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1

3个月前 作者: 九把刀
    显然黑白刻意飞到了在他之前人生里从未到过的泰国,在那里等待重新轮回的瞬间,因为当下一世的他——也就是我,在清迈“忽然醒来”的时候,见鬼了我正在跟一个陌生女人做爱。


    “我”糊里糊涂射xx精后,穿上裤子就想走,陌生女人追上去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肢体动作很明显是想讨钱,我闷不吭声给了。


    所以我对自己身分的第一个认识,是嫖客。


    人生地不熟,不会说泰语、身上又没有任何证件的我一开始非常慌乱,幸好口袋里有不少泰铢够我吃住一段时间。


    第一次在镜子前看到自己模样,我感到彻底的陌生,这是一种很恐怖的感觉,就连胸口上的甲虫刺青我也没有任何印象。甲虫就姑且当作我第一个名字。


    我一边花钱,一边寻找我是谁的答案,结果当然是见鬼了什么也没有。钱花光后,我还是待在清迈,在一间华人投资的人妖夜店里担任服务生,服务生的薪水很低,不过我的主要收入来自我这双无法自制的手。


    我发现在人潮拥挤的夜店里,总是不由自主将正在跳舞的客人皮夹里的钞票摸光,而且从无失手,这点让我很讶异,我猜想自己过去肯定是一个惯窃吧?我不引以为耻的心态更印证了这样的猜想。


    我没有继续当小偷,不是因为丢脸,而是因为我找到更有前途的差事。


    在清迈有一个喜欢搜集古董表的老警察,他收贿惯了,退休后更名正言顺带了一群小弟成立新的黑帮,在清迈专门经营赌足球的地下盘口,生意兴隆。年纪轻轻的我也被这个新帮派招兵买马进去,我很能干,什么都干,下手又狠,反正我谁也不认识嘛也没什么家人朋友,不怕得罪谁有什么下场。


    就这样,新帮派没什么前辈,我很快就当到了副手,是几十个小弟眼中的好大哥,前呼后拥叫我甲虫哥甲虫老大甲虫爷的好不风光。在这段期间内我“学会”使用枪,还用得不错,很快我就开始教身边的一群小弟怎么开枪比较有效率,但始终没有人学会跟我一样的双枪技术。


    有了钱,我反过来买下那间人妖夜店,并试着将它经营成摇滚酒吧,但始终没有成功,因为我不断拒绝前来应征的摇滚歌手。老实说我觉得那些歌手都太不摇滚了。想来想去不如我自己上去唱吧?毕竟我是真的非常有摇滚才华的,只是欠缺了一点点机遇跟勇气,还少了一个帮我弹吉他跟一个打鼓的乐手。没关系我可以等,反正我就是老板嘛!


    老警察很喜欢我这个副手,不过他并不喜欢我跟他的女儿走得太近,他一心一意想将他唯一的女儿嫁给家世清白的好人家,这点我理智上同意,可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跟他的女儿打得火热,看样子我迟早成为他的女婿。这点倒不在我的生涯规划里,我只是碰巧爱上了老大的女儿,跟飞黄腾达的欲望无关。我宁愿她是一个妓女。


    气急败坏的老警察只好设局,让我在一场假黑吃黑的陷阱里背负杀害同伴的恶名,好让他有理由倾全帮之力干掉我。中了局,即使心知肚明又能怎样,我也只有逃亡的这条路。我只带了最重要的行李,我的女人,老警察的女儿,还有两把枪,搭上远离清迈的火车。


    一路上我的女人跟我说,不如我们离开泰国吧,她可以接受永远不跟她爸爸见面的人生。我拒绝,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我要去更大的城市,比如曼谷,找机会成立自己的帮派,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等到能跟老警察平起平坐的时候,他就会知道女儿没有跟错人。


    她一直哭,搞得我心烦意乱,我们有好几天都没说话。


    女儿跟别人跑了,老警察气坏了,当然更想要我的命。帮派里二十多名小弟出笼追捕,却对我这个前副帮主还是心怀友谊与义气,于是大伙儿随意开几枪好对老警察有个交代。


    可子弹不长眼,意外让老警察的女儿死在反弹的流弹底下,见鬼了我当然很崩溃,明明知道心爱的女人死掉并不能责怪这些兄弟,我的身体依旧被盲目的仇恨给囚禁,一枪一枪杀了那群对我崇拜不已的兄弟。


    我想清楚了,反正我就是一个煞星,干脆就干到底了,所以我回到清迈老巢将我所能买到的子弹都用光,令那个王八蛋老警察也死在我的枪下。


    以前就替帮会雇用职业杀手的我,不混帮会了,现在自己也成了职业杀手。我当然是个中好手,在一场受雇掩护银行抢匪的特殊案子里,宛如鬼神般在大街上干掉二十多个前往拦截抢匪去路的警察,没有死的,竟然也躲在警车上不敢下来。


    那案子让“甲虫”这名字声名大噪,当然也有人因此说我疯了。


    毫无疑问我当然是疯了,疯了,每次出任务都跟人赌命,赌到最后我都很怀疑我自己到底是想死呢还是想证明我死不了。见鬼了我痛恨这样的感觉。


    我恨自己那天晚上害死丢下一切什么都不要只想跟我永远在一起的女人,更恨我不顾一切将那些一心想放过我的好兄弟全给杀了。我是个没人性的王八蛋。可他们并没有变成厉鬼在半夜敲我房门追索我的性命,甚至也没有出现在我梦中惊吓我,更让我内疚不已……他们连做鬼都不想跟我计较。我不配害死他们。


    我之所以会在这里录下这段声音,是因为我又回到这里了。


    兜了一大圈,我竟然会因为一个无比愚蠢的原因,阴错阳差来到台湾,来到他开的诊所。他看到我的时候吓了一大跳,听到我的际遇时他半天都说不出话来,那时我只觉得他被我手中的枪给吓坏了,可当我发觉自己怎么样也杀不了他的时候,我更震惊。从此我每天都来这间诊所试图杀他,这几乎成了我唯一的兴趣。最后我玩腻了,将枪放在我的脑袋上面准备扣下扳机的时候,发现我连在他面前自杀都办不到。


    我很挫折,不过也因此发现了他对我施展的催眠魔法应该可以达成的进一步用法,我哀求他将我脑袋里的所有记忆尽数归零,让我在某地重新开始一片空白的人生。


    结果呢?


    结果他让我看了“上一世的我”,也就是“黑白”留下来的那叠冥纸。


    哈哈哈我真的是当场笑到眼泪都飙出来了,原来“上一世的我”也是个罪孽深重的坏蛋啊!我们在拖累别人人生上面的成就不相上下,就连毁掉自己人生的本事也是棋逢敌手。


    医生告诉我,我是他一辈子最好的朋友,他当然可以再帮我一次,只是要我务必考虑清楚——以这次经验来看,他认为我还会再一次回到记忆的原点,冥冥之中自有因果,而这个因果并无法透过催眠解除。


    他建议我,只有解除因果,人生才能真正开始。


    见鬼了我听不懂,打我知道有一种快速毁灭我过往人生的方法后,这种糟糕透顶的人生我连多背负一秒都办不到。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这个自称是我最好朋友的医生面前,逼他马上动手,在我的脑袋里埋下那颗特效炸弹。


    他同意了,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我录下我这一世的回忆。


    如果这是唯一的条件我只有接受是吧,反正我自己也不可能听到了。


    至于遗言嘛……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就是一个无话可说的货色。


    我没资格对这种废物人生发表意见,只希望脑袋里的那颗炸弹彻底把我的一切炸成灰烬。要说期待的话,嗯,就让我投胎的时候可以多一点成为摇滚歌手的运气吧。


    再见了,甲虫,去死吧。


    没有人会想念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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