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3个月前 作者: E·S·加德纳
    “好,本月15日的早晨,即杰布逊商业公司发生抢劫的那天早晨,你和科尔宾夫人谈过话没有?”


    “是的,先生。谈过。”


    “你问了她关于她丈夫头一天晚上的活动吗?”


    “等一会儿,”梅森插道,“我反对这种提问,因为县治安官和科尔宾夫人的任何谈话都不可以用来反对被告科尔宾。另外,在此情形下妻子是不能作证反对丈夫的。因此,她所说的任何话都是对此条规则的间接违反。而且,我反对还因为这个问题牵涉到传闻证据。”


    哈斯韦尔法官看起来在沉思,然后说:“我觉得梅森先生似乎是对的。”


    “这么说吧,县治安官先生,”地方检察官说,“你15日早晨是否从科尔宾夫人那儿拿走一些钱?”


    “反对,因为这一点无效、无关、也不重要。”梅森说。


    “阁下,”弗拉什尔变得急躁起来,说,“这是我方陈述之关键所在。我们建议来证明被盗的20美元钞票中有两张在科尔宾夫人手里。”


    梅森说:“除非指控能证实纸钞是科尔宾夫人的丈夫给她的,否则该证据无效。”


    “情况正是如此,”弗拉什尔说。“那些钞票恰恰是被告给她的。”


    “你怎么知道的?”梅森问。


    “她告诉县治安官的。”


    “那是传闻证据。”梅森厉声说。


    哈斯韦尔法官坐不住了:“看来情形有些特别了。你不能把他妻子算作证人,而且我也认为她和县治安官说的话作为证据无效。”


    “好的。”弗拉什尔有些孤注一掷了,“在这种情况下,阁下,我们有夫妻共同财产法。钱现在在科尔宾夫人手中,既然她是被告的妻子,它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它也部分地属于他。”


    “嗯,好的,”哈斯韦尔法官说,“我想我可以同意你的说法。你呈上那些20美元的钞票,我将驳回被告方面的反对。”


    “把那些面值20美元的钞票拿过来,县治安官。”弗拉什尔得意洋洋地说。


    钞票被拿了过来,收为证据。


    “开始提问吧。”弗拉什尔草草地说。


    “对这位证人我没有问题。”梅森说,“不过我有一些问题要请教伯纳尔先生。你让他退出证入席以便呈递那份银行的号码单子,使得我没有机会对他进行提问。”


    “对不起,”弗拉什尔说,“请回到证人席,伯纳尔先生。”


    由于那些20美元的钞票已被确凿地收为证据,他的口气显得格外彬彬有礼。


    梅森说:“这份作为证据的号码单子是用艾文霍国民银行的信笺信封写的吗?”


    “是这样的,先生。”


    “它有好几页,而且在结尾处还有助理出纳的签名?”


    “是的,先生。”


    “每页都有助理出纳的首字母签名?”


    “没错,先生。”


    “这就是你所设计的防止公司的薪金遭抢的方案吗?”


    “不是防止公司的薪金遭抢,梅森先生,而是帮助我们在发生抢劫的情况下追回款项。”


    “这就是你针对内斯比特先生说保险柜已过时的异议所制订的方案?”


    “是的,是我方案的一部分。可以说在我上任以前,内斯比特先生的异议从未有人提过。当时我觉得他是在拆我的台,他企图让我的管理部门达不到预期的纯赢利目标,以置我于难堪境地。”伯纳尔紧闭了一下双唇,然后补充说:“我认为内斯比特先生对经理之职觊觎已久。他深感沮丧。我想他现在还仍抱着当经理的念头。”


    法庭的观众席上,拉尔夫·内斯比特对伯纳尔怒目而视。


    “14号晚上你和被告有过一次谈话,是吗?”梅森问伯纳尔。


    “是的,先生。谈过一次。”


    “你告诉他,出于你认为充足的理由你将立即解雇他,并且让他马上离开公司驻地,对不对?”


    “对,先生。我是那样跟他说的。”


    “那么你是以现金付给他工资的吗?”


    “是内斯比特先生从保险柜的小现金抽屉里取出钱付给他的,当时我在场。”


    “那么,作为其应得工资的一部分,科尔宾接收的会不会就是刚才收做证据的那两张20美元的钞票呢?”


    伯纳尔摇了摇头。“我想过这种情况,”他说,“但是那不可能。当时我们根本无法得到那些钞票。职员薪金从银行里提出来时是密封在一只袋子里的。那两张20美元钞票就在其中。”


    “那么20美元钞票的号码单子呢?”


    “在一个信封里。钱放在保险柜里。我把号码单锁进了我的桌子。”


    “你能发誓,你和内斯比特先生14日晚上都没有碰过这两张20美元的钞票吗?”


    “是的。”


    “提问完毕,”梅森说,“没有别的问题了。”


    “现在我要请拉尔夫·内斯比特上证人席,”地方检察官弗拉什尔说,“我想确凿地确定这些事情发生的时间,阁下。”


    “很好,”哈斯韦尔法官说,“内斯比特先生,请上来。”


    拉尔夫·内斯比特,在回答完例行的预备问题之后,坐到了证人椅子上。


    “本月14日,被告哈维·科尔宾和弗兰克·伯纳尔谈话时你在场吗?”地方检察官问道。


    “是的,我在场,先生。”


    “谈话是在什么时候?”


    “大约晚上8点。”


    “那么,姑且撇开谈话的细节,我想问你,谈话的基本意思是不是解雇被告并令他离开公司?”


    “是的,先生。”


    “他拿到应得的钱了吗?”


    “是的,先生。他拿到了现金。是我亲手从保险柜里取给他的。”


    “当时工资表上的薪金在哪儿?”


    “在保险柜隔间中的密封袋子里。作为出纳,我拿着那个隔间的唯一一把钥匙。那天下午的早些时候,我去艾文霍城提取了装在密封袋里的钱以及内有钞票号码单的信封。我亲自把钱袋锁进保险柜的。”


    “那么钞票号码单呢?”


    “伯纳尔先生将它锁到他的桌子里去了。”


    “请提问。”弗拉什尔说。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