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
3个月前 作者: 太宰治
太宰治
1909—1948
生于青森县金木村。东京大学</a>法文科退学,后专注创作小说。1935年,《逆行》入围第一届芥川奖。创作有《奔跑吧,梅勒斯》《人间失格》等佳作。1948年,在玉川上水投河自尽。人们为了纪念他,每年6月19日在三鹰市的禅林寺举行“樱桃忌”。此篇发表于1948年的《中央公论》。
“我爱你。”布尔明说,“发自内心地爱你。”
玛丽亚·加夫里洛英娜顿时满脸通红,越发低垂脑袋。
——普希金《暴风雪》
多么平淡无奇。青年男女的情话,不,其实就是成年男女的情话,听起来也都是老一套,矫揉造作得令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然而,这切不可一笑置之,因为随之发生了一起可怕的案件。
他们是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的青年男女。男的二十六岁,名叫鹤田庆助,同事们都叫他“阿鹤”。女的二十一岁,名叫小森秀,同事们都叫她“小森”。阿鹤和小森正在恋爱。
晚秋的一个星期日,两人在东京郊外的井头公园约会。时间是上午十点。
这个时间不好,地点也选得不是地方。可是他们没有钱。刚要拨开灌木丛钻进去,一对夫妻领着看似已经懂事的孩子从身边走过。这可不行,两人没法安静地待在一起。他们都非常渴望安静地单独待在一起,但又都羞于被对方看破心事,所以漫无目的地聊一些天空湛蓝、红叶美丽而短暂、空气清新、社会乌烟瘴气、老实人上当吃亏之类海阔天空的话题。然后,他们分享一个盒饭,努力表现出只是钟情于诗歌的天真烂漫的神情,忍受着晚秋的寒冷。到了下午三点,男的终于蹙眉说道:“回去吧……”
“好的。”女的说,接着随口蹦出一句无心的话,“要是有个家,一起回去,那该多幸福啊。回去,生起火炉……哪怕只有三张榻榻米大的小房间也行……”
请别见笑。情话就是这样千篇一律的套话。但是,这句话深深刺穿了小伙子的心胸。
房子。
阿鹤住在公司在世田谷的宿舍里,一间六张榻榻米大的房间住了三个人。小森寄居在高圆寺的姑妈家里。下班回到家里,就如同女佣一样干活。
阿鹤的姐姐嫁给了三鹰市一家肉铺的小老板。他们住的那栋房子的二楼有两间房。
那一天,阿鹤把小森送到吉祥寺车站,给小森买了去高圆寺的车票,给自己买了去三鹰的车票。站台上人多嘈杂,阿鹤在人群中悄悄握了一下小森的手,然后离去。这握手的含义是暗示她自己要去找房子。
“呀,您来了。”
一个小伙计正在磨切肉刀。
“姐夫呢?”
“出去了。”
“去哪儿了?”
“有个聚会。”
“又喝去了吧?”
姐夫是个酒鬼,难得看见他在家里老老实实干活。
“我姐姐在吧?”
“嗯,大概在楼上吧。”
“那我上去了。”
姐姐正给今年春天刚出生的女儿喂奶,哄她睡觉。
“姐夫说了,可以借给我。”
“也许他是这么说了,可是他说了不算,我有我的考虑。”
“你怎么考虑?”
“这事嘛,没必要告诉你。”
“租给那些站街女吗?”
“算是吧。”
“姐,我可是为了结婚的啊。求你了,借给我吧。”
“你一个月工资多少?连自己都养不活。你知道现在房租涨到多少了吗?”
“我也让她帮着出点……”
“你照过镜子吗?长这副德行,还想让女人给你掏钱。”
“是嘛,那好,我不求你了。”
他起身下楼,还是没法心甘情愿,怒火攻心,恨得咬牙切齿,顺手抄起一把切肉刀。
“姐说要用一下,我拿上去了。”
他扔下一句话,跑上楼梯,突然下了手。
姐姐没来得及出声便倒下去,鲜血喷到阿鹤的脸上。他用屋角孩子的尿布擦擦脸,气喘吁吁地下楼,走进房间里,从放有营业钱款的小箱里抓起数千日元,塞进短夹克的衣兜。这时已有两三位顾客来到店里,伙计正忙着接待。
“这就走了?”
“嗯,给姐夫带个好。”
他来到街上。外面弥漫着黄昏的雾气,正是下班时候,来来往往的人流杂沓匆忙。他从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挤过去,来到车站,买了一张去东京站的车票。他在站台上等待上行的电车,觉得时间很长,有一种想“哇!”的一声叫喊出来的冲动。身上发冷,尿急,他不敢相信自己的身体怎么会这样。周围的人们表情都显得悠闲平静。他离开人群,独自站在站台昏暗的地方,只是依然不停地喘着粗气。
等车的时间其实只有四五分钟,他感觉至少等了半个小时。电车来了,十分拥挤。他上了车。车厢里由于人的体温显得闷热,感觉车速缓慢。他真想在车厢里奔跑。
吉祥寺、西荻漥……好慢,慢吞吞的。车窗玻璃上有一道裂纹,他用指尖顺着波纹状的裂纹抚摸着,不由得发出一声沉重的悲哀的叹息。
高圆寺。下车吗?他瞬间感觉头晕目眩。想看一眼小森,浑身发热。杀死姐姐的记忆飞到了九霄云外,只有没借到房子的窝囊和遗憾堵塞心头。两个人一起从公司下班回家,生起火炉,说说笑笑吃晚饭,然后听听收音机,上床睡觉。他为没借到房子感到委屈。杀人的恐惧与这种难受懊恼相比,简直不值一提。对热恋中的年轻人来说,这种心态极其自然。
一个猛烈的摇晃,他身不由己地朝车门跨出一步。车从高圆寺发车了,车门轻轻地关上。
他把手伸进夹克口袋里,手指头碰到很多纸质的东西。这是什么?一下想起来了,是钱。隐约有一种获救的感觉。好,先玩再说。阿鹤终究还是一个年轻的男人。
他在东京站下车。今年春天,和其他公司比赛棒球赢了。当天上司带他去日本桥的一家名叫“樱花”的酒馆[1]。在那里,受到一个比他大两三岁的名叫“麻雀”的艺伎的接待。在政府颁布关闭饮食店的命令之前,阿鹤陪着上司又去了一次“樱花”,也见到了麻雀。
阿鹤想起麻雀说过的话:“关了也没事,你到这儿来,只要说找我,准能见到。”
晚上七点,阿鹤站在日本桥“樱花”的玄关前,口气平静地报出公司的名称,说找麻雀有事。他说话时脸颊泛红,女佣毫不怀疑,把他领到里头的二楼房间。他立即换上棉和服,问:“浴室在哪儿?”“这边请。”女佣在前面引路。
这时,阿鹤显得不好意思地说道:“我是光棍儿,日子难啊。顺便也洗一洗衣服。”
他怀里抱着沾有一点血迹的衬衫。
女佣说道:“哎呀,还是我给您洗吧。”
阿鹤自然得体地婉拒道:“不用,我习惯了。洗得可好了。”
血迹洗不掉。洗完衣服,刮了胡子,又成为帅气的小伙子。回到房间,把刚洗的衣服挂在衣架上,再仔仔细细检查其他衣服上是否也沾有血迹。然后连喝三杯茶,一翻身躺下来,闭上眼睛。可是睡不着,又一骨碌爬起来。这时,一身良家妇女装扮的麻雀走进来。
“哎呀,好久不见。”
“没上酒吗?”
“上了吧。威士忌,可以吗?”
“行啊。去买来!”
他从夹克口袋里掏出一张百元纸币,扔给她。
“用不了这么多。”
“要多少,你拿就是了。”
“那我先拿着。”
“顺便买包烟。”
“香烟?”
“要柔和一点的,不要手卷烟。”
麻雀刚走出房间,停电了。漆黑一片中,阿鹤突然害怕起来。他隐约听到嘀嘀咕咕的说话声,但也许是幻听。他还听见走廊上传来蹑手蹑脚走来的脚步声,但这也是幻听。阿鹤感觉呼吸困难,真想号啕大哭,可是没有一滴眼泪。他只是觉得心跳剧烈,双脚掉落一样空荡乏力。他躺下去,用右手腕使劲压在眼睛上,装作哭泣的样子。小声地说道:“小森,对不起。”
“晚上好,小庆。”阿鹤名叫庆助。
他真切地听见一个女人如蚊子哭泣般纤弱的声音,毛骨悚然地一下子蹦起来,拉开隔扇,跑到走廊上。走廊上黑咕隆咚,远处隐约传来电车的声音。
楼下有微弱的亮光。麻雀手持小油灯走到楼梯下面,抬头看见阿鹤,吃了一惊。
“哎呀,您在那儿干吗呢?”
小油灯的灯光下,麻雀显得相貌丑陋,还是小森可爱。
“一个人害怕。”
“搞黑市买卖的,都对黑暗感到吃惊。”
当阿鹤得知麻雀似乎以为他是在黑市做买卖挣了一笔钱的时候,心情有点轻松下来,想热闹一下。
“酒呢?”
“叫女佣去买了,说是马上送来。这一阵子总觉得不对劲,烦人。”
女佣拿来威士忌、下酒菜、香烟,脚步很轻,像小偷一样悄无声息。
“你喝吧,安静一点。”
“我明白。”
阿鹤如黑市大佬一样泰然自若,笑了一笑。
下面是比蓝天还要湛蓝的碧浪,
上面是金色而灿烂的骄阳。
然而,
不知歇息的帆,
一心追求着惊涛骇浪,
仿佛风暴中才有安详。
可怜啊,风暴中的安详。阿鹤不是所谓的文学青年,是一个相当逍遥自在的运动员。然而,他的恋人小森无论走到哪儿,手包里总有一两本文学书。今天上午在井头公园约会的时候,她还给阿鹤朗诵二十八岁死于决斗的俄罗斯天才诗人莱蒙托夫的诗歌。阿鹤原本对诗歌毫无兴趣,可是对收入这本诗集的所有诗歌都十分喜欢,尤其是这一首题为《帆》的充满青春躁动又粗野的诗歌,与他现在的恋爱心情十分契合,便要求小森一遍又一遍地念给他听。
风暴中才有安详……风暴中……
小油灯下,阿鹤和麻雀对饮威士忌,心情渐好,醉意醺然。将近十点,房间里的电灯“啪”地亮了。但此时对阿鹤来说,电灯的明亮也好,小油灯的昏暗也好,都已经不需要了。
拂晓。
咚!见过的人大概都知道这种感觉。日出之前的拂晓的感觉绝非令人愉快。仿佛传来众神发怒般令人惊骇恐惧的鼓声,那是与朝阳完全不同的光线,一种黏稠的暗红色光线抹上树梢,散发出血腥的臭味。有种近于凄惨阴森的感觉。
阿鹤从厕所的窗户看见这个秋天的阴惨拂晓,觉得撕心裂肺,面如死灰,摇摇晃晃地回到房间,盘腿坐在还在张着嘴熟睡的麻雀的枕边,把昨夜剩下的威士忌咕嘟咕嘟地往嘴里灌。
钱还有。
酒劲儿上来,他钻进被窝里,抱着麻雀。他躺在床上还在继续喝酒,又迷迷糊糊地睡过去。再睁开眼睛之时,清醒地认识到自己已经走投无路,额头渗出油汗,苦恼地翻动身子,要麻雀再去买一瓶威士忌。喝酒。性爱。昏睡。醒来再喝。
到了黄昏,到了再喝一口就要呕吐的程度。
“回去了。”
他呼吸困难,好不容易才憋出这一句话。他本想再说个什么笑话,可恶心得直想呕吐,便默不作声地爬过去取衣服,麻雀帮着他,总算穿戴好。他一边拼命忍着呕吐的感觉,一边跌跌撞撞地走出日本桥这家“樱花”酒馆。
深秋的黄昏冷似初冬。事发后,已经一天一夜。他挤在桥下买晚报的队列里。买了三种晚报,连边边角角都翻遍了,没有报道。没有报道反而令人不安。封锁消息,无疑是在秘密追捕逃犯。
如此看来,这里已经无立足之地。趁着有钱,远走高飞吧,最后自杀了事。
一旦被捕,就要面对亲人和同事的愤怒、悲伤、不快、詈骂、抱怨。这是他最不愿意的、最害怕的事。
但是,他已经筋疲力尽。
报纸尚未报道。
阿鹤鼓起勇气,朝公司在世田谷的宿舍走去。他想在自己的窝里好好睡一个晚上。
六张榻榻米大的房间,和同事一起,住三个人。大概他们出去游玩了,屋里没人,灯还亮着。阿鹤的桌子上有一束随手扔进水杯里的菊花,花瓣有点发黑枯萎,等待着主人的归来。
他默默地摊开被子,关灯躺下。但又马上起来,开灯,再躺下。他一只手捂着脸,低声叫着“啊……”,很快死一般地沉睡过去。
早晨,一个同事把他推醒。
“喂,阿鹤!你上哪儿逛去了?你姐夫从三鹰往公司打了好多次电话,我们也没辙。他说让你即刻回三鹰一趟。是不是有人得急病了?可你小子不去上班,也不回宿舍,连小森都不知道你去哪里了。无论如何,今天你必须去三鹰。听你姐夫那语气,感觉出大事了。”
阿鹤一听,吓得毛骨悚然。
“只说让我回去吗?还说别的什么了?”他一下子蹦起来,穿上裤子。
“嗯,像是有急事,还是赶紧回去吧。”
“我回去。”
阿鹤觉得莫名其妙,摸不着头脑,难道自己与这个社会还有关系吗?忽然感觉像是做梦,但急忙否定并不是在梦中。自己是人类的敌人,是杀人魔鬼。
自己已经不是人了。世间的所有人正集中全力围追这个恶魔。犹如一张蜘蛛网,无论走到哪里,到处都有天罗地网在等待着自己。但是,自己还有钱。只要有钱,就可以寻欢作乐,暂时忘记恐惧感。他想远走高飞,能逃多远就逃多远。实在走投无路了,就自杀。
阿鹤在盥洗室里使劲刷牙。他嘴里含着牙刷走到饭厅,极度紧张地翻阅餐桌上放着的几份报纸,正面背面翻遍了,还是没有报道。无论哪一家报纸,对阿鹤的杀人案都保持沉默。不安。如间谍般悄无声息地站在自己身后的不安,如看不见的洪水从黑暗的底层不断上涌的不安,如即将轰隆一声发生致命爆炸的不安。
阿鹤在盥洗室里漱完口,也不洗脸,回到房间,打开壁橱,从自己的行李中取出夏天的衣服、汗衫、铭仙绸夹衣、腰带、毛毯、运动鞋、三个鱿鱼干、银笛、相册,以及其他大概可以卖钱的东西,装进帆布背包,连桌子上的小闹钟也塞进夹克口袋里。
他连早饭也没吃,用沙哑的声音仿佛自言自语般说道:“我去三鹰。”背上帆布包,急匆匆离去。
先坐井头线去涩谷,在涩谷把所有东西甩卖掉,连帆布背包都卖掉,总共卖得五千多日元。
从涩谷坐地铁,在新桥下车,朝银座方向走去。没走几步停下来,在河边的一家简易药店买了一盒二百粒包装的安眠药溴米那,然后折回新桥站,购买去大阪的快车票。去大阪干什么,漫无目的,但感觉只要坐上火车,就能减少一些心头的不安。而且阿鹤没去过关西。余日无多,在关西寻欢作乐,也不算白来世上一回。听说关西的女人很不错。自己有钱,差不多有一万日元。
他从车站附近的商场买了一大堆食品。中午刚过,便坐上火车。没料到快车很空,阿鹤坐得舒舒服服。
火车在奔驰。阿鹤忽然想写诗。他原本没有什么爱好,这可以说是极其怪异的唐突的冲动。但这的确是生来第一次真正体验不可思议的诱惑。人之将死,不论多么鄙俗的村夫野老似乎都会产生诗心,真是奇怪。放高利贷者也好,大臣也好,不是都喜欢写那种辞世歌、俳句什么的吗?
阿鹤愁眉苦脸,摇摇脑袋,从前胸的口袋掏出笔记本,舔了一下铅笔。他心想要是写得不错,就送给小森,算是遗物。
阿鹤在笔记本上慢慢写着:
我有,溴米那,二百粒。
吞下去,就会死。
生命……
写到这儿就写不下去了,下面没什么可写的。他念一遍,觉得索然无味。真是蹩脚。阿鹤像吃了黄连一样,满心不痛快,紧蹙眉头,把这一页撕下来扔掉。诗写不成,这回试着给三鹰的姐夫写封遗书。
我就要死去。
来生变成狗或者猫。
往下还是无话可说。他久久地凝视着笔记本上的这几个字,忽然转头看着车窗,那儿映照出一副如熟透的柿子般丑陋的哭相。
火车已经进入静冈县。
此后阿鹤的行踪,他的亲属也没有进行认真的调查和推断,所以难以确定以下叙述是否真实。
大约五天后的一个早晨,阿鹤突然来到京都市左京区的某商会,说要见过去曾是运动比赛场上的战友的北川,北川如今是这个商会的职员。于是,他们在京都逛街,阿鹤轻松地走进旧货店,一边开着玩笑,一边把身上穿的夹克、衬衫、毛衣、裤子统统卖掉,然后买了一套旧军装穿上。剩下的钱,两人从中午就开始喝酒。然后,他非常爽快地和这个叫北川的青年分手,独自从京阪四条站乘车去大津。至于为什么去大津?不清楚。
阿鹤在黄昏的大津街道上晃荡游逛,喝了好几家,醉态渐浓。当晚八时许,他醉醺醺地走进大津车站前的“秋月”旅馆。
他操着一口地道的江户腔,说是要住宿一夜。被领到客房后,立即仰面朝天躺在床上,双脚乱蹬一气。但是当掌柜拿来旅客登记簿要求登记时,他还是准确地填写了真实的姓名住址。他要喝水,说是为了醒酒,喝了不少水。然后,似乎也用这水一口气把二百粒溴米那送进肚子里。
听说阿鹤遗体的枕边只是散落着几份报纸、两张五十钱的纸币和一张十钱的纸币,别无他物。
阿鹤杀人案始终未见报,但阿鹤的自杀,关西的报纸倒是在边角发了条小消息。
京都某商会的那个北川闻讯后,大吃一惊,赶到大津。他与旅馆方面商量,给阿鹤居住的东京的宿舍打电报。宿舍立即派人赶往三鹰。
姐姐左臂的伤口尚未拆线,白色绷带绕过脖子吊在胸前。姐夫依然半醉半醒,说道:“我们不想闹得满城风雨,所以一直到处寻找他,实在抱歉。”
姐姐泪流满面,没有说话,她明白对年轻人走火入魔的热恋切不可掉以轻心。
* * *
[1]这里的“酒馆”指的是游乐场所,为男女幽会以及客人与艺伎的游乐提供场所,也提供饮食酒水。(若无特别说明,本书注释均为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