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利高德大夫的处方

3个月前 作者: 狄更斯
    第一章


    本处方应立即服用


    我是一个小贩 [1] ,我父亲的姓名是威伦·马利高德。在他生前,有些人以为他的名字应该是威廉,但我的父亲始终坚持说:不,那是威伦。对这种争论,我的看法是这样:在自由的国家中一个人尚且不一定知道自己的名字,在奴役制的国家中这就更不足为奇了。至于通过教区的出生登记解决争论,那么早在出生登记普及以前,威伦·马利高德已来到世上,又离开了世上。何况即使出生登记出现在他之前,在他这行职业中也不可能普遍实行。


    我出生在女王大道上,但那时还是在男王治下 [2] 。我的母亲生我时,我的父亲给她请了一位大夫,大夫非常慈祥,不肯收费,只接受了一只茶盘,为了对他表示感激和赞扬,我便被命名为“大夫”。这便是马利高德大夫 [3] 这名字的由来。


    我现在已到了中年,肩膀还算宽阔,穿的是灯芯绒裤子、护胫套和带袖的坎肩,坎肩的带子总是太短。不论你怎么修补,它们还是像琴弦一样要断。你到过戏院,看见过拉小提琴的怎样拧紧琴弦;他侧转了头,好像在听它小声告诉他,它怕自己已不太牢固,于是蓦地啪的一声,弦断了。那正与我的坎肩一样,尽管坎肩与小提琴是两码事。


    我喜欢戴白礼帽,还喜欢把脖子上的围巾围得松松的,舒服一些。坐是我心爱的姿势。如果我谈得上对首饰有什么爱好,那么这至多是几颗珍珠母钮扣。要知道我是怎么一副样子,这几句话就够了。


    大夫既然收下了一只茶盘,你一定会猜,在我以前我的父亲也是个小贩。你猜对了,他是小贩。那是一只漂亮的茶盘,上面画着一位高大的夫人,正沿着一条曲折的石子路上山,到一个小教堂去。两只天鹅飞散了,似乎也想奔向同一目标。不过我说高大的夫人,我的意思着重在高,不是大,因为按照我的观点,她算不得大,却相当高;她的身材又高又苗条,称得上亭亭玉立。


    大夫在我天真的微笑(或者不如说叫喊)中接受了茶盘,便把它靠墙竖起放在诊疗室的桌上,这以后我时常看到它。每逢我的父母来到那个地方,我常把我的脑袋(我听我母亲说,那时我长着亚麻色鬈发,不过现在你只会把它当作一把扫壁炉的破扫帚,直至找不到柄,才发现那是我的头)伸进大夫的屋子,大夫见了我总很高兴,说道:“啊哈,我的小同行!进来,小大夫。要不要我给你一个六便士的铜币?”


    你自然知道,流动商贩不能老是流动,我的父母也一样。但是人们的期限快到时,要不是一下子全部消失,便往往先消失一部分,而这一部分大多是头脑。我的父亲也这样,他的头脑慢慢不管用了,接着我母亲的头脑也不管用了。这对别人并无危害,然而我们这个家却因此遭了殃。老两口虽然不再干小贩的营生,但已与它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天要在家中出售什物。到了吃饭的时候,我父亲便拿起碟子和盘子敲敲打打,就像小贩们拿起陶器一边喊价,一边招揽生意那样,可惜他的手脚不灵了,它们大多掉在地上打得粉碎。老太婆过去一向坐在货车上,把东西一件件递给站在踏脚板上的老头子出售,现在她也这样,把家用物品一件件递给他,他们从早到晚便在想象中干这买卖。最后老头子不能起床了,跟老太婆待在一间屋里,安静了两天两夜。但这以后,又干起了老行当,哇啦哇啦顺口叫卖:“喂,快活的朋友们,现在听我说,夜莺俱乐部在村里假座卷心菜和剪刀饭店举行联欢活动,歌手们本来可以大显身手,可惜他们情绪不高,嗓子哑了,耳朵聋了。现在听我说,快活的朋友们,你们每一位都听着,这儿是一个老小贩的活样板。他老得没有牙了,骨头痛了,跟生活中一样,不能说好些,至少同样好,不能说坏些,至少同样坏,不能说新,至少还跟新的一样顶用。这个老小贩当年跟太太们喝过的珠茶比洗衣婆铜壶里煮开的水还多,他还可以走不知多少万里路,走得比月亮更远,比国债的数目更多几倍,而且不必付济贫税,因为他还不够资格。现在,你们这些硬心肠的稻草人,你们说,这么一个老小贩的活样板值多少钱?两先令、一先令、十便士、八便士、六便士、四便士。两便士?谁讲两便士?那位戴稻草人帽子的先生?我为戴稻草人帽子的先生害羞。我真的替他害羞,他这么缺乏人道精神。现在听我说,我要给你们看什么。看着!我给你们看一个老太婆的活样板,她嫁给老小贩已不知多少年,我凭我的荣誉起誓,他们是在挪亚的方舟上结的婚,那时独角兽还不能吹响它的号角,对结婚预告提出异议 [4] 。现在!来吧!你们说这两个活样板值多少钱?告诉你们我要对你们怎么办。你们这么不知好歹,我不怪你们。听着!只要你们喊的价不致给你们的城市丢脸,我可以再奉送一只暖炉,还把烤面包铁叉借给你们用一辈子。现在来吧,这样的便宜货你们出多少钱?讲两镑,讲三十先令,讲一镑,讲十先令,讲五先令,讲两先令六便士。你说两先令三便士?不成,两先令三便士买不到这么多东西。要是你的相貌漂亮一些,我还可以分文不要。喂!女当家的!把老头子和老太婆塞进大车,套上马,送到郊外掩埋算了!”这便是我的亲爸爸威伦·马利高德最后讲的话,他和他的老婆,我的亲妈妈,是在这同一天埋葬的,我当然充当孝子,跟在他们后面送葬。


    我的父亲当年是个惹人喜爱的小贩,他临终的那一席话便足以证明这一点。但是我比他更出色。这不是我自吹自擂,这是每个有比较能力的人都承认的事实。我在这方面下过苦功。凡是靠口才吃饭的——议员、政治家、传教士、精通法规的辩护士——我都拿自己与他们比较,取长补短。他们有优点,我就吸收,他们有缺点,我就抛弃。现在请你听我讲。在我走进坟墓以前,我得宣布,在大英帝国所有的职业中,受到不公平待遇的,首先就是小贩。难道我们干的不是正当的职业?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特权?为什么我们非得领取小贩执照不可,政治贩子却从来不需要执照?我们与他们有什么不同?除了我们是下等小贩,他们是高等小贩以外,我看不出我们有哪一点比不上他们。


    我们不妨看看!比如到了大选的时候。在星期六的晚上,我来到市场,把货车停下,站在踏脚板上,搬出了五花八门的货物,说道:“注意,自由而独立的选民们,现在我要给你们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这是你们有生以来从未有过,今后也永远不会有的。请你们注意,我要给你们看什么。这儿是一把剃刀,它可以把你刮得光光的,比贫民救济委员会的老爷们把你刮得更光。这儿是一只熨斗,它的价值抵得上一块黄金;这儿是一只平底煎锅,它本身就带有牛排味道,你这一辈子只要把面包放在锅里煎一下,你的面包就有了牛肉的香味;这儿是一只真正的计时表,它的壳子是硬硬的银子做的,如果你在外应酬回家迟了,你用它打门可以把老婆孩子统统吵醒,不必再装邮差需要的门环;这儿是六只餐盘,你可以用它们当铙钱玩,孩子一哭,你还可以用它们逗他。等一下!我再给你们看一件东西,我要给你们看一根擀面杖,小宝宝出牙齿的时候,只要把它伸进他的嘴巴,在牙床上那么一擀,跟搔痒似的,孩子乐得格格直笑,于是牙齿便钻出来了。等一下,还有!我再给你们看一件东西,因为我不喜欢你们那副神气,我知道,除非我牺牲血本,你们决不肯买,但我今天偏偏宁可亏本,不想赚钱。看,这是一面镜子,如果你们还不喊价,不妨照照你们那副缺德的样子。现在你们的意思怎么样?来吧!你们说一镑怎么样?你们不开口,因为你们没有一镑钱。那么十先令?你们还是不开口,因为你们在店里已欠了不少钱。那好吧,我告诉你们我打算怎么办。我把它们统统堆在大车的踏脚板上,你们瞧!剃刀、熨斗、煎锅、计时表、餐盘、擀面杖、镜子,全部在内,四个先令!你们还不满意?好,再让你们便宜六个便士!”这就是我,下等小贩。但是到了星期一上午,在同一个市场上,一个高等小贩登上了竞选演说坛——这是他的货车——他讲什么来着?“注意,自由而独立的选民们,现在我要给你们提供一个难得的机会,”(他像我一样开始)“这是你们有生以来从未有过的,那就是把我选进议会。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为你们做些什么。我要让这个繁华的城市兴旺发达,超过世界上一切文明的和不文明的地方。我要让你们的铁路四通八达,让你们邻近地区的铁路无路可通。我要让你们的儿子全都进邮局办事。我要让全英国都称赞你们,全欧洲都羡慕你们。我要让你们普遍繁荣,每天吃鱼吃肉,到处是金黄色的麦田,家家喜气洋洋,人人心情舒畅。这一切都在此一举,那就是把我选进议会。我的立场你们满意不满意?不满意?那好吧,我告诉你们,我还要做什么。你们听着!你们要什么,我就可以给你们什么。对,什么都成!教堂税、废除教堂税;提高啤酒税、取消啤酒税;最大限度普及教育,或者最大限度普及文盲;在军队里废除体罚,或者规定每个士兵每月至少受一次笞刑,每次打十二下;大男子主义或者女权运动——你们只要告诉我,你们要什么,要这个还是那个,你们的主张就可以变成我的,一切符合你们的要求。怎么!你们还不满意?那好吧,我告诉你们,我还要给你们什么。听着!你们是自由而独立的选民,我为你们感到骄傲,你们又是正直而文明的选民,作为你们的议员,我感到无比的光荣和自豪,你们使我的情绪上升到了人类最高的精神境界,因此我告诉你们,我还要为你们做什么。我要在你们繁荣的城市里开放一切酒店,你们喝酒不用付钱。这你们总该满意了吧?还不满意?你们还不愿成交?那么好吧,在我套上马乘车离开此地前往下一个可能发现的繁荣城市游说以前,我告诉你们,我还要做什么。只要你们愿意成交,我可以把两千镑现金撒在你们繁荣的城市的街道上,让你们随意捡,捡多少就多少。这不够?那么听我说。我还可让步,但这是最大限度了。我可以把钱提高到两千五百镑。你们还嫌不够?听着,老板娘!给我把马套上……不,再等半分钟,我不想为了几个钱丢开你们,我可以把钱再提高到两千七百五十镑。好啦!现在按照你们的条件成交了,我把两千七百五十镑放在大车的踏脚板上,大车行驶时,钱便会掉在你们繁荣的城市的街道上,你们谁捡到就是谁的。你们还有什么说的?好啦!你们找不到更便宜的事了,不要错过机会。你们同意了?好极了!成交了,席位到手了!”


    这些高等小贩不择手段骗取人民的好感,我们下等小贩还不致这么无耻。我们对他们总是实话实说,从不想讨好他们。谈到高等小贩自吹自擂、骗人上当的伎俩,我们只能甘拜下风。在我们小贩行业中,一般认为,我们大车上出售的物品,除了眼镜以外,最能摆噱头讲得天花乱坠的是喇叭。我往往拿起一只喇叭,讲了一刻钟,还欲罢不能,不想放手。但我只是告诉大家,这喇叭有何妙用,能带来什么意想不到的效果,这跟他们吹捧他们的大喇叭——那些指使他们这么干的大人物——相比,还是望尘莫及。再说,我是为了自己做生意,他们上市场夸夸其谈,却是为了想统治别人。还有,我的喇叭并不知道我在称赞它们,他们的大喇叭却知道,因此这伙人理应为自己感到恶心和难为情。我就是根据这些道理宣称,在大不列颠,下等小贩这行职业遭到了不公平的待遇;我想起别的小贩居然自命不凡,瞧不起我们,心里便不免冒火。


    我的妻子也是我在大车踏脚板上搞到手的。这千真万确。她是萨福克的姑娘,事情发生在伊普斯威奇,粮食店正对面的市场上。上星期六,我发现她在某一层楼</a>的一个窗口,觉得很满意。我爱上了她,对自己说:“如果她还没有主儿,我得把她搞到手。”下一个星期六,我把大车停在同一个地点,我的情绪很高,自始至终把大家逗得笑个不住,货物也脱手得很快。最后我从坎肩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用软软的纸包着,我把它这么举起(眼睛望着她那个楼窗口)。“现在瞧这儿,美丽的英国姑娘们,这是我今天晚上要出售的最后一件物品,我只卖给你们,可爱的萨福克小汤圆们,成熟丰满的小汤圆们,我不卖给任何男人,哪怕他们出一千镑也不成。那么这是什么呢?好吧,我告诉你们这是什么。这是纯金制造的,它打不碎,虽然中央有个洞,它比古往今来的任何镣铐更牢固,虽然它比我十根手指中的任何一根更细。为什么十根?因为我的爹妈留给我的家产,老实告诉你们,那是十二床被单、十二条毛巾、十二块台布、十二把刀、十二把叉、十二把调羹、十二把茶匙,唯独我的手指却不足一打,缺了两根,从此再也满不了十二。现在,关于这东西还有什么要说的?好吧,我告诉你们。那是一个足赤的金环,包在银色的卷发纸中,是我亲手从伦敦城针线街永远美丽的老妇人 [5] 发亮的头发上取下来的。如果我拿不出这个小纸包,我就不敢向你们开口,哪怕我讲,你们也不相信。现在还得怎么说?我得说,这是一个捕人器,是一副手铐,是教区的枷锁和脚镣,它们合在一起就是这黄灿灿的小玩意儿。一句话,这是一只结婚戒指。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把它怎么办。我不打算出售这东西,我只想把它送给你们后面正在发笑的那位美人儿。明天早上准九时半,教堂钟声齐鸣时,我要去拜访她,领她前往教堂,公布结婚预告。”她格格笑着,收下了我呈上的指环。我早上去找她时,她说:“我的天!这不是真的,你真的想娶我吗?”我说:“这完全是真的,我永远爱你,决不变心。”于是我们结了婚,结婚预告公布了三次 [6] ——顺便说一句,这很像我们小贩的做法,它再一次证明小贩的习惯已风靡整个社会。


    她不是一个坏妻子,但是脾气不好。如果她肯收敛一些,丢掉那个缺点,我决不愿把她与任何一个英国女人交换。这不是说我抛弃了她,因为我们一起生活到了她死的一天,一共十三年。现在,先生们,女士们,以及一切尊贵的人们,我要让你们看到一个秘密,尽管你们也许不信。在大公馆里,坏脾气可以在十三年里把你们中间最坏的人折磨得受不了,但是在一辆大车上,坏脾气可以在十三年里把你们中间最好的人也折磨得受不了。你明白,在一辆大车上,你得与它朝夕厮守在一起。你们中间有千百对夫妇生活在五六层高的大房子里,他们并不融洽,但是相安无事,要是换了货车,那就非闹到法庭上离婚</a>不可。是不是车子的颠簸对坏脾气起了火上加油的作用,我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在大车上它钉住了你,叫你想躲也躲不开。只有在大车上,打架才是真正的打架,吵嘴也才是真正的吵嘴。


    我们本来可以过得快快活活!车子宽敞,大件货物挂在车外,旅行时床铺吊在车顶下,铁锅和水壶也挂在那儿,冬天有取暖的火炉,炉子上装着烟囱,车内有搁板和碗橱,还养着一只狗和一匹马。此外你还要什么呢?车子可以在碧绿的树篱中间或者大路旁边找一块草地停下,于是你把马系住,让它吃草,借最后一批顾客的烟灰生着了火,便可以做饭煮菜了,这真是神仙般的生活,什么帝王也不在你眼里。但是大车上有了坏脾气的婆娘,她整天把你骂得晕头转向,朝你扔杂七杂八的硬东西,你怎么办?你倒说说这是什么滋味。


    我的狗和我一样,知道她什么时候要发脾气。每逢她发作以前,它会先大叫一阵,赶紧躲开。它怎么知道,这对我是个谜,只能说确凿无疑的意识活动从最深沉的睡眠中惊醒了它,于是它发出一阵嗥叫,马上逃之夭夭。这种时候,我真希望我也是一只狗。


    最糟的是,我们生下了一个女儿。我一向是全心全意喜欢儿童的,但她一发脾气,便打孩子。这常常弄得我心惊胆战,孩子那时四五岁了,好多次我只得扛着鞭子,在老马旁边步行,哭得抽抽噎噎的,比小索菲更伤心。因为我怎么能制止这种事呢?跟这种脾气是无法打交道的,在一辆大车上,最后非打架不可。大车的面积和形状天然就是打架的场所。那时可怜的孩子更加怕她了,挨的打也更多了,可是不论遇到什么人,她的母亲就诉苦,于是大家传说:“这个小贩是混蛋,时常揍他的老婆。”


    小索菲是个勇敢的孩子!她变得对她可怜的父亲特别亲热,尽管他一点也无法帮助她。她生着一头浓浓的发亮的黑头发,天然鬈鬈曲曲的,披在肩上。我常常看到她在大车前面逃,她的母亲在后面追赶,把她抓住后,便揪住她的头发,按在地上猛打。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怎么没有发疯,连自己也觉得奇怪。


    我说她是一个勇敢的孩子,真的,这是有根据的!


    有时尽管她的小脸蛋还红红的,明亮的眼睛还湿湿的,她会凑在我耳边小声说道:“亲爱的爸爸,下次不要管我,只要我还没哭,你就可以知道我并不觉得太痛。哪怕我哭了,这也只是要使母亲放开我,不再打我。”我明白,这孩子常常为了我拼命忍耐,不哭一声!


    然而在别的方面,她的母亲对她非常关心。她的衣服经常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她的母亲不顾疲劳总在缝缝补补。事情往往这么矛盾。我们时常冒着风雨,在潮湿的沼泽中过夜,我认为这是索菲身体虚弱、常发低烧的原因;但是不论她怎么不舒服,她一生病就避开母亲,不论怎么劝她,她也不让母亲的手碰她一下。母亲刚伸出手,她便浑身哆嗦,说道:“不,不,不。”一边把脸埋在我肩上,更紧地搂住了我的脖子。


    小贩的行业越来越不景气,这有各种原因,但火车起了重要作用;我想,总有一天它会使它彻底完蛋。眼下的不景气是我从未经历过的,我的口袋也空了。这样,一天小索菲病得正重,我们仍不得不停下车来叫卖,否则就有饿肚子的危险。


    我无法让亲爱的孩子躺下,或者放开我,事实上我也不忍心这么做,因此我只好抱着她,让她搂住我的脖子,走出大车,站在踏脚板上。人们看到我们这副样子,便哈哈大笑。一个名叫乔斯金的笨蛋(我为此恨他)喊道:“我出两个便士买她!”


    我觉得我的心沉甸甸的,像挂在一根快要断的绳子上,但我说道:“喂,你们这些乡巴佬,我警告你们,当心我把你们口袋里的钱掏空,不过我给你们的东西会大大超过那些钱的价值。今后每到星期六,你们领了工钱,便会到处找我,想从我这里买便宜货。可是这种机会你们再也不会有了,为什么没有?因为我卖出的价钱比买进的价钱便宜百分之七十五,我靠这种大拍卖发了大财,这样,下星期我就要进贵族院当议员了,我的头衔是小贩大王公爵阁下。今天晚上只要我知道你们缺少什么,我就可以让你们买到什么。但是首先我得告诉你们,我为什么要让这个小女孩这样抱着我的脖子?你们不想知道?然而你们应该知道。她是一位仙女,能够预卜吉凶祸福。你们心里想什么,她会对着我的耳朵悄悄告诉我。这样,你们要买什么,不要买什么,我都知道。现在,你们是要一把锯子?不,她说你们不要,因为你们的手太笨,不会用锯子。要不,这儿倒有一把锯子,会用的人可以靠它发财,你一辈子也用不坏它,而且它价钱便宜,只要四个先令,不,三先令六便士,三先令,两先令六便士,两先令,十八便士。但是不论怎么便宜,你们谁也不会要,因为你们不懂手艺,笨手笨脚,拿了它难免失手伤人。这儿还有三把刨子,由于同样的原因,我也不想劝你们买,因此不必说价钱了。现在我得问问她,你们需要什么。”(于是我小声道:“我的小宝贝,你的额头火烫的,恐怕你病得很重,很难受吧。”她没有睁开沉重的眼皮,答道:“有一点儿,爸爸。”)“啊!这位小先知说,你们要买一本记事本。那你们为什么不早讲?瞧,这就是!仔细看看。纸张精美,制作考究,一共两百页,如若不信,你们不妨数一数,上面印着格子,便于记账,还附有一支永远尖尖的铅笔,让你随时可以书写,一把双刃削笔刀,让你随时可以把写上的字刮掉,还有一本印就的表格,供你计算你的收入,还有一把小折凳,让你可以舒舒服服坐在上面记账!等一下!哦,还有一把伞,如果你要在黑夜中记账,可以用它遮住月光。现在我不想问你们,这一切你们肯出多少钱,我只想问,你们不肯出多少钱?你们认为它们最多值多少?讲吧,别不好意思,因为我的小先知已经知道了。”(于是我装作在小声对她说话,吻了她一下,她也吻了我。)“好吧,她说,你们认为至多只值三先令三便士!要不是她告诉我,我真不相信你们会这么小气。三先令三便士!还有一套印就的表格,你们可以靠它计算你们的收入,哪怕一年四万镑也成!一年有四万镑收入,你们却舍不得花三先令三便士。那么好吧,我把我的意见告诉你们。我才不在乎这三便士呢,我宁可只收三个先令。就这样,三先令,三先令,三先令!成交。把东西递给这位幸运的人。”


    由于根本没有人喊价,大家东张西望,互相嘻嘻发笑。我乘此机会,摸了摸小索菲的脸,问她是不是觉得难受,或者头昏。“不太厉害,爸爸。马上就会过去的。”她那对漂亮的眼睛现在忍住痛苦睁开了。我听了那话,把目光从她脸上移开,转向我点亮的油灯那边,但我只看到一些人在咧开了嘴发笑,于是我又按照小贩的口气继续道:“这屠夫在哪里?”(我那悲伤的眼睛刚好在人群的外围发现了一个胖胖的年轻屠夫。)“她说有个屠夫要交好运了。他在哪儿?”大家把涨红了脸的屠夫往前面推,笑声不断。屠夫无可奈何,只得把手伸进口袋,买下了那东西。凡是给我这么挑中的人,大多不得不买下我的货物——六次中有四五次是这样。然后我拿出了另一件东西,与前面那件差不多,售价却便宜了六便士,这种事总叫我觉得十分有趣。接着,我拿出了一副眼镜。这不是什么值钱的玩意儿,但我说我戴上它便能看到财政大臣在怎样搜刮捐税,看到那位围着围巾的年轻姑娘的情人在家中干什么,我还看到主教大人在吃些什么,还有形形色色的事,这总能引起大家的兴趣,使大家出较好的价钱买它。然后我又拿出一些女人用的东西:茶壶、茶叶罐、玻璃糖缸、六七只汤匙、调酒杯等等,在这些买卖进行中间,我总是找些类似的借口,对我可怜的孩子看一眼或者讲一两句话。正当第二批女人用的东西吸引着大家的时候,我发觉她在我肩上把身子抬起一点儿,正向黑暗的街上张望。“孩子,你觉得难受吗?”“爸爸,我不觉得难受。我一点也不难受。但是我看到,对面好像有一个漂亮的墓园,是吗?”“是的,亲爱的。”“亲爱的爸爸,再吻我两次,让我躺在墓园上休息吧,那草地碧绿的,多么柔软啊!”我马上磕磕绊绊地走回大车中,她的头耷拉着靠在我肩上,我对她的母亲说:“快,把门关上!不要让那些傻笑的人看到!”她喊道:“出了什么事?”我答道:“唉,你这个女人啊,你再也揪不到我的小索菲的头发啦,因为她离开你走了!”


    也许这些话比我想象的更厉害;不管怎样,从那以后,我的妻子一直郁郁不乐,常常接连几个钟头坐在车上发呆,或在车旁徘徊,合抱着双手,眼睛注视着地面。她的脾气发作时(这比以前少多了),采取了新的方式,那就是她把身子到处乱撞,撞得那么凶,使我不得不拉住她。不时喝一点酒对她已无济于事。这几年中,每逢我在老马身旁行走时,心里不免纳闷,不知道大路上那么多的大车来来往往,是不是都像我的一样枯燥乏味,尽管大家仍把我当作小贩之王。我们的日子过得毫无乐趣,终于在一个夏天的黄昏,我们刚从较远的英国西部回来,路过埃克塞特,突然看到一个女人在拼命打她的孩子,孩子号叫着:“别打我吧!妈妈,妈妈,妈妈!”我的妻子赶紧塞住耳朵,发疯似地奔跑起来,第二天我在一条河里发现了她的尸体。


    现在大车上只剩下了我和我的狗;每逢人们不愿喊价时,我的狗便汪汪叫两声,我问它:“谁讲半个克朗?先生,是不是你愿意出半个克朗?”它又会汪汪叫两声,还向我点点头。它变得有了人性,懂得我的意思。我一直相信,这是我教会了它,让它知道,凡是顾客喊价低于六便士时,它就应该朝他吠叫。但是它已经上了年纪,一天夜里,在约克地方,我正戴上眼镜逗趣儿,大伙笑得前仰后合的,它忽然出于自己的原因,也拼命扭动身子,倒在我站的踏脚板上,随即死了。


    我天生性情温柔,这以后开始觉得非常孤独。在叫卖货物时我能克服这种情绪,因为我要维持我的声誉(当然也是为了维持我的生命),但是到了独自一人的时候,孤独感便压倒了我,把我弄得坐立不安。我想,干我们这行江湖营生的,大多这样。看到我们站在踏脚板上,你不惜拿出所有的一切,换取我们的地位;可是在踏脚板以外看到我们,你就宁可再花几个钱,解除协议了。正是处在这种状况下,我结识了一个马戏团的巨人。如果不是由于孤独,我也许不屑降低身份,跟他搭讪。因为走南闯北,跑遍全国的人不必讲究衣衫,这是普遍规律。一个人对自己的能耐缺乏信心,才需要乔装改扮谋取生存,这样的人势必招致你的鄙视。那位巨人在表演时是装扮成罗马人的。


    他是个没精打采的年轻人,动作迟钝。据我想,这是由于四肢与头脑过远,信息传递不灵。他的脑袋外形小,里边的东西更少,他的眼睛看不远,膝头虚弱无力;你看到他就不由得感到,他这个臃肿的身体对他的关节和头脑说来未免过大,它们有些承受不了。但这是个和蔼可亲然而胆小如鼠的年轻人(他的母亲把他出租,自己花由此得来的钱),我认识他时,他正利用两次集市之间的空闲时刻在遛马。大家叫他里纳尔多·迪·贝拉斯科,他的真名是皮克儿孙。


    这个名叫皮克儿孙的年轻人以严守秘密为条件向我透露,他不仅觉得自己的身体是个负担,而且,由于老板残酷虐待老板娘前夫的女儿,他自己的生活也成了负担。那个女孩子又聋又哑,她的母亲已经死了,世上没有一个人关心她,因此过着悲惨的生活。老板之所以让她跟着他的大篷车跑码头,只是因为没有办法摆脱她。这个名叫皮克儿孙的巨人相信,老板一直千方百计想甩掉她。他是个十分迟钝的年轻人,我不知道他花了多少工夫才终于发现了这一点,但它还是在他畸形的身体上通过迂回曲折的途径,到达了他顶端的脑袋瓜中。


    这个名叫皮克儿孙的巨人讲了这一切,还告诉我,那可怜的女孩子长着又黑又长的美丽头发,他的老板常常揪住这些头发打她。我听了,心酸得连这个巨人在我眼里也模糊了。我拭干眼泪,给了他六便士(因为这大个儿老是没钱用),他买了两杯三便士一杯的掺水杜松子酒,喝得兴高采烈,给我唱了他心爱的滑稽歌《哆嗦大叔,天气冷吗?》这是他的拿手好戏,老板用尽其他办法要他扮成罗马人唱这首歌,都没有成功。


    他的老板名叫米姆,说话瓮声瓮气的。我知道怎么对付他。我把大车停在镇外,装作居民,来到集市上。这时马戏团正在表演,我在大篷车背后瞧了一会,最后,在沾满污泥的车轮旁边,发现了那个可怜的聋哑姑娘,她正靠在车轮上打瞌睡。起先我看见她,几乎以为这是刚从驯兽表演中逃走的野兽,但继而一看,印象好了一些,觉得只要她得到好好的照料和爱护,她可能与我的孩子完全一样。如果我的女儿没有在那个不幸的夜里把她漂亮的头倒在我的肩上,现在她可能也这么大了。


    总之,在皮克儿孙两场表演的间隙中,我利用米姆在外面打铜锣的机会,对他说道:“她成了你的累赘,要是把她给我,你要多少钱?”米姆脾气暴躁,老是骂人。他的回答绝大部分是咒骂,把这部分省略,只剩下这么一句:“一副背带。”我说:“那好,你听着,我想干什么。我马上回去,从大车上拿半打最漂亮的背带给你,然后把她带走。”米姆答道(还是凶相毕露):“我得拿到东西才相信你的话,空口说白话没用。”我赶回去,跑得尽可能快,生怕他改变主意,这样,交易终于办成了。皮克儿孙丢下了心事,跟条蛇似地溜出小小的后门,站在车轮中间跟我告别,快活得又哼了一遍《哆嗦大叔,天气冷吗?》。


    自从索菲与我一起在大车上旅行以后,我们一直很幸福。我马上把索菲的名字给了她,让她今后代替我亲生女儿的地位。多谢仁慈的上帝,我们很快就开始彼此理解了,因为她知道我待她好是真心的。没过多久,她便非常喜欢我。要是你没有像我所说过的一样,被孤独憋得透不出气,老是心里发慌,闷闷不乐,你也许不会明白,被人喜欢是多么愉快的一件事。


    你看到我怎么教索菲识字大概会觉得好笑——或者相反,这看你的性情而定。起先我是靠——你绝对想象不到——里程碑进行教学的。我用一块块骨头,分别写上字母,装在一只匣子里。比如说,我们正在前往温莎,我就把温莎这个地名的字母捡出匣子,排成一行;然后每经过一块里程碑,我便把这些排列好的字母指给她看一次,同时指指王宫的方向。另一天我又让她看“大车”这个字,还把它写在大车上。接着,我又让她看“马利高德大夫”这些字,还把它们写在一块牌子上,挂在我的坎肩外面。看到这些,有的人可能不以为然,当作笑话,但只要她能识字,我不怕人家笑话。她非常用功,不怕麻烦。过了一段时间,一切便开始顺利了!起先她难免把我当作了大车,把大车当作了王宫,但这种情形很快就过去了。


    我们也有自己的手势,它们多达数百个。有时她坐在那里望着我,苦苦思索怎么把她新碰到的问题告诉我,怎么要求我向她解释某件事,这时她多么像比她大几岁的我的孩子(或者只是我觉得像,这有什么关系呢?),我简直认为这就是她,仿佛她想告诉我,她住在天上什么地方,自从那天夜里离开我以后,她是怎么生活的。她的脸变得漂亮了;现在已没有人揪她发亮的黑头发,它们梳得整整齐齐;她的目光含有一种动人的魅力,以致使我的大车成了最安宁最平静的地方,一点也不悲惨了。(注意,在我们小贩的顺口溜中,我们往往把悲惨说成“川贝”,从而博得一笑。)


    她怎么能从我的眼色中了解到一切,这真叫我惊异不止。我在夜里出售货物时,她总是坐在大车上顾客看不到的地方,我要什么,她马上会准确无误地把它递到我的手里,然后拍拍手,乐得笑嘻嘻的。至于我,看到她这么高兴,想起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怎么饥饿、憔悴,穿得破破烂烂,靠在沾满污泥的车轮上打瞌睡,我便干得更起劲了,我的生意也越做越兴旺,我甚至还在遗嘱中写了要给皮克儿孙(我用的全称是“米姆马戏团的巨人皮克儿孙”)一张五镑的钞票。


    大车上的这种幸福生活一直继续到她十六岁的时候。这时我开始对自己不满,觉得没有对她尽全部责任,我认为,除了我教给她的那些,还应该让她受到更好的教育。我向她解释我的观点时,我们两人都流了不少眼泪。但是对就是对,错就是错,你不能靠眼泪也不能靠笑声改变它的性质。


    于是一天我携着她的手,来到伦敦的聋哑人学校,一位先生接待了我们。我对他说:“先生,现在我告诉你,我想要你干些什么。我只是一个小贩,但是近几年我积蓄了一些钱,以备不时之需。这是我唯一的女儿(领的),她又聋又哑,糟糕透了。我要求你们尽可能教会她一切。告诉我,我们至少必须分开多久。至于钱,你讲个数目,我把钱留下。我决不讨价还价,决不少付一分钱,先生,我可以马上把钱付清,为了表示谢意,我还可以增加一镑。就这样!”那位先生笑了笑,然后说道:“很好,不过我先得知道她已经学会了什么。你与她是怎么交谈的?”于是我让他看,她怎样用印刷体写许多事物的名称。那位先生给了她一本书,我和索菲便找了书中一个小故事,进行了活跃的谈话,事实证明她读懂了它。先生说:“这真是奇迹,难道你是她唯一的教师吗?”我说:“除了她自己,我是她唯一的教师。”这样,我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夸奖,他说:“那么你是一个聪明的人,一个好心的人。”他也让索菲明白了这意思,她听了便吻他的手,还不断拍手,乐得又是哭又是笑的。


    我一共见过这位先生四次。他写下我的名字时,问我怎么会名叫“大夫”的,结果才知道,他就是我纪念的那位大夫的嫡亲外甥。这使我们的距离又接近了一步,他对我说:


    “现在,马利高德,告诉我,你还希望你的养女学些什么?”


    “先生,尽管她是残疾人,我希望她尽量不致与世界隔绝,因此不论什么书她应该都能胜任愉快地阅读。”


    “我的好人,”先生睁大了眼睛,向我指出道,“这连我自己还办不到呢!”


    我没有计较他的打趣,朝他笑了笑(我凭经验知道,没有笑容是办不成事的),相应地修正了我的话。


    “你以后打算把她怎么办?”先生问,露出了怀疑的目光。“带着她跑码头?”


    “她可以待在大车上,先生,完全待在大车上。你明白,她可以在大车上独自生活,不跟别人接触。我决不会让她的缺陷当众出丑。我不想拿她当展览品挣钱。”


    那位先生点点头,表示赞赏。


    “好吧,”他说,“你肯与她分开两年吗?”


    “只要对她有好处,我愿意,先生。”


    “不过还有一个问题,”先生朝她看看,又说,“她愿意与你分开两年吗?”


    我没想到这是一件更困难的事(因为要我离开她已够困难的了),但这确实更难克服。但是最后她还是被说服了,我们决定暂时分开。当我在黑夜中与她在门口分手时,我们多么难受,我不想说了。但我明白这点,因此以后每逢路过这学校门口,我想起那天夜里的情形,心便发痛,喉咙发胀;看到了它,哪怕最好的货物,我也无法像平时一样兴高采烈地叫卖,即使那是一只喇叭,一副眼镜,也办不到,哪怕内务大臣给我五百英镑赏金,事后还把我奉为贵宾,请上他的筵席,我也提不起兴致。


    不过,大车上接着而来的孤独却不是原来的孤独了,因为那是有期限的。尽管会有一段漫长的时期,现在每逢我情绪消沉时,我可以想,她是属于我的,我也是属于她的。我始终在为她的归来作准备,过了几个月,我又买下了一辆大车,你知道我打算把它怎么办吗?我告诉你,我打算在车上造一些书架,放上书,供她阅读,还安排一个座位,让我可以坐在那儿看她阅读,心中想着我曾当过她的启蒙老师。我不慌不忙地筹划着这件事,亲自监督各种设备的制作和安装;这儿放她的卧床,挂上帐子,那儿放桌子,供她读书,另一张桌子供她写字,其他地方便是排列得整整齐齐的书,不论有图的、没图的、装订好的、没装订的、精装的、平装的,应有尽有;我在各地来来去去,看到什么便给她买什么;我跑遍了东西南北,繁华的地方、荒凉的地方、热闹的地方、偏僻的地方,最后,我收集的书,在大车上装得满满的。这时,我头脑里出现了一个新的计划。为了实现这个计划,我不得不把许多时间和精力倾注在这上面,它帮助我度过了这两年岁月。


    我不是一个贪得无厌的人,但我喜欢自己占有事物。例如,我不愿跟你合伙经管小贩的大车。这不是因为我不信任你,只是我必须十分明确到这大车是我的。同样,你大概也喜欢明确它是你的。好吧!当我想到那些书在她阅读以前早已有别人读过,一种嫉妒便开始钻进了我心里。这似乎破坏了她对这些书的所有权。于是我想到了一个主意:难道我不能专门为她编一本书,让她成为第一个读者吗?


    这个想法使我感到高兴,而我这个人从来不会让一个想法在头脑里睡大觉(你必须把头脑里所有的想法全部唤醒,烧掉它们的睡帽,才干得成小贩这行营生),因此我便着手干了。考虑到我经常在各地奔波,生活流动不定,我只能在某一处找一点文学素材予以加工,又在另一处找一点文学素材予以加工,随机会而定,这样,我制定的计划是这本书应该是个大杂拌儿,就像我的货物中有剃刀、煎锅、计时表、菜盘、擀面杖、镜子等等,决不是清一色的眼镜或喇叭。我得出了这个结论以后,又得出了另一个结论,这结论大概你也会同意的。


    她从没听到我怎样在踏脚板上叫卖货物,也永远不可能听到,这使我常常感到遗憾。这倒不是出于虚荣心,只是一个人总不甘愿自己的才能湮没无闻罢了。如果你的长处不能得到你最亲近的人的重视,你的声誉还有什么价值?请你回答这个问题。它值六便士,五便士,四便士,三便士,两便士,一便士,半便士,一个铜子?不,不值。一个铜子也不值。对,就是这样。因此我得出的另一个结论是:我的书要从讲我自己开始。这样,读过我在踏脚板上怎样叫卖的一两个例子,她便可以对我这方面的才能获得一个印象。我明白,我无法充分表达自己。一个人无法写出他的眼睛(至少我不知道怎么做),一个人也无法写出他的声音、他谈话的节奏、他动作的速度以及他的味觉状况。但是如果他是个演说家,他可以写得天花乱坠,娓娓动听——确实,我听说,人们演讲以前,往往先写成讲稿。


    好吧!作出了那个决定,我又碰到了一个书名问题。铁烧红了,但把它打成什么形状呢?这么办。我向她作过各种解释,最难说清的是我怎么会名叫大夫,又不是一个大夫。尽管我尽了最大努力,我觉得我还是失败了,我无法使她准确理解这一点。但我相信这两年中她一定长进多了,只要她读到我亲手写下的东西,她便会恍然大悟。于是我想我不妨与她开个玩笑,看看她的反应,根据她的反应,我便可以知道她是不是弄清楚了这个问题。以前我们曾经有过误解,她误以为我真是给人看病的医生,便要求我给她开药方。因此我想:“现在,如果我把这本书称作我的处方,她要是理解我的意思,知道我的所谓处方只是跟她开玩笑,逗趣儿——使她乐得大笑,或者乐得大喊,那么我便可以放心,我们的困难已迎刃而解。”结果十分美满。我把我完成的那本书(印好、订好的书)放在她的大车的桌上,她发现后,看了看书名《马利高德大夫的处方》,露出惊讶的脸色,望了我一会,又翻了翻书,便迸发了一阵非常甜蜜的笑声,然后摸摸她的脉搏,摇摇头,然后又翻了几页,假装一本正经在查看什么,然后对着我吻了吻书,双手把它捧在胸口。我一生还从没这么高兴过!


    不过这是后话,现在言归正传。(这句话是从我买给她的许多故事书中抄袭的。我翻过不少这类书,没有一篇讲故事的不这么讲。但我不明白,既然这是后话,要言归正传,那谁叫他要先讲呢?)好吧,我们就言归正传。那本书占去了我的全部空闲时间。把其他故事凑在一起,编成大杂烩,这已谈何容易,何况这还是我自己的故事。你瞧!纸上涂涂改改,我绞尽脑汁,耐心推敲,真是难以想象。说到底,这跟我站在踏脚板上一样,旁观者是不会了解的。


    最后,书完成了,两年的光阴像以前的光阴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去向了。新大车已装修完毕——外面涂着黄漆,里面配以朱红和黄铜色陈设——我用老马拉这车,让一匹新买的小马拉小贩车。我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穿戴整齐,便去接她回家。这是晴朗而寒冷的一天,大车的烟囱冒着烟,车子停在河南旺兹沃思的一块荒地上——每逢它不赶路时,你可以从西南铁路那边望见它停在那儿(从下行车右首的窗口)。


    “马利高德,”先生说,热情地伸出了手,“见到你非常高兴。”


    “然而,先生,”我说,“我看到你也许比你看到我更高兴一倍呢。”


    “时间相隔这么久了,马利高德,对吗?”


    “我不想那么讲,先生,尽管时间确实很长了,但是……”


    “你会大吃一惊的,我的好人!”


    啊!我想确实这样!她已长成一位少女,那么漂亮,那么懂事,又那么活泼!我发觉,她一定真的像我的孩子,否则我看到她静静地站在门口,不会马上认出她。


    “你很激动,”先生说,态度十分和善。


    “先生,”我说,“我觉得我只是一个穿带袖坎肩的粗俗汉子 [7] 。”


    “我认为,”先生说,“那是你从悲惨和屈辱中挽救了她,让她可以与别人沟通思想。但是既然我们能够与她好好谈话,为什么还只顾自己交谈呢?你可以用你的办法与她谈话。”


    “先生,我是这么一个穿带袖坎肩的粗俗汉子,”我说,“她却是这么一个文雅的女子,站在门口这么安详!”


    “试试她会不会按照你以前的手势行动,”先生说。


    这是他们为了让我高兴故意安排的!因为当我用以前的手势发出信号后,她便冲到我的脚边,跪在地上,用双手抱住了我,不断流下亲切而欢乐的眼泪;我握住她的手,扶起了她,她便搂住我的脖子,扑在我肩上。我说不清,我是不是扮演了一个愚蠢的角色,最后我们三人坐在椅上,开始了无声的谈话,我只觉得,一种柔和而愉快的气氛笼罩在我们的周围。


    现在我告诉你们,我要对你们怎么做。我要把这本大杂烩呈献给你们。这是她自己的书,她第一次读过以后,又经过我的增补和修订。除了我,没有任何人读过,一共四十八页,九十六栏,由博福特印刷所的怀廷亲自印制,机器装订,纸质优良,漂亮的绿色封皮,整整齐齐,像刚在洗衣店里浆洗得干干净净的缝制精美的内衣。如果从衣服的角度看,那么它比女裁缝为民政部的救灾时装比赛制作的样品更加精致。那么,这玩意儿卖多少钱呢?八镑?没这么多。六镑?还要少些。四镑。我想你们简直不敢相信,然而是这个数目。四镑!光是装帧就得花这么多钱呢。原版精印四十八页,九十六栏,只卖四镑。你们嫌页数太少?行!还有三整页引人入胜的广告,分文不加,免费奉送。保证你们一读就信。还不够?好,我祝你们过一个幸福的圣诞节,幸福的新年,祝你们长命百岁,恭喜发财。如果这些也可以出售,它们至少值整整二十镑。记住!好,再增加最后一张处方:“终生服用”,它会告诉你们,那辆大车是怎么衰落的,旅行是在哪里结束的。你们认为四镑太贵?你们还觉得贵?好吧!那么听我告诉你们。算四便士吧,不过要保守秘密。


    * * *


    [1] 这里的小贩(cheap Jack)是指一种以销售廉价物品作号召的流动商贩,售货时往往先报一个价格,然后逐步降价,招揽生意,方式有些像拍卖。


    [2] 英国往往在一些事物上冠以“女王”或“王上”的名义,以显示其庄严性,因此“王上的大道”是指交通干线,这里是狄更斯风趣的说法。女王是指维多利亚女王,这里是说他出生在女王登基(1837年)以前。


    [3] 按英国的姓名排列应为“大夫·马利高德”,这里暂按我国的习惯译为“马利高德大夫”。本篇的标题也是这样。


    [4] 挪亚的方舟见《圣经·旧约·创世记》;独角兽是传说中的怪兽,也见于《圣经》。


    [5] 伦敦针线街是英格兰银行的所在地,因此历来即以“针线街的老妇人”指英格兰银行。


    [6] 教堂在主持婚礼前,须将结婚者的姓名公布三次(在接连三个星期日的早祷或晚祷中),征求意见,称为结婚预告。


    [7] 带袖坎肩是干粗杂工的下等人穿的衣服。


    第二章


    本处方可终生服用


    我又高兴又得意,像一只鼻子上涂了铅粉、尾巴毛用机器卷得弯弯曲曲准备参加晚会的哈巴狗,因为我计划中的每一个项目都实现了。我们重又生活在一起,比我们预先希望的更加快活。两辆大车的轮子转动时,我们觉得满意和快乐,两辆大车的轮子停止转动时,我们也觉得满意和快乐。


    但是我漏掉了一件事。那么,我漏掉了什么呢?为了便于你猜测,我不妨提个线索,那是一个figure [1] 。来,猜吧,别猜错。零?不。九?不。八?不。七?不。六?不。五?不。四?不。三?不。二?不。一?不。现在我告诉你,我要对你怎么说。我得说,这是另一种figure。对。你说,那么这是世上的凡人。不对,不是凡人。于是你走进了死胡同,老是猜不到点子上,你不得不猜这是一个仙人。对,这就差不离了。为什么你不早说呢?


    是的。这是一个不死的人物,我遗漏的正是这个。这既不是一个男子,也不是一个女人,这是一个孩子。女孩还是男孩?男孩。小家伙说:“我带着弓和箭。”现在你猜到了吧? [2]


    我们来到了兰开斯特,“滑头先生的国王酒店”和“皇家旅馆”坐落在这儿的大街上,大街一端有一片大广场,我便在这广场上做了两夜生意,收入相当不错(不过这些情形我现在没有时间与你细谈)。米姆先生这时正好也来到这儿,那个名叫皮克儿孙的巨人仍在他手下供职,不过已采取了文雅的姿态。大篷车不见了。皮克儿孙是在一间拍卖房里表演,入口处有一只绿色粗呢的凉亭。招贴是印刷的,上面写着:“一律凭票入场,但本地名流闻人及报界人士不在此例,可免费招待。学校团体另有优待。决无使年轻人脸红之表演,最严格之道学先生亦无可指责。”米姆坐在粉红布篷售票处里骂骂咧咧的,埋怨观众不肯上门。庄严的传单贴遍了各个店铺,据说没见过皮克儿孙,便不可能真正了解大卫 [3] 的历史。


    我找到那个拍卖房,只见屋里空空如也,除了回声和霉味什么也没有,皮克儿孙独自站在一块红地毯上。不过这正好适合我的需要,因为我希望与他单独密谈,我对他说:“皮克儿孙,我的幸福大多得归功于你,因此我在遗嘱中写明给你五镑钞票,但为了避免发生麻烦,我现在就付给你四镑十先令,想必你会同样满意,这样,我们的账便结清了。”听到这话以前,皮克儿孙垂头丧气的,像一支返潮的、点不亮的罗马灯芯草长蜡烛,但我的话一讲完,蜡烛顶上立刻发亮了,蜡烛本人也以议员的口才(就他而言)发表了一篇演说,向我表示感谢。同时他还告诉我,他扮罗马人已不叫座,因此米姆提出,要他改演印度巨人怎样在《牛奶场主的女儿》 [4] 感化下,皈依基督教。然而这本用那位少女的名义发表的书,皮克儿孙一无所知。为了认真负责,他不愿随口胡诌,便拒绝这么做,因而引起了争执,老板停止了不幸的年轻人的啤酒供应。我们谈话时,米姆在下面售票处骂个不停,皮克儿孙听了吓得瑟瑟发抖,从这看来,他说的一切大概是真的。


    但是目前,在这个名叫皮克儿孙的马戏团巨人讲的话中,我要提到的只有这么一句:“马利高德大夫,有个奇怪的年轻人老是在你的大车旁边转悠,他是谁?”(我仅仅转述他的话,不想表现他软弱无力的口气。)我反问道:“奇怪的年轻人?”我以为他是讲她,只因为讲话有气无力,漏了一个“女”字。“大夫,”他答道,显得那么伤心,连铁石心肠的人见了也难免落泪,“我虽然庸碌无能,但还不致连男女也分不清楚。我再说一遍,大夫。一个奇怪的年轻男人。”原来皮克儿孙只有在伸手不见五指,即夜深人静的时候,才能伸直了腿躺下(不是在它们需要伸直的时候伸直),因此我在兰开斯特停留的两夜中,他接连看到那个不知姓名的年轻人在我的大车旁边转悠。


    我听了有些不安。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当时也像你们现在这样一无所知,只觉得事情有些不妙。然而我叫皮克儿孙不必放在心上,临走时还劝他要充分利用我的遗产提高他的精神,继续保持他的信仰。第二天我起了个早,想看看外面有没有年轻人,果不其然,我看到了那个奇怪的年轻人。他穿得不坏,相貌也不坏。他在我的两辆大车附近溜达,老是瞧着它们,仿佛在当守卫似的,但天一亮他便转身走了。我在后面喊他,他一句也没答应,也不回头,什么反应也没有。


    一两个小时后,我们离开了兰开斯特,前往卡莱尔。第二天早上天亮时,我又向外张望那个奇怪的年轻人。我没有看到他。但下一天早上,我再向外张望时,他又出现了。我在后面喊他,他仍像上次一样,一点反应也没有,好像根本没有人在喊他。这使我产生了一个想法。根据这想法,我在不同的时间用不同的方式对他进行试探,详细我就不谈了,结果我发现,这个奇怪的年轻人是个聋哑人。


    这发现使我大吃一惊,因为我知道,在她就读过的聋哑学校中,有一部分是男学生(其中有些人境况不错),我心中寻思:“如果她喜欢他,我怎么办?我为她计划和安排的一切岂不成了泡影?”我希望——我不能不承认我的自私——她不喜欢他,并设法证实这点。最后,有一天,他们正在空地上会面时,我无意之间碰见了他们,我躲在一棵杉树后面张望,没让他们知道。这对我们三方面都是一次激动人心的会见。我像他们本人一样,知道了他们之间的每一句话。我是用眼睛听到的,我的眼睛听聋哑人的谈话就像我的耳朵听一般人的谈话一样灵敏。他即将作为一家商行的职员前往中国,他的父亲以前便在这商行中做事。他的收入足以养家活口,因此要求她嫁给他,与他一起前往。她坚持不肯。他问,是不是她不爱他。她说她非常、非常爱他,但是她不能离开她亲爱的、善良的、高尚的、慷慨的,以及“我不知道还能说什么”的爸爸(那是指我,一个穿带袖坎肩的小贩),她要守在他身边,让他得到幸福,虽然这使她感到伤心。接着她痛苦地哭了,这使我下了决心。


    在我还不能确定她是不是爱这个年轻人的时候,我曾经怀疑我跑去找皮克儿孙把遗产立刻付给他是不是对。因为我常常想:“要不是那个低能儿巨人,我也许就不会知道这个年轻人,不必为他烦恼和操心。”但是一旦我知道她爱他,看到她为他啼哭以后,事情就不同了。我当即断定,我对皮克儿孙做得对,我应该鼓起勇气,正确地对待所有的人。


    这时她已离开那年轻人(因为我得花几分钟时间才能鼓起勇气,打定主意),他独自靠着另一棵杉树——那里有好几棵杉树——把脸埋在手臂上。我在他背上轻轻拍了一下。他抬起头,一看是我,便用聋哑人的语言说道:“不要生我的气。”


    “我没有生气,好孩子。我是你的朋友,跟我来吧。”


    我把他留在图书室大车台阶脚下,独自上车。她正在拭眼泪。


    “你哭了,亲爱的。”


    “是的,爸爸。”


    “为什么?”


    “我有些头痛。”


    “不是心痛吗?”


    “我是说头痛,爸爸。”


    “马利高德大夫得为这头痛开药方啦。”


    她拿起我的“处方”,勉强笑了笑,把它递给我。但是见我没有动、神色严肃,她又把它轻轻放下,露出非常注意的目光。


    “处方不在那本书里,索菲。”


    “它在哪儿?”


    “在这儿,亲爱的。”


    我领她的年轻丈夫上了车,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中,接着我只是对他们两人说了这些话:“这是马利高德大夫的最后一张处方。供你们终生服用。”说完我便走了。


    婚礼举行时,我穿上了外套(青灰色上装,钮扣亮亮的),这在我一生中还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亲自主持了索菲的婚礼,参加婚礼的除了我们三个人,只有那位在两年中负责教育她的先生。我在图书车上举办了一个供四人享用的婚宴,吃的是鸽肉馅饼、腌猪腿、一对家禽、相应的蔬菜,还有上等美酒。我向他们讲了一席话,那位先生也向我们讲了一席话,大家尽情说笑,欢天喜地,异常热闹。在边吃边谈中,我告诉索菲,除了旅行的时候,我都会住在图书车上,替她置办的那些书,我会原封不动地保存好,等她回来搬取。这样,她随她年轻的丈夫去了中国,分别是忧郁而沉重的。我得到的男孩担负了我的另一个任务。从此我又回到了我的孩子和妻子丢下我的那个时期,独自孤零零地扛着马鞭,带着我的老马,在漫长的旅途上跋涉。


    索菲给我写了不少信,我也给她写了不少信。第一年结束时,她用颤抖的手给我写道:“最亲爱的爸爸,不到一周前我生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儿,一切都很顺利,因此他们允许我给你写这几行字。最亲爱的、最好的爸爸,我希望我的孩子不是聋哑人,但目前还不清楚。”我回信时也暗示了这问题,但由于索菲始终没有作出回答,我觉得事情不太妙,从此不敢再提。有一个长时期,我们经常通信,但后来便不太经常了,这是因为索菲的丈夫调到了另一个地方,也因为我经常流动。但我完全相信,不论通信不通信,我们始终彼此惦记着。


    索菲走后已过了五年零几个月,我依然是小贩之王,名声比过去更大了。1864年秋天我的生意空前的好,到了12月23日,我在米德尔塞克斯的阿克斯布里奇镇上售完了货物。于是我赶着老马,驾着轻快的车子赶往伦敦,要独自在图书车的炉边度过圣诞前夜和圣诞节,然后再进一批新货物到各地销售,挣一些钱。


    对于烹调,我很有一手。我不妨告诉你们,我在图书车上为我的圣诞节晚宴煮了些什么。我做了一客鹅肉布丁,煮了两只腰子、十二只牡蛎,里边还加了两只蘑菇。一个人吃了这种布丁,对一切都会心满意足,只有坎肩下部两粒钮扣叫他感到不舒服。我吃得津津有味,饱餐了一顿之后把灯转小些,在炉边坐下,望着索菲那些给火光照得亮亮的书的书脊。


    索菲的书使我想起了索菲本人,仿佛她那动人的脸又清晰地出现在我眼前,我便在这种幻觉中慢慢睡去。也许正因为这样,我觉得在我打盹时,索菲始终抱着她的聋哑孩子默默地站在我身边。不论是在路上或不在路上,也不论在什么地方,在东、西、南、北,在有风和没风的地方,在这儿或那儿、大城市或小城镇、山上或山下、近处或远处,她总是站在我的身边,手上抱着她无声的孩子。甚至在我突然惊醒的时候,我也觉得仿佛她刚才离开,一分钟前她还站在那个地方。


    但是惊醒我的声音是真的,它来自大车的台阶上。那是一个孩子正在爬上台阶,脚步声显得又轻又急。这种孩子的脚步声对我曾经那么熟悉,一时间,我相信一个孩子的幽灵即将出现在我的车门口。


    但这是一个真的孩子在门外摸索门把手,把它转动。门开了一条缝,孩子探进头来。那是一个快乐的秀丽的小女孩,长着黑黑的大眼睛。


    小家伙一眼不眨地望着我,取下了头上的小草帽,浓浓的乌黑的鬈发立刻披到了脸蛋周围。然后她张开嘴唇,发出了清脆的声音:


    “外公!”


    “啊,我的天!”我喊道。“她能讲话了!”


    “是的,亲爱的外公。现在我问你,你看到我想起了什么人?”


    一眨眼,索菲已扑在我的脖子上,跟那个孩子一样;她的丈夫握住我的手,把脸扑在手上;我们全都搂在一起,高兴得什么似的。等我们开始平静以后,我看到漂亮的孩子在跟她母亲讲话,她讲得那么起劲,那么快,那么热烈,那么匆忙,然而她用的却是我当初教给她母亲的那些手势,于是愉快而又惋惜的眼泪滚下了我的面颊。


    * * *


    [1] 这个字有“数字”(0至9),“形象”,“人物”等意思。


    [2] 这两段的figure均指希腊罗马神话中的爱神,这是一个小男孩,随身带着弓箭,他的箭射中谁,谁就会得到爱情。


    [3] 《圣经》中的人物,古代犹太王国的国王。


    [4] 当时英国一个传教士写的小册子,曾风行一时。


    第三章


    本处方未必可信


    我常常发觉,哪怕知识渊博、文化程度极高的人,在传达自己的心理体验时,只要这种体验有些怪诞,便大多缺乏直认不讳的勇气。几乎所有的人都怕他们在这方面叙述的一切不能在听众的内心活动中找到类似的事例、获得共同的反应而遭到怀疑或耻笑。一个诚实的旅行者看到了一种形状像海蛇的怪异生物,敢于直截了当提到它;然而这同一个旅行者,如果有了某种独特的预感、情绪、怪诞的思想、错觉(人们这么说)、幻梦、或其他独特心理现象,在承认这一切以前,往往狐疑不定,考虑再三。这种缄默,我认为大多是由于涉及的事物晦涩不明造成的。我们只习惯于谈论我们所体验到的客观实物,不习惯于谈论我们所体验到的主观印象。结果这方面的大量感受成了反常现象,实际也是这样,因为它们往往支离破碎,扑朔迷离。


    对我即将叙述的事,我并不想提出任何理论,不论是反对的还是支持的。我知道一个柏林书商的故事,我也根据戴维·布鲁斯特爵士 [1] 的叙述,研究过一位已故王室气像官的遗孀的事件,我还一丝不苟地查考过发生在一些朋友中的一件鬼魂显灵的怪事。关于最后这件事,我似乎应该声明,那个受难者(一位夫人)与我非亲非故,毫无关系。否则难免发生误会,以致对我自己这件事的一部分内容——当然只是一部分——作出毫无根据的错误解释。我没有从遗传得到任何特殊的功能,在经历中以前既没有过类似的事,以后也没有过类似的事。


    这件事离现在有多久,或者没有多久,这无关紧要,反正在英国发生了一件轰动一时的谋杀案。我们听到过的凶杀事件相当多,它们在凶杀的历史上不断出现和消失,如果可能,我也会把这个杀人犯从我的记忆</a>中埋葬掉,正如他的身体给埋葬在新门监狱一样。因此我故意不提与凶犯个人直接有关的一切。


    凶杀案最初发现时,谁也没有怀疑过那个后来给送上法庭的人,或者应该说——因为我不能保证我了解的事实绝对准确——从没有人公开提出过对他的怀疑。他从未出现在当时的报纸上,因此我显然不能从报纸上了解到他的任何情况。这一点很重要,必须记住。


    那天用早餐时,我打开报纸,看到了这凶杀案被发现的第一次报导,引起了浓厚的兴趣,我读得非常仔细。我读了两遍,也许三遍。这是在一间卧室中发现的,我放下报纸时,眼前似乎一亮,或者一晃,或者有什么一闪而过——我不知怎么说才好,任何话都不能充分表达我的感觉——我仿佛看到了那间卧室,不可思议的,像一幅画在水面上的画,随着水流从我屋里漂过。尽管这只是一刹那的事,马上过去了,它还是很清楚;我明确地看到床上并没有尸体,因此松了口气。


    这个奇怪的幻觉不是出现在富于浪漫色彩的地方,因为我的住处在皮卡迪利大街,离圣詹姆士街的拐角不过一箭之远。这种情形在我是从未有过的。当时我坐在安乐椅上,随着幻觉而俱来的还有一阵特殊的震动,它使椅子离开了原来的位置。(但是应该指出,椅子脚上是装小轮子的,很容易滑动。)我走到一扇窗前(室内共有两扇窗,屋子是在三楼),望望皮卡迪利大街上来往不绝的人流,想让我的眼睛清醒一下。这是秋高气爽的早晨,街上五彩缤纷,热闹异常。风很大。我向外眺望时,正好一阵风吹过,把公园的树叶刮得纷纷落下,形成了一股旋卷的涡流。涡流掉到地上,树叶散开了,这时我看到两个人在街对面从西向东行走。他们一前一后。前面的人不时越过自己的肩头向后张望。第二个人跟着他,保持着三十来步距离,威胁似地举起了右手。引起我注意的首先是这威胁的手势,它居然这么显眼、这么持久地公开出现在通衢大道上。其次,谁也不当它一回事,这尤其不可思议。两人在其他行人中间穿过,如入无人之境,不符合人行道上一般的步行规律;从我见到的情形,没有一个人给他们让路,撞到他们,或者回头瞧他们。经过我的窗前时,两人都抬头看了我一眼。这两张脸我看得很清楚,可以在任何地方认出它们。不是我在那些脸上发现了任何显著的特征,只是我看到前面那个人非常沮丧,后面那个人脸色蜡黄,毫无生气。


    我是个单身汉,只有一个听差和他的老婆跟我住在一起。我在一家银行分行工作,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这职务并不像一般人想象的那么轻松,它使我在那个秋季不得不留在市内,尽管我需要换一下环境。我没有病,但身体不太舒服。我的读者想象得到,我理所当然感到心力交瘁,对这种单调的生活产生了压抑感,形成了“轻度忧郁症”。我那位著名的医师要我相信,我当时真实的健康状况并不能证实我有任何重大病情,这是他应我的要求在复信中作出的判断。


    谋杀事件的详情逐渐暴露以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越来越大的关心,但我不想过问这事。尽管它轰动一时,我却所知不多,尽可能不闻不问。但我听说,对那个嫌疑犯已取得一致意见,认为那是故意杀人,他给关进了新门监狱候审。我还听说,审问要延期到下一次中央刑事法庭开庭时进行,因为这案件引起了公愤,准备辩护需要充分的时间。我本来也许还可能知道对他的审问要延期到什么时候,或者大约什么时候,但我相信我后来并没有知道。


    我的起居室、卧室和盥洗室都在一层楼上。进入盥洗室必须通过卧室。确实,它有一扇门从前直通楼梯,但是我的一部分洗澡设备横放在门口,这已有好几年。在这时期,门作为这一装置的一部分,已被钉死,用一块帆布遮住。


    一天深夜,我站在卧室中,在仆人临睡前关照他几件事。我面对着唯一通向盥洗室的门,门是关着的。我的仆人背对那扇门。我跟他讲话时,发现门开了,一个人探进头来,非常焦急地向我招招手,样子有些神秘。这就是皮卡迪利大街上走在后面的那个人,他的脸色蜡黄,毫无生气。


    他向我招了招手,又缩回了头,关上了门。我没有犹豫,随即穿过卧室,推开盥洗室的门,向里张望。我手中已拿了一支点亮的蜡烛。我的内心有一种预感,觉得不会在盥洗室里看到那个人,他果然不在那儿。


    我知道我的仆人有些吃惊,立即转过身来,对他说道:“德里克,你信不信,尽管我现在这么冷静,可是我似乎看到一个……”我正把我的手按到他的胸前,他突然浑身战栗,大惊失色道:“我的天,没有错,先生!一个死人在招手!”


    约翰·德里克是我忠心耿耿的仆人,跟随我已经二十多年,但是在我的手接触到他以前,我相信他没有看见什么人向他招手。他的变化来得这么突然,是在我的手接触到他的时候,因此我完全相信,他当时的印象是通过某种神秘的方式,从我这儿感染到的。


    我吩咐约翰·德里克拿一些白兰地来,我给他喝了一小杯,自己也喝了一小杯。关于那天夜里的怪现象之前所发生的事,我一个字也没告诉他。我再三回忆,还是绝对肯定我不认识那张脸,只有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见过一次。把他在门口招手时的表情,与我站在窗口他抬头看我时的表情相比,我得到的结论是:第一次他企图给我留下一个深刻印象,第二次他相信我会马上想起他。


    那天夜里我不太自在,然而不知为什么,我相信这个人不会再出现。天亮时我昏昏沉沉睡熟了,最后才被约翰·德里克叫醒。他站在床边,手里拿着一张纸。


    原来,送这张纸的人与我的仆人曾在门口为此发生争执。这是一个命令,通知我在老贝利街中央刑事法庭下次开庭时前去担任陪审员。约翰·德里克知道,我以前从没担任过这种陪审员。他相信——现在我还不清楚,他这是根据什么——陪审员照例是从比我地位低的一类人中选拔的,因此开头不肯接受这通知。但是送通知的人对这点不予理会。他说,我去不去,这跟他没有关系,他只管送通知,我怎么办由我自己负责,与他不相干。


    一两天中我一直犹豫不决,不知道该应召前往,还是不予理睬。不论在哪一方面,我丝毫没意识到那种神秘的好奇心、影响力或吸引力。这点正如我在本文中提到的任何事一样,我完全可以肯定。最后我还是决定出席,这多少可以改变一下我单调的生活。


    指定的日期到了,那是11月阴冷的早晨。皮卡迪利大街上弥漫着棕色的雾,天变得非常暗,圣堂石门以东一带气氛沉闷到了极点。我发现法院的走廊和楼梯上到处是耀眼的煤气灯,法庭内同样点着灯。我至今还认为,直到法警把我领进老法庭,看到那儿人头挤挤以前,我并不知道那天要审问那个凶杀犯。我也至今认为,直到我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挤进老法庭以前,我并不知道我接到的通知要我参加的是两个法庭中哪一个。但是我并不想特别强调这点,因为不论哪个法庭我都根本不想参加。


    我在指定给陪审员等待时坐的位置上坐下,透过浓重的雾和人们呼出的热气向法庭四周张望。我看到阴暗的水汽布满在大窗户外,像挂着一块腌臜的窗帘;我还听到,车轮驶过铺在街上的稻草和树皮,发出沉闷的声音;人们聚集在那里,嘈杂的声音嗡嗡不断,有时,尖厉的口哨声、响亮的歌声或喊叫声会突然划过长空。不久之后,法官进屋了,他们一共两人,在正中坐下。闹哄哄的法庭顿时变得鸦雀无声。凶犯给带上了法庭。他走进了被告席。就在这一瞬间,我认出了他,那就是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行走的两个人中的第一个。


    当时哪怕我听到喊我的名字,恐怕也应不出声音。但我听到时,已是第六次或第八次喊我的名字,这时我能开口了,我应了一声:“有!”现在,请注意。点名时,犯人一直注意听着,尽管装得若无其事,在我走进陪审席时,他变得非常焦急,向他的辩护律师招招手。非常明显,犯人对我作陪审员有异议,这使点名暂时停顿,律师把手搭在被告前面的栏杆上,与他小声谈了几句,摇了摇头。后来我从这位先生那里得知,犯人在惊惧中说</a>的第一句话是:“不论怎样,我不同意那个人当陪审员!”但他提不出理由,而且承认他甚至不知道我的姓名。直到叫我的名字,我走进陪审席时,他才知道,因此他的抗议不能生效。由于我已说明过的原因,我不愿再提起那个凶犯,陷入不祥的回忆中,也由于详细记载他的漫长审讯,对我的故事并非绝对必要,因此我的叙述只限于我们陪审员被召集在一起的十天十夜中与我个人的体验直接有关的一切。我希望引起读者兴趣的是那部分,不是凶犯,我要求大家注意的也是那部分,不是新门监狱大事记</a>中的一页。


    我被推选为首席陪审员。审问的第二天,在听取两小时(根据我听到的教堂钟声)的证词之后,我无意间把目光投向陪审员同人时,忽然发现不知为什么我数不清他们的人数。我数了好几遍,始终还是数不清。总之,我觉得多了一个人。


    我拍拍坐在我旁边的陪审员,小声对他说:“对不起,请你代我点一下人数。”他对这要求感到诧异,但回过头去数了一遍。他突然说:“怎么,我们是十三……但是这不可能。不。我们是十二个。” [2]


    根据我那天点的人数,从每个人看完全无误,但总数总是多一个。没有任何影子或任何幻象可以充当这多出的一个,但现在我内心有了一种预感,相信这是那个必然要来的人。


    陪审团住在伦敦饭店。我们全部集中在一间大房间里,睡的是一张张桌子,经常处在一位官员的保护和监督下,他宣誓要保证我们的安全。我认为没有理由隐匿这位官员的真实名字。他聪明能干,彬彬有礼,待人和气,据说在城区很受尊敬(我听了很高兴)。他的外表和蔼可亲,目光犀利,乌黑的连鬓胡子令人羡慕,嗓音洪亮悦耳。他名叫哈克先生。


    夜间我们分别睡在十二张床上,哈克先生的床挡住了门口。第二天夜里,我睡不着,看见哈克先生坐在床上,便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掏出鼻烟招待他。哈克先生伸手从匣中取烟时,手刚接触到我,一阵特殊的战栗忽然出现在他身上,他说道:“这是谁?”


    我顺着哈克先生的目光向室内望去,又发现了我预料到的那个人,皮卡迪利大街上走过的两个人中的第二个。我一跃而起,向前走了几步,然后站住,回头看看哈克先生。他已什么事也没有,用愉快的口吻笑道:“我刚才还以为我们多了一个没有床位的第十三名陪审员呢。但我发现那只是月光罢了。”


    我没有把秘密告诉哈克先生,但一边邀他与我一起走向屋子的另一头,一边注意看那个幻象有什么活动。它走过我的十一位陪审员同人的床边,在每张床靠近枕头的地方都要站一会儿。它总是从床的右边走,也总是从下一张床的脚边绕过去。从头部的动作看,它似乎只是在若有所思地俯视每个躺着的人。它没有理会我或我的床,而我的床是最靠近哈克先生的床的。它似乎是从照满月光的楼窗口出去的,仿佛窗外装着无形的楼梯。


    第二天早餐时,我发现每个陪审员都梦见了那位受害者,只有我和哈克先生是例外。


    现在我相信,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走过的第二个人便是那个所谓的被害人,我觉得似乎他在直接向我证实这一点。但尽管这样,这是在我并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发生的。


    到了审问的第五天,起诉临近结束时,被害人的一幅小画像提交给了法庭,它在发现凶杀案的当天已从他的卧室中消失,但后来有人看见凶手把它埋在地下,这才找到了它。现在它由证人检查无误后,呈交了法官,法官又发下交陪审员审查。正当穿黑罩衫的庭丁拿着画像穿过法庭向我走来时,在皮卡迪利大街上行走的第二个人,蓦地从人群中跳了出来,夺下庭丁手中的画像,亲自把它交给我,在我还没看画像——那是镶在小金盒中的——以前,便用又轻又哑的声音对我说道:“那时我还年轻,而且脸上也没血迹。”我把画像递给下一个陪审员,下一个陪审员又把它递给更下一个,直到依次传递完毕,画像回到我手上为止,那个人始终站在我们中间。不过他们没有一个觉察到这点。


    从第一天起,我们用膳时,以及在哈克先生的保护下一起待在屋里时,很自然,总会不断谈论白天的审讯。在那个第五天,起诉结束了,由于我们对问题的那一面已有了完整的印象,我们的讨论变得更热烈和认真了。陪审员中有一人是教区委员——我在社会上见到的最大的白痴——他对最明显的证据也要提出最荒谬的异议,两个毫无主见的教区寄生虫却与他一鼻孔出气,这三人是同一个区推选的,而这个区疾病流行,因此哪怕把他们送上法庭,判他们犯了五百件谋杀案也不过分。当这些愚蠢的害群之马高谈阔论时,已将近午夜,另一些人准备就寝了,这时我又看到了那个被害者。他怒气冲冲站在他们后面,向我招手。我走近他们,打断他们的谈话后,他立即不见了。从这时起,这个鬼魂不断出现,但只限于在我们居住的这间长屋子中。每逢几个陪审员凑在一起交头接耳议论时,我总看见那个被害人混在里边。只要他们交换的意见对他不利,他便会严肃地、毫不迟疑地向我招手。


    必须记住,直到审问的第五天,出示那幅小画像以前,我从没在法庭上见到那个鬼魂。现在当审问进入辩护阶段时,情况发生了三个变化。我先把其中两个放在一起谈。那鬼魂现在不断在法庭上出现,但从不找我,专找当时正在发言的人。例如,被害人的喉咙给割开了直直一道豁口。在开始辩护时,有人说死者可能是自己割断了咽喉。就在这时,鬼魂露出了(以前这一直是遮住的)处在那种骇人状态的喉咙,站在发言人的旁边,有时用左手,有时用右手,一再在气管那儿比画,有力地让发言人得到一个印象:不论用自己哪一只手,要造成那样的刀口是不可能的。还有一次,一个妇女对罪犯的为人作证时,宣称被告是人类中最和蔼可亲的一个。这时鬼魂突然出现在她面前,直视着她,伸出胳臂,竖起一根手指,让她看到罪犯那一脸凶相。


    现在再谈第三个变化,它给了我强烈的印象,是三者中最突出、最惊人的。我不想在这上面多作议论,只想准确地说明这点,让读者自己判断。尽管幽灵出现时,面对它的人并未看到它,然而它一旦走近那些人,他们无一例外地都会产生一种战栗或异常的感觉。仿佛我无从理解的一些法则在发挥作用,使它不致暴露在别人面前,尽管人们看不到它,听不到它,它却能在冥冥之中影响他们的心灵。当首席辩护律师提出自杀的假设时,鬼影突然出现在这位博学的先生旁边,用手在割断的喉咙上恐怖地移动,不可否认,就在这时,那位律师支吾了一下,他的思路断了,那一席别出心裁的议论中止了几秒钟,他只是用一块手帕拭额上的汗,脸色变得煞白。当那个妇女为罪犯的品行作证时,鬼魂一站到她面前,她的目光便随着它的手指,转向了犯人脸上,以致她变得犹豫不决,十分惶惑。再举两个例子便够了。每天下午审问开始不久照例要休息几分钟,让大家吃些点心,在第八天休息后,我与其他陪审员走回法庭,这比法官入席较早一些。我站在陪审席中,向周围看看,以为鬼魂不在那儿,但我偶然抬头望一下走廊,却发现它正把身子俯在一位非常端庄的妇女头顶上,似乎在看法官是否已经就座。这时那个女人马上惊叫一声,昏了过去,给扶出了法庭。主持审判的那位德高望重、学识渊博、心平气和的法官,也是这样。辩论结束,他正着手整理文件,进行总结时,被害人突然从法官进出的门中飘然而入,走近这位大人的桌子,从他背后认真地观看他正在翻阅的记录。这时,大人的脸色蓦地变了,手停住了,那种我所熟悉的独特的战栗通过了他全身;他嗫嚅着说不下去:“先生们,对不起,请等一会。屋里污浊的空气使我有些受不了。”直至喝了一大杯水,他才恢复正常。


    在那漫无尽头的十天中,六天是毫无变化的——审判席上是同样的法官和其他一些人,被告席上是同一个凶手,桌边坐的是同样一些律师,法庭上进行的提问和回答是同样的声调,法官的笔发出的是同样的沙沙声,跑进跑出的是同样一些庭丁,每天在日光尚未完全消失的同一时刻点亮的是同样一些灯光,有雾的日子大窗户外出现的是同样的雾的帷幕,下雨的日子听到的是同样的滴滴答答、淅淅沥沥的雨声,从同样的木屑地上天天传来的是监狱看守和犯人的同样的脚步声,在同样笨重的门上同样的钥匙发出的是同样的开锁和关锁的声音——正由于这单调沉闷令人厌烦的一切,我觉得好像我担任首席陪审员这苦差使已不知多少年,皮卡迪利大街的繁华景象也与巴比伦一样古老了,但在这期间,那个被害人始终清清楚楚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任何时候都与其他人一样清晰。当然,我不应该遗漏一点,这就是我从没看见那个我称作被害人的鬼魂向凶手瞧过一眼。我一再感到纳闷:“为什么它不看他?”但事实是它从没瞧他一眼。


    在那幅小画像提交法庭之后,它也再没瞧我一眼,直到审问临近结束时才发生变化。这天晚上十点缺七分,我们退出法庭,研究案件。愚蠢的教区委员和他那两个应声虫给了我们不少麻烦,我们不得不两度返回法庭,要求重读法官笔录的某些要点。我们中九个人对那些段落没有丝毫怀疑,我相信法庭上也没有一个人怀疑,可是那三位愚昧无知的先生却一味无理取闹,自以为是,喋喋不休。最后我们胜利了,陪审团终于在十二点十分回到了法庭上。


    就在这时,我看到被害人站在法庭另一边,脸正对着陪审席。我就座时,他的眼睛全神贯注地瞧着我;他似乎很满意,手臂上第一次出现了一块灰色纱布,他抖开纱布,把它慢慢从头顶往下披没全身。我宣布了我们的裁决:“被告有罪”,这时纱布落到地上,一切无影无踪,他站的地方空了。


    法官按照惯例问凶手,在法庭对他作出死刑判决之前,他还有什么要说的,他含糊不清地讲了一些话,根据第二天一些主要报纸的报道是这样的:“该犯讲了一些杂乱的、不连贯的、无法听清的话,它们大致的意思是抱怨他没有得到公正的审判,因为首席陪审员对他怀有成见。”他实际说的是下面这些值得重视的自白:“法官大人,在首席陪审员走进陪审席时,我便知道我难免被判死罪。法官大人,我知道他决不会放过我,因为在我被捕以前,他不知怎么已在一天夜里跑到我的床前叫醒了我,把一根绳子套在我的脖子上。”


    * * *


    [1] 戴维·布鲁斯特(1781—1868),英国物理学家,致力于光学研究。


    [2] 当时英国重大刑事案件的陪审员规定为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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