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章

3个月前 作者: 达夫妮·杜穆里埃
    幸好初恋的狂热不会发生第二次。那确实是种狂热;另外,不管诗人怎么描写,初恋同时又是一种负担。人们在二十一岁上缺乏勇气,因为琐碎小事而怕这怕那,无端担心。在那种年纪,一个人的自尊心很容易受到伤害,动辄生气,听谁说一句略微带刺的话就受不了。今天,我行将跨入中年。中年使人处于满足自得境界的保护之中。中年人也碰到日常的微不足道的烦恼,但他们几乎不感到什么刺痛,而且很快就会把烦恼置之脑后。但那时候情形就大不一样:别人无意之中说的一句话会久久忘不了,成为灼人的耻辱;一个眼色,回眸的一瞥,都可能打上永恒的标记;讨个没趣,那就意味着三夜失眠到鸡啼;言不由衷则像犹大的一吻①。成年人说说可以做到脸不改色心不慌,而在那种年纪,即使在区区小事上说句假话,舌头也会痛上老半天,使你受着炮烙般的苦刑——


    ①犹大:耶稣门徒,出卖耶稣者。据此,犹大的一吻常被后人用来比喻口出利剑。


    “今儿上午你干什么来着?”我还能记起范-霍珀夫人当时的声音。她背靠枕头坐在床上,因为实在没有病,在床上又躺得太久,非常容易为点芝麻绿豆小事发脾气。我伸手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纸牌,由于心里有鬼,觉得脖子都涨红了。


    “我在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我一边说,一边因为自己信口胡诌而慌了神。要是那职业教练下午突然亲自跑来告状,说我好几天没去上课,那怎么办?


    “事情糟就糟在我这么一躺倒,你没事干了,”她说着把香烟捻熄在一只盛洗涤香膏的瓶子里,然后,就以牌迷那种叫人看着讨厌的熟练手法,把牌分成三叠抽上抽下,啪啪出声地弹着纸牌的背面。


    “谁知道你成天在干些什么!”她接着说。“你连一张素描也没有交来让我过目。要是真打发你上街,你难会忘了买我的塔克索尔牌香烟日来。我只希望你网球球艺进步,这对你今后有用。球艺糟糕的家伙最叫人受不了。你现在还发下手球吗?”她一抬手把黑桃皇后轻轻掷下,皇后奸恶地瞪眼望着我,那神气活像耶洗别①——


    ①古以色列王亚哈之妻,揽权无餍,把持恶政。后人常以其比喻阴毒奸恶之悍妇。


    “是的,”我答道。她的问题刺痛了我。我想她用的词既公道又贴切,活龙活现地勾划出我的形象。是的,我做事确实偷偷摸摸①:我压根儿没去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从她卧床时起一次也没打过。到现在已两个多星期了。我真奇怪自己为什么一直把真相隐瞒着,干吗不告诉她每天早上我和德温特一起驾车出游,而且每天在餐厅里同桌吃午饭——


    ①范-霍珀夫人的问句是“Doyoustillserveunderhand?”,underhand一词在英语中有两个意思,第一义是“低手”,即范-霍珀夫人发问时使用的意义;第二义是“偷偷摸摸”。


    “你必须朝近同处跑动,不然就甭想打好球,”她接着说。我接受她的意见,一面提心吊胆地说假话,一面把尖下巴的红桃“J”盖在她的皇后纸牌上面。


    关于蒙特卡洛的好多事情我都忘了。我俩如何每天早上驾车去兜风,玩了哪些地方,甚至我俩谈论过什么,全都忘了。但是我没忘记自己如何以颤抖的手指胡乱把帽子往脑门上一覆,又如何在走廊里急跑,并且因为没有耐心等候慢腾腾的电梯而飞奔下楼,不待门役搀扶,擦着转门往外冲去。


    他总是坐在驾驶座上,一边等我,一边看报。见到我来,他莞尔一笑,把报纸撂到后座,替我打开车门,问道:“嗨”,‘心腹朋友’今天早上感觉怎么样?爱上哪儿玩去?”可是对我说来,即便他开着车老在一个地方来回绕圈子也没关系,因为这时我正处于出游开始时最得意的心情中。登上汽车,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抱着双膝,曲身向着前面的挡风玻璃——这一切简直都是难以消受的幸福。我就像一个对六年级的级长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小不点儿,而他呢,他比这样一个级长固然要和善一些,但却难以接近得多。


    “今早上风大天冷,你最好穿我的上衣。”


    这句话我还记得,因为那时我实在幼稚,穿着他的衣服竟觉得那么甜蜜,仿佛又成了那种替级长抱运动衣的小学生,能够把自己偶像的衣服围在脖子上,得意得要命。借他的上衣,把它技在我的肩头,那怕只有短短几分钟,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使我的早晨变得光明灿烂!


    我在书上读到过,人们在谈情说爱时如何装出懒洋洋的娇态,弄得对方无从捉摸,我可不是这种人。什么欲擒故纵,唇枪舌剑,飞眼媚笑,这一套挑逗人的本事我全不会。我就坐在车里,膝上捧着他的地图,任由风吹乱我那一头平直难看的长发。我既从他的沉默中得到乐趣,又渴望听他说话。但是他说话与否对我情绪其实无关紧要;我唯一的敌人是仪表板上的时钟,它的针臂将无情地指向中午一点。时而向东,时而向西,我们在无数小村中穿行。这些村子就像附在岩石上的贝壳,遍缀地中海沿岸。今天我已记不起它们中间的任何一个。


    我还能记起的仅仅是坐在汽车皮椅上的感觉,膝上地图纵横交错的图案,它的皱边和松散的装订线。我也记得,有一次我曾望着时钟思忖:“此时此刻,十一点二十分,一定要使它成为永久的记忆。”接着我就闭上眼睛,以使当时一刹那的经历更深地印进脑子。等我睁开眼,汽车正在公路上拐弯。一个披黑色围巾的农家姑娘向我们招手。现在我还记得她的模样:蒙着尘土的裙子,脸上带着开朗而友好的微笑。一秒钟之间,我们拐过弯去,再也看不见她了。农家姑娘已成过去,只留下一个记忆。


    我当时多想返回去,重新捕捉那已逝去的一刻。但我马上又想到,即便真的回去,一切都已不是原样,甚至天空的太阳经过位置的移动也会不同于前一刻;那农家姑娘或许正拖着疲乏的脚步沿公路走去,经过我们面前,这一回不再招手,也许根本没看见我们。这种想法多少使人寒心,感到悲凉。再看看时钟,又过了五分钟。不一会儿,时间就要过尽,我们又得回旅馆去了。


    “要是发明一种办法,能把记忆像香水一样装在瓶子里多好!”我脱口说道。“这样,记忆就永不褪色,常年新鲜。什么时候需要,只要随时打开瓶子,你就仿佛又回过头去重新体验那一刻。”我抬头望着他,看他会说些什么。他并不转过脸来,而是照样聚精会神看着前面的大路。


    “在你短短的生活历程里,有哪些特别的时刻,你想重新体验?”他问。从他的话音里,我听不出是否含有嘲弄的意味。


    “这个,我说不上来。”接着,我又不假思索地补充一句,犯了个愚不可及的大错:“我正想把此时此刻保存起来,永志不忘呢。”


    “你是说今天这个日子难忘,还是算对我开车的一种恭维?”他笑着说,那神情活像一个挖苦人的兄长。我撅着嘴沉默着,突然痛苦地意识到横在两人中间的沟壑,他对我的仁慈恰恰扩大了这道鸿沟。


    这时我才认识到自己无论如何不会向范-霍珀夫人提起这些日子上午的出游,因为她那种笑,同他方才的讪笑一样,会使我非常伤心。她听到这事不会大发雷霆,也不会傻了眼,倒是可能微微扬起眉毛,表示压根儿不信我的话。然后,她可能宽容地一耸肩说:“好孩子,他真是好心肠,带你坐车去玩。可是你敢说他不觉得无聊得要命吗?”接着,她会拍拍我的肩膀,打发我去买塔克索尔牌香烟。我不禁顾影自怜:一个年轻丫头毕竟低人一等。想着想着,我开始使劲咬手指甲。


    “但愿我是个三十六岁上下的贵妇人,披一身黑缎子,戴一串珍珠项链,”因为对他方才的笑仍然耿耿于怀,我没好气地说。什么审时度势,全被我抛到九宵云外。


    “如果你是这样一个人物,此刻你就不会和我一起在这辆车上!”他答道。“别咬指甲!你那指甲已经够难看了。”


    “你也许会觉得我鲁莽无礼,可我还是要问,你为什么每天开车带我出来玩?很显然,你是可怜我,但干吗一定要选中我来接受你的恩赐呢?”


    我挺直身子,坐在位子上,尽量表示出年轻姑娘那一丁点儿可怜的尊严。


    他一本正经地回答:“我邀请你是因为你不穿黑缎子衣服,没戴珍珠项琏;另外,你也不是三十六岁。”因为对方不动声色,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心里窃笑。


    “这真妙,”我说。“我情况你已经全知道了。我承认,我很年轻,生活里除了死去亲人,没有多少经历。而你呢?关于你的事,我今天知道的决不比我们第一次见面时更多。”


    “那么,当时你都知道些什么呢?”他问。


    “还不是说你住在曼陀丽。再有,嗯,再有就是,你失去了妻子。”啊,我总算把喉间骨鲠吐出来了。“你的妻子”这几个字好些天一直在我的舌尖上打转,这下子终于说出来了,而且说得那么自然,毫不费劲,仿佛提到她乃是世间最平常的事。你的妻子,一经说出口,这几个字在空中回荡,在我的眼前跳跃,而由于他默默听完我的话,始终不置一词,这几个字竟膨胀成了既丑恶又可怕的巨怪。这几个字本来绝不该说,自然更不该从我的嘴里说出。但这是既成事实,说出的话再也无法追回。诗集扉页上的题词和那个不同于众的斜体“R”这会儿又出现在我眼前,使我感到心里很不自在,浑身发毛。他决不会原谅我的,我们的友谊就此完了。


    我还记得自己如何出神凝视着前面的挡风玻璃,对飞一般掠过的路景视而不见,那几个字犹在耳边回响。沉默之中,几分钟过去了,几分钟就意味着汽车又驶过好几英里的路程,我想,这一回什么都完了,再也不会一起坐车出游了。也许明天他就离开这里,而范-霍珀夫人则将病愈起床。一切还同从前一样,她带着我在平台上散步,而那边,旅馆仆役正把他的箱笼搬下楼来,经过行李专用电梯时,正好让我瞥见,箱笼上全是新贴上去的行李标签。接着便是忙乱的起程和无可换回的永别,初时还能听到他的汽车在拐弯时换档的声音,接着,连这一点儿声音也汇入车水马龙的喧闹之中,被融化了去,永远消失了。


    我专心想象这一幕情景,甚至看到仆役收下他的小费,返身走进旅馆转门时对门房说了些什么。我只管胡思乱想,因此连车子正在逐渐减速也不曾觉得。直到车子在公路边停下,我才再次回到现实中来。他端坐不动,因为没戴帽子,脖子上又围了条白围巾,看上去特别像画框里的中世纪人物。在这明快的自然景色中,他显得格格不入。他应该出现在一座阴森可怕的大教堂的石阶上,大氅拖地;脚边,乞丐正拼命抢捡他撒下的金币。


    在他身上已看不到仁慈而随和的挚友形象;嘲笑我咬指甲的那位兄长也不见了。他成了一个陌生人。我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傍着他坐在汽车里。


    他转过脸来对我说:“刚才你谈到一种发明,一种可以擒获记忆的办法。你还说,你希望在某一特定时刻回过头去体验往事。恐怕我的想法与你恰好相反。回忆全是辛酸的,我宁愿永远不去理会过去的一切。一年前发生的事整个儿改变了我的生活,我要把一生中到那时为止的一切统统忘记干净。那段生活已经告终,从我的记忆里抹去了。我的生活得从头开始。第一天见面时,你的那位范-霍珀夫人问我,为什么到蒙特卡洛来。那是因为我想借此把你希望能重新唤起的种种回忆统统隔断。当然,这样做不见得总能奏效,有时候,香水的气味太浓,瓶子关不住,熏得我受不了。再说,附在人身上的魔鬼就像探头探脑偷看别人隐私的家伙,老是想把瓶塞打开。我们俩第一次坐车出游时,爬上高山,俯瞰深谷,那就是因为魔鬼打开了瓶塞。几年前,我曾带我妻子到过那地方。你间我景色是否依旧,那地方有什么变化。一切都和以前一模一样,只是——我感恩不尽地发现——那座山丝毫不带任何个性特征,决不会使人想到上一回,她和我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这也许是因为那天你陪着我。你知道,你替我抹去往昔的影子,你的力量比灯红酒绿的蒙特卡洛要大得多。要不是你,我早就离开这儿,继续自己的行程,先到意大利,再去希腊,也许还得到更远的地方去。是你使我省去漫无目的东奔西走的麻烦。哼,让你刚才那种情教徒式一本正经的说教见鬼去吧!还有,你居然认为我是在做慈善好事!我邀请你是因为我需要你,需要你陪着我。如果你不相信,那么你此刻就可以下车,自己寻路回去。好吧,打开车门,下去!”


    我呆呆地坐着,双手放在膝上,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要赶我下车。


    “说吧,你准备怎么样?”他问。


    要是早一两年遇上这种局面,我肯定会哭鼻子。小孩一发急,泪水总是一下子涌上眼眶。当时,我只感觉到泪水在眼睛里打滚,血直往脸上冲。在挡风玻璃上方的小镜子里,我突然看见自己那副尊容:两眼困惑慌乱,双颊绯红,长发散乱地披在宽边帽下。一副鬼样子!


    “我想回家,”我差点哭出来。他默默地把车子发动起来,松开制动闸,掉过头往回驶去。


    车在飞驰。我觉得它跑得太快,太不费力了、四下里寂寥的乡野无动于衷地注视着我们驶过。我们回到公路上的拐弯处,就是刚才我想把记忆封存起来的那个拐角。农家女已不知去向;周围的色彩也是一片惨淡。原来,它同任何一条公路上的任何一个拐角完全一样,每天有无数旅客驾车打这儿经过。它那迷人之处已随着我的好心情一起化为乌有。想到这里,我木然的脸突然因为激动而抽搐起来,成年人的自尊再也无法抵御低贱的泪水。泪水则因为最后得胜,欢快地涌上眼眶,又顺着双颊淌下。


    我无法止住泪水,这是不由自主的事情。如果我到衣袋里会掏手绢,定会遭他发现。所以我只得听任泪水横流,让那咸味儿灼我的双唇,体验着极度的羞辱。我一直用泪眼盯着前面的路,因此不知道他是不是转过脸来看我。不过,突然间,他把手伸过来,抓住我的手,吻了一下,可仍然不说话。接着,他把自己的手帕扔在我怀里。我怕丢脸,不敢拿。


    我想起小说里的那些女主角,她们在啜泣的时候,照样讨人喜欢。而我呢?浮肿的垢面,加上一对哭红的眼目,与她们相比起来,定是天上地下!整个上午就要这样郁郁地过去,而这一天剩下的时间还长着呢!护士即将离去,所以我又得同范-霍珀夫人一道在房间里吃中饭。饭后,她可能叫我一道玩贝西克①,而由于流感初愈,肯定兴致特别高,劲头特别足。我知道,关在那个房间里我迟早会闷死。乱作一团的床单,四散拖地的毯子,横七竖八的枕头,污秽的床边柜上沾着灰尘的香粉,泼翻的香水和溶化的口红——一想到这些,简直叫人恶心。她的床上一定又乱七八糟摊着各种报纸,看过随手胡乱一折就扔在那儿了;纸页卷着边、封面已残破不全的法国小说和美国杂志作了伴。在香膏瓶里,在葡萄果盘里,在床底下的地板上,到处是被捻熄的烟蒂。客人慷慨地送来许多鲜花,花瓶比肩接踵,杂乱无章。含羞草被暖房培养的奇花异卉挤得水泄不透,而在这一堆花草之上是一只缀着缎带的大花盒,排着一层又一层的蜜饯水果。再过一会儿,她的朋友们又会来串门,我就得为他们调制饮料。我痛恨这个差使。我还得躲在角落里听他们鹦鹉一样地饶舌,臊红着脸,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搁才好。客人一多,她就兴奋,所以准会在床上坐起,高声叫嚷,爆发出连串的笑声,伸手去打开手提式唱机放唱片,随着音乐的节拍晃动她肥大的肩胛。这时,我就又成了一个代主人受过的小厮,替她难为情。我宁愿她生气,宁愿看她用扣针扎起头发,责骂我忘记买回塔克索尔牌香烟时的样子——


    ①一种按规定凑花色的纸牌游戏,两人或四人玩,玩时用六十四张纸牌。


    这一切都在旅馆房间里等待着我,而他呢?在把我扔在旅馆之后就可以独自出游。也许到海边去,让微风吹拂脸颊,追赶着太阳。也许他又会陷入那些我既无所知也无法共享的回忆之中,在逝去的岁月里漫步游荡。


    我们之间的鸿沟张着大嘴,从来没像此刻这么不可逾越。他仿佛背向我站在辽远的彼岸。我深感自己幼稚而渺小,子然一身,于是再也顾不上面子,拿起他的手帕就擤鼻子。反正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我的样子再难看也无所谓了。


    “见鬼去吧!”他突然说,好像是发火,又好像终于不耐烦了。他把我拉到身边,用手臂搂着我的肩头,一面仍然笔直地望着前方,用右手操纵方向盘。我还记得当时他甚至把车开得更快。“你还年轻,差不多可以做我的女儿,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对付你才好,”他说。这时,路面变狭,前面出现一个弯角。他不得不绕个圈避开一条狗。我以为他要放开我了,但他仍然把我搂在身边,转弯以后,公路又笔直地向前伸展,他还是没放开我。


    “把今天早上我说的一切全忘了吧,”他说。“这些全是过去的事,统统都已了却。今后咱们再不许想这些往事。家里人都叫我迈克西姆,我要你也这样称呼我。你对我一本正经得够了。”他摸索着我的帽沿,接着把帽子抓在手里,摞到后座,他弯身吻我的前额。“答应我,你一辈子不穿黑缎子衣服,”他说。我破涕为笑。他也笑了,龃龉顿时冰释,早晨又变得光明灿烂!范-霍珀夫人和下午一切不愉快的事情都算不了什么,下午会很快过去,接着是夜晚,夜晚之后就是明天!我洋洋自得,欣喜若狂,在那一刻简直有勇气要求别人平等待我。我仿佛看到自己误了玩贝酉克的时间,很晚才懒洋洋走进范-霍珀夫人的卧室,一面漫不经心地打着阿欠回答她的问话:“我玩过头了,刚和迈克西姆一道吃了中饭。”


    我实在还是个孩子,竟把一个教名看作非常值得炫耀的东西。事实上,从一开始,他就一直用教名称呼我。尽管出现过阴霾,这天的早晨把我推到友谊的一个新高度。原来我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糟糕。他还吻了我,自然而又安静的一吻,使人很舒服,压根儿没有书本里描写的那种戏剧性,也不使人发窘。这一吻似乎使得我俩的关系变得自然而无拘无束,一切都简单多了。两人当中横着的沟壑终于填平;今后我要叫他迈克西姆了。那天下午陪范-霍珀夫人玩贝西克似乎也不像平时那么单调无味。不过我的勇气还不足,没敢跟她谈起早上的事情。牌局终了,她收起纸牌,伸手去取牌盒,这时她无心地问起他:“迈克斯-德温特还没离开吧?”我像潜水员离岸时那样稍稍迟疑一下,终于失却了勇气和苦练多时的自制力,回答道:“嗯,我想是吧。他——我看见他到餐厅吃饭来着。”


    一定有谁看到我俩在一起,去对她说了。也许网球职业教练来告过状;也许旅馆经理写过条子给她。我等着她发起进攻。可她仍自顾自把纸牌收进盒子,打着呵欠,由我在一旁收拾皱乱的床铺。我把香粉罐、胭脂盒和口红一样一样递过去。她收好纸牌,从身边桌上拿起一面小镜子,又说起他:“挺诱人的家伙。我看就是脾气有点儿古怪,难以理解。那天在休息室里,我原以为他会作一点表示,邀请别人到曼陀丽去,没想到他的嘴咬得这么紧。”


    我没答话,看着她拿着口红,在自己硬撅撅的嘴上勾出血红的弓形线条。她把镜子拿得远些,看着化妆效果如何,一面接着说:“我从来没见过她,但我相信她一定长得非常可爱、穿着考究,举止出众。在曼陀丽过去常常举行盛大的宴会。她的死实在是意外的悲剧。看来他一定深深爱她。我得敷上颜色深一点的脂粉才能与这儿的鲜红相配。亲爱的,给我拿点深色的粉来好吗?把这盒放回抽屉里去。”


    接着,我就帮她涂脂抹粉,洒香水,搽口红,忙得不可开交,直到铃响客来。我迟钝地端上饮料,说不出几句应酬话;我在唱机上换唱片;我去拾掇烟蒂。


    “小姑娘,最近画过什么素描吗?”一个老银行家装着热情的样子问我,单片眼镜悬在线上摆荡着。我言不由衷地装出一个明快的笑容回答他:“没有,最近没有。再来支烟吧?”


    说这话的不是我,我的心根本不在那儿。我的思想在追逐一个幻影,她那影影绰绰的轮廊终于逐渐显露。不过,她的面貌依然隐晦,肤色尚不清晰;她那眼睛的长相和头发的色泽都还不甚分明,有待于显现。


    她的秀美是永恒的;她那甜密的笑使人终生不忘。她的声音还在某处余音缭绕;她说过的话还留在人们记忆中。她曾涉足的地方景色依旧;到处都还有她亲手抚摸过的东西。也许柜子里还收藏着她穿过的衣服,上边仍然遗留着香水的气味。在我的卧室里,压在枕头底下的那本书,她就曾经捧在手里。我仿佛看见她打开空白的第一页,脸上挂着微笑,一挥弯曲的笔尖,在纸上写下:“给迈克斯——吕蓓卡赠”。那天一定是他生日,她把这本诗集连同其他礼物一起放在早餐桌上。当他撕开包装纸,解开丝线的时候,他们俩一起开怀大笑;当他翻阅诗集的时候,也许她曾伏在他的肩头。迈克斯!她叫他迈克斯!这称呼多亲昵,多帅,叫起来自在极了。家里人可以叫他迈克西姆,也就是说祖母、外婆、姨妈、婶婶都这么叫他,再有就是像我这样沉默寡言、平庸无趣、毫不相干的年轻人。而迈克斯是她选定的称呼,这个名字只属于她一人。诗集的扉页上,她就是带着这种自负写上这个名字的。那种粗大的斜体字,在白纸上飞扬跋扈,这本身就象征着她:如此旁若无人!如此自信!


    多少次她就这样挥笔给他写信,报告自己的喜怒哀乐。其中有信手写在半张纸上的便条,也有当他出门时寄去的整页整页别人不能看的家信,上面写着只有他们俩才知道的事情。她的嗓音在屋子里回响,传到花园,无忧无虑,亲切流畅,就像她在书上留下的字迹一样。


    可是,我只能叫他迈克西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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