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3个月前 作者: 王稼骏
    1.


    医学大楼里发生的命案,只能用不可思议来形容。若非陆波亲眼所见,那么世界上就没有人相信这件事了。


    警察也不知道停尸间里的女尸是怎么从冷藏柜里出来的,唯一的解释就是传达室老张把她搬了出来,在搬的过程中恰巧被陆波发现,惊慌之下突发心脏病而死。


    这个推断一公布,整栋医学大楼都在讨论一个问题:老张为什么要去动那具尸体呢?


    讨论阵线分为男女两派,一派为八卦派,男人居多,他们从自身的特点出发,一致认为老张是对美丽的女尸动了邪念,事情发生在晚饭过后,温饱思淫欲……,于是单身的老张在生活作风上就走了岔路。


    另一派是峨眉派,以医院里的女职员居多,结婚对她们来说和师太们一样困难,她们普遍觉得结婚就像看A片,当事者未必看上去那么爽。所以她们觉得有钱才是最幸福的,顺着她们的惯性思维,老张是为了卖死者身上的器官赚钱,才会去动那具尸体。


    八卦派与峨嵋派战况激烈,但陆波在两种传言里都是牺牲者,因为停尸间唯一的钥匙是在他的身上,老张要动尸体,必须先拿到钥匙。老张的尸体上也没有找到复制的钥匙。


    一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两个不确定的推论下,居然诞生了一个确定的推断。两派人认定陆波玩忽职守,是在老张的尸体上取回了停尸间的钥匙,随后才报的警。


    对于前来调查的陈骏,他也无心分神这种医院内部的问题。死者是受惊吓而死,诈尸一说,陈骏更是不会理睬。此案定性为毁坏证物,破坏者已死,案件也就草草了事。


    他的心思全扑在这具女尸如何产生的问题上了。为了结案报告,陈骏对事发当时唯一的目击者陆波进行了一番讯问。


    结果让陈骏越听越像鬼故事,这时,陈骏接到了诸葛警官的电话,昨晚,死者公寓楼对面的居民,看到死者家有女人走动。差不多同时,犯罪嫌疑人的家里也有动静。


    陈骏问:“是几点发生的事情?”


    得到的回答是十点一刻。


    陈骏又问陆波:“医院的事情又是几点发生的?”


    陆波准确地报出了时间:“十一点。”


    主要因为当时他在上论坛回帖,那上面有他的回帖时间。


    刚才还把诈尸当作无稽之谈的陈骏,现在紧张起来了。


    从医院步行到公寓差不多半个小时,时间上完全吻合,难道是死者死不瞑目,还魂回家了?


    这两件看似无关的事情,好像存在着某种特殊的关系。


    陈骏从医院出来后,直奔死者的公寓楼,如果真的是“她”或者“它”回过家,一定会留下痕迹。


    因为死者的房门,是陈骏亲手贴上的封条。


    等陈骏赶到光荣路时,已经掌握了基本情况的诸葛警官正在嫌疑人的家里等着他。


    楼下布告栏上贴得歪歪扭扭的寻人启事让他感觉很不舒服,快步上楼后,看见的是诸葛警官一张愁眉不展的脸,他告诉陈骏,昨天搜查没有发现的照相机,今天却自己跑出来了,说明昨晚有人来过了这间屋子。


    陈骏问:“有目击者吗?”


    诸葛警官摇摇头:“没有母鸡(目击),只有耳机(耳击),这层的住户听见昨晚这间屋子里有人走动说话的声音。”


    “那就是不知道进来的是谁咯?”


    “虽然不知道是谁进来过,但能知道,照相机一定不是嫌疑人丢的。”


    “警官,你为什么这么肯定?”陈骏的态度很不诚恳,他感觉诸葛警官不知出于何种原因总是有意偏袒嫌疑人。


    “照相机这样重要的证物,嫌疑人有必要冒风险放回来吗?一定是有人想嫁祸给嫌疑人,等分析科把照相机里的照片提取出来,我们再做进一步分析吧!”诸葛警官适时避开了陈骏的锋芒。


    陈骏指指窗户外:“那么对面死者公寓楼的封条有没有遭到破坏?”


    这正是目前最为困扰诸葛警官的事情,封条没有坏,但昨晚却有人影在死者的房子里闪动,据说和死者极为相似。


    “应该不会是死者回来了吧?”陈骏低声问道。


    诸葛警官诧异地看了他一眼:“你怎么会这样想?”


    陈骏把医院所发生的怪事一五一十告诉了诸葛警官,诸葛警官抚着自己圆圆的脸,两条眉毛就快拧成了两个问号。


    “最近的怪事全碰到一起了。”诸葛警官自嘲道。


    “你也遇到了吗?今天几号?”陈骏问。


    “十一月十四日,问这干吗?”


    “我还以为今天是七月半,鬼怪们放假了。”


    诸葛警官哭笑不得,脸颊上的肉微颤着:“这幢楼的居民看到我们警察过来,居然把水箱的问题丢给我了。看来这个下午要为人民服务了,你要不要一起来?”


    陈骏举手作投降状,对诸葛警官说:“你还是饶了我吧!管道工可不是我的拿手活,我是靠这里吃饭的。”他点点自己的太阳穴,“不是靠勤劳的手。”


    “看来我要孤军奋战了。”诸葛警官走到门口,提起一只工具箱,玩笑道,“修管道让我想起了当年给丈母娘家打工的日子,就当让自己重温一下年轻的时光吧。”


    “等等。”陈骏严肃地喊住了诸葛警官。


    “怎么?你有线索了?”


    陈骏接过工具箱,说道:“你知道,我也一直找不到和女朋友母亲和睦相处的办法,也许哪天我应该去弄坏她们家的下水道。”


    诸葛警官笑了笑:“你也该知道,管道工的课程是按小时收费的。”


    “今天晚饭我请了。”


    “成交!”诸葛警官握握他的手,“欢迎加入城市消化内科。”


    “什么意思?”


    “马上我们要帮它灌肠了。”


    2.


    程震背上的伤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去医院检查了一下伤口,医生说是被针之类的东西扎伤了,可能是文身,但纹身应该有图案,那片皮肤却是依然如故。


    诊断报告上说没什么大碍,给开了一大包涂抹的药膏,让他回家自己慢慢擦。


    镜子里,程震看自己的背部和以前并无差异,那个神秘女人用针扎自己的理由是什么呢?


    刚开始的时候,程震只是认为神秘女人有性虐待的倾向,这点小伤也实在不足为提。


    但Jane被杀之后,凶手似乎想从她的身体上寻找什么,这让程震想到了神秘女人是否在自己的背上留下了什么印记。而Jane和神秘女人的关系,令凶手以为印记是在Jane的身上。


    排除针灸的可能,程震自然而然和医生想到一块儿去了,只有文身才说得通。至于为什么没刺图案,程震怀疑那个女人忘记在针头上涂药水了。


    要想知道刺的是什么图案,看来只有求助专业的文身馆了。


    程震在网上找了家资历较深的文身馆,预约了技师,决定去鉴别鉴别背上到底刺了什么图案。


    文身店取址喧嚣的闹市,但店铺的门面装修却十分低调,看起来就像是地下的牙防所。


    程震站在店门外看了十分钟,发现这家文身店的客户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个个肌肉发达,他们还故意穿小一号的衣服,看着随时要像北斗神拳里的健次郎一样撑破衣服。


    一般光顾文身店的人,会走上两条截然不同的路。四肢发达的,干了跆拳道,做了健身教练。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去了黑道,成为了古惑仔。


    程震也有样学样,解开领口的两颗扣子,雄赳赳地走进了店铺。不装个狠角色,程震怕自己这笔无利可图的生意,老板不会认真看他背上的图案。


    文身店里暖气开得很足,一位花枝招展的前台小姐热情地迎上来:“先生,第一次来纹身吗?”


    程震露出迷人的笑容,含糊其辞:“嗯——,我约了技师,可以马上安排帮我文身吗?”


    前台小姐回头看了眼她座位旁的指示灯,说:“现在不行,你还需要挑选纹身店图案,大约二十分钟后,三号房的纹身师就能够为你纹了。”


    二十分钟的时间,程震把文身馆里可供选择的图片簿翻了个遍,他觉得这些图案时间长了难免看了烦腻,要唬人,还不如前胸纹个“勇”字,后心纹个“卒”字。


    想到这,程震不由笑出声来,如果他工作时客户看到了某一面的文身,应该正好贴切那时他的状态。


    到了时间,前台小姐领着程震往过道深处走去,墙是血红血红的,顶是黑乌乌的,这样压抑的环境下,很容易促使人们去干花钱雇人刺自己的蠢事。


    一个刚从三号房出来的胖子骂骂咧咧,看来对纹身师意见很大。


    程震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推开了玻璃房门,见到文身师的第一感觉,是这个家伙没患爱滋病而死真是万幸。


    前台小姐口中的三号房十分简陋,有股子散不去的肉骚味。文身师年纪很轻,弄了一头外星人的发型,穿着一件印有“ILOVENAKED”的短袖T恤,他的手臂上文满了花花绿绿的图案,比起做男妓,程震觉得他们更能体现出社会进步的成果,因为他们的成果实打实都能看到,想抹都抹不掉。


    “文哪?”文身师看起来态度不怎么好,可能刚才和那胖子吵架的情绪还在。→文·冇·人·冇·书·冇·屋←


    “我想让你看一下我的背上……”


    “背上是吧!把衣服脱了,趴到椅子上。”不等程震说完,文身师打断了他。


    程震脱了衣服,刚要往皮椅上趴,却发现上面还有没干的血滴,程震告诉了纹身师:“椅子上有血,这怎么躺啊?”


    文身师攥着把类似手枪钻的工具,正忙于在一堆针头里找出一支针头插上去,不耐烦地丢下手里的东西,用手抹掉了血,催促道:“快点趴着。”


    这卫生状况足以赶上地下制油厂了,程震咬咬牙,趴了上去。


    文身师二话不说,提着工具,一拧开关,问道:“你纹什么图案?”


    “我不文图……”


    “文字?”


    “不是。”程震连连摇手,“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文身师关了手枪钻,警觉地问:“你是胖虎的兄弟?”


    “谁是胖虎?”程震一头雾水。


    “就是刚出去的胖子。”提起此人,纹身师似乎火气猛增。


    “他怎么了?”


    “死胖子让我把人民银行的图纸文在他身上,文完之后他去打劫银行,结果把警卫室错当成金库了,他还以为人家的门牌是伪装。打劫失败后,他反倒来怪我漏文了警卫室,没帮他把图纸纹完整。”


    程震想到了一部美剧,说的是一个人为了救监狱里的哥哥,把整张监狱地图文在了身上。


    “那你到底帮他文了没有?”程震追问道。


    “废话!”文身师解释道,“银行图纸太大,不可能一两天纹完,全部文完差不多三个多星期,死胖子在这段时间里肥了二十斤,文在肚子上的那间警卫室被他挤到肉褶子里去了。这能怪我吗?”聊得投机,文身师也变得友善起来,他主动问起程震需要什么帮助。


    程震编起了故事:“我前几天在外面文了个身,谁知过了几天图案竟然消失了,我想来查查到底怎么回事。”


    文身师在他整个背上涂了一层凉凉的药水,又卖力拍拍打打了十几分钟,弄了半天也没看出端倪,他告诉程震:“看你背上的针孔不是很整齐,深浅不一,帮你纹身的人很赶时间吗?嗯……我想你文的不是图案,而是汉字。”


    “写的是什么?”程震突然想到了“勇”和“卒”两个字。


    文身师拿起操作台上的一瓶酒精,倒出半杯递给程震,说:“喝下去。”


    “你让我喝消毒酒精?”


    文身师自己先喝了口:“其实这就是兑水的二锅头,开店到现在,一瓶二锅头还在用。放心,绝对没事!”


    程震一饮而尽,果然如他所说,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文身师倒是有了发现:“你的文身用的不是普通药水,而是鸽子血,这种文身一喝酒就会显现出来。你背上文的好像是监狱的‘狱’字。”


    程震心里一阵难受,难道神秘女人要我帮她越狱?


    “不对,不对。也有可能是狮子的‘狮’字。”文身师改口道。


    “到底是什么字呀?”


    文身师吃了没文化的亏,实在没法区分到底是哪个字,于是用手机拍下来,让程震自己看。


    红殷殷的背上赫然一个略有变形的“狮”字。


    为什么她要在我的背上文这个字呢?就为了这个字,Jane被残忍的杀害了。


    文身师看到程震痛苦的表情,以为是在为如此恶心的纹身难过,安慰道:“纹身这东西是可以修改的,要不索性我帮你多纹几个字上去,组成一个成语算了。”


    “什么成语?”


    “羊入狮口。”说着,文身师开启了手枪钻,发出“滋滋”的蜂鸣声。


    虽然这不是成语,但程震觉得形容现在的处境很适合。


    他推脱上洗手间,穿起衣服,在前台小姐万般风骚的眼神中,夺门而逃。


    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程震近期的遭遇,只能是“孽”字,程震觉得神秘女人要文也应该文这个字才对。


    一个男人心里想着一个女人,叫做爱如潮水。一个男人心里想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叫做你为什么背着我爱别人。而现在,程震心里除了朝思暮想那个神秘女人和牵肠挂肚那个杀害Jane的大汉之外,还沉迷在一个字里,这就有点像西湖边,那个全心向“佛”的方丈和那对人鬼夫妻的故事桥段了。


    只是现在程震不知道,他算法海?还是许仙?


    3.


    我和夏夕走在南京路步行街上,寻找着小偷的踪迹。


    我对夏夕的背景一直有点疑惑,旁敲侧击着问她:“你姐姐叫夏美,照理你应该叫夏丽才对仗嘛!”


    夏夕说:“本来我是叫夏丽的,到了上小学的时候,满大街都是叫夏利的出租车,天天有人在马路上喊我名字,我嫌烦,所以就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了。”


    我接着问:“你每天都要换不同的衣服,你爸在你身上花了不少钱吧。”


    夏夕平静地说:“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你爸是做什么的?”


    夏夕抬头想了想:“人家都管他叫房地产的大鳄。”


    难怪“玛丽”的老板会说我以后有福了,他一定以为我勾搭上这个千金大小姐了。


    我不由偷偷瞄了眼她的侧脸,她拥有毫不逊色于夏美的姣美面容,比起夏美的妩媚性感,夏丽的清纯可人也让我神迷。加上她如此阔绰的家境,我的爱恋对象渐渐从她们家的死人转移向了活人。


    我俩东张西望了半天,也没找到小偷。


    夏夕问我:“怎么没见着小偷呢?”


    “废话,小偷又不会把职业写在额头上,你能看出谁是小偷的话,反扒队早就聘请你了。”


    夏夕急了:“这可怎么办呢?姐姐留给我的书,要是丢了,就太对不起姐姐了。”


    在茫茫人海的南京路这样找下去,无异于大海捞针,我忽生一计:“与其我们去找小偷,不如让小偷来找我们。”


    “怎么让他们来找我们呢?”


    “我们拿你姐姐的手机当诱饵,把它放你身上,不出十分钟,包管小偷盯上你。小偷也是有纪律有组织的,找到一个成员就能知道你被偷的东西在哪了。等小偷对你下手的时候,我来个黄雀在后,就大功告成了。”


    “真的能行吗?”


    我本来想说你这样粗心的人,小偷不偷你才怪。但想到我宏伟的财色双收大计,觉得这个嘴瘾不能过。便改口道:“常言道,没见过人妖不能算去过泰国,没整过容不能算去过韩国,没被抢过不能算去过广州,没被偷过不能算来过上海。所以你放心,小偷一定会盯上你的。”


    我边说边在口袋里找手机,找了个底朝天,也没摸出手机来。


    几步开外,一个人正拿着我的手机在人群中一路狂飙。


    我大喊起来:“抓小偷啊!”撒开步子,玩命地追赶起来。


    从前上海遍地是黄金,现在上海遍地是全国人民,南京路上众多人纷纷撤步,让出一条迎宾通道,并双手插袋行注目礼。


    我和小偷一前一后,差不多横穿了整条步行街。虽然我跑步不慢,但也就百米之内的爆发力强,百米之外限于体力不足,被小偷拉开了n个身位。


    眼见他就要拐进小路时,一位七旬老伯伸出了他的雕木拐杖,小偷躲闪不及,右脚绊在上面,左脚绊右脚,人腾空而起,在水泥地上做了一个类似足球运动员进球后庆祝的滑行动作,摔了个狗啃泥,直撞在人行道上才止住惯性。


    刚才夹道欢迎的人群蜂拥而上,骂娘的骂娘,吐口水的吐口水,踹小肚子的踹小肚子,以无比的热情继续这位兄弟表现血溶于口水的热情。


    就像开演唱会一样,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挤进内场。拿回了手机,我问小偷,知不知道几个小时前有个女孩被偷的一本书在哪里。


    他抬起满是鲜血的脸,问:“你说哪个女孩?”


    这话实在讨打,全国人民又是一阵热烈的招待。


    因为实在太吵,我不得不凑近小偷的耳朵说:“就是你们上午最轻松的那笔业务。”


    小偷眼睛一亮,连连点头:“记得了,这票是我表弟干的。钱包留着用了,那本书你去太平街附近的垃圾筒里找找看吧!”


    我拍拍他的肩膀,谢道:“多谢了,兄弟。”


    我突然觉得全国人民的眼神起了变化,他们好像在考虑要不要也热烈招待一下我这个上海人。


    突然,人群后面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声叫道:“大家快为见义勇为的老伯鼓鼓掌啊!”


    大家齐声鼓掌,有人一只手里提着东西,就用另一只手在小偷身上鼓掌。有人双手提着东西,就用脚在小偷身上鼓掌。


    我瞅准空档,滑步溜出了内场,带着夏夕往太平街走去。


    这时,身后响起了警笛声,不知为何,我心里涌起了莫名的不安。


    太平街距离步行街几步之遥,它是位于外滩和步行街之间的一条僻静小路。限于道宽,太平街两侧没有栽树,取而代之的是不锈钢的分类垃圾筒。


    因为高等教育受的少,我一直不明白垃圾该怎样去分类,就问夏夕。


    她大小姐的架子这时又摆了起来,数落我没有求知若渴的精神。


    我说我现在不是问你了嘛。


    她用手背拍拍手心,语重心长地说:“不是在马路上随便一问,就可以学到知识的。”


    我讽刺道:“明明就是你自己也不知道。”


    她“哼”了一声,说:“我当然知道。这样说只是加深你这次学习的印象。”她指着一边贴有指示标签的分类垃圾筒,解释道,“瞧见没有,这垃圾分能够回收和无法回收的垃圾,玻璃、塑料等能够再利用的垃圾丢这个,其他垃圾丢另外那边垃圾筒。””你说小偷会把书丢进哪个垃圾筒里?”


    “应该不是可回收吧。”


    “为什么?”


    夏夕认真地说:“你想,印满字的纸谁还能用来打草稿?”


    听来满有道理,我看了下,垃圾筒上贴的标签五花八门,十多种垃圾,要搞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对我来说,比区分哪些女演员和导演睡过更不容易。


    我又问夏夕:“如果我实在记不住该往哪个垃圾筒里扔,要怎么办?”


    她说:“那你就往不可回收里扔,这样的话,环卫工人可以省下整理回收垃圾的力气。”


    谈话归谈话,我们还是逐个垃圾筒翻找着那本书。


    一辆垃圾车开了过来,环卫工人利索地跳下车,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所有垃圾筒统统倒进了车上的一个大黑筒里。


    夏夕见了说:“看到没,像你这样的人太多,环卫工人还是打算自己回去慢慢分。”


    我委屈地说:“像我这样的至少她不用再分一次可回收的垃圾了啊!现在一股脑倒了,我们不是白白分类了。”≮我们备用网址:.wrshu</a>≯


    夏夕反驳道:“就是因为没分好,所以环卫工人才要重新分。”


    于是,这场辩论演变成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形式。可英雄还是难过美人关,土行孙不敌邓玉蝉。到最后,我同意了她的说法,一致认为先提高自身垃圾分类的素质比较重要。


    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给耽误了,我们讨论完,环卫车也把整条太平街上的垃圾筒都清空了,这下是彻底没希望找到那本书了。


    我不禁猜疑,是不是夏美有预言家之能,想用这本书的名字来暗喻,我加上夏夕两个人,注定一事无成?


    夏夕怔怔地望着垃圾车绝尘而去,我也鼓不起劲去安慰她,就一屁股坐在了人行道的台阶上。


    对街地上也坐着一个乞丐,衣衫褴褛,在寒风中赤着一双黑黑的脚。眼神里充满着挑衅,就像一条地盘受到侵犯的狼。


    一抹红色在乞丐手中忽隐忽现,他端着一本书,撕下一片书页,狠狠地擤起了鼻涕。


    我拉着夏夕冲了过去,一把抓过乞丐手里的书。一看封面上的字迹,真的就是我们要找的那本书。


    乞丐被抢了餐巾纸,也急了,脏不拉叽的手径直冲我脖子而来。


    一直听大人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今天总算见识了,我比乞丐高出一头多,乞丐仍然毫无惧色扑向了我。


    夏夕像个拳击裁判,站在当中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对乞丐说:“别打了!这本书我买了,你说多少钱吧!”


    乞丐听到钱,在空中一变手势,拍了拍我肩膀,脸上泛起比哭还难看的笑,连身说道:“有钱好说!有钱好说!”


    夏夕说:“给你五块钱,这本书归我们。”


    乞丐闭着眼睛直摇头:“这么新的书,没两位数我不卖。”


    “可这本书都被你撕坏了,况且全新的也卖不到两位数啊!”我实在看不下去,摆明了坐地起价。


    乞丐说:“坏了才值钱,知道啥叫残缺美吗?”


    我真想把他揍成残废缺德的倒霉鬼。


    夏夕让我冷静,示意这件事由她来处理。


    “一口价,十块钱。”夏夕开价倒是爽快,这位大小姐完全把她钱包已经丢了的事情抛在脑后。


    乞丐用手擦擦鼻涕,讨价道:“十五块。”


    “成交。”夏夕对我挥挥手,“付钱。”


    乞丐嬉皮笑脸摊开脏手,恬不知耻地等着我买单。


    从小学生那里借来的二十元,现在只剩下了十六元,我数了三遍,还是十六元。


    乞丐趁我不备,抢过钞票就踹进兜里,笑道:“别数了,十六元没错。喏,这一块钱还你。”


    乞丐吹着口哨,扬长而去,今天他完成了创收。


    夏夕得意地自夸谈判才能,我想死的心都有了,在两个人只有一块钱的情况下,不靠逃票就寸步难行了。


    世道变了,我打劫小学生像要饭,真遇到要饭的倒像遭打劫了。


    书虽然到手,但夏美写在上面的字还是不明白,夏夕问我:“你认识语文水平比我们两个高的人吗?”


    我过滤着每一个认识的人,连幼儿园食堂阿姨都没放过,最后锁定了一个可以帮助我们的人。


    但要去找此人,路费是个问题。


    夏夕让我把夏美的手机给她,她打了个电话,几分钟后,一辆出租车翩然而至。


    夏夕让我一块儿上车,说出租车的帐由她爸爸的公司结。


    看起来她家穷得只剩下钱了,估计什么也不缺,就缺一个女婿了吧。


    当然,这话我没敢说出口,因为实在太俗,我在夏夕面前的地位又低,做人不能太低俗了。


    司机问我们去哪。


    我报出了自己大学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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