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四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权作后记。昨天我七十岁了。人每过一个整十岁生日,就觉得是件大事,这很自然,尽管也许不太理智。我三十岁的时候,我哥哥对我说:“你现在不再是个男孩了,你是个男人,你必须做得像个男人。”我四十岁时,我对自己说;“青春到头了。”我五十岁生日时,我说:“骗自己是没用的,人到中年啦,不如就认了吧。”六十岁时我说:“现在我要把自己的事情安排好,就要步入老年了,得把该了结的都了结了。”我决定退出戏剧界,写了《总结》[1],在这本书里,我回顾了自己从生活和文学中学到的东西,回想了自己做过的事以及它们给我带来了怎样的满足,纯粹是自娱自乐,聊以自慰。但是我觉得,所有整十岁生日里,七十周岁这个里程碑是最重要。他已经活了三个二十年加一个十年,大家普遍认为人的预期寿命大概是七十年左右,我们可以把自己剩下的岁月看作是趁扛大镰刀的时间老人不留神时侥幸偷来的,到底有多长是没有定数的。到了七十岁,我们便不再是要步入老年的人了,我们就是老人了。
在欧洲大陆,他们有一个可爱的习俗:当一个有所作为的人到了七十岁,他的朋友、同事、弟子(如果他有的话)就一起写一本散文集向他致敬。在我们英国,我们可不这样抬举咱们的杰出人士,不会用这种方式表达我们的敬意。我们最多为他举行一个晚宴,而且除非他确实是人间翘楚,不然我们才不会费这个劲儿呢。这样的宴会,我在H·G·威尔斯七十岁华诞时参加过。当时有几百人到场。席间萧伯纳发表了演讲,他个子高挑,白发白须,皮肤白皙,眼睛明亮,真是飘逸俊朗。他站得笔直,抱着双臂,带着他顽皮的幽默,说了许多让当晚的贵客和各类听众尴尬得紧的话。那是一场妙趣横生的演说,萧伯纳嗓音洪亮,演讲技巧和风度让人拍案叫绝,他有着明显的爱尔兰口音,而这又柔化了他的恶毒话。H. G. 眼睛贴在稿纸上,尖声朗读了自己的讲稿。他抱怨自己人已老矣,又抱怨(他大概天性如此)说来参加宴会的各位也许以为他七十岁了,又出席了这场晚宴,就意味着他自己给自己的事业定了期限了——他抗议,根本没这回事,自己和以前一样,准备好了要把这个世界带回正轨呢。
我自己的生日没有庆典,就这么过去了。我和平常一样,上午工作,下午到屋后幽静的树林里散步。我一直没能悟出到底是什么让这树林有了如此不可思议的迷人之处。它同我认识的任何树林都不一样。它的静谧似乎比其他的静谧更沉寂。生机勃勃的橡树枝繁叶茂,树枝上攀着灰色的铁兰,像是裹着张破烂的裹尸布。橡胶树在这个季节叶已落尽,野生楝树一簇簇的果子干瘪枯黄。林中零星长着几株高高的松树,俯视着下方的矮个子们,浓郁的绿熠熠生辉。这片凌乱荒凉的树林有一丝奇怪,尽管你是独自走在里面,却不觉得自己是孤身一人,而是有种怪异的感觉,好像有东西,既非人又非非人,隐了身在你周围倏忽巡弋。模模糊糊地好像有什么东西偷偷地躲在哪棵树干后,正静静地看着你走过。林中有一种充满悬念的紧张气氛,好像你周围的一切都埋伏着,在静静等待着什么发生。
我回到家,泡了杯茶,然后一直读书读到该用晚饭的时候。晚饭后,我又读一会儿书,玩了两三局单人纸牌,听了听收音机里的新闻,然后带了本侦探故事上了床。我看完它就睡了。除了和我那两个黑女佣说过几句话以外,我一整天都没有跟谁交谈过。
我就这样度过了我的七十岁生日,我本也希望这样度过——我沉思了一天。
两三年前,有一天我和莉莎一起散步,不知道为什么,她说起一想到老年她就心生恐惧。
“不要忘了,”我对她说,“等你老了,有些现在让你觉得生活愉快的事,你根本不会有欲望去做的。老了也有老了的好处。”
“什么好处?”她问。
“喏,你基本上再也不需要做自己不想做的事。你可以尽情享受音乐、艺术、文学,和年轻时不同,但虽然不同,感受却是一样的强烈。有很多事情不再与你息息相关,你可以冷眼旁观,从中获得不少乐趣。若是你的快乐感不再那么强烈,那么你的痛苦也一样不再那么揪心。”
我知道这些安慰的话不过是敷衍罢了,甚至就在我说那话的时候,我便意识到它提供的前景有些黯淡。后来我认真思索,才悟出老了的最大好处是精神自由。我想与之相伴的,是看淡了人在壮年时期看重的许多事情。另一个好处是你不再会有嫉妒心,不再会有仇恨,不再会恶毒。我觉得我现在谁也不嫉妒。我已经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自然给予我的那几分才华,并不嫉妒别人比我更有才华。我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并不嫉妒别人的成功。我很乐意让出我占的那一块位置,我已经占了这么长的时间了,换别人上吧。我不再介意别人是怎么看我的。接不接受我是他们的事儿。如果他们看上去还算喜欢我,我虽欣慰却不欣喜若狂,如果我知道他们不喜欢我,我也不觉得苦恼。我早就知道我的某些特质会招来某些人的敌意,我觉得这很自然,没有谁能喜欢所有的人,他们的敌意并不能让我不安,相反倒让我挺感兴趣的。我只是好奇,想知道到底是我的哪项特质招他们嫌了。我也不在乎他们怎么看待作为作家的我。总的来说,我计划要做的事都已做到,剩下的就与我无关了。成功的作家多半会招来骂名滚滚,我们中还有不少单纯的人以为那就是名望,我从没喜欢过那些,而且我常希望我当初是用笔名创作的,这样我就可以静静地来悄悄地去。我写第一本小说确实用了笔名,但我的出版商警告我说这书可能会被人狠狠地批评,听了这话我便改署了我的真名,我不愿意躲在一个假名字后。我相信大多数作家其实暗暗地希望自己死后不要被世人忘个干净,我有时会掂量掂量自己不被人迅速遗忘的可能有几成,权当是自娱自乐。
舆论大多把《人性的枷锁》算作我最成功的作品。它的销售额说明依然有很多人在读它,而它是三十年前出版的。对于一本小说来讲这寿命算是长的了。但是后世子孙不怎么喜欢鸿篇巨制,我认为大概随着这一代人(他们居然还能认为这本书意义重大,这让我很惊讶)渐渐故去,它会同其他许多更好的书一起被世人遗忘。我想我有一两部喜剧也许还能苟延残喘一段时日,因为它们是遵照英国喜剧传统写的,从王朝复辟时期的剧作家开始,一直到诺埃尔·科沃德[2]的剧本,这样的戏剧总能逗得观众开心,也许我的作品也能在这浩荡的“剧本大军”中占到一席之地,说不定它们还能帮我在英国戏剧史上挣到一两句评价。我觉得,多等上几年,大概会有选集愿意收几篇我写得最出彩的短篇小说,就算只是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文明的发展,一些篇章提及的状况和地方已笼上了一层浪漫魅力。两三部戏剧、十几篇短篇小说,我就拎着这样的行李踏上去往未来的旅程,还真够轻装上阵的,不过终归聊胜于无。而要是我错了,死后一个月就被人忘得精光,我也不会知道啦。
十年前我在舞台上鞠了最后一躬(这只是打个比方,因为在最初的几部戏之后,我就拒绝做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儿了),媒体和我的朋友们都当我只是开开玩笑,以为过个一两年我就会重新出山,但我既没有出山,也没起过要出山的念头。几年前,我决定再写四本小说,然后就收笔,连小说也不写了。我写了一本(我还写过一本战争小说,但那不算数,那是我在美国时上面布置给我的战时工作的一部分,写得我自己都嫌烦),不过我觉得我大概不会再写另外那三部了。本来按我的设想,一部写一个发生在十六世纪西班牙的神迹故事;第二部写马基雅维利在罗马涅[3]留宿在切萨雷·博尔贾府上时的故事,那段经历成了他创作《君主论》的最佳材料,我打算在他们的对话中穿插进他写《曼陀罗花》[4]的蓝本。我知道作家经常以他自己的经历来创作小说,原本那事也许很琐碎,经他的生花妙笔改造后,才变得妙趣横生、激动人心,于是我想,若是把这个过程反过来,从剧本推测是什么经历给了作家写它的灵感,应该会很有意思。我原来的打算是收尾的一本小说讲一个住在伯蒙齐贫民窟的工人阶级家庭的故事</a>。我觉得,五十年前我初出茅庐时,写的第一篇故事是关于伦敦那些得过且过的穷鬼的,最后再写一部关于他们的小说,我写作生涯的这个句号就画得完满了。但我现在只把这三部小说当做闲暇遐思,并从中获得极大的乐趣,非常满足。这才是作家如何从自己的作品中获取快乐的方法,而一旦他把这些作品写了出来,它们就不再属于他了,他就不能自娱自乐地构思人物的对话和行动了。我也不认为自己已七老八十了,还能写出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来,没动力,没精力,没想象力啦。即使最伟大的作家,文学史也看不起他老年时期的作品,文学史有时会报之以同情,但更多的时候是粗鲁冷漠,但终归是对它们不屑一顾。我也亲眼目睹我朋友中那些有才华的作家们渐渐江郎才尽,令人扼腕,他们硬撑着写下去,可水平和以前差了十万八千里。作家只有和同辈人才会顺利沟通,让下面的一代选择他们自己的代言人才是明智之举。而且不管他让不让他们自己选,他们都会这样做的。他的语言他们看不懂,是天书。我毕生致力于总结出我生命和生命活动的模式,我觉得我没什么好添进去的了,没什么可写的了。我已经实现了自己的抱负,很乐意就此收工。
有一点让我认识到自己这样做是明智的:尽管我以前一直更关注未来而不是当下,最近我却发现自己越来越寄情过去了。也许到了这种未来必然很短暂,过去必然很绵长的年纪,会这样是很自然的。我以前总是提前制订计划,并且一般也都能完成这些计划,但现在谁还能做什么计划呢?谁能说明年或者后年会发生什么,他的境况会如何,还能像从前一样生活吗?我以前喜欢倚在一艘帆船上在碧蓝的地中海上荡漾,那船被德国人抢去了,我的汽车被意大利人拿走了,我的房子先是被意大利人占了去,现在德国人又来鹊巢鸠占,我的家具、书和照片被丢得到处都是——如果它们没有被洗劫一空的话。但没有人比我对这一切更无所谓的了。我已经享尽了人所欲享的一切奢华,而有两三间属于自己的房间,一日有三餐,可以借阅一家好图书馆的书籍,这足以满足吾所欲也。
我经常沉浸在对遥远的青年时代的遐思中。我做过各种让自己后悔的事,但我尽量不让自己为它们伤神,我告诉自己那些都不是我做的,是那个时候的另一个我做的。我伤过一些人,但因为我无法治愈这些人的创口,我就靠为其他人谋福利来弥补我的过失。有时候想到在应该享受男女欢情的年龄上,我曾经有一些在两性关系上更进一步的机会,但居然错过了,我也会有些懊恼。但我知道这些机会我是非放弃不可的,因为我一向拘谨,很有些神经质,就算事前会有些欲望刺激我的想象,但到了关键时刻,身体上就会反感,阻止我放开手追求艳遇。我比自己希望的还要洁身自好。大多数人都是话痨,人到老年更是喋喋不休。尽管我一直是听的多讲的少,但我注意到自己最近似乎也越来越唠叨了,而我一发现自己有这个毛病,就马上下功夫改正。因为大家总是迁就老年人,所以他自己必须步步留心,应该努力不让自己招人嫌。他若硬要插到年轻人的队伍里,可就无礼了,因为他会让他们感觉拘束,有他在他们就不可能自在,而且要是他还察觉不到若是自己离开,他们就会大大地松一口气的话,那他就实在是太迟钝了。如果他原来还大小算个人物,那他们也许还会偶尔和他来往来往,但绝不是因为他们喜欢和他交往,而是为了之后可以和他们的同龄朋友们吹嘘。如果他看不出这一点,他就太傻了。对他们来说,他是一座山,去攀登既不是为了体验登山的乐趣,也不是为了登临绝顶,一览美景,而是为了下山后可以去细述自己的英勇事迹。老人家还是常与同龄人交往为妙,不过若是他能从中获得乐趣,那算他运气好。硬被逼着和一帮快要入土的老家伙混在一起的确很叫人沮丧。傻子不会因为长了年岁就长了智慧,而一个老傻瓜比一个小傻瓜不知道要讨厌多少倍。我不知道哪一类人更叫人无法忍受,是那些不甘向时间的打击低头,作风依旧轻浮得叫人作呕的家伙呢?还是那些死守着过去的时光不放,绝不能容忍世界不和他们一起驻足不前的老顽固呢?既然这些事情就是这样的,看起来老年人的前景实在堪忧:年轻人不再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又觉得自己的同龄人乏味没趣。他一无所有,孑然一人,而我一直最喜欢的就是孑然一人,我觉得这真是天大的幸运。我从来就没喜欢过一大堆人凑在一起,现在我可以以自己上了年纪为由,或是拒绝参加集会,或是当自己不耐烦的时候就悄悄退席,这可是老年的一大特权。我越是不得不一人独处,就越是喜欢独处。去年我曾在克姆河[5]河畔的一间小房子里独自住了几个星期,谁也不见,我既不觉得寂寞也没感到无聊。酷热和疟蚊迫使我不得不放弃隐居,我真的是不情不愿地回了纽约。
我们要花那么长时间才明白有一副不错的体魄该是多么大的福气,这真奇怪。我是到了最近才意识到自己从没受过头痛、胃痛或是牙痛之苦是多么走运的一件事。那天我读卡丹[6]的自传,那是他年近八十时所著,他在书中对自己还有十五颗牙齿表示庆幸。我刚刚数了数我自己的,发现还有二十六颗。我得过许多严重的病:肺结核、痢疾、疟疾,等等,等等,但我既不酗酒也不暴食,身体还很硬朗。很显然,除非身体够健康,不然谁老了也不可能过得快乐——当然,还得有一份充足的收入,不必太高,因为不会有太多的需求。恶习是很费钱的,人到老年很容易就能做到有德行。但要是又穷又老就糟糕了,要是得依赖别人维持生活就更糟了:我非常感谢读者的厚爱,让我不仅能过得舒适,偶尔心血来潮想要点什么也能做到,还能帮助我供养那些我有义务照顾的人。老人容易贪财,他们喜欢用钱来守住对依赖自己的人颐指气使的权利。我没在自己身上察觉到要犯这些毛病的冲动。我的记忆</a>力很好(除了记不住人名人脸以外),我能过目不忘。这样的麻烦是,把世界所有的伟大小说通读两三遍之后,我再读它们就没那么津津有味了。鲜有当代小说能引起我的兴趣,要是没有这数不清的侦探小说,我都不知道拿什么消遣好,读它们的时候很开心,时间一下就过去了,刚放下书就把才读的故事忘了个干净。我从来不读那些主题和我一点都沾不上边的书,而那些为娱乐或是指南而描写风土人情、人物历史的书,它们讲的人和地方我根本不在意,这种书我更是懒得读。我不想知道暹罗的历史,也不想知道爱斯基摩人的风俗习惯;我不想去读曼佐尼[7]生平;知道了科特兹曾站在达连[8]的某个山峰顶上,就足以满足我对他的好奇了。我读年轻时就读过的诗人诗作依然会觉得快乐,读今人今作也觉得趣味盎然。我很高兴自己活得够长,能读到叶芝和艾略特后期的诗作。我读得进一切关于约翰逊博士的文章,以及绝大多数关于柯尔律治、拜伦,以及雪莱的文章。人到老年,读世界伟大杰作时不再有初读时的那种激动,那种感觉是一去不返了。有些东西,当初读的时候让你觉得自己像济慈说的“观星者”[9],但现在重读却不得不得出“它其实并不高明”的结论,这实在是很叫人伤心的事。但依然还有一样东西能让我一如</a>既往地激动,那就是哲学,不是那种爱争好辩、枯燥专业的哲学,而是那种能解决我们大家眼前问题的哲学——“若是无法救人于水深火热中,哲学家说什么都枉然”。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人家都说他枯燥乏味,但如果你真有幽默感的话,你会发现他其实很有意思)、柏罗丁[10]以及斯宾诺莎[11],还有当代各派的思想家,包括布拉德利[12]和怀特海[13],他们一直都能让我快乐、引我沉思。毕竟,他们,还有古希腊的悲剧家们只讨论对于人类重要的东西。他们振奋人心,他们让人镇静。读他们的著作,有如乘着和风航行在内海上,海面千岛星罗棋布。
十年前,我在《总结》中吞吞吐吐地写下了我从自己的经历、阅读和思考中得来的关于上帝、永生、生命的意义与价值的印象和想法,而此后我也并没有遇上什么事情,让我觉得需要改变自己对这些问题的看法。如果我一定得重写一遍《总结》的话,我会试着不把“价值观”这个重要问题写得那么肤浅,可能在“直觉”这个问题上也不会再写得那么杂乱无章。关于“直觉”,哲学家们已有大量的假说,建立了相当宏伟的体系,但是在我看来,这个地基大概除了能支撑住空中楼阁外,对任何稍微实在一点的建筑,它都和打靶场里那股水柱上摇摇晃晃的乒乓球一样靠不住。
如今我又向死亡靠近了十年,十年前我对死亡没太大的恐惧,现在依然如此。确实有些时候我会觉得自己事事都做得太多,认识的人太多,读过的书太多,看过的绘画、雕塑、教堂、华屋太多,听过的音乐也太多。我不知道上帝到底存不存在。人们证明他存在的论证中没有一条有说服力,而伊壁鸠鲁早就指出,信仰需建立在直觉上。那样的直觉我从来没有过。而关于为什么既有一个全能、至善的上帝,世间还能有罪恶与之和平共处,一直也没有人能给出个合理的解释。有一段时间,印度教中关于那个神秘的中性物的概念吸引了我,这个中性物是存在,是知识,是福祉,它无始无终。比起人类按自己的愿望打造出的其他“主”来说,我倒更乐意相信这个。但我觉得它也不过是一种很了不起的幻想罢了。要拿一个终极起源来解释世界的多样性,从逻辑上讲是行不通的。当我想到宇宙之浩瀚,群星之繁多,空间之深邃(需以千百万光年量度),我心中无限敬畏油然而生,但我实在没法想象出一个宇宙的缔造者。宇宙的存在是个谜,凭人类的智慧是没指望解开的,这样的说法我倒是很乐意接受。而关于生命的存在,有的说存在一种“心身”物质,生命的幼芽就包含其中,而进化这个如此复杂事物的根源就在它“心”的那一面,这个说法我不讨厌,还有点儿相信。但这一切的目标(如果它有目标的话)以及意义(如果它有意义的话)是什么,对我来说还是一如既往窥不透、搞不清。我只知道哲学家、神学家、神秘主义就这个问题发表的观点无一能让我信服。但是如果上帝真的存在,而且他也关心世间人事,那他一定应该足够通情达理,能够像一个理智的凡人那样,宽容地看待人类的各种弱点。
那么灵魂如何?印度人称它为“大我”[14],他们认为它始于永恒,存至永恒。相信这个说法,比相信灵魂是在受孕或是个体出生时产生的要容易些。他们认为它具有“绝对实象”的性质,从其中散射出来,最终又会回归其中。这是种很不错的设想,仅此而已,不可能是别的。它导致人们相信转世轮回,而转世轮回又为罪恶灾祸的存在提供了人类天才能想出的唯一合理解释:它认为罪恶灾祸是对前世错误的报应。它没有解释全智、至善的造物主怎么会愿意乃至有能力创造错误。
可灵魂是什么呢?自柏拉图起,人们对这个问题有各种各样的回答,绝大多数不过是将柏拉图的推论稍加改动。既然我们不断地在用这个词,那它就肯定是有所指的。基督教认为灵魂是上帝创造的一个简单、永生的精神体,这是基督教的信条之一。我们也许不相信这个说法,但依然重视这个词。当我自问我用这个词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我只能回答说我指的是我的自我意识:我的“自我”、构成我“自我”的个性,而这一个性由我的思想、情感、经历和身体特质共同组合而成。我觉得大概有很多人不愿承认人的身体特质会影响到灵魂的构成,他们对这个说法敬谢不敏。而对我来说,这却是我最最能确定的一点。如果我不口吃,或者个子再高上个四五英寸,我的灵魂和现在就会大有不同。我的下巴有些前突,我小时候他们并不知道当下巴还具有可塑性的时候,这个毛病是可以通过戴金属环来矫正的。如果当时他们知道,我的脸型就会不同,他人对我的反应就会不同,于是我的性情、我对他们的态度也就会不同。可要是一副牙具就能改变人的灵魂,那它又算是个什么东西呢?我们都知道,如果不是机缘凑巧让我们当初碰上了谁谁谁,或者我们当初没有在某个特定时间正好出现在某个特定地方,我们的生活就会截然不同;同理,我们的性格,我们的灵魂,也会是另一番模样。
因为不管灵魂是品行、感情、癖好以及诸如此类东西的混合体,还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精神体,我们可感知的它的终归是个人性格。我想大家大概都承认,不管是精神上的还是肉体上的,痛苦总会对性格产生影响。我就认识一些人,他们生活拮据、怀才不遇的时候善妒、无情、吝啬,但功成名就后,就变得仁慈、慷慨。银行里有点儿存款,略尝了尝出名的滋味,他们的灵魂就伟大了起来,这难道不奇怪吗?而与此相反,我也认识一些原本正直、可敬的人,得了病或是落魄时就变得满嘴谎言、诡诈狡猾、满腹牢骚、心肠歹毒。灵魂与个人身体特征、境况如此息息相关,我实在没法相信它能够独立存在。你看到死人,不可能不意识到他们看上去的确是死透了。
偶尔,有人会问我自己愿不愿意把这一辈子再过一遍。总的来说,我这一辈子过得挺不错,也许比大多数人的都要好,但我觉得没必要重过一遍。这就像重读一本已读过的侦探小说一样无聊。但假定真有转世投胎这回事(人类四分之三的人口对此坚信不疑),而且自己可以选择到底要不要重返人间再获新生的话,我以前倒是想过自己会挺乐意尝试一下,经历经历以前受条件和个人癖好(精神上以及肉体上的)制约没能享受过的事情,学习学习许多我以前没时间或是没机会学的东西。但是现在我会拒绝这种机会。我已经过足了瘾。我既不相信永生,也不渴望永生。我希望我的死能够迅速、安详,待我呼出最后一口气,我那有着各种抱负、各种弱点的灵魂就随之消散,不复存在,如果能确定这一点,我就心满意足啦。我的心中牢记伊壁鸠鲁写给美诺寇[15]的话:“你要习惯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这个想法。因为一切善恶吉凶都在感觉中,但死亡使人丧失感觉。因此,能正确认识到死亡对我们来说什么都不是,生命有终也就变得是一种享受,并不是因为它给人生增加了无尽的时间,而是它拿走了我们对于永生不死的渴望。因为对于真正理解了‘不生’并不可怕的人来说,‘生’便也没有什么可怖的。”
我觉得,在今天,用上面这段话给这本书作结,很合适。
距我写上面这篇文章已经过去五年了。尽管此后我写出了我提到的四部小说中的三部(第四部我不写了),我还是没有修改前面的文字。我结束了在美国的长期逗留,回到了英国,重访了我本想作为故事背景的那个伦敦城区,和那些我本打算作为小说人物原型的人又重新有了往来,这时我才发现一切已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伯蒙齐不再是我所认识的伯蒙齐了。战争毁掉了很多东西,死了很多人。但当初乌云般笼罩在我朋友们头上的失业恐慌已经散去,大家都有了工作,不再住到处生虫的出租屋,而是住进了干净整洁的市建公寓。他们家中都有一台收音机,一架钢琴,一周要去两趟电影院。他们不再是无产阶级的一员,而成了小资产阶级。这些变化都是好的,但我察觉到的变化不仅仅是这些。人们的精神状态变了。在以前艰难的日子里,虽然他们要忍受艰难困苦,饱受贫穷的折磨,他们却仍是快快乐乐、和善友好的,但可叹他们现在的生活中充斥着妒忌、仇恨和恶毒,苦涩不堪。他们以前并不对自己的命运有什么不满,而现在却对恨透了那些能够享有他们所不具有的优越条件的人。他们郁郁寡欢、心怀不满。一个我认识多年的一家之母(她是个清洁工)告诉我:“他们把贫民窟和垃圾清理干净了,也把所有的幸福和快乐都清理走了。”我走进的是一个让我感到陌生的世界。我相信从它身上仍然能够挖出足以写一部小说的素材,但我脑中原本勾画的那些情景已不复存在,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写的必要。
在过去的五年内,我也许比以前又多学到一点知识。我偶然遇上了一位著名生物学家,这使我多少了解了生物体原理的一些皮毛。这门学科既启发人又引人入胜。它解放了精神。科学家们似乎一致认为,在遥远未来的某个时期,我们的这个地球将无法再维持哪怕是最低等形式的生命,不过远在这种状态到来之前,人类就像以前许多无法适应环境变化的物种一样灭绝了。因此我们不得不得出这样的结论:所有的进化都实在是白费功夫,而且导致人类产生的进化过程完全就是大自然做的荒唐事,荒唐得惊天动地——和基拉韦厄火山爆发或是密西西比河洪水泛滥一样惊天动地,但不管怎样,说到底还是荒唐。因为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没法否认,在整个世界历史长河中,所有的忧患加在一起远远大于所有安乐的总和。只有在短暂的几个时期,人才得以活得安稳,不必时刻担心有暴死的危险。而且正如霍布斯指出的那样,并不是只有在蛮荒时代人的一生才是孤独、贫穷、恶劣、野蛮并且短暂的。古往今来,不少人从来世信仰中获得慰藉,抵消了自己在这悲惨世界</a>短暂停留时经历的艰难困苦。这些人是幸运的。对于那些有信仰的人,信仰解决了理智认定不可解决的难题。有的人说艺术有一种价值(这种价值就是它存在的理由),并说服自己相信为了能目睹画家和诗人笔下光芒四射的作品,拿一般人类的悲惨命运来换,实在算不上是太高的代价。
我怀疑这样的观点。有些哲学家们认为艺术的价值在于它的艺术效果,并由此推出艺术的价值不在于美,而在于它导致的正确行为,我认为他们才是对的。因为一种效果,除非有效,不然就是徒劳。如果艺术只是一种快感,不管这快感的精神境界多高,它都是没有意义的:这就像支撑着巨大拱顶的石柱柱头上的雕刻,它们优雅、多样,令人赏心悦目,但一点实际功能都没有。除非艺术能导致正确的行为,否则它就只是知识分子的鸦片。
悲观主义在《传道书》已得到了充分的表达,堪称不朽,而从艺术中是寻求不到慰藉,缓解不了悲观主义情绪的。我认为,当人英勇地面对着世界的疯狂时,他那非凡的勇气中有一种美远胜于艺术之美。帕迪·菲纽肯[16]坠向死亡深渊时,给他的飞行中队发送了这条信息:“伙计们,就这样了,”从他这无畏的姿态中,我看到了这样的美;奥茨上校[17]在冰冷的夜里离开团队,为了不成为同伴们的负担,而选择独自走向死亡,在他的冷静决绝中,我看到了这样的美;海伦·瓦利亚诺[18],这个既不很年轻,也不怎么漂亮,亦不十分聪明的女人承受了地狱般的严刑拷打,选择了死也不背叛自己的朋友,而且她为之牺牲的还并不是自己的祖国,从她的忠贞不屈中,我看到了这样的美。帕斯卡有一段名言:“L''homme n''est qu''un roseau,le plus foible de nature;mais c''est un roseau pensant. Il ne faut pas que l''univers entier s''arme pour l''écraser:une vapeur,une goutte d''eau,suffit pour le tuer. Mais quand l''univers l''écraseroit,l''homme seroit encore plus noble que ce qui le tue,parce qu''il meurt;et l''avantage que l''univers a sur lui,l''univers n''en sait rien.Toute notre dignité consiste donc en pensée.(法语:人不过是一根芦苇,是自然界最脆弱的东西;但他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用不着整个宇宙都拿起武器来毁灭他:一口气、一滴水就足以致他死命了。然而,纵使这世界毁灭了他,人却仍然要比致他于死命的东西更高贵,因为他认识死亡,知道比起自己,世界的优势在哪儿,而世界对此却一无所知。因此,我们全部的尊严就在于思想。)”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我觉得现在的人有些贬低了“尊严”这个概念,而我认为把法语里这个词译作“高义”会好一些。有一种高义并不源于思想,它更为原始。不必有文化,不必有教养,它就扎根在人类最原始的本能中。在它面前,上帝(如果真是他创造了人类)会羞愧地捂住自己的脸。尽管人一把软骨头,一身的罪孽,但在必要时刻,却能有如此壮丽情怀,也许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我们才不会彻底绝望。
但这都是些严肃的话题,即使我有能力写,这里也不是地方。因为我就像一个在战时码头等船的乘客,我不知道船哪一天会开,但我做好了准备,一接到通知就可以立刻上船。城市的景点我都没参观。我不想去看漂亮的新高速公路,我再也不可能在上面驾车驰骋;我也不想去看现代化设施齐全的新大剧院,我再不可能坐进其中。我看看报纸,翻翻杂志,但若是人提出借给我一本书,我会拒绝,因为我可能来不及读完它;再说,面对即将到来的旅程,我才不会对这么一本书感兴趣呢。我在酒吧里或是牌桌上会认识一些人,但我很快就要离他们而去,因此不打算与他们深交。我人在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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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即The Summing Up,1938年出版。
[2] 诺埃尔·科沃德(Sir Pierce No?l Coward,1899—1973),英国剧作家、演员和作曲家,以精练的社会风俗喜剧闻名。十二岁开始当演员,演出之余写轻松喜剧。1924年剧本《漩涡》(The Vortex)在伦敦上演,颇为成功。其后的经典喜剧有:《枯草热》(Hay Fever)、《私生活》(Private Lives)、《生活设计》(Design for Living)、《现在的笑》(Present Laughter)和《欢乐的心灵》(Blithe Spirit),作品表现了在世俗背景下的复杂性格。他还写作短篇故事、小说和许多歌曲,包括《疯狗和英国人》(Mad Dogs and Englishmen)。
[3] 罗马涅(Romagna)是意大利中北部一历史地区,该地区曾是拜占庭帝国在意大利的势力中心,后来受教皇统治,现为艾米利亚-罗马涅区的一部分。
[4] 《曼陀罗花》(Mandrag)是马基雅维利最重要的剧作,也是第一部意大利语喜剧。剧本描写迂腐的学者尼齐亚膝下无子,听信青年卡利马科的主意,要妻子卢克莱齐娅服用曼德拉草根,结果中了圈套,卡利马科乘机和卢克莱齐娅相好,享受幸福。作者歌颂人的智慧、爱情,提倡享乐主义,谴责私利毁灭人的活力,抨击教会的虚伪、堕落。
[5] 克姆河(the Cambahee River)发源于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南部,向东南注入大西洋,流程约225公里。
[6] 卡丹(Geronimo Cardano,1501—1576),意大利数学家,万向接头的发明者。
[7] 曼佐尼(Alessandro Manzoni,1785—1873),意大利诗人、小说家,十九世纪意大利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写有历史小说《约婚夫妇》、抒情诗《五月五日》、悲剧《阿达尔齐》等。
[8] 科特兹(Hernán Cortez,1485—1574),西班牙殖民者,曾率军横扫墨西哥,征服阿兹特克人,大肆破坏当地文化。
达连(Darien)是巴拿马东部一地区。
[9] “济慈说的‘观星者’”(Keats''s Watcher of the Skies)指的是济慈《初读查普曼译荷马史诗》(On First Looking into Chapman''s Homer)中的一句:“Then felt I like some watcher of the skies/ When a new swims into its ken(然后我的感觉就像一个观星者/看到了一颗新星游进视线)”。
[10] 柏罗丁(Plotinus,204—270),古罗马哲学家,新柏拉图学派主要代表,亚历山大里亚-罗马新柏拉图派的创始人,提出“流溢说”,著有《九章集》。
[11] 斯宾诺莎(Baruch/Benedict Spinoza,1632—1677),荷兰哲学家,唯理论的代表之一,从“实体”即自然界处罚,提出“自因说”,认为只有凭借理性认识才能得到可靠的知识,著有《神学政治论》、《伦理学》等。
[12] 布拉德利(Francis Herbert Bradley,1840—1924),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认为物质、运动、时间、空间只是“现象”而非“实在”,只有“绝对经验”才是“实在”,主要著作有《逻辑原理》(The Principles of Logic)、《现象和实在》(Appearance and Reality)等。
[13] 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1861—1947),英国数学家、哲学家,与罗素合著《数学原理》(Principia Methematica),1924年移居美国,曾任哈佛大学</a>哲学教授,著有《科学与现代世界》(Science and the Modern World)、《过程与实在》(Process and Reality:An Essay in Cosmology)等。
[14] 大我,原文为Atman,是印度哲学中最基本的概念之一。“Atman” 是梵语中“呼吸”或“自我”的意思。大我指人本身的永恒核心。它在人死后继续存在,并且转移到一个新的生命里去,或者从生存的羁绊中获得解脱。这个词后来成为《奥义书》的哲学中心思想,认为“我”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基础,正如“梵”是宇宙活动的基础一样。在印度哲学的不同流派中,数论派、瑜伽派和吠檀多派都特别重视“我”的概念,不过对于这一概念的解释则按照每派的一般世界观而有所不同。
[15] 美诺寇(Menoeceus)是伊壁鸠鲁的弟子,伊壁鸠鲁曾给他写过一封信(《致美诺寇的信》),信中讨论了道德伦理,对死亡也有许多独到的见解。
[16] 帕迪·菲纽肯(Brendan éamon FitzPatrick “Paddy” Finucane,1920—1942),二战时爱尔兰皇家空军飞行员。他是当时的王牌飞行员之一,共击落敌机32架,并且是皇家空军史上最年轻的中校。1942年7月15日,他带领中队执行任务时,驾驶的战斗机被击中。他一边镇定地同战友们交谈,一边驾驶飞机努力向法国海岸线飞去。他对战友们说的最后一句话是“This is it,chaps(伙计们,就这样了),”应该是在飞机彻底失去控制时说的。他的飞机坠毁在距离法国勒图凯八英里的海面上。
[17] 奥茨上校(Captain Lawrence Oates,1880—1912),英国人,是一名南极探险家,他意识到自己身体不好会拖累另外三个同伴,让他们也命丧南极,便离开帐篷,走进暴风雪中,牺牲自我以保全同伴。离开时他只说了一句“I am just going outside and may be some time(我出去一下,大概时间会长些)”。
[18] 海伦·瓦利亚诺(Hélène Vagliano,1909—1944),希腊人。她在英国念完书后,随家人定居在戛纳。德军入侵法国后,海伦一家被迫滞留戛纳。海伦加入了法国地下组织,积极抗德。1944年因为叛徒出卖,她被盖世太保逮捕,受尽严刑拷打,却没有吐露关于组织的任何信息,最终被德国人杀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