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你熟人的朋友啊。”
3个月前 作者: 伍尔里奇
“喂,是哪位啊?”
他的声音十分坦率,带着一丝兴奋,直冲耳膜。听声音他有些不耐烦,但并非那种“我很忙,找我有什么事?别烦我”的感觉,而是刚刚结束了一件有趣的事情,现在正怀着一种热切的、兴致勃勃的、迫不及待的心情期待下一件有意思的事情发生。拥有这种声音的人总会遇到一些有趣的事情,即便现在尚未发生,将来也必然会发生。就是这样的一种声音。
那声音仿佛是第一次品尝鸡尾酒,或是站在汽船船头拥抱海风时的感觉;仿佛是一曲让你不由自主想要翩翩起舞的乐曲;宛如在酷热难耐的八月天,冲凉时冰凉的水流拍击肌肤时带来的那种强烈的快感;抑或是坐在雪橇上急转直下时产生的刺激感。一切能让生活充满激情的事情,都蕴含在这声音之中。那是怎样的一种声音啊!
我说:“我是你熟人的朋友啊。刚到城里,给你打个电话,我之前保证过会这样做的。”
他的声音爽朗且友好,听起来他并未起疑,相信了我所说的话。那个声音的主人似乎并不知道何为怀疑。“你说的熟人是谁啊?”
就是这个问题。熟人是谁呢?
“这个人你有段时间没见过面了。现在,好好想想是谁。”
那个声音的主人也相信了我说的话,仿佛是在努力解开谜题:“让我想想,有谁我好久没见过了?”他很快咕哝着一两个名字,在我还没来得及做出回应前就否定了。之后他问道:“莫非是埃德·劳里?是他吗?”
我在电话这头轻笑,意味着承认或是投降,任由对方猜测。我并没有做出肯定回答,如此一来,就算出现什么问题,我依然可以全身而退。
仿佛对他这位许久未见的朋友十分好奇,“说说吧,”他问道,“你都知道些什么?他如今在什么地方,还是到处游荡吗?”
我回答说:“他还是老样子,和我最近一次见到他时一样。我自己也是兜兜转转才来到这里的。”我再次轻声笑了笑,没有笑得很大声,好留有余地收回刚才的话。若是有必要,我还可以改口说“并不是他,是其他的人”。这样就必然不会出错。在他真正上钩之前,所有这些开场白对于整件事情而言至关重要。
“你是自己一个人来的啊?”他问。
“当然是啊。”而后,我假意结束这次谈话,耍了个小聪明让他渴望继续和我聊下去。我接着说道:“好啦,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想现在应该——”我用指甲划了划听筒边缘,使声音听得更加清楚。
他连忙说:“嘿,等等,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随着事情的进展,我变得越发自信。人们常说成为绅士的艺术在于让他人感觉放松,而拥有绅士嗓音的艺术则在于激发与其谈话之人的自信。显然他的声音属于绅士的嗓音。“噢,我以为你知道呢,”我回答说,“我可不想这么冷冰冰地介绍自己,却没想到我不得不这么做。看样子你还没有收到他的信吧?”
“没有,”他说,“真的没有,天知道我有多久没联系过他了。”
“我就是担心这点,”我懊恼地说,“我想他压根儿就忘了把信寄出去。可现在,我人已经到这里了——”
“噢,拜托,我很乐意结交新朋友,根本不需要什么介绍信。”
“话是没错,但我可不愿意强迫你——在你看来,我可能是一个随便的人,或许只是个自作聪明的女骗子,企图——”
“我保证不会这样想。”他有些溺爱地说道,“你知道吗?有一个方法可以证明你不是这样的人,那就是——”
“真抱歉,我还没自我介绍吧。我叫艾伯塔·弗伦奇。”
“所以现在我们是朋友了。今晚晚餐有安排吗?”见我有些犹豫,他又说道,“瞧,不管怎么说,咱们两个都要吃饭啊。如果我们彼此不喜欢,那——双方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就当是吃个晚饭而已。”
“这么做有何企图呢?”
他急着岔开话题,继续问道:“我怎样才能认出你呢?”
“说到这点,我又怎样能认出你呢?”
他言语中带着笑意。“是我先问你的。这样吧,你住的地方附近有没有花店?”
“应该有吧。”
“那好,找一朵既漂亮又显眼的花,这样我就不会错过你了。菊花吧,可以把它别在你的肩膀上。”
“好,可我还是无法认出你来啊。”
“我想你大概不会想看到我佩戴菊花的模样。瞧,我就是那个走到你跟前对你说‘你就是你吗’的家伙。”
我知道他打的什么如意算盘,这十分聪明。他计划首先从一个相对安全的距离打量我。如果我的长相不符合他的要求,他就不会上前来与我相见,我连他的人影也别想看到。也许他不喜欢戴眼镜的,又或许不喜欢年龄差距太大的。我并非在谴责他,只是实话实说而已。是我把他逼到这一步的,后面将由我来决定剩下的路应该怎么走下去。
“那就这么说定了。”他说,“现在我把见面的地点告诉你。我知道一个地方,一间不算大的鸡尾酒酒吧,就在里茨饭店的拐角处,叫‘蓝色猎人’。那里的氛围就跟它的店名一样。人不算多,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到我们了。我们约好啦,别爽约啊。”
“好吧,我们约好了。”
他最后对我说的是:“记得我们的暗号,‘你是你吗?’可别认错了人。”
我最后对他说的是:“这个事儿轮不到我操心。”
我必须遵循他的游戏规则,由他规定好节奏,而非我。这个规则有玩笑、揶揄的成分,还带有些许调情的意味。也许他正值这样的年纪,又或许他一直以来都是这样。这是一种心态。好吧,就听天由命吧。
我并没有刻意打扮自己。出门之前,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心想:“我不知道他想要什么,所以得让他接受我现在的样子。”
我买了一朵菊花,黄澄澄的,让他们帮我高高地别在肩上,我朝那边扭头的时候甚至都能碰到它。4点45分,我出发前往约定的地点。
那是一间典型的鸡尾酒酒吧,十分私密,容易让彼此产生信任,很适合我们这样的人约会。我还从来没有去过这么小的酒吧。酒吧里铺着厚厚的地毯,周遭很安静,是一种让人放松且舒适的安静,不会让人感到压抑。这是这间酒吧的亮点所在。时至今日,我还在想它是否依然如此。
唯一不协调的是,我刚坐下来便有个面目扭曲的服务生走了过来。他大概是得了某种皮肤病,整张脸贴着五六块膏药,纵横交错。更加让人意外的是,他一只眼睛的眼角几乎被膏药完全盖住了。他拖着脚,步履蹒跚地走了过来。看到他的第一眼我着实吓了一跳,之后我便竭力克制自己不再与他对视。不管他端来何种开胃酒,都足以让人倒尽胃口。不远处还有一个服务生,长相要端正很多,不过他一直都在吧台的后面,只服务坐在他对面的客人,而我则要面对这一位。
他还没来,如我所料。我相当肯定这点,他是故意迟到的,为了让我先于他来到这里,然后他就能从容地观察我,甚至不需要走进来。尽管酒吧不大,但我尽可能地选择了一个远离酒吧入口的座位,让他不容易观察我。虽然作用不大,但他至少需要走进酒吧,才能完全看到我。就算他进来后随即转身离开,从那个角度看,他最多也就只能看到那朵与我眉毛齐高的黄色菊花以及我的帽檐。
“女士,您想喝点啥?”那个长相压抑的服务生站在我身侧问道,一口土腔,简直让人想用小刀割断那个声音。
我推开酒水单,道:“一杯无糖雪利酒。”
“好的,女士。”他离开了,留下我一个人。
我心想:“他也许不会出现,可能在我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他就已经将我踢出局了。”他之所以会约我在外面见面,而不是到酒店找我,表明他对我仍有所保留。听上去坦率而诚恳、掷地有声的话语和那些小心谨慎、闪烁其词的言辞无异,同样表达一种不信任感。为什么不呢?二者唯一的区别在于前者流露出的不信任感并非浮于表面。的确,我终究会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能找到他,但是那毫无意义。它属于这种情况:一旦首次交锋失利,就意味着整个作战计划将以失败告终,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了。
我不可能再次给他打电话,哪怕试着更换一个身份。他已经记住我的声音了。一直以来,他拥有行动自主权,而我在与他接触之前就已经丧失了这点。
“哦,好吧,”我反省道,“他兴许并非像他表现得那样毫无戒备之心。”我不禁疑惑为何自己到现在才想到这点。一定是他的声音具有某种魔力。
我的雪利酒来了。他把酒放下的时候,一张折成树叶状的纸片被压在酒杯和托盘之间。刚开始我以为是账单,当我打开后,纸片上面赫然写着几个字——
你是你吗?
“等一下,这个是从哪里拿到的?”
他吃惊地看着纸条,一脸茫然。“我也不知道啊,女士。但可以肯定的是,我刚刚把酒杯放在托盘上的时候,没见过这张纸条。”
“你是从吧台那边径直走过来的,我亲眼所见。所以不可能有人在你过来的路上把它放上去。它就压在酒杯下面。”
我偷瞄了一下四周。“等等,先别走,就站在现在的地方,挡在我前面。你把盘子端过来之前,有没有把它放在吧台上?”
“嗯,只放了一小会儿。女士,我通常都会这么做。我要在单子上写下客人点的东西,方便后面结账。”
“你把托盘放在吧台哪个位置?”
“那边靠墙的位置。要从吧台后面出来,只能从那个地方走。”
“就在那个男人附近吗,座位两边都空着的那个人?”
他不动声色地朝那边看了过去,仿佛是用汽笛风琴演奏出一个完整的音符那么谨慎。“可能是吧,就放在他旁边。女士,需要我帮您问问吗?”
“不,不用,你这个笨蛋。”我顾不上礼貌,脱口而出。
我也纳闷为什么自己对这点耿耿于怀,为什么不往好处想。也许是因为我不愿意承认现在自己面对的敌手要比之前预想的聪明得多。他可能一直都在这里,因为在我到这里之后,再没有人进来过。我的长相早就完全暴露在他面前了,我很不喜欢这种感觉。显然当我坐在这里琢磨对策的时候,他就一直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观察我的一举一动。
如果那个人就是他,那我可不喜欢他的长相。他的样貌和他的声音完全不相符,不过这还不是最糟的。他身上透着一种冷酷的精明,老谋深算,我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从他的言行举止看得出来,他绝对不是个随性之人,反而矫揉造作,精于算计。哪怕是打算改变坐姿,甚至是举起酒杯,抽一口雪茄,都向人传递出这样一种讯息:“这么做对我有什么好处?有利可图吗?很好,那就这样做吧。”
如果他是在跟我捉迷藏,或是玩什么传递情书的把戏,这其中一定有什么猫腻,绝不是年轻人找乐子,追求刺激。对于这点我深信不疑。
坐在吧台的那个人看起来应该有些年纪了,又老又无情。他这一生肯定没错失过任何一次机会。他贪婪成性,如今早已经坐拥一切,但也许还有很多他曾经不屑一顾的东西,后来又想要了。他这辈子就是这么过的。
我垂下眼帘,抿了一口雪利酒,明白自己已经输了。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和我玩这种游戏。我戴着菊花,他却送了张纸条给我,这说明他并不打算假装自己不在此地。他只是让我坐在这里,五分钟,十分钟,十五分钟,残忍却没有挑衅的意味,仅仅是出于自己的利益考量。
我没办法一走了之。我不能逃避自己的任务,不得不坐在这里耐心等待,讨他的欢心。如果他现在就把我牢牢地玩弄于股掌之中,之后等待我的又将是什么呢?
杯中酒被我一饮而尽。我点了支烟,抽完后熄灭烟头。服务生又走了过来,尽管他脸上贴满了难看的膏药,长得奇丑无比,但看我一副心灰意冷、闷闷不乐的样子,竟也无比同情我的遭遇。
“女士,您还想再来一杯酒吗?”
“嗯,再来一杯。”
我心想:“既然我已经知道就是他了,他不过来,我为什么不自己直接过去找他,结束这一切?”但我转念一想,“他就是想让我这么做,一直等着我上钩。对付这种男人,越是他想让你做的事儿,你就越不能遂他的心,因为你根本无法看穿他的目的。”
一定是因为我盯着他看了太久,他竟然整个人面朝我转过身,冷冰冰却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一脸质疑。
就在他的眼神中流露出另一种意味时,那个服务生突然挡在了我们中间。欸,我还没看清楚呢。这一次他走过来的时候,没拖着脚走。托盘里除了我点的酒以外还多了一杯酒。
他把我的酒放在桌上,接着把另一杯酒放在我对面的空座位前,然后又把托盘放在他身后没人坐的桌子上,突然就这么大剌剌地坐在了我对面。
“哎,你以为你是——!”我刚要开口。
他咧着嘴笑,冲着身后的人说:“马特,这件外套给你,谢谢你借给我穿。”
我朝吧台扫了一眼,那个一脸冷冰冰的男人重新坐好,依旧面无表情。
“那个家伙总是慢吞吞的。”对面的男人笑着说。
我重新看着他,道:“你想让我——”
“只是开个玩笑而已。”
马特走过来,手里拿着他的外套,热心地帮他穿好。
“觉得我怎么样?”他兴致勃勃地问他,“她点的单子在那件外套的衣兜里——如果你能看懂我的字迹的话。”
“一清二楚,梅森先生。只要您发话,随时可以来这里工作。”
“谢谢,我会记住你说的话。”
我看见他们的手短暂地碰了一下。我没看清是什么,估计是笔可观的小费。
他瞧我盯着他的脸看,马上对我说:“哦,我都给忘了。估计挺疼的,粘上去容易,撕下来难。”
“让我帮您弄吧,梅森先生。”马特说,“速战速决是最好的办法了。”
他缩了一下,尤其是在撕下他眼角那块最大的膏药时。“为艺术而艺术。”他明显又缩了一下。短暂的红肿褪去后,膏药下的皮肤完好无损。他确实很聪明。尽管每块膏药都很小——每一块在他皮肤表面仅占据很小一块面积——但它们还是会让人产生错觉,把他的脸弄得和原本的面目没有丝毫相似之处,仿佛是收音机里描述照片内容一般,全是连续的点而非流畅的线。
于是,尽管他脸上仅仅粘了四五块膏药,而且还一直跟我待在同一个地方,可我到现在才第一次看清他真实的长相。
我首先想到的是:“他看上去那么阳光,那么友善,不可能会杀死一个女人。”
我仔仔细细地上下打量他,仿佛生死便取决于此。的确如此。柯克的生死。如今他就在这里,我们第一次会面:一张桌子,一杯淡黄色的苏格兰威士忌酒。他一只手慵懒地放在酒杯旁边,半握着,但手里什么也没拿。这只手看起来很秀气,就像莫当特的手一般,并不绵软;手指上戴着一枚印章戒指,上面还镶着一块方形宝石,看起来应该是玛瑙;手指甲修剪得很整齐,短短的,应该是用剪刀修剪的,不像是做过专门的护理,并没有抛光后产生的光泽。换句话说,指甲保持着原本的得体和雅致。
然后是他的脸,最关键的部位。宽脸盘,不是又瘦又长的脸型,但也不是又肥又圆的样子,而是宽宽的,看起来很坚毅。等他上了年纪后,他的脸型可能会显得过于沉闷,过于宽大,但现在还没到那个时候;他皮肤紧实,没有任何松弛或是皱纹。最显著的特点,若是非用个形容词的话应该就是“赏心悦目”,很讨人喜欢。如果你爱上了这张脸,它一定会让你深陷其中,无法自拔,就跟你第一次看见这张脸所感受到的爱意无异。
他有一双深棕色的眼睛,机敏而灵动。这双眼睛衬得他整张脸更加熠熠生辉。它们出卖了他,并非是背叛,而是泄露了他的内在。你以为自己能够骗过他,但是当你与他那双眼睛对视的时候,你就不会如此笃定了,而是会疑惑自己是否足够聪明。
他的头发呈棕红色,一定是吹干后才梳好的,这样头发就不会像草一般紧贴头皮;他发质很好,头发剪得虽短却十分浓密,最重要的是保持了其应有的状态,未做过多修饰。
这就是他,他就在这里。与此同时,他也从他的角度仔细打量着我。我猜我对他的评价和他对我的评价应该不谋而合。
“所以你就是你。”他终于笑着说道。
我点点头。“你是怎么认出我的?”
他有些自厌地眯起一只眼睛。“在准备见你之前,的确费了些工夫。但是我竟毫无缘由地白白浪费了二十分钟,我猜自己现在已经被黄牌警告了吧。”
“也许是因为你之前上过当吧。”我说。
“说真的,曾经被骗算不得什么好借口。这是世上再简单不过的道理了。一杯鸡尾酒就能让人看清楚。我的意思是说,通过一杯鸡尾酒就能把人看得通透。如果你不喜欢对方的样貌,就可以盯着橄榄看。等汤端上来的间隙,你可以借口到外面买盒烟抽。不过要确保选择一个绝不会在酒吧买得到的牌子,以防卖烟的姑娘就在你旁边。拉姆斯三世,或者其他卷烟。之后等待主菜的时候,来了一通救命电话。家里有人快死了,或者是谁要临产了,又或者是你的办公室起火了。你要把晚餐的账单结了——这是为了确保她会一直待在这里吃完晚饭,而不是打算和你一同离开——你当然要为此表示歉意,保证你会给她打电话,接着你就能全身而退了。”
我笑着问:“这种事,你之前干过几次?”
“噢,这个啊,当然,这是事情最有意思的部分了。我跟你说过啦,我现在被黄牌警告了,之前可从未有过。我总是坐在那里,心里谋划着这一切,然而当咖啡端来后,我依然坐在那里,饱受煎熬。她们看上去总是那么信任我,我最多也就是尽量让晚上的约会早点结束而已。”我喜欢这个回答,避免了在接下来的谈话中彼此相互猜忌。
“这点我要谨记于心。从现在开始,用餐过程中的一切电话都值得怀疑。”
他大笑。“别让那些你永远也不会遇到的东西烦扰你。我敢说,他们在用餐时会丢下你去做的唯一一件事,就是出去把门锁上。这样你就不会从他们身边逃走了。”
“一次舀一勺就够了,”我岔开话题,“别用那种铲子似的东西盛,不然就没你的份了。”
“还要吗?”
“两勺足够了,谢谢。”
“来根烟?”
“那就来根吧。”
他掏出火柴帮我点烟。
我问:“你所有的东西上面都印着你姓名的首字母吗?”
他仿佛根本不在意这点,爽朗地笑着回答:“没有,这是我妹妹的主意。上一个圣诞节的礼物,我猜应该是吧,所以没办法退回去。”
他吹灭了火柴,把这个问题抛到脑后。“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
“是吗?我以为我说过了呢,我叫艾伯塔·弗伦奇。”
“他们平常叫你什么?”
“艾伯塔·弗伦奇。”
“这星期之内我一定会让这个名字消失的。”他保证道。
“好吧,你的名字对我而言也很陌生。”
“不考虑其他的,我的名字也不过普普通通。”
“确实不足为奇。”我一本正经地说。
他叫马特过来结账,然后用拇指按着一个面值一毛钱的硬币。“千万不要忘记那个服务生,”他对我亲密地说道,“这应该就够了,你觉得呢?他服务得又不怎么样。”
“噢,应该比这个多点儿。”我哀怨地劝他。
他极不情愿地又加上五分钱,接着用土腔自言自语道:“谢谢您,先森。”然后强压怒火小声嘀咕道:“铁公鸡。”
我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走吧,咱们离开这里。还有很多地方要去,很多事情要做。”他为我拉开座椅,道,“你如今在我的手掌心里。”
“你是说,”我起身和他离开的时候,闷闷不乐地想,“是你在我手掌心里,无论你现在有没有意识到这点。”他是在开玩笑,而我不是。
有个女清洁工一直跟在我们身后直到电梯门口,然后跪在地上一圈一圈地擦拭酒店大厅嵌花的地板。
“现在我真的要上去了,”我笑着说,“我们又回到原点了。你不记得这个地方有道裂纹吗?”
“我就觉得曾经在哪里见过它。一定是我们上次来过的地方。”
那个女清洁工把布拧干,冲我们抿嘴笑。“确实来过。”她说。
天色泛白,淡蓝色的光从门外照了进来。我感觉和他已经认识一年之久了,而非短短十二个小时。他知道如何让时光飞逝。
“你还在等什么?”我笑着问他,“你现在都把我变傻了,但凡你说的话、做的事都让我发笑。我像这样站在这里快一个小时了,什么都没做,只是笑。前台那个男人一定以为咱们都疯了。”
他扭头看着那个人,脱口问:“她很漂亮吧?我今晚刚认识她。”
接着他又扭头望着我,不容我发表任何评论。“我一直等着看你疲惫时的模样,不过你好像根本就不会累。”
“和你在一起,脸上是不会被看到疲惫的痕迹的,只是嗓子会感到疲倦。我的嗓子现在肯定已经肿了。好吧,不管疲惫与否,我要上去了。现在真的该上去了。”
终于,他与我道别,淡淡地说:“我会给你打电话的。”他拉着我的手然后又松开,这才转身走了出去,就和昨晚我们六点钟见面时一样温柔。
“挺不错的男人。”前台的男人盯着他的背影,由衷地说道。
我没有接话。“不错的男人,”我走进电梯,心想,“可我想知道他究竟有没有杀死过一个女人?”
回到房间,我久久地坐在窗边,一动不动。屋顶逐渐从草莓色变成橘黄色。此时却再也没有笑声了。我静静地回想他的一举一动。
“他只是在炫耀自己,因为我对他而言还很新鲜。没有人能如此一副乐天派的模样,如此冒冒失失——随便你怎么形容——对生活总是充满精力,热情洋溢。没有人会这样,别上当。他一定有不为人知的一面。耐心一点,再耐心一点,真相就会浮出水面。”
如他所说,他给我打了电话。电话铃声响起的时候,我就在电话旁。我一直在等他的电话。我知道是他。除了他,谁会知道我在这个地方、在这个房间里?这间房就是特别为他而订的,为我提供一个背景、一个场景对付他。
我坐在椅子里,并没有动,任由电话铃响累了自己停下来。这是谋略,吊足他的胃口。
大约半个小时后,电话铃再次响起。我仍然没有动。十五分钟后又响了起来。兴趣化为不安与焦虑。
第三次我接起电话。
他忧心忡忡。“你让我担心坏了,我还以为自己失去你了。”
“我刚进门,刚才去逛街了。你知道的,一个来到纽约的乡下姑娘。”
“今晚没有什么特别想做的事儿吗?”
“有啊,迫不及待。”
他声音上扬。“是什么啊?告诉我吧。”
“早点上床睡觉,昨天晚上玩得太晚了,今天要好好睡一觉。”
他的声音恢复正常,带着无奈的笑意。“我是说有什么事儿是我也能参与的。你可不是为了睡懒觉才来纽约的。纽约绝不是为了睡懒觉而存在的。”
“大多数人都是这样想的。事实上,我眼睛里现在只有床。而我现在正好看到一张床,它看上去舒服极了。”
“梅森,你遭遇滑铁卢了!”他说,“我从没想过自己居然输给一张床。”
“你今晚是不可能把我带出这栋楼的。”我坚定地对他说,“我现在只剩点力气下楼买个三明治回来。这之后,我会在床旁边伸伸懒腰,然后舒舒服服地躺在它上面。”
挂断电话,我对自己说:“他是不会买账的。天黑前他还会给我打电话的。”
我坐在那里等他电话,但是他并没继续打给我。四次只猜错一次,这个结果还是可以接受的。一小时后,见他依旧没有打电话过来,我终于决定下楼给自己买个三明治。
他就坐在电梯口,咧着嘴笑,耐心地等我出现,一只手扶着膝盖上的牛皮纸袋子,一只手拿着几张餐巾纸。
他说:“你花了这么长时间才下来啊。我早就买好了,你的和我的。你不是说上床睡觉前要吃个三明治吗?咱们两个何不在大厅里找个安静的角落一起吃呢?吃完我送你上电梯,然后互道晚安。”
谁是猎人?谁又是猎物?他也许并不清楚,但我心知肚明。
我们的双唇第一次碰触是在地铁上,一个最不可能发生这种事的地方。那种过时的情感表达方式曾十分有效,但如今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做了。并非我们刻意为之,这个吻就这么自然而然地发生了。他的嘴唇碰到了我的。
这对他而言新鲜又刺激,甚至不知道该如何自处。他打算送我回家,当时已经很晚了,只要和他出去总是会很晚。于是我提议说:“哪怕是在地铁站等,乘地铁也是最快的。我们这次就做个改变,像普通人那样吧。”
地铁到站时发出一阵刺耳的摩擦声,猛地刹住车——也许是司机打了个盹,又或许是别的什么——我们当时正好站在车厢门口准备下车,他猫腰朝外探头,确保我们没有下错站。惯性的作用下,他的脸突然撞上我的,然后我们就一直保持那样的姿势。
我没有动。并非是我主动选择了这个武器,可一旦碰到了,我也不会随意放弃。
“你最好扶住门,”我终于开口道,“它很快就要合上了。”
他默默地走上楼梯。
走到半中央的时候,他突然扭头对我说:“站在这里别动,让我再试试。”
我置若罔闻,继续朝上走。“这些台阶可不会晃动,”我提醒他,“地铁才会。”
我以为他是在开玩笑,但目光迎上他的,才发觉他是认真的。他深情款款地看着我,甚至有些不知所措。
我也一样,不知为何。
仿佛这对我们二人而言,预示着某种不幸的降临。
“到大街上了。”
“嗯,是的。”
把我送到酒店的电梯口后,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他匆忙与我道别。今夜没有开怀大笑,没有依依不舍。“我现在要离开你,有好多事儿要考虑。尽管你人在这里,但最好还是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我不置可否,转身离开。
上楼的时候,他的话一直萦绕在我耳边。并不是因为他说话的内容,而是他说话时那种奇怪而严肃的方式,不再轻松温柔,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味。“我现在要离开你,有好多事儿要考虑。”
“良心发现了?”我自言自语道。
“关乎死亡的记忆重新浮上心头,不堪重负——尤其是出现新恋情的时候?”
“旧爱之死?”
“因你而起的死亡?”
我总是时不时地说要回去。我必须如此。尽管看起来一切都没有定数,但严格来说,我是来这里度假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回到什么地方去,可我觉得自己必须不时地提起这件事,哪怕只是为了让一切更为可信。毕竟他并不是个傻瓜。
每一次提起这事儿,他的反应都是他情感的晴雨表。他对此的想法总会在不知不觉中表露无遗。第一次我说起要离开的时候,他刻意避开这个话题,半开玩笑地哄我说:“噢,再多待一个星期吧。多待几天也无妨,车什么时候都有。”第二次,我发现他一脸严肃,低着头,之后也没怎么和我说话。第三次,他紧绷着脸,怒气冲冲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后来在外面用餐的时候,他面露愠色,心情很差,酒喝得也比平时多,就连给服务生的小费也格外地少。
第四次他要扭转局面。他首先提出这个话题,而不是我。“我无法想象你回去后我该怎么办,”他说,“你要是走的话,我也要和你一起走。”未等我反驳,他接着说,“就像你来这里一样,我也可以到你那里去啊。我待在这里干什么呢?接替我父亲的位子开董事会,几乎一半的时间里都闷闷不乐?他们完全可以通过代理人知道我的投票结果,只是几个月的时间而已。”
我小心翼翼地让整件事情渐渐被淡忘。我更有底气了。短暂的逗留变成永久性居住。
我把结识他用的酒店房间退掉,在第二大街东五十三号那里租了一间一室的公寓。因为我被认为是初来纽约,所以是他帮我找的公寓。关于租房的费用问题,我很早就考虑过。为了不让他发现我的双重身份,我之前的居所便无法使用了。我觉得他和我之间现在,或者说不久便会进入到另一个阶段,因此我需要更多的私人空间。保持一定距离是为了更有效地将事情进行下去。
搬家的那天他就陪在我身边。事实上,是他开车送我过去的。
我心想:“从拥有这间公寓的第一秒开始,第一次来这里他就应该在场,这说得通。终结这间公寓租约的那一天,和他的牵连也就结束了。仅仅是因为他,这间公寓才有存在的意义。一旦没有他,它也就不复存在。”
五十三号的这间小公寓,我希望自己能很快将它遗忘。
后面发生的事,我始料未及。
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睛正盯着我,近距离观察我。终于我开口问道:“你在看什么?为什么这样盯着我看?”
“我在想应该叫你什么。”
“现在才考虑这个问题会不会太晚了?”
“艾伯塔这个名字有些拗口,不太容易念。还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晚上吗?我说自己一周后就会放弃这个名字,现在早都超过一星期了。我必须给你找个新的称呼,一个属于我的名字。站起来让我好好瞧瞧你,看看能不能想到一个。”他双手扶在我两侧,让我站在他面前。
他的眼神变得有些复杂,稍显落寞。我注意到这些变化,试图让他高兴起来:“这是场最奇怪的受洗仪式啦。我年纪是不是有点大啦?身高也太高了一点?我应该被人牵着手,还要穿一条拖地的睡裙。应该由谁在我头上点圣水呢?”
“不。”他说,就这么一个字,口气焦急且严厉。
我不再说话,眼睛看向别的地方,等待这一切自我平息。
“把头朝这边转过来,冲着台灯,这样光线就能从另一边柔和地照在你的脸上。”
他倒吸一口气。
“这抹柔和的灯光照在你的脸上,就好像是——”
他在我面前缓缓站了起来,双手依然抓着我。
我莞尔一笑,等待着。
“我想到了一个适合你的名字,”他耳语道,“你有张天使般的脸庞。我要叫你天使脸蛋儿。天使脸蛋儿,以后我就这么叫你。”
瞬间那令人发疯般的痛苦袭上心头,我猛然把身子偏向一边。他伸出双手,试图重新拥我入怀。而我自始至终都躲着他,不仅仅是一步之遥,一米之远,而是尽可能远远地离开他,仿佛他现在手里正拿着一把刀,在我心脏的位置狠狠刺了一下。
我看见他双唇一张一合,但无法听到他在说什么。反正我也不想听。
后来他终于来到我跟前,将我紧紧捂住耳朵的双手拉了下来。
“我做了什么让你如此害怕?”他问,“为什么要那样捂着耳朵?瞧,你的皮肤那么白——眼睛那么大——”
“永远也不要再叫我那个名字,”我浑身颤抖地对他说,“不要第二次提醒你自己叫那个名字。再也不要说了,拉德,否则——否则你就再也不会见到我了。叫我其他的名字,什么名字都可以,除了那一个。”
“之前还有个人这么叫你,是吧?”
他和我的过往达成一致。
“你有一副这样的面孔,一定有人也这么叫过你。你又不是昨天才出生的。”
我倚着他的肩膀,闭上眼睛,在我眼前出现了一个人的脸,而他对此一无所知。
在此之后,当然,我无比庆幸自己去了那里。起初我并没奢望它会对我有任何益处。一切纯属意外,如此偶然,哪怕是最完美的计划也不过如此。我只是对他这个人感兴趣而已,而非他的家世、他的母亲或者妹妹,抑或是其他什么。
此外,我说服自己相信这件事情背后潜在的含义:他希望我在那种场合出现,是出于一种因嫉妒而生的殷勤。他在后面牵线搭桥,很大程度上违背了他们本来的意愿,简而言之就是硬生生地把我塞给他们。
那是他妹妹的生日晚宴。
邀请函自然被我随手扔在一边,不去理会。尽管是她亲手所写,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他。
请务必出席,很期待与你见面,常从拉德那里听到你的事情。
我把能想到的托词都说了一遍,希望不要卷进这种事情之中。
“我不属于这里。”
“你不属于这里!你是我的艾伯塔,我在哪里,你就属于哪里。你当我们是什么?土豪劣绅?”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我和参加晚宴的那些人没什么共同话题。”
“听我说,就算你去了,你也没什么机会跟他们聊天,因为你整晚都会陪伴我左右,没人能靠近你。这点我会小心提防,你知道吧。我不得不参加晚宴。难道你不想我给亲妹妹过生日?”
无奈之下,我不得不说出那个老掉牙的借口。
“我没适合的衣服穿。”
“你最近一直都跟我进进出出的,也从来没有因为衣冠不整而被捕呀。”
裙子送来的时候,我把它退了回去。后来我们见面时,我对他说:“以后不要再这么做了,年轻人。否则你恐怕要胳膊上挂着绷带去参加晚宴了!”
他报以微笑。“我就知道那条裙子不适合你。之前我在卡内基礼服店的时候就是这么跟他们说的。”
“别忘了这要以你那条胳膊为筹码。”我不怀好意地说。
甚至在晚宴开始前,她还亲自给我打了电话,但我仍然告诫自己:“是他强迫她这么做的。”
“我是莉拉·梅森。你不会对我如此残忍的,对吧?我花了好大力气才让拉德把你带来的。嗯——哦,千万别告诉拉德哦,他对自己的朋友特别小气。来嘛,就当是给我个面子吧,好不好呀?”
挂断电话后,我不免有些动摇了。也许他妹妹根本就不想邀请我,可听她的口气不带丝毫恐吓的意味。她是真的想见我。为什么呢?
我还是去了。
不出意料,一切和我的预想相差无几。除了那些数也数不清的房间——当然你也可以愚蠢地一直数下去,还有那种特殊场合才用到的水晶吊灯,像是个倒挂的结婚蛋糕。这种吊灯在年收入超过两万五千美金的家庭聚会中才能见到。
他的母亲则完全出乎我的预料。我本以为她会是个盛气凌人、珠光宝气的贵妇,没想到却是个弱不禁风的瘦小老妇人,长得就跟德累斯顿出产的陶瓷一样脆弱,不堪一击。她的体重大概只有九十磅左右,说话时就像扎苏·皮茨那样,一直晃动双手。看样子她在家里的地位就跟波斯猫一般无足轻重,我注意到哪怕是宾客从她身边经过时,也只是轻轻拍她一下,然后就和其他更重要的人继续聊天。
他妹妹才是关键。她是一个高挑可爱的女孩,根本就是拉德的翻版,充满个人魅力,同时还具备身为女性某种附加的特点。她双手握住我的手,热情地跟我打招呼。
“噢,你真的来了!在这种场合,你反而无法和真心想要邀请的人待在一起,但它有助于破冰。记着,无论发生什么事,哪怕是这栋房子着火了,我们也要在它倒塌前坐下来好好聊一聊。拉德,一定让她待在这里哦。”
“我会的。”
她匆忙离去,临走时还不忘指着我,认真地说:“记得哦,我们约好啦。”
“她很迷人。”我对他说。
“还行吧。”他用兄妹间典型的不以为然的语气答道。
只有拉德,拉德,一整晚全是拉德。他一直让我陪伴在他左右,简直都有些可笑。我们在超大的舞池中央跳了一会儿舞,舞池一角有四五个人奏乐曲,然后又喝了点香槟,在周围溜达。他还带我参观了几个房间。
“这儿到底有多少房间啊?”我问。
“哦,我也不清楚,”他不屑一顾地说,“我只是在最靠近门口的屋子里睡个觉而已。”
我听得直笑。
如我所言,我们之间所有的对话都没什么特别之处。我从不期待自己会从中得到任何线索,只是打发时间,希望晚宴早点结束。
快到十二点半的时候,人们开始陆续离去,又过了半个小时,所有房间这才再次清晰可见。我差点把她忘了,以为那只不过是随便恭维我而已。他看了看表,说我们的任务完成了,让我收拾一下,送我回家之前再开车出去兜兜风。
直到最后这一刻,他才把我从自己的监护中释放。我猜这是因为我要去的那个房间,几乎不会有其他什么男人。不管怎么说,我在一个堆满了貂皮大衣、锦缎包装盒的房间里坐了一会儿。
我不知道她是否一直都在警惕地留意我的行踪,看到我走进这个房间,还是说在我离开后她没找到我,又碰巧看到我进来。总之,没隔几分钟,她也冲了进来。
她尚未喘口气便一把抓住我。“跟我来,”她说,“这里可不行,我知道一个更适合咱们聊天的地方。”她把我带到她自己的一间很私密的小房间——并未对宾客开放——然后拨通内线电话让人拿酒过来。
“咱们就在这里喝点香槟吧,”她说,“可以吗?今晚我都没机会喝完一杯香槟。”
我说没问题,内心的确想喝上一杯。
现在我可以近距离观察她。就和在晚宴上看到的一样,她十分可爱,不过这倒不是重点。她的可爱表现为内在思想和外在容貌的统一。她很有教养,而非冷冰冰的、一脸书呆子气。我猜她应该是在瑞士或巴黎这些地方接受的教育。多数像她这样在欧洲留学的人只是徒有其表,可她尽管年纪轻轻,却深得欧洲教育的精髓,成熟且稳重。她谈吐得体,体现出良好的修养。
香槟端来之后,她给我们各自倒了一杯酒,然后掏出香烟。她坐下来,松了松凉鞋的鞋带。她佩戴着一枚蝴蝶结钻石胸针,我恭维了几句作为开场白。她说那是拉德给她的生日礼物。
然后那件事就发生了,就这样堂而皇之地发生了。
我们两个都没拿火柴,只好四下翻找。
“我刚才应该问他——”她一边说,一边走过去拉开了一个抽屉。
我坐着没动。
“平时我桌子上会放盒火柴的,可能有人动过了。”她说。她合上第一个抽屉,接着又拉开第二个。“我出去找火柴。”她说,突然又道,“噢,不用啦,这里还有盒之前打开过的。”
她在我身边坐下,为我们点燃香烟。
之前的对话早已被我抛在脑后,无非是些姑娘们的话题。我直勾勾地盯着她随意拿在手里的东西。
一个印着“M”标记的蓝色火柴盒。和我在米娅·默瑟公寓的门缝里找到的那块火柴盒残片一样。
我假装自己的香烟熄灭了。“借用一下可以吗?”我问道,然后把火柴盒拿了过来。我划了一根火柴,事实上只是为了能近距离仔细观察它。
的确一模一样。他们把柯克的衣服送回来的那个晚上,我坐在家里的床上,从皮包夹层里找到的火柴盒残片和这个一模一样。
我急切地问她:“这是你的吗?”
“其实是拉德的。有次圣诞节,我送了他超大一包。有点傻,是吧?我要是没记错,当时是因为我想到他的时候,早把自己的圣诞节资金用光了。所以就让我父亲的香烟零售商做了一大包火柴盒,这样就能记在他的账上。其实他根本就没太用过这些火柴,弄得家里到处都是。我想我们可能永远也用不完了。”
我一直拿着那盒火柴,像她一样,茫然不知。今晚离开的时候,我要把它也一同带走。
胜利令人费解地泛着青灰色,黯然无光,一点也不振奋人心。
突然她的神色变得十分严肃,虽然我没留意到她是如何说起这件事的,但显然是关于我和拉德的事情。“你根本不知道你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她说道,“噢,亲爱的,我不知道你对他是什么样的感觉,我本没有资格这样问你——”她顿了一下,继而又说,“他不会告诉你这些的,但我必须告诉你。不要让他太过迷恋你,千万不要。这是为你自己好。事出有因——事情一旦牵扯到拉德,就一定要把握分寸。”
我花了点时间才回过神来。不是老生常谈</a>:你和他般配吗?以后会幸福吗?事实上,她是在警告我提防他。我能感觉得到这点,她浑身都在传递这个讯息,我是不会弄错的。
突然,他出现在走廊上,朝屋子里探头张望,看神情不是很高兴。“你跟艾伯塔都说什么了?”他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干涩,甚至有一丝紧张。“有什么是我不能听的?莉拉,你该不会是在说我的坏话吧?”
她试图笑着搪塞过去。“拉德,你不该像那样探头探脑!说不准我们是在讨论连裤袜或是其他什么呢。”
他问我:“我们可以走了吗?”
“可以,”我说,“我们这就走。”没必要留在这里了,已然没有任何留下来的理由了。
我很纳闷她究竟想要表达什么。
回家的路上,我几乎没跟他说几句话。
“干吗这么闷闷不乐的?”
我淡淡地笑了笑。“没什么,”我说,“没什么啊。”
我心想:“我终于找到你了,没错吧?”
紧接着我就去找了弗勒德,就在这件事之后的第二天。他听我交代完前因后果,问道:“那你现在有什么证据吗?”
我把火柴盒拿给他看。
他仔细看了看,然后摇头说:“这些火柴毫无价值,还不足以用来定罪。一来,之前在门缝里夹着的火柴盒残片,你并没有交给我们,反而扔掉了。所以你现在说这两个火柴盒一模一样,也只是你的一面之词。二来,就算这个火柴盒能证明当时有场派对,然后把火柴落在那里了,但是它本身并不能作为铁证。可能有其他什么人把它带到派对现场,这也说得通。你现在需要的是直接——”
“这我知道。”我回答说,“证据可能随时会出现,所以我才来找你。我希望你能有所准备。我不知道该如何设套,在他承认的时候就能获取证据,而不是在这之后复述给你听——我希望能获取更加有力的证据。”
“你必须这么做。”
“你建议我怎么做?”
他略做沉思。“你现在是自己住吗?”
“就我一个人。”
“你肯定会掌握到什么证据?”
“看到这些火柴之后——是的,我确信。”
“我会让我们的技术人员给你家里安个装置。我们带东西过来的时候,一定要确保没有外人在。”
这周内装置就已安装就绪。弗勒德也和他们一起来了,看着他们安装。
我问:“这是什么?看起来就像是个嵌入式旧式手摇留声机。”
“它就是。”他对我说,“被改装了一下,跟有时候在办公室安装的监听设备是同一原理。”
我回答说:“哦,我明白了。在它前面就可以录音了吗?”我不禁觉得有些毛骨悚然,也说不清为什么会这样。
“只要在它前面,任何位置都可以。我会告诉你大致的监听范围。你正常说话时不能超出这个距离,否则声音会变得模糊不清。”他用脚标出分界线,“要让他在这个范围内说。”
他还把家具重新布置了一番。“把这张沙发椅挪得离装置近一些,这样你抬手就能打开它。”
我感觉两颊发烫,也说不清为何会这样。
“好啦,你不需要每次都去开启装置,我已经把连接线给你弄好了。瞧,这头有个按键。需要录音的时候,把它按下去就可以了。我就把它装在机器后面,按键就在那两个绿色和橘色靠垫之间。记清楚位置。很容易操作的,把手塞进去就行了。”
“是挺容易的,”我心想,“简直易如反掌。”
出于一种男性对完美主义的本能要求,他说:“现在我们试试吧。我们在实验室已经测试过了,不过我还是想看看在这间屋子里的效果如何。”
他在机器盖子下面鼓捣了几下,并没有动隐藏的连接线。“说几句话,不要提高声音,就像你平时和他说话那样。”
我紧张地十指紧扣:“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啊。”
“随便什么都行。”
房间里传来轻微的嗡嗡声。
“要是他听到这个怎么办?”
“告诉他是水管的声音,或是其他什么东西。”他关掉开关,“我们没办法把那个声音完全消掉。”说完,他又鼓捣了几下。“现在好好听一下回放。”他放开手。
一个声音不可思议地飘过来。“说几句话,不要提高声音,就像你平时和他说话那样。”
紧接着是一个女性软糯的声音:“我不知道要说什么啊……要是他听到这个怎么办?”
“告诉他是水管的声音,或是其他什么东西。”
我根本听不出自己的声音。人们说你永远也听不出来,因为人很少会听自己的声音。
他关掉装置。
“你打算把录好的这些话就这么留在磁带上?”
“他听不到的。下次会接着录好的地方开始录的。”
“要是磁带用完了怎么办?我怎么知道还能录多长时间?”
“你用不完的,还能录很久,只要你不浪费。我是说,不要整小时地录音。你觉得是时候了,再开始。”随后他又说,“发现情况随时跟我联系。”说完就朝门口走去。他都走到门口了,仿佛是临时起意,问我,“顺便问你一句,他是谁啊?”
我答道:“我不想提前告诉你他的名字。我觉得是他,但如果不是,告诉你他的名字也没什么用。如果真的是他,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或许一切都已经被录下来了。”
“果然是典型的女性思维。”他随手关上门。
我站在那里,看着绿色和橘色的靠垫,不知道自己心情为何会如此低落。
我接过戏票,随手把它们扔在一边。
“我可是托关系才搞到的,”他兴高采烈地说,“票早都售罄了,最早到七月四号才能买到。”
“今晚我不想去,我改主意了。”
“我又重新认识你了。突然这么可爱,这么居家。瞧,光线微暗,威士忌也准备就绪。绚烂的礼花,还有三明治!你总能改变一些东西,不是吗?你让我觉得自己已经结婚十年了,当然是指好的那一面。”
“别取笑人家。”我可怜兮兮地央求道。这么做是为了设定好情绪,为我们即将玩的游戏定好基调——甜蜜而苦涩,而非打情骂俏。
“过来躺在这里,把脚搭上去。不是啦,搭在这边,我要坐在你旁边。”橘色和绿色的靠垫之间。“今晚是为了我们能进一步了解对方,是回忆之夜。”
我感觉自己此时正在霍霍磨刀,随时准备走向待宰羔羊。
我们喝了点酒,随便聊了一会儿,直到营造出我想要的那种气氛。我们彼此低语,灯光昏暗,背叛的阴影斜斜地映在墙壁之上。
“虽然俗不可耐,但事实上的确如此,”我继续说,“女人并不希望是男人的初恋,因为那时的他还太过年轻。所以别让我失望,拉德,千万不要让我难过。别让我觉得你缺少我希望的那种完美。我允许你有两个,或者三个——你说应该让你有几个呢?——在我之前。”
他并没有回避这个话题。“两个就足够了,”他喃喃说道,“如果你一定要刨根问底的话。”他的声音满是倦意,追寻被遗忘的记忆。“她叫帕齐,我那时才二十岁,刚开始谈恋爱。她住在哥伦比亚大街,那时候广告牌正好就安在她家客厅窗户正下方。不,不是客厅,他们叫前厅。我记得你总是会在地铁进站前把话说完,否则中间要等太久,话也就被分成两部分了。”
他犹豫地问:“这种事情谁也说不清楚,是吧?”
“可你爱上她了。”
“是的,我猜自己一定是爱上她了,否则我不会一直记得这件事。我们交往了大概有一年左右,那是一段美好的时光。也许是因为我那个时候才二十岁,她也就十八岁,不可能再那样年轻了,彼此都不可能。我每个星期日都会去哥伦比亚大街的公寓吃饭,一连好几个月,一次都没落过。
“后来我犯了个错误,不该带她去那个派对的。和童话故事正好相反,灰姑娘是不应该参加派对的。我为她感到骄傲,很乐意向朋友们炫耀她。我记得回家的时候,她哭了。我什么都没注意到,但她说他们嘲笑她,不是男孩们,全是女孩。那件事之后,她再也不愿意跟我出去,甚至都不愿意再见我。
“突然有一天她让我带她再去参加另一场派对,而且要和参加第一次派对的那群人一起。我安排好后去接她。我还记得她从门口走出来的时候,穿着一件很漂亮的皮草外套。灰姑娘的故事终以苦涩完结。她说外套是她姑姑和表兄妹们,还有一些我不知道的人凑钱给她买的。
“派对那晚她一直都穿着那件外套。趁人不注意的时候她把窗户全打开了。房间里凉飕飕的,这样一来她就有借口不用脱掉它。这一次没有一个人嘲笑她。我想是因为那时候的我们都太年轻了。
“那晚我开车送她回去的路上,她十分开心,带着一种古怪的愉悦。她狂热地吻我,仿佛我们再也不会相见。
“我们的确再也没有见过面。第二天两个警察出现在她家,她因盗窃被判入狱,关在州立女子监狱。”
他突然起身走开了。这我理解,谁不想重返二十岁呢?突然他站在那里,就在那台装置旁边一动不动。我心跳漏了一拍。
“咱们听点什么吧。”他说。
“那个坏了,电源有问题。”
我的音调明显抬高,但我必须马上阻止他,他的手已经快碰到盖子了。“拉德,过来这边,坐在我旁边。我跟你说话的时候,别跑来跑去的。”
“我不知道你想让我待在你旁边。”
老天知道我确实想让他待在我旁边。我对他如是说:“我现在希望如此。”
他随即走过来,坐在我旁边,伸出一只胳膊搂着我,说:“如你所愿。”
我心里默默松了一口气。
后来他又告诉我第二任女朋友的事儿。他刚起了个头,我就知道不是她,几乎没怎么听。这个故事十分简短。他更加成熟,心肠也更加坚硬。
“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其他的都是些逢场作戏,你不会感兴趣的。”
“只有两个吗?”她还没有出现。
“只有两个。”
“你说了很多你爱的人,现在跟我说说你恨的人。当然不是指男人,而是女人,一个让你恨入骨髓的女人。女人对男人最感兴趣的就是:他爱过的人——以及他恨过的人。”
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他是不会告诉我的。他好一会儿都默不作声,并非因为要花时间试图回想,而是记忆本身足够纷乱。“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他终于开口说道。
“她是怎样的一个人?”
“一个烂人。从里到外彻底腐烂,甚至连腐烂这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她。”他还在寻找措辞,言谈间依然还有恨意。“要是她的外表能够反映她的内心,她早就因为传染病被关进医院里了,可她并没有。人们总是不能——”
一切来得猝不及防,就这么开始了。他一开口,我几乎就知道了。
“她在一家夜总会上班——”
我小心翼翼地把一只手伸到背后按下开关。事情进展得并不顺利,差点破坏掉他营造的吐露心事的氛围。
“这是什么声音啊?”他问。
比起白天弗勒德在的时候,现在房间十分安静,机器运转的声音更加明显,我有些担惊受怕地想。我们离它太近了。“是冰箱除霜的声音。接着你刚才的继续说。”
“她是唯一一个让我——”
“让你怎么样?”
他又顿了顿。
“怎么说呢,唯一一个让我希望死掉的女人。”
我等待着。
之后,如果我的理解没错,他用一种奇怪而阴森的语气说道:“好吧——她现在已经死了。”
“她叫什么?”
“你为什么想知道她的名字?”他有些懊悔地问我。
“因为这和你相关啊。爱上一个人,就会想知道和他有关的一切。了解得越多越好啊。”我抬头望着他,一只手轻抚他一侧的脸颊,“告诉我她的名字。”
“一个叫默瑟的无赖。”
“这是她的姓?”
“她叫米娅·默瑟,很可能只是艺名,我也不知道。”水到渠成。就算现在我不再继续追问,真相也会自然而然地浮出水面,如同是脱去收拢雨伞的外罩,最难的部分已经完成,剩下的事情也就不费吹灰之力了。
“刚开始只不过是一夜情而已。人这辈子都会有的。在某个地方遇到一个人,比如说酒吧,一夜风流之后偶尔见个面。相信我,从始至终这都和爱情无关。只不过那时候还达不到恨她的程度。我觉得她是个不错的床伴,只不过有些费钱——长长的账单。她们这种人没有灵魂,所以必须拥有看得到也摸得着的东西,那是她们唯一的天堂。
“后来有天晚上,她发现了我的一些事情。”
又一次,解开线团的过程中出了个小插曲。
“是什么?”我急不可耐地追问道。
“哦,没什么好说的——有天晚上,我在她家生病了——她多少有些害怕,打算送我去看医生——类似这样的事情。”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但我觉得还是不要过多干扰他。
“不幸的是,她发现了莉拉的存在。那时候,莉拉刚刚和一个从英格兰远道而来的人订婚。怎么说呢,这对她很重要,任何差错都会要了她的命。莉拉为人很单纯——她一直在欧洲求学。虽说是我妹妹,但她对我的事情并不十分了解,因此整件事情才会显得更加卑鄙无耻。我猜那个蠢货并不愿相信这点,但不管她相信与否,估计这对她而言也无关紧要。”
我依然一句也没听懂,感觉他是在刻意闪烁其词,让我听得一头雾水。
“突然这个女人,这个恶魔——估计是她某个医生朋友给她出的主意——我发觉她整个人发生了些许变化。一开始,她对我大献殷勤,殷勤得都让我觉得有些腻歪。我不介意把她那里当作凌晨三点还能喝杯酒的去处,可她开始缠着我,一直刺探我的事情,尤其对莉拉以及她即将举行的婚礼抱有极大的兴趣。终于我有必要直接告诉她:‘再见,今后你不会再见到我了。’紧接着她就变了,依然殷勤,但不再继续诱骗我,而是直接说出一个异想天开的数额,两万五千或者三万五千美金,还问我知不知道她从哪里可以搞到这笔钱。
“我直截了当地告诉她,我不知道。
“‘那么,也许莉拉会知道?’她问我。
“‘莉拉也不会知道的。’我径直告诉她。
“‘那么,那位尊贵的先生,某位伯爵的长子,也就是莉拉的未婚夫,会不会知道呢?’
“我感到事情不妙,但强忍着没有和她摊牌。她依然柔声细语,漫不经心地继续说着:‘他应该不希望被人告知莉拉身体可能有问题吧,就像你之前在那种特殊的情况下犯病一样。这可能会让莉拉的未婚夫很担心。’
“‘你要是敢说出去一个字,’我说,‘我就杀了你!’”
我心跳加速,几乎无法呼吸,他从我身后搂着我,居然没感觉到。
“这里面并没有任何威胁的意味,你要明白这一点,正如我告诉你的那样。我指的是她。她非常老练,假惺惺地放弃了这个计划。哦,我当时并不明白她的意图。她只是说出内心的疑惑而已,问我或者其他什么人,她从哪里才能得到那笔钱。她这么说并没有所指,没什么特别的含义。我不应该得出这个结论的。‘我们就忘记这件事吧,好吗?’她亲切地送我离开,说,‘两三天后我们再见。我到时会见到你的,对吧?’她最后说的话十分可笑,‘两三天后我们再见。’
“我告诉她我不会再到她那里了,让她记住这点。可她宽宏大量地冲我笑着说:‘拉德,不要现在就把我抛弃了。我无法承受这点。我是不会让你这样对我的。’‘现在’这两个字表达了她想说的一切。我带着这粒种子回到家中,让它在我心中慢慢萌芽。
“她让我熬过地狱般的一夜。第二天我就告诉了莉拉,我觉得那是我能做的唯一一件像样的事情。他们两个是多么出色的孩子啊。他自己也还是个孩子,两颊像苹果般红彤彤的年轻英国人。我求她不要在意,不要让这件事影响到她。我说:‘别让这事儿吓到你们,这根本不算什么事儿。相信我,这和你没关系。我只有过那么一两次感到不舒服,总共只有一两次而已。你从来都没生过病,对吧?所以说,这和你根本没有关系。不管怎么说,你总要回英国的,也许我们好几年都不会再见面了。你现在把这一切说出来,只不过是在自寻烦恼,无端生事而已。’
“只有老天知道说服她有多难,但我终究还是让她相信这件事无伤大雅,让她向我保证不会把这事儿说出去,不要毫无缘由地毁掉自己的整个人生。我并没告诉她我打算掏钱让她置身事外,我压根儿就没跟她提过那个女人的事情,只不过让她相信我会搞定那个女人,不让她有任何机会利用这件事要挟到她。
“这之后我东拼西凑,终于搞到一笔钱,然后去了她那里,就在她被杀那天的中午。我费尽口舌才让她开了门,等我进去后发现她有些惊恐不安。看样子与此同时还发生了其他什么事情,让她改变了主意。当时我还以为她是因为我才会那么害怕,但现在回过头想想,也许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也说不定。我告诉她我会给她一大笔钱,尽管金额没有她所暗示的封口费那么多。可她放弃了这笔钱,甚至连碰都不愿意碰。她坚持说是我误会她了,她根本就不是这个意思,只是随口说说而已。不知是什么原因,她吓坏了。我试图把钱留在她家,但她把钱退还给我,坚持让我把它带走。我认为唯一的解释就是她突然失去了勇气,担心是我给她设的套。一旦她把钱据为己有,便会因勒索罪被捕。
“她接下来的行为让我很不舒服——迫不及待想撵走我。从她的表情我看得出来,如果我之后再来她家,她是不会让我进门的。于是趁她不注意的时候,我在门那里做了点手脚,把一张纸片塞在门轴那里,确保我再到那里的时候还能进去。
“我回家后发现莉拉像个雕塑般站在房间中央等我。她改了主意,把事情和盘托出,可她还是棋差一着,一切都太晚了。他已经从其他渠道得知这件事了,已经有人告诉过他了。
“我问莉拉他是不是那种临阵脱逃的人。
“她微微一笑,告诉我不是,他不是那种人。从始至终他说的都是:‘我更希望由你亲口告诉我这些,亲爱的。’她回答说:‘我让他走了。他并不想让我这样做,但我必须如此。爱情已死,一去不复返。他也许会坚持下去,但我不希望这样,仅仅剩下一个空壳。我和母亲会发表声明的,拉德。爱情就如同蛋壳一般,不是吗?一旦破碎就再也无法复原了。’
“我从来不曾见过莉拉流泪抑或是消沉,或是畏缩不前。她昂着头面对这一切。之后又过了一两个月左右,她不远万里乘</a>邮轮去南美洲散心。她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我很清楚这点。
“他们两个人的生活都被彻底毁了。几个月后,他也乘飞机去了中国。
“总之,那天,就是事发那天,我又去了她家。不难猜出他获知这一切所谓的‘其他渠道’指的是哪里。可能是她无意间说漏了嘴,时间上出了点问题。我这才反应过来她上次为什么那么害怕。我曾经警告过她一旦她把这事说出去,我会怎么对付她。我就是去那里做那件事的。”
“你去她家是要杀她?”
“我就是去了结她的性命的。就算有二十个证人在场,我也会杀掉她的。”
我简直无法承受,胸口起伏不定,“然后呢——?”
他苦涩地笑了笑。“我进屋的时候,她已经死了。有人抢先了一步。她躺在地上,压在枕头下面。我俯下身,挽起袖子,仿佛要碰触什么不洁净的东西一般,把手放在她心脏上,确认她是否还有心跳。她已经死了,如我所愿。于是我站起来向那个做这件事的人致意,感谢他为我省去麻烦。然后我走出去,关上门,任凭她那样躺在那里。我记得她的猫跟在我后面也跑出来了。甚至连她的猫都无法忍受和她待在一起。”
“这么说你并没有杀死她。”
“我是想杀她的,只不过没有机会而已。”
我叹了口气,如释重负。直到叹息过后,我才意识到这点。这声叹息如此深沉,似乎无法消逝。
他说:“除了你,我并不奢求别人也相信我,但事实就是如此。”
我相信他说的。没错,独自在这样的房间里,面对心爱之人,人都会说实话的。
我摸索着按下开关,似乎这是拇指自己的意愿。我们已然习惯的嗡鸣声消失了,接着是很长一段沉默。我感觉自己仿佛是一个刚刚游到岸边的人,筋疲力尽,刚才这番他不会轻易说出口的话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渐渐失去意义。
我抬眼环视四周,周围的一切像是全新的景象,之前从未被发现。不知为何灯光突然比之前明亮了许多。瞧,它们还闪着光,熠熠生辉。我的心宛如香槟酒瓶上随时会弹开的软木塞,那么轻松愉悦,虽然很傻,但仿佛要“砰”的一声从我嗓子眼飞出去。音乐又是从哪里传来的?轻快的、幽灵般的小号声毫无预兆地传来,也许并没有人吹奏音乐,但是那曲调就连哈利·詹姆斯本人都会嫉妒。
他没有做这件事,没有做,这事儿不是他做的!
许久他都沉默不语。放在我身上的手变得沉重,于是我稍微挪了挪,他的手就那么垂了下来。我及时抓住他的手,轻柔地将它放下,然后我从他身边离开,站了起来。
我站在那里,盯着他看了有一分钟之久,这才慢慢走到一旁。我把手放在机器的盖子上,过了一会儿才缓缓收回手。
“你要离开这里,”我沮丧地命令自己道,“你必须离开这里,听到了吗?”
他稍微动了一下,找到一个舒服的姿势,完全脱离了我,然后睡意蒙眬地看着我:“亲爱的,我好困。我能在这里睡一会儿吗?就一小会儿,我晚点走。给我找点东西盖上,亲爱的,我不会给你添麻烦的。”
他的眼睛再次合上。
我轻手轻脚地收拾东西,不紧不慢地从这里拿点什么,又从那里拿个什么,之后把它们全装进一个轻飘飘的小手提箱里。这是之前为了蒙混过关,我从酒店拿来的那个小箱子。我站在门口,再次朝他走去。
我讨厌写字条,但我又不希望他浪费时间等我。他或许会以为我还会回来,但我永远也不会。只是——
别了,亲爱的。
你不曾认识我。
而我也不曾认识你。
我没有关灯,这样他醒来后就不会觉得太过孤单。他已经很孤单了,但至少他不会陷入黑暗之中。
我缓缓地合上门,透过门缝,最后一眼看到的,是灯光下他的面孔。我把这一幕也一同带走了。虽然我不想这样,但我似乎无法忘却。记忆如此深刻,就像是捕蝇贴一般粘在我的心上。
我单手提着轻飘飘的手提箱,一头扎入夜色之中,沿着马路往下走,不知道要走向何处,唯一确认的是——离开这里。永远地离开,不再回头,离开这个只要再多待一刻就会陷入爱情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