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三
3个月前 作者: 毛姆
蒙塞拉。像一首晦涩、刺耳的诗,那诗人给自己的诗句强加上怪异的和声,他同自己的诗句角力,试图让它美得意味深长,让它肩负言语无法表达的思想力量。
萨拉戈萨[1]。礼拜室里光线昏暗,只有圣坛上点着几支蜡烛,圣坛的台阶上跪着两、三个女人和一个男人。圣坛上方是“十字架上的耶稣”像,几乎是真人大小。他低低的眉,厚厚的黑发,凌乱的黑色短须,看上去就像个阿斯图里亚斯[2]农民的相貌。礼拜堂一个阴暗的角落里,有一个女人远离他人,跪着祈祷,她的双手不像一般人那样十指相握,而是手掌朝着圣坛摊开,胳膊稍微张开,似乎她正托着一只看不见的浅盘,里面盛着一颗痛苦的心,作为供品献给耶稣。她长着一张长脸,脸上光滑没有皱纹,她大大的眼睛紧紧盯着圣坛上方的耶稣像。她的姿势中流露着无尽的哀婉悲伤,哀求着,无助而茫然;她心中纷乱,痛苦忧虑,向主寻求帮助。可以说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承受这样的痛苦。我相信她不是在为自己祈祷,应该是为别人向主求情。为了病危的孩子,为了丈夫,还是为了在狱中或是被流放的情人?她一动不动,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将死的耶稣的面庞。这雕像只是一个简陋的符号,象征着主的真身,但这个女人并不是在向主苦苦祈求,她发自肺腑的祈祷完全是说给这幅狰狞、逼真的画像——这幅人工作品听的。从她的眼中可以看到她对上帝意志完全的恭顺服从,但也能看到,她信心满满,相信只要自己能打动那木头躯体的心,这木头雕像就会送来安慰和救助。她的脸因虔诚而容光焕发。
牟利罗[3]的画用来装饰宗教建筑最好,除此之外就没什么可说的了(除了说他的画没有巴尔德斯·莱亚尔[4]的那么差劲)。随便换别的哪个角度看,它们都无足轻重得紧。他挺会构图,笔下的色彩柔和、好看。他的作品松散、感伤、优雅、肤浅。但这些画本为教堂而作,若把它们挂在幽暗的礼拜堂里,配上华美的画框,礼拜堂华贵的气氛补足了画作的色彩,这时你无法否认这些画确实有点意思。会被它们感染的是那种过度紧张、病态式的虔诚心理,那是粗暴、残忍、野蛮的西班牙人的另一面。一般的西班牙人动辄涕泪肆流,喜爱孩童,肤浅地渴慕漂亮姑娘,多多少少出于迷信而仁慈,牟利罗的画吸引的就是这样的灵魂。
《塞莱斯蒂娜》[5]。这书读起来还算有意思,但现如今已很难打动人了。它的重要性是历史的。看起来,它既是流浪汉小说又是西班牙戏剧的先驱。后来不少作家一再重复、强化了书中的某些人物。但文学史家对它的赞誉言过其实,称它是一部“伟大的杰作”,真是荒唐。书中复杂的情节毫无意义。有人赞扬书中的对话非常自然,它的确是用简单的俗语写成的,但每一个人物说起话来都是同一个风格,动不动就要说几句至理名言,这是西班牙文学的通病,糟糕透了,连塞万提斯也不能免俗,使用过度。所有的幽默都是一个模式的,表现方式就是让某个老鸨说出些道德箴言,她就是这部悲喜剧中的最主要、最生动的人物,这样的“幽默”下流又荒唐,它连让人微微一笑都不大做得到,只有笑神经极其发达的人才有可能笑得出来。书中的某些场景写得欢快、真实。你会赞赏它们,但绝不会有如临其境、完全融入的感觉。尽管书里讲的是一位年轻骑士和一位高贵少女的爱情故事,尽管他俩似火的感情惹出了一堆事端,但整本书自始至终都没有一处能动人心弦。这是一个没有爱情的爱情故事。当然,男女主人公都那么呆,这实在是倒霉:卡利斯托是个傻瓜,梅莉贝娅是个笨蛋,只不过是个饱读诗书的笨蛋,当她因情人之死而绝望,正准备要从塔顶跳下殉情时,她还有闲情学着普卢塔克[6]的风格,道出她心中对人世无常的一系列深思,论证中还不忘引经据典。
这本书能出名实属偶然,完全是由于“生”对了时代,绝不是因为它本身有多高明。
塞维利亚[7]。傍晚时分的乡下,天空一片暖暖的金黄,牟利罗笔下的圣徒们周身就散发着这样的光芒,天上小朵小朵的白云就像那些围绕着无上荣耀的圣母的小天使。
斗牛场里的人群。天气炎热,上千把各色纸扇上下翻动,看起来像一群突然振翅高飞的蝴蝶。
巴尔德斯·莱亚尔。他的画好似没有定向的流体,笔触含糊,不知其有何意义,像张没聚焦的模糊照片。画上的人物身体里都没有骨头。巴尔德斯·莱亚尔不会构图,他的画没有布局,似乎只是肆意地填满巨大的画布。他使用的颜色黯淡、传统。我们得承认他的确有一定的想象力,但那是反宗教改革[8]时期那种晦涩、夸张的想象。
安达卢西亚[9]。月亮低低地斜倚着天空,像一个白脸小丑懒洋洋地倚靠着马戏团剧场的墙。
驱车行路,一轮获月[10]在林间时隐时现,像一个乐呵呵的胖妇人在玩捉迷藏,带着一丝既怪异又迷人的狡黠。
摩托车的笛声和排气管的轰鸣声刺透了夜晚的宁静,就像日本的山峦,锯齿似的山尖顶着无云的天幕。
M.P.。他行善,“把自己的面包扔到水上”[11],是深信自己将会获得四倍的回报。就算万一造化弄人,他也有万全</a>之策:他特意在“面包”上系了线,一旦需要,就可以把它拽回来。
发展一项技艺,从最初的质朴迷人到后来的老练优雅之间总有一个过程,而完美就产生于这一时期。但枯燥乏味也是这个“间隔期”的产物,因为到了这个时候,艺术家的艺术技巧已经娴熟,如果他们不想一味单调地写实,他们的画作就必须有与众不同的个性。
可以比较一下:拉斐尔早期作品如春天一般明媚可爱,在梵蒂冈时期的作品壮丽华贵,但当他的风格与朱利奥·罗马诺[12]一致时,他的作品就变得空洞无聊了。
达到了完美,衰退就随之而来,叫人不安,令人不快。
艺术家天生了无牵挂、自由自在,玄理家为达到这种境界靠的是压制自己的欲望。
与追寻上帝的玄理家一样,艺术家的精神也是超然凡尘的。
大强度的活动会让做事的人感觉麻木,忘了负罪感,只有当活动受到阻挠的时候,才有机会感受良心不安的折磨。
文艺复兴时期的艺术作品会在瞬间让你感受到它全部的魅力。它平和、健康、宁静。它比任何其他艺术风格都更接近于完美。它扣人心弦,但激发的不是人的想象,而是全身心的幸福感。它给人一种肉体上的满足感,像是沐浴在春日早晨的阳光之中。
科尔多瓦[13]。波特罗广场。广场狭长,两边都建着白色的小房子,尽头是一条河,靠近上游的地方有一眼喷泉,泉中的基座上塑着一匹奔马。附近的人们拿陶罐来这里汲水。清流由一管空竹中汩汩流出,他们就在竹子下面接水。驴和马直接从水池里饮水。站在河边向左前方看去,便是那家客栈[14]了。从正面看,这就是一座朴素的房子,一共两层,刷了石灰,有一扇大门,夜间紧闭。不过宅子里却是一个大院子,草草地铺了地面,凹凸不平的。里面有好几间马房,每间大小仅够容下一匹马,马夫或小马童就睡在马身边。如今这里只有两三匹马。一间马房里住着一个沿街卖花的小贩子,一路叫卖着回到客栈。一条宽阔的拱道从院子通向大街,女孩子们就在拱道里熨布。客栈还有两间公用的小厨房。一道坑坑洼洼的石阶通往二楼。房屋四周都是突出的木阳台,栏杆摇摇晃晃的,沿着这阳台就可以走进房间。这是塞万提斯以前的住所。
拉曼查[15]。橡树。起伏的大地上,延绵大片橡树林,它们既不高,也不宏伟,但看上去极结实,树干虬曲,木瘤密布,好像憋足了气力。它们凭着强健的体魄和精力抵挡了时间、风和雨的侵袭。
然后,放眼望去,连绵数英里都是线条毫无变化的犁沟。
走在路上,有时你会碰见一个正在犁田的农民,两头骡子拉着一只木犁,那犁就像罗马时期人们用的一样。有时你碰见哪个农民骑在驴上,或是又有一个骑在马上,儿子坐在自己背后。寒风呼呼地吹,他们裹着棕色的毯子,缩着身子。有时你碰见一个裹紧了毯子的牧羊人,也许正守着一群绵羊,羊儿啃着地面稀疏的青草;也许他守着的是一群山羊,比起绵羊来要散漫、活泼得多。这些牧羊人都是瘦削的老人,没有蓄胡子,长着浅色的小眼睛,目光敏锐,他们朴素的面庞瘦削、满是皱纹、透着精明。冬天的严寒和夏日的酷暑似乎已把他们熬干了。他们行动迟缓,想来他们也应该是寡言少语的。
村中的房屋用石头和黏土砌成,和贫瘠的土地一个颜色,它们看上去像是临时的庇护所,很快就会坍塌,回归脚下的尘土。
埃纳雷斯堡[16]。城里有一个四周带拱廊的大广场,一条有拱顶的街道,以及一些外表朴素的双层小楼。这是个空荡荡、死气沉沉的城镇。街那头有几个闲逛的人,一辆骡子拉的大篷车,还有一个骑在马背上的小贩,马背左右是两个大筐。大学</a>,有一个漂亮的天井,建筑物表面装饰繁复华丽,但艺术性实在不高。其他的街道狭窄、灰暗、安静。
《宫娥》[17]。你首先注意到的是这幅画的华丽欢快,然后你意识到之所以会有这种效果,全仗日常的暖光,这光线奇迹般地将画中人物笼罩其间。委拉斯凯兹的所有画里,这一幅最能展现出他快乐、温和的天性。它活泼欢快,这是安达卢西亚人最典型也是他们最看重的美德。
委拉斯凯兹描绘的侏儒和小丑大有莎士比亚之风,觉得好笑也不加掩饰,兴高采烈地,一点也不在乎他们恐怖的畸形,亦不同情他们悲惨的境遇。他性情开朗,知道上帝创造出这些丑陋可鄙、发育不全的东西来就是为了娱乐公子王孙的,于是也能带着愉快的心情看待他们。
委拉斯凯兹从未在哪幅肖像画里透露出自己对模特的看法。他忠实地描绘他们的外貌。他画作的魅力似乎带着一种明媚的冷酷。我想不会有人去否认他不凡的技巧:他笔下有些公主们的衣裙着实妙不可言,但你欣赏之余,心中也会有一丝顾虑,不知这出神入化的技巧究竟有多大价值。这就像一位作家,说起话来无比镇定清醒,但却说不出什么要紧的话来。我们没有理由偏爱深度,贬低广度,但我们总忍不住要这样做,抑制不住这样的冲动。委拉斯凯兹也许是肤浅的,但他肤浅得宏大。他画上的人物安排是多么巧妙,入眼是多么美丽的图案!他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宫廷画家。
伦敦。理发师。他十六岁就开始从事这一行。他那时发育良好,便说自己已经十八岁,也就蒙混过关了。他长着一头漂亮、蓬松的鬈发,正是这头浓密的头发鼓舞着他进了理发师这一行。他喜欢读诗,每周日(那时的理发师每周只工作六天)他就外出,当时对哪个诗人感兴趣,就去朝拜哪个与之有关的地方。当他读《失乐园》的时候,去拜访了了查尔方特-圣贾尔斯[18];他参观过济慈的出生地,以及柯尔律治曾住过的房子;他去了斯托克波杰斯[19],在那里的墓园徘徊,就是那儿给了格雷灵感,写出了《墓园挽歌》。他一心扑在诗歌上,满腔的热情天真可爱。他所有的余钱都花在了书上。他午饭就在气膨面包公司的一家连锁茶室[20]里吃,一边喝牛奶、吃黄油圆饼,一边翻着他宝贵的书。就是在这样一家茶室里,他邂逅了那位后来成为了自己妻子的姑娘。她在多佛大街的一家裁缝店干活。然后他有了个儿子。当年他追求妻子时,她仰慕的就是他喜欢读书,可结了婚以后,她就看不得他一天到晚泡在书里了。他下班回来,两人吃过晚饭以后,她希望他能带她出去散步或去看电影。他们结婚七八年后,战争爆发。他参了军,受一个常来刮脸客人的影响,他和装甲部队一起去了俄国。战争期间他一直在外。战争结束时他在罗马尼亚。最后他回来了,重操旧业。他仍然年轻,才三十三岁,想到余下的半生都要在给人剪发和刮胡子中度过,他很是气馁惆怅,但是他又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事。剪发、刮胡子,他就只会这个。他的妻子觉得他退了伍还能有一个好工作,应该感恩戴德</a>才对。他和妻子关系不再像他出征前那般融洽。她则觉得他执迷不悟,想入非非。看到妻子如此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他很是气短。他意识到自己必须拼命赚钱,养活妻儿,这样的现实他无法逃避。那孩子现在十岁了。他开始厌恶自己的顾客。我问他现在是不是还读书。他摇摇头,“读书有什么用?”他说,“它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它可以使你不意志消沉,释放自己,”我回答。“或许会吧。但我总得回归现实吧。”他下定了决心,自己没得到的自由,一定要让儿子尝到,这是他剩下的唯一梦想。他被击垮了,一丝希望也不留。但是他怀恨在心,恶狠狠地期待着儿子能为自己报仇,一雪自己幻想破灭之恨。他儿子长大成人后,还是干了理发这一行,不过专为女士美发,因为这样收入更高。
秘诀。年轻人都很认真。这个年轻人,一张脸看上去有些挑衅好斗,但挺好看。他有一头浓厚的头发,梳着大背头,时下流行头发油光水滑,他便在头发上狠狠地擦了不少油。他的兴趣稍稍偏文,他问我该如何写讽刺短诗。既然他是空军部队的,我自然就这样回答了:“你拿一句陈词滥调,翻个筋斗,然后在字里行间俯冲下来。”他眉头紧锁,细细思忖我这回答。他对我的话严肃对待,着实恭维了我一番,但我只想要他微微一笑作回报。
有一位夫人的儿子有点文学天赋,一天她问我若是他想要成为一个作家,我会建议怎么训练他。我估计这提问者也不会把我的答案当真,于是这样回答她:“每年给他一百五十镑,给五年,叫他见鬼去吧。”后来我琢磨过,觉得这个建议还真不错,比我当时想象的好多了。有这笔薄资,年轻人不至于挨饿,但也不够享受,文章憎命达,享受是作家的大敌。有这笔薄薪,他就可以周游世界,而由于囊中羞涩,比起手头宽裕的人,他更有可能看到生活的多姿多彩、五光十色。仅有这笔薄资,他会常常穷到身无分文,为了衣食住行而辗转于各种有意思的工作之间。他需要投身不同的行当,尝试各种职业。尽管非常优秀的作家们生活窘迫,但他们书写得很好,不是因为环境使然,而恰恰是因为不受环境影响。有多少老姑娘一年中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巴斯,她们也都写过小说,但世上只出了一个简·奥斯丁。一个作家就应该尽量地让自己身处合适的环境,能经历人世的荣枯变迁。他不需把一件事做到极致,但需要什么事儿都做一点。要我说,就应该让他把补锅匠、裁缝、士兵、水手挨个当一遍;让他情场失意,饥肠辘辘,烂醉如泥;让他和旧金山的无赖玩牌,同纽马克特[21]的马探打赌,与巴黎的公爵夫人调情,和波恩的哲学家辩论,与塞维利亚的斗牛士一起驭牛,和卡纳卡人在南太平洋里畅游。世上所有的人都值得作家去结交:每一件事情都是他磨坊里的谷物。哦,拥有天赋,年方廿三,前方五年的游历时光,每年有一百五十镑,若是这样,该有多美!
这两个人都已去世。他们是兄弟俩。一个是画家,另一个是医生。画家坚信自己是个天才。他傲慢、暴躁,并且虚荣,他鄙视自己的兄弟,觉得他是个不懂艺术的俗人,还多愁善感。但实际上他几乎一分钱也赚不到,若不是靠着兄弟接济他,他早饿死了。奇怪的是,尽管他看上去笨拙粗鲁,他画的画倒还算漂亮。偶尔也能举办一场画展,总能卖出一两幅画,但绝不会多过这个数。最后做医生的终于意识到自家兄弟根本不是什么天才,不过是个二流画师。自己为他做了那么大的牺牲,这现实真是残酷。这一发现他没有说破。后来他死了,把所有遗产都留给了兄弟。画家在医生的家里发现了所有自己二十五年来卖给不知名买主的画。一开始他想不通,好好琢磨了一番,他恍然大悟:这个狡猾的家伙是在搞投资呢。
对于英国观众来说,极端的爱情总是挺荒谬的。若是爱过了头就是置自己于荒唐可笑的境地。
人到中年。我比大多数人都清楚自己的年龄,有年龄意识。我的青春在不知不觉中就溜走了,我觉得自己正在变老,心中颇沉重。因为我活了这么些年,颇见过些世面,游历过不少地方,又因为我书读得比一般人广些多些,总是在思考超出自己年龄思考范围的东西,所以我总显得比同龄人老。但直到1914年大战爆发,我才开始意识到自己不再算年轻人了。我吃惊地发现四十岁的人已经算是老家伙了。我安慰自己说这只是出于军事需要,但不久之后我碰上一件事儿,让我彻底坐实了“老先生”的称号。我同一位相识多年的夫人以及她十七岁的侄女一起吃了一顿午餐。饭后我们搭出租车出去。夫人上了车,然后她的侄女也上来了。但她坐在折叠加座上,把后排她婶婶旁边的位子留给我坐。这是年轻人对一位不再年轻的绅士的礼数(与女性特权形成鲜明的对照)。我意识到她这是“尊老”呢。
年轻人已经不把你当他们一伙儿的了,承认这一点真叫人不爽。你是另一代的人。对他们来说,你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他们尊敬你,他们钦佩你,但你和他们之间有距离,他们最终会发现同龄人的友谊比你的更让他们愉快。
但人到中年也是有好处的。年轻人一言一行都受公众舆论的束缚,中年人则可以享受自由。我记得自己毕业离校时对自己说:“从今往后,我爱什么时候起床就什么时候起床,想什么时候睡觉就什么时候睡觉。”那当然是夸张了,我很快就发现文明人中规中矩的生活仅允许轻度的自由独立。一旦你有了一个目标,为了实现它你就必须牺牲某些方面的自由。但是人到中年,你就会发现,只要能实现心中的某个目标,牺牲再多自由也是值得的。我小的时候,因为生性腼腆,很是吃了些苦头,到了中年我多少算是从中解脱出来了。我体力从来就欠佳,走多了路就会疲惫不堪,但我还是咬着牙坚持下来,因为我羞于承认自己的弱点。现在我不这么认为了,省去了许多不适。我一向讨厌冷水,但我坚持洗了好几年冷水澡、在冰冷的海水里游泳,因为我想和别人一样。我常从高得让我紧张的地方跳水。我体育运动不如人,以为这是奇耻大辱。我若是不知道什么,也不好意思承认自己的无知。人到中年,我才发现说声“我不知道”是多么容易的事儿。我发现到了中年,再也没人会指望我徒步行走二十五英里,或是打高尔夫杆数差点为零,或是从三十英尺的高处跳水。这样好极了,让生活美好多了:不过就算他们真指望我这样做,我也不会在乎了。年轻人一心想要从众,这就是他们为什么不幸福,而人到中年学会了和自己妥协,这就是为什么步入中年也还算不错。
人无法从生活中获得完全的满足,于是就通过想象来补偿自己。总有这样那样的生存需求,逼得他放弃对自己许多最根本本能的满足,但人很难真正放弃什么,他渴望荣誉、权利、爱情,求之不得时,他就会通过幻想来自我欺骗。他逃离现实,躲进人造的天堂,在那里他可以尽情地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然后因为自负虚荣,他便当这心理行为具有特殊价值。对他来说,发挥想象力就是人类能做的最高尚的事儿。但其实想象就是失败,因为发挥想象就是承认自己在与现实的对决中败了阵。
小说家的素材。小说家总面临着这样一个风险:随着他对社会深入了解(正是这个社会给了小说家他的创作主题),随着他越来越能把握思想、使之连贯,随着他对写作艺术技巧的运用愈加娴熟,他可能不再会对芸芸众生千奇百怪的经历感兴趣,可总的来说,这些经历就是他的写作素材。随着年龄、智慧,以及满足感的增长,他不再拼命关注那些有关人类普遍特征的事情,于是他就迷惘了。一个小说家必须一直同孩子一般,坚信那些以常理而言并不重要的事情其实事关紧要。他一定不能彻底长大。就算有些事已经和他这种年纪的人无关,他也一定要打破沙锅问到底,自始至终感兴趣。一个五十岁的人,需有特殊的思想方式,才会把姑娘小伙儿的火热情感当回事儿,严肃对待。如果一个人悟出人事之琐碎庸俗,那他就再没法儿当小说家了。你时常能察觉到某些作家意识到自己深陷这种困境,心中苦闷不已,你亦能看到他们是如何应对的:有时他们试图从另外的写作题材中找寻深意,有时他们抛开现实写科幻,还有时,因为他们和自己的过去渊源颇深,无法挣脱现实的罗网,他们便用尖牙利齿的讽刺来处理以前的素材。于是乔治·艾略特和H· G· 威尔斯不再写被诱惑的少女和多情的小职员,而转向了社会学;托马斯·哈代从《无名的裘德》过渡到了《列王》;福楼拜不再写乡下感伤派的爱情故事,转而创作了《布瓦尔与佩舒舍》这样残酷的故事。
艺术作品。当我观察音乐会的听众或画廊里的人群时,我有时会想,他们看到这些艺术作品到底有什么反应。看得出来,他们常常感触颇深,但我看不出这样的感受对他们有什么影响,若是没有影响,它也就没什么价值。艺术对他们来说只是一种娱乐消遣或是一处逃避现实的地方。他们认为工作就是自己存在的理由,工作累了,艺术可以给他们一点喘息的机会;若是对现实失望了,艺术可以给他们一点慰藉。艺术就是工人工作间隙灌下的一杯啤酒,或是娼妓从生活之累中抽身片刻、用来消愁的一口杜松子酒。“为艺术而艺术”和“为喝酒而喝酒”没什么两样。那些半吊子们欣赏艺术作品,会有些了无新意的情感涌上心头,便对自己这种感情视若珍宝,这种人和酒鬼也是半斤八两。他们抱着悲观主义者的态度,生活或是苦苦挣扎一场,或是疲惫乏味一世,于是他们要通过艺术来喘口气,或者把想忘的遗忘掉。悲观主义者拒绝现实,但艺术家接受现实。只有当艺术品激起的情感可以影响人的性格,让他最终有了行动,它才是有价值的。不管是谁,若是能有这样的反应,自己本身就算是个艺术家。艺术家对艺术作品的反应直接而理性,因为在他身上,情感转变成了与自己的目的相关的想法,而对他来说,有想法就是有行动的一种形式。不过我并不是说只有画家、诗人和音乐家才能从艺术中汲取营养,那样的话艺术的价值真是大打折扣了。我说的艺术家还包括另一种人呢,他们从事的是艺术领域中最微妙、最被人忽视、最有意义的一门艺术:人生的艺术。
我的第一本书是1897年出版的,算是蛮成功的。埃德蒙·戈斯[22]很欣赏它,对它赞赏有加。在那之后,我又出版了其他的书,还成了一名受欢迎的剧作家。我写了《人性的枷锁》和《月亮和六便士》。我以前每年见一两次戈斯,如此保持了二十年。我每次见他,他都会油腔滑调地对我说:“啊,我亲爱的毛姆,我太喜欢你的《兰贝斯的丽莎》[23]了。写完那本书后,你就金盆洗手了,你真是太明智了。”
垂死的诗人。他病得太厉害了,照顾他的朋友觉得应该发电报给他的妻子。她算是个画家,到伦敦的一个小画廊里办个人画展去了。朋友告诉病人已经通知了她,病人发起火来:“你为什么不肯让我安安生生地去死?”他大叫。之前有人给他送来一篮桃子。“她到了这儿,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挑出最好的那个桃子,一边啃,一边大谈自己以及自己在伦敦取得的成功。”
朋友到车站接她,把她带到公寓。
“噢,弗朗西斯科,弗朗西斯科,”她风风火火地闯进房间,嘴里嚷嚷着。他的名字是“弗朗西斯”,但她总管他叫“弗朗西斯科”。“太糟糕了!哎呀,这桃子真漂亮!谁送你的?”她挑了一个,啃起多汁的果肉来。“个人展预展。有名头的人都来了。大获成功啊。大家都欣赏我的画,都围着我。他们都说我真是才华横溢。”
她一个劲儿地讲着。最后朋友跟她说时候不早了,得让她丈夫睡觉了。
“我累死了,”她嚷道,“这趟旅程真够呛,我坐了一晚上,太可怕了!”
她走到床边去吻病人。他别过脸,躲了过去。
他是个运务员。他十四岁就参加工作,在一家公司一干就是二十二年。他二十八岁结了婚,一两年后他的妻子因病得了终身残疾。他是个深爱妻子的丈夫。他开始偷保险印花,倒并不是因为他想要钱(不过他的确拿这钱给妻子买了好吃的),而是因为老板以为自己是个可敬可靠的职员,而自己根本就不是,自己想想就觉得好玩。后来他的事情败露,他知道自己会被解雇,还可能会入狱,妻子就没人照料了,于是他就杀了她。她死了以后,他在她头下垫了个枕头,身上盖了床羽绒被。然后他把她的宠物狗带到兽医那儿,请他帮忙给狗实行安乐死,他自己实在是下不了手。然后他就去警察局自首了。
T。他是个高个子,清瘦但不干枯,走起路来背有些佝偻。我猜他约四十五到五十岁的样子,因为尽管他的鬈发依然浓密,但已经花白了,他的脸刮得干干净净,脸上布满了皱纹,气色并不好。他戴着金边眼镜。他低调。他说话声音低低的,除非有人和他说话,否则很少开口。他尽管从没说过什么聪明话,也从没说过一句蠢话。他在美国最重要的公司之一供职,很受人信赖,最吸引人的正是他的可靠。看得出,他不是个太聪明的人,但他绝对是个诚实的人。他为人稳重。他有一个自己深爱着的妻子,两个自己颇引以为豪的孩子。你可以放心地打赌,赌他这辈子没做过一件让自己有理由后悔的事。他对自己工作的公司很满意,对自己的职位很满意(它体面,但不引人注目),对自己所住的房子很满意,对他工作的城市很满意,对他每日上班乘坐的那班火车也很满意。他是个极有能力的雇员。他是巨大的机器上的一颗铆钉,并且乐于做一颗铆钉。不论是大操作杆、巨大的旋转齿轮,还是庞大的汽缸,也没让他动心,觉得自己除了做铆钉外还能做别的什么。他的不同寻常就在于他寻常到了极点。
那是在一场家庭宴会上,邮件刚刚送到。女主人递给她一封信,她认出这是自己情人的笔迹。她打开信开始读。突然她发觉自己的丈夫就站在身后,从她背后读这封信。她把信读完,然后把它递给女主人。
“他似乎爱得很深呐,”她说,“但要我是你,我就不会让他给自己写这样的信。”
如果你比别人稍富有一些,你就知道他们会想方设法榨你的油水,但恼人的是,他们居然把你当成傻瓜,以为你不晓得他们心里是什么打算。而如果他们真的得了手,那也不过是你让他们得手的罢了。
埃内斯特·P。他是个年轻的法国人,家庭出身很好,才华横溢,家人都期待他能有一番大作为。他要进外交部工作。二十岁时他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姑娘,但她嫁给了另一个更适合她的人。这打击毁了他。他原在学习,以通过进外交部所需的考试,让家人大惊的是,他抛开了学业,跑到巴黎的贫民窟做起了社工。他渐渐变成一个虔诚的教徒(他的家人都不信神),沉迷于神秘主义文学之中。那时摩洛哥发生骚乱,他参加了一次危险的远征,遇险死在了那里。这一切对他爱过的女人、他的母亲,以及他的朋友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他们深感不安。他们觉得他们中间曾生活过一个有几分圣徒气质的人。他的可爱,他的善良,他的虔诚,他的灵魂之高尚都使他们惭愧——并且害怕。
我觉得仅凭这些事实,不加渲染,就可以写一篇感人的故事。这可怜男孩的生死对他接触过的人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让我很感兴趣。但我觉得太难处理了,故事也就一直没写成。
人们有时会因你为他们做的好事原谅你,但有时他们伤害了你,很少会因此原谅你。
作家必须同时既戏谑又严肃。
船尾航迹的水沫闪着磷光,点点光亮,像是躺在海底的死者在嘲讽地眨着眼睛。
日落。厚厚的云层搭成一道拱门,太阳古怪地躲在拱门后面,缓缓下降。拱门下方是浅绿、金黄的天空,闪闪发光,像是通向神秘魔法国度的入口。它使你想起华托的《发舟西苔岛》。它让想象充满希望和从未感受过的快乐。太阳降到了地平线以下,拱门也崩落消散,现在天空中有耀眼的余辉,还有阴暗的云层,云层就像一座巨大城池的废墟,宫殿、庙宇、巨大建筑的废墟。前面几分钟的希望和信心现在就像加沙的石柱般崩裂倒塌[24],心间蒙上了绝望。
廉价惊险小说。写廉价惊险小说的人并不受人尊敬,但是他们于人类实在是有功。他们清楚世界不怎么把他们当回事,而讲到自己的作品,他们也笑一笑,耸耸肩,自贬自损。他们忙不迭地向你保证自己不是容易上当受骗的蠢蛋,让你不好鄙视他们。他们怯生生地看待别人对他们的赞扬,不敢把它当真。但是他们的确应得到赞扬。有些时候你无心读“好文学”,有些时候你的大脑很累却又静不下来,有些时候读经典著作你觉得不耐烦,有些时候你烦躁、不快,有些时候你要乘火车出行,有些时候你会生病——到了这些时候,还有什么能比一本不错的惊险小说更让人愉悦?你一头扎进凶杀、抢劫、背叛、监禁、入狱、九死一生中,出没于鸦片馆、盗贼们的厨房、艺术家的工作室、富丽堂皇的酒店房间,会碰上伪造者、小偷、持枪歹徒、侦探、坏女人、卧底、逃犯、受虐待的女主角和遭诬陷的男主角。评判惊险小说优秀与否的标准同其他艺术形式不同:故事里写了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儿也不会影响你读得开心,故事编得不够离谱倒是缺陷,文风优美与这样的文体格格不入,幽默风趣会破坏整体风格。如果读着书,你本不想笑,嘴角却忍不住要上扬,那就完蛋了:读惊险小说你必须绝对高度严肃。你的手紧张地一页一页翻书。时间飞快地过去,你打败了时间。然后你忘恩负义地冷笑一声,把书扔开,还要瞧不起它的作者。这真是无礼。
他是个职业哲学家,于是我就向他请教了一个问题,这问题我从来就没想明白过。我问他“二加二等于四”这个陈述</a>有没有什么含义?要我说,“四”只是“二加二”的一个好用的同义词而已,我实在看不出它还能是什么。如果你在《罗格同义词词典》中查“粗暴”一词,你会看到它有五十来个同义词,这些词的内涵不同,而因为它们音节、字母组合或是发音上的差异,在某个句子里,用某些比用另一些更合适,但它们的所指都一样,当然这是粗略地说,因为没有一个同义词可以和原词在意义上丝丝入扣。而“四”也不只是“二加二”的同义词,也可以是“三加一”和“一加一加一加一”的同义词。我的这位哲学家说,他认为“二加二等于四”这句陈述有确定的含义,但他好像说不出来到底是什么含义。而当我问他数学是不是说到底就是一部无比复杂的《罗格同义词词典》时,他改变了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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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萨拉戈萨(Zarogoza/Saragossa)是西班牙东北城市,萨拉戈萨省省会。
[2] 阿斯图里亚斯(Asturias)是西班牙西北部自治区和省份。
[3] 牟利罗(Bartolomé Esteban Murillo,1617—1682),西班牙巴洛克画家,风格柔和细腻,作品有宗教化《圣母无罪原始态》、《圣莱安德罗》及风俗画《童丐》等。
[4] 巴尔德斯·莱亚尔(Juan de Valdés Leal,1622—1690),西班牙巴洛克时期画家。
[5] 塞莱斯蒂娜(La Celestina)是西班牙中世纪对话体长篇小说。又名《卡利斯托和格利别耶的悲剧》。1499年出版。作者情况不详。作品讲述了一个爱情悲剧故事。青年骑士卡利斯托爱上了贵族少女梅莉贝娅,许以重金请塞莱斯蒂娜替他们安排幽会。故事结局是塞莱斯蒂娜被杀身亡,卡利斯托坠梯而死,梅莉贝娅自杀殒命。这部长篇对话体小说,对于恋爱之中青年男女的心理,对于那个时代的社会时尚、习俗、观念都有十分真实和洞察入微的描写,并成功地塑造了下层社会贫穷妇女塞莱斯蒂娜的形象,一反中世纪教会的道德观念,被誉为西班牙中世纪最优秀的长篇巨著。
[6] 普卢塔克(Plutarch,46?—120?),古希腊传记作家、散文家,一生写下大量作品,其中最著名的是《希腊罗马名人比较列传》。
[7] 塞维利亚(Seville)是西班牙历史悠久的城市,安达卢西亚自治区的首府,是西班牙最主要的内河港口。
[8] 反宗教改革(the Counter-Reformation)指的是十六至十七世纪初天主教教会发起的意在对抗新教改革的一个改革运动。改革始于批判文艺复兴时期历代教皇和许多神职人员的世俗化生活态度和政策。
[9] 安达卢西亚(Andalucía)是西班牙南部自治地区和历史地区,首府塞维利亚。
[10] 秋分前后的满月。
[11] “把面包扔到水上”(throw bread on the waters)是英语成语,意为“行善”。
[12] 朱利奥·罗马诺(Giulio Romano,1492?—1546),意大利建筑师和画家。拉斐尔的学生,他发展了“风格主义”矫揉造作的画风,在后期壁画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13] 科尔多瓦(Cordova)是西班牙南部科尔多瓦省省会,位于瓜达尔基维尔河两岸,可能是迦太基人所建,城中有许多宫殿和清真寺,至今仍然是典型的摩尔风格的城市。
[14] 这里的“那家客栈”指的是波特罗客栈,据说塞万提斯曾在这里投宿,并把它写进了《堂吉诃德》。
[15] 拉曼查(La Mancha)是西班牙中南部一个地区,是光秃秃的高原,因被塞万提斯选作《堂吉诃德》的故事背景而闻名于世。
[16] 埃纳雷斯堡(Alcalá de Henares)是西班牙马德里自治区一城市,塞万提斯以及阿拉贡的凯瑟琳(Catherine of Aragon,1585—1536,英国国王亨利八世的第一任妻子)就出生在这里。1998年,埃纳雷斯堡的大学区和历史区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名录。
[17] 《宫娥》(Las Meni?as,亦译《宫女》、《侍女》)是西班牙画家委拉斯凯兹(Diego Velázquez,1599—1660)1656年创作的一幅宫廷生活画,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委拉斯凯兹是西班牙著名画家,西班牙国王腓力四世的宫廷画师。画风写实,代表作除了《宫娥》外,还有《腓力四世像》、《布雷达守军投降》、《纺织女》等。
[18] 查尔方特-圣贾尔斯(Chalfont St. Giles)位于英国白金汉郡东南,因其美丽的池塘、十八世纪古村舍以及历史悠久的街道著称。1665年伦敦暴发瘟疫时,弥尔顿迁居至此,在此完成了他的鸿篇巨制《失乐园》(Paradise Lost)和《复乐园》(Paradise Regained)。
[19] 斯托克波杰斯(Stoke Poges)是英格兰中部偏东南的一个村庄,位于伦敦以西。通常认为它是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1716—1771)《墓园挽歌》(Elegy)的背景。托马斯·格雷是英国诗人,浪漫主义运动先驱,诗作不多,代表作是《墓园挽歌》,全诗128行,花八年时间才完成。
[20] 气膨面包公司(Aerated Bread Company,通常缩写成A. B. C.)是一家英国公司,1862年成立,使用新的面包发酵手段(不用酵母,而是用碳酸氧,即“气膨”)制作更加健康的面包。除了有连锁面包房外,自1864年起,公司旗下的连锁茶室投入经营,广受欢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气膨面包公司退出了历史舞台。
[21] 纽马克特(Newmarket)是英格兰东南部一城镇,著名的赛马中心。
[22] 埃德蒙·戈斯(Sir Edmund William Gosse,1849—1928),英国诗人、作家、文学评论家,作品有《十八世纪文学史》(A History of Eighteenth Century Literature),《当代英国文学史》(History of Modern English Literature)等。
[23] 《兰贝斯的丽莎》即Liza of Lambeth, 是毛姆的一本小说,1897年出版;《月亮和六便士》即The Moon and Sixpence,1919年出版。
[24] “加沙的石柱”指的是《圣经》中的大力士参孙推倒加沙非利士人神庙的石柱,与他们同归于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