芝加哥的哈姆雷特

3个月前 作者: 舍伍德
    一


    在汤姆的一生中,有一次他差点死掉。死亡近在咫尺,以至于好几天里,他就像一个手里拿着球的小男孩般把自己的生命握在手中。只要一松手,它就会掉落。


    他告诉我这个故事的夜晚,我至今都记得非常清楚。我们去了现今芝加哥市威尔斯大街上的一个小地方吃饭,那里一半是酒馆,一半是餐馆。那是十月初的一个湿冷的晚上。芝加哥的十月和十一月通常是一年里最迷人的时光,但在那一年里,十月的第一个礼拜却寒冷多雨。我们这些生活在湖区工业城市的人都患有鼻炎,只要类似的天气持续一周,我们就会咳嗽、打喷嚏。汤姆和我去的那个温暖的小酒馆看上去温馨又舒适。我们喝了威士忌给身子驱寒,在吃完东西后,汤姆讲起了这个故事。


    我们落座的地方混入了某种气息,一种疲倦感。有时,所有芝加哥人都会对芝加哥无处不在的丑态感到厌倦,人人都萎靡不振。人们在大街上、在商店里、在家里,无不感到这种厌倦感。人们浑身瘫软,无数人似乎想从喉咙发出呐喊</a>:“我们被埋在这无休止的嘈杂、肮脏和丑陋中。你为什么要把我们放在这里?没有安宁。我们总是匆匆忙忙,从一个地方奔向另一个地方,永无终点。我们数百万人生活在芝加哥广袤的西区,那里的街道都一样丑陋,永远向外延伸,从四面八方延伸到无边无界。我们累了,累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为什么把我们放在这里,人类之母?”所有在大街上游走的躯体似乎都在诉说这样的话。也许有一天,芝加哥诗人卡尔·桑德堡会吟唱出有关这一切的诗歌。哦,届时他会让你感受到出自疲倦之人的疲倦之声。到那时,我们或许都会开始唱这首歌,并意识到一些我们早已遗忘的东西。


    不过,我太啰嗦了,还是回到汤姆和威尔斯街的餐厅吧。卡尔·桑德堡在一家报社工作,坐在桌前写着在芝加哥市威尔斯街上映的电影。


    餐馆里有两个人站在吧台边和酒保说话,但空气中有某种东西阻碍了友好交谈的可能性。酒保看上去就像人们在照片上看到的那些著名将军——他就是那样的人——红脸膛,胃口很好,灰胡子。


    那两人面向他,脚架在栏杆上,就有关麦金利总统和他的朋友马克·汉纳的关系,陷入了一场毫无意义的争吵。究竟是马克·汉纳控制了麦金利,还是麦金利出于私利,利用了马克·汉纳。参与其中的人对这场讨论倒没有什么特别的兴趣——他们不在乎。在那时候,全国的报纸和政治杂志总是在同一个问题上争论不休。我只能说,他们的对话填补了必须填补的空白。


    不管怎么说,这两人聊起这个话题,将之当成对生活表达厌倦和厌恶的工具。他们管麦金利和汉纳叫比尔和马克。


    “我跟你说,比尔是个圆滑的人。他把马克玩弄于股掌之间。”


    “比尔对他言听计从,真该死!马克吹响口哨,比尔就会跑过来,就像一只小狗。”


    疲惫的头脑抛出毫无意义的恶毒话和成见。其中有一个人还生起了闷气。“别那样看着我,我告诉你。我对朋友非常容忍,但绝忍不了这样的眼神。我可是个爱发脾气的人,有时还会动手。”


    酒保控制了局面。他试图换个话题。“谁能把那个菲茨西蒙斯[18]打倒?他们还要让那个澳大利亚人在这个国家神气多久?就没人能打得过他吗?”他情绪激动。


    我双手托腮坐着。“男人们吵吵嚷嚷!男人和女人在房子和公寓里争论不休!疲惫的人们从工厂回到芝加哥西区的家!孩子们焦急地哭!”


    汤姆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拍了拍桌子上的空杯子,他笑了。


    “瓢虫,瓢虫,为何游荡?


    瓢虫,瓢虫,从家飞走。”


    他嘟囔着。威士忌上来后,他向前倾了倾身子,对生活发表了一番怪异而真实的言论,他总会时不时冒出一些类似的言论。“我想让你注意一件事,”他开始讲,“你去看那些酒保——嗯,如果你去关注他们的话,就会发现那些酒保、伟大的将军、外交官、总统等人都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我只是碰巧想到了这是为什么。因为他们都在玩同一个游戏。他们不得不花一生的时间来对付那些厌烦且不满的人,于是就掌握了扭转乾坤的诀窍,让它们从沉闷无聊转到另一个方向。这就是他们玩的把戏,他们都玩得大同小异。”


    我同情地笑了笑。现在,我在写我这位朋友时,从情感上来说,很难不歪曲他。我不记得有多少次了,和他在一起时都有一种说不出的沉闷感,他还会常常好几个小时讲起毫无意义的事情。他有时会说,只想成为一个无趣的商人简直是愚蠢可笑,还宣称他和我都是傻瓜。如他所说,我们若能更加警觉,更加狡猾一些,会对我俩都有好处。不过事实上,我们都是傻瓜,本应加入“芝加哥体育俱乐部”,打打高尔夫球,驾车出去转转,带几个爱打扮的年轻姑娘去公路旅店吃晚餐,随后回家,编几个荒唐故事安抚妻子,周日再去教堂,不停地聊起赚钱、女人和高尔夫,总之,好好享受我们的生活。有时,他几乎让我相信,他所描述的那些人都过着愉快而惬意的生活。


    有时,作为一个实体性的存在,他似乎也会在我的眼前完全瓦解。他那庞大的身躯变得有些松散和软弱。他不断说着话,却等于什么也没说。


    然后,当我认定他已经走上了我和周围所有人无疑都会走上的同一条路时——一条向丑陋以及无意义的枯燥生活屈服的路——某些事情发生了。他或许会像我刚才所描述的那样,漫无目的地聊上一整个长夜,然后在晚上我们分开的时候,在一张纸上草草写几笔,随后笨拙地把它塞进我的口袋里。我看着他那笨拙的身影沿着街道走去,随后走到一盏路灯前,读起了他写的东西。


    寥寥几笔写的是:“我很疲倦。我看上去可不是傻驴,却累得像一条狗,总想弄明白我是谁。”


    但是,说回在威尔斯街度过的那个晚上。威士忌酒端了上来,我们喝了几口,坐在那里面面相觑。他把手放在桌子上,合拢手指,摆出一个小杯子的形状,随后缓慢地、没精打采地摊开。“我曾经有过生活,就像那样,将生活握在手中。我本可以轻易地让它溜走。至于为什么没那么做,我却从未搞清楚。我无法去想为什么我的手指一直捧着,而没有松开,让生活溜走。”他说。如果说在几分钟前,此人还没有诚信而言,那么现在,他可谓诚信满满。


    他开始讲述他年轻时发生在那个黄昏和那个夜晚的故事。


    他当时年仅十八岁,还待在位于俄亥俄州东南部他父亲租的一座农场里。那是在他离开家出门闯荡前的秋天。我对他的过去多少了解一些。


    那是十月末,他和父亲正在地里挖土豆。我猜他们都穿着破鞋子,因为在汤姆讲述这个故事时,特意提到当时他们脚很冷,黑色的泥土钻进他们的鞋子里。


    那时天气很冷,汤姆身体不太好,心情也很苦闷。他和父亲一言不发,绝望地在地里干活。父亲个子很高,面色蜡黄,留着胡子,在我脑中,他总是停顿着的模样——他在农场里走动或在地里干活时,总会停下来,用手指不安地捋胡子。


    至于汤姆,他在人们印象中是个年轻有风度的人,他虽能向生活中更为美好的东西靠拢,却并不自知,而且显然也没有机会去满足这种感觉。


    汤姆身上有某种毛病,或许是冷中带点热的病。他在干活时,有时身体会像得了风寒般颤抖起来,几分钟后,他又会感到浑身发烫。这两人整个下午都在挖土豆,等到夜幕笼罩四野,他们开始捡土豆。一个将土豆收入篮子,随后将它们带到田垄的尽头,装入两蒲式耳的谷物袋里。


    汤姆的继母来到厨房门前,用她独有的苍白语调喊道:“吃晚饭了。”她的丈夫有点生气和焦躁。或许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能感到儿子对他怀有深深的敌意。“知道了,”他回应道,“我们马上来,等我们把土豆捡起来。”他的语气像在发牢骚。“你别让菜凉了。”他喊道。


    汤姆和父亲火急火燎地加速干活儿,仿佛在互相追赶,每当汤姆弯下腰抓起一把土豆时,脑袋就眩晕起来,他觉得自己说不定会摔倒。一种强烈的自尊心占据了他,他浑身充满了力气,下决心不让他父亲——即便效率低下,他干起活来有时也会又快又准——超过他。他们不停地捡土豆——那一刻这就是他俩的任务——要赶在天黑之前把所有土豆都捡起来,再把它们装进袋子。汤姆不相信他父亲比他强,无论他身体多糟,他能败给一个干什么都如此低效的一个人吗?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就是那一刻汤姆所思所感的实质。


    随后夜幕降临,活儿也干完了。装满土豆的袋子在田地末端靠着篱笆堆着。那是一个结霜的寒夜,月亮出来了,装满土豆的袋子看起来就像沿着篱笆站立着的一个个怪人,他们用苍老松垂的身体站着,就像汤姆的继母一样——身体凹陷,双眼无光——站在那里盯着这两个如此不协调的人看。


    两人走过田野,汤姆让父亲走在前面。他担心自己会摔倒,不想让父亲看到他身体的状况。从某种程度上说,这其中还有一点孩子气的自负。“他说不定还觉得可以把我累垮呢。”汤姆想。升起的月亮是一个悬挂远方的巨大黄球。它比他们走向的那所房子还要大,父亲的身影仿佛要径直穿过那轮明月的黄色脸庞似的。


    他们回到家后,父亲的其他孩子——他和那个女人生的,也就是说,他在第二段婚姻里生的——都站在那里。汤姆离开家之后,怎么也想不起这些孩子来,只记得他们总是灰头土脸的,穿着脏兮兮的破衣服,最小的那个,还是个婴儿,身体不是特别好,总在焦躁地哭个不停。


    父子俩走进房子之后,先前还在为推迟的晚饭埋怨母亲的孩子们渐渐安静下来。他们凭借孩子灵敏的直觉,意识到这对父子有些不太对劲。汤姆径直穿过小小的餐厅,打开门,走上通往卧室的楼梯。“你不吃晚饭了?”他父亲问道。这是几小时以来父子间蹦出的第一句话。


    “不吃了。”汤姆答完就走上了楼梯。在那一刻,他满脑子想的是:不能让家中任何人知道他生病了。父亲没有什么异议,任由他走上楼去。毫无疑问,他离开后,全家人都挺开心的。


    他上楼走进自己的房间,没脱衣服,只脱了破鞋子就爬上床,拉起被子躺下来。这是一床老旧的被子,不是特别干净。


    他脑袋清醒了一点,房子不大,楼下发生的一切他都能听清楚。此刻,全家人围坐在桌子旁,父亲在做“饭前祷告”,他总会这么做,有时,在别人都等着吃饭时,他会断断续续地祷告。


    汤姆在想,试着去想,这意味着什么,他父亲为什么要那样祷告?他在祈祷时,整个人似乎忘了世上的所有人。他与上帝独处,面对着上帝,而周围的所有人似乎都不存在。他对食物祷告了一会儿,随后用一种怪异的私密方式,就其他事情,多数时候是他自己受挫的愿望,与上帝交谈起来。


    他这一生都想成为一名卫理公会派的牧师,但由于他从未去学校或大学</a>受过教育,所以也就未能受戒。他没有丝毫机会能够成为他想成为的那个人,但他依旧不停地在为此祈祷,并且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似乎觉得尚有一丝机会,能让上帝感知到还需招募更多的卫理公会派的牧师,这样上帝就会突然离开审判的宝座,下凡来到卫理公会的管理会或其他什么名字的组织,对他们下令说:“你们这群人究竟在干什么?赶紧让这个人成为卫理公会派的牧师。别给我干蠢事。”


    汤姆躺在楼上的床上,聆听着父亲在楼下祈祷。在他小时候,亲生母亲尚未去世的那时候,他总是被迫在周日和父亲一起去教堂,参加周三晚上的祈祷会。他的父亲一直在祈祷,并假借祈祷的名义,向坐在边上的其他愁眉苦脸的男女布道,他则坐在边上聆听。无疑就在童年的那段时间里,他开始憎恨起他父亲来。那时有一个小乡村教会里的牧师,个子高高的,长得骨瘦如柴,尚未结婚,他有时会说,汤姆的父亲在祷告时是一个强者。


    汤姆的脑中总想着某件事。也就是说,他看到了某种东西。有一天,他光着脚从田里回来,正独自走在一条林荫道上,突然看到——他从未对任何人说起过他看到了什么——有个牧师正独自一人坐在林子里的一块木桩上。有某种东西出现了。汤姆身上生活美好的感觉受到了深深的冒犯。他在牧师没看到的情况下偷偷溜走了。


    此刻,他在父亲家昏暗无光的二楼,躺在床上,因寒意而瑟瑟发抖。楼下他的父亲在祈祷,他在祷告词中总会念叨一句话:“赐予我天赋,哦,上帝,赐予我无尽的天赋。”汤姆知道这是什么意思——“赐予我能说会道的天赋和施展它的机会,怎么样?”


    汤姆的床脚处有一道门,通往另一个房间,这个房间位于房子二楼的前部。他父亲和新娶的女人就在那里睡觉,其他三个小孩睡在旁边的小房间里。婴儿和爸妈一起睡。有时,一个人会冒出可怕的想法。婴儿的身体不是很好,总在哭。婴儿长大后很有可能会变得皮肤黄黄的,眼睛空洞无神,就像他母亲一样。假设……仅仅是假设……某个夜晚……某个人不自觉地这么想——假设父亲,要么母亲,突然之间,把身子压在了婴儿身上,将婴儿压扁,闷死……


    汤姆的思绪有些稍稍超出了他的掌控。他试图紧紧抓住某个东西——这是什么?这是否就是他自己的生活?这想法有点古怪。现在,他的父亲停止了祈祷,全家人在楼下吃起了晚餐。房间里一片寂静。他的家人们,即便那些脏兮兮、病恹恹的孩子们,也在吃饭时渐渐没了声音。这是件好事儿。有时,寂静无声是件好事儿。


    此刻,汤姆的思绪回到了林子里,他光着脚正走过林子,而那个男人,那个牧师,独自坐在木桩上。汤姆的父亲想要成为一名牧师,想要上帝任命他为一名牧师,想要上帝打破规则,撕毁事物惯常的秩序,不顾一切地任命他为牧师。而他,只不过是个在农场里讨生活的人,一个干什么都差不多敷衍了事的人,他一觉得自己要续弦,就马上找了个带着四个孩子、不会做饭、家务活儿干得马马虎虎的女人。


    汤姆的思绪进入无意识之中,又静静躺了好一会儿。或许他睡着了。


    他醒来之后——或者说意识重新清醒后——又传来了父亲祈祷的声音,汤姆原本以为“餐前祈祷”已经做完了。他躺在那里,聆听着。那个声音响亮且迫切,现在听起来似乎就在耳边。房间里的其他人都沉默不语。孩子们都没有哭闹。


    此刻,传来了另一个声音,是楼下厨房的盘子发出的咯咯声,汤姆从床上坐起身来,往前用力探了探身子,透过开着的门往他父亲和他新妻子的房间望去。他的头脑完全清醒了。


    毕竟,晚餐已经吃过了,孩子们都要上床了,此刻楼下那个女人把三个大一点的孩子哄上床之后,正在厨房洗碗。汤姆父亲上了楼,正脱下衣服,换上一件脏兮兮的白色睡袍。随后,他来到屋子前面那扇打开的窗子前,跪下身子,又开始祈祷。


    汤姆油然而生一种阴郁的愤怒,他没有迟疑,默默下了床。他此刻不觉得自己病了,而是觉得充满力量。床脚放着一块马车上用的横木,一块圆圆的硬木,就像一根棒球棍,但两端逐渐变尖。横木的两端都挂着一个铁环。这块横木是他父亲留在这儿的,他总是把东西丢在意想不到的地方。他在儿子卧室放了这块横木,随后,再过一天,当他套马去耕地,要用到这块横木时,就得花上好几个小时不安地用手指捋胡子,四下寻找。


    汤姆手里拿着这块横木,光脚轻轻走过开着的门,进入父亲的房间。“他想成为树林里的那个人——他一直以来就是那样祈祷的。”汤姆的脑中闪过一些念头——从一开始起,他脑中总会有许多专断独行的想法——嗯,你看,他想克服身上的无能和懒惰。


    他下定决心,要用横木杀了父亲。随后,他悄无声息地踩在地板上,右手紧握着那块横木。那个看起来病恹恹的婴儿已经放在房间的一张床上,此刻已经睡熟。婴儿的小脸从另一床脏兮兮的被子中探出来,清冷的月光泄入房间,落在床上,落在窗边地板上跪着的人身上。


    汤姆快穿过房间的时候,突然看到了某个东西——他父亲那双光着的脚正从白色的睡袍底下伸出来。那对脚后跟,还有脚趾下红红的水泡被田里的泥染黑了,但脚心却不是黑的,在月光的照耀下,反倒显露出一种泛黄的白色。


    汤姆蹑手蹑脚回到自己的房间,轻轻关上了两个房间之间的门。说到底,他并不想杀人。在他父亲看来,跪下向上帝祈祷前,没有必要洗净双脚,而汤姆自己在上楼就寝前也没有洗脚。


    此刻,他的双手颤抖起来,身子因寒战而不停晃动,但仍坐在床边试图思考。他还是个孩子时,和父母亲去教堂曾听过一个故事。一个人去参加宴会,在土路上长途跋涉之后到了宴会。有个女人用双手给他洗脚,还给那双脚抹上珍贵的膏药,又用头发将它们擦干。


    他最初听到这个故事时还小,并不觉得其中有什么特别含义,但是现在……他坐在床边,表情怪异地笑起来。人们能否把自己的双手变成一个象征,来传达多年前那个女人的双手的意义呢?人们能不能把自己的双手变成一个谦卑仆人之手,去触碰某人肮脏的双脚和肮脏的身体呢?


    这是一个古怪的念头,是一整套让自己成为本性纯然正直的守护者的方式。当一个人病了之后,他对事物的理解就会产生些许偏差。在汤姆的房间里,有一个锡盆和一桶水,这桶水是他每天早上从房后打来的。他一直自己照顾自己,或许在那一刻,他在体内找到了某种东西,这种东西后来丢失了,或者只有在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之后才能重新拾回,那是一种配得上他年轻身体的感觉,像人们所说的,把自己的身体当成一座庙宇。


    不管怎么说,他一定在童年的那个晚上有过类似的想法。而我永远也忘不了,在威尔斯大街,当他和我说起这个故事时,我在他身上看到的某种幻觉。在那一刻,从那具笨重的躯体里似乎涌出了某种东西,某种年轻、坚硬、洁净、白色的东西。


    但我必须谨慎一点。或许还是顺着我的故事讲为好,就像他那样,简单将它呈现出来就好。


    不管怎么说,他从床上起了身,在这个极为杂乱且萎靡的家的二楼,站在房间当中脱去衣服。墙上的钩子挂着一条毛巾,但并不干净。


    但是,他碰巧有一件没破的睡衣,他取了出来,不顾一切地从睡衣上扯下一块布,用来当作毛巾。随后他站起身来,把锡盆放在脚边,用冰冷的水仔细洗了洗自己。


    他在威尔斯大街告诉我这则故事的那个晚上,无论我对他产生了怎样的幻觉,但他一定如我所描述的那样,无疑在童年的那个晚上成了某种年轻、坚硬、洁净、白色的东西。在那一刻,他的身体无疑就是一座庙宇。


    至于他将自己的生活握在自己手中这个事实——那是在他回到床上之后发生的事儿,他故事中的那个部分我确实不理解。也许在讲述的时候,他把这部分给搞混了,又或许是我的理解产生了偏差。


    我记得他一直把手放在威尔斯街那家酒馆的桌上,不停地把手指张开又合上,就仿佛这样就能解释一切似的。不过,这个手势对我来说并不能解释什么,至少当时没有。你看到后,或许能够明白些什么。


    “我回到床上,”他说,“把自己的生活握在手中,试图决定是否要继续握下去。整晚上我都像那样握着它,我指的是我的生活</a>。”他说。


    他显然是在解释一种观念,认为别人的生活是独立于他生活之外的东西,是无法去触碰、去玩弄的东西。很久以前,在他童年那个晚上,他究竟产生了多少这样的想法呢?又有多少想法是后知后觉感受到的呢?我不知道,人们会想当然地认为他肯定也不知道。


    不过,那一晚,他似乎好几个小时都在琢磨这个念头。他父亲的妻子上了楼,两个大点的孩子躺到了床上,之后房子里寂静无声,于是那个特定的时刻来临了,在这样的时刻里,他可以轻易地将属于他的生活握在手中,又放下,就好像在芝加哥威尔斯大街的酒馆里,他伸开并放在桌上的手一样。


    “我曾想过不这样做,”他说,“不去张开我的手,不去摊开我的手。我感觉不到生活有什么明确的目标,但确实有某种东西。我有一种感觉,当我浑身发冷,赤裸着身体清洗自己时,我曾有一种感觉。或许,某一天,我会再有想清洗自己的感觉。你懂我的意思——那天晚上,在月光下,我真的净化了自己。


    “于是我回到床上,把我的手掌合起来,就像这样,握成杯子状。我把自己的生活握在手中,每当我想张开手,让生活从我手中溜走时,我就会想起自己曾在月光下沐浴。


    “所以,我没有张开我的手掌。我把手像这样合在一起,握成个杯子状。”他说,随后又慢慢把手掌合在一起。


    二


    汤姆在芝加哥一家办公室里写了很多年的广告,我也在那里工作。他已人到中年,还未成家,而到了周日的晚上,他会坐在公寓里读书或草草弹几下钢琴。除去上班之外,他鲜有同伴,尽管他在青春期和刚步入成年的时候,日子过得比较坎坷,但他在幻想中,一直活在过去。


    他和我曾一度关系较为亲密,就这么时断时续松散地保持了几年关系。尽管我比他年轻许多,但我们总在一起喝个半醉。


    在他个人的经历中,总有像标签一样摆动着的末端从他身上泄露出来,在我认识的所有男女中,他给我的故事素材最多。他自己说过的话,不管出于记忆还是凭空捏造,却从未被完整地讲述过。它们是被拾起的碎片,像被风刮起抛向空中,随后又突然掉落下来。


    我们俩总会在傍晚去酒吧喝酒。在此期间,我们会聊工作,等汤姆醉意渐浓,就会戏谑地说起广告写作的重要性。他那些观点让我有点困惑。“我跟你说,在你现在所做的那些广告中,有许多是非常重要的。你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其中。美国的家庭主妇会买明星牌洗衣皂,而不会买箭牌洗衣皂,这一点很重要。还有一件事——现在间接雇用你的那家肥皂厂老板有个长得非常漂亮的女儿。我见过她。她现在十九,很快就要从大学毕业了,如果她父亲能赚到很多钱,那就会大大影响她的生活。她将来会嫁给什么样的男人可能就取决于你现在所写的广告是否成功。你在以一种隐晦的方式为她战斗。就像一个古老的骑士,你用你的长矛,或者说你的打字机,在为她效力。今天,我走过你的办公桌,看见你坐在那里挠着头,思忖着是应该写‘明星牌洗衣皂——最佳选择’,还是应该用略带俚语的口气说‘买明星牌——就对了’——这么说吧,我的心完全扑在你和那位从未谋面也永远不会见面的人身上。我和你说,我被打动了。”他打了个嗝,向前倾了倾身子,亲切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告诉你,年轻人,”他微笑着补充道,“我想起了中世纪,想起了那些曾经到圣地去侍奉圣母的男女和孩子们。他们的薪水没你高。我跟你说,我们广告人的薪水太高了。如果我们光着脚,穿着破旧的斗篷、拿着手杖到处走,我们的职业会更有尊严。我们可以更有尊严地把乞丐的碗拿在手里,嗯!”


    此刻,他开怀大笑起来,但突然间,他又收起了笑容。汤姆的欢笑中总带着几分忧伤。


    我们出了酒馆,他有点踉跄地向前走着,即使他很清醒,腿却也不太稳。他身上并没有明显的生命力,他笨拙地晃动着身体,沉重的身体有时会撞到人行道上的行人。


    我们曾站在芝加哥市拉萨尔街和湖街之间的街角处,周围挤满了回家的人群,高架火车在我们头顶隆隆作响。风把一片片碎纸和一团团尘土风吹到我们脸上,灰尘也会落进我们的眼睛。我们神经质地笑起来。


    不管怎么说,对我们而言夜晚才刚刚开始。我们一起散步,一起吃饭。他又钻进了刚从那儿出来的酒馆,一会儿回来时口袋里就装着一瓶威士忌。


    “威士忌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嗯,但谁叫这里也是个可怕的城镇呢。人们在这里不能喝酒。酒属于开朗、欢笑的人群和地方。”在他看来,我们生活在这样一个现代化的工业城市里,酗酒是必须的。“你等着吧,”他说,“你等着瞧。总有一天改革家们会想尽办法把我们的威士忌拿走,那会怎样呢?你看,我们的身体会凹陷,变得就像生了太多孩子的老女人。我们的精神会</a>全都垮掉,然后你就会知道发生什么了。没有威士忌,没有人能站起来反对这一切丑陋的东西。我觉得,这是不可能的。我们会变得像袋子一样空虚——我们会的——所有人都会那样。我们就像没人爱却生了一堆孩子的老女人。”


    我们穿过许多条街,来到一座桥上。天渐渐黑了下来,我们在暮色中站了一会儿,在朦胧的光线中,河边紧挨着的那些大仓库和工厂开始变得奇形怪状。河流穿过由建筑物形成的峡谷,有几艘船在交会,有轨电车从远处的桥上驶过。它们就像深紫色天空映衬下移动着的星团。


    他不时喝着瓶里的威士忌,偶尔也请我喝上一口,但他常常会忽视我,自顾自地喝。他又喝了一口,轻轻对着酒瓶说:“小妈妈,我总是在你的怀里,嗯?你不能让我断奶,对吗?”


    他渐渐有了脾气。“那么,你为何要把我生在这里?当母亲的应该把孩子生在人能谋生的地方。这里不过是空有建筑的荒漠。”


    他又从酒瓶里喝了一口,在把酒瓶递给我之前,把它贴着脸颊放了一会儿。“威士忌酒瓶就像女性,”他说,“只要里面装着酒,人们就不愿与它分别,也不愿把它拿给朋友,这一点有点像邀请朋友认识你的妻子。我听说,在某些东方国家里,人们就会这么做——这是一个非常优雅的传统。或许那里的人比我们文明多了,而到那时,或许他们就会发现,女人有时也会喜欢这么做,对吧?”


    我想笑,但没笑出声来。现在,当我在书写我这位朋友时,我发现自己终归无法很好地把握他。或许因为在我的记述里,过分强调了他的悲伤。他身上总会呈现出那样的元素,不过他调整得很好,但在我对他的记述里,我却无法将它调整好。


    首先,他不是特别聪明,而我似乎在把他塑造成一个相当聪明的人。在我和他待在一起的许多个晚上,他都沉默不语,非常沉闷,一连好几个小时都无精打采,一边还说着办公室里的事儿。他曾说起一个又长又混乱的故事。他曾和公司的总裁一起去了底特律,两人去那儿拜访一个广告商。就当时他们说了些什么——那些“他说”和“我说”的内容——他做了一番冗长而乏味的讲述。


    又有一次,他曾说起他自己的一些经历,那是在他投身广告业之前,他曾做过报社的记者。他在芝加哥当地的一家报社——或许是《论坛报》——的编辑部里工作。人们渐渐习惯了他头脑中的小怪癖。他的脑子有时会毫无进展,随后就会有某种老生常谈</a>的故事浮现出来。有一个初出茅庐的记者来到报社办公室,他带来一则重要新闻,独家新闻。没有人相信这位记者说的故事。他只是一个孩子。他说有一个凶手,全镇都在提防着这个人,而那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却把他抓了起来,还把他带到了报社。


    那个危险的凶手就坐在那里。那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在一家酒馆里发现了他,并走上前去对他说:“你最好死了这条心吧。他们一定会抓到你的,如果你去自首,事态就会好很多。”


    随后,这个危险的凶手就决定去自首,而那个初出茅庐的小伙子就陪他一起去,他俩没去警察局,而来到了报社。这真是一则轰动的独家新闻。再过一会儿,排版就要完成了,报纸就要拿去印刷了。截稿时间临近了,而这位初出茅庐的记者在屋里奔走相告。他不断指着那个凶手,那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文雅的人,个子矮矮的,长着一双蓝眼睛,正坐在板凳上等候。这个初出茅庐的记者几乎快要疯了。他手舞足蹈地喊道:“我告诉你们,坐在那里的人可是莫德克。别犯傻了,我告诉你们,莫德克就坐在那里。”


    此刻,一个编辑冷漠地走了过来,对那个蓝眼睛的小个子男人说了几句,随后突然间,报社办公室里所有人的语调全都变了。“我的天啊!这是真的!手上的活儿都停一停!把头版空出来!我的天啊!这是莫德克!这么危险的事儿!我们差一点就让它溜了!我的天啊!那是莫德克!”


    这桩发生在报社的事一直留在我朋友的脑海中。它在他脑中就像在水池里一样四处游动。大概每过六个月,他就会重复一遍这个故事,每一次都说一样的话,那一刻报社办公室里的紧张气氛不断在他口中呈现。他变得越来越亢奋。此刻,办公室里的所有人都聚集在那个小个子、蓝眼睛的莫德克边上。他杀了妻子、情人和三个孩子。随后他跑到了大街上,随随便便就射杀了两个刚好路过的无辜路人。他坐在那里静静地说着话,城里所有的警察,以及其他报社的记者都在找他。他就坐在那里说着话,紧张地讲述着他的故事。故事本身并没有什么。“是我杀的。就是我杀的。我想我当时蠢透了。”他不断地说。


    “好吧,这个故事必须得延伸一点。”那位带他来的初出茅庐的记者骄傲地在办公室里走动。“是我办到的!是我办到的!我证明了自己才是这座城市里最伟大的新闻记者。”年长一些的人都在笑。“真是傻子!傻子有傻福!如果他不是个傻子,绝不可能办到这一切。瞧瞧他走路的样子。‘你是莫德克吗?’他走遍整个镇子,进入酒馆,逮到人就问:‘你是莫德克吗?’上帝对傻子和醉汉可真好!”


    这个故事我朋友向我说起过十次、十二次、十五次,丝毫不知它已成了老生常谈。当他重现报社办公室里的场景时,他总是会给出同样的评价。“这是一则好故事,哈,不过,这是真事儿。我当时就在那里。得有人把它写下来,登在杂志上。”


    我盯着他看,在他讲述这则故事时,我紧紧盯着他看,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一直在听这则有关凶手的故事,他也会定期讲起别的故事,但不会意识到他之前已经讲过了,于是我冒出了一个想法。“他是一个没有听众的说书人,”我想,“他是一条淤塞的河流。他装满了故事,这些故事在他身边盘旋、转动。这么说吧,他还不是一条淤塞的河流,他就是一条满溢的水流。”我走在他身边,一遍遍聆听那个初出茅庐的记者和凶手的故事,在那时,我总会记起我父亲房子后面的一条小河,房子就在俄亥俄州的某个镇上。春天时,水会漫到我家房子边的一块田地,褐色的泥浆会一圈圈疯狂打转。有人若往水里扔一根树枝,它就会被水流带去远方,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树枝就会转回到我站在那里观望的高地边。


    让我感兴趣的是那些没有说出来的故事,抑或是我朋友脑中那则没有完结、不会绕圈打转的故事。一则故事一旦形成,就会隔三岔五地被人讲述出来,但那些没有形成的片段,只能被窥见一次,随后就会退隐,永不再现。


    那是春天的一个傍晚,他和我一起在杰克逊公园散步。我们坐上了一趟有轨电车,我们正下车时,车就突然开动了,我那位朋友踉踉跄跄摔在了地上,在街上翻起滚来。司机、售票员,以及几位乘客跳下车来,围拢过来。不,他没有受伤,不会把姓名和住址告诉那位焦急的售票员。“我没受伤。我不会起诉你们公司的。妈的,老兄,我绝对不会给你我的姓名和住址的,我压根不屑于这么做。”


    他装出一副义愤填膺的高贵模样。“现在你只需想想,如果我碰巧是某个大人物,正在这个国家旅游——比如,在外交部工作,隐姓埋名的一个人。比如,假设我就是一个伟大的王子或者诸如此类的显贵。看看,我身形多么伟岸。”他指了指自己的大肚子。“如果我告诉你我是谁,人们就会欢呼起来。我不在意那些。你明白吧,对我来说,这件事发生在你自己身上会有很大的不同。这类事我经历多了。我对此感到厌烦。在我研究你们这个国家的风俗时,我恰巧从有轨电车上跌落下来,这是我自己的事儿。我又没有碍到任何人。”


    我们离开售票员向前走去,司机和乘客们有点愣住了。“啊,他是个傻子。”我听到一个乘客对另一个乘客说。


    等到了秋天,从我这位朋友身上抖落出某个东西。我们后来有一次一起坐在公园长椅上时,其中有个片段,他过往经历中某个微小的闪光片段——他身上时不时会掉落这些片段,而这对我来说就是他最大的魅力——似乎被摇晃松了,就像从风中的树上跌落一只苹果般从他身上掉落下来。


    他开始讲起来,有些犹豫,这种感觉就仿佛他在夜里摸黑走过一间古怪屋子的门廊一般。事情是这样的,我从未见他与女人待在一起过,而他也很少提起女人,只用一种诙谐和半轻蔑的语调调侃过几句,但现在,他开始说起他和一个女人的一段经历。


    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他年轻时的一段冒险。它发生在他母亲去世、父亲再婚之后,实际上是发生在他永不回头地离家之后。


    他与父亲之间似乎总存在一种敌意,随着他继续待在家里,这种敌意变得越来越明显,但就儿子——也就是我朋友——这一方来看,他从未将这种敌意说出来,而对他父亲的厌恶就体现在他藐视父亲如此恶劣的再婚行为中。那所房子里新搬来的女人看起来是个笨头笨脑的可怜人。房子总是很脏,而那些孩子,别人生的孩子,总是在地上爬来爬去。当去地里干活的父子回来吃饭时,饭菜又烧得难以下咽。


    父亲想让上帝用某种神秘的方式让他成为一个卫理公会派的牧师,这个愿望一直持续着,并且随着他年岁渐高,儿子很难抑制对家庭生活言辞刻薄,总要将这些话说出口:“卫理公会派的牧师到底算什么?”儿子充满了年轻人的偏狭。他父亲是个工人,一个从未上过学的人。他难道会认为,仅凭不停地祷告,无须努力,上帝就会突然将他变成另一个人吗?如果他真的想成为一名牧师,为什么自己不去准备呢?他急不可耐,结了婚,然后在第一任妻子尸骨未寒之际,就匆匆续了弦。但他娶到的又是多么笨手笨脚的一个可怜女人啊。


    儿子朝桌子另一边的继母望去,她害怕他。他们的眼神相遇了,随后这个女人的双手开始颤抖起来。“你想要什么?”她焦虑地问。“不想要什么。”他回了一句,随后就不声不响地吃起东西来。


    春季的某一天里,他在地里和父亲一起干活,突然决定要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他和父亲当时在种玉米。他们家没有玉米种植机,于是父亲得用自己做的标记物在田垄里标记出种植点,随后他就光着脚沿着田垄一边走,一边将玉米粒播撒下去,而他儿子,手里拿着锄头跟在后面。儿子把土盖在玉米粒上,随后用锄头的背面拍拍种下玉米的地方。这样做是为了夯实上面的土层,以防玉米生根之前,乌鸦飞下来把玉米粒吃了。


    整个早上,父子俩都在一声不吭地干活,随后到了中午,他们来到田垄的一端,收工休息。父亲走入了篱笆的角落里。


    儿子非常紧张。他坐了下来,随后又起身四处走动。他不想往篱笆的角落望去,他父亲无疑正跪在那里祈祷——他总会在不合时宜的时候祷告——但那一刻,他却没有那么做。恐惧袭上他的心头。父亲默默跪着祈祷,儿子又能看见他的两只光脚从低矮的灌木丛中伸了出来。汤姆颤抖起来。他又看见了脚后跟、脚掌的肉垫,以及脚趾下面那两个球状的指头肚。它们都成了黑色,但每只脚的脚背都是白色的,而且还带有一种奇怪的白色——就像鱼肚白。


    读者会理解汤姆的脑子里在想什么——一段记忆。


    他没对父亲或父亲的妻子说什么,就这么穿过田地,走进房子,收拾好东西,起身离开了,也没有和任何人道别。女主人看见他走了,什么也没说。等他走到路上的一个拐弯处,她就穿过田野向她丈夫跑去。她丈夫还在祈祷,根本没有注意发生了什么。他的妻子也看到了从灌木丛里伸出的那双光着的脚,尖叫着冲过来。她丈夫站起身来,她开始歇斯底里地哭起来。“我觉得大事不妙,哦,我觉得大事不妙。”她抽泣着说。


    “啊,怎么啦,怎么啦?”她丈夫问道,但她没有回答,只是跑了过来,一头扑进了他的怀抱,两人就这样站着,像两个奇形怪状的谷物袋,拥抱在灰色天空下新开垦的黑色田地里。那个儿子则在一棵树前停下了脚步,看着他们。他走到树林边,站了一会儿,然后沿着路走远了。后来,他再也没有见过他们,也没有听到过他们的消息。


    关于汤姆追女人的故事——他讲得就像他离家出走的故事一样,是以一种零碎的方式讲述的。这个故事,就像我刚才讲的故事一样,是在长时间的沉默间隙断断续续讲出来的。我这位朋友说起这个故事时,我就坐着看着他。我承认,有时候我不禁在想:他一定是我一生中认识的最伟大的人。“他感受了更多的事物,他凭借无声感受事物的能力,对生活的了解要比我认识的任何人,甚至比生活在我这个时代的任何人都深。”我这样想着——内心被深深触动了。


    就这样,他上了路,慢慢徒步穿过俄亥俄州南部。他打算到某个城市去,并开始自学。他在童年时,曾在某个冬天去一所乡村学校念书,但某些他想要的东西在乡下是找不到的,比如书。“我当时就知道,现在也知道,书,真正的书的重要性。世界上这样的书很少,要找到它们需要花很长的时间。几乎没有人知道它们是什么样的,而我一直没结婚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我不想让某个女人挡在我追寻那些书的路上。”他解释道。他总是用这种极短的评论来打破他对故事主线的讲述。


    整个夏天,他都在农场里干活,有时会在那里待上两三个星期,随后就继续往外跑。到了六月,他就去距离辛辛那提以西二十英里之外的地方,他在那儿的一个德国人的农场里干活,就在那儿发生了他那天晚上在公园长椅上对我讲的冒险故事。


    他干活的那个农场属于一个身材高大魁梧的德国人,他五十岁了,二十年前来到美国,通过辛勤劳作发了财,得了不少土地。在下定决心娶个女人的三年前,他写信给德国一位朋友,让他帮忙物色个妻子。“我不想在这些美国女孩中找,我想要一个年轻的,不要老的。”他写道。他解释说,美国女孩都怀有这样的想法:她们可以支配丈夫,并且大多数人都成功了。他说:“她们现在只想悉心打扮一番,骑着马到处跑,要么就骑马进城去。”就连他雇的年长的美国女管家也是如此。她们中没有一个能在这里安心打理农场、喂牲口、做欧洲农夫的妻子本应做的事情。若他想雇一个女管家,她只负责家务就够了。


    随后,女管家去前廊缝东西或看书了。“简直荒唐!你给我去给找个德国好姑娘,身体强壮又漂亮的那种。我会寄钱给她,这样她就可以来这里做我的妻子了。”


    这封信是寄给他年轻时的一个朋友的,他现在是德国小镇上的一个小商人。在和他的妻子商量了这件事之后,这位商人决定把他二十四岁的女儿送到美国去。她已经和一个军人订了婚,可那人在服役期间得病死了,她父亲觉得女儿已经虚度了太多光阴。商人把女儿叫到妻子的房间里,把自己的决定告诉了她。她坐在那里,眼睛盯着地板看了很长时间。她要吵闹一番吗?一个坐拥大农场的富有美国丈夫可不能就这么放过。女儿抬起手,摸了摸她浓密的黑发。毕竟她是个强壮的女人。她的丈夫不会被骗。“好,我去。”她轻轻地说,站起身来,走出了房间。


    这个女人到了美国之后一切都还好,只不过,她丈夫认为她话说得太少了。虽然她在生活中主要就是操持家务、种田、喂牲口,把男人的穿戴打理好,这样他就不必总是去买新衣服了,但有时,还是会有别的事情可以去做的。农夫在地里干活时,有时会自言自语起来:“一切都已妥当。万物都遵循时间,各有归处。”这个人平日里就干干活,空下来也会稍微放松一会儿。他会时不时找几个朋友聚聚,喝喝啤酒,吃吃油腻的食物,然后再找点乐子,这也挺好。他不会玩得太过火,但如果聚会上有女人,就会有人给其中一个女人搔痒痒,这个女人就会咯咯笑起来。他曾对腿发表过评论——没什么特别的。“腿就是腿。马或女人的腿都很重要。”所有人都笑了起来。他度过了一个愉快的夜晚,玩得很开心。


    这个农夫在他的女人来了之后,时常会在田里干活时想她究竟出了什么问题。她整天都在干活,把屋子收拾得井井有条。这不,她要喂好牲口,这样他就不必为它们操心了。她烧得一手好菜。甚至会用古老的德国方式,在家酿造啤酒——啤酒的味道也很不错。


    其实,问题就出在她话太少了,过于沉默了。他和她说话时,她总会态度温和地回答,但她本人不会发起话题,到了晚上,她就一声不吭地躺在床上。德国人在想,这是否她马上就要怀上孩子的征兆。“那可能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他想。他停下手里的活儿,朝田地那头望去,那里有一片牧场。他养的牛正在安静地吃草。“哪怕是这些牛,当然牛是不会说话的,也算是非常沉默的物种,但即便如此,牛也会有闹腾的时候。有时魔鬼也会钻入牛的体内。你会牵着它沿着大街小巷走,突然间它会发疯似的发作起来。一不留神,它或许就会用头挤开栅栏,把人撞倒,什么事儿都干得出来。它欲望喷薄,疯狂地想要某种东西。就算是一头牛,也不会一直木着一声不吭的。”德国人感觉自己上了当。他想起了那位把女儿送来的德国朋友。“啊,他妈的,他本该送一个更开朗点的人来的。”他想。


    汤姆来到农场时正值六月,农收开始了。那个德国人有很多土地,他在地里种了小麦,收成也不错。他还雇了另一个人整个夏天在地里干活,但汤姆也有活干。他不得不睡在谷仓里的干草垛上,不过他不介意。他只想立马开工。


    任何认识汤姆、并且看过他那巨大粗笨的身体的人,一定会意识到,他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身体一定异乎寻常得强壮。首先,他还不会像日后那样,整日沉入思考之中,也不会像日后那样,常年枯坐在桌前。他和另两个男人一起在地里干活,到了吃饭时间就和他俩一起进屋吃饭。他和德国人的妻子有很多相似的地方。汤姆的脑中一直在想某些事情——有关他童年时的思绪——他也会想很多有关未来的事。这么说吧,他一直在往西走,沿途做点活儿,赚点小钱,赚来的每一分钱他都留着。他还没去过美国的城市,并且有意在避开诸如斯布林菲尔德、代顿和辛辛那提这样的地方,一直都待在小一点的地方和农场里。


    一段时间之后,他或许就可以攒下一点钱,这样就可以去城里学习、看书和生活了。他对美国的城市有一种幻想。“一座城市里会有很多人,他们不会孤独。他们会意识到只有一起劳作,才能获得生活中更好的东西。众人一起劳作就可以创造神奇,众人一起思考就可以想得透彻,众人一起努力就可以让生活更加美好。”


    如果我给你留下这样一个印象:汤姆,这个来自俄亥俄农场的男孩,拥有如此清晰的想法,那一定是我犯了错。他有一种感觉——类似的感觉。他体内有某种无声的渴望。我非常确定,他那时甚至就有日后一直保有的东西,那是某种近乎圣洁的内在谦卑感。这是他作为男人最大的魅力,但或许就是这种谦卑感妨碍了他获得坚定自信的男子气概,这种男子气概似乎是我们美国人都非常看重的。


    不管怎么说,汤姆就是这样的人,而那个女人,那个沉默不语的人,现今已经二十七岁了。三个男人正坐在桌子旁吃饭,她则在一旁候着。他们在农场的厨房里吃饭,那是一个老式的大厨房,她要么站在炉子旁,要么就在等食物吃完后一声不吭地再端上一些。


    到了晚上,几个人要到很晚才会吃饭,有时他们在桌旁落座后,天都已经黑了,她就会给他们点起煤油灯。扇动着巨大翅膀的昆虫和蛾子疯狂撞击着纱门,它们想要冲进屋子里,在煤油灯旁飞舞。男人们在吃完晚饭之后,会坐在桌旁喝啤酒,女人就去洗盘子。


    那一年夏天来干活的人是个三十五岁的男人,他身材高大,骨瘦如柴,下巴留着一撮胡子。他和那个德国人很聊得来。德国人心想,嗯,这可真不错,总算有人打破屋里的沉默了。这两人聊起了即将要干的脱谷的活儿和刚刚收完的干草。其中一头牛下周就要产牛犊了。留胡子的男人喝了一杯啤酒,用长满又长又黑的毛的手背擦了擦胡子。


    汤姆把椅子拉到后面,倚着墙一声不吭地坐着,在德国人深深沉浸在对话中时,他会看看那个女人,有时她会把目光从正在洗的盘子上移开,朝他看去。


    他有时会感到某种东西,某种感情——也许她也有——但屋里那两个男人的感受就说不清了。可惜她不会说英语。不过,即使她会说,他也无法向她传达他的心意。不过,哼,他心里什么想法也没有,什么也说不出来。她丈夫时不时会用德语和她说话,她轻声回答,然后再转回英语同那两个男人说话。她又端来了一些啤酒。那个德国人感到心满意足。能在家里聊天真是太好了。他劝汤姆也喝点啤酒,汤姆接过酒杯喝了起来。“你也是个闷葫芦,嗯?”他笑着说。


    汤姆的奇遇发生在他在这儿的第二个星期。晚上人们都已睡了,但他睡不着,于是便默默起了床,拿着毯子从干草棚里下来。这是一个炎热的朔夜,夜色寂静且温柔,他来到延伸到谷仓的草地,铺上毯子,靠着谷仓的墙坐了下来。


    即便不睡觉也没什么关系。他年富力强。“如果我今晚睡不着,那就明晚再睡。”他想。空气中有某种东西让他觉得只关注自己就好,他就这么醒着,坐在室外,看着远方谷仓旁苹果园里的朦胧树影,看着天上的繁星,看着几百英里之外隐约可见的农舍。他在室外就不再有不安感了。也许只是因为此刻他离自己更近了,又或许只是因为夜晚的缘故。


    他渐渐意识到有什么东西,某个在黑暗中不安移动着的东西。院子和果园之间有一道篱笆,篱笆旁边长着浆果树丛,黑暗中有什么东西正沿着浆果树丛移动。那是一头跑出畜棚的奶牛,还是被风吹动的树呢?他玩起了一个乡村男孩都知道的把戏。他把一根手指塞进嘴里,站起身来,把湿漉漉的手指伸到面前。风会迅速吹干手指的一面,这一面会变冷。这样就可以感知到风力和风向。嗯,当时的风力不足以吹动浆果树丛——一丝风也没有。他光着脚从谷仓的阁楼下来,走动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走过去,默默站在毯子上,背靠着谷仓的墙壁。


    树丛里的动静越来越明显了,但这并不是树丛里的动静。某个东西正沿着他和果园之间的篱笆移动。篱笆边上的某个地方是一块老旧的铁轨,那上面没有长灌木,此刻那个默默移动的东西正经过这块空地。


    原来是房子里的女人,那位德国人的妻子。到底怎么了?难道她也想不声不响地靠近什么吗?汤姆的脑袋里闪过各种念头,身上油然而生某种无声的欲望。他隐隐希望这个女人是来找他的。


    事后,当他向我说起那晚发生的事时,非常肯定当时占据他头脑的不是对一个女人的肉体欲望。他母亲在多年前就去世了,而他父亲随后娶进门的那个女人在他看来仅仅就是家里的一个摆设,并不怎么能干,长得皮包骨头,头发乱作一团,身体根本做不了她理应去干的活儿。“我极度排斥所有女人。或许我一向如此,只不过那是——我敢肯定我自己就是一个乡下土里土气的贵族。我觉得自己是个人物,是世上的一个异类,而我见过或认识的女人,任何女人,比如几个像我父亲一样可怜的邻居家的妻子,几个乡下姑娘——我都懒得鄙视她们,她们都是我脚下的尘土罢了。


    “而对那个德国人的妻子,我却没有那种感觉,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她就和那时的我一样保持沉默的习惯,这个习惯自那之后我就丧失了。”


    就这样,汤姆站在那里——等待着。那个女人慢悠悠地沿着篱笆,一直待在灌木的阴影里,随后穿过那块空地,往谷仓走去。


    事后,当他想到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的时候,永远也无法确定那究竟是她在梦游,还是醒着在向他慢慢靠近。他们之间语言不通,在那晚之后再也没有见过彼此。或许她那时一直不太安宁,想要下床离开她丈夫,自个儿从屋里出来走走,没有刻意想过自己在干什么。


    她来到他站立着的地方,这才缓过神来,随后害怕起来。他向她走去,她停了下来。他俩的脸靠得很近,她因惊恐而瞪大了双眼。“她的瞳孔都放大了,”他在谈到那一刻时说,他一直在说那双眼睛,“那里面有一种东西正拍打着翅膀。我肯定我当时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一切,就仿佛我们一起站在白天里一样,这么说一点儿也不夸张。或许是我的眼睛出了什么问题?那也有可能。我没法跟她说话,让她安心下来——我没法对她说:‘别害怕,女人。’但我说不出话来。我想这一切都是我眼神透露的。”


    显然,应该说些什么。不管怎么说,在我那位朋友年轻时经历的不凡之夜里,他的脸和那个女人的脸越靠越近。随后,他们的双唇碰在了一起,随后他拥她入怀,抱了她一会儿。


    就是这样。他们一起站着,一个二十七岁的女人,一个十九岁大、担惊受怕的乡下男孩。或许这就解释了为何没有发生别的事。


    至于别的事儿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在讲这个故事时,有你这样的读者所不具备的优势。我是听这个人断断续续讲完了的——他经历了我想描述的事儿。过去那些讲故事的人,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讲述他们的神奇故事,他们都有一个优势,而这种优势是我们这些身处印刷时代的人所不具备的。他们既是讲故事的人,又是演员。他们在讲故事时会调整自己的语调,用手摆出姿势。他们时常仅靠自身的信念力量就能获得信念。所有我们这些现代人,为了达到同样的目的,只会在写作的风格上小题大做。


    而我现在试图表达的是,我那一晚和我朋友在公园聊天时,我的一种感受:那是两个人在俄亥俄州一个谷仓边深深的阴影里的结合,是非个体性的两人结合,这种结合与身体有关,但同时又与身体无关。这件事只能靠感受,而不能用理性来理解。


    不管怎么说,他们在一起抱了一会儿,或许有五分钟之久,他们的身体靠在谷仓的墙上,双手握着,紧紧扣在一起。他们中的一方时不时会往后退一步,面朝对方站立一会儿。或许有人会说这是欧洲在黑暗的谷仓边直面美国。或许有人会联想到别的什么,但我只想说,他们就像我描述的那样站着,怪异地把脸朝向谷仓——我猜,这是本能地转过身去——并且时不时会有一个人往后退几步,面朝对方站立一会儿。他们的双唇自第一次触碰之后,就再也没有触碰过。


    下一幕上演了。德国人在屋里醒了过来,并开始喊了起来,然后他拿着提灯出现在厨房门口。由于那个提灯帮助那位妻子和我朋友脱离了险境。提灯发出一个小小的光圈,他无法看清光圈外的任何东西,但他一直在用一种慌张又惊恐的方式呼唤着他的妻子,她的名字叫凯瑟琳。“哦,凯瑟琳,你在哪里?哦,凯瑟琳。”他喊道。


    我的那位朋友立刻采取了行动。他抓住那个女人的手,沿着谷仓的阴影——无声无息地——跑了起来,随后穿过谷仓和篱笆之间的空地。这两人只不过是在谷仓漆黑的墙上一闪而过的两道幻影。在篱笆上没有灌木丛的地方,他一把托起她,随后跟着她爬了过去。他跑过果园,跑到路上,把手放在她的肩膀摇晃着她。她似乎明白他的企图,于是回应了丈夫的呼唤,当提灯朝他们摆动下来的时候,我那位朋友一猫腰躲进了果园。


    那个男人和妻子朝屋子走去。德国人激动地说着话,那个女人则像往常一样轻声应答。汤姆感到迷惑不解。那天晚上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都使他感到迷惑,很久以后,当他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他想到了一种解释——所有人在这种情况下都会这么做——但那是另一个故事,现在不是说的时候。


    关键是,在那一刻,我的朋友有一种完全占有了这个女人的感觉,同时,他也知道她丈夫永远也无法占有她,丝毫没有机会占有她。一股无边的柔情通过他的全身,他只有一个愿望,想要去保护这个女人,尽一切所能不让她现在的生活变得更加艰难。


    于是他飞快地跑向谷仓,系好毯子,悄悄爬上阁楼。


    那个下巴上长着一撮胡子的农场帮工正在干草垛上安静地睡着,汤姆在他身边躺下,闭上了眼睛。就如同他料想的那样,那个德国人没过多久就来到了阁楼,没有用灯照亮那个老人,而是对准了汤姆的脸。然后,他走了,汤姆躺在床上醒着,开心地笑了起来。那时他还年轻,心中燃起某种骄傲和复仇感——那一刻,他对那个德国人就抱着这种态度。“她丈夫知道了,但同时又不完全知道,他不知道我已经从他手里夺走了他的女人。”很久以后,当他把这件事告诉我时,他曾这样对我说。“我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会让我如此开心,但事实就是如此。那一刻,我自己之所以觉得那么高兴,只是因为我们都打算逃走,但现在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可以非常肯定的是,我朋友意识到了什么。第二天早晨,在他走进屋子时,早餐已经摆在桌子上了,可那个女人却不在边上服侍。桌上摆着早餐,炉子上放着咖啡,三人默默地吃着。然后,汤姆和那个德国人一起走出了屋子,仿佛按照事先安排好的一样,走进了谷仓。德国人什么也不知道——他妻子在夜里变得越来越焦躁,随后下了床,走到外面的路上,而另外两个人都在谷仓里睡觉。他从来没有以任何理由怀疑过她,而她正是他所要的那种女人:从不去城里逛,不会花钱买衣服,什么活儿都愿意干,从不惹麻烦。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突然对他雇来的这个年轻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厌恶感。


    汤姆最先开了口:“我不想干了,我觉得我还是自谋出路吧。”他在那时离去,显然会打乱德国人的计划,他原定在抢收时节把活儿干完,但他并不反对汤姆离开。汤姆已经按照周时安排好了工作量,而那个德国人则把日子往回算到了上周六,并打算玩点花样。“我只欠你一周的钱,对吧?”他说。这样他就可以让这个人再白干两天的活儿——如果这能成的话。


    但汤姆并不想被他算计。“一周零四天,”他回答说,故意多说了一天,“如果你不打算支付四天的钱,那这周我就不去干活了。”


    德国人走进屋子,拿出钱,随后汤姆就上了路。


    他走了两三英里后,停下脚步,走进了一片树林,一待就是一整天,不断在想之前发生的事。


    或许,他也没有多想。在芝加哥公园里的那个晚上,当他讲起这个故事时,他说,当时他的脑子里一整天都有一些人影在走动。他就坐在一块木桩上,任由他们在脑子里走动。他当时是否意识到,他身上已经燃起了对生活的冲动,并且这股冲动再也不会有了?


    当他坐在木桩上时,脑海里闪过他父亲、已故的母亲,以及在俄亥俄乡下的童年里他周围的人。他们不停地在做各种事情,不停地说着。我的读者会很清楚,我认为我的朋友是一个讲故事的人,并且出于某种原因,他永远无法把他的故事讲给别人听,这当然也就可以解释那天在林子里发生的事儿了。他自己也认为,当时他处于一种昏睡状态。他在那一天的前一个晚上没有睡觉,虽然他没这么说,但在他身上确实发生了某件有点神秘的事儿。


    他向我说起了那个如梦般的白天,其中有一件事非常古怪。在他的想象中,一次又一次地出现了一个他从未在现实中见过,并且自那以后也再没有见过的女人的身影。他宣称,不管怎么说,那都不是德国人的妻子。


    “那是一个女人的身影,但我看不出她的年龄,”他说,“她正从我身边走开,穿着一件满是黑点的蓝色裙子。她身材苗条,看上去很结实,但身体又残缺不全。就是这样。她正走在一条小路上,那是一个我过去从未见过,现在也没见过的地方,一个没有树木,有着低矮山丘的国度。那里没有草,只有齐膝高的矮树丛。人们可能会认为那是一个北极国家,但那里每年会有几个星期的夏季时光。那个女人把袖子卷到肩上,露出纤细的胳膊,把脸埋在右臂的臂弯里。她的左臂像是残缺的,她的腿像是残缺的,她的身体也像是残缺的。


    “可是,你看,她一直在走,沿着小径,在低矮的灌木丛中,在光秃秃的小山丘上走。她走路也很有劲儿。这听上去似乎不可能,也很愚蠢,可我一整天都坐在树林里的那个树桩上,一闭上眼睛,就可以看见那个女人像那样走着,有力地向前走着。然而,你看,她已经变成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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