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3个月前 作者: 萧如瑟
    “他没死。”夺罕固执地说。他是被人从校场上喊来的,豆大的汗顺着脊背热辣辣地往下淌。


    “顶撞将军,胆子不小。”苏鸣漫不经心地说,“也罢,反正你是杂种,我是野种,官老爷的那一套咱们也用不上。”“他没死。”夺罕一字一顿地说。


    苏鸣在雕饰华丽的红铁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他的身材比常人略略瘦小,在地位较低的人面前他总是坐着,绝不起身。“如果你光站在这儿,没完没了地说‘他没死他没死’,清海公就能活过来,那就请便吧。”夺罕听得出苏鸣语气中的嘲谑,却仍固执己见。“如果方鉴明真的病死了,死前他会召我回去。”“直呼清海公名讳,大不敬,该罚你杖责二十。”苏鸣双手十指交叉,支起下颔。半年前苏鸣从成城关调任回到帝都,接掌羽林军的帅印。鞠七七死后,苏鸣的权位越发显要,言行却依然促狭。


    “他不会就这么死了。”夺罕近乎咬牙切齿地说。他花费了三年也没能杀死的男人,在赌约结束后不足一个月便死于某种闻所未闻的心疾。这算什么?简直是个粗劣的玩笑。


    年轻的羽林军主帅拧起眉头,“方濯缨,你要是耳背,我可以大声点再告诉你一次。你义父前日早上急病过世,事出突然,一句遗言也没留下。”“除非是亲眼看见,否则我决不相信。”“别犯傻了,小蛮子。他死在流觞郡,离帝都数千里之遥,等你赶到,他的脸都该烂光了。”苏鸣和缓了语气,说:“他如今死了,你也就自由了。五月里有一批人役满回乡,我会把你的名字添进去。”夺罕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心里忽然起了一种深及骨髓的恐惧,怕是自己听错了苏鸣的意思。


    苏鸣被他的表情逗得笑了。“清海公府邸里的下人全都被遣散了,守卫兵士换防的换防,还乡的还乡。至于皇上,我看他成日神游太虚,都快忘了自己姓什么了。眼下除了我,帝都内已经没有第二个人记得你的蛮族血统,你只管放心大胆做你的羽林郎。”夺罕如在梦中,只是茫然点头。


    苏鸣歪着头,饶有兴致地看他,“回去的话,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夺罕抬眼直视苏鸣。顾大成说过,撒谎时要给五分真,说实话时要留五分假。


    “我父亲死在红药原,我母亲是个东陆女人,也不在世了。只剩下我两个哥哥。”苏鸣颔首。“咱们这一对杂种和野种,往后不会再见面了。你自己保重。”夺罕无言地点头。走到门旁,他回身问道:“为什么你老管你自己叫野种?”“没有人告诉过你么?”“他们怕你。”“这可真冤枉。我是个顶好说话的人。”青年微笑了,“我父亲是名将世家的嫡子,我母亲却是个侍婢,出身于你能想象到的最贫贱的家庭。我和仆人们的孩子一起长大,随便谁都能骑在我身上,揪我的耳朵。他不缺儿子,从来没认过我,但总归还管我一口饱饭,直到我十四岁那年,他迷上一个歌姬。为了那个和我同岁的姑娘,他遣散妾室,卖掉所有与他有染的奴婢,还有私生子。这时候他倒又想起我是他的野种了。”“他卖了你?”夺罕皱眉。


    苏鸣大笑,“我逃了。我偷了他一把旧刀,一匹老马,从浔州走到天启,投了京畿营。僭王围城的时候,我已是羽林千骑,奉命死守天启承稷门,在叛军阵中看见了我父亲的旗帜。那是我一辈子最快活的一天。十四年里他没正眼瞧过我,可是从那天起,我给他一刀,他就得挡我一刀,他不能再当世上没有我这个人。几年后,我带着四万兵马把他堵在销金河边。他认出了我的脸,我捅穿了他的肚子。”他拍了拍胯侧的钢口阔刃直刀。“用他自己的旧刀。”羽林军的作息简单,每月有一旬入宫轮值,余下的时间操演休息。夺罕几乎还是个孩子,毫无资历,领队的千骑分派给他一个无足轻重的哨位,在北小苑门外守夜。北小苑里住的是宫内杂用人等,约有两千之数,织绣洗染,锻钢琢玉,行当一应俱全。


    夺罕值完夜,多半会去铸剑房里消磨时光。比起冰冷的营房来,他更愿意被炉火烤得汗流浃背。剑师们喜欢他手脚勤快,能顶半个学徒用,也不赶他,有时让他帮着照看冶炉。


    四月以来,剑师们却再不准夺罕迈入铸剑房一步,他们正在重铸前代皇帝极为珍视的一柄断剑。夺罕看过那些精钢的碎片,断口在日光下呈现迷人的玫瑰金色,不论将它们在手中握上多久,依然如坚冰般寒冷。为了保持熔铸的火候,剑师们已连续半月轮班,往炉内添加水银、牲血与上好的柏木炭,使炉火时刻呈现纯净的青白。金红通明的钢水像活物似的在炉腔内缓缓翻滚,日渐变化,最终只剩下白金颜色,带一抹少女颊上的淡淡胭脂红晕。夺罕昨日来窥探时,钢水方才脱模,剑坯交由六十余岁的剑师头领独力锻造,据说那锤打必须一昼一夜绝不间断,只要有一锤落错、落慢,全盘皆废。


    铸剑房今天异常安静,没有不绝于耳的砧锤声,连风箱亦不再鼓动。夺罕猜测剑已铸成,于是小心撩起门帘向里偷看。


    剑师们睡了一地,鼾声此起彼伏。身披黑地锦袍的男人茕立屋中,将尚未上柄的剑刃举到眼前,另手托住剑脊,细细验看每一寸刃口。似是察觉到夺罕的目光,他骤然旋身,向门口望来。


    夺罕愣在原地,竟忘了低身行礼。


    那人脸孔线条峻直飞扬,锦袍下襟的沿子是一尺来阔的金线海潮纹,领襟堆绣一尾气韵灵动的五爪龙,两枚红榴石缀成龙目。是帝旭。


    这几年来,在街谈巷议与诸位将军府邸的厨房马厩中,夺罕也曾听过无数传闻。帝旭几乎从不上朝,每次出现在朝堂上,多半是为了下旨砍谁的脑袋。光复以来,赋税越发苛刻,却总也不能满足帝旭的胃口。人们总是说他靡费无度,行事颟顸,想是被什么妖物迷惑了心窍。夺罕想起阿摩兰悬于城头的尸首,乌鸦把他吃得只剩骨架,一截截掉落下来。


    他刚要开口,帝旭微微一笑,示意夺罕噤声。他将剑身小心搁回锻台,走出铸剑房,举止稳静,并不曾惊动一个熟睡中的剑师。


    他们说帝旭是个昏君,然而昏君不该有如此洞彻世事的犀利双眼。那神色,分明是种清醒的疯狂。


    过了好一会儿,夺罕才想起上前去看看那柄剑。


    它被铸成阔剑样式,分量沉重,常人双手也未必能挥舞自如。玫瑰金的剑身长达三尺五寸,最厚处近有六分,浮凸的隼翎纹不知是什么材质,泛出彤红明亮的色泽,自吞口处向上舒展至锋尖,有如猛禽羽翼。剑柄尚未装好,露着一尺长的柄骨。


    夺罕禁不住伸手去触碰,却被烫得陡然缩回。


    这柄剑还远未冷却,散发着如焚的炙气,勾出纹饰的只是红热的玫瑰金。他注视自己的指尖,一连串水泡正从灼红的皮肤上膨胀出来,疼痛难忍。


    领队的千骑在小苑门口拦住了夺罕,两名陌生的羽林军紧随其后。见千骑黑着一张脸,夺罕不自觉地将受伤的手缩进袖子里。


    “方濯缨,你为什么不在营房?”夺罕刚要编造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军官摆手打断了他:“你回去收拾东西,跟他们走。”“去哪儿?”夺罕心里涌起莫名的惊慌。苏鸣曾承诺五月就让他离开羽林军,此时调职,吉凶未卜。


    “今儿起你不用在北小苑门口守夜了,上头调你去霁风馆。”夺罕知道多说无益,只得点头从命。


    陌生的羽林军之一说道:“霁风馆的守卫都住在馆内,你收拾好东西,就带上腰牌来报到。”夺罕的右手在袖筒里一动,险些伸了出来,及时换了左手,接过镌有“霁”字的腰牌。


    那日午后,夺罕跟随内侍走进霁风馆侧门,手中的铺盖和包裹不时磕绊两腿。


    馆内宫墙森严,古木苍翠,静得近乎可怖,每走一步,他便听见背上盾牌与弓箭互相撞击的声音,突兀得有如锣鼓鸣响。


    先帝的第三子昀王病逝之前,这里曾是他的居所。昀王自幼体弱,稍受惊吓便高热不退,先帝将禁城中最为幽静的宫室赐他居住,也未能挽救他少年夭折的命运。昀王殪后,霁风馆空置多年,值守的羽林郎都是些凶横胆大之辈,他们吹嘘说,在月色晴好的夜里,昀王的幽魂常在馆内的霜平湖面上漫步,一阵微风便会吹散他的形体。


    入门走了近一刻工夫,路径曲折,除沿途守卫之外竟未再遇见旁人,领路的内侍也始终缄口不语,夺罕简直疑心那家伙嘴里并没有舌头。


    “你带我去哪儿?”他忍不住打破沉默。


    苍白的中年宦官睨了他一眼,神色中捎带三分媚态,活像个妇人:“见咱们主子。”“这儿什么时候有人住了?”“皇上把霁风馆赏给新任的凤庭总管大人啦。”“凤庭总管?”宦官细声回答:“是咱们内侍的头儿,总领后宫一应事务。”他停下脚步,侧身让开,前头是两扇对开的朱漆大门。


    若说这是羽林禁卫的营房,也未免过于奢侈了。夺罕疑惑地看着宦官,后者只是谦恭地将头垂得更低,示意他进去。


    门扉一触即启,轻轻朝两旁荡开,如有看不见的手在牵引。夺罕迈步向前,发现自己来到一处清净内院。他解下背上的盾与弓,提在手上。内侍并未跟着进来,只从外头将朱门无声掩上。


    四方院墙内只剩下夺罕,与那座叠檐飞角的小巧宫室。


    他径直走上前去。


    房门虚掩着,内里垂下密不透风的锦缎帐幕。夺罕放下手中的行李铺盖,掀开帐幕。


    四月微薰的天气,屋里还生着火,热得人几欲窒息。偌大房间里唯有一盏琉璃八角灯,有人斜倚榻上,就着灯光展读手中书卷。


    夺罕心中的某一部分收紧了。他一步步靠近,那人的身形轮廓如同从黑暗的水中缓慢浮现,越发真切。


    “是你。”夺罕悄声说。


    那人并无言语,仰首看着夺罕,秀长双目冷然莹澈。两个月未见天日,他容色惨白,像个鬼魂,锦袍领口微敞,里头看得见锁骨,线条是刀锋样的明晰。


    夺罕无声低头,一阵细微战栗传过他的肩膀。


    那人唇角的刀痕跳了一跳,仍是什么也没说。


    夺罕握紧双拳,肩背的颤抖愈发剧烈,最终不得不弯下身子,仍然不可抑制,扑哧笑出声音。真是说不出的荒谬——这个人竟也会有今天。他纵声大笑,眼角被泪花模糊。


    “你……你做了太监?”他笑得喘不过气来。


    他无数次毁伤过方鉴明的皮肉与筋骨,却从来未能在那张清端面容上读出过“软弱”二字。这个人是他的仇敌,恩师,惩罚者与保护者,仿如万仞绝壁横亘眼前,无从超越,不可撼动,这个人一日不被击溃,夺罕一日不能前行。


    夺罕花费了三年时光,终于承认失败,方鉴明却可以如此随心所欲地毁伤他自己。夺罕用力抹去眼里的泪,却无论如何抹不净。


    “现在杀你,真是再容易不过了。”他说。


    灯畔的人微笑了:“三年已经完了。就算我现在死了,你一样是我的儿子。”“为什么?”夺罕得到的只有沉默。


    “我问你,为什么这样做。”热血轰的一声冲上耳畔,夺罕拽起他两肩衣裳,手中的分量却比想象中轻得多。


    “你不会明白。”“不,我明白。”夺罕愤然直视他的双眼,“皇帝杀了那么多人,你们六个人只剩下三个,你是怕皇帝也会杀了你。为了能活下去,你就连做个男人的勇气也没有了。”方鉴明轻轻拨开夺罕,手上缠裹的湿滑缎布擦过夺罕手背。


    “你伤着手了?”夺罕问。


    方鉴明不以为意:“不当心烫着了。”夺罕蹙眉。不知为何,他抓过方鉴明的手腕,就要去扯开缎布。方鉴明往回收了收手,却没成功,他仍未康复,夺罕的气力亦已可以与成人一较高低。


    缎布带子上浸透了气味刺鼻的油膏,越往里解去,浅红的血水痕迹越发扩大。夺罕的手发着抖,却不肯停,直到揭开最后一层,手掌上一片新伤触目惊心。


    夺罕周身都僵硬了,仿佛血液在心腔里结了冻。鲜红湿润的是血肉,焦黑萎陷的是灼痕,一经撕扯,初结的血痂又裂了,沁出殷红液体,沿着破碎掌纹飞速向四面渗去。红与黑在手心里描绘出隼翎纹,一束束齐整流丽展开。是剑脊的纹饰。


    夺罕甩开这只手,抢过另一只,粗鲁扯开一看,伤痕印出三棱五节,分明是尚未裹上硬木皮革的柄骨。


    像是有人一拳捣在夺罕心口,骨肉筋脉全都捣碎,胸膛里剩下一个血窟:“这是皇帝的伤。”方鉴明眼中只有片刻波动,便回复澄静。


    “他赤手去取刚出炉的剑,却毫发无伤。他的伤全在你身上。”夺罕一字字说,“这是什么妖术?”昏黄的灯晕跳动,室内静得像是没有人息。


    “就是为了这个术法吗?就是为了要保护皇帝,所以你才做这种蠢事的吗?”夺罕追问。


    方鉴明摇了摇头,眼中有夺罕无法解读的凄凉:“这是方氏独传的亘白系秘术,每代只传长子。与人结下延命之约之后,彼人的一切灾厄血伤,皆以身替之,以命抵之。”“那你究竟为什么要做个……这样的人?”夺罕几乎要被再逼出眼泪来。


    “徵朝的开国皇帝褚荆身边,就有过这样一个秘术师,名叫方景风,也就是本朝的第一位清海公。”方鉴明收回伤手,将浸透油膏的缎布一层层重新裹上,态度依然娴雅,“这个公侯之位传承至今五十三代,每一代的清海公都身受百苦,最终替代主君死去。数百年来,诚然方家锦衣绣辇,领地一方,全仰赖这秘术血脉的庇荫,可这血脉也诅咒了整个方家。我当然想有个儿子,让他强健、安乐,保护他一生不受苦痛……”他唇边的伤痕抿直了,眼下涌上潮红,却迎着夺罕的视线,毫不退避。“但我不愿他身上再有一滴方家的孽血。”夺罕双腿如同被掏空,只得缓缓蹲跪下来。半晌,他问:“难道就无法可解吗?”“延命之约一生只可缔结一次,若施法者解约,术法反噬,原先所守护的那个人便会死去。”“那你就该让他死。”夺罕眼里燃烧怒意,“杀了帝旭,你自己做皇帝,这天下会太平得多。”方鉴明只是摇头不语。


    夺罕气极:“他明知道你会受伤,可他一点也不在乎。你就拿你的命去保护那样一个人?”“受这种术法保护的人,不畏寒暑,不觉痛痒。他并不知道那柄剑会灼伤我。”“他疯了,难道连你也疯了?以后怎么办?清海公方鉴明死了,那你又算是谁?你就在后宫窝着当一辈子太监?”“有些事见不得光,只能由死人来做。”方鉴明苦笑,“我以为你该明白的……也难怪,你还小。”夺罕忍不住从地上跳了起来,劈头打断:“我十三岁了,我懂!世上最龌龊,最骗人的勾当,你都教过我,我会。”他焦躁地在榻前来回走了几步,猛然站定。


    “你知道草原上的狼是多剽悍的东西?哪怕是到人腰那么高的牧羊犬,遇上狼群也只有一死。可是,只要有一条病狼传播瘟疫,就会害死大半个狼群。这时候最强壮的雄狼会去咬死病狼,不然成年的狼死光了,生不出健康的狼崽,整个狼群就都完了。”方鉴明眼中有了笑意:“他不是狼,我也不是。”“你权倾一国,却眼睁睁看着这个疯皇帝行凶。你是个懦夫。”夺罕站在原地倔犟瞪视,“我不要当懦夫的儿子。”“你反悔了么?”夺罕语塞,过了良久,方撇开头去。“炎龙与天马的子孙永不背弃誓言。”“多亏你的驴脾气,不然我这辈子都没有儿子了。”方鉴明虚弱地笑了,神情中闪烁一抹顽皮。


    濯缨一口闷气堵塞胸臆,催发不出,只得猛然转身向外走去,脚步在空荡荡房间内回响。


    “濯缨。”方鉴明在身后唤他。


    夺罕停下,却不回头。


    “我下定决心,与皇上结下那个永远不能背弃的誓约的时候,已经十七了。”方鉴明体力耗弱,语调浮软,“你比我有出息,濯缨。”夺罕身体绷得笔直,像支楔子无声钉立于地:“像你一样出息?我才不要。”他大步向外继续走去。


    “你要去哪儿?”“去叫御医来给你裹伤。”夺罕使劲摔开门口满幅紫金的锦帐,昏黄的夕阳泼进来,在屋内拖下他长长影子。“他没死。”夺罕固执地说。他是被人从校场上喊来的,豆大的汗顺着脊背热辣辣地往下淌。


    “顶撞将军,胆子不小。”苏鸣漫不经心地说,“也罢,反正你是杂种,我是野种,官老爷的那一套咱们也用不上。”“他没死。”夺罕一字一顿地说。


    苏鸣在雕饰华丽的红铁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他的身材比常人略略瘦小,在地位较低的人面前他总是坐着,绝不起身。“如果你光站在这儿,没完没了地说‘他没死他没死’,清海公就能活过来,那就请便吧。”夺罕听得出苏鸣语气中的嘲谑,却仍固执己见。“如果方鉴明真的病死了,死前他会召我回去。”“直呼清海公名讳,大不敬,该罚你杖责二十。”苏鸣双手十指交叉,支起下颔。半年前苏鸣从成城关调任回到帝都,接掌羽林军的帅印。鞠七七死后,苏鸣的权位越发显要,言行却依然促狭。


    “他不会就这么死了。”夺罕近乎咬牙切齿地说。他花费了三年也没能杀死的男人,在赌约结束后不足一个月便死于某种闻所未闻的心疾。这算什么?简直是个粗劣的玩笑。


    年轻的羽林军主帅拧起眉头,“方濯缨,你要是耳背,我可以大声点再告诉你一次。你义父前日早上急病过世,事出突然,一句遗言也没留下。”“除非是亲眼看见,否则我决不相信。”“别犯傻了,小蛮子。他死在流觞郡,离帝都数千里之遥,等你赶到,他的脸都该烂光了。”苏鸣和缓了语气,说:“他如今死了,你也就自由了。五月里有一批人役满回乡,我会把你的名字添进去。”夺罕一瞬不瞬地盯着他,心里忽然起了一种深及骨髓的恐惧,怕是自己听错了苏鸣的意思。


    苏鸣被他的表情逗得笑了。“清海公府邸里的下人全都被遣散了,守卫兵士换防的换防,还乡的还乡。至于皇上,我看他成日神游太虚,都快忘了自己姓什么了。眼下除了我,帝都内已经没有第二个人记得你的蛮族血统,你只管放心大胆做你的羽林郎。”夺罕如在梦中,只是茫然点头。


    苏鸣歪着头,饶有兴致地看他,“回去的话,你家里还有什么人?”夺罕抬眼直视苏鸣。顾大成说过,撒谎时要给五分真,说实话时要留五分假。


    “我父亲死在红药原,我母亲是个东陆女人,也不在世了。只剩下我两个哥哥。”苏鸣颔首。“咱们这一对杂种和野种,往后不会再见面了。你自己保重。”夺罕无言地点头。走到门旁,他回身问道:“为什么你老管你自己叫野种?”“没有人告诉过你么?”“他们怕你。”“这可真冤枉。我是个顶好说话的人。”青年微笑了,“我父亲是名将世家的嫡子,我母亲却是个侍婢,出身于你能想象到的最贫贱的家庭。我和仆人们的孩子一起长大,随便谁都能骑在我身上,揪我的耳朵。他不缺儿子,从来没认过我,但总归还管我一口饱饭,直到我十四岁那年,他迷上一个歌姬。为了那个和我同岁的姑娘,他遣散妾室,卖掉所有与他有染的奴婢,还有私生子。这时候他倒又想起我是他的野种了。”“他卖了你?”夺罕皱眉。


    苏鸣大笑,“我逃了。我偷了他一把旧刀,一匹老马,从浔州走到天启,投了京畿营。僭王围城的时候,我已是羽林千骑,奉命死守天启承稷门,在叛军阵中看见了我父亲的旗帜。那是我一辈子最快活的一天。十四年里他没正眼瞧过我,可是从那天起,我给他一刀,他就得挡我一刀,他不能再当世上没有我这个人。几年后,我带着四万兵马把他堵在销金河边。他认出了我的脸,我捅穿了他的肚子。”他拍了拍胯侧的钢口阔刃直刀。“用他自己的旧刀。”羽林军的作息简单,每月有一旬入宫轮值,余下的时间操演休息。夺罕几乎还是个孩子,毫无资历,领队的千骑分派给他一个无足轻重的哨位,在北小苑门外守夜。北小苑里住的是宫内杂用人等,约有两千之数,织绣洗染,锻钢琢玉,行当一应俱全。


    夺罕值完夜,多半会去铸剑房里消磨时光。比起冰冷的营房来,他更愿意被炉火烤得汗流浃背。剑师们喜欢他手脚勤快,能顶半个学徒用,也不赶他,有时让他帮着照看冶炉。


    四月以来,剑师们却再不准夺罕迈入铸剑房一步,他们正在重铸前代皇帝极为珍视的一柄断剑。夺罕看过那些精钢的碎片,断口在日光下呈现迷人的玫瑰金色,不论将它们在手中握上多久,依然如坚冰般寒冷。为了保持熔铸的火候,剑师们已连续半月轮班,往炉内添加水银、牲血与上好的柏木炭,使炉火时刻呈现纯净的青白。金红通明的钢水像活物似的在炉腔内缓缓翻滚,日渐变化,最终只剩下白金颜色,带一抹少女颊上的淡淡胭脂红晕。夺罕昨日来窥探时,钢水方才脱模,剑坯交由六十余岁的剑师头领独力锻造,据说那锤打必须一昼一夜绝不间断,只要有一锤落错、落慢,全盘皆废。


    铸剑房今天异常安静,没有不绝于耳的砧锤声,连风箱亦不再鼓动。夺罕猜测剑已铸成,于是小心撩起门帘向里偷看。


    剑师们睡了一地,鼾声此起彼伏。身披黑地锦袍的男人茕立屋中,将尚未上柄的剑刃举到眼前,另手托住剑脊,细细验看每一寸刃口。似是察觉到夺罕的目光,他骤然旋身,向门口望来。


    夺罕愣在原地,竟忘了低身行礼。


    那人脸孔线条峻直飞扬,锦袍下襟的沿子是一尺来阔的金线海潮纹,领襟堆绣一尾气韵灵动的五爪龙,两枚红榴石缀成龙目。是帝旭。


    这几年来,在街谈巷议与诸位将军府邸的厨房马厩中,夺罕也曾听过无数传闻。帝旭几乎从不上朝,每次出现在朝堂上,多半是为了下旨砍谁的脑袋。光复以来,赋税越发苛刻,却总也不能满足帝旭的胃口。人们总是说他靡费无度,行事颟顸,想是被什么妖物迷惑了心窍。夺罕想起阿摩兰悬于城头的尸首,乌鸦把他吃得只剩骨架,一截截掉落下来。


    他刚要开口,帝旭微微一笑,示意夺罕噤声。他将剑身小心搁回锻台,走出铸剑房,举止稳静,并不曾惊动一个熟睡中的剑师。


    他们说帝旭是个昏君,然而昏君不该有如此洞彻世事的犀利双眼。那神色,分明是种清醒的疯狂。


    过了好一会儿,夺罕才想起上前去看看那柄剑。


    它被铸成阔剑样式,分量沉重,常人双手也未必能挥舞自如。玫瑰金的剑身长达三尺五寸,最厚处近有六分,浮凸的隼翎纹不知是什么材质,泛出彤红明亮的色泽,自吞口处向上舒展至锋尖,有如猛禽羽翼。剑柄尚未装好,露着一尺长的柄骨。


    夺罕禁不住伸手去触碰,却被烫得陡然缩回。


    这柄剑还远未冷却,散发着如焚的炙气,勾出纹饰的只是红热的玫瑰金。他注视自己的指尖,一连串水泡正从灼红的皮肤上膨胀出来,疼痛难忍。


    领队的千骑在小苑门口拦住了夺罕,两名陌生的羽林军紧随其后。见千骑黑着一张脸,夺罕不自觉地将受伤的手缩进袖子里。


    “方濯缨,你为什么不在营房?”夺罕刚要编造一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军官摆手打断了他:“你回去收拾东西,跟他们走。”“去哪儿?”夺罕心里涌起莫名的惊慌。苏鸣曾承诺五月就让他离开羽林军,此时调职,吉凶未卜。


    “今儿起你不用在北小苑门口守夜了,上头调你去霁风馆。”夺罕知道多说无益,只得点头从命。


    陌生的羽林军之一说道:“霁风馆的守卫都住在馆内,你收拾好东西,就带上腰牌来报到。”夺罕的右手在袖筒里一动,险些伸了出来,及时换了左手,接过镌有“霁”字的腰牌。


    那日午后,夺罕跟随内侍走进霁风馆侧门,手中的铺盖和包裹不时磕绊两腿。


    馆内宫墙森严,古木苍翠,静得近乎可怖,每走一步,他便听见背上盾牌与弓箭互相撞击的声音,突兀得有如锣鼓鸣响。


    先帝的第三子昀王病逝之前,这里曾是他的居所。昀王自幼体弱,稍受惊吓便高热不退,先帝将禁城中最为幽静的宫室赐他居住,也未能挽救他少年夭折的命运。昀王殪后,霁风馆空置多年,值守的羽林郎都是些凶横胆大之辈,他们吹嘘说,在月色晴好的夜里,昀王的幽魂常在馆内的霜平湖面上漫步,一阵微风便会吹散他的形体。


    入门走了近一刻工夫,路径曲折,除沿途守卫之外竟未再遇见旁人,领路的内侍也始终缄口不语,夺罕简直疑心那家伙嘴里并没有舌头。


    “你带我去哪儿?”他忍不住打破沉默。


    苍白的中年宦官睨了他一眼,神色中捎带三分媚态,活像个妇人:“见咱们主子。”“这儿什么时候有人住了?”“皇上把霁风馆赏给新任的凤庭总管大人啦。”“凤庭总管?”宦官细声回答:“是咱们内侍的头儿,总领后宫一应事务。”他停下脚步,侧身让开,前头是两扇对开的朱漆大门。


    若说这是羽林禁卫的营房,也未免过于奢侈了。夺罕疑惑地看着宦官,后者只是谦恭地将头垂得更低,示意他进去。


    门扉一触即启,轻轻朝两旁荡开,如有看不见的手在牵引。夺罕迈步向前,发现自己来到一处清净内院。他解下背上的盾与弓,提在手上。内侍并未跟着进来,只从外头将朱门无声掩上。


    四方院墙内只剩下夺罕,与那座叠檐飞角的小巧宫室。


    他径直走上前去。


    房门虚掩着,内里垂下密不透风的锦缎帐幕。夺罕放下手中的行李铺盖,掀开帐幕。


    四月微薰的天气,屋里还生着火,热得人几欲窒息。偌大房间里唯有一盏琉璃八角灯,有人斜倚榻上,就着灯光展读手中书卷。


    夺罕心中的某一部分收紧了。他一步步靠近,那人的身形轮廓如同从黑暗的水中缓慢浮现,越发真切。


    “是你。”夺罕悄声说。


    那人并无言语,仰首看着夺罕,秀长双目冷然莹澈。两个月未见天日,他容色惨白,像个鬼魂,锦袍领口微敞,里头看得见锁骨,线条是刀锋样的明晰。


    夺罕无声低头,一阵细微战栗传过他的肩膀。


    那人唇角的刀痕跳了一跳,仍是什么也没说。


    夺罕握紧双拳,肩背的颤抖愈发剧烈,最终不得不弯下身子,仍然不可抑制,扑哧笑出声音。真是说不出的荒谬——这个人竟也会有今天。他纵声大笑,眼角被泪花模糊。


    “你……你做了太监?”他笑得喘不过气来。


    他无数次毁伤过方鉴明的皮肉与筋骨,却从来未能在那张清端面容上读出过“软弱”二字。这个人是他的仇敌,恩师,惩罚者与保护者,仿如万仞绝壁横亘眼前,无从超越,不可撼动,这个人一日不被击溃,夺罕一日不能前行。


    夺罕花费了三年时光,终于承认失败,方鉴明却可以如此随心所欲地毁伤他自己。夺罕用力抹去眼里的泪,却无论如何抹不净。


    “现在杀你,真是再容易不过了。”他说。


    灯畔的人微笑了:“三年已经完了。就算我现在死了,你一样是我的儿子。”“为什么?”夺罕得到的只有沉默。


    “我问你,为什么这样做。”热血轰的一声冲上耳畔,夺罕拽起他两肩衣裳,手中的分量却比想象中轻得多。


    “你不会明白。”“不,我明白。”夺罕愤然直视他的双眼,“皇帝杀了那么多人,你们六个人只剩下三个,你是怕皇帝也会杀了你。为了能活下去,你就连做个男人的勇气也没有了。”方鉴明轻轻拨开夺罕,手上缠裹的湿滑缎布擦过夺罕手背。


    “你伤着手了?”夺罕问。


    方鉴明不以为意:“不当心烫着了。”夺罕蹙眉。不知为何,他抓过方鉴明的手腕,就要去扯开缎布。方鉴明往回收了收手,却没成功,他仍未康复,夺罕的气力亦已可以与成人一较高低。


    缎布带子上浸透了气味刺鼻的油膏,越往里解去,浅红的血水痕迹越发扩大。夺罕的手发着抖,却不肯停,直到揭开最后一层,手掌上一片新伤触目惊心。


    夺罕周身都僵硬了,仿佛血液在心腔里结了冻。鲜红湿润的是血肉,焦黑萎陷的是灼痕,一经撕扯,初结的血痂又裂了,沁出殷红液体,沿着破碎掌纹飞速向四面渗去。红与黑在手心里描绘出隼翎纹,一束束齐整流丽展开。是剑脊的纹饰。


    夺罕甩开这只手,抢过另一只,粗鲁扯开一看,伤痕印出三棱五节,分明是尚未裹上硬木皮革的柄骨。


    像是有人一拳捣在夺罕心口,骨肉筋脉全都捣碎,胸膛里剩下一个血窟:“这是皇帝的伤。”方鉴明眼中只有片刻波动,便回复澄静。


    “他赤手去取刚出炉的剑,却毫发无伤。他的伤全在你身上。”夺罕一字字说,“这是什么妖术?”昏黄的灯晕跳动,室内静得像是没有人息。


    “就是为了这个术法吗?就是为了要保护皇帝,所以你才做这种蠢事的吗?”夺罕追问。


    方鉴明摇了摇头,眼中有夺罕无法解读的凄凉:“这是方氏独传的亘白系秘术,每代只传长子。与人结下延命之约之后,彼人的一切灾厄血伤,皆以身替之,以命抵之。”“那你究竟为什么要做个……这样的人?”夺罕几乎要被再逼出眼泪来。


    “徵朝的开国皇帝褚荆身边,就有过这样一个秘术师,名叫方景风,也就是本朝的第一位清海公。”方鉴明收回伤手,将浸透油膏的缎布一层层重新裹上,态度依然娴雅,“这个公侯之位传承至今五十三代,每一代的清海公都身受百苦,最终替代主君死去。数百年来,诚然方家锦衣绣辇,领地一方,全仰赖这秘术血脉的庇荫,可这血脉也诅咒了整个方家。我当然想有个儿子,让他强健、安乐,保护他一生不受苦痛……”他唇边的伤痕抿直了,眼下涌上潮红,却迎着夺罕的视线,毫不退避。“但我不愿他身上再有一滴方家的孽血。”夺罕双腿如同被掏空,只得缓缓蹲跪下来。半晌,他问:“难道就无法可解吗?”“延命之约一生只可缔结一次,若施法者解约,术法反噬,原先所守护的那个人便会死去。”“那你就该让他死。”夺罕眼里燃烧怒意,“杀了帝旭,你自己做皇帝,这天下会太平得多。”方鉴明只是摇头不语。


    夺罕气极:“他明知道你会受伤,可他一点也不在乎。你就拿你的命去保护那样一个人?”“受这种术法保护的人,不畏寒暑,不觉痛痒。他并不知道那柄剑会灼伤我。”“他疯了,难道连你也疯了?以后怎么办?清海公方鉴明死了,那你又算是谁?你就在后宫窝着当一辈子太监?”“有些事见不得光,只能由死人来做。”方鉴明苦笑,“我以为你该明白的……也难怪,你还小。”夺罕忍不住从地上跳了起来,劈头打断:“我十三岁了,我懂!世上最龌龊,最骗人的勾当,你都教过我,我会。”他焦躁地在榻前来回走了几步,猛然站定。


    “你知道草原上的狼是多剽悍的东西?哪怕是到人腰那么高的牧羊犬,遇上狼群也只有一死。可是,只要有一条病狼传播瘟疫,就会害死大半个狼群。这时候最强壮的雄狼会去咬死病狼,不然成年的狼死光了,生不出健康的狼崽,整个狼群就都完了。”方鉴明眼中有了笑意:“他不是狼,我也不是。”“你权倾一国,却眼睁睁看着这个疯皇帝行凶。你是个懦夫。”夺罕站在原地倔犟瞪视,“我不要当懦夫的儿子。”“你反悔了么?”夺罕语塞,过了良久,方撇开头去。“炎龙与天马的子孙永不背弃誓言。”“多亏你的驴脾气,不然我这辈子都没有儿子了。”方鉴明虚弱地笑了,神情中闪烁一抹顽皮。


    濯缨一口闷气堵塞胸臆,催发不出,只得猛然转身向外走去,脚步在空荡荡房间内回响。


    “濯缨。”方鉴明在身后唤他。


    夺罕停下,却不回头。


    “我下定决心,与皇上结下那个永远不能背弃的誓约的时候,已经十七了。”方鉴明体力耗弱,语调浮软,“你比我有出息,濯缨。”夺罕身体绷得笔直,像支楔子无声钉立于地:“像你一样出息?我才不要。”他大步向外继续走去。


    “你要去哪儿?”“去叫御医来给你裹伤。”夺罕使劲摔开门口满幅紫金的锦帐,昏黄的夕阳泼进来,在屋内拖下他长长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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