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3个月前 作者: 埃里森
    我一跑到晨边街,只听见枪声大作,仿佛远处正在庆祝七月四日独立纪念日。我急忙往前赶去。在圣·尼古拉斯街口,街灯已经灭了。轰隆一声巨响,接着我看见四个人朝我跑来,手里推着一样东西,碾得人行道轧轧直响——那是一只保险柜。


    “喂,”我开口说。


    “滚开!”


    我朝旁边街面上纵身一跃,突然,时间奇妙地悬在半空中停步不前,犹如那最后一斧已经砍下,而大树尚未倒地这一刹那之间的间歇:一声巨响以后接着是一片寂静,可是这寂静是充满喧哗的寂静。就在这时我意识到在门道里和人行道沿上不少人匍匐着;接着时间爆炸了,我终于跌倒在街面上,虽然还有知觉,可是爬不起来;正当我挣扎欲起的时候,我看到后面马路拐角处枪击的火光,我又意识到,就在我左边那几个人在人行道上嘎啦啦加速推保险柜的当儿,在我身后有两个警察沿街跑来,他们身穿别人几乎看不见的黑衬衣迎头就举枪开火。一个推保险柜的人向前一倒,而同时在拐角过去的远处,一颗子弹打中了一只汽车轮胎,逃逸的空气就像是一只巨兽在呻吟。我在地上啪啪翻滚,死命用劲爬近人行道,可是说什么也不行;突然间感到脸上湿漉漉、热烘烘的,又只见那只保险柜发狂似的飞到十字路口,而那几个人却嘭嘭嘭转过拐角在黑暗中消失了;这时那只进入十字路口的保险柜一跳一跳地脱离了原来的路线,蹦到第三条电车轨道后就嵌在那儿,在这当儿发出的火花形成了一道帷幕,像一个蓝色的梦把整个街区照亮;这实在是我正在做的一个梦,在梦中我仿佛看到警察们正站在靶场上,个个打起精神,两腿向前叉开,一手叉腰,瞄准后就马上开火。


    “叫救护车!”一个警察叫道,只见他们在十字路口拐了个弯就不见了,而附近电车轨道上的暗红色火花也慢慢消失在黑夜之中。


    顿时,整个街区一跃而起:复活了。从人行道上爬起的人们冲进我附近的店铺里,激动的人声越来越响。我发觉我脸上有血,而且我能动了,于是我从地上撑起跪着,就在这时,人群中有人帮助我站了起来。


    “老爹,受伤了吗?”


    “受了点伤——我不知道——”我看不清他们。


    “糟透了!他头上有个洞!”一个声音说道。


    一道光照到我脸上,走近了。我感到一只硬邦邦的手触了触我的颅骨后又移开了。


    “妈的,不过擦破了点皮,”一个声音说道。“如果用点四五口径的枪打,即使打中你的小指头,也会把你撂倒!”


    “咳,这儿有一个被撂倒的,再也爬不起来了,”有人在人行道上叫道。“他们一下子就把他打死了。”


    我擦了擦脸,头嗡嗡直响,什么东西不见了。


    “谢谢。”我凝视着他们模糊不清又略带蓝色的脸。我瞅了瞅死者。他脸冲前趴着,周围的人群正在拨弄他的身体,想抢救他。我忽然想到,蜷缩在那儿的本来可能是我;又感到过去我在这儿曾看到过他,就在大白昼中午,很久以前了……多久?我想,我知道他的名字,冷不防我的双膝向前瘫了下来。我坐倒在地上,头垂在胸前,拿公文包的手被地面擦破了。他们在我周围走动。


    “咳,伙计,别挡住我的脚,”我听见有人说。“别推,人人都有的是。”


    有些事我非做不可,而我知道我的遗忘只是虚假现象,正如人们知道的那样,某些梦境的细节虽然被遗忘了,但不是真的忘了,只是暂时想不起而已。我也知道这一点,我的心灵正想方设法透过那挂在我眼球后面的灰色的帷幕,它就跟那挂在保险箱后面的街道上的蓝幕一样地不透明。晕眩已经过去了,我勉强站了起来,一手紧紧攥住公文包,一手用手帕捂住头部。从街那一头传来大片玻璃被砸碎的哗啷啷声。透过带有神秘的蓝色的黑暗,人行道像砸碎的镜子一般闪烁不定。街上所有的招牌全昏黑无光,白天的声音早已丧失了原有的意义。不知什么地方报警器响了起来,其实只是一串毫无意义的喀啷声,顿时抢劫者发出一阵欢呼。


    “跟上来,”有人在附近叫道。


    “我们去吧,伙计,”那个帮助我站起来的人说道。他搀住我的臂膀,这人个子瘦小,一只大布袋甩在肩上。


    “你这副模样可不能留在这儿,”他说。“你是不是喝醉了?”


    “上哪儿?”我说。


    “哪儿?下地狱,伙计。哪儿都成。我们得马上走,也说不准上哪儿——嗨,都伯雷!”他叫道。


    “嗨,伙计——妈的!别把我的名字叫得震天响,”一个声音答道。“我在这儿搞几件工作衬衫。”


    “替我也搞几件,老都,”他说。


    “行,可是别以为我是你爹,”另一人答道。


    我瞅了瞅这个瘦小个儿,友谊之情陡然涌起。他不认识我,他的帮助是无私的……


    “嗨,老都,”他叫道,“我们准备干吗?”


    “见鬼,哦,不过等我先搞到衬衫再说。”


    人群在各家商店里里外外地忙碌着,就像蚂蚁麇集在撒在地上的糖粒周围一般。过一阵子就传来哗啦啦的砸碎玻璃声、枪声,以及远处的消防车声。


    “你觉得怎么样?”瘦小个子问道。


    “还是昏沉沉的,”我说,“感到虚弱。”


    “让我看看血止了没有。啊,行,没什么问题。”


    他声音虽然清清楚楚,可是我看不清他的模样。


    “太好了,”我说。


    “伙计,你没死真是走运。这些狗娘养的现在真的开枪了,”他说。“在莱诺克斯街,他们只是向空中瞄着。只要我搞到一支步枪,我就给他们颜色瞧瞧。喂,来一口苏格兰威士忌,这酒真棒,”他说着,从臀部裤兜里拿出一只一夸脱装的酒瓶。“我从那儿酒店里搞到一整箱酒,让我给藏起来了。在那儿你只要吸几口气,你就会醉醺醺的,老弟。醉醺醺!百分之百、货真价实的威士忌在阴沟里到处流。”


    我喝了一口;威士忌下肚时我全身一抖,可是我还是得感谢这种刺激。我周围的人群突然四下散开,黑糊糊的人影发出蓝光。


    “看,他们跑了,”他边说边凝视着在行动的黑压压的人群。“我,我可是累了。你刚才在莱诺克斯街吗?”


    “没有,”我说。这时我看见一个女人慢吞吞地走过,她肩上扛着一把新笤帚,柄上约摸有一打去了毛的鸡吊着脖子挂在那儿……


    “真见鬼,伙计,你要是看见了就好了。什么都砸了,现在轮到那些女人来扫尾了。我看见一个老太婆扛了半条牛。啊哟,为了能背回家,她压得成了个罗圈腿——啊,都伯雷来了。”他打断了自己的话头。


    我看见从人群中走出一个强悍的小个子,手里提着几只纸箱,头上戴了三顶帽子,肩膀四周翻动着好几副吊裤带,在他朝我们走来时,我还看到他脚蹬一双乌亮的新橡皮高统靴。身上口袋都鼓得满满的,肩上还扛了一个布口袋,鼓囊囊地在背后晃荡着。


    “妈的,都伯雷,”我的朋友指指他的头,“你给我搞到一顶了吗?什么牌的?”


    都伯雷停步瞅了瞅他。“那边这么多帽子,我难道只戴一顶多布斯牌帽子出来?伙计,你难道疯了?全是簇新的多布斯牌,颜色可漂亮呢!来吧,我们快走,得赶在警察前面。妈的,瞧那边着的火!”


    我朝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蓝火形成一道帷幕,模糊不清的人影在蓝幕旁穿进穿出,干得挺辛苦。都伯雷喊了一声后,就有几个人离开那儿的人群加入我们这一伙。我们出发了,我的朋友(别人管他叫斯科菲尔德)领着我。我的头砰砰直响,血还没有止住。


    “看来你也发了点横财,”他指指我的公文包说。


    “不多,”我说,心中暗想:横财?横财?我蓦地想起了玛丽的打破的钱罐和硬币,马上就明白公文包为什么这么沉;这时我不知不觉地打开公文包,把我口袋里的所有东西——我的兄弟会会员证、匿名信,还有克利夫顿的纸娃娃——都塞了进去。


    “装满它,伙计。别不好意思。你等着吧,等我们砸当铺。那个老都把那只装棉花的口袋都装满了。他这一下可以做起买卖来了。”


    “哎哟,真该死,”我另一边有个人说。“我还以为是个挺不错的棉布口袋呢?他从哪儿搞到这玩意儿的?”


    “他来北方的时候就带了那口袋,”斯科菲尔德说。“老都发过誓,他回南方时定要装满一口袋十元大钞。今儿晚上这么一来,他妈的,他得找一个仓库才装得下他抢来的这些东西。老弟,你把那只公文包装满吧,能拿就拿吧!”


    “不必了,”我说,“我已经装满了。”这时我才非常清楚地想起我原来准备去的地方,可是我无法跟他们分手。


    “也许你才是聪明人,”斯科菲尔德说。“我怎么知道呢,说不定里面装满了钻石或者别的宝贝。人可不能太贪啊。不过是到了爆发这类行动的时候了。”


    我们向前走去。我该不该离开这里上区办公室去?他们在哪儿?在开生日庆祝会?


    “这一切是怎么开始的?”我说。


    斯科菲尔德一副吃惊的样子。“我要知道才怪呢,伙计。一个警察开枪打死了一个妇女,也可能别的什么原因。”


    正当附近一块沉重的钢材掉了下来的时候,另一个人向我们走近。


    “见鬼,那不是爆发的起因,”他说。“是那个人,叫什么来着……”


    “谁?”我说。“他叫什么名字?”


    “那个小伙子!”


    “你可知道,人人都气炸了……”


    克利夫顿,我想道。为了克利夫顿,克利夫顿之夜。


    “啊,伙计,不用你说了,”斯科菲尔德说。“难道我不是亲眼目睹?八点钟在莱诺克斯街和一百二十三街十字路口,一个爱尔兰鬼39打了一个小孩一记耳光,说他偷露丝囡囡牌糖块吃,那孩子的妈就嚷了起来,接着那个爱尔兰鬼又打了她一记耳光,这么一来这场大乱就开了场了。”


    “你在场?”我说。


    “一点不假。有人说这个小孩偷了一块糖,而糖的商标是一个白女人的名字。这就让那爱尔兰鬼发疯了。”


    “妈的,真怪,我听到的可完全不一样,”另外一个人说。“我来的时候,有人说这全是因为一个白女人想抢一个黑姑娘的男人而引起的。”


    “管他妈的谁引起的,”都伯雷说。“我只求乱个痛快。”


    “是一个白人姑娘,没错,不过实际情况不是这样,她喝醉了——”又一个声音说道。


    但是不可能是西比尔啊,我想;乱子早就开始了。


    “你们想知道谁发动的吗?”一个人手持望远镜从一家当铺的窗台上叫道。“你们真的想知道?”


    “真的,”我说。


    “嗯,那你用不着追根刨底了。是那位伟大领袖‘煞星’拉斯。”


    “那个耍猴的?”有人问。


    “好好听着,杂种!”


    “谁也不知道怎么干起来的,”都伯雷说。


    “总有人知道吧,”我说。


    斯科菲尔德手执威士忌向我面前一伸。我拒绝了。


    “妈的,伙计,就这么爆炸的嘛。这几天像火烧似的,”他说。


    “火烧?”


    “对啦,天气真热。”


    “我告诉你们,他们就是为了那个小伙子的事情而积的怨恨,他叫什么来着……”


    此刻我们正走过一座楼房,只听见有个声音拼命地喊道:“有色人种商店!有色人种商店!”


    “狗娘养的,干吗不挂个标记?”一个声音说道。“说不定你跟他们一路货。”


    “你们听那个杂种。一生中就这么一回他为自己是有色人而高兴,”斯科菲尔德说道。


    “有色人种商店,”那声音机械地重复着。


    “嗨,你能保证你没有白人血统?”


    “没有,先生!”那声音说。


    “要不要揍他一顿,伙计?”


    “为什么呢?他又没有什么值钱的玩意儿。放过这狗娘养的吧。”


    过了几座房子我们到了一家五金店。“兄弟们,这是第一站,”都伯雷说。


    “现在要干什么?”我说。


    “你是谁?”他歪着戴三重帽子的头说。


    “小百姓,跟大伙儿一样——”我开始说。


    “你真的不是我认识的一个人物吗?”


    “真的,”我说。


    “他没问题,老都,”斯科菲尔德说。“那帮警察朝他开过枪。”


    都伯雷把我打量了一下,随即一脚把什么东西踢开来——原来是一磅牛油,在火烫的街面上涂得到处都是。“我们来合计一下该做哪些事,”他说。“第一,得给每一个人搞一只手电筒……还有,我们得组织一下,你们这几个都在内。省得行动起来互相碍事。跟我来!”


    “跟着进来吧,伙计,”斯科菲尔德说。


    我感到既不必带头干,也不必走开;我很乐意跟在后面,急于想看到他们要去哪些地方,结果会怎么样。尽管如此,我一直没有放弃我要去区办公室这一想法。我们走进商店,里面黑洞洞的,但不时闪烁着金属的微弱光泽。他们小心翼翼地走动着,我能听到他们在搜索,还不时挥手把物品扫到地上。现金柜咣啷一响。


    “这儿有手电筒,”有人叫道。


    “多少?”都伯雷问。


    “很多,伙计。”


    “行,递给每人一只。有没有装电池?”


    “没有装,不过这儿也有很多电池,有十几箱呢。”


    “好,给我一只手电筒,把电池装好,那样我就可能找到桶了。再给每人一只电筒。”


    “这儿有一些白铁桶,”斯科菲尔德说。


    “那么我们只要找到他藏油的地方就行。”


    “油?”我说。


    “煤油,老兄。嗨,你们大伙儿,”他叫道,“别在这儿抽烟。”


    我站在斯科菲尔德身旁只听得店堂里闹哄哄的;这时他手拿一摞白铁桶正在发给大家每人一只。手电筒一闪一闪的光和晃动的人影使店堂显得活跃起来。


    “手电筒往地上照!”都伯雷叫道。“没必要让别人看到我们是谁。好,桶拿到以后就排好队,我来装。”


    “你们听听老都怎么指手画脚的吧——一个杂种,对不对,老兄?他就爱指挥,还老是把我指挥得到处倒霉。”


    “我们准备干什么?”我说。


    “你会明白的,”都伯雷说。“嗨,那边那个伙计从柜台后边过来把这个桶领去。你难道还没看见钱柜里没钱?要是有钱,我还不自己拿?”


    突然间白铁桶的咣啷声停了。我们走进了后屋,手电光一闪,我看见货架上摆着一排油桶。都伯雷足蹬一双新的高统靴正在往一个个桶里装油。我们挨着个儿移动着,等桶装满后,我们鱼贯走到街上。我站在暗处,四周此起彼伏的人声使我的情绪越来越兴奋。这一切意义何在?我应该怎样看待这次行动?我能做些什么?


    “带着这玩意儿,”都伯雷说,“我们得走街中心。那地方就在拐弯那一头。”


    于是我们出发了。这时一群男孩在我们中间乱跑。大伙儿打起手电筒,照出了那些东奔西窜的小家伙,他们一个个戴着金色假发,身穿偷来的燕尾服,开叉的后襟不住地在空中飞扬。另一伙孩子手持从一家军用物品商店抢来的假枪紧紧追在后面。我和大家都哈哈笑了,心想:这真是纪念克利夫顿的一个神圣的日子。


    “把手电筒灭了!”都伯雷命令道。


    我们后面传来了尖叫声和笑声;前面是正在奔跑的男孩子的脚步声、远方的消防车声、枪声,以及只有在静默的间歇里才能听到的一刻未停的砸碎玻璃声。煤油在桶里晃荡着,有时啪的一声泼到街上,鼻子里就尽是煤油味。


    冷不防斯科菲尔德抓住我的胳膊。“老天,看那边!”


    我看见一群男人拖着一辆宝登公司的牛奶车,车上四周围着一圈铁路上用的照明灯,车中央一个身穿方格围裙的高大妇女正坐着从面前的啤酒桶里舀啤酒喝。那些男人发狂似的跑几步,然后在车辕中间歇一歇;接着又跑几步,又歇一歇,一面嚷啊、笑啊,不时还举起大酒杯痛饮;只见那车顶上的女人头往后一仰,放开嗓子,热情奔放地唱了起来,音色酷似一个民歌手:


    “要不是那裁判,


    乔·路易早就杀了


    吉姆·杰弗里


    啤酒免费!


    ——一面把勺子里的啤酒往四处泼洒。


    我们吃了一惊,连忙往边上一闪,她却仪态大方地向两旁连连鞠躬,宛如马戏团大游行里一位醉醺醺的胖大娘,那只大勺子在她的巨手里就像一把普通的汤匙。这时她哈哈一笑,接着又尽情喝了一大口,一边伸出另一只手,毫不在乎地把一夸脱一夸脱的瓶装牛奶哗啦啦地扔到街面上。而与此同时,那些拉车的男人就在碎玻璃和泼出的牛奶上奔跑。我四周一阵阵笑声掺杂着不满声。


    “应该有人出来制止这些蠢货,”斯科菲尔德气愤地说。“这就是我所说的过了头。真该死,等到她灌满啤酒以后,看他们有什么鬼办法把她从车顶上弄下来?有人回答一下这个问题嘛。他们用什么办法弄她下来?还在这儿把那些好好的牛奶都糟蹋了!”


    那个大个子女人这副模样使我觉得很不是滋味。牛奶和啤酒——我目送牛奶车危险地倾斜着转过拐角,心中不禁感到忧伤。我们继续前进,脚下留神避开那些破瓶子,同时手中泼出的煤油不时溅在洒了一地的、惨白色的牛奶上。出了多少乱子?我为什么头痛得要裂开了?我们转过拐角。我的头还在痛。


    斯科菲尔德碰了碰我的胳膊。“到了,”他说。


    我们到了一座巨大的公寓楼房跟前。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


    “我们中间大多数人都住在这儿,”他说。“跟我来。”


    喔,是啦,这就是为什么需要煤油了。我无法相信,简直无法相信他们有这个胆量。窗口都空无一人。他们自己把灯灭了。只是依靠手电筒光和火光我才看清四周的情形。


    “你们搬到哪儿去住呢?”我说,一面抬头向上,再向上望去。


    “你说这是人住的地方?”斯科菲尔德说。“老兄,这是唯一甩掉这个地方的办法……”


    我想在他们模糊不清的人形里寻找迟疑的迹象。他们一个个微弯着腰,两肩前耸,站在那儿注视着面前拔地而起的楼房;当偶尔闪过的斑驳光点洒在铅桶里的时候,只见那乌亮的煤油上出现滞重的圆泡泡。没有人说声“不”字,也没有任何表示“不”的姿势。这时我看到在黑洞洞的窗口和楼顶上出现妇女和儿童的身影。


    都伯雷向楼房走去。


    “喂,大伙儿注意了,”他说。他那戴着三顶帽子的头在佝偻着的身影上显得怪里怪气。“我要求把所有的妇女、儿童,还有老弱病残全部撤出来。拎桶上楼的时候,我要求你们直接先上顶层。我是说顶层!到了那儿以后,我要求你们照着手电筒到每间屋里去检查,看看有没有人还没走,你们把他们撤走后就开始泼煤油。你们泼好了,我就喊,喊了三声以后,我要求你们划火柴。火一点着,大伙儿就各顾各吧!”


    我一点没想到去干预,甚至提出疑问……他们早就安排好了。我已经看到妇女、儿童从台阶上下来,一个孩子在哭。突然间,人人都停了下来,转身向黑暗中凝视。附近什么地方一个刺耳的声音在摇撼着黑夜,一个气锤砰砰连击,就像机关枪在射击。他们停步不前的时候,犹如一只只正在吃草的鹿那么警觉,过了一阵子,妇女和儿童又开始移动了。


    “嗨,这就对了。女人们,你们沿街走啊,去找你们的亲人去,”都伯雷说道。“别让孩子们乱跑!”


    有人敲了敲我的背,我猛地一转身,只见一个女人推开了我,慢吞吞地趋近都伯雷,到了跟前一把攥住他的胳膊,这时两个人的身影简直要合在一起了;那女人开了口,声音逐渐高了起来,既单薄又不停地颤动,露出绝望的口气。


    “求求你,都伯雷,”她说道,“求求你,你知道我几乎全住在这儿……你知道这一点。你现在烧了它,我上哪儿住呢?”


    都伯雷挣脱了她的手,走上一级台阶。他俯视着她,摇了摇他那戴三顶帽子的头。“好了,洛蒂,别碍事,”他耐心地说。“你现在干吗还来这一套?我们都筹划好了,而你也知道我是不会改变主意的。嗨,大伙儿听着,”他把手伸进高筒靴顶部,从中取出一柄镀镍的手枪,向四周挥舞着,“别以为我们会改变主意。还有,我可不想跟别人争论。”


    “对极啦,都伯雷。我们听你的!”


    “我孩子就在那鬼地方得肺病死的,我敢说今后不会再有人生在那儿了,”他说。“所以现在,洛蒂,你走过去吧,上街那一头去,让我们男人好动手。”


    她哭着往后退了一步。我看了她一眼,只见她脚踏便鞋,两个乳房胀鼓鼓的,沉甸甸的肚子高耸着。从人群里伸出几只妇女的手,把她领开了;一瞬间,她那双泪水汪汪的大眼朝那个穿橡皮靴的男人看了一眼。


    他是哪一类人,杰克会怎样说他?杰克,杰克?在这次行动中他在哪儿呢?


    “我们走吧,伙计。”斯科菲尔德用臂肘捅了捅我。我跟在后面,同时心中充分意识到杰克这个人在这种场合下显得多么荒唐而虚妄。我们进去后,打着手电筒走上楼梯。我看到都伯雷在我前头走着。我生活中的一切都不会启迪我去注视、理解或尊敬这一类人物的,过去这样一个人是在我的视野之外的。我们进入的房间都显出匆忙搬空的迹象。房间里闷热不堪。


    “这是我自己的公寓套间,”斯科菲尔德说。“嘿,那些臭虫可要大吃一惊了!”


    我们把煤油四处泼洒,泼在一张旧床垫上,泼在地板上;接着照着手电筒走进过道。从楼房各处都传来了脚步声、泼煤油声;有时听到一个老人家被迫搬走时发出的作祈祷般的抗议声。男人们默默地忙碌着,就像深藏在地下的土拨鼠一样。时间仿佛凝固了。没有一个人在笑。终于从楼下传来了都伯雷的声音。


    “兄弟们,行了。人都撤走了。现在我要求你们从顶层开始点火柴。小心,别烧着自己……”


    斯科菲尔德的桶里还有一些煤油,只见他拣起一块破布扔了进去;接着一根火柴擦着,跟着噼啪燃了起来,顿时,整个房间轰的一下就着了火。热浪翻滚,我忙朝后退去。赤红的火焰映出他的身影,他站在那儿凝视着火焰,一边嚷着:


    “你们这批烂狗养的完蛋了。你们不会想到我会这么干,可是瞧吧。你们再也无法收拾了。现在滋味怎么样?”


    “我们走吧,”我说。


    在我们下面,人们正朝楼下冲,一跳就是五六级楼梯;在手电筒光和烈火交织而成的怪诞的光影之中,人们仿佛在梦境里大步跳跃着。我经过的每一层楼</a>上,都是浓烟滚滚,烈焰四起。这时一种幸灾乐祸的心情攫住了我。他们干了,我在想。他们自己组织,自己动手;这是他们自己的决定,自己的行动。他们有能力自己行动……


    我头上传来一阵轰隆隆的脚步声,有人在叫:“快走,伙计,楼上简直是地狱。有人打开了通屋顶的门,现在火苗正在向外蹿。”


    “来吧,”斯科菲尔德说。


    我在跑动时感到有一样东西滑了出来;直至我走到下一层楼的一半路上才发觉公文包丢了。我迟疑了一下,可是想到这么长时间都一直带在身边没丢掉,还是得把它找回来。


    “来啊,伙计,”斯科菲尔德叫道,“我们可不能在这儿发呆。”


    “马上来。”


    男人们箭也似的往下奔。我猫下腰,抓住扶手,在人群中挤着慢慢往上走,同时用手电筒仔细照看每一级楼梯。终于找到了:这级楼梯油滋滋的,面上嵌着踏成碎屑的石灰,我那公文包皮面上也尽是石灰;我拾起后马上转身三步两跳地往下跑。想到油不容易擦掉时我突然感到一阵难受。不过真正使我难受的原因却在于:我所知道的东西正在转过我心灵里黑暗的角落,我曾把我知道的告诉委员会,而他们却不理不睬。我往下冲,极度兴奋使我全身发抖。


    在一处楼梯转弯的平台上我看到一只桶里还有半桶煤油。我一把拎起,发狂似的往一间在燃烧的房间里一扔,一股四周喷烟的巨焰轰地涌到房门口,把门全部堵塞,火舌往外直向我卷来。我连跑带颠,呛得直咳嗽。他们自己干的,我屏住气想——这场大火是自己筹划,自己组织的。


    我冲进黑夜的空气和爆炸声中。一瞬间我站在台阶上,身后是赤红的门道,这时我听到一个声音在叫我兄弟会里用的名字,我不知道这个声音来自一个男人、一个女人还是一个小孩。


    我仿佛从睡乡里被人唤醒,我在那儿站了片刻,一边张望,一边倾听淹没在呼喊声、尖叫声、报警器声和警笛声这一片喧闹声中的那个声音。


    “兄弟,这太妙了,”那个声音叫道。“你说过你会领导我们,你确实说过这话……”


    我缓步向街上走去,实际上我内心里充满了一股狂热的愿望想远离那个声音。斯科菲尔德上哪儿去了?


    很多双眼睛在向楼房眺望,在火光染红的黑夜里,他们的眼睛多半都是白闪闪的。


    可就在这时我听见有人说:“女人,你说那个人是谁?”她骄傲地把我的名字又说了一遍。


    “他上哪儿了?抓住他,伙计们,拉斯要这个人!”


    我走进了人群,缓慢而顺利地走进了黑色的人群,我整个皮肤表面都警觉着,背上丝丝发冷,他们呼哧呼哧地在我周围走动,浑身汗津津的,谈起话来喉音特别浓重;我张望着,倾听着,心中可是明白:虽然我想见他们,需要见他们,但却不可能了;在我的感觉里,他们像是在漆黑的夜晚里正在行动的黑压压的一团东西,是在黑色大地上奔腾着的黑色河流;不论是拉斯还是塔普,即使他们在我旁边走动,我也是一无所知;我跟群众融合在一起,在狼藉的街上行进,一道越过一汪汪煤油和牛奶,而我的个性已经烟消云散。我走到了下一个街区;我在人群中穿进穿出,依然能听到他们在我后面的人群里谈话;我继续走,四周是警笛声和报警器声;这时我发现被卷进一群走动得更快的人们中间,我东推西挤,半跑半走,不时设法回过头来张望,心中则在琢磨,不知道别人上哪儿去了。这时背后响起了枪声,我两边的人在朝店面玻璃扔空罐头盒、砖块或金属块。我走着,感到一股巨大的力量已到了爆发的边缘。我好不容易挤到了街道旁边,站在一个门道里注视着人们滚滚向前,这时我想起了那个把我叫来的电话,感到真是不虚此行。谁打的电话,区里的一个会员还是参加杰克生日庆祝会的一个人?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谁还要我到区里去?好吧,我就去那儿。我要看看那些伟大的谋士们现在是怎么想的。他们到底在哪儿?他们在作出什么深刻的结论?事后总结的历史教训又是些什么?电话里的那一声哗啦声,那是这场行动的开始,还仅仅是杰克的假眼球掉了下来?我醉醺醺地笑了,由于酒力突然发作头痛了起来。


    蓦地射击声停止了,寂静间传来了谈话声、脚步声和干活的声音。


    “嗨,伙计,”我旁边一个人说,“你往哪儿去?”是斯科菲尔德。


    “不跑的话就会被撂倒,”我说。“我还以为你还在那儿呢。”


    “我溜了,伙计。隔两道门有一幢楼着了火,他们报了火警……他妈的!要不是这么响,我可以赌咒,那些子弹不过是蚊子在叫罢了。”


    “小心!”我提醒他说,同时一把把他拖开,原来那地方有一个人背靠着灯柱坐在地上,正在朝自己被砍伤的手臂上紧扎止血带。


    斯科菲尔德打开了手电筒,片刻间我看到那个黑人吓得面如死灰,他眼巴巴地看着跳动的血管把血直喷到街上。我不得不弯下腰替他调整一下止血带,血管不跳了,可是我满手都是热乎乎的血。


    “你把血止住了,”一个青年人朝下看了看说道。


    “给,”我说。“你拿着,拉紧。送他到医生那儿去。”


    “你不是医生吗?”


    “我?”我说。“我?你疯了?你如果要他活,快把他送去。”


    “阿尔伯特已经去找医生了,”小伙子说。“可是我还以为你是医生呢。你——”


    “我不是,”我说着看了看我的血手,“我不是医生。你抓紧,等医生来了再说。我连头痛也不会治。”


    我站在那儿把手往公文包上擦,一面瞅着那个大个子,只见他背靠灯柱,双眼紧闭,那个青年人紧紧抓住止血带,它原来是一根簇新的领带。


    “走吧,”我说。


    “喂,”我们走过去后,斯科菲尔德说,“那边有个女人在叫兄弟,是不是就是指你?”


    “兄弟?不是,肯定是另外一个人。”


    “你知道,老兄,我寻思我在哪儿见过你。你去过孟菲斯吗……嘿,看谁来了。”他用手一指,我透过黑暗看见一队头戴白盔的警察冲上来了,就在这时砖头像雨点一般从楼房顶扔了下来,警察四散躲避。有几个警察在朝门道奔过去的时候转身开火,我听到斯科菲尔德哼的一声倒在地上,我也往他身边一扑,眼前是枪火发出的红光,耳边只听见刺耳的尖啸声,就像一条抛物线以弧形从上面落下,最后嘎吱一声爆落在街上,这声音使我感到仿佛就掉在我的肚子上,使我恶心。我匍匐在地,视线越过躺在我前面的斯科菲尔德向前望去,我看到从屋顶上掉下来的已经砸碎的黑色物体;再过去不远,一个警察的尸体,在黑夜里他的头盔就像一个发白光的小圆丘。


    我不知道斯科菲尔德是否被击中,于是朝前挪动身子,刚好他也慢慢把身体转过来,一面恶狠狠地咒骂那些正在搭救同伴的警察。他全身扑在地上举枪射击,枪身镀着镍,跟都伯雷挥舞的那柄一模一样。


    “该死的,卧倒,伙计,”他向后喊道。“多少年来我就想毙了他们。”


    “不行,那支枪不行,”我说。“我们得离开这儿。”


    “妈的,伙计,我能打这支枪,”他说。


    我滚到一堆筐子背后,筐里装满了正在腐烂的肉鸡,在我左边垃圾满地的人行道沿上,一男一女蜷伏在一辆翻倒的送货车的后面。


    “德哈特,”她说,“我们一起上那边的小山吧。那边住的是正经人!”


    “小山,浑蛋!我们就留在这儿,”男人说道。“事情刚开了个头。如果这场种族暴动货真价实,我要留在这儿打反击。”


    这几句话就像近距离射出的子弹把我的自满情绪捅了个大窟窿。仿佛这几句话使这一夜获得了意义,甚至可以说创造了意义,形成了意义,虽然在同一刹那的时间里,与大嗡大叫的暴动气氛比较起来,说这几句话时的气息的振幅是如此之小。黑人的暴怒在这几句话里得到了说明,取得了清楚的脉络;可是与此同时我的思想也因此转了个身,使我想起克利夫顿被害以来的日子……这难道就是回答?难道是委员会策划的?难道这回答了为什么他们拱手让我们的影响被拉斯夺去?突然我听到滑膛枪的喑哑的枪声,我的视线越过斯科菲尔德的闪烁的手枪落在从屋顶上掉下来的蜷曲的尸体。这是自杀,没有枪等于自杀,而在这里甚至当铺里也无枪可买。有一个想法使我吓得周身打战:我知道骚乱在目前还主要以人毁物为标志——砸商店,砸市场——它可以很快转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而对方在人数和枪支上都占压倒优势。我现在明白了,而且越来越清楚地明白了。这不是自杀,而是谋杀。是委员会筹划的。而我出过力,我是个工具。正在我自以为是自由的时候,我成了工具。我假惺惺地表示同意,却不知这等于已经确实同意了,因此我应该对在街头蜷缩的那具尸体负责,烈焰和枪火把他照得清清楚楚;我也应该对那些在夜色下正在走向死亡的人负责。


    我丢下斯科菲尔德向前跑去,重重的公文包在我的腿部晃荡着,敲打着。斯科菲尔德因为子弹打完而骂开了。我拼命跑,一只狗从人群里向我扑来,我一挥动公文包,正重重地打在狗头上,那狗汪汪叫着逃走了。我右面有一条僻静的住宅区林阴街道,我转入以后便往七马路跑去,往区办公室跑去,心中充满了恐惧和仇恨。他们得偿命,偿命,我想。一定得偿命。


    在升起不久的月亮照耀下,街上静悄悄的;枪声稀稀落落,有一阵子去远了。暴动仿佛发生在另一个世界。我在一棵树叶茂密但并不高大的树底下停了一停,望出去影影绰绰的人行道打扫得颇为整洁,两旁房屋阒无人声,所有的窗户全关上了百叶窗,好像这里的住户全部消失,成了逃离不断上涨的洪水的难民。这时我听到了一个人的脚步声在黑夜里一心一意地朝我奔来,一阵怪诞的噼啪声,随之而来的是神经迷乱般的叫喊,不过词句却还清晰——


    时光流逝


    灵魂死去


    上帝下凡


    就在眼前


    ——好像他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在奔跑。他跑过我站在树阴下的那棵树,赤裸的双脚在宓静的街上啪啪作响,跑了几步以后,那凄厉的、梦幻般的叫声又开始了。


    我跑到第七大道,在一家着了熊熊大火的酒店的火光之下,看到三个老妇人撩起裙边急匆匆向我跑来,裙子里塞满了罐头食品。


    “我没办法啊,可怜可怜我,上帝,”其中一个说道。“真的,耶稣基督,真的,我的好耶稣……”


    我向前走去,鼻孔里尽是酒精和沥青燃烧的气味。前面的马路左边,还有唯一的一盏路灯在亮着,就在那儿的右边有一条交叉的街口。这时,我能看见一群人正在拥进一家面对交叉路口的商店,而与此同时食品罐头、色拉米香肠、猪肝肠、酒桶、小红肠等像连珠炮似的从店里吐了出来,吐给那些等在外面的人群;一袋面粉扯开了,面粉把一片白色撒到人群身上;就在这时,从交叉路口暗处有两个骑警策马奔来,马不住地呼哧,马蹄沉重地敲在街面上。刚一驰到,他们马上就径直向麇集的人群冲刺,只见马的前蹄大步向人群中跃去,顿时人群散开,如浪花一般向后滚动,伴随着尖叫声、咒骂声,偶尔还有笑声——后退,散开,向第七大道奔来,跌跌撞撞,推推搡搡;而这两匹马,马首高昂,马嚼子处泡沫点点,跃过了人行道沿后四蹄落在人已散去的人行道上,由于冲刺的力量使马腿僵直地滑了过去,仿佛安上了冰刀似的,僵硬的马腿踢起四溅的火花;接着又向抢劫另一家商店的另一群人冲去。于是原先的那群人大声讪笑起来,若无其事地又回到食品店继续洗劫。我看了心一阵收紧,他们使我想起了矶鹞,一阵狂浪退去后,这些鸟又转身飞回海岸继续搜寻食物。


    我一边咒骂杰克和兄弟会,一边绕过从一家当铺门面砸下来的铁栅栏。我看见骑警又疾驰回来;这些骑警头戴白盔,脸色峻厉,马技娴熟,只见他们猛拉马缰,正准备冲刺。冲刺开始了,这一次一个男人倒下了;有个女人挥动着雪亮的平底锅向马的臀部猛击,马一声长嘶,眼看前蹄就要落地。这笔血债他们得还,我想,他们得还。人群朝我跑来,我也跑了起来,一群男男女女提着啤酒箱、奶酪、一串串香肠、西瓜、一袋袋砂糖、火腿、玉米面,还有煤油灯。这一切要是能在此时此地停了下来就万事大吉了;就在此时此地吧,那些人就要带枪来了。我跑着。


    没有枪声。可是什么时候会响起呢,我在想,还有多久呢?


    “乔,搞一整扇咸肉,”一个女人喊道。“搞一整扇咸肉,乔,要威尔逊店里腌的。”


    “上帝,上帝,上帝,”黑暗里一个低沉的声音叫道。


    我向前走去,全身沉没在痛苦的孤立感里。我到了一百二十五街后便往东走。一队骑警驰过。有人手执轻机枪守卫在一家银行和一家大珠宝铺旁边。我向街中心走去,随即沿着电车轨道跑了起来。


    这时月亮高悬天空,我面前街面上的碎玻璃在月光下闪烁,像泛滥的河水一般,而我像在梦中踏着河面奔跑,听凭命运支使我避开被洪水冲来的各种奇形怪状的物体。突然间我似乎在下沉,似乎就要卷入漩涡:在我面前的灯柱上悬挂着一个人体,白色的、赤裸裸的、使人惊骇万分的女人人体。我毛骨悚然,只感到天旋地转,仿佛我在翻噩梦</a>似的跟头。我翻转着,只是靠生理的反射本能向前推进,接着我往后一退,停了下来,现在又有一个,又有一个,一共七个——全都吊死在被洗劫一空的店面之前。我绊了一脚,只听得脚下嘎啦嘎啦的骨头声音,一看原来是一个医用的骨骼架散落在街上,头颅已经与脊骨分离,滚开了。我站稳了,定了定神,这时才注意到挂在头上的尸体僵硬得很不自然。原来是人体模型——“假的!”我高声说。没有头发的、秃了头的女人模型,却没有女性气息。这时我想起戴金黄色假发的男孩子,颇想笑一笑轻松一下,但是突然感到这里所内含的幽默比恐怖更使我透不过气来。她们是假的吗?我想,当真是假的?如果其中有一个,只要有一个是真人那怎么办?——是……西比尔?我把公文包紧紧夹住,后退了几步,跑了……


    他们一个紧挨一个向前移动,手执棍子和木棒,有的拿着滑膛枪或来复枪。那个“规劝者”拉斯现在成了“煞星”拉斯,骑在一匹大黑马上带着队。一个新拉斯,骄横、粗俗、神气十足;身上的穿着就像一位阿比西尼亚的酋长:头戴皮帽,手执盾牌,肩披不知什么兽皮制成的斗篷。这副模样不像是个从哈莱姆来的人,甚至不像从今晚的哈莱姆来的人,而是来自梦乡,然而这是一个真人,一个活生生的、令人惊慌的人。


    “别再干那种抢劫商店的蠢事了,”他对聚集在一家商店前的一群人嚷道。“跟我们一起去冲军械库抢枪,抢弹药!”


    一听到他的声音,我马上打开公文包找那副墨镜,我的赖因哈特式的打扮,可是刚一拿出来,碎了的镜片纷纷掉在街上。赖因哈特,我想,赖因哈特!我转过身来。身后是警察;只要一开火,我将受到双方火力的夹击。我在公文包里摸来摸去,只摸到了文件、碎铁片、硬币等,忽然手指抓到了塔普的脚镣,我马上把它套上了手腕,一面在思索着。我把公文包关上,锁好。拉斯从来没有号召到这么多人;正当他们向我逼近时,一股前所未有的情绪笼罩着我。我拎着沉甸甸的公文包,平静地向前走去,心中怀着一种对自己的新认识,以及一种几乎使我长叹一声的慰藉感。我突然知道我应该怎么办了,这个想法甚至还没有在脑子里完全形成我就知道了。


    有人喊了一声:“瞧!”拉斯从马背上低身一看,见到是我,就向我掷来——不是别的什么东西而是一根长矛。随着他胳膊一动,我向前扑下,就像翻跟头的人一样双手撑地,耳旁听到长矛刺穿人体模型时的冲击声。我站了起来,公文包仍然没离身。


    “叛徒!”拉斯喊道。


    “就是那个兄弟会的,”有人说。他们走上前来围住那头马,显得很激动,同时又拿不定主意。我面对着他,心中明白我既不比他坏,也不见得比他好,这些月来的幻想,这一夜的动乱只要几句简单的话就能说清楚,只要一个温和的、甚至柔顺的、无声的动作就能使之云消雾散。为了唤醒他们,也为了唤醒我自己。


    “我已经不是他们的兄弟了,”我喊道。“他们需要一个种族暴动,而我是反对的。我们被杀得越多,他们越高兴——”


    “别听他瞎编,”拉斯喊道。“把他吊死,作为全体黑人的一个教训,这样将来就不会有叛徒了,也不会有汤姆叔叔了。把他吊死在那些该死的模型上面!”


    “可是任何人都能看到这一点,”我喊道。“我说的是真话,我被那些我以为是朋友的人出卖了——可是他们也指望这个人,他们需要这个煞星为他们出力。他们丢下了你们,这么一来,你们在绝望之中就会跟着这个人走向毁灭。难道你们看不到这一点?他们要你们自相残杀,自己牺牲自己!”


    “抓住他!”拉斯喊道。


    三个人走上前来,我喊了声“不!”同时不假思索地迎上去,实际上是一种绝望的演说姿势以表示不同意和反抗。可是我的手竟碰到了那根长矛,我用力一扭把它拔了出来,然后我紧紧握住柄中央,矛头指前。“他们就希望出这种事,”我说。“是他们策划的。他们希望能挑拨一批人带了机枪、步枪到这儿北区来。他们希望街上血流成河,你们的血,黑人的血和白人的血,这样他们就能利用你们的死亡、悲哀和失败大做宣传文章。这手段简单得很,你们早就知道了。这叫做:‘利用黑鬼抓黑鬼’。过去,他们利用我来抓你们,现在他们利用拉斯来干掉我,同时也为你们的牺牲做好了准备。你们难道还不明白?这不是明摆着的……”


    “绞死这个烂舌头的叛徒,”拉斯嚷道。“你们还在等什么?”


    我看到几个人迈步往前走来。


    “等一等,”我说。“你们可以杀我,不过不是为了别的,而是因为我犯了错误,就这样行不行?可不要为了市南区的那批人杀我,他们正在因为诡计得逞而哈哈大笑——”


    可是我一面讲,一面明知道没有用。我已经穷于言辞;拉斯在狂叫“绞死他”,而我面对他们站在那儿,心中只觉得这一切都是虚幻的。我站在他们对面,心中知道这个穿了异国服装的狂人似真非真,似假非假;我知道他要我的命,因为他认为我应该对这些日日夜夜,对这种种痛苦,对所有我无法控制的事态负责,而我本来不是个英雄,我生来又矮又黑,只是有几分口才,倒是具有做一个傻瓜的无穷的才能,我之能与众不同正在于此;我看到了他们,终于认出他们就是我未曾成功地领导过的人们,而我此刻,就是在此刻,却是他们的领袖,不过我是在带领他们破灭我的幻想,在这方面我是跑在了他们的前面。


    我看了看马上的拉斯,又看了看他们的几杆枪,我认识到这一夜的行动是多么荒谬;而希冀与欲望之间,恐惧与仇恨之间的交织虽说是简单,却又复杂得使人迷惑不解——这种交织同样是荒谬的,但是它却是我在这里东奔西跑的起因。我现在明白了我是谁,我在什么地方;我也明白了我再也不必为杰克、爱默生、布莱索和诺顿之流跑腿了,也不必躲避他们;我应该避之不及的是这些人的混乱思想和急躁脾气以及他们那种顽固想法:把他们和美国等同起来,或者把我和美国等同起来,这虽然美丽可爱,却很荒谬可笑。我站在那儿,心里很清楚:如果我死了,如果我在这个大破坏的晚上在这条街上被拉斯绞死了,我或许可以在微小的程度上,以血的代价,让他们认识到:他们是什么样的人,而我过去和现在又是什么样的人。可是这种认识实在是很狭隘的;我是看不见的,绞死我并不能使我被人看见,甚至他们也看不见我,而他们要我死不是因为我这个人本身怎么样,而是因为我一生奔波,因为我在奔波的时候被追逐、被动过手术、被清洗过——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我不可能有其他选择,要知道他们是些睁眼瞎(他们不是既容忍了赖因哈特,也容忍了布莱索吗?),而我是别人看不见的。其次,生活中某种现实看来是在白人的完全控制之下,这些白人据我所知跟拉斯一样也是些瞎子;不过难道由于他这位黑人大人物对这种现实怀有仇恨,由于他搞不清这种现实的性质就要我,一个使用化名的小小黑人去死,那不是太过分了,简直荒唐到了无耻的地步了吗?因此,即使自己的一生是荒唐的,我还是该活下去,我可不愿意为了别人的荒唐去死,不管他是拉斯还是杰克。


    因此当拉斯狂叫“绞死他!”的时候,我飞出了长矛,在这一瞬间我仿佛遗弃了原来的生命而开始了新的生命,我注视着长矛在他转头高喊的时候击穿他的双颊,只见人群惊愕得发了呆,而拉斯抓住那锁住双颊的长矛死命挣扎。有人举起了枪,可是距离太近了反而没法开枪,我手持塔普的脚镣向最前面那个人打去,又用公文包猛击另一人的腰部,接着跑进一家洗劫一空的商店,我磕磕绊绊地穿过四散的鞋子、翻倒的玻璃柜台和椅子,耳旁报警器喀啷啷响声连续不断。我看见前面有一扇后门,月光就从那儿洒进,就忙从那儿跑出去。他们像一团烈火从后面卷来,我带着他们转了一个弯又回到了马路上。如果他们开枪,一定能把我打死;但是对他们说来,重要的是把我绞死,甚至用私刑折磨我,因为他们一生就是这样行事的,别人也是这样教他们的。只有绞死我才能解恨,仿佛只有绞刑才能解决问题,甚至能解决争端。我跑着,心里很清楚死亡随时可能会降临到我的后背上或后脑勺上,我一面跑,一面想起要到玛丽家去。这不是思考后的决定,而是在漆黑的街上跑过一摊摊牛奶时突然想到的;我不时地停下来挥舞那只沉甸甸的公文包和脚镣,他们想抓住我,可是我左躲右闪,每次都从他们的手里滑脱出来。


    我多么希望能转过身子,垂下双手说:“瞧,哥儿们,让我喘口气,我们都是黑人嘛……别人又不在乎。”不过现在我明白了,我们是在乎的,他们终于也非常在乎,以至于他们需要行动——我这样想。我多么希望我能说:“瞧,他们对我们耍了阴谋,老阴谋,新花样——我们别跑了,让我们互敬互爱吧……”我多么希望——我正在想着,忽然发觉我跑到了另一大群人中间,我还以为这下总算逃脱了,不料一个人大叫大嚷地逼近我,接着我下巴颏儿就吃了一拳,我当即挥舞脚镣朝他头上猛敲一记,我还能感觉到那脚镣从他头上蹦起。随后,我向前猛冲,刚转出马路,蓦地一股水喷到我身上,仿佛是从上面泻下来的;原来是自来水总管道裂开了,正在对准黑夜喷出一道凶猛的水幕。我原想上玛丽家去,可是穿过这条水淋淋的街道我是在朝南跑,而不是朝北。我刚要向前穿越,一个骑警冲过水幕。只见一头黑马浑身淋着水冲了过来,高大的黑影犹如梦幻一般。马不住地嘶鸣,穿过人行道后,马蹄得得地直奔我踏来,这时我滑倒了,双膝跪地,我看见巨大的、搏动着的躯体向我身上飘浮,接着跃过了我的身体,我仿佛坐在一间四周装有衬垫的房间的角落里,马蹄声、尖叫声、哗哗的水声都似乎是从遥远的地方传来,然后在我的头上腾越,正当这一切马上就要过去的时候,马尾猛地一扫我的双眼,只扫得我跌跌撞撞地转着圈子,一面胡乱挥舞着公文包,仿佛那烈火般的扫帚星的尾巴烧灼了我的眼皮;我转啊转,同时乱挥乱舞公文包和脚镣;正当我无可奈何地挣扎的时候,又传来疾驰的马蹄声;我这时一头向水柱冲去,身上感到水的赤裸裸的全部力量,仿佛吃了砰的一记又湿又冷的猛拳。我穿过水柱,刚勉强能看见四周的事物,只见另一匹马疾奔而来,随即冲过水柱,就像猎人向障碍物冲刺一般:骑手后仰,马前蹄腾起,接着被升起的水花击中并吞没。我跌跌撞撞地在街上走着,感到扫帚星的尾巴还留在眼睛里,不过已经看得比刚才清楚些了;我回头望那水柱,就像是月光下发了狂的喷泉。上玛丽家去,我只有这个念头,上玛丽家去。


    在一幢幢房屋前面,一排排铁栅后种着低矮的灌木丛。我踉踉跄跄地走到一幢楼门口,气喘吁吁地躺了下来:被水柱那股压倒一切的力量猛击以后很想休息一下。我刚一躺下,鼻子里尽是灌木丛在大伏天那种干燥的气味。他们就在这幢房子前停了步,斜倚在铁栅前。一瓶酒在他们之间传来递去,他们的声音显示出强烈的感情已经消耗殆尽了。


    “这一夜真带劲,”其中一个说。“这一夜难道不带劲吗?”


    “还不是跟别的晚上一样?”


    “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尽是些打架啊、喝酒啊、吹牛骗人再加上那些乌七八糟的事——把瓶子给我。”


    “对,不过今天晚上有些事我从未见过。”


    “你以为你开了眼?咳,你还没有看到两小时前莱诺克斯街上出的事呢。你知道那个叫‘煞星’拉斯的家伙吗?哼,伙计,他嘴里在喷血。”


    “那个疯子?”


    “咳,对了,伙计,他骑了一匹大黑马,头戴皮帽,肩披狮子皮一类的玩意儿,大叫大喊的,真他妈的活现眼,骑了那匹老马来来去去,就是那种拉蔬菜车的老马,他还搞到一副牛仔用的马鞍和一些粗大的马刺。”


    “不会吧,伙计!”


    “妈的,当然真的!在街上骑到东骑到西,不住地大嚷:‘杀了他们!把他们赶走!放火烧他们!我,拉斯,命令你们。哥儿们,你们懂吗?’他说,‘我,拉斯下的命令——把他们杀得鸡犬不留!’就在那时候,一个带佐治亚口音的小丑把头伸出窗口扯直嗓门喊道:‘牛仔,把那批畜生赶走。让他们见鬼去吧。’嗨,我说伙计,这时那个马背上的疯狗脸色煞白,就跟死神一模一样,他一弯腰,伸手掏出一把点四五口径的家伙,随即向窗口开起火来——咳,伙计,从没见过溜得这么快!一下子,人全散了,只剩下老拉斯在马背上,还有那张狮子皮在他身后耷拉着。疯了,伙计。别人都想法捞到些东西,只有他和他的那批人却想喝血!”


    我躺在那儿倾听着,就像一个刚被救起的溺水的人,不知道是活着还是死了。


    “我是在另一头,”另一个声音说道。“骑警在他屁股后面追的时候你看见吗?”


    “妈的,没看见……喂,来一点。”


    “嘿,那才算精彩呢。当他看到警察就要追上了,他把手伸到马鞍后面拿出一块盾牌来。”


    “盾牌?”


    “妈的,是啊!中间还有根刺。这还不算什么;他眼看警察就要追上了,就叫他的一个妈的手下人递给他一根长矛。一个矮个子就跑到街中心给了他一根。你知道,就是电影里看到的那些非洲人拿的那种……”


    “伙计,你当时他妈的在哪儿啊?”


    “我?我就在边上,那儿有个家伙砸了一家店门,在窗口卖冷啤酒——做起买卖来了,伙计,”他笑了起来。“我在喝巴德韦泽牌,味道可真不错——忽然一群警察骑了马过来了,活像一群牛仔;那个拉斯——人家叫他什么来着——看见他们来了,像狮子一样吼了一声,拉马退了几步,再猛刺马屁股,那个速度,打个比方说吧,就像下班坐地铁回家硬币丢进售票机那么快——真他妈的!那才叫精彩呢!嗨,再给我一口。”


    “谢谢。这时他喀哒喀哒冲了上来,一只手执着长矛指向前方,另一只手挽着盾牌,嘴里嚷着不知道是什么非洲语还是西印度群岛上的语言,低着头好像他真懂他在念叨的那些话,那副在马上的派头就像牙买加跑马场第五道赛道上骑马的厄莱·桑迪。那匹老黑马嘶叫一声,也把头低下了——我不知道他从哪儿搞到那匹杂种的——可是,哥儿们,我可以起誓!那匹马一感到屁股上有刺,它冲上去那股劲就像跑得飞快的名叫‘军舰’的赛马!那些警察还不知道怎么回事,拉斯已经冲到他们中间,一个警察想夺那根长矛,老拉斯一转身,向他头上砸去,那警察就倒下了,他那匹马竖起了前蹄;老拉斯也一提马缰,把马前蹄竖起,同时向另一个警察刺去,只见那家伙的马乱蹦乱跳,这时老拉斯又想刺第三个警察,只是双方距离太近,而那匹马呼哧呼哧地在屁滚尿流,就这样,他们转来转去,警察老是挥动手枪,每次他一挥枪想开火,老拉斯盾牌一竖,另一只手抡起长矛就往下斫。伙计,那枪身砸在盾牌上的声音就像是从十二层楼窗口掉下来一只车轮箍。你知道后来怎么的?老拉斯一看距离太近,没法使开长矛,他就一转马头,向外退了几步,接着一个原地急转弯,然后又冲上前去——非杀个你死我活不可!不过这次警察已经厌烦透了,不想再啰唆,有一个家伙开了枪。那一下可打中了!老拉斯没来得及拔枪,只得把长矛飞出,他哼唧了几句骂那警察爹妈的话,然后只见那匹马驮着他飞也似的在街上奔,简直像‘嗨嗬’和他妈的‘银光’那两匹赛马一样!”


    “伙计,你是在场吗?”


    “这全是实话,伙计,不信我可以打赌。”


    他们在灌木丛外面呵呵笑着走开了。我躺着仿佛得了痉挛,没法动弹,想笑又笑不起来,因为我知道拉斯并不可笑,也可以说不光是可笑,而且危险;行事乖谬,但是主持公道;是个疯子,可是有冷静的头脑……他们为什么讲得这么可笑,难道仅仅是可笑?我思索着。转念一想,的确是可笑。可笑、危险加上可悲。杰克看到了这一点,也可能是他无意中发现的,因此他就利用这来准备一场牺牲。而我却被当作工具利用了。祖父说过,要对他们说“是,是”,直到他们死去,毁灭,可是他错了;要么就是这些年来情况变化得太快了。


    只有一个办法毁灭他们。我从灌木丛后面站了起来,全身湿淋淋的,不住地打战;月色昏暗,四周空气热烘烘的。我出发去找杰克,可是又得转一个方向。我走到街中心,倾听远方的暴动声,脑海里出现了一幅图画:一只打碎的玻璃杯底里装有两只眼睛。


    我挑街上阴暗的地方以及宓静的街区走,我想,如果他真的想掩盖他的诡计,他会到这个区里来的,也许会坐一辆广播车来,假意替黑人出点子,在他身旁一边坐着雷斯特拉姆,一边坐着托比特。


    他们身穿便衣,我一转念:警察——忽然我看到一根棒球棒,连忙撒腿就跑,耳旁只听得:“嗨,你!”


    我犹豫了一下。


    “公文包里有什么东西?”他们说道,而如果他们问我任何其他问题,我可能会站定不动。可是一听到这个问题,一阵羞耻和愤慨涌上心头使我全身打战,我迈步跑了起来,方向依旧是去找杰克。只是我对这一带不熟悉,而有人,出于某种原因,把一个煤窑的盖子打开了,我感到自己在往下,往下坠,过了好一阵才掉在一堆煤上,顿时煤灰飞舞。就在一片漆黑之中,我躺在黑糊糊的煤上,不用跑跑颠颠,不用东躲西藏,也不用为什么事操心,只听见煤块在移动,这时从上面什么地方他们的声音飘飘悠悠地传了下来。


    “你看到他掉下去那副样子,倏地一下!我刚举枪想打这个杂种。”“你打中了?”


    “我不知道。”


    “喂,乔,你看那个杂种死了吗?”


    “也许吧。不过他肯定在漆黑的地方。你甚至看不到他的眼睛。”


    “这么一说,乔,那黑鬼是在煤堆里啰?”


    有人往下面的洞里喊:“嗨,黑小子,出来,我们得看看那公文包里装的是什么。”


    “下来抓我吧,”我说。


    “公文包里是什么?”


    “你们,”我突然大笑,“你们看是些什么东西?”


    “我?”


    “你们大家,”我说。


    “你疯了,”他说。


    “可是我这公文包里有你们!”


    “你偷了些什么?”


    “你难道看不见?”我说。“点根火柴吧。”


    “他到底说什么来着,乔?”


    “点根火柴,这黑鬼是疯子。”


    我看见高处微弱的火焰扑嚓一响亮了起来。他们头朝下站着,好像是在作祈祷,可是看不见我蹲在煤堆里。


    “下来啊,”我说。“哈!哈!我的公文包一直把你们装在里面,可是你们起先不认识我,现在又看不见我。”


    “你这个狗娘养的!”其中一个发火了。这时火柴灭了,我听到一件东西轻轻落在了旁边的煤堆上,他们在上面交谈着。


    “你这个该死的狗娘养的黑鬼,”有人叫道,“给你尝尝这个。”这时我听见盖子发出喀啷一声沉闷的声音把洞口盖住了。他们在盖子上使劲踩了几下,顿时一阵细泥掉了下来;煤块在脚下发疯似的滑动了片刻,这使我吃了一惊;我透过黑魆魆的空间朝上望去,只见在一瞬之间一根火柴的微弱亮光从钢盖上的一个小洞里透了进来。这时我想到:还不是向来如此,只是现在我知道了——于是心情平静了下来,把公文包垫在头后,朝后躺了下来。早晨我就可以把盖子推开。现在我很累,太累了;我又在往回想,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形象:两颗玻璃眼球就像两团熔化了的铅汇合在一起。在这里似乎暴动已成过去,我只感到睡意袭人,仿佛踏在一片黑水上向外走去。


    这是一种没受绞刑的死,我在想,一种虽生犹死的状态,明天早上就打开盖子……玛丽,我应该上玛丽家去。现在去玛丽家只有一个办法,我就采用这个办法……我在黑水上向外飘动,叹息……睡着了,即使睡着了别人也看不见我。


    可是我再也到不了玛丽家了:我对早晨打开钢盖这事过于乐观了。无影无踪的时间巨浪在我身上流过,可是那个早晨永远不曾来到。没有早晨,也没有任何亮光将我唤醒,我只是一直睡啊睡,直到后来我被饿醒。我在黑暗中站了起来,四周瞎碰瞎撞,手摸着粗糙不平的墙壁,每走一步,脚下的煤就像陷人的流沙一般滑动。我尽力举手上伸,可是发现上面尽是连绵不断、无法穿越的空间。接着我设法找一般这种洞里会有的以便上下的梯子,可是找不到。我没有亮可不行,于是我一手抓紧公文包,趴在煤堆上四处寻找,总算找到那些人丢下来的火柴盒——多久以前丢的?——可是只有三根火柴,为了节约火柴,我在煤堆上仔细地摸来摸去,想找张纸卷起来做个像火把一类的东西。我只需要一张纸就能照亮出洞的路,可是什么也没有。我于是翻遍口袋寻找,也没找到什么:钞票、折页广告、兄弟会传单——什么也没有。我干吗把赖因哈特的那些宣传品都毁了?现在如果要做纸火把,只有一个办法:我必须打开公文包。我所有的纸都在这里面。


    我首先烧的是高中毕业文凭。我用一根珍贵的火柴把它点燃,这时心头出现一阵淡淡的讥讽的感情;当我看到那微弱的光迅速把黑暗推开的时候,我甚至开颜而笑了。我是在一个很深的地下室里,里面堆满了奇形怪状的物件,一直向前延伸到我看不见的地方。这时我才意识到,如果要一路照出去,我得把公文包里每张纸都烧掉。我依靠纸火把发出的微弱的光慢慢向更深的黑暗地段挪动。接着我烧了克利夫顿的纸娃娃。这玩意儿不好烧,于是我把手伸进公文包再找一张纸。靠了不住喷烟的纸娃娃发出的光,我打开一张折叠好的纸。这是那封匿名信,它烧得很快,因此它一点着,我连忙打开另一张纸:这是杰克替我取兄弟会名字的那张纸条。地窖里虽然潮湿,我还是闻得到埃玛的香水味。这时,我盯着那两个人的字迹在火中燃烧,不禁烧灼了手。我脚底滑了一下,跪倒在地上,两眼直瞪着。笔迹是相同的。我直愣愣地跪在地上发呆,只见火焰把笔迹吞噬掉。他,或者任何别人,竟然在不久以前能把笔同样那么一挥给我起名字,又支使我到处奔波,这真叫人受不了。突然我尖叫了起来,我在黑暗中站起,疯狂地左冲右突,一会儿撞在墙上,一会儿把煤踢得乱糟糟,可是在怒火中竟把那微弱的光亮熄灭了。


    在昏天黑地之中,我还是像旋风似的向前跑去;过道很窄,我不时撞在两边粗糙不平的墙上,撞得头嘭嘭直响,禁不住咒天骂地起来。我忽然打了一个踉跄,往下摔到一堵薄壁上,接着就一头栽进了没有上下左右的房间里,闹得我又是咳嗽,又是打喷嚏;我气往上撞,就在地上不停地滚来滚去。我不知道滚了多久,可能几天,也可能几个星期;我什么时间观念都没有了。而且我一停下来歇息,怒火又回到心头,于是我又滚了起来。终于在我几乎无力动弹的时候,似乎有什么东西说话了:“够了,别把命送了。你奔波的时间够长了,现在你终于跟他们一刀两断了。”于是我,脸冲前方,瘫倒在地,人已筋疲力尽到了极点,累得连眼睛也闭不上了。人处于似梦非梦、似醒非醒的状态,就像特鲁布拉德所譬喻的那只鸟被黄蜂刺得除眼睛以外全身都瘫痪了。


    可是不知怎么的,地上现在全成了沙子,黑暗也转成白天。我虽然还躺在那儿,却成了一群人的俘虏,这群人中有杰克、老爱默生、布莱索、诺顿、拉斯、督学等,此外还有不少人我不认识,不过他们都曾经驱使我为他们奔走过,这时都紧紧地围在我四周。我躺在一条黑水河边,附近有一座裹有铁甲的桥,桥拱跨度很大,看不出那一头在哪儿。我向他们抗议拘留我,而他们则要求我回去,对我的拒绝十分气恼。


    “不行,”我说。“我同你们的一切谎言和幻想一刀两断了。我已经跑够了。”


    “还不行,”在一片怒气冲冲的要求声中杰克说道,“除非你回来,否则就给你尝尝真的跑够的滋味。别固执了,我们可以让你从幻觉中解脱出来。”


    “不用了,谢谢;我自己会解脱自己的。”我挣扎着从刀割似的黄沙


    上爬起来。


    没想到这时候他们手持利刃跨步上前将我抓住;我顿时感到剧痛,眼前一阵亮晃晃的血红色:他们从我身上取出两团血淋淋的东西,接着向桥外一扔,我在极端痛苦中看到这两团东西在空中蜷缩起来,当掉到桥拱的顶端下部时,不知挂在什么东西上面就悬在那儿了;血滴答滴答地往下滴,透过阳光滴进了暗红色的水中。那些人哈哈大笑,在我那双因疼痛而变得锐利的眼睛前面,整个世界慢慢变成红色。


    “这下你不会再有幻觉了,”杰克指指在空气里无端消耗的我的生命的种子时说。“去掉了幻觉,感到怎么样?”


    我抬头注视,可是痛得太厉害了,空气仿佛在发出铿锵作响的金属声,同时听到:去掉了幻觉,感到怎么样……


    我的回答是:“我感到痛苦和空虚。”这时我看到在大桥的高高的桥拱下一只闪闪发光的蝴蝶在我的血红的器官周围绕了三圈。我指着蝴蝶说,“可是看吧。”他们瞟了一眼,笑了。我看到他们得意洋洋的脸色,心中明白了几分,就突然以布莱索的方式笑了起来,这却惊动了他们。杰克怀着好奇心走上前来。


    “你笑什么!”他说。


    “虽然花了些代价,我看到了原来看不到的东西,”我说。


    “他以为他看到了什么?”他们说。


    杰克恶狠狠地又走近一步,我笑了起来。“我现在不怕了,”我说,“不过你们只要看上一眼,就会看见的……这并不是看不见的……”


    “看到了什么?”他们说。


    “我看到那儿挂着的不仅仅是我的先辈及后代,可怜他们在水面上白白消耗掉——”这时一阵剧痛涌上,我看不见他们了。


    “而且还挂着什么?讲啊,”他们说。


    “而且还有你们的太阳……”


    “唔?”


    “你们的月亮……”


    “他疯了!”


    “你们的世界……”


    “我早知道他是个神秘的理想主义者!”托比特说。


    “不过话说回来,”我说,“那儿就是你们的宇宙,你们听到的水上的滴答声就是你们所创造的全部历史,以及你们要创造的历史。现在你们这批科学家笑吧。让我们听听你们的笑声!”


    矗立在我上方的桥这时在向我看不见的地方移动,就像一个机器人,一个铁人,在迈开大步,铁腿在迈步时发出毛骨悚然的轰隆声。这时我挣扎着站了起来,满腹悲伤,全身疼痛,我大喊:“不行,不行,别让他走!”


    在黑暗中我醒了过来。


    这时我已完全清醒,我躺在那儿简直像瘫痪了一般。我想不起还有什么事要干。过一会儿我将去寻找出口,可是此刻我只能躺在地上,把那个梦从头至尾回忆一遍。那些人的脸部表情活灵活现的,仿佛他们就站在我前面的聚光灯下。他们都在地面上某个地方,正在把世界搞得乱糟糟的。好吧,就让他们去搞吧。对我说来,这一切已经结束;而且梦毕竟是梦,我还是完整无缺。


    现在我开始明白,我可不能再去玛丽家了,也不能再过那旧时的生活了。我只能从外部接近那种生活,而且对玛丽,跟对兄弟会一样,我也是个看不见的人。不,不管是玛丽家,还是学院、兄弟会,或老家,我都不能去了。我要前进,要么留在这儿,留在地下。那么我就待在这儿,除非有人把我赶出来。至少在这儿我能心平气和地思考问题,即使不能心平气和,也能安安静静地想。我准备在地下住下来。结尾又回到了故事开头。


    尾声


    好,重要的事你现在全知道了。至少你差不多全知道了。我是个看不见的人,就这么被安置在一个洞里了——你也可以说,给我指定了现在我呆的这个洞——我勉勉强强接受了这一事实。我还能有别的什么选择呢?你一旦对现实习以为常,现实就会像棍子那样无情,而我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就被这根棍子打进地窖了。也许现实就是这样发展的,我可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在我接受了教训以后,我是处于先锋地位呢,还是处于后卫地位。这一点可能要等历史来加以总结了,就让杰克及其一伙来作决定吧,而我则想研究一下我一生的教训,尽管这已经迟了。


    让我对你讲老实话吧——顺便说一句,这可是高难度的绝技。当一个人让人看不见的时候,他就会发现,像善与恶,诚实与欺骗这类问题是如此捉摸不定,他很容易把两者混淆起来,不过这还得要看当时谁的视线在洞察这个无形人。现在,我花了不少精力,想让我的视线能洞察我自己,这就招来了危险。别人最恨我努力做老实人了。譬如说,此刻我正努力如实地说出我所认识到的真话,就没有一个人会满意的——连我自己也不满意。另一方面,当我为某人的错误主张“辩护”或捧场时,或者当我对朋友们提出的问题作一些投其所好的、错误的或荒谬的解答时,别人就最喜欢我,最欣赏我。这样,即使我在场,他们也可以高谈阔论、自吹自擂,而世界既然已经就范,也就值得他们珍爱了。于是他们有了一种安全感。但是,问题来了:常常为了要替他们辩护,我不得不把自己的咽喉卡住,直憋得我眼珠突起,舌头外伸,摇动起来就像大风中空房子里的一扇门。唔,是这样,他们为此感到高兴,而我却感到恶心。因此我已经讨厌捧场,讨厌嘴上说“是”肚子里说“不”——别提我脑子里说什么了。


    附带说一句,在某种场合,一个人的感情比理智更合乎理性,而正是在这种场合,他的意志在同一时刻被扯到四面八方。你可能会对此嗤之以鼻,可是我现在明白了这一点。我已经记不起这有多久了:我一直不是被拉到这里,便是被推到那里。而我的问题正是在于我一直试图走别人的路,却从不想走自己的路。同样,别人这样称呼我,后来又那样称呼我,却没有人认真想听一听我怎样称呼自己。因此,虽然多年来我很愿意把别人的意见当作自己的意见,现在我终于造反了。我是一个看不见的人。我走了漫长的道路以后又折回来了,我原先曾梦寐以求,想爬到社会的某一阶梯,此刻却反弹到了原处。


    所以我蹲在地窖里不走了;我蛰伏着。我和上述一切一刀两断了。可是总还缺什么。即使是蛰居吧,仍然得不到平静。因为,真该死,还有心灵,心灵。它不让我休息。杜松子酒、爵士乐和梦境不能使我平静。有书读也不顶用。对支使我东奔西跑的那个粗俗的玩笑我好在已有所认识——虽然迟了点——不过这也不够。而我的心灵转啊转,老是转到祖父那儿去。一场闹剧结束了我对兄弟会俯首帖耳地说“是,是”的生活,可是我的脑海里还在萦绕着祖父的临终叮咛……我拿不定主意是他的话中另含深意呢,还是他的愤怒使我产生了错觉。他的意思是不是——嘿,他肯定是指原则,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同意的是建立这一国家的原则,而不是要我们对人,至少不是对那些暴徒说“是,是”。他说“是,是”的意思是不是因为他知道原</a>则比人伟大,比数目字,比恶势力,比一切企图毁其声誉的阴谋诡计都伟大?他们自己在历经混乱以及封建时代的黑暗以后梦想到这个原则,现在甚至在他们腐朽的头脑里,都已违背它,破坏它到了荒谬的程度,而祖父的意思是不是说我们应该确认这个原则?也许他的意思是:我们对原则,对人都得负起责任来,因为轮到我们这些后来人运用原则,而舍此再无其他适合我们需要的原则了。我们一不贪图权力,二不谋求回报,而是因为既然我们有这样的先世渊源,只有这样才能超脱自我,不斤斤计较于历史怨恨。是不是说我们,尤其是我们黑人,应该确认这个原则,虽然他们曾经以它的名义迫害我们,牺牲我们——我们要确认这个原则,不是因为我们将会一直这样软弱,也不是因为我们胆怯、动摇,而是因为在懂得如何与别人在世界上共同生存这一意义上我们这个民族比他们古老,也因为他们促使我们摆脱了身上的部分贪婪和渺小——不是大部分,但至少一部分吧——确实如此,也摆脱了一直支使他们东奔西跑的恐惧和迷信。(哦,不错,他们也在东奔西跑,跑得筋疲力尽,甚至垮掉。)他的意思是不是说:我们应该确认这个原则是因为我们不由自主地在高声喧嚣、似隐似现的那部分世界里同别人息息相关,杰克及其一伙只把那部分世界看成可以剥削的肥沃土壤,而诺顿和他的同伙却睥睨一切,他们可不愿意在“创造历史”的劳而无功的游戏中充当无名小卒?他是不是看到了这一点,认为我们即使为此也得对这个原则说“是,是”,免得他们转过身来,把我们,把原则都毁了?


    祖父曾经叮咛说:“俯首帖耳,直至他们死亡和毁灭。”见鬼,哪能把他们和死亡、毁灭分开呢?只有原则深入他们和我们的内心时才会如此。这一玩笑的妙处就在于:是不是我们不仅仅和他们有所区别,也和他们密不可分,他们一死,我们也不得不死?我想不清楚,找不到答案。还有,我曾经问</a>过我自己,我究竟需要什么?当然不是赖因哈特的自由或者杰克的权势,也不光是可以不再四处奔波的自由。不是的。可是下一步怎么走我不知道,因为我只得呆在洞里。


    请注意,我并不因为落到这一地步而责备任何人,也不光是在嚷我错了。事实是,你的部分病根就藏在你自己身上——至少作为一个看不见的人,我是有这病根的。我身上潜伏着病根,可是长期以来总是归咎于别人;这一回,我打算写出来,就说明我已发觉至少有一半病根是在我体内潜伏着。病是慢慢上身的,就像有些黑人得的一种怪病,身上皮肤由黑变白:经过某种凶恶的,但是肉眼看不见的光的辐射,他们的黑色色素消失了。你年复一年知道有些不对头,后来突然发现你像空气那样透明。起先你自己解嘲</a>,说这只是个肮脏的玩笑,或者说这是“政治局势”所引起。可是内心深处你疑心这是咎由自取。你站在那儿赤身裸体,瑟缩发抖,而千百万双眼睛却对你视而不见。那才真是灵魂生了锈,好比腰上刺中一矛,又好比在一个暴动的小镇上被人勒住脖子拖过街头,或者像进了异端裁判法庭,上了断头台,被人家剖腹剜心,进煤气室被处死——那杀人的炉子倒很卫生,很干净——不过你的处境还要差,因为你死不了,你还得像个傻瓜似的活下去。话说回来,你还得活下去,你有两个选择:要么对灵魂上的锈痕被迫钟爱备至,要么咬咬牙,把它清除掉,然后进入下一个矛盾阶段。


    可是那下一个阶段是什么呢?多少次我想找到它!我一次又一次地到地面上去寻找,因为跟这个国家的绝大多数人一样,我一开始很乐观。我相信埋头工作,相信进步,相信行动,可是当我经历了“拥护”社会和“反对”社会这两个阶段后,我不再自称处于什么社会地位,也不自己限制自己,而这种态度是很不符合时代潮流的。可是我的世界充满了无限的可能性。哦,这句话好动听啊——不过这句话确实不错,而且也是一种不错的人生观。一个人不应该接受别的人生观;在地下蛰居时我至少悟到了这一点。除非有伙坏蛋要让世界穿上疯人院的紧身衣,世界的定义应该就是可能性。你只要走出一般人所谓的现实的狭隘地带,你就置身于混乱之中——只要问问赖因哈特就行了,他可是混乱的能手——或是想象之内。这也是我在地窖里悟到的,而不是靠使我的知觉麻木后学来的,虽然别人看不见我,我可不是个瞎子。


    真的,世界和过去一样具体、卑下、邪恶、崇高、美妙,只是我现在对它跟我的相互关系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过去,我充满幻想,我从事社会活动,而我行动的出发点是世界以及世界上的一切关系都是实实在在的,打那时起,我已尝尽人生的酸甜苦辣。现在我明白人与人各不相同,生活中千人千面,而这正说明了真正的健康。因此我还得在洞里住下去,因为在地面上越来越盛行要求人们整齐划一。我的噩梦并不虚幻,杰克和他的喽啰正拿着刀子等待时机,寻找一丝一毫的借口想……这么说吧,“上蹿下跳”(我可不是指那种古老的舞步),说实在的,他们的行动正在使那只古老的鹰40摇摇欲坠。


    这种热衷于整齐划一的风气究竟从何而来呢?——这个世界本来应该是丰富多彩的嘛。只要人能保持其多种成分,我们就不会变成暴君式的国家。如果他们坚持要主张整齐划一,结局不外是迫使我这个别人看不见的人变成白人,而白色实在不是什么颜色,而是缺乏任何颜色。我何必拼死拼活要变成无色人呢?不过说正经的,如果真的发生这种事,想想这个世界所受的损失吧,我说这话可不是因为我媚上欺下。美国是由许多根线织成的,我可以把一根根线分辨出来,却不必把它们弄乱。“胜者无利”——这不仅仅在我国是伟大的真理,其实在别国也一样。人的一生应该一天天地度过,却不应该受人控制;只有面对劣势坚持不懈,才能获得人性。我们的命运是“一”与“多”的统一——这不是预言,而是翔实的描述。所以当今世界上最有趣的莫过于一方面我们看到白人整天忙忙碌碌,因为他们生怕变黑,可是却逃脱不了一天天黑起来的命运;另一方面黑人在为变白而奋斗,结果并不妙——变成了阴沉沉的灰色。在我们中间谁也不认识这个人是谁,在往哪儿走。


    这使我想起有一天在地铁里发生的一桩事。一开始我只以为是一位老绅士一时迷了路。我之所以知道他迷路,是因为我朝月台上望去的时候,只见他几次走近别人后又一言不发地转过身来。我寻思:他迷路了,他会一直走来,只要他看见我,就会向我打听方向。说不定他以为跟一个陌生白人说他迷了路不太好意思。或许不知道自己的所在地意味着不知道自己是谁。就是这么回事,我心想,失了方向等于失了面子。所以他来向一个看不见的人、无所适从的人问话。好吧,我已学会了没有方向感也能生活。让他问吧。


    可是在几步路以外我认出了他;是诺顿先生。这位老绅士比过去消瘦,满脸皱纹,不过照旧是衣冠楚楚。他的出现使我往昔的生活一下子掠上心头,我笑了笑,泪花在眼睛里隐隐作痛。然后,这种心情转眼即逝。他向我打听如何去中央大街,这时我打量了他一番,心中说</a>不出什么滋味。


    “你不认识我了?”我说。


    “怎么了?”他说。


    “你看得见我?”我紧张不安地盯着他。


    “嗨,当然啰——先生,你知道去中央大街怎么走吗?”


    “噢,上次是金日酒家,这次是中央大街。你境况不如从前了,先生。不过你难道不认识我?”


    “年轻人,我有急事,”他说着把手掌拢在耳边。“我干吗一定要认识你呢?”


    “因为我是你的命运。”


    “什么?我的命运?”他发愣似的呆望着我,一边朝后退去。“年轻人,你怎么啦?你说我该搭哪路车来着?”


    “我根本没说过,”我说着,摇摇头。“喂,你怎么不害臊?”


    “害臊?害臊?”他发火了。


    我蓦地想起这念头很有意思,不禁哈哈大笑。“因为,诺顿先生,如果你不知道你在哪儿,你就有可能不知道你是谁。因此你问我的时候有点害臊。你是害臊了,你说是不是?”


    “年轻人,我在这个世界上活了很长时间,已经不会为了什么事而害臊了。你是不是肚子饿得有点脑袋不灵了?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可是我是你的命运,是我造就了你。我为什么不该认识你呢?”我边说边向他逼近,只见他背倚廊柱,像只困兽似的四下张望。他以为我是个疯子。


    “甭怕,诺顿先生,”我说。“月台那一头有个警卫。你很安全。坐哪路车都成;它们全都去金日——”


    不料一辆快车滚滚而来,老头儿手脚倒还灵巧,转眼间就消失在车厢里。我站在那儿歇斯底里地笑着。走回洞里的时候也一路在笑。


    我笑够了,不禁又回到原先的思路上——这一切怎么发生的?我反问自己,这是不是只是一场玩笑,可是我答不上来。打那个时候起,我有时会心血来潮,急切想回到梅森—狄克逊线41南部的所谓“黑暗的心脏”42地区去,不过转眼一想,真正的黑暗还是在我的心头,于是这念头就消失在朦胧之中了。不过那急切之心却依然不减,有时我感到需要再一次认识和肯定这一切:那一片多灾多难的土地,那土地上一切可爱的和不可爱的东西;因为这一切已经溶化在我的血肉之中。然而,到目前为止,我能说的仅限于此了,因为从不可见的洞口望出去,一切生活都是荒谬的。


    那么,为什么我情愿折磨自己,把这一切写下来呢?因为我不由自主地学到了一些道理。如果没有行动的可能性,一切知识最终只能贴上“归档忘却”的标签,而我所学到的既无法归档,也不能忘却。况且有些念头也不会把我忘却,它们与我的怠惰、自满过不去,老是在我耳朵边嘀嘀咕咕。何必非轮到我去做这个噩梦?我何苦像一件牺牲品一样被人家往边上一撂——难道不是因为至少我可以把我所学到的告诉给一些人听?看来我是无路可逃了。这里,我摆出了架势,要把我的愤怒向全世界宣告,而现在既然我已差不多写下了全部故事,昔日那扮演角色的劲头又回来了,因此我又被拉向地面上去。这么一来,我还没写完就败下阵来了。(说不定因为我的怒火太旺,也可能是作为一个演讲人,我习惯于过多的词藻。)总之我失败了。其实写书这一想法本身就使我困惑不解,它打消了我一部分愤怒,一部分辛酸。我现在的情形是我又在谴责,又在维护,或者说作了要维护什么的准备。我责备这个,肯定那个,一会儿说不,一会儿说是;一会儿说是,一会儿说不。我谴责,因为虽然我也卷了进去,而且应负部分责任,我受到的伤害使我感到了揪心的痛苦,到了别人看不见的程度。我也在维护什么,因为尽管有种种不幸,我发现我充满了爱。要把一些东西写下来,我就不得不爱。我并不是向你兜售虚假的宽恕:我已经山穷水尽,什么都顾不得了——不过,在你回顾一生时,除非爱和恨在你的看法中比重相当,否则你就会失去太多,而且你一生的意义也将化为乌有。因此我把我的一生掰成两半。因此我既谴责也维护,既有恨也有爱。


    也许就因为这一点,我才有点像祖父那样像个人。有一次我还以为祖父不可能就人性问题进行思考的,可是我错了。否则为什么一个老奴隶会用这样的词句:“这个,还有这个,或者那个使我更像个人。”如同我在竞技场上讲的一样呢?见鬼,他可从来不曾怀疑他像个人——如果有什么怀疑,他也已经留给他的“自由”的子孙了。他对他的人性从不置疑,正如他从不怀疑原则一样。人性属于他个人,而原则在人世间亘古永存,尽管以不同的面貌出现,而且不同的荒谬可笑。现在我既然把这一切写成了书,在这个过程中我也就把手中的法宝丢了。你不会相信我是别人看不见的了,这么一来你就无法理解为什么适合你的原则也同样适合我。你不会理解的,即使威胁你说:你不理解的话,你我都得死。尽管如此,我已丢了法宝这一点使我下了决心。蛰伏期已经结束。我必须蜕去旧皮,上来透透气。空气中臭烘烘的,因为我远在地下深处,说不上是死亡的腐臭还是春天的气息——我希望是后者。但是,别让我耍了你,春天的气息里也有死亡,就像你我的气息中都有死亡。即使不为人所见的处境没教会我别的什么,它至少教会我的鼻子如何将各种死亡的臭气加以分类。


    我到地下居住后,把什么都丢了,唯独心灵没有丢,心灵。而心灵,在设计出了一种生活方案的同时,绝不能忘了这个方案产生时的一片混乱的背景。这个道理对社会、对个人都一样。那一片混乱源于你们的信念形式之中,而我写书却想使这一片混乱也具有一定的形式。我这样做了以后就必须出来,必须露面。而我心中还有一分矛盾:我有一半自我和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一起,它说,“开开窗,把脏空气放出去”,而另一半却说,“啊,快收获了,这玉米绿得真可爱”。当然,路易是在开玩笑,他不会把脏空气放出去的,因为这么一来,音乐舞蹈全毁了;靠了脏空气,小号的喇叭口才会吐出绝妙音乐,而这才是至关紧要的。脏空气无所不在,它以千姿百态的面貌在那儿奏乐跳舞,而我得到地面上来,以我的千姿百态来奏乐跳舞。我刚才说了,我已经下了决心。我正在蜕去旧皮,准备把它留在洞里。我就要出来了,没有旧皮,别人还是看不见我,不过总算是在往外走。而且我以为时机正好。细想起来,甚至蛰伏也不能太过分了。也许这是我对社会所犯的最严重的过失:我蛰伏得太久了,因为说不定即使一个看不见的人也可以在社会上扮演重要角色。


    “啊,”我听得见你说了,“这么说来,这一切都是在骗人。他这个人神经不正常,胡扯一通,我们可听腻了。他只是要我们听他胡言乱语!”这话只对了一半:我这个没有实质的看不见的人,讲起话来声音空空荡荡,我还能干别的什么?在你的视线对我视而不见的时候,我除了想告诉你一些真情实况以外,还能干什么呢?我所害怕的正是:


    谁知道我不是替你说话,尽管我用的调门比较低?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