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3个月前 作者: E·S·加德纳
地方检查官托普哈姆是个颧骨很高、瘦骨嶙峋的人,脸上总是一副不受神经控制的紧张不安的神情。他在办公桌后面的皮面转椅上躁动着,一双大而无神的眼睛看着梅森,用一种背讲话稿的语调说:“梅森先生,有证据证明你在本区范围内有犯罪行为。因为你也是同行,而且在本行业中取得了一定的地位,所以在对你采取正式行动以前,来说明一下情况。”
“你想要知道什么?我给你一个机会。”梅森问。
“对于盗窃文件罪的指控你有什么要说的?”
“是我拿的。”
“是从本区班宁-克拉克住所的书桌里拿出来的吗?”
“对。”
“梅森先生,你一定懂得承认这一点的严重后果吧?”
“我看不出做这件事有什么错,”梅森说,“何必大惊小怪的?”
“当然,梅森先生,你知道的,除了规定改动或涂抹文书是犯罪的条文之外,法律还规定文书是财产,拿走文书构成盗窃罪,而且因为盗窃罪行的轻重是由文书中所分配的财产价值多少来决定的……”
“听着,”梅森打断了他的话,“我以前没有宣布这件事是因为我不想现在就拿出遗嘱来解释它的条文,可我要告诉你:我认为我拿到的遗嘱是班宁-克拉克亲笔书写的真实的遗嘱,订立日期就在他死的前一天。我被委托为这份遗嘱的执行人,这样的话,保护这份遗嘱就是我的责任。事实上,如果任何其他人发现这份遗嘱——甚至包括你自己——我也会要求你交给我这个遗嘱执行人,或者要求你把它交给遗嘱检验法庭的书记员,好了,试试给以上推理的合法性找找漏洞。”
托普哈姆纤细的手指抓挠着突起的前额,瞟了一眼行政司法长官,不安地扭动着身体,他的椅子显然已不堪重负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他说:“你被确定为遗嘱执行人,是吗?”
“行政司法长官自己的证人也承认这一点。”
“我可以看看遗嘱吗?”
“不行。”
“为什么不行?”
“我会在适当的时候拿出来的,我相信依据法律,虽然我还没看过这份遗嘱,我还是有30天缓冲期。”
转椅又开始吱吱扭扭地响了起来,这一次声音更响。地方检察官对行政司法长官说:“如果他说的是事实,我们也没办法。”
“如果是他进了小楼偷偷摸摸地把这份遗嘱拿走,那我们也没办法吗?”行政司法长官坚持他的看法。
梅森微笑着,清楚地听见地方检察官的转椅短促尖厉的扭动声。
“你知道,”托普哈姆解释说,“如果他是遗嘱执行人,那么他就有权管理死者的一切财产。检查死者的财物不仅是他的权力,而且是他的责任,他提到的遗嘱必须交给执行人或者书记员的法律条文也是完全正确的。”
“为什么你不早告诉我?”格列高里质问梅森。
梅森略带歉意他说:“长官,有的时候我会窘得说不出话来,长官,你还记得吧,你威胁我好几次,要采取严厉措施。这使我很尴尬,变得有点儿胆怯。”
行政司法长官的脸腾地红了,他说:“你现在可一点儿都他妈的不胆怯。”
梅森对地方检察官笑了笑说:“长官,因为我现在一点儿都他妈的不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