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藏僧出现

3个月前 作者: 飞天
    车子后门“啪”的弹开,有个白衣女孩子向我轻轻招手,正是方星。


    我几步跃过去,她脸上已经绽开了揶揄的笑容:“沈先生,我已经说了,飞刀毕竟比不上枪械。”


    两名杀手咯咯咬牙的声音不断地在车厢里回响,矮个子的目光更是一直从后视镜里向后偷窥着。我们这对突然闪出来的陌生人,打乱了他们的狙杀计划,可能会令他俩终生郁闷。


    “你怎么会在这里?你跟踪我?”我不禁再次皱眉。


    道不同不相为谋,方星是黑道神偷,我却是港岛最洁身自好的年轻名医,大家搅在一起似乎并没有什么好处。


    “不可以吗?谁规定我不能出现在这里?人在这里,转交给你,我要走了,不过——你已经欠我一个人情,对不对?”她晃了晃掌心里的银色手枪,嘴角一翘,再次现出一个狡黠的笑容。


    停车场里的路灯很昏暗,车里的能见度更低,但她洁白的牙齿在暗处闪闪发亮,让我印象深刻。


    我还来不及解释,她已经在我掌心里轻轻一拍,翻身从车窗另一侧滑了出去,几个起落,便消失在围墙后面。


    矮个子杀手的枪仍旧举在手里,他向后视镜里闪了一眼,陡然扭身,像一条危险的沙漠毒蜥一般凌空翻身,枪口指向我的喉咙,毫不迟疑地扣下了扳机。


    真正的杀手,不到生命的最后一刻,永远都不会放弃杀人的机会。只是这一次,他听到的却是撞针空响的声音,方星临走时那一拍,丢在我手心里的是一只冷冰冰的弹夹,就是从矮个子的弹匣里退出来的。


    矮个子只愣了半秒钟,陡然“啊”的一声怪叫,空枪掷向我的面门,袖口里“嚓”的弹出一柄军用匕首,直刺我的喉咙。


    他每一次的攻击方向都是一击必杀的部位,这种手法,与各国特警受训时的“一招制敌”思路极其相近,也就更让我对他们的身份产生了巨大的怀疑。


    徒手格斗的功夫他还差得远,毕竟最先发明“一招制敌格斗术”的美国人,是以手无寸铁的平民做为假想敌的,而不是享誉全球的中国功夫高手。所以,我右手一捞,扣在他的肘尖上,一捏一拉,已经令对方小臂脱臼,顺便夺了他的匕首,指向他的面门。


    “朋友,停手吧,不必非要弄个你死我活的。”我冷笑着告诫他。


    地簧门方向冲出一小队警察,迅速靠近越野车,六支微型冲锋枪对准了两名杀手。五米之内的近距离作战,是这种枪械最能发挥威力的时候,瓢泼一样的弹雨、每秒钟十二发的恐怖速度,足以把两个人变成名副其实的“蜂巢”。


    我跳下车,捡起被高个子丢弃在地上的小刀,向带队的警察头目笑了笑:“还好你们及时赶到,否则就给这两个人逃掉了。”


    既然方星不愿意贪功,我更没必要去搏取警察们的好感,让他们自己冒领这份赏金好了。


    那名警察头目叫做杨灿,我曾替他的顶头上司林局长的夫人把过脉,每次都是他开车接我,所以我们也算是熟人。


    “沈先生,谢谢你帮我们警局的忙,稍后还得耽误你一下,过来做一下笔录——”


    杨灿的话只说到一半,我突然又有了危机迫近的感觉,只是还没来得及做任何反应,“噗——噗”两声已经响起,中间相隔两秒钟,越野车的挡风玻璃上连续绽开了两朵红白斑驳的花。


    我脚跟一旋,急促撤向大厦的阴影里,警察立刻四面散开,全部藏进暗处。在远距离狙击武器的笼罩下,他们手里的冲锋枪重新变成了烧火棍,无力对抗。


    街道对面,在常春藤咖啡厅的右侧,同时矗立着四幢高楼,狙击手的位置可能是其中任意一幢的天台,所以,想要搜索追击,已经变得非常困难。我遥望着那些楼顶上辉煌闪烁的霓虹灯广告牌,颓然叹了口气。


    到现在为止,从一个简单的出诊个案,已经转变为别有用心的连环狙杀。本来毫不相干的我,也从局外人变成了置身其中的参与者。


    警察的例行笔录耽搁了我大约三十分钟,我保留了听到保镖和杀手用阿拉伯语喊叫的细节,还有那个奇怪的“假孕妇”的段落。发生了这么重大的枪击事件,警察局必须要向媒体和公众有所交待,我刻意隐瞒了这些细节,就是不想在自己没有完全弄清事件的来龙去脉之前,保留随机应变的可能。


    笔录结束后,杨灿满脸困惑地告诉我:“沈先生,你说的麦义、保镖和女孩子都不见了,咖啡厅二楼上,只有那个被射杀的女人,而且……而且她所中的全部是高动能的最新式开花弹,伤口创面大得惊人,特别是小腹部位,已经成了一团糨糊……”


    他一边说,一边不停地抚摸着自己左腕上的黑色瑞士雷达表,这已经成了他思考问题时的一个固有习惯,我不止一次看到过。


    “是吗?如果只是简单的仇杀,一枪毙命就好了,何必如此诡异?”我附和着他的话,但脑子里清晰回忆起那三颗子弹穿入女人小腹时的惨状。


    杨灿的浓眉皱成了一幅古怪之极的图形,自言自语地嘟囔着:“从警这么多年来,还没遇到过这么奇怪的狙击手呢,似乎射中人的太阳穴不是要点,主要目标反而是她的小腹。”


    他加入警队就快十年了,仍旧没能得到大的升迁,这一点不知与他的智商有没有关系。


    “沈先生,如果发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请一定通知兄弟我,感激不尽。”


    杨灿对我非常客气,当然是看在林局长的面子上。像他这样的低层小人物,港岛警界超过万人,碌碌无为如养殖箱里的蚂蚁,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我带着满脑子疑惑离开警察临时征用的办公室,拦了一辆计程车回家,刚过了两个路口,立刻发现后面有辆同颜色的计程车正在跟踪我。


    “又是方星?在搞什么鬼?”我有些恼火地自语,取出电话,拨了她留在记事簿上那个号码。


    后面的计程车越来越近,毫不避嫌的跟过来,两车相距不足五个身位。那辆车的副驾驶位置空着,后座上的人藏在暗处,看不清楚,但我想当然地认为那是方星的人。


    港岛之夜的霓虹灯已经成了亚洲著名一景,随处可见超大尺寸的电脑控制霓虹灯箱,各种手机、电子产品、名表、豪宅的广告此起彼伏地依次亮着,将头顶的半边天都映得亮闪闪的。


    曾有天文学家开玩笑说:如果有外星人的飞碟掠过港岛上空,肯定会把里面的乘员给吓一跳,不知道脚下这花花绿绿的闪烁怪物为谁。


    港岛越来越繁荣了,特别是九七回归之后,有了泱泱大国撑腰,股市一路飘红,各国商业大鳄纷至沓来,以此做为挺进大陆的滩头阵地,所以港岛政府部门的税收总值正在直线飙升,成了确确实实的“明珠不夜城”。


    “沈先生?”方星接起电话,率先柔声问候。


    我从后视镜里盯着那辆跟踪的车子,幽默地问:“方小姐,谢谢你派人送我回家,不过好像没这个必要吧?我又不是什么冠冕堂皇的大人物,有被人刺杀之虞。”


    车子又驶过一个路口,我让司机停车,付了车钱之后,猛的开门下车。


    方星的语气带着错愕:“什么?你可能是误会了,我已经回家,刚刚煮了碗泡面,并没有跟踪你。而且,我独来独往惯了,似乎没有什么手下党羽之类。嗯,多加小心,希望不是跟那些狙击手一伙的,他们的力量似乎非常强悍——我看到了那两人被同党狙杀的一幕,唉,港岛的警察越来越愚蠢了,查来查去,连那女人的身份都没搞清。”


    她语出挚诚,不像是在撒谎。


    我有些迷惑,并且为自己贸然打电话过去兴师问罪而脸红了:“对不起方小姐,那是我误会了,实在不好意思。”


    她银铃一样笑起来:“呵呵呵呵,沈先生过谦了,关于我说的那件事,有了线索可以卖给我,价钱好商量。或者,你愿意找个机会看一下我手里的资料?”


    我突然反问:“方小姐,如果我有消息给你,你会不会也能向我透露一下买家的情况?”


    资料看不看无所谓,我渴望了解那买家对“碧血灵环”知道多少、对父母的失踪事件又知道多少?


    后面的车子跟过来之后,也靠路边停下,静静地等待着。


    “不能。”方星斩钉截铁地回答。她起先的语气非常柔和,但一谈到生意上的事,立刻变得冷漠无情,毫无通融的可能。


    其中缘由,不必她费心解释我也明白,那是行内的规矩,雇主与神偷只有金钱数目上的交易,其它资料一概不知。


    “不过沈先生——我手里的资料,应该能给你一点点启迪,想看的话,随时给我电话,我会送上门去。哦,我的泡面好了,再见,祝你好运。”


    她首先挂断了电话,不愧是生意人,在我这边无利可图的情况下,她对一碗泡面的重视程度要比我更高一些。


    这个路口仍处于城市中心,就在我旁边,四五家通宵营业的便利店、书店灯火通明,顾客不断。如果跟踪者与杀手是同一路数,只怕动起手来,会殃及无辜,这是我唯一的顾虑。


    “啪”的一声,计程车的门开了,左右同时下来的,竟然是那两个头戴棒球帽的年轻人。他们在人行道上停了半分钟,大约是在观察四周的环境,随即向我大步走过来。


    “沈先生您好,可否借一步说话?”其中一个鼻子上生满了雀斑的大眼睛年轻人恭恭敬敬地向我鞠躬。以他俩的武功,合力进攻我的话,仍旧差了一截。只要不是突袭,我自信打倒他俩不会太费力气。


    我盯着对方的眼睛,希望能看出某些敌意或者阴谋来,但他的双眼澄澈无比,看不出任何喜悲好恶,犹如智慧禅定的佛门高僧一般,让我不禁一愣。


    “我们……绝没有恶意。”另一个年轻人鼻梁高挺,脸上的线条非常硬朗强悍,但眼神同样纯净。他的国语带着一股怪怪的感觉,夹杂着川藏一带的生硬口音。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我相信自己的眼光不会看错。


    我向侧面走了十几步,避开人流和明亮的路灯,停住脚步,一言不发,等他们开口。


    两个人对望了一眼,陡然抬起右拳横在胸前,拇指高挑,其余四指蜷曲,而后拇指又从无名指与小指的缝隙里穿出来指向我。


    我吃了一惊,因为这是藏教里至高无上的“大天眼目手印”,等于是普通喇嘛晋见活佛时行的大礼。这个动作,无疑表明了他们的身份是来自西藏的喇嘛。


    “沈先生,藏密兰陀库林活佛座下强巴、强森向您问候。”大眼睛年轻人再次躬身向我施礼。


    我脱口而出:“兰陀库林活佛?不是已经升天了吗?”


    关于藏密的活佛,除了轮回转世的正宗活佛接班人之外,每一代总会有三五个“冒名活佛”涌现。我说的兰陀库林活佛便是其中一个,不过据外界传说,他已经在十年之前坠入了喜马拉雅山脉的冰洞里。


    强巴直起身,脸上忽然现出微笑:“藏密真传,幻妙无边,彼时死,此时生,彼端亡,眼前还。活佛已经转世成智慧灵童,此刻就在港岛的丽景天堂酒店下榻,特地差遣我们两个,请沈先生过去一叙。”


    藏民和喇嘛笃信“活佛转生”,世代尊奉活佛,比对自己的父母更恭顺虔诚。


    兰陀库林活佛的身份虽然名不正、言不顺,但座下信徒仍然成千上万,跟随他游离于西藏和尼泊尔边境。


    我跟他毫无瓜葛,没来由地受到他的继承者邀请,丝毫没有准备,缓缓摇头婉拒:“请替我多谢活佛灵童,我只是一个俗世里的医生,分浅缘薄,不敢接受他的垂青,两位可以走了。”


    强巴一愣,强森已经接嘴上来:“沈先生,从来都是凡人拜谒灵童,没有……没有灵童主动召见凡人的,这个机会,并非人人能有。”


    藏民视活佛、灵童为天神,往往步行几百里前去朝拜,恨不得把自己的一切贡献给他,这种极度的虔诚是其他族人所不能理解的。


    他们两个比麦义到达咖啡厅更早,很显然一直都在跟踪我,跟方星一模一样。突然变成众人关注的焦点,我真不知该感到幸福还是不幸。


    我继续摇头:“谢谢,我知道能蒙灵童召见不容易。”


    今晚发生了太多的事,我希望自己能先稳住阵脚再说。麦义那帮人和神秘的狙击手对战刚刚结束,贸然去见什么“灵童”,似乎不是什么好事。


    我始终相信,天上不会无缘无故掉馅饼下来。礼下于人,必有所求,既然灵童驾临港岛,并且特地要召见我,肯定有所要求。


    强巴咧嘴一笑:“沈先生,灵童说,他会解开一个长久以来困惑您的问题。活佛转生,造福人间,绝不会强求您做什么,更不会对您不利。当然,我们不会强请别人做客的,灵童的行程安排得很满,四十八小时内,您可以随时改变自己的想法。”


    他的双眼放射着湛湛精光,一直审视着我的脸,仿佛要在我脸上发现什么秘密似的。


    我笑了:“多谢,容我考虑一下。”


    强巴向后退了一步,再次结“大天眼目手印”,带着困惑不解的强森转过街角。或许在他们心里,我简直是个不识抬举到极点的家伙,不值得多费口舌。


    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我的预料,强巴的态度让我倍感疑惑:“解开我心里的困惑?我唯一的困惑,就是父母的神奇失踪。难道兰陀库林活佛的转生灵童,真的能够……”我叹了口气,心情极度郁闷之下,头也隐隐约约地疼了起来。一切全都是那个叫做“麦义”的搞出来的鬼,真不知道他是何居心?


    再度搭乘计程车回家,到达大门口时已经是晚上九点钟。


    关伯在给我守门,我前脚刚踏入客厅,他已经举着一个褐色的纸袋迎上来:“小哥,你回来了?这里有封信,是一个计程车司机送来的,指名要亲手交给你,而且要我付给他一千港币。结果,信我留下了,要他明天再过来。怎么回来这么晚?出什么事了?”


    他带着江湖人特有的警醒,目光灼灼地望着我。


    小楼里到处飘荡着炖鸡的余香,我接过纸袋,向他微笑着:“关伯,我饿了,能否给我一碗鸡汤?”


    他诧异地惊叫起来:“嗯?难道主人只请医生看病,却不问医生吃了没有?皇上还不遣饿兵呢,真是……真是太没有道理了!”他一路唠唠叨叨地走向厨房,锅碗瓢盆又叮叮当当地响了起来。


    纸袋竟然是肯德基里常用的便当袋子,上面还沾着星星点点的油渍。我谨慎地撑开袋口,里面放着一张白色的餐巾纸,除此之外,一无所有。


    餐巾纸上,肯德基的胖老头在向我微笑,旁边潦草地写着几个字:“凌晨五点,狙杀,小心。”可能写字的人太慌乱了,签字笔的笔尖几次把纸戳破,并且只有无头无尾的八个字,乍看上去,让人摸不着头脑。


    常春藤二楼那一幕,给我的印象太深刻了,所以看到“狙杀”两个字,我会不由自主地联想起那件血案。难道,我撞破了别人什么好事,惹下杀身之祸了吗?


    我抬头看了看日历牌,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四日,既非黄道吉日,也不是什么冲撞煞神的“背日”,怎么会这么多莫名其妙的麻烦事?


    关伯端着鸡汤走回来时,我顺手把那张餐巾纸推给他:“关伯,您不是一直都静极思动吗?现在可好,有人主动上门讨教,终于有大显身手的机会了!”


    他愣了一下:“什么人这么大胆?”


    第一口热乎乎的鸡汤下肚,恰到好处的油盐香料,勾引得我的肚子开始“咕咕咕咕”地轻声叫起来,索性端起汤碗,埋头一气喝干。“霸王别姬”的作法,是中国满汉全席里的名菜变种,极其讲究火候、配料、口味,没有一百次以上的操作经验,是绝对做不出关伯这种水准的。


    其实,长久以来,我对他动辄吹须瞪眼提起的江湖豪侠往事并不感兴趣,反而对他不知从哪里学来这一手好厨艺费过很大劲猜测。


    记得他唯一一次喝多了酒之后给我的答案:“小哥,将来你真的喜欢上一个女人,懂得爱她疼她,也就自然而然喜欢下厨做菜给她吃了。高人们说,要拴住一个男人,首先得拴住他的胃,对待女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汤喝完了,我走向厨房去盛第二碗,顺便撕了一条鸡腿下来。


    满厨房里都是扑鼻的香气,对于饥饿的人来说,恐怕打死都不想离开这间略显凌乱的屋子了,因为冰箱里塞满了关伯做好的卤肉、酱蹄、香肠、肘子。他似乎比前两年更痴迷于在厨房里忙碌,用当年提砍刀的手握着菜刀,一丝不苟地切菜、切肉,敬业精神丝毫不逊于专业的厨师。


    “爱一个人?为她下厨?”我微笑着摇头,这个问题,我还从没想过,因为自己还没遇到一见钟情的女孩子。


    “啪”,客厅里传来关伯怒拍桌子的声音。那是张百年花梨木的八仙桌,能够承受住他的铁砂掌三成力量,所以暂时不必担心。


    我用力吸了吸鼻子,想把更多的香气吃进肚子里,刹那间脑子里灵光一闪:“香气?香水气息,对了,餐巾纸上留下了一个女孩子的香水味?”毫无疑问,那种幽香与麦义带来的女孩子身上的香气如出一辙。


    我的听觉、视觉、味觉都比普通人高明得多,只经过一遍就不会再忘,错误机率不超过千分之一。


    三口两口吃完了鸡腿,再把碗里的鸡汤喝完,我突然变得食不知味。


    事件一下子明晰起来:“女孩子告警有人要杀我,一定是狙击手的同党。她怎么会知道?是臆测还是有秘密情报?麦义呢?为什么不是麦义通知我而是她?我甚至根本不知道她的名字——”


    对她的个人印象极淡,只记住了那种奇特的香水味道。


    我回到客厅,关伯怒冲冲地捏着那张餐巾纸,须发戟张:“老虎不发威,当我老关是病猫了。小哥你放心,有事包在我身上,一只手就能把这些江湖小辈捏死,丢到香江里去喂甲鱼——”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