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片断)

3个月前 作者: 乔治·奥威尔
    奥威尔著


    孙仲旭译


    就流浪汉问题,我想谈几点粗略的看法。人们在想到时,会觉得流浪汉是种奇特的产物,值得仔细考虑。奇怪的是许多人,有成千上万人,竟会像很多四海为家的犹太人一样,在英国到处流浪。然而尽管显然应该考虑这种情形,但是除非一个人能够摈除一些成见,否则连开始考虑都不可能。这些成见植根于这样一种看法,即每个流浪者本身是个无赖。我们从小就得到教导,说流浪汉是无赖,因此在我们心目中,存在着一种想像的或者说典型的流浪汉——叫人厌恶、非常危险的一类人,他们宁可去死,也不愿干活或者洗澡,什么都不想干,只想乞讨、喝酒和偷鸡摸狗。这种“流浪汉怪物”和杂志故事里阴险的中国佬一样,都是全然失实的,然而这种形象却很难消除。单单是“流浪汉”这个词,就能在人们心目中唤起这一形象,对此形象的认可掩盖了有关流浪的真正问题。


    提一个关于流浪的根本问题吧:究竟为何有流浪汉?说来奇怪,但是很少人知道是什么让流浪汉选择了流浪。另外,因为认可流浪汉怪物形象,有人提出一些稀奇古怪的理由。例如有人说流浪汉流浪是逃避干活,乞讨得更容易,瞅机会犯罪,甚至——这种理由最不可能——因为他们喜欢流浪。我甚至在一本关于犯罪学的书上读到过流浪是种隔代遗传现象,是向人类之游牧阶段的回归。同时,流浪的十分明显的理由却近在眼前。流浪汉当然不是游牧性格的隔代遗传现象——还不如说旅行推销员是隔代遗传的呢。流浪汉流浪,并非他喜欢这样,而是跟小汽车必须靠左行一个道理,因为刚好有条法律迫使他这样。一个赤贫者,教区不管的话,只能从临时收容所那里得到救济,而因为每间收容所都只允许他住一晚,他就自然而然不得不一直换地方。他之所以到处流浪,是因为在现行法律下,不这样就挨饿。可是大家从小就形成了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因此宁可认为流浪的动机中多少有些是邪物,其中一件恶的。


    事实上,这种流浪汉怪物形象很少经得起推究。以普遍持有的流浪汉是危险角色这一观念而言,完全不需要亲身经历,就可以靠推理得出结论:危险的流浪汉属极少数,因为他们危险的话,就会被相应对待。一间临时收容所一晚上经常进来上百名流浪汉,负责管他们的至多有三个门房,三个手无寸铁的人不可能控制住一百个恶棍。的确,如果你能看到流浪汉们怎样任由济贫院里管事的欺负,就很容易看出他们是你所能想像到的最听话、最没志气的人。要么拿流浪汉全是酒鬼这一看法来说——一望即知,这个看法是荒唐的。无疑有许多流浪汉有机会就要喝酒,然而现在,那种叫做啤酒的颜色苍白、味道像水的玩意儿在英国卖六便士一品脱,要想喝醉,至少得花半克朗,但是真的有那么半克朗可以支配的人常常不是流浪汉。以为流浪汉是厚脸皮的社会寄生虫(“身强体壮的乞丐”)并非绝对毫无根据,但是只有百分之几的情况才是如此。为意为之、愤世嫉俗的寄生性——就像在杰克·伦敦关于美国流浪生活的书里读到的——在英国人的性格中并不存在。英国人是种充满良知感的民族,对贫困有种很强烈的负罪感,你想像不到一个普通的英国人会故意转而去过寄生生活,这种民族性格不一定因为一个人失了业就会改变。的确,如果人们记着一个流浪汉只是个失了业的英国人,因为法律所迫而到处流浪,那么流浪汉怪物的印象将不复存在。我当然不是说多数流浪汉都十全十美,只是说他们无非是普通人而已,要是他们比别人坏,那是他们的生活方式使然,而非他们选择那种生活方式的原因。


    由此可知,对流浪汉经常持有的“真他妈活该”态度跟如此看待残疾人和病人都同样不公平。意识到这一点后,人们就会设身处地考虑流浪汉的情形,理解他过着什么样的生活。这是种极为碌碌无为、极其难挨的生活。我已经描述过临时收容所——流浪汉的日常生活——可是需要强调一下三种特别的不幸。其一是饥饿,这几乎是流浪汉的普遍命运。收容所给他们发的食物份额大概本来就不是让他们够吃,想多吃一点都必须靠乞讨——也就是说,通过犯法得到。结果是几乎每个流浪汉都因为营养不良而搞坏了身体,要想证明这一点,只需要看看在任何一间临时收容所外排队的人。流浪汉生活中的第二大不幸——乍一看,好像比前一种不幸轻得多,然而稳居第二位——即他完全无缘接触女性。这一点需要详述。


    首先,流浪汉接触不到女性,因为在他们这一社会层次中很少有女性。人们有可能想像在赤贫之人中间,男女像在别处一样数量平衡,但并非如此。事实上,你几乎可以说在某个社会层次之下,几乎完全只有男性。下面的数字是由伦敦郡议会1931年2月13日一次夜间统计后发表的,可以说明赤贫男性和与女性的相应数量:


    街头露宿:男性60,女性18;


    在住宿站和无牌公共寄宿舍:男性1057,女性137;


    在“田野里的”圣马丁教堂地下室:男性88,女性12;


    在伦敦郡议会所办的临时收容所及寄宿舍:男性674,女性15。


    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在依靠公共救济这一层次上,男女比重在十比一左右。推测起来,原因在于失业对女性的影响比对男性的影响要小。另外,任何一个稍具姿色的女性在走投无路时,总可以托身某个男人。结果,对一个流浪汉而言,他被迫长期禁欲,因为当然不言而明,如果一个流浪汉在自己的阶层找不到女人,那些在其上的——即使是只高一点点的——对他来说,就像月亮一样遥不可及,原因自不待言。可是无疑女性从来不会,要么是很少俯就比自己穷很多的男性。因此,流浪汉从他踏上流浪之路开始,就成了个禁欲者。他完全没希望成家、找位情物,其中一件妇或者任何一种女性,除非——在他能攒起几先令时,这极其少有——去找妓女。


    这样注定有何后果显而易见,例如同性恋以及偶尔出现的强xx事件。然而比这更深一层的,是在那些明白自己甚至被认为不适合结婚的人身上,会更见其萎靡不振。毫不夸张地说,性冲动是种根本冲动,这种冲动未得到满足时,几乎能像吃不饱一样摧人意志。贫困的恶果与其说让人受罪,倒不如说是在身体和精神上都把人摧垮。可以说性饥饿无疑在这种摧垮人的过程中起了作用。对一个流浪汉而言,由于跟所有女性都无法接触,觉得自己被贬低到与残废人或者疯子为伍,没有哪种侮辱比这更伤自尊。


    流浪汉生活的另外一种极大不幸是被迫无所事事。由于我们的游民法,顺理成章地导致一个流浪汉不是走路,就是在一个小房间内坐着,要么是短时间躺在地上等待临时收容所开门。这显然是种令人消沉、夺人志气的生活方式,特别对一个不曾受过教育的人而言。


    除了这些,还能列举出几十种次要的不幸——单说一种吧,不适感,这跟流浪生活密不可分。不妨记住,一般的流浪者除了身上所穿别无衣物,靴子不合脚,一连几个月没坐过椅子。然而最重要的,是流浪汉所受的罪毫无必要。他过着极为艰苦的生活,毫无目的。他们从一处监狱走向另一处,每天也许十八个钟头都花在小房间里或者路上,事实上,人们不可能想出比这更无所作为的日常生活。在英国肯定有几万名流浪汉,他们每天不知消耗多少英尺磅(译注:一种能量单位)能量——足够犁几千顷地,修几英里路,盖起几十座房子——却只是浪费到无用的走路上。这些人每天总计浪费也许有十年的光阴去盯着小房间的墙壁。他们每人每周至少要花国家一英镑,却完全没有回馈。他们就像没完没了地玩乏味的“瞎子送信”游戏,转了一圈又一圈,根本无用,甚至根本没打算对任何人有点用。法律让此过程保持下去,我们对此已经很习惯,以至于不再吃惊,然而这很是荒唐。


    流浪汉生活的虚掷既见于此,问题就是究竟有无可能改进。例如,显然有可能让临时收容所往得更舒服,有几间收容所正在这样做。去年,几间临时收容所的状况已经改善——如果所述属实,是变得认不出来了——听说所有收容所都将这样做,但这并未触及问题的根本。问题是怎样把流浪汉从穷极无聊、浑浑噩噩的游民变成自尊自重的人,仅仅让他们过得更舒服些并不能做到这一点。即使临时收容所变得很豪华(但绝对不会),作为一个流浪汉的日子仍是白白度过,他仍会是个贫民,无缘结婚和过上家庭生活,于社会是个损失。需要做的,是让他脱贫,只能通过给他找份工作——不是为工作而工作,而是让他能够享受到其好处的工作。目前,在绝大多数临时收容所里,流浪汉什么活也不干。他们曾被要求砸石头才有吃的,然而这种做法没能继续下来,因为他们砸的石头够用好几年,让砸石头的失了业。现在他们被迫一直无所事事,因为似乎没什么让他们干。然而有种很是显而易见的方法可以让他们有所用,即:每间济贫院都可以经营一个小农场,要么有至少一块自用菜园,可以要求每个前来的身强体健的流浪汉好好地干一天活。农场或者菜园的出产可以给流浪汉们吃,至少好过只有面包、人造黄油和茶糟糕地吃一顿。当然,临时收容所永远不可能完全自给自足,然而会向这一目标迈进很多,长远而言,大众也很可能受益。必须记着在现行体制下,流浪汉对国家而言是完全未能控制的损失,因为他们不仅不工作,而且他们赖以活命的一日三餐注定将影响他们的健康;因此这一制度造成的损失不仅是金钱上的,而且是人命上的。值得试试有何方案可能既让他们吃得可以,又让他们至少生产一部分自己的食物。


    也许有人反对说一间农场甚或一块菜园都不可能利用收容所里的劳动力来经营,然而并没有说得过去的理由解释为什么流浪汉不可以在每间收容所待一天,如果有活给他们干,他们也可能待上一个月甚至一年。流浪汉不停流动完全是人为造成。目前,一个流浪对大众而言就是一项花费,每间济贫院的目标就是把他们赶到另一间,因此有只能在一处待一夜这种规定。如果他一个月之内又回来,惩罚是被拘留一周,这样很大程度上他就是坐监,当然他得一直换地方。可是如果他对济贫院来说代表的是劳动力,在他眼里济贫院又代表好的食物,情况又有所不同。济贫院将逐步变成自给自足的机构,流浪汉根据对其需要,在这儿或者那儿住下来,会做些相对有用的事,得到像样的食物,过上稳定的生活。方案奏效的话,甚至有可能他们逐渐不再被认为是贫民,可以结婚,并且得到较好的社会地位。


    这只是个粗浅的想法,显然有很多反对其的理由。尽管如此,它还是提出了既能改进流浪汉的现状,又不给大众增加负担的途径。不管怎么样,解决方法将是这一类。因为问题是怎样解决那些食不裹腹、无所事事者的问题,答案会自动呈现出来:让他们自种自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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