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 大凶绝地 无皮血尸

3个月前 作者: 九滴水
    路边馎饦摊上,明珪与李凌云吃着热腾腾的碎羊杂馎饦,依旧是一个慢条斯理,一个狼吞虎咽。少女在一旁瞧了片刻,抬手招呼店家:“店家,再来一碗,要羊肉的,多放一些韭菜。”


    “一碗羊肉馎饦,多韭菜啦——”店家话音刚落,羊肉馎饦就上了桌。羊骨白汤上浮着烫熟的翠绿韭菜,冒着醉人的热气。少女抬手在猞猁面具上敲了数下,面具之内传来轻微的轧轧声。少女张开玉手,就见那面具从她脸上坠了下来,正好落入掌心。


    明珪跟李凌云都被她的动作吸引,看向少女抬起的脸,只见猞猁少女面上不施一点脂粉,额前碎发零落,漆黑眉头弯弯,双唇不点而朱,一双眼如含桃花,眼角微红,别有一种明眸善睐的青春美丽。


    少女白了二人一眼,端起馎饦用竹箸搅了搅,小口香甜地吃起来。李凌云觉得少女面相莫名眼熟,但又想不起在哪里见过,忍不住去看明珪,后者仿佛有心通的能力,适时地在桌下抓了李凌云的手,在掌心写下“凤九”二字。


    李凌云再看少女时,总算察觉出那少女眉眼竟有许多地方与凤九相像,心道原来是凤九的亲戚,也明白了少女对那狼面童子的傲气任性的缘由。


    他正想着,少女却边吃边问:“之前查得那么紧,好不容易等到凶手又来市中市换纸,怎么这回却不着急跟了?”


    李凌云抬碗喝干肉汤,“咚”地放下碗。“术业有专攻,你说安排人跟上去了。我只会剖尸查案,追踪行迹这事我也做不来,不如吃饱再说。”


    李凌云话音未落,阿奴便背着封诊箱大步朝这里走来。铁塔一般的昆仑奴浑身热汗,显然是一路狂奔。到了跟前,阿奴朝李凌云、明珪弯腰一礼,胳膊上漆黑的皮肤在朝阳下熠熠生辉。猞猁少女盯着他看了许久,笑盈盈道:“宫里的昆仑奴,可没有比他生得高的。”


    明珪闻言停箸,抬眼仔细看看少女,若有所思地又低下头吃起来。李凌云在一旁和阿奴比画了一下手语,回头道:“子婴马上到。”


    “他来做什么?”明珪放下碗,用手巾擦擦嘴角,见李凌云嘴上贴着片菜叶,伸手指了一下。后者用手抓掉,皱眉道:“说是有急事,见面再说,这孩子不肯让阿奴递话。”


    明珪若有所思地敲敲桌面。“应该是不想让外人知悉,才会如此谨慎。”


    等少女吃完馎饦,子婴正好赶到,他同样跑得满头大汗。少年面色微青地来到李凌云面前,匆匆一礼,从怀中掏出一封信递给对方。


    李凌云迷惑地抽出信纸展开来看,只见一张光彩熠熠的信纸上写着“多管闲事,于君无益”八个大字。他一个激灵,忙从怀中摸出油绢手套戴上,拎着纸看了看,又凑过去嗅闻字迹。


    见李凌云如此作为,明珪道:“是凶手来的信?”


    “笔不是一种,因为这字更大,但墨、纸却属同类。再看字迹,应该是同一人所写。”李凌云把信纸插回信封,又把信封小心放进封诊袋里。


    “老师,莫非咱们是被盯上了?”子婴紧张地问道。


    “看来我之前的感觉无误,的确有人一直在盯着我们。”


    似有些害怕,子婴抓着李凌云的衣袖问:“老师,会不会出事啊?”


    李凌云抬手拍拍阿奴的胳膊。“有阿奴在,他力大无穷,我不会有事。六娘来了吗?”


    “六娘姐姐驾着封诊车,走得慢些。”


    李凌云点点头,转而对少女道:“能否让九郎的人为六娘引路?他们应该认识我家的车。”


    少女不知何时已重新戴上面具,张开猞猁嘴,露出獠牙嘲笑道:“何必用凤九郎的人?用我的人就够了,市中市本就是我的……”


    说完,少女的猞猁嘴猛地闭上,她过了一会儿才道:“你们方才听到什么了吗?”


    “你说市中市是……”李凌云刚要回答,明珪伸手捂住他的嘴,笑道,“没听见,什么都没听见。”


    说完,明珪附在他耳边小声说:“别说出来,不要惹事。”


    李凌云心中虽有怀疑,但他对明珪从来是言听计从,心里也拿定主意,准备待会儿直接问明珪。


    结了账,众人朝着最近的城门走去。到了城门口,李凌云发现猞猁少女不见了,抬头一看,果然发现她远远地站在一旁,便问道:“你不一起去吗?”


    猞猁少女面露希冀神色,却摇了摇头。“我不能轻易出去的……阿娘叮嘱过,我要听话。”


    李凌云觉得她年纪颇小,家人不愿她出门也属正常。他也未多问,谢过那猞猁少女,便跟明珪等人一同策马出城去了。


    众人刚行不远,就瞧见一人牵马在路边等待。


    此人身份并不陌生,正是上一桩案子凤九派来帮忙寻找水源的何权。


    何权对几人打过招呼,又道:“追踪凶手行迹的是我兄弟,他一路追去,暗中留下了许多印记,这些印记外人看不懂,所以九郎命我来给大家引路。九郎还让我转告,说谢将军一会儿就会赶来,与各位在道中会合。”


    说罢何权上马加入了队伍,带头走在前面。


    李凌云对明珪道:“凤九郎做事极为细心,连这都预测到了,只是猞猁脸的小娘子好像不太把九郎当回事,可看年龄,她分明是他家的后辈,却不知她到底是什么人?”


    明珪苦笑道:“那是公主!”


    “什么,公主?”李凌云吃了一惊,“公主为何会在宫外乱逛?身边还没跟着人。”


    “相处这些时日,你又不是不知,凤九郎在哪个坊中没有暗线埋伏?保护公主的人一直就在咱们附近,不过是你我察觉不了而已。”


    “原来如此。”李凌云仍有些不解,“公主不应该在宫中待着吗,为何要搞得像他的下属一样?对了,她跟九郎长得很像,莫非九郎也是皇亲国戚?”


    “你这样想也没错,至于他到底是哪一门的皇亲国戚,你就不必了解了。”明珪摇头道,“这位公主自幼与天后性子相似,胆子奇大无比,好奇心也极重。你也听她说了,西市的市中市是属于她的,想来应该是天皇、天后为了让她玩得开心,给她找了些事情做。”


    “难怪她说不能离开东都……”李凌云恍然大悟。


    “可不是吗?在东都城中,自然有的是人保护她平安,可离了东都城,那麻烦就大了,想来天后也不会轻易让公主肆意游玩。”


    说话间,何权已在路上发现了印记,那些印记设计得非常精妙,一般人根本分辨不出,然而在何权的眼里,却好像是光明正大立在路边的道标,轻而易举就能识别。


    他领着大家走过数个岔道,在每个岔道处又都亲自留下了新的印记,相比而言,这些印记就格外显眼了。何权跟众人解释,这是留给谢阮看的,方便她追上大家。


    果然没过多久,谢阮就带了五六人策马从后头赶了上来。她仍是一身男装,红色胡袍,骑着那匹大白马,风尘仆仆。到了跟前,她道:“你们速度挺快,六娘在后面,有人在给她带路,不必担心。”


    刚说到这儿,前面岔路口走出一位身穿土黄衣裳的貌不惊人的男子,发现马队为首的是何权,他连忙大喜过望地迎了上来。


    走到跟前,众人才发现男子脸很脏,上面用黄黑的泥糊得一道一道的,几乎看不清楚相貌。不等众人相问,男子叉手行了个礼,对众人道:“各位,我叫刘达,此前便是我在追踪那人。”


    说完,他又道:“在市中市盯着文房铺子老板的也是我。此番那人又来用阿芙蓉丸交换纸张,老板便通知了我。只是市中市有自己的规矩,允许戴着面具交换物件,即便四处打探,也只是问到他除了换纸,三日前还在市场上换取了许多水银。由于再多细节已无法探知,大致掌握了他的来去轨迹后,我便带人出城追踪至此,奈何这里山高树深,在前面跟丢了他的踪影,得知各位赶来,我便守在此等待。”


    李凌云下马,对那刘达道:“可否把那人的身高形貌告诉我们?”


    “当然可以。”刘达满声答应,“这人身材魁伟,身高有六尺二寸左右,全身穿的都是黑衣黑袍,连脸上也蒙着一层黑布,只挖出两个眼洞,所以看不清楚模样。他与店家交易时,店家还注意到他是个左撇子,说话总是含含糊糊不清不楚。”


    “都对上了,看来凶手是他无疑。”谢阮兴奋地道。


    “三天之前买了水银……”李凌云沉吟着,突然抬头看向刘达,“他身上可还有其他异常之处?”


    “您还真说中了,”刘达抬手从脸上抠下一块干裂的泥,手指自己鼻子道,“这人极为狡猾,我在市中市里好几次差点跟丢,后来之所以能跟上,是因为他身上有一股血腥味。”


    “血腥味?”子婴奇怪道,“你说的是人血?要是他身上满是人血味道,怎么会有人敢跟他做交易?”


    “嘿!当然不是浑身血腥那么可怕。”刘达一笑,脸上的泥就簌簌往下掉,众人这才发现,刘达的衣服本是麻色,上面涂抹了混着草的泥土,所以才显出土黄色。仔细一想,他若以这身装扮埋伏在草丛中,只怕真的很难被察觉,难怪可以追踪凶手而不露痕迹。


    “我阿耶曾是长安城里最有名的刽子手,他老人家最擅长的是凌迟之刑,数百刀下去,人都可以不死,还能喘气。所以我打小闻着人血味长大,对这味道最为敏感。”刘达伸手虚空一抓,又放在鼻子前面,深深一吸,“别的味道不敢讲,过去缉捕敌军时,只要其中一人受伤流血,就别想逃过我的追踪。”


    李凌云神色凝重地道:“看来他恐怕又杀人了。”


    “狗贼又害人,我们竟没赶上。”谢阮气愤地握紧拳头,抬眼看向刘达,“怎么跟丢的?还能找到吗?”


    “也谈不上完全跟丢,各位请跟我来。”刘达在前领路,把众人引到一条小路边。


    他抬手指着小路。“诸位请看,此路通往宝瓶山,这座山是伊阙的分支,对外一面全是悬崖峭壁,其中一座山峰的峰顶形似宝瓶,故而得名,平日里除了采药之人,很少有人进去。此路就是进入山中的独路,我跟到前面路口,发现那人转入山中,就没有继续跟下去,因为山路很狭窄,容易被发现,怕打草惊蛇。但他多半是进了这座山了。而且自打他骑驴进去后,我就守在这里,一直没看到有人出来,他应该就在里面。”


    李凌云观察了山势,点头道:“独道群峰,山风凛冽……此地的确不愧宝瓶山之名,被山峰包裹难有其他出口,凶手此时应该还在山中。”


    谢阮拔出直刀,对刘达道:“凶手力大,视人命为无物,你迅速传消息回京中,让九郎通知宫中调些人马来支援。我带的人留给你四个,看好小道出口,倘若凶手逃窜出来,绝不能让他跑掉。”


    刘达抬手称诺,转身快速去往官道方向。谢阮问李凌云:“怎么样?追还是不追?”


    “自然要追。”


    子婴朝那巨山张望了一下,咋舌道:“虽说只有一条路可以入山,可是山也太大了,茫茫山中找一个人,怎么才能找到?”


    “我们要追的虽是凶手,但入山之后要找的不是活人,而是死人。”李凌云把阿奴叫到身边,用奇妙的手法依次敲击封诊箱,随着机栝声响起,封诊箱的箱盖倏然分向两边,中间露出一个圆形凹槽,凹槽内徐徐升起一枚黄澄澄的铜盘,铜盘上雕刻着许多大小不一的文字,以及八卦纹样。


    李凌云拿出铜盘,随手敲了一下封诊箱某个部位,那凹槽便瞬间消失了,又还原成一个黑漆漆的箱子。


    “罗盘?”子婴兴致勃勃地凑过去,看清楚那铜盘时,他倏地睁大了眼睛,“不对……怎么这个风水罗盘有三层啊?”


    “这是三合盘,用于立向、格龙、分金……可以定阴穴,有些大阴之地,专门用来镇压人魂。”李凌云掂着手中沉甸甸的铜盘,“我之前做了个很可怕的梦,梦中四处是血,而且自己也有伤人的残暴想法,醒来之后我才意识到,在梦中我感到十分寒冷,而这种感觉,便符合风水中认为的‘阴’面的理念。”


    “阴?”明珪眯眼,重复了一遍这个字。


    “阴阳相对:阳者,是阳光,也是温暖,可以激发人的善念;而阴者,寒冷背光,多能让人心生恶意……阴阳相交,便有雷霆雨露,如天地乾坤。”李凌云又道:“你们可还记得,第一桩案子,就发生在曾有灭门惨案的凶宅里,可谓大阴之所。”


    “对啊……第二桩案子的怨鬼林,也埋葬过很多尸体。”谢阮也跟着回忆。


    “死水湖中,淹死过极多的人……焚尸院更不用说了。”


    李凌云点头。“我也是因为这个梦,才突然察觉到,这些案子的案发地,互相之间存在关联。细细一想,凶手选择的都是鲜有人去的极阴之地,若只是为了人少作案不易被发现,那也不是非得选择这种阴凶之所,毕竟东都周边多的是无人野地,所以他选择极阴之地,必有他的目的。虽说还不知他的目的是什么,可这个推测没错的话,那么在这山中什么地方是极阴之地,他这次就有可能在那里杀人。”


    子婴闻言恍然大悟。“难怪老师会说,我们要找的其实是死人。”


    “所以用罗盘试试看……分金定穴我不太熟,这种道术技巧我们封诊道已失联的地支一脉更为精通,我所会的不过是粗浅皮毛之技。但借由地支所制作的特殊罗盘,可较为容易地推测地形。”李凌云边说边抬手转动罗盘最底层,没过多久,他摇头道:“地盘分金不合仙命……看来,只能天盘分金合神命了。”


    他手持罗盘左右晃动,转动最高层的盘片,找准一个方向后大步朝小道深处走去。明珪等人赶紧跟上,谢阮更拔刀在手,冲到前方护住李凌云。


    群山腹内树木葱茏,在四周大山的围绕之下,枯木与藤蔓相互纠缠,高高的大树挡住了阳光,林中到处弥漫着幽幽的寒气。


    在李凌云的示意下,谢阮用刀劈开灌木为众人开路,大家朝前方无路处走了一段,他停下脚步,抬头四处观察道:“长林古木、茂椒丛薄,翳天蔽日,垂萝蔓藤,阴森萧冽。”他看向某个方向,抬手指着那边。“你们看,是不是像一座墟墓?”


    谢阮看过去,点头道:“是很像,死人在那边?”


    “非也,这种环境之下出现如墟墓者,在风水之说中名曰‘木箭’,箭头所指方向,必有大凶之地。我们往那边走。”


    仍是谢阮带头开路,没一会儿阿奴也手提柴刀加入,众人一路披荆斩棘深入山腹,突然谢阮在前方叫了起来:“有路!”


    李凌云赶过去,看见一条几乎被灌木杂草给彻底掩埋的石路,因年久失修,已破碎扭曲了。何权跟上来看见,倒抽了一口凉气。“当真是这鬼地方?”


    众人不解,齐声问道:“什么鬼地方?”


    何权眉头乱跳,沉声道:“这座宝瓶山内物产相当丰饶,但自很多年前有了山中闹鬼的传闻,就没有几人敢入山了。当年我们探矿也都是绕着这儿走的……说来是前朝的事了,当时隋朝开国功臣高颖得罪了隋炀帝杨广,斩了他想要的陈后主宫中的美人张贵妃,也就是张丽华。后来杨广即位,便以诽谤朝政为由将高颖处死。为讨好隋炀帝,有人暗中把高家人带到宝瓶山中杀死,填进山中天坑之内……从这件事后,但凡隋炀帝想杀的人都被带到这里灭口,山中也就开始闹起鬼来,所以,这坑也被人叫作‘万骨坑’。”


    “龙惊地,内有天井烈分……下有伏尸骸骨,即成天尸地,绝对的大凶阴沉之所。”李凌云顺着小路缓步走去,在路边发现了折断的灌木,他停下来摸了摸断口,搓揉着手指上的汁水道:“断口还很新鲜,在我们之前,除了凶手,也没其他人进山,看来,他也是朝着这边走的。”


    众人顺着破败石路向前走去,一段时间后,前方豁然开阔,一座巨大的天坑出现在他们面前。


    众人来到坑边,俯身看去,发现这座天坑并不深,坑底并无多少草木,其中遍布着许多散碎尸骨,可见何权描述的前朝那些事是真的发生过。


    谢阮见状,把何权和随自己同来的二人叫到身边,吩咐道:“此处恐怕有凶案发生,这里有我和明子璋,阿奴力气也大,可以抵抗,你们护着老何先退出去,他若出事,凤九不免问我要人。等宫中援助来了,你们再带人进来会合,一同抓捕狗贼。”


    二人闻言口中称诺,很快带着何权离开了。


    “我要下去看看……”李凌云望着坑底,边说边打手势,让阿奴拿来了封诊箱。李凌云开启箱盖,从中取出两根金光闪烁的细绳。


    “这细绳是由黄铜丝扭绞而成的,非神兵利刃砍砸不会断。”李凌云让阿奴把细绳绑在坑边巨树上,自己戴上羊皮厚手套,拽住细绳,双脚踩踏着坑壁往下爬。明珪也戴上手套跟了下去,为了防备那不知身在何处的凶手,谢阮和阿奴就留在上面守着细绳,顺带环顾周遭。


    子婴看了一会儿,突然肚子疼起来,跟谢阮说了一声,摘了几片大叶子,就躲到了远处去方便。


    李凌云与明珪此时已经下到坑底。林中阳光暗淡,李凌云点亮了一只极小的火把,坑中骸骨比比皆是,二人试图不踩踏到那些人骨,却发现无济于事。


    只听咔嚓一声,李凌云又踩断一根肋骨。明珪见他低头懊恼,劝道:“隋炀帝嗜好杀戮,不知道杀了多少无辜之人,大郎又不是故意的,不必太伤感……”


    “我没有伤感,只是怕破坏了痕迹……”李凌云抬头道,“等等,风里有血腥味,在那边。”


    说完李凌云朝右前方走去,明珪连忙跟上。没走多远,二人眼前便出现了一具瘫倒在地的赤红尸首。


    那尸首红艳艳的,仿佛浇满鲜血。李凌云走到跟前停下,喃喃道:“他的皮……被整个剥掉了。”


    明珪四处看了一下,发现尸首旁竟躺着几条黄毛野狗,他上前踹踹其中一条,野狗的尸体随之发出闷响。明珪回头道:“身躯坚硬,这些狗已经死透了,它们是从哪里下到坑底的?”


    李凌云目不转睛地看着被剥皮的血尸,喃喃答道:“狗擅长挖洞,野狗尤其如此……民间传闻有一种叫地狼的妖怪,喜欢居住在屋子下面,或地底深处,人听见它的幼崽的声音,才发现它挖出洞来,以为有妖异发生。实则不过是狗挖地道,在屋子下面弄了个窝而已。


    “原来如此……”明珪往前走了一段,又发现了几条狗的尸体,奇怪的是,这些狗的头部都朝着同一个方向。


    明珪走过去蹲下,看向狗头朝向处,在对应的坑壁上发现了小小的洞口。“坑壁有狗洞,这些狗是从那边挖洞进来的,只是不知它们原本生活在哪里,又为何会出现在此处。”


    明珪走回李凌云身边。“不过既然以前这里经常有人丢弃尸首,很有可能,这些野狗的祖先就活在这个坑旁以尸首为食,代代繁衍下来,而这具新鲜尸首也未能幸免,已被它们啃食过了。”


    明珪说话时,李凌云并未出声,伸手缓缓地抚向尸首。这时明珪注意到他还没有戴上油绢手套,便一把拉住他的右手,轻声呵道:“你还没戴手套,狗都死了,万一这尸首有毒……”


    明珪话音未落,就见李凌云左手飞快地从怀中摸出封诊令,手指快若闪电地在令牌八卦上掠过,如弹琴一般,那令牌瞬间如花朵般张开,李凌云双指并拢,在令牌上轻轻一拂,挟一抹寒光直奔明珪脖颈。


    明珪反应极快,抬手向上格挡李凌云的手肘,寒光险之又险地从下颌处掠过。明珪只觉脸上一凉,随后又是一热,鲜血从脸上流了下来。


    不敢犹豫,明珪反手捏住李凌云腕上脉门,另一手顺势屈指敲击麻筋。李凌云的手顿时不听使唤,凶器脱手而出,落在地上发出轻微的叮当声。


    明珪定睛一看,竟是个柳叶一般弯曲的薄刀片,那刀片光华璀璨,反光呈水波纹状,明珪一眼就认出,这是用上等大秦百炼钢制作的,用这种钢做成的刀可以吹毛断发,哪怕在整个大唐都是罕有的极品。


    他大惊质问道:“李大郎,你做什么?”


    李凌云捂着发麻的臂膀,神情迷茫地甩了甩头,这才抬头看他。见他脸上不停滴血,李凌云同样惊讶道:“明子璋,你怎么了?”


    说着李凌云想上前一步,这才发现自己的手还被明珪死死掐着,疑惑地抬起胳膊,看着被掐得发紫的手腕。“你抓着我做什么?”


    明珪难以置信地反问:“刚才发生了什么,你都不记得了?”


    李凌云皱眉回忆道:“方才看见这具无皮血尸,然后你说旁边有死了的狗,再之后,就是你用力抓着我的手……”


    “你看看地上。”明珪用眼神示意。


    李凌云的目光转向地面,当看见地上柳叶状的刀片时,他瞳孔急剧收缩,许久之后才重新看向明珪。“你的意思是,我刚才用这把封诊刀袭击了你?”


    “你刚才就像变了个人,突然从封诊令里拿出这个,要不是我躲得及时,就不是被划一下而已了。”明珪说完,观察着李凌云茫然的面色,确定他应该是真不知情,这才缓缓放开手,“你到底怎么了?莫非跟之前做的那个梦有关?”


    “我也不知道,只是刚才看见这具血尸,突然间就好像什么都不记得了……”李凌云蹲身捡起刀片,“其实这把才是真正的封诊刀,是最初俞跗祖师创下的形状,后来加了把柄,变得更加方便操作而已。我们携带的封诊令就是一个缩小的封诊箱。这把刀是之前阿耶在我生日时送给我的……据他说,是我阿娘当年赠给他的。”


    说到这儿,李凌云从怀中抽出油绢手套戴上,对明珪道:“或许是这具尸首太血腥,跟我的梦境之间产生了关联,刺激到我的神志,也有可能是大凶之地阴气影响的缘故。”


    明珪赞同道:“说得也是,之所以会分阴阳之地,就是由于这些地形会对人产生不同的影响,看来此处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查验。”


    “不错,我与你看法相同。”李凌云手指血尸,“你看这具尸首,四肢多处都露出森森白骨,肉多的地方都已经被啃食殆尽,内脏也都被野狗拽了出来,狗又死在尸首旁边,可见死因应与尸首有关。”


    李凌云说着,来到离尸首最近的一条野狗旁边蹲下,他双指握紧柳叶刀片,手指如穿花蝴蝶一般在野狗胸腹上抹过,轻而易举就将野狗的肚子剖开。他伸手在狗腹中摸索,找到胃囊拽出,取一油绢封诊袋接住,刀片轻轻在上面划过。


    野狗吃了很多人肉,胃部鼓鼓囊囊,胃里的东西随着胃被刀片划开,一股脑地掉进封诊袋中,其中数点银光吸引了二人的注意。


    李凌云扔开野狗,在封诊袋底部发现一些银色的液滴,他用手去捏,却发现它们一碰就会滑走,甚至还会分开变成更小的银色珠子。


    “是水银,”李凌云起身走向另一条野狗,“凶手在市中市里交换了大量的水银,看来都用在了这里。”


    李凌云手起刀落,又剖了两三条野狗,均在胃中找到了水银。


    明珪在一旁推测:“这些野狗,啃食人尸,导致水银中毒而死。”


    “所以这次,凶手是用水银杀的人。”李凌云回忆,“我们的封诊录中,记载了大量利用水银杀人的方法:最直接的就是将微量的水银混入食物;稍微精妙一些,也可用水银制成蜡烛,这样点燃后水银会变为烟气,如果长时间吸入,便会中毒,头发大量脱落,骨骼变形,最后痛苦而亡。”


    李凌云说到这儿,有些不解。“由于水银极其贵重,就算我封诊道记载的奇案无数,关于水银杀人的案例中,也都只是少量使用。凶手不惜花这么大的代价购置巨量水银,又是出于什么目的?”


    “我想到了。”明珪双眼一亮,“我曾在阿耶收集过的西域书籍中,见到过这种杀人的方法,他们用水银的目的并不是要杀死这个人,而是要得到整张人皮。”


    “整张人皮?”李凌云低头看向血尸,“他的确是被剥皮而死,而且从尸体状态看,死亡未超过两天,整具尸首腥味浓厚,血迹也未完全干涸……你可知道用水银剥皮的过程?”


    “自然知道。据有些从天竺来的人说,他们把这种方法传给了吐蕃人。具体施为,是将死者埋于土中,然后刮干净死者的头发,在头皮上开刀口,再将水银沿着头皮的刀口导入。由于水银极重,它在缓慢地顺着刀口下坠的过程中,就可以逐渐撑开死者的皮肤。只是这种剥皮方式,必须在死者活着时才可进行。”明珪面露不忍,“最残忍的是,在剥皮的过程中死者会感到浑身奇痒难忍,所以不断扭动身体,这样会使水银下坠速度变快,从而加快剥皮的速度。据说操作熟练的人,用这种方法可以完整地剥掉人皮,而这些人皮,在吐蕃,则会被用来制作各种法器。”


    听着明珪的话,李凌云再度蹲在尸首跟前,有些出神的样子。明珪见状紧张起来。“大郎,你是发现了什么?还是……”


    李凌云手指尸首的头和胸腹部。“你看,凶手其实只取走了这两个部位的皮肤。死者上半身肌肉上有明显的刀割痕迹,说明这种剥皮方法,凶手运用得并不是很熟练,但从其剥皮的手法看,此人必然具有一定的医技,因为这些皮肉分离得很干净。”


    他接着又道:“四肢留存的少许皮肉不规则翻卷,有被野兽啮咬的痕迹,所以他四肢的其余皮肤,其实都被野狗给吃进了肚子。”


    “而且尸首原本不在此处,是被这些野狗拖过来的……”李凌云起身,循着地上混合血迹的拖痕一路跟去,明珪也跟了上去。二人在西南边发现了一个土坑,土坑附近有殷红血迹。李凌云扒开那土坑,发现土坑中果然遗有大量水银。


    二人按原路走回,李凌云对着天坑上面的阿奴打了几个手势,又对谢阮道:“我让阿奴抬着封诊箱下来,三娘你跟子婴仍在上面照看。”


    谢阮点点头,就见阿奴背着封诊箱,向坑底一跃而下,一声巨响后,昆仑奴双脚陷入土中大约半尺之深。谢阮和明珪对他的举动都很吃惊,他却不以为意,从土里拔出双腿,朝李凌云奔去。


    拿到封诊箱,李凌云开始正式封诊,照例念过口诀,他将新的封诊录扔给明珪,自己则拿出封诊尺,测量起死者身高。


    明珪早已习惯用封诊道的怪笔书写,在一旁跟着迅速地记录。


    “死者身长五尺七寸六厘左右……”李凌云捏了捏尸首腹部翻卷起来的皮肉,又一一捏过肢体上的骨骼,“腹上脂层较少,浑身肌肉紧实,应该是习武之人。”


    说着他掰开死者已被啃食的嘴部,两排森白的牙齿露了出来。“牙齿已磨平,后槽牙齿已长出,也磨平了不少。两边的磨牙均缺失,门牙断裂,结合骨头的成长磨蚀程度来看,推测死者年纪应在五十岁左右。”


    李凌云让阿奴拿来封诊镜,仔细观察断牙。“牙齿断口如山峰,形状不规则,说明是受到了突然撞击导致的门牙碎裂。不像是用兵器、拳脚撞击的,不是有固定打击方向的撞击力所致,更像是从高处落下竖着磕到了硬物上,使得牙齿爆裂……奇怪。”


    “什么奇怪?”一个女声传来。


    “三娘你怎么下来了?”李凌云和明珪一起抬头,看向朝这边走来的谢阮。


    “子婴出恭回来了,他说他练过武,足以逃命,上面由他看着就行。我给了他一把匕首,让他有事就喊。”谢阮道,“接着说,哪里奇怪?”


    “方才摸过死者的四肢,未发现有骨折迹象,说明死者摔下来的地方并不高……地方不高,又造成了这种牙齿爆裂的情况,那只有一种可能,就是脚底打滑,牙齿磕碰到了某种物体上,嗯,说不定就是丹炉。”


    明珪点头道:“不排除这种可能。丹炉大小不一,开炉时还要搭梯子,很多道士在开丹炉时,难免会出现这种意外。只不过别人多是磕碰到嘴唇,而死者却磕到了牙齿。”


    李凌云也道:“从其牙齿的生长方向看,在磕碰之前,其牙齿外翘,死者是个龅牙。”


    “你们研究老半天,他是不是龅牙与他的死有何关系?”谢阮好奇地问。


    “倒也关系不大……不过,这或许可以帮助我们发现这人到底是谁。”


    听到李凌云这样说,谢阮连忙对明珪道:“明子璋,不要偷懒,赶紧记上。”


    “早就在记了。”明珪好笑地说,突然眼角瞥见什么,手指李凌云身后,“大郎,你看那边,那是什么?”


    李凌云回头望去,发现地上有一撮黄褐色的头发,因头发较长,一眼便能看出肯定不是狗毛。李凌云走过去,拿起头发用封诊镜看了看。“是死者的头发没错。只是他头发呈黄褐色,且发质极差,有些地方出现断续的白色,这是由于常年食用丹药,中了朱砂毒引起的发质变化。”


    谢阮点头道:“会强身健体、开炉炼丹,自己也服用丹药,那他无疑也是一名术士了。”


    “死者的胃囊被野狗啃食得差不多了,无法查验他之前吃了什么,不过如无意外,多半也是上了那凶手的当,被下了迷药,这才被弄到这里杀死。”


    李凌云从明珪手中拿过封诊录,把死者断牙的情况画在了“面目”一页,随后又对阿奴打了一系列手势。阿奴点点头,接着打开封诊箱,从中取出一个大号黑色桐油布袋,小心地把尸首装了进去。


    李凌云一马当先,朝坑边走去,边走边道:“凶手向来以驴、马运送受害人,我们在四周查看一下,看看坑边是否有蹄印、驴粪之类的痕迹。”


    李凌云等人顺着细绳攀缘到天坑上面,一上来就见子婴紧张兮兮地抱着匕首,满额冷汗地迎了上来。


    谢阮四处张望,并未察觉有人在附近,李凌云便将在场之人分为两组,两组人各自沿着不同方向围绕天坑查看。李凌云与明珪一组,阿奴和谢阮另成一组,一段时间后,两组人在天坑对面碰了头。


    谢阮一见李凌云就问:“发现了什么吗?我们这边一无所获。”


    “没有,没蹄印也没有凶手的脚印……只有部分草被拔掉的痕迹。”李凌云皱起眉,“剥皮要很长时间,应该会留下迹象才对。如果什么都没有,可能说明凶手在杀完人后,对这些痕迹进行了处置。”


    “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做?”明珪摸着下巴,“过去凶手并不会除掉痕迹。”


    “还记得我们收到的那八字信件吗?凶手已经发现了我们。”李凌云思索道,“所以他这次清理痕迹,倒也在情理之中。”


    明珪闻言叹道:“要不是大郎从驴粪中找出阿芙蓉草叶,又注意到那笔墨纸张的特别之处,凤九不可能查到市中市的线索,我们也就更不可能一路追寻至此山中。若非有这么多前提做铺垫,单从如今的现场痕迹看,还真难把这桩案子和前几桩联系起来。”


    “如果我们再来迟些,尸首被野狗吃光,就更是无从查起了。”李凌云道,“看来凶手已提高了警惕……只是,他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我们正在查他的呢?”


    “……凶手给你写了信,”谢阮抚摩着刀柄,疑惑道,“可凶手为何不直接送信与你,而要送到你家去呢?再说他为什么偏偏送给你,而不是我或者明子璋?毕竟在封诊查案方面我俩都是外行,把书信给我们,相对来说不是更加安全?我们可不会像你那样提取痕迹。”


    “也没有送到我家,据子婴说,是送到了太常寺药园门口。”李凌云道,“我猜,或许是因为我跟明子璋去找天竺艺人,凶手当时摸不到我们具体身在何处,便送到了药园。反正我人能走,家却不能搬迁,送到我家那边反而能保证我能收到。至于为什么是我,也很好解释:三娘本来在宫中,送信给你很容易暴露行迹;同理,明子璋是大理寺少卿,家中自然有不少懂行的随侍,或许凶手觉得送信给他比给我危险。”


    “就算如此,我还有一个问题,”谢阮捋捋额边秀发,“方才你们在天坑底时,我就很想问,如果凶手写信给大郎你是为了警告我们,那么凶手必定知道我们正在寻觅他的行踪。如果是我,必定要消停一段时间。可为何他还偏偏反其道而行之,大摇大摆地去市中市兑换贡纸呢?”


    “这举动的确不寻常……”明珪沉吟道,“三娘说得没错,他既然不希望我们追查,就该藏踪匿影,而不是如此招摇过市。”


    “他的身高体貌我们都有所掌握,如果真的胆大到完全不介意我们的追捕,又何必要写信警告我们呢?这一点确实有些说不通……”谢阮越发迷惑,“明子璋,你跟着你阿耶学了那么多揣摩人心的本事,你来说说看,凶手这是图什么?”


    “我不过是跟着阿耶学了一点皮毛,你这是在强人所难……”明珪摇头苦笑。


    “我怎么强人所难了?明明李大郎每次说对人情世故不太了解,你就上赶着帮他想法子,到我这里,你就不乐意了?”


    谢阮的话让明珪更加哭笑不得。“我只是觉得断案之时宜少用这些推测,既然是破案,当然是找到确实证据更为要紧。”


    “也不一定,子璋,三娘提出的疑惑确实值得思索,不妨尝试推测一下。”


    见李凌云也这么说,明珪松口道:“既然如此,我就试试看……你们可还记得,凶手虽说话结结巴巴,前言不搭后语,可作案时却心思缜密,环环相扣。而他的目标都是颇具建树的术士,这些人既有反抗的力量,也不容易放下戒心。凶手能屡屡得手,可见他杀人时虽有一些疯狂,但掌控事件的能力却非比寻常。我觉得,他在发出警告信后,再度出现在市中市内,必然也是想好了可能出现的结果,或许……”明珪说到这儿,瞳孔突然放大。“难不成,他是故意要把我们引来这里?”


    “引来这里做什么?查他的老底吗?”谢阮反问。


    “我阿耶去世后,天皇、天后为了补偿我,让我在大理寺做了少卿。由于被徐天等人孤立,我在大理寺其实没有任何实权,为了打发时间,我看了不少案卷。而且,只要不横加干扰,我也可以旁听审案。”明珪看向李凌云,“不知你们封诊道是否记录过这种凶手,他们连连杀人,却特别希望官府追查案件,有的人还故意把尸首放在容易发现的地方,引来公门中人,而凶手本人会混在围观人群里偷看。”


    李凌云闻言,点头道:“确实有这样的凶手,他们尤其喜欢回到自己杀人之处窥视。”


    “你这么说,可真是让人毛骨悚然,好像那家伙正在看我们似的!”谢阮浑身一颤,连忙四处张望,没有察觉异常,才松了口气。


    “莫非这人只是为了让我们发现尸首?这说不过去吧!”


    “……倘若不是这个目的,那就该是另外一个了……”明珪神色渐渐肃然,压低了嗓音道,“或许,他是要……”


    李凌云见明珪声音越来越小,不由得缓缓倾身过去,谁知明珪面色大变,伸手抓住他的胸口,低吼道:“他要杀你——”


    明珪一掌将李凌云拍出数尺之外,旋即展臂拦在他面前。


    只听破空之声倏地响起,明珪身体巨震,一根弩箭正面击中他左边肩窝,黝黑的箭头透衣而出。明珪被弩箭冲得后退几步,李凌云赶忙上前才把他扶住。


    几乎就在同时,谢阮已抬起手臂,手指微勾,数点银光朝弩箭方向激射而去。谢阮回头扫一眼明珪的胳膊,恼火地低吼:“力道这么大,贯穿肉体,这不是普通的弓箭,那狗贼用的是军弩,我去抓他,大郎快看看上面有没有毒。”


    说完谢阮抽出直刀,雌豹一般跃进丛林,一转眼就没了影子。


    李凌云盯着那透体而出的带血弩箭,怒盈双目,他抬手在封诊令上微弹,令牌花朵一般绽放开来。


    他从中取出一只银哨,含在口中用力吹动,但那哨子却没发出任何声音。随后他又迅速从中拿出一把格外精致的钳子。那钳子造型怪异,口部斜剪,带有锋刃,钳腿折叠,用手掰开才能得到一把正常尺寸的手钳。


    他迅速撕开明珪肩上的衣物,抬手嘎嘣一声剪断弩箭箭头,拽住箭尾,利落地把箭身拔了出来。


    弩箭离体,明珪闷哼一声,顿时血流如注。李凌云掏出药瓶,挖出一大坨药膏涂抹在伤口上,血水很快被止住。明珪听见他怒火中烧地道:“凶手是冲着我来的,却让你受了伤……”


    明珪满头大汗,面色惨白,双眼却异常明亮,看着他轻笑起来。“有趣,我还是头回见大郎你发怒。”


    “你受伤了,这不可笑。”李凌云挡在明珪身前,警觉地盯着弩箭飞来的方向。


    明珪伸手推开李凌云,仍是笑容满面。“李大郎功夫比我强吗?还是你的动作比我快?方才不是我,只怕你已被那家伙杀了。”


    李凌云大皱其眉,刚要说话,明珪抬手制止。“你也说那凶手就是冲你来的,他肯定清楚,没有大郎我们就捉不到他,现在不是客气的时候,再来一支弩箭最多也只能伤我,可你要是死了的话,我这伤不就白受了?”


    李凌云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见明珪态度格外坚决,加之自己的确也不会武技,所以只能气闷地任明珪挡在自己身前。不一会儿,前方树影摇曳,似乎有人靠近。明珪右手抽出直刀,忍痛双手握住刀柄,随时准备砍杀。


    没过多久,从树丛里走出的,却是黑铁塔一般的阿奴。见到阿奴,李凌云大喜过望,二人打了一番手势,李凌云吃惊地道:“子婴不见了?什么时候的事?”


    阿奴比画了一下,李凌云皱眉道:“一会儿我们去找。”说完他又抬手示意,命阿奴把封诊箱打开,从中取出几块巴掌大的厚铜片。


    阿奴将铜片渐次展开,接着又抽出一根小孩手腕粗细的黑色木棍,在地上一点,木棍头部倏地张开,化为一把弯曲的伞。不过此伞只有漆黑伞骨,也不知是用什么制成的,肉眼看来,有一种非金非铁的细腻钝感。李凌云抬手一甩,铜片便啪啪弹开。那些厚铜片不知是用什么手段连缀起来的,构成扇形的伞面。李凌云每打开一面,阿奴就往伞骨上装载一面,不过瞬间,便组成了一把闪闪发亮的金属大伞。


    等到阿奴手持大伞,挡在二人身前,李凌云这才松了口气,对阿奴打了几个手势。


    阿奴面色犹豫地看着主人摇摇头,又单手做了几个手势。明珪见李凌云有些不快,问道:“怎么了?”


    “他担心我们的安全,不肯去找子婴。”


    明珪好笑道:“我以为什么大事,原来如此,他本是你的隶奴,自然以保护你为主,他不愿去也不奇怪。”


    李凌云踌躇道:“话虽如此,可这把金刚伞完全可以挡住刚才那种弩箭……”


    明珪闻言,为他宽心道:“挡住了弩箭,那凶手杀过来又怎么办?你我两人一个不能打,一个身上带伤,对方却是杀人不眨眼的六尺大汉,你不能怪阿奴。而且有谢三娘这种武功高手在追踪他,不妨等等再说。”


    话音未落,前方林中又有了动静。阿奴抬手捏住伞柄尽头,微微一拧,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钢钎,钎身同样有着繁复花纹,显然也是由百炼钢制成的,钢钎头部磨尖,并开三条血槽,由阿奴这样力大无穷的昆仑奴用来,必是十足的杀人利器。


    阿奴小心地捻动伞柄,一块青铜伞面弹起,这才从洞中看见是一抹红色朝这边走,三人的心总算落进腹内,明珪更是喊道:“是三娘吗?捉到凶手了吗?”


    “没抓着,狗贼已然跑远了——”见谢阮大步来到近前,李凌云打着手势,示意阿奴收起那把“金刚伞”,同时惊喜地发现,她身后还跟着子婴。


    子婴面色苍白,浑身发抖,一看见李凌云就连忙跑了过来,嘴里连连喊着“老师”。李凌云见他这副模样,赶忙问道:“你怎么了?”


    “他怎么?他蹿稀,有危险还老去林子里头如厕,结果给那凶手抓了个正着,扔在一个抓野猪的废陷阱里爬不出来。”谢阮站在一旁,满脸不快地撇嘴,“我追踪而去时,那凶手见未得手,正要离开,我本来可以追上凶手,谁知凶手大喊手里有人质,又指陷阱给我看,还抬手给了这小子一箭,虽未射中,还是吓得他大喊救命。我总不能见死不救,只好为他挡着弩箭,凶手便抓着机会跑远了。”


    子婴闻言委屈不已,小声解释:“那人突然从天而降,我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就被他打断下巴扔在陷阱地洞里,要不是我狠心用下巴磕着地洞里的石头给自己正了骨,我根本无法叫出声!”


    李凌云抬手把子婴拉过来,看看下颌骨,见他的下巴果然擦伤带泥,颌角红肿,知道他说的是真话,便对谢阮道:“他是小孩子,三娘见谅。”


    “是啊!我也不知会这样……”子婴委屈道。


    “反正凶手是跑了,我看他跑动的姿势下盘稳健,必然是习武之人,但武技应该不如我,他既然跑了便不会再回来找死,现下我们倒是安全的。”说着,谢阮伸头瞧瞧明珪裸着的肩头,见伤口虽不再流血,却仍是肿起老高,她不由得咋舌道:“伤得不轻。”说罢从地上捡起断头弩箭,接着又从自己怀里抽出另外一根,放在一起比对。


    “你们看,这两根弩箭是凶手分别用来射子婴和子璋的,一看用料工艺,就知道是出自军中,而且是同一批军备。”谢阮拿起其中完整的那根,拨开箭尾翎羽看了看,冷笑道,“军中编号被磨去……看来是时候让凤九去鬼河市敲打敲打某些人的筋骨了。”


    李凌云用细白布给明珪包扎着伤口,后者忍痛道:“大郎说此处已没有什么痕迹要查验,我们先携尸首出山,兴许那凶手已在路口被你的人拦住了。”


    “我却不这样想,只怕那家伙现下已经逃了。”谢阮撸起袖子,给明珪看她手上绑缚的物件,那是一具亮晶晶的手弩,“看到了?我们只有这样的装备,就算直接听命于天后,也轻易不能使用军备,遇到军弩,别说宫中来的后援,就连我也不敢正面迎击。”


    “跑没跑,出山不就知道了。”李凌云说完,领着子婴原路返回。谢阮瞥一眼明珪,好奇地问:“你觉得李大郎方才这话是不是在生气?”


    “他早就生气了。”明珪手指左肩,摇摇头。


    谢阮哼笑道:“他不习武,你替他挡箭他又不乐意,扭扭捏捏像个别扭小娘子。”


    明珪与谢阮并肩朝李凌云追去。“三娘这话过头了,但凡是个男人,自然有些傲气,被别人搭救难免感到受挫。”


    “怎么,女人就没傲气吗?”谢阮傲然地看着明珪,“你们这些男人,就是被世俗的说法给惯坏了,什么男子就应当有傲气,什么不吃嗟来之食,大丈夫不可折腰,说得好像小女子就要等着你们这些大丈夫来养活一样。”


    “莫非不是?”跟谢阮说话能转移些疼痛,明珪的眉头舒展了一些,“大唐上下不还是男主外,女主内吗?”


    “内就容易?高门大户且不说了,寒门小户有几个家中不需娘子缝缝补补补贴家用?也不全是你们男人出的钱。”谢阮不以为然,“我看这不过是习以为常的想法,若是有朝一日世间给了女子机会,女子也能钻研学问,入朝为官,做做大学士什么的拿朝廷的俸禄,到时谁又敢说女人不能养活男人?”


    “你这说法,莫非往后,女人还能娶男人了不成?”明珪忍不住笑道。


    “你不知道?如今就还真有这样的。”谢阮正色道,“明子璋,你可去过教坊司?”


    明珪眉头一挑。谢阮见他如此神情,嗤笑道:“不要装了,不说教坊司那群女子一贯跟凤九勾勾搭搭,你是什么年纪的男人了,怎么可能不曾去过。”


    明珪无奈道:“是是是,去过去过,你接着往下说。”


    “既然去过,你就应该知道,教坊女子之间一向互以兄弟相称,要是有外间的恩客欲与教坊女子成婚,在教坊里,那些恩客也是要被大家称呼‘某娘子’的。”


    “倒是想起来了,确实如此。”


    “所以同袍的战将可以是女子,就像我大唐的平阳公主,而你们男人也能做娘子嘛!”谢阮笑得开心,瞥着前面的李凌云道:“李大郎不断案的时候就像个小孩子,都长胡子了还这么懵懵懂懂。你看他现在生气,走路气呼呼的模样简直好笑。他将来就适合许个年岁大一些的娘子,在外面被人欺负了,心里闹烦了,回家给娘子心疼着,宠爱着,一忽儿气就消了。”


    “你这是什么古怪想法……”明珪看着谢阮笑盈盈的模样,突然灵光一闪,问:“莫非天后便是这样宠着天皇的?”


    “……我可没这么说。”谢阮的眼睛仿佛长在李凌云的瘦腰上,“就是觉得李大郎好玩。”


    “好玩?要是觉得一个人好玩,恐怕就是动了心了。”明珪道,“三娘你,难道对大郎有意吗?”


    “明少卿不也觉得李大郎好玩吗?难道你也对他有意?”谢阮不客气地道。


    “也是,是我孟浪了。三娘饶了我吧……”明珪不再辩解。谢阮见他告饶,也不在意,只是继续道:“如今只有男人可以娶女人,但焉知百年千年之后,女人不会像男人一样当家做主?”


    “哎……说不定三娘说的千年以后便能成真,只是可惜我们到时早就化为黄土,看不到喽。”


    谢阮闻言,似笑非笑地问:“说起来,天后掌权,你觉得是错是对?”


    “对错这种事轮不到我来评价,反正于天下民生有益即可。”明珪回答。


    “原来如此……难怪你自从做了少卿,俸禄都捐去修桥铺路了。你阿耶代天后评价太子,因针对东宫而死,我本来以为你会退避三舍,寻求自保,谁知你却跳出来当靶子,一定要把你阿耶的死查个水落石出。我之前想,你多少心里有些恨天后,如今看你倒是没有那个意思,而是一心一意要破此案。”


    谢阮突然对他嫣然一笑。“有些话,我说了你别怪我。我就是觉着,你整个人有说不出的古怪,同你阿耶一样,好似你们父子俩心中存有什么图谋。不过如今我又觉得,像你这样张嘴便是天下民生的人,心中一定孤寂得很。”


    “三娘什么意思?我听不懂。”明珪微微笑道。


    “方才这个问题,要是有人来问我,我便会说谁掌天下大权与我无关,我只关心是否吃得起饭,穿得起衣,有没有床褥可以酣睡。”谢阮妙目如电,向明珪扫去,“寻常人遇到问题,第一个想起的必然是自己,随后是亲友,再次可能是自己的同行。像你这样说的,要么是沽名钓誉之徒,要么……”


    谢阮顿了顿,才继续道:“要么所图必定极大。能这样回答的人,总是站在绝峰之上,白云都在你们脚下,目中无人,又怎么会不孤寂呢?”谢阮目光微暗,似乎想起什么不好的记忆,“看来,你会觉得一个人好玩,也一样是难得的。”


    “……或许是吧!”明珪并未否认,抬头看向前方走路同手同脚的李凌云,唇边露出一丝莫测的笑意来。


    众人携着剥皮血尸回到小路上时,发现被搬来的救兵与拦截失败的伤兵已经会合,此时正在小道口等待。


    原来凶手出山时援军未到,对方又有军弩护体,兼力大无穷,几个高手为了保护六娘等人,被他伤了三人也未能拦下他,只能眼看着凶手飘然而去。


    李凌云闻言,闷声不吭地钻进封诊车漆黑的车厢下鼓捣了一会儿,就见封诊车隆隆震动起来,在众目睽睽之下升高了半个车厢之高。阿奴上前,驾轻就熟地拉开隐藏极好的暗门,从中拖出一个一人长、一臂宽、半臂深的巨箱,又从车上拿出一大包芒硝,再自封诊车车顶处拉出一根半透明的油绢管子,从中放出许多清水,装满一个略小的箱子,随后动静颇大地在箱子里头用芒硝制起冰来。


    等箱中冰块凝结,阿奴将硝水舀入一个大号皮袋,塞进车上另一道暗门中,再敲碎冰块,旋即将尸袋整个埋进碎冰里,最后把那箱子重新塞回了封诊车下。从外面看,封诊车除了高了一截,仍是黑黝黝的一座马车,并无其他任何变化。


    一旁众人看得目瞪口呆,李凌云拉着明珪上了车,大家才回神纷纷上马。车队开始缓缓朝东都城驶去,封诊车内,明珪靠在车壁上好奇地张望着。


    这还是他第一次坐进这辆神秘的车中,平时李凌云要么骑马,要么乘坐别的车,还以为这车只是用来装封诊用品的,如今才知也可以坐人。


    只是封诊车的车厢极为狭窄,勉强坐下两人就再无可以腾挪之地。想起方才看过的车下装尸的暗箱,明珪自然明白,这封诊车最大的用处本来就不是载人,而是安置那些千奇百怪的用具。他用手拍拍车中的座席,问:“这车里面怎么这么稳当?几乎感觉不到颠簸。”


    “车厢接入车辕时,置了一些去震的机关零件,据说用的是墨家的一种机关术。因为墨家也有人拜入封诊道,所以把机关术给带了过来……封诊令和封诊箱,也都用了墨家机关术。”


    李凌云回着话,伸手调整了一下车壁上的灯。那盏灯制作奇巧,托住灯芯的是一个圆形铜制半球,两头接在金属环中,灯尾伸出一根铜柄,却是用紫铜制作的,格外柔软,可以随意弯折,里面的油只要不超过三分之二,就不会随着车辆的行驶洒出来。


    他把灯拽到跟前,借着灯光翻查封诊录。“这一系列案子,凶手杀人取物的做法实在太怪异,不过从上一个案子他取走死者的内丹看,或许跟这些死者修行的法门有关。譬如说子婴的师父,凶手取走的是其体内的血。后来我问过子婴,他说他师父自创了一种用丹药养精血的方法,参悟的道义是净化精血,以求永生。”


    李凌云抬起头来。“明子璋,你对术士比我熟,若以这个思路,对其他几人你有什么想法?”


    “大郎没想错。只说那个被取了内丹的,在我们术士之中有个说法,认为内丹一旦修成,此人也就离得道成仙不远了。”因大量失血,明珪的嘴唇有些干枯,面色也微微发白,“我倒也有一点想法……术士讲究‘采阴补阳’,为了达到阴阳调和而沉迷于男女之事的人可不少,我想怨鬼林那名被凶手摘走阳物的死者,或许正是此道中人。”


    “那么,死水湖中被挖眼的那个人呢?”李凌云问。


    “这我就不太清楚了,不过既然他死在水中,修行的方法可能与水有什么关系……而我阿耶无疑与雷法有关。至于被剥皮的倒霉鬼,他的法门定是跟皮肤有关系。我们术士之中,有一些人就像我阿耶一样,痴迷于法术,试图借乾坤之力。而术士修行往往需依靠咒符之类,可是总是画符如何来得及?于是有的人便会把符咒以彩墨刺在身上。”


    “原来如此,”李凌云似乎察觉到了什么,掰着手指道,“其一,被害之人,均为术士;其二,被取走之物,便是其修行法门;其三,他们都收到过贵重书信;其四,这些人目前均下落不明。有了这些,要想确定死者身份应该没有多大难度。”


    “或许……”明珪靠在车厢上喃喃说着,不知不觉中,闭眼睡了过去。


    “子璋,你能不能再猜测一下,死水湖案中死者的修行法门……”李凌云一抬头,发现明珪已然睡着,看着他疲惫的面容,李凌云的目光在他端朴的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犹豫再三,最终还是放弃了叫醒他。


    李凌云拿出一张信纸,压在封诊录上,把方才两人的推测写在上面,打开车门,交给策马护在一旁的谢阮。“给凤九郎,速查受害人的情况。”


    “知道,这案子拖不得,否则必定还要死人。”谢阮点点头,叫来一骑,把信件转交给他。那人便策马朝着东都,一路狂奔而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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