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3个月前 作者: 弗洛姆
    这本书沿袭了我之前写作的两个方向。其一,它深化扩展了我在激进人道主义心理分析领域的著述,集中对“自私”和“利他”这两个基本人格倾向进行分析。本书最后三分之一的篇幅(即第三部分)把我在《健全的社会》(The Sane Society,1955)和《希望的革命》(The Revolution of Hope,1968)两本书中所探讨的主题进一步向前推进,讨论当代社会的危机及其解决的可能性。重复以前已表达过的观点不可避免,但我希望这本书产生的新视角以及它对概念的进一步扩展,能让熟悉我以往著作的读者仍然觉得值得一读。


    事实上,本书的题目与两本更早的著作几乎一模一样,即加布里埃尔·马塞尔的《存在与占有》(Being and Having,Babriel Marcel,1954),以及巴尔塔萨·斯泰赫林的《占有与存在》(Haben und Sein,Balthasar Staehelin,1969)。三本书都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从不同角度阐述同一主题:马塞尔从神学和哲学角度进行阐发;斯泰赫林的书对现代科学中的唯物主义进行建设性探讨,从事的是针对社会现况的“现实分析”(Wirklichkeitsanalyse);而本书则对两种存在模式进行经验心理学的社会分析。我想向对这个主题很感兴趣的读者推荐马塞尔和斯泰赫林的书。(我直到最近才知道马塞尔这本书的英译本已经出版。我阅读的译本是贝弗利·休斯为我个人所做的优秀英译。已出版的英译本在本书参考文献部分列出。)


    为了增加本书的可读性,书中脚注无论在数量还是长度上都尽量做到极简。一些参考书籍会出现在正文中的括号里,文献的详细信息可在本书的参考文献部分找到。


    关于文体我还想再做一点说明,那就是关于“人”(man)和“他”(he)这两个词作为通称的使用。我相信我已避免使用所有“男性主导”意味的词汇,为此我要感谢玛丽昂·奥多米霍克(Marion Odomirok),她让我认识到,这方面的语言使用问题比我之前以为的要重要得多。在处理语言中的性别歧视问题时,我们仅有一点没有达成共识,即用“人”(man)一词来指称“智人”(Homo Sapiens)这一物种。在这种语境下,不加性别区分地使用“人”(man)这一单词是长久以来的人文思考传统,因此我认为不能放弃使用这样一个清晰表示人类特性的词汇。德语中就不存在这样的难题,因为人们可以使用“mensch”一词来指称没有性别区分的人类存在。但即使在英文中,“man”一词也可以像德语中的“mensch”一样表示无性别区分的人类或人种。我认为最好恢复“man”一词无性别特指的含义,而不是用听起来很笨拙的词汇取而代之。我在本书中使用首字母大写的“Man”,以便于表明我在使用这个词汇时是不加性别区分的。


    接下来我仅需要愉快地表达谢意了。我要感谢几位对这本书的内容和文体做出贡献的人。首先,感谢雷纳·芬克(Rainer Funk)在诸多方面为我提供的巨大帮助:我跟他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这有助于我理解基督教神学中的一些细节问题;他孜孜不倦地为我指出神学领域的相关文献;再者,他多次阅读本书手稿,提出了宝贵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极大地丰富了手稿内容,避免了一些错误。我非常感激玛丽昂·奥多米霍克,她细致入微的编辑工作使本书得到了极大提升。我同样要感谢琼·休斯(Joan Hughes)一丝不苟地将数版手稿耐心打出来,并对文体和语言提出很多宝贵意见。最后,我想感谢安妮丝·弗洛姆(Annis Fromm),她阅读了多个版本的手稿,并总能提出诸多有价值的见解和建议。


    艾里希·弗洛姆


    1976年6月于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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