过他还没来得及跟他打招呼,爱德华一抬头就看见了他,惊喜地大叫起来。


    “贝特曼!我万万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他从柜台后面伸出手来紧紧握住了贝特曼的手。他的举止中没有一丝的尴尬,感到难堪的只是贝特曼。


    “稍等一下,我把这块布包好。”


    他极为熟练地剪下一块布料,叠起来包好,递给一个黑皮肤的顾客。


    “请到收银处付钱。”


    他随即转过身来笑嘻嘻地看着贝特曼,眼睛闪闪发亮。


    “你怎么到这儿来了?哇,见到你太高兴了。快坐下,老朋友,别拘束。”


    “我们不能在这儿谈话啊。到我的旅馆去吧。我想你离开一会儿没事吧?”


    他说最后这句话时颇有一些顾虑。


    “当然可以。我们在塔希提做事没那么讲规矩。”他朝对面柜台后的一个华人喊道,“阿林,见到老板的话,跟他说一声,我有个朋友刚从美国来,我跟他出去喝一杯。”


    “没问题。”那个华人咧嘴笑着说。


    爱德华披上外套,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走出了店门。贝特曼试图用开玩笑的口吻跟他谈一谈。


    “我可没想到你会在这儿做这样的事,扯几尺破布卖给脏乎乎的人。”他大声笑着说。


    “布伦施密特把我辞了,你知道吗,可我觉得干什么都一样。”


    爱德华的坦率让贝特曼感到吃惊,但是他觉得眼下追问这个话题未免有些唐突。


    “看你现在干的这个营生挣不了几个钱吧。”他用多少有些干涩的语气说。


    “是挣不了多少。但是维持温饱足够了,我很满足啦。”


    “两年前你可不会这样满足的。”


    “年岁增长了,人总会越活越明白的嘛。”爱德华欢快地回答说。


    贝特曼瞥了他一眼。爱德华穿着一身肮脏破旧的白色帆布工装,头戴一顶本地土制的大草帽。他比以前瘦了,皮肤晒得很黑,但看上去分明比过去更精神了。只是他的神情中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东西让贝特曼略感不安。他走起路来脚步非常轻快,这是过去没有的,他的举止显得漫不经心,似乎无论什么平常的事都能让他乐滋滋的。这当然不是贝特曼可以指责的事,但他为此困惑不解。


    “鬼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让他这么欢天喜地的。”他暗自思忖道。


    他们到了旅馆,在阳台上坐下。一个华人侍者给他们端来了鸡尾酒。爱德华急不可待地想知道有关芝加哥的一切消息,连珠炮似的向他的朋友提出问题。他流露出的兴趣自然而真挚。但令人奇怪的是,他对这么多的话题都有着同等程度的兴趣。他急于想知道伊莎贝尔在做什么,又同样关心贝特曼父亲的近况。他谈到伊莎贝尔时一点儿都没有不好意思的神情,好像是在谈论他的姐妹而不是未婚妻。贝特曼还没来得及细细琢磨出爱德华说的话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他自己的工作和他父亲最近新建的楼房上了。他决意把话题拉回到伊莎贝尔身上,正在寻找时机,却看到爱德华亲热地挥了挥手。有个人在阳台上朝他们走来,但是贝特曼背对着他,看不见这个人。


    “过来坐一会儿啊。”爱德华欢快地说。


    这人走到了他们身边。是一个身材瘦高的男人,身穿白色帆布工装,有一头好看的白色鬈发。他的脸也是瘦瘦的,很长,有一只高耸的鹰钩鼻,口形漂亮,表情丰富。


    “这就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讲过他。”爱德华说,嘴角上又一次浮现出笑容。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过去认识你的父亲。”


    这个陌生人很友好地伸出手来有力地握住了年轻人的手。直到这时爱德华才说出他的姓名。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顿时脸色煞白,他感到两手冰冷。这就是那个诈骗犯,那个被判过刑的人,这就是伊莎贝尔的舅舅。他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竭力掩饰自己的慌乱。阿诺德·杰克逊眨巴着眼睛看着他。


    “我敢说我的名字你是熟悉的。”


    贝特曼拿不定自己究竟应该承认还是否认,而让他感到更狼狈的是:杰克逊和爱德华两个人好像都觉得他的窘态很有趣。让他被迫与这个岛上他唯一避之不及的人相见,已经够不舒服的了,让他更受不了的是,他还看出来这两人分明是在拿他寻开心。不过,或许他这个结论下得太早了,他听到杰克逊紧接着又说:


    “我知道你跟朗斯塔夫一家交往很多。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妹妹。”


    这时,贝特曼暗暗在心里问自己,是不是阿诺德·杰克逊真的以为他对这件芝加哥有史以来最大的丑闻一无所知呢?只见杰克逊这时用一只手搭在了爱德华的肩上。


    “我不能坐了,特迪[爱德华的昵称。]。”他说,“我有点儿忙。不过你们两个小伙子最好晚上到我那儿吃饭吧。”


    “太好了。”爱德华说。


    “多谢你的好意,杰克逊先生。”贝特曼不冷不热地说,“可是我在这里只能停留很短时间,明天我就要坐船走了。请你原谅,今晚我不去了。”


    “哪儿的话。我要请你吃本地风味。我妻子的厨艺可棒了。特迪带你过来。早点儿过来看看落日。要是你们愿意,也可以在我那里过夜。”


    “我们一定去。”爱德华说,“晚上船一到,旅馆里就吵得要死,在你家我们可以好好聊聊天。”


    “你可不能不来啊,亨特先生。”杰克逊无比亲切地继续说道,“我也很想听你聊聊芝加哥的事,还有玛丽的近况。”


    贝特曼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已经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我们在塔希提是不拒绝人的。”爱德华大声笑着说,“再说了,你会吃到这岛上最美味的晚餐。”


    “我不太明白他刚才怎么会说他的妻子厨艺很棒?我碰巧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


    “一个妻子是不会离开丈夫这么远的吧?”爱德华说,“他们都好久没见面了。他说的是另一个妻子啦。”


    贝特曼许久没有说话。他的脸色阴沉下来。不过当他抬头看见了爱德华喜悦的眼神时,他的脸一下子涨得通红。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谁都讨厌的无赖。”


    “我相信你说得对。”爱德华笑眯眯地说。


    “我不明白,一个正经人怎么会跟他有来往。”


    “也许我不是个正经人。”


    “你跟他经常来往吗,爱德华?”


    “是的,交往很多。他认我做他的侄子了。”


    贝特曼向前倾身,目不转睛地打量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很喜欢。”


    “难道你不知道,难道这里的人都不知道,他是个诈骗犯,被判过刑?他应该被文明社会驱逐出去。”


    爱德华注视着从他的雪茄烟上袅袅升起的一个烟圈,空气中弥漫着花香,没有风。


    “我也相信他是个无可救药的浑蛋。”他终于开口说道,“我不能自作聪明地说,只要他对自己的恶行有所忏悔,我们就有理由宽恕他了。他是个骗子,是个伪君子。这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可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哪个人比他更与我投缘。我的所有知识都是他教给我的。”


    “他教会你什么了?”贝特曼大为吃惊地叫喊起来。


    “怎样生活。”


    贝特曼忍不住大声讥笑起来。


    “真是个好师父。就是他的谆谆教诲让你丢掉了赚大钱的机会,到这么一家不值一毛钱的杂货店里站柜台谋生?”


    “他的性格可好了。”爱德华不急不恼地微笑着说,“也许今晚你就会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如果这就是你的意思,我是不会跟他一起吃饭的。说什么我都不会踏进这个人的家门。”


    “就算帮我一个忙,一起去吧,贝特曼。我们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了,只要我请你帮忙,你是不会拒绝的。”


    爱德华的语调中流露出了一种贝特曼不熟悉的东西。他说得柔声细气,却不可思议地很有说服力。


    “听你这么说,爱德华,我是非去不可了。”他微笑着说。


    贝特曼又暗自想了想,去一趟倒是也可以多了解一些阿诺德·杰克逊到底是怎样一个人。显而易见,这个人对爱德华有很大的影响,如果要战胜他的影响力,就必须弄清楚事情的原委。随着他跟爱德华交谈下去,他越来越意识到爱德华已经变了。直觉告诉他必须谨慎行事,他决定在看清楚真相之前不透露他此行的真正目的。他开始东拉西扯地随口闲谈起来,一会儿谈到他的旅途见闻和此行的收获,一会儿又谈到芝加哥的政界动态,谈到他们的几位共同的朋友,还谈到了他们一起度过的大学生活。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干活儿了,他提议五点钟来接贝特曼,一起坐车去阿诺德·杰克逊的家。


    “顺便说一下,我还以为你也会住在这家旅馆的。”贝特曼送爱德华慢慢走出旅馆的花园时说,“据我所知,这里也就这家旅馆还算体面了。”


    “我哪会住在这儿?”爱德华大笑着说,“我受用不起的。我在城外租了间屋子。挺便宜的,也很干净。”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在芝加哥的时候,你好像并不是这样的生活观念。”


    “芝加哥!”


    “我不懂你这是什么意思,爱德华。那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很快地瞟了他一眼,可是从爱德华的脸上什么也看不出来。


    “你什么时候回去?”


    “我也常常在想这个问题。”


    他的这个回答,以及他的神态,让贝特曼摸不着头脑,可是他刚要叫爱德华再做些解释,就看见爱德华伸手向一个开车路过的混血儿挥了几下。


    “拉我一段,查理。”他说。


    他朝贝特曼点了点头,便朝在前面几米远处停下的汽车跑去,留下贝特曼一个人去理清楚一堆令人困惑的思绪。


    爱德华再来接他时,坐的是一辆老母马拉的摇摇晃晃的破马车,他们沿着海边一路驶去。马路两旁都是种植园,满眼的椰子树或香草,时不时地还会看见一棵很大的芒果树,黄色、红色和紫色的芒果掩映在茂密的绿叶丛中;时而还能瞥见水平如镜的蓝色环礁湖,一座座小岛上长满了婀娜多姿的高大棕榈树。阿诺德·杰克逊家的房子建在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道通到这所房子,所以他们解下缰绳把马拴到一棵树上,把那辆破马车靠在路边。在贝特曼看来,这样过日子倒也真的逍遥自在。在他们踏上山坡朝那所房子走去时,一个身材高挑、相貌端正,但已不太年轻的本地女人出来迎接他们。爱德华跟她热情握手,随即向她介绍了贝特曼。


    “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到你家吃饭来了,拉薇娜。”


    “欢迎。”她粲然一笑说,“阿诺德还没回来。”


    “我们先下去洗个澡。给我们拿两条帕里欧来吧。”


    女人点了点头,走进了屋子。


    “这是谁?”贝特曼问道。


    “哦,她叫拉薇娜,是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咬紧了嘴唇,什么也没说。不一会儿,那个女人拿着一捆布条似的东西走出屋来,随手递给了爱德华。他们两人便沿着一条陡峭的小路踉踉跄跄地走下去,一路走到了海滩上的一个椰树林。他们脱掉了衣服,爱德华教他的朋友怎样把这块他们称作帕里欧的红色棉布缠成一条合身的游泳裤。没一会儿,他们就一头扎进了温暖的浅浅海水中,激起阵阵水花。爱德华兴致极高。他大喊大叫,笑声不断,还哼着歌,活脱脱像个十五岁的少年。贝特曼从没见到过他这样开心的样子。过了会儿,他们躺在沙滩上,抽起了烟,呼吸着清新的空气,爱德华无忧无虑的欢快情绪简直叫人难以抗拒,贝特曼不由得感到惊异。


    “你好像感到生活无比快乐。”他说。


    “就是。”


    这时他们听到了一阵轻轻的脚步声,扭头看见阿诺德·杰克逊在向他们走来。


    “我过来接你们两个回去。”他说,“洗得开心吗,亨特先生?”


    “非常开心。”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这时已经换掉了他那身整洁的帆布工装,只在腰上围了一条帕里欧,光着脚。他浑身被太阳晒得黝黑,披着一头长长的白色鬈发,一张苦行僧似的脸,缠着一条本地人的围腰布,这副模样实在有些怪异,但是他没有显出一丝的不自在。


    “你们要是洗好了,我们这就上去吧。”杰克逊说。


    “我马上穿衣服。”贝特曼说。


    “怎么的,特迪,你没有给你的朋友拿一条帕里欧吗?”


    “我猜想他还是愿意穿衣服吧。”爱德华笑嘻嘻地说。


    “我当然要穿上衣服的。”贝特曼用严肃的口气说道。他还没穿好衬衫,就看见爱德华已经缠好了帕里欧,站在那里准备走了。


    “你不穿鞋走路不会扎脚吗?”他问爱德华,“我发现路上石头可不少啊。”


    “哦,我已经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后换上帕里欧就舒服了。”杰克逊说,“你要是留在这里的话,我要强烈建议你穿上试试。这是我见过的最合理的服装了。凉快,方便,还便宜。”


    他们回到了山坡上的房子里,杰克逊把他们领进了一间很大的屋子,墙壁粉刷得很白,天花板是开放式的。屋里已经摆好餐桌。贝特曼留意到桌上摆的是五个人的餐具。


    “伊娃,过来见见特迪的朋友,再给我们兑点鸡尾酒。”杰克逊喊道。


    然后他把贝特曼领到一个长长的低矮窗子前。


    “看那儿。”他说,做了一个生动的手势,“真好看。”


    窗外,一片椰树林顺着陡峭的山坡绵延不绝,一直延伸到环礁湖,湖面在黄昏的余晖映照下呈现出鸽子胸脯一样的柔和色彩,变幻莫测。稍远处的一个小港湾边上有一个土著村庄,遍布着一片片草屋;一只独木舟朝着珊瑚礁划去,投射出清晰的侧影,船上有一对土著夫妇在捕鱼。再远一些,是浩瀚而平静的太平洋。二十英里开外,便是那座名叫莫里亚的仙境般的岛屿,美得虚无缥缈,宛如诗人驰骋的幻想编织成的锦缎。太美了,贝特曼看得简直如痴如醉了。


    “我从没见过这样的景色。”他终于说道。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那里注视着前方,他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梦幻般的柔情。他那瘦削的脸上显出一副沉思中的严肃。贝特曼扫了一眼这张脸,再一次注意到这张脸蕴藏着强烈的精神力量。


    “美。”阿诺德·杰克逊喃喃说道,“一个人很少能面对面地看到美。好好看看,亨特先生,你现在所看到的以后再也看不到了,因为这一时刻转瞬即逝,但是它会在你心里留下不可磨灭的记忆。你触及到了永恒。”


    他的声音深沉,好像在四周回响。他吐露出的似乎是最纯洁的理想主义,贝特曼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说话的这个人是个罪犯,是个狠心的骗子。可是就在这时,爱德华好像听见了什么声音,一下子转过身去。


    “这是我女儿,亨特先生。”


    贝特曼和她握了握手。她有一对乌黑闪亮的眼睛,红润的嘴唇随着轻盈的笑声颤动着,她的皮肤是棕色的,一头漆黑的鬈发如波浪般披在肩上。她只穿了一件哈伯德大妈式的粉色棉布长裙,光着脚,头上戴着一个香气袭人的白色鲜花编成的花冠。她的样子非常可爱,宛如波利尼西亚的春天女神。


    她略显羞涩,但是更羞怯不安的是贝特曼。整个场景都让他感到尴尬,他心里七上八下地看着这个精灵般的窈窕姑娘拿起调酒器,非常熟练地调制了三杯鸡尾酒。


    “我们的酒要烈一点儿,孩子。”杰克逊说。


    姑娘把酒倒进酒杯里,露出甜甜的微笑,递给三个男人每人一杯。贝特曼平时总爱自夸有调制鸡尾酒的精巧技艺,现在他品尝了一下这位姑娘调制的酒,发现味道极佳,颇感惊讶。杰克逊看到客人都不自觉地流露出赞赏的神情,自豪地哈哈大笑起来。


    “还不错吧?是我亲自教会这孩子的,过去在芝加哥的时候,我认为全城没有一个调酒师可以比得上我。我在坐牢时无事可做,就常常琢磨调制鸡尾酒的新方法来打发时间,可是讲到真正的好鸡尾酒,什么都比不上干马天尼。”


    贝特曼感到仿佛有人狠狠地打了他一拳,他意识到自己的脸红一阵白一阵,但是他还没有想好该说些什么来岔开这个话题,一个土著侍者端来了很大的一碗汤,于是大伙都入座吃饭了。阿诺德·杰克逊的这番话好像唤起了他的一连串回忆,只见他滔滔不绝地讲起了他的狱中生活。他神态自若,语气中没有丝毫的怨恨,倒好像在是讲自己在国外上大学的经历。他总是对着贝特曼说个不停,贝特曼开始感到有些不知所措,后来又变得心慌意乱。他看到爱德华的两眼直勾勾地盯着自己,从他的眼神中可以看出他心里很开心。贝特曼顿时脸涨得通红,他突然领悟到杰克逊是在戏弄他,随即又觉得这样想实在没有道理——他知道杰克逊没有理由戏弄他——于是他又很生气。阿诺德·杰克逊就是个厚颜无耻的家伙——没有别的词可以形容他了——而且他的冷酷无情,不论是否故作无情,都登峰造极,让人难以忍受。晚餐继续进行。主人请贝特曼品尝各种菜肴,有生鱼,也有很多他叫不出名字的东西。这些东西他是出于礼貌才硬着头皮咽下去的,结果却发现居然非常好吃,这让他感到不可思议。接着发生了一件事,贝特曼认为这是整个晚上让他感到最无地自容的。他的面前放着一个小小的花环,他也是借题发挥没话找话说,就冒昧说起了这个花冠。


    “这是伊娃给你做的。”杰克逊说,“我想她是难为情,不好意思当面交给你。”


    贝特曼拿起了花冠,礼貌地对他的女儿道了谢。


    “你得把它戴上。”她羞红了脸,微笑着说。


    “我戴上?我想这不太合适。”


    “这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美好风俗。”阿诺德·杰克逊说。


    他的面前也放着一个,他拿起来戴在了头上。爱德华也跟着做了。


    “我觉得我穿这身衣服不适合戴这个。”贝特曼忐忑不安地说。


    “你换上帕里欧吧?”伊娃马上接口说,“我这就给你去拿一条来。”


    “不用了,谢谢你。我还是这样舒服些。”


    “教他怎样戴,伊娃。”爱德华说。


    在这一刻,贝特曼恨起他这个最好的朋友来。伊娃从餐桌边站起来,咯咯笑着把花冠戴到了他留着黑发的头上。


    “你戴上这个太合适啦。”杰克逊太太说,“是不是特合适,阿诺德?”她又对阿诺德说道。


    “当然合适啦。”


    贝特曼的每一个汗毛孔都冒出汗了。


    “可惜天黑了。”伊娃说,“要不然可以给你们三人拍一张合影。”


    贝特曼实在庆幸天已经黑了。眼下他身着一套笔挺的蓝色哔叽西装,系着领结,一副绅士派头,要是头上戴着这么个可笑的花冠,他感到一定会丑态百出。他不由得火冒三丈,而表面上还得摆出乐呵呵的笑脸,他这辈子还从来没有体验过如此艰难的自我克制。他眼瞅着这个老家伙半裸着身子坐在上座,一头漂亮的白发上戴着一顶花冠,满脸的圣徒神态,真是气不打一处来。一切都荒唐透顶了。


    晚餐结束了,伊娃和她母亲留下来收拾餐桌,三个男人则坐到阳台上去了。天气很暖和,空气中弥漫着夜晚绽放的白花的芳香。一轮圆月在晴朗无云的夜空中缓缓移动,在浩瀚的海面上映照出一条通往无垠的永恒世界的通道。阿诺德·杰克逊又打开了话匣子。他的嗓音浑厚,有着音乐的节律。他谈到了本地土著人的生活和这个国家的古老传说。他讲了发生在过去的一些离奇故事,探索未知世界的种种经历。他还谈到了爱情和死亡,仇恨与复仇。他又讲到了发现那些遥远海岛的冒险家,谈到了几位在岛上定居的水手,他们娶了大酋长的女儿,他也讲述了在银色的海岛沙滩上过着千奇百怪生活的流浪汉。贝特曼感到自己受了羞辱,满腹恼怒,一开始他闷闷不乐地听着,但是很快他就被杰克逊讲故事的语言神奇地吸引住了,他坐在那里听得入了迷。传奇故事的幻影使日常生活显得暗淡无光。难道他忘记了阿诺德·杰克逊的巧舌如簧?忘记了他就是用花言巧语从轻信他的民众那里骗取了大笔钱财?忘记了他也是用这三寸不烂之舌差一点儿成功逃脱了法网吗?没有人比他更能说会道了,也没有人比他更才思敏捷,总能把故事讲得高潮迭起。他突然站了起来。


    “就这样吧,你们两个年轻人好久没见面了。我得让你们俩好好聊一聊了。到睡觉的时候,特迪会带你去房间睡觉。”


    “哦,可是我没打算在这里过夜,杰克逊先生。”贝特曼说。


    “你在这里会睡得更舒服,明天早上我们会及时叫醒你的。”


    阿诺德·杰克逊彬彬有礼地跟他握了握手,神情庄重得像是一个正统的主教,跟他的客人告别。


    “当然,你要是想回帕皮提,我可以开车送你回去。”爱德华说,“不过我还是劝你住下,清晨开车回去感觉很棒的。”


    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两个人都没说话。贝特曼在琢磨怎样开始他计划中的谈话。这一天发生的事情使他感到更急迫要谈这个话题。


    “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回芝加哥?”他突然问道。


    爱德华没有马上回答。过了一会儿,他懒洋洋地转过身来看着他的朋友,面露微笑。


    “我也不知道。也许永远不回去了。”


    “我的老天,你这是什么意思?”贝特曼大声喊道。


    “我在这里很快乐。现在改变生活不是太蠢了吗?”


    “天哪,你不能在这个地方过一辈子的。这不是正经人的生活。这样活着跟死了没什么两样。嘿,爱德华,赶快走吧,再拖下去就太晚了。我已经觉得事情不对头了。你在这个地方鬼迷心窍了,你已经落到了魔鬼手里,不过你只需要使一点儿劲儿就可以挣脱的。一旦你摆脱了这样的环境,你就会感谢众神的护佑。你会像一个摆脱了毒品的瘾君子,终于明白了过去的两年你一直在呼吸有毒的空气。当你再次大口呼吸到故土的清新空气时,你会想象不到那是多么舒畅。”


    他说得很快,由于情绪激动,他叽里咕噜一口气说出了这么一长串话,语气中充满了真诚,情深意切。爱德华被感动了。


    “你这么关心我,老朋友,太感谢了。”


    “明天就跟我走吧,爱德华。你到这个地方来,原本就是个错误,你不该过这样的生活。”


    “你一直在说这样那样的生活,那你认为一个人该怎样生活才是最好的呢?”


    “这还用问?我认为这个问题只有一个答案。必须恪尽职守,努力工作,履行国家和社会所要求的一切义务。”


    “能得到什么回报呢?”


    “回报就是知道自己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这些在我听来未免太玄乎了。”爱德华说,贝特曼借着夜晚的微光看到他在微笑。“恐怕你会认为我已经可悲地堕落了。我现在的一些想法,也许在三年前是我无法容忍的。”他又说道。


    “这都是从阿诺德·杰克逊那里学来的?”贝特曼以嘲讽的口气问。


    “你不喜欢他吧?或许我也不能指望你会喜欢他。我刚到这里时也不喜欢他。那时我跟你一样对他有偏见。他是个与众不同的人。你自己也看到了,他毫不隐瞒他曾经坐过牢的事。我看不出他对自己坐牢的经历,或者对自己坐牢前犯下的那些罪行感到后悔。我只听到他抱怨过出狱时身体受到了损害。我想他这个人是不知道什么叫悔恨的。他完全没有道德观念。他接受一切事物,也接受他自己。他是个慷慨、善良的人。”


    “他倒是一直如此。”贝特曼打断了他的话,“用别人的钱特别慷慨。”


    “我发现他是个很好的朋友。我根据自己的判断跟人交往,这有什么不正常的吗?”


    “结果就是你分不清是非善恶了。”


    “不是的,在我心里,是非善恶还跟以前一样分得很清楚,倒是好人和坏人的区分让我有些迷惑了。阿诺德·杰克逊是个做好事的坏人,还是个做坏事的好人?这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也许我们太刻意区分好人与坏人了。或许我们当中最好的人其实是罪人,而最坏的人倒是圣徒。谁知道呢?”


    “你永远不可能让我相信白就是黑,黑就是白。”贝特曼说。


    “这我肯定做不到的,贝特曼。”


    贝特曼不明白,为什么爱德华完全同意自己的看法,却还是撇嘴付之一笑。爱德华沉默了一会儿。


    “今天早上我见到你的时候,贝特曼。”他过了会儿说道,“我仿佛看到了两年前的自己。同样的领结,同样的皮鞋,同样的蓝色正装,同样精力十足,同样充满志向。天哪,我曾经也是那样精力充沛。在这个地方,人人做事都跟没睡醒似的,反倒让我热血涌动。我各处走动,看到哪儿都有开发、创业的机会。这里有大笔的钱可以赚。在我看来,把这里的椰子用麻袋运到美国去榨油,是莫名其妙的。在本地加工可以减少很多成本,这里人工便宜,还可以省下运费。我已经看到岛上建起了很大的工厂。我又觉得他们榨椰子油的方法实在太笨了,所以我发明了一种机器,可以切开椰子壳自动挖出果肉,每小时能处理二百四十只椰果。这里的港口也不够大。我计划扩建港口,再组建辛迪加[源自法文,指一些同行业的企业组成的具有一定垄断性的商业组织形式。]购置土地,兴建两三家大酒店,再造一些房屋接待临时来这里居住的人。我还有一个改进邮轮服务的方案,可以吸引来自加利福尼亚的游客。二十年后,这里就再也不是半法国式的懒洋洋的帕皮提小镇了,我看到了一个美国式大城市,有十层高的大楼、电车、电影院、歌剧院,还有股票交易所,也会有一个市长。”


    “赶紧干啊,爱德华。”贝特曼大喊一声,激动地从椅子上跳了起来,“你有想法,也有能力。我说啊,你会成为澳大利亚与美国之间这个地区最有钱的人。”


    爱德华轻轻笑了几声。


    “可我不想这样做。”他说。


    “你的意思是说你不想要钱,大把的钱,好几百万的钱?你知道有了这么多钱你可以做什么吗?你知道这些钱能给你带来多大的权势吗?就算你自己不在乎,你也该想想你能用它做什么,可以为人类的事业开拓新的渠道,可以给成千上万的人提供就业机会。你的那番话在我脑子里唤起了一幅幅的图景,我的脑袋都发晕了。”


    “那你就坐下吧,我亲爱的贝特曼。”爱德华大笑起来,“我的椰果切割机永远也不会运转了,就我看来,在懒散的帕皮提街上也永远不会有电车行驶。”


    贝特曼重重地跌坐到椅子上。


    “我看不懂你。”他说。


    “我也是慢慢才明白的。我越来越喜欢这里的生活,喜欢这里的悠闲轻松,喜欢这里的人,他们性格温和,脸上总是笑容灿烂。我开始思考,以前我总没有时间思考。我还开始读书。”


    “你总是读书的。”


    “我以前读书是为了考试,是为了能够在谈话中显摆我的学识,那时我是为了汲取知识而读书。在这里我学会了为乐趣而读书。我还学习怎样跟人交谈。你知道吗?跟别人交谈也是生活中一大乐趣,但是交谈需要闲暇。过去我整天忙忙碌碌的,现在我慢慢感觉到,以前我很看重的那些生活内容其实是琐碎而庸俗的。像这样整天忙忙碌碌有什么用?不停地奋斗又有什么意义?现在我一想起芝加哥,眼前就会浮现出一座灰蒙蒙的昏暗的城市,哪儿都是石头砖房——就像一座监狱——而且永远吵闹不休。不停地忙碌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我们从这样的忙碌中享受到最美好的生活了吗?难道我们到这个世界上来就是为了过这样的日子:急匆匆去上班,从早忙到晚,再急匆匆回家,吃过晚饭再去剧场看戏?难道我的青春时代必须这样度过?青春如此短暂,贝特曼。等我不再年轻时,我还有什么可期待的?还是那样的周而复始吗:早上急匆匆去上班,从早忙到晚,再急匆匆回家,吃过晚饭上剧场看戏?如果能发财,那可能也是值得去做的;我不知道能不能发财,这要看一个人的天性。如果你发不了财,那还值得这样做吗?我希望我的生活比这更有些意义,贝特曼。”


    “那你在生活中最珍惜什么呢?”


    “恐怕你要笑话我了。我珍惜真、善、美。”


    “你认为在芝加哥得不到这些吗?”


    “有的人或许可以,但我得不到。”爱德华猛地跳了起来,“我告诉你,一想起我过去的生活,我简直感到毛骨悚然。”他扯着嗓子喊叫起来,“想到我侥幸逃脱了那样的危险,我心有余悸,浑身发抖。我以前从不知道我是有灵魂的,到了这里我才找到了我的灵魂。如果我还继续做一个有钱的人,我可能永远失去灵魂了。”


    “我不明白你怎么会这么说!”贝特曼愤然喊道,“这个问题是我们过去常常讨论的。”


    “是的,我知道。那就像是聋哑人在讨论音乐一样,不着边际的。我永远不回芝加哥了,贝特曼。”


    “那伊莎贝尔怎么办?”


    爱德华走到阳台边上,探出身去,出神地凝望着那充满魔力的蔚蓝夜空。等他转过身来看着贝特曼时,他的脸上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


    “对我来说,伊莎贝尔实在是太好了,无与伦比。我发自内心钦佩她,没有一个女人能让我这么倾心。她脑子很好,她既善良又美丽。我敬重她精力旺盛,有远大的抱负。她天生就是生活中的成功者。我根本配不上她。”


    “她可不是这样想的。”


    “但是你必须这样告诉她。”


    “我?!”贝特曼大声喊道,“你可不能叫我去做这种事。”


    爱德华背对着皎洁的月光,贝特曼看不见他的脸。他会不会又在暗笑呢?


    “你什么事都瞒不住她的,贝特曼。她脑子很快,不出五分钟就能把你里里外外看个透。你最好还是马上把实情全部告诉她。”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意思。我当然要告诉她我见到你了。”贝特曼的语气有些焦躁不安,“老实说,我真不知道该跟她说些什么。”


    “跟她说我一事无成。跟她说我不但很穷,而且甘愿过穷日子。告诉她我被解雇了,因为我懒散,工作不专心。告诉她你今晚所见到的一切,还有我跟你说的那些话。”


    贝特曼的脑子里忽然闪现出一个念头让他心里一惊,他急忙站了起来,控制不住内心的焦灼,怔怔地站在爱德华面前。


    “老天,你难道不想跟她结婚了?”


    爱德华神情严肃地看着他。


    “我绝不能主动要求她解除跟我的婚约。如果她希望我信守承诺,我会尽力做一个爱她的好丈夫。”


    “你要我把这个话也告诉她吗,爱德华?哦,我做不到。这太可怕了。她做梦也没想到过你会不想跟她结婚。她爱你。我怎么能让她承受这样的羞辱?”


    爱德华又露出了笑脸。


    “你自己跟她结婚不行吗,贝特曼?你爱她很久了。你们太相配了。你会让她幸福的。”


    “别跟我说这样的话。我受不了。”


    “我愿意退出,这对你们都是好事,贝特曼。你比我更合适。”


    贝特曼听出爱德华的语气有点儿不一样了,他猛地抬起头来,可是他看到爱德华的眼神非常严肃,脸上也没有笑容。贝特曼不知说什么好。他感到忐忑不安。他拿不准爱德华是不是猜到了他来塔希提岛是有特殊任务的。尽管他知道这样很不像话,但他还是禁不住暗暗感到一阵狂喜。


    “如果伊莎贝尔写信来终止跟你的婚约,你打算怎么办?”他用缓慢的语气问道。


    “我能活下去。”爱德华说。


    贝特曼心里躁动不安,竟没有听清他的回答。


    “我真希望你能穿上正常的衣服。”他有些恼怒地说,“你在做出一个极其严肃的决定,瞧你穿得这么怪里怪气的,让我觉得你是在随口乱说。”


    “你放心,我缠着帕里欧、头戴玫瑰花冠说出来的话,可以跟我身穿礼服、头戴高顶礼帽说的一样严肃。”


    这时,贝特曼的脑子里闪过了另一个念头。


    “爱德华,你不是为了我才这样做的吧?我说不准,但是这也许会对我将来的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你不是为了我而牺牲自己吧?你知道,这是我不能忍受的。”


    “不是的,贝特曼。我在这儿已经学会了不再犯傻,也不再感情用事。我真心希望你和伊莎贝尔幸福,但是我一点儿也不会让自己不幸福。”


    这个回答让贝特曼心里感到了一丝凉意。他觉得这多少有些嘲讽的意味。他就算要扮演一个高尚者的角色也不会感到歉疚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甘愿在这里虚度一生?这简直等于自杀。我还记得我们刚走出大学校门时你有那么远大的志向,现在却看到你满足于在这么一家小杂货店里站柜台,这简直是太可怕了!”


    “哦,我只是暂时在做售货员,我要积累很多有价值的经验。我脑袋里另有一个计划。阿诺德·杰克逊在包莫图斯有一个小岛,离这里大概有一千英里,是一个环湖小岛。他在那里种了椰子树。他答应送给我。”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贝特曼问。


    “因为如果伊莎贝尔解除跟我的婚约,我就会跟他的女儿结婚。”


    “你?”贝特曼有如听到晴天霹雳,“你怎么能娶一个混血儿?你不会这么疯狂吧?”


    “她是个好姑娘,性情温柔,讨人喜爱。我想她会让我很幸福的。”


    “你爱上她了?”


    “我不知道。”爱德华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爱她跟我那时爱伊莎贝尔不一样。我崇拜伊莎贝尔,认为她是我见过的最了不起的女人。我连她的一半都不如。我对伊娃的感情却不是这样的。她在我眼里就像是一株生长在异国的美丽鲜花,需要有人来保护她不受凛冽寒风的侵袭。我想要保护她。没有人会想到要保护伊莎贝尔的。我认为伊娃爱的就是现在的我,而不是因为以后我可能会变成什么样的人。无论今后发生什么,我都一定不让她失望。她很适合我。”


    贝特曼什么也没有说。


    “我们明天还得早点动身。”爱德华最后说,“真的该睡觉了。”


    这时贝特曼开口说话了,他的语气中流露出难以言表的痛苦。


    “现在我的脑子全乱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我到这儿来见你,是因为我感觉事情不太对头。我原以为你是因为没有实现最初的心愿,眼看事情没有做成而没有脸面回去。我绝没有想到会遇到这种情况。我现在心里难过极了,爱德华。我太失望了。我本希望你能成就一番大事业。看到你这样浪费你的才华和青春,浪费你的机会,实在太可悲了,我简直难以忍受。”


    “不用伤心,我的老朋友。”爱德华说,“我并没有失败。我成功了。你想象不出我对生活充满了怎样热切的憧憬,我将面对的生活在我看来是多么充实,多么有意义。过一段时间,等你跟伊莎贝尔结婚后,你有时会想起我的。我会在自己的珊瑚岛上造一所房子,我就住在那里,照看我的椰树林——用已经在这里延续了无数年的古老方式取出椰壳里的果肉——我还会在自己的花园里种上各种花草树木,我还要捕鱼。我会有很多工作可做,闲不下来,但这些工作都不会让我感到枯燥乏味。我会有我的书籍,有伊娃,有孩子——我希望会有的——最重要的是,我能欣赏到变幻莫测的大海和天空,清新的黎明和美丽的落日,还有无比美妙的夜色。我会很快在这片荒地上开垦出一座花园。我会创造出一些东西来。岁月会在不知不觉中流逝,等我老了,回首往事时,我希望能看到我的一生是快乐、简单、平平静静的。我的生活也许微不足道,但我却一生都在享受美。你是不是认为享受这样的满足太不值一提了?可我们都知道,一个人要是没有了灵魂,即使得到了整个世界,又有什么好处呢?我认为我已经找到了我的灵魂。”


    爱德华把他领进了一个房间,屋里有两张床,他倒头躺到了一张床上。十分钟后,贝特曼知道爱德华已经睡着,能听到他均匀而平静的呼吸,像一个睡梦中的小孩。可是他自己却难以入睡。他心里平静不下来,直到晨曦像幽灵似的悄悄溜进屋里,他才昏昏睡去。


    贝特曼把这个长长的故事给伊莎贝尔讲完了。除了觉得可能会伤害她,或者可能会让自己显得可笑的内容,别的他都如实说了。他没有告诉她自己在餐桌旁被他们逼着戴上花冠,也没有告诉她,只要她和爱德华解除婚约,他就会跟她舅舅的混血女儿结婚。可是伊莎贝尔的直觉或许要比他所知的敏锐得多,就在他继续讲述这个故事的过程中,伊莎贝尔的眼神越来越冷峻,嘴唇咬得越来越紧。她时不时地盯着他看,要不是他太专注于讲述自己的故事,或许会琢磨一番她的表情变化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姑娘长什么样?”在贝特曼讲完故事后,她问道,“我是说阿诺德舅舅的女儿。你觉得她跟我长得像吗?”


    贝特曼听到这个问题感到很惊讶。


    “我从没想过这个问题。你知道,除了你,我从来不会仔细去看别人的长相,我也从来不会去想有谁长得像你。谁能长得像你呢?”


    “她好看吗?”伊莎贝尔又问,对贝特曼说的话报以淡淡的一笑。


    “我想是的。或许有些男人会说她很漂亮。”


    “行了,这无所谓了。我想我们没有必要再说她了。”


    “你打算怎么办,伊莎贝尔?”他接着问。


    伊莎贝尔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那只手上还戴着爱德华送给她的订婚戒指。


    “我一直不愿跟爱德华解除婚约,是因为我觉得这个婚约可以激励他进取。我想要成为他的灵感源泉。我原以为,如果有什么事能够成就他的事业,那就是让他知道我是爱他的。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但一切都没有希望了。如果我再不承认事实,那就只能说是我软弱了。可怜的爱德华,他不是任何人的敌人,他只是自己的敌人。他是个可亲可敬的好人,但是他身上缺了一样东西,我想就是骨气吧!我希望他幸福。”


    她摘下了戒指,放到桌上。贝特曼注视着她,心跳猛烈加快,几乎喘不上气来。


    “你太好了,伊莎贝尔,你真的太好了。”


    她露出笑脸,站起身来,向他伸出一只手。


    “我怎么才能感谢你为我做的一切呢?”她说,“你为我花了这么大力气。我知道我信得过你。”


    贝特曼抓住她的手,紧紧地握住。她看上去比任何时候都更美丽。


    “哦,伊莎贝尔,为了你,再多的事我也会去做。你也知道,我只要求你允许我爱你,为你做事。”


    “你真是个坚强的人,贝特曼。”她叹了一口气说,“你让我感到心里很甜,你是我的知音。”


    “伊莎贝尔,我好爱你。”


    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有了灵感,突然把她拥入怀中。她一点儿也没有推拒,只是笑盈盈地看着他的眼睛。


    “伊莎贝尔,你知道吗,从见到你的第一天起,我就想和你结婚了。”他动情地大声说。


    “那你为什么不跟我说呢?”她说。


    她也爱他。他简直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她把可爱的嘴唇凑过去让他亲吻。他紧紧地把她抱在怀里,脑海中浮现出这样一幅画面:亨特汽车公司规模越做越大,成了举足轻重的大企业,最后扩展到占地一百英亩,可以生产出几百万辆汽车。他还想象自己年复一年收集了大量名画,全纽约的名画收藏家都望尘莫及。那时的他会戴上一副玳瑁眼镜。而伊莎贝尔,甜蜜地依偎在贝特曼的紧紧拥抱中,幸福地叹着气。她想到了她将住进一所富丽堂皇的豪宅,里面摆满了古色古香的家具;她还想到了自己要举办的音乐会、舞会和晚餐会,只邀请最有教养的宾客参加。贝特曼应该戴一副玳瑁眼镜。


    “可怜的爱德华。”她叹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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