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0章
3个月前 作者: 弄雪天子
第六章出诊
山路崎岖,不能乘坐马车,小茹便与小楼哥下车步行。山边夏花烂熳,偶尔有几只彩蝶儿飞舞,盈盈落在小茹的发髻衣领,惹得‘多多’跳起来去抓,到是颇不寂寞。
今日,小茹接到山上猎户江天传来的消息,说他弟弟最近总是咳血不止,因为下山不方便,所以请小茹出诊。
恰逢小楼哥身体大好了,楼老夫人眼珠子一转,就要小楼陪着小茹同去。
“你们慢慢玩,回来的时候不妨去集市上逛逛,小楼哥儿,你帮小茹买一些带回娘家的东西,别吝惜钱财……”
看老太太笑得暧mei的样子,心里一准儿打着两个小辈儿培养感情的念头,小茹还没什么,虽说有些害羞,不过,毕竟既然下决心要过一辈子,多点儿相处没有坏处,便不曾反对,只是她这出诊,被说得到像是专门陪着小楼哥去游玩似的,有点儿别扭,到是本有些懵懂的小楼哥被丁峰打趣几句,脸上就不由红了,这一路行来,本是爱说爱闹性子的他,居然装起斯文,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有。
到了山脚,下了马车,小茹刚想拿起药箱,就让小楼抢先了一步,小茹自然也乐得轻松,不会与他争抢,那个朱红色的木制药箱,就轻轻松松地斜挂在了小楼哥的脖子上。
挎着药箱,站直了身子,楼易不由诧异地‘噫’了一声,这个箱子其实不算大,高也不过到膝盖罢了,可是却颇为沉重,估摸着怎么也有十多斤,自己拿着自然没什么,却实在难以想象,小茹这样的瘦弱的姑娘,居然也能背着它爬山涉水,看小茹的眼神儿,多少带了几分佩服。
因为昨日刚下过雨,山路并不好走,不过小茹平时采药走惯了,这一连走了近半个时辰,额头也只是微汗,至于楼易,却是始终神采奕奕,面不红气不喘,小茹看了,心里便知道他内力不俗,她来到这个世界二十年了,平日里行医施药,也医治过几个江湖上所谓的高手,对于以前只在小说电视里才看到的武功内力早没了好奇心,可是,对于自己的丈夫会武功这件事还是挺满意。
“那个……娘说,后天让我陪你去回一趟娘家,给,给丈人丈母娘上炷香。”楼易低着头,讷讷地道,他似是有些不好意思,脸颊上浮现出一抹殷红,平日里看着寻常的面容,到多了几分光芒,手里握住只水蜜桃,无意识地从左手换到右手,又从右手换到左手,来来去去,引得‘多多’左跑右跳,来回折腾,时不时地还吱吱地叫唤两声,冲着小楼呲牙咧嘴。
小茹看得好笑,忍不住勾了勾唇角,伸手把小楼手里的桃子拿过来,扔给‘多多’,看着它抱着桃子三两下跳到自己的怀里,安安稳稳地开始啃,心里却是一叹,罢了,总该回去看看,父母孤坟寂寞,她这个做女儿的居然多年不曾扫墓上香,真是大大的不孝了,现在天下初定,又小楼哥跟着,也不用担心路上有流寇土匪,若再不回去,也说不过去。
小茹默默地点了点头,却不愿意讨论自己的家庭,便转了话题,因着小楼这些年跟在公孙止身边走了许多地方,她随口要小楼哥说了些各地的风土人情,志怪趣事儿。
许是和小茹相处的时间久了,小楼没有再露出面薄脸红的模样,那一张嘴更是风趣幽默,一些琐碎的家长里短的小事从他的嘴里说出来,也十分有趣,那些山水名胜美景,更是活灵活现,宛如现于眼前,小茹听得津津有味儿,有那一么一刹那,甚至恨不得自己也能四处游山玩水,跋涉行医……
两个人说说笑笑,偶尔逗一逗‘多多’,本来尚算漫长的山路,也好走起来,差不多又走了小半个时辰,小茹的脚步忽然顿了一下。
小楼诧异地举目,就看见眼前的山涧溪水旁,立着个大约十四五岁的小姑娘,正在溪边洗衣服,现在虽然是夏日,可山上气温偏低,溪水寒冷,小姑娘的一双手已经通红,可小模样却十分认真,似乎听到脚步声,小姑娘一抬头,看到小茹和小楼,脸上本来带着的笑意一瞬间就消失了,就见她嘲讽地一抿嘴,恶狠狠地瞪大了眼睛,冷哼一声:“哼,假慈悲的楼少夫人,你怎么又来了……”她在夫人两个字上重读,暗暗一咬牙,似乎还想说什么,可眉宇间又有几分顾忌,终究只是一转身,低下头,用力地鼓捣衣服,再也不看小茹一眼。
小茹却只是挑挑眉,也不管她听不听,说了句:“苏梅,今天晚上有雨,不要在山里玩。”就缓步走过,半分不与那女孩儿计较,心里却是苦笑连连——
其实,苏梅说自己假慈悲,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她平日里飞禽走兽吃过不少,可有一样,若是与她沟通过的动物,让她再下手,她便多少觉得心里不自在,虽然只要是兽类,对她都有一种难言的亲近,但小茹并不是随时随地都能与兽类沟通的,也只有她本身有强烈意愿的时候,才能听懂兽语,年前的冬日,她也是上山给江雨看病,却不小心在山间迷途,幸亏遇见一只山鸡,便让那山鸡带路,没想到走到江家茅屋前的时候,苏梅也在附近打猎,自然不会错过这么一只又肥又壮的山鸡。
苏梅是猎人,她想猎山鸡自然应当,只是小茹却本能地伸手挡了一挡,虽然挡了箭之后,她也摸摸鼻子尴尬了,可若让刚给自己带过路的山鸡就这么死在箭下,她恐怕得别扭一阵子,于是,阴差阳错,从那以后,苏梅就是看小茹不顺眼,见面就说她假慈悲,小茹多少有些理亏,所以也就由着她,只小孩子耍脾气。
“小楼哥,前面就是。”
小楼点点头,他也看到了山腰平地上立着的农家院子——茅草屋,篱笆围出来的院墙,院子的土地上跑着几只剪掉翅膀的山鸡,角落里堆着柴火,只是一个很寻常的农家小院儿。
小茹熟门熟路地带着小楼走进院门,刚行至屋前,就听到里面传来一阵打碎锅碗瓢盆的噼啪声——“拿走,我不吃,不吃……”
隐约有一阵虽然尖利,却显得羸弱的声音响起,小楼诧异地一扬眉,小茹也是皱了皱眉头,却还是敲了敲门。
敲门声一响,里面的动静儿就停了,窸窸窣窣地传来一阵收拾的东西的动静,又过了有半刻钟,大门才被打开,一个身材高大,穿着一身粗布短衫,下巴上一层胡渣的男人立在门前,这个男人本来一脸愁苦,看到小茹,才现出喜色,高兴地道:“楼少夫人,你可来了……快,快进屋。”
男人搓着手把小茹小楼让进门,弯腰擦了擦屋子里唯一还算晚装的一张长凳,招呼着两个人坐下,又冲了一杯甘草茶奉上,才苦笑道:“真不好意思,家里也没什么好招待的……”
“行了,江大哥,你别忙了,我进去看看江二哥。”
“哎,麻烦少夫人,我弟弟这几天老发脾气,今儿上午更是吐了好多血。”这一套程序大概是走过许多次,江天一点儿都没有客气,乖乖接过小楼背着的药箱,撩开门帘,小楼跟在小茹后面,走进卧房,一进门,就闻见一股刺鼻的药味儿,空气浑浊地恨不得立即闭气。
小茹更是皱眉,冷道:“我说过多少次了,这屋子的窗户要时常开着,不要捂得这么严实,住在这样的屋子里,好人也要折腾出病来。”
江天讷讷地点头,“这几日下雨天凉,我怕雨弟染上风邪……”
“那也要每日换气。”小茹摇摇头,自己动手把堵得严实的窗户推开,阳光洒入,整个房间一下子亮堂不少。
床上歪着个病弱少年,地上有一只瓷碗,已经碎了,周围是乌黑的药渍,江天赶紧俯身把药碗收拾了,显然是很害怕小茹生气。
不过,这一次小茹到没像以前那样对浪费药材资源的行为深恶痛绝,径自过去,坐到床前给江雨诊脉。
小楼一怔,在他印象里,自己这个妻子一直是温柔羞怯的,可是,此时的小茹却一脸严肃,连眉宇间都带着一股子的威严,让人不自觉地顺从。
“伸出舌头来。”小茹的声音一点儿不温柔。
而刚才还闹得不可开交的江雨,居然乖乖地吐出舌头让小茹看。
“行了。”小茹点点头,看着江天道,“最近是不是老咳嗽?”
“是啊,昨晚咳了一晚上,几乎没睡着。”江天挠挠头,他这弟弟身子一向不好,三天两头的病,也真够折腾人的。
“咳得时候这里痛吗?”小茹伸手点了点江雨的胸口儿。
江雨点头,江天也急忙道:“可不是,看得我都觉得难受。”
小茹站起来,又走到床脚端起马桶,仔细看了看,江天吓了一跳,尴尬地搓着手,“少夫人,小心弄脏了手。”
小茹却不理他,径自坐到桌子前,打开药箱,从里面掏出一个小小的本子,拿出一截儿用草纸裹好的木炭条,凝思道:“痰中带血,烦躁易怒,舌红苔薄黄,脉弦数……这是肝火犯肺,我开一帖清肝泻肺,凉血止血的药,再给扎几针,很快就没事儿了……”
“我不吃,反正,反正我这病也好不了了,我就是个废物,累赘……”
江天脸上一苦,劝慰的话还没出口,小茹啪一声,就把手里的药方甩在了江雨的脸上,吓得江家两兄弟一时噤声。
“你嚎什么,你小子那点儿毛病,和我身边这个比起来,根本就不算病,人家还整天活蹦乱跳呢,你寻死觅活地给谁看!”
小楼摸了摸鼻子,惊讶地瞪着自家媳妇,实在是没想到,平时一副温柔娴淑模样的女子,居然也有这么火爆的脾气,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只是,自己的病有那么重吗?
第七章西席
小茹这么一发火儿,江雨的脸一瞬间胀得通红,半句话不敢反驳,江天黑红的脸上也浮现出几分怯意,两兄弟本能地做出同一个动作——低头,反应快得很,显然不是第一次这么做。
高小茹不急不缓地将江家这两兄弟从头到脚数落了一遍,心气才平了,江天见她缓过气,急忙手脚麻利地把江雨脑袋上的本子拿下来,恭恭敬敬地放在小茹身前半残的桌子上。
小茹这才继续写药方,“江大哥,你别不把我说的话当回事儿,其实江二哥根本没什么大毛病,早产体弱,先天不足的孩子多得是,怎么别人就能养得健健康康,放二哥身上就不成了,我知道你心疼弟弟,可我也说了好几次了,你别老让他闲着,平时砍砍柴火,扫扫地,累不着他……”
江天讷讷地吭哧半天:“雨弟,雨弟是读书人,怎么能,怎么能做这些粗活……”
一句话,噎得小茹半天上不来气,小楼哥见自家媳妇因为怒气脸颊上升起一丝薄红,眼睛里不由闪过一抹笑意,咳嗽了声,还来不及说话,小茹就一转头,眯着眼睛看着他,“小楼哥,你是读书人吗?”
“呃……”本来小楼还想谦虚几句,结果一看见媳妇眸内的寒光,刚欲出口的话在舌头尖儿上打了个转儿,又吞了回去,“跟在家师身边十年,一日不可无诗书,在下应该算是读书人……”
小茹一挑眉,“小楼哥真是谦虚,若布衣国师公孙止老爷子的弟子都不算读书人,那这天底下,估计有一大半儿的举人老爷应该回乡种地了。”
听了小茹的话,江天面上依旧懵懂,可是江雨却一下子从床上蹿起来,本苍白的脸,也因为激动而显现出一抹红晕,他瞪大眼望着小楼哥,惊讶地道:“难道,难道您是布衣国师公孙大人的爱徒……就是那个著《春秋明经》,《时务十八策》的公孙大人……”
小楼哥苦笑了一下,看了小茹一眼,点点头道:“我想,天底下不会再有第二个公孙老爷子了……”
江雨怔了怔,脸上浮现出一抹宛如的梦幻的霞彩,可惜,他还来不及表达自己满腔的景仰,小茹就冷笑道:“其它时候我不知道,就说小楼哥回家来的这半个多月,他还在病中,可是家里砍柴挑水之类的重活就有一半落他身上了,更别说扫地擦地,打扫自个儿房间卫生这类小活儿,我问你,江二哥,你再矜贵,贵得过公孙止老爷子的爱徒吗?”
江雨的脸一下子胀得通红,讷讷地看了小楼哥半天,心里又羞又急,“我,我不是……”
“你不是什么?咱们认识也有两年了,可你们家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哪一样儿不是江大哥操持,一年到头,你除了读读书,写写字,就是病歪歪倒在床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我估计,要是江大哥出门十天半月,你能把自己给饿死……按说你们家的闲事,我一个外人不应该过问,可我是你的大夫,这两年我治好了多少病人,随便抓一把十个里有八个比你的病情重,我技艺微薄,可也不能把名声坏在你身上……”
江天讪讪地道:“少夫人,你别发火,这真不能怪雨弟,是我不让他干粗活的……”
小茹皱了皱眉,叹了口气,从药箱里拿出金针,走过去在江雨的鱼际,天泽穴上用针:“江大哥,二哥,你们可能也听说了,过一段日子我们楼家要搬走。”
江天的脸上略微显出几分愁苦,讷讷道:“我还没恭喜少夫人一家团圆呢。”他当然听过这个消息,只是,江家实在没什么钱,他弟弟又总是病,以前小茹给他们看病,并不要诊费,开得一般都是在山里就能采集到的药材,只偶尔有一些昂贵的,小茹也从自家的药园低价卖给他们,这才能支撑这么多年,要是小茹离开,江家恐怕要艰难了。
“江大哥,我知道二哥一心想着参加科举,可是他的年纪现在大了,总不能闲着,最好还是找一份儿差事。”小茹施诊完毕,收拾妥当,笑着道,“如果要是两位大哥愿意的话,我到有个提议。”
江家两兄弟对视一眼,江雨惊讶地看着小茹道:“少夫人请讲。”他其实也觉得自己应该找一份儿差事做,只是,大哥不想他太劳累,而且,他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
小茹笑了:“江二哥不如到楼家做我家福儿的西席,你们先别急着拒绝,其实我这个提议对咱们双方都有好处,如今福儿快六岁了,也应该读书认字,给她请一个知根知底,不会对她乱说什么的西席并不容易,而,现在楼家住着公孙止老爷子,江二哥难道不想见一见?况且,二哥要参加明年科举,总要去京城的,跟我们一起走,正好还省下路费,若是大哥不放心,也可以跟着,算是暂时帮忙,打打短工,反正我家现在打发了好些人,正缺人手呢。”
一番话说得两兄弟心动不已,江雨更是一听见公孙止的名字就双眼冒光,立即连连点头,答应下来,江大哥一见弟弟这么高兴,也只好摸摸鼻子应了。
小茹很满意,事实上,她一直寻摸着给福儿请一个西席,只是福儿有胡人血统,她不希望请来的老师对她有所歧视,在她面前胡说八道,而且,要是去了京城,那里多是些眼高于顶的举人秀才,恐怕不愿意给一个小姑娘做西席,那就麻烦了,总不能让公孙止老爷子客串吧!所以,想来想去,还是江雨比较合适,他学问不错,和自己也熟悉,绝不会对福儿不尽心。
这时,天色已经不早,因为小茹言及夜里会有大雨,而且,他们两个还要去集市上买些东西,既然西席的事情定下了,也就起身告辞,只是她和小楼哥刚站起身,外面忽然传来一阵破空之声,紧接着,便是一声尖利的鹰鸣,小楼哥一皱眉,小茹和江家两兄弟,却同时露出几分笑意。那只一直跟在小茹脚边的金丝猴多多,一下子窜到小茹怀里,呲牙咧嘴儿,却是露出一副凶样儿,小茹不由摇头失笑。
第八章集市
“说来奇怪,为什么楼少夫人十次登门,这个惯会看人下菜的家伙居然有九次能找上门儿来?”江天憨憨地笑了笑,几个人一起闻声出门,刚一走到院子里,就有一团灰乎乎的东西从半空中落下,啪一声,砸在地面上。
小楼哥抬头,便看见一只展翅足有半身长的黑色苍鹰滑过长空,在当空徘徊了三圈儿,尖声长鸣,才一振翅,向远处飞去,“咦?没想到这山里还有苍鹰?”
江天这时已经拎起砸在院子里的一只野兔,冲着满脸好奇的小楼哥笑道:“半年前,一伙从东北来的采参人路过咱们这儿,有个孩子病了,他们便在我家里小住了几日,这伙人里有个专门儿熬鹰的老人,身边带着三只苍鹰,其中两只都没问题,只有这只,宁愿饿死也不肯吃东西,最后弄得伤痕累累,气息奄奄,没办法,老人就把它扔了,我看着可怜,随手拣回家,想着看看还能不能救,正碰上少夫人来给雨弟看病,说起来真是奇怪,我想了各种法子,这鹰就是不肯吃东西,没曾想,少夫人不过是数落了它几句,当天就开始进食,没几天就自己飞走了,却不知道为什么,这鹰居然没飞远,就在咱们大青山落脚,只是平时很少露面,也就少夫人来的时候,这家伙才飞过来献殷勤……”
小楼哥听了到没太惊讶,反正自己这媳妇儿连老虎都养,青狼王也卖面子,想来没什么是不可能的。只是他从小习武,眼力很好,见那苍鹰体态健美,眸光锋锐,飞翔的姿态更是潇洒恣意,男孩子少有不喜欢猛禽的,他也不由有些欣羡。
院子里的几位都带了三分亢奋,小茹却是连连苦笑了好几声:“又是野兔儿,咱们大青山是不是兔子成灾了,哎,这东西还是让江二哥补补身子吧,我这几天光吃这些,实在是有些腻。”这山上的野生口报恩的方法都一个模子,一点儿不新鲜!
小茹这话,要是让别人听见非得恼了不可,要知道,如今虽然天下太平,不见兵戈,可是战乱带来的破坏毕竟严重,天底下穷得吃不上饭,一整年不见油水的人家可不少。
又说了一会子话,小茹交代了江雨几句,要他等身子好了,就下山到楼家来,便和小楼哥告辞离开,只是刚一下山,却又遇见同样乘车外出的苏梅,小茹的马车走得快些,两辆车擦身而过,她就被那小姑娘隔着窗户瞪了好几眼,小茹的心里也稍稍有些不是滋味儿,她其实挺喜欢那个长相周正讨喜的小姑娘,却不明白为什么老被敌视。
看了看天色,时间尚早,想到临出门前婆婆说的话,小茹和小楼哥便先不急着回家,打算去集市上逛一逛。
马车在山路上蜿蜒前行,因为走得不快,到也不算颠簸,只是,小茹和小楼哥却一时没有什么话说,过了好一阵儿,小楼哥忽然噗哧一声,待看见小茹诧异的神情,才忍住笑,一本正经地道:“平日见你温柔娴静,却没想到——居然也有火气十足的时候。”
小茹脸一怔,顿时想起刚才自己给江雨看病的情形来,脸上一下子烧得火红,手足无措了半天,讷讷道:“我,我只是不喜欢……江二哥那副浪费药材的模样……”这话着实不错,小茹平日给病人看病,一向耐性十足,只是江家兄弟总是不遵医嘱,一次又一次地让小茹辛辛苦苦的努力白费,她这才每次给江雨看病,总是要板起脸,摆出一副威严的样子,不过,这一回让小楼哥看个正着,实在有损自己的形象啊!
楼易眯了眯眼儿,看着眼前双颊飞霞的女孩儿,忽然觉得自己心里像是被猫爪子挠了一下,忍不住摸摸鼻子,咳嗽了声:“咳……我到觉得,做大夫应该威严些,这样病人看起病来会安心不少。”
小茹这才心里一宽。
这个时候,正是集市上最热闹的时辰,街上到处是吆喝声,叫卖声,农家家养的鸡鸭,江里新打上来的活鱼,锅碗瓢盆,野味儿蔬菜,临街更是绸缎庄,成衣铺子,皮货铺子,卖首饰首饰的店铺,应有尽有。
小楼到还罢了,他这些年跟着公孙止四处走,去过不少地方,见多识广,这些东西没少见,自然不新鲜,只是小茹却看花了眼,她虽然早年带着婆婆走了不少地方,只是那时候正是战乱频繁,她们一向挑着偏远之地落脚,哪里有心情逛什么集市,后来安定了,她一个女人家,却也不好抛头露面,哪怕跟婆婆一起去庙里烧香许愿,或者出诊,也要乘轿坐车,戴斗笠纱蒙面,现在想来,她到古代二十年,居然没逛过几次街,这一回跟小楼哥一起出门,虽然也只是坐在车里,却是隔着窗户看得兴致勃勃。
只是看了小半个时辰,小茹却是只看不买。
“不用买什么,到时候扯几匹好缎子,家里还有不少皮子,带上一些就是了。”见小楼哥惊讶,小茹笑了笑道,不是她凉薄,只是把张氏当娘亲看,对她来说实在不可能,而且,以张氏的刻薄性子,要是知道自己嫁得好,说不定心里不痛快,还可能说几句风凉话,到时候弄得所有人下不来台,何苦来哉,到不如一开始就简略点儿,省得麻烦。
“咦?”本来看热闹看得津津有味儿的小茹忽然惊讶地一挑眉。
“怎么了?”小楼顺着小茹的视线望去——
那是街边设的一个茶棚,这会儿天不热,所以人不算多,刚才在山上朝着小茹瞪眼的那个小姑娘苏梅,她这会儿正斯斯文文地坐在茶棚的一角儿,可不是当初见时那副泼辣的样子,而是低眉顺眼,显得十足温顺。
她身边坐着的是一个身着绛紫儒衫,长身玉立,面红齿白,十分漂亮的年轻人,两个人只隔了一条板凳,低声说着话儿,小楼虽然不知道他们两个再说些什么,不过,乍一看来,到真是郎才女貌,十分登对儿,不由笑道:“看起来到挺合适……”
小茹却睨了小楼哥一眼,放下车窗上的帘子,吩咐马车快走:“小楼哥,你需慎言,苏梅是江雨江二哥未过门儿的媳妇儿,而那位公子姓王,是金源县令家的大公子……”
小楼一怔,眨眨眼,这才想起来,那大公子,可不就是经常骚扰自个儿媳妇,想求小茹做妾的那一个,这么一想,他心里不由有些膈应,本觉得那位公子样貌不俗,这会儿立即改成了油头粉面不是好人。
本来还想逛一会儿,只是路遇‘煞星’,小茹想了想,还是意犹未尽地叹了口气,道:“回去吧,也快下雨了。”
小楼点点头,让车夫打道回府,果然,小茹和小楼哥刚回到家,还没放下药箱,天外便是一声雷吼,大雨倾盆。
第九章猴儿酒
大雨过后,月明星稀。
吃过一顿清淡适口的晚饭,公孙止摇着羽扇坐在院子里乘凉,丁峰借着月光细细地擦拭宝剑,小楼却一手持一根细长的枣木儿,另一手执一巴掌大的刻刀,双手灵活地翻飞,动作极快,也不知道在刻什么东西。
“哎!”
丁峰闻声抬头,惊讶地看着自家恩师,笑道:“老爷子,您这是怎么了,咱们事儿办得挺顺利,眼瞅着就能完成任务走人,您怎么还对月长叹起来?”
公孙止只是摇头不语,神情间颇有几分故意做出来的沮丧。
扑哧……小楼一仰头,似笑非笑地觑了自家师傅一眼,“咱们老爷子这是在这儿住得太舒服,不愿意走啊!”
……小楼这一句话,说得师徒三个全讪讪而笑,不过,这也是实话。
楼家这座临山的庄子不大,建得也和这个时代特有的豪门大院儿不同,只是青瓦白墙罢了,不过,曲水流觞,杨柳成林,借得青山明月活水为景儿,整个院落几乎没有人工雕琢的痕迹,自然幽静清雅。
小小一座庄子里统共只有五个院子,沟通相连,却是风格迥异,全不合这个时代的院落规矩,不过,细细观来,这屋舍朝向,园林布局却自有一番道理,与阳光甚至风向相合,让人置身其间极为舒服,按照公孙止的话来说,那就是此地风水极好,乃养人之所……
“住的地儿到也罢了,老夫也不是娇气人,可这地方沐浴方便之处,却别具匠心,在这里呆得久了,再换回以前的,老夫恐怕要别扭几日了。”
这下子连丁峰都点了点头,楼家的浴室既有青石砌成的浴盆,也有可从上而下的活水,洗浴十分方便,茅厕更是与众不同,十分干净清爽,他在这里住得久了,竟也着实不愿意挪地方。
小楼却一笑道:“老爷子,等回了京城,咱们也在城外山边购一宅地,自己起一座和这里差不多的庄子不就得了,您现在烦恼什么。”
公孙止一怔,随即笑眯眯看着自家爱徒道:“呵呵,我都忘了,如今楼家这位有本事的少夫人可是我的徒弟媳妇,自己人了,修个宅子什么的那还不容易!”
小楼现在脸皮变厚,连红都不红了,径自低下头去继续雕刻,公孙止却开始考虑将来的生活,他年纪大了,发妻早亡,没留下一男半女,所以,在他的心里,自己身边这两个徒弟,就是他的儿子,奔波了这些年,也是时候为他们两个小的打算了。
公孙止心里叹了口气,虽然他功在朝廷,这大夏朝的江山能够打下来,他的功劳不可磨灭,可是,正因为功劳太大,他才不愿意在朝为官,身为一介布衣,其实比封侯拜相要好得多。像现在这样,见官大一级,驾前不跪,正是因为他不掌兵权,不在朝堂,等闲不问政事,所以才得以自由自在,肆意逍遥。
可小楼和丁峰总不能一直跟着自己蹉跎,他们还年轻,大好的年华总要成就一番事业,所以,小楼的笑言有道理,在京郊定居是个主意,趁着自个儿还活着,对两个小辈儿能帮一把是一把,怎么也得帮他们两个置办出一生不愁的家业来才是。再说,小楼现在有妻有家,用不着他操心了,丁峰可是孤儿一个,现在年纪老大不小,是时候给张罗一房好媳妇了。
一老两少各自想着心事,清风徐来,忽然有一股沁人心脾的酒香随风而至。
小楼一下子瞪大眼,整个人猛地从椅子上站起,举头朝着蜿蜒的鹅卵石小径上望去,就连公孙止和丁峰也是精神大振。
小茹端着一只红木托盘沿着鹅卵石小径缓缓而来,刚一转弯儿,就被突然出现在眼前的小楼哥吓了一跳,手一哆嗦,托盘歪了一歪……
“哎呦,当心啊!”小楼吓得面色苍白,一双眼直愣愣地看着小茹的手,可惜,这一次他难得炽热火辣的目光一点儿都不能让女孩儿脸红害羞。
“咳……小楼哥儿……”小茹哭笑不得地挑了挑眉,一边向着公孙止身边走去,一边对亦步亦趋跟在自己身后的小楼哥道,“小楼哥的身子大好了,这会儿喝点儿酒已经没什么,所以我特地给你和公孙老爷子,丁哥送壶酒。”
缓步走到石桌儿前,小茹一边将托盘放好,一边细声道:“这一段儿时间,老爷子陪着小楼哥戒酒,想必也有些不耐吧……”
此时,月光洒在托盘上,只见上面摆放着一只白瓷酒壶,三只玉杯,一个青竹做的小小竹筒儿,和几盘精致的下酒小菜,那股酒香,就是从只有手掌长的细竹筒中散发出来。
小茹抿了抿嘴,笑着将竹筒儿的盖子打开,一瞬间,一股带着鲜花气息的香甜味道充斥了整个院子,她立即听见身边传来了一阵阵吞口水的声音。
丁峰这个滴酒不沾的,也忍不住长长地吸了口气,笑道:“我怎么觉得通体舒畅了不少……”
金黄色的乳状液体倒进白玉酒杯,只浅浅地沾了一层底儿。小茹一边拿起托盘里的白瓷酒壶,向三只酒杯里注入清酒,一边解释道:“这酒过于粘稠,需要用清酒来调和……”
她的话音未落,小楼已经迫不及待地端起酒杯,望着那金黄色的,只是看便赏心悦目的酒液,用手在杯口扇了扇,陶醉得闭目好半天,才深吸了口气,轻轻地抿了一口,之后,他整个人就神游天外了。
小茹伸手示意公孙止和丁峰举杯:“丁哥,我知道你滴酒不沾,可是,这种酒对身体只有好处没有坏处,你不妨喝一杯。”
公孙止笑着执杯道:“没错,丁峰啊,这么好的酒你要是不喝,一定会后悔的。”
这酒实在太讨喜,丁峰纠结了一下,终于还是忍不住拿起了酒杯,不过,他和公孙老爷子毕竟不是小楼那个酒鬼,一杯酒下肚,虽然也陶醉了,到还不至于说不出话来。
公孙止长吐出口气,叹息道:“哎,这是猴儿酒吧,老夫也说不出它的妙处,只觉得浑身的毛孔大张,五脏六腑皆被洗涤……此酒只有天上有了……”
“老爷子,我真怕。”
“怕什么?”
“我怕我会变成小楼那样的酒鬼……若真如此,岂不是太辜负老爷子二十年教诲……”
小茹扑哧一声,笑了,这俩人还说说不出酒的妙处,明明都把恭维话说得这般炉火纯青了:“丁哥你可以放心,这猴儿酒是山里的金丝猴采集百果,用最甘醇的山泉酿制,又在地底的石洞中陈放,我三年多才收集了五斤左右,你就是想喝成酒鬼,都不可能。”当然,这只是最好的猴儿酒,已经粘稠成乳状,一般的猴儿酒到没那么难得。
公孙止笑着扬了扬眉:“那老夫这一杯下去,真可以算是饮下千金……不,应该说千金难得。”
“好吧。”几句笑语,让漫漫夜空带了温馨的气息,小茹总觉得和公孙止这位长者呆在一起,一点儿拘束陌生都不会有,也开玩笑道,“那就请三位今夜慢慢喝上几千金子,估计比‘一掷千金’的感觉更妙……呃……小楼哥?”
“呵呵……我,我来给大家斟酒……”小楼讪讪地看着自己‘不自居’夺取竹筒儿的手,眨眨眼,实在不好意思说你们都别喝,全归我算了。
小茹帮三人添置了温酒用的红泥火炉儿,吩咐了晓燕记得添菜,就回房去了,只留下这师徒三人,畅饮夜谈,一直喝到月上中天,依旧兴致勃勃。
躺在温暖柔软的床铺上,小茹一时不能成眠,心想,其实,就像公孙止老爷子所言,一壶猴儿酒,估计真的就能价值千金,这样看来,她的资本还算挺丰厚的,哪怕是在京师,也能安置一个舒适的家,哪怕有了丈夫,手里有钱,也一样心里不慌……一定能过上和现在差不多的美满生活,所以,不用担心……就这么胡思乱想着,进入了梦乡。
第十章失踪
一只枣木的簪子,当然不算名贵,可是,小茹却看得爱不释手,望着簪子上只有拇指盖儿大小,却花叶清晰可辨,简直就像活生生似的并蒂莲,心里尖叫——微雕,这才是真正的微雕!真没想到楼易还会这么一手儿,要是生在二十一世纪,说不定还能混个艺术家当当。
孟妮儿望着自家少夫人看着簪子发呆,捂住嘴偷笑,看来,少夫人挺在意少爷啊,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小礼物,就把少夫人乐成这样,她们家少夫人也太好打发了。
孟妮儿帮小茹净了面,梳好头,把那只枣木簪子,斜斜地插在发髻间,小茹一向不喜欢繁琐的首饰,到不介意佩戴这样简洁精致的发簪。
“老夫人和少爷起身了吗?”
“老夫人刚起,两位少爷已经起了大半个时辰,这会儿正在东面的静园里练武。”
小茹面上一囧,她们家园子当初设计的时候可没安排演武场,只有静园那片儿因为平时是乖乖和多多的地方,偶尔大老青也来借宿,所以比较宽敞,是五个院子中最大的一个,没想到,小楼哥和丁峰居然跑里面去练武,看来,静园的花花草草们有的苦受了。
小茹也只是摇头一笑,便丢开手儿不去理会了,她心里清楚,小楼哥和丁峰都是守规矩的,估计也就是活动活动身子骨,不可能真的大闹天宫。
穿戴整齐,先去给婆婆请安,在静室里陪着婆婆念了会子经,这才和晓燕一块儿,到厨房拿了‘乖乖’的食物,以前乖乖都是一大早就自个儿出门捕猎了,只是最近因为要搬家的缘故,乖乖一直不愿意出门,二来,家里野味儿不少,哪怕是老虎肚子大,也够吃一阵子的,小茹也就由着乖乖一天三顿在家里蹭吃蹭喝了。
拎了熏好的五只野鸡,三只野兔,送去静园,扔给乖乖,这时小楼哥和丁峰大概活动完了,两个人毫无形象地坐在静园的石墩儿上,小楼哥手里拎着壶酒,丁峰端着杯茶,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注意到小茹进了院子,丁峰赶紧站起身打了个招呼,就笑眯眯地避了出去。
只留下楼易坐在石墩上,看着小茹发髻间的发簪,面上稍稍一窘,笑道:“我见你挺喜欢首饰店里的簪子的,所以雕了一只,你凑合戴吧,等回了京城,我再给你买只好的。”
小茹低声笑了笑:“我觉得挺好,没想到小楼哥还有这手艺!”昨天在集市上,她是看上几只样式精美的玉簪,只不过那簪子最便宜的也要八九十两,小茹到不是买不起,只是实在没必要花那冤枉钱,她的首饰盒里又不是没簪子。却没想到,看起来稍稍带点儿孩子气的楼易,居然注意到自己的爱好,想到这里,小茹心里也不由得升起一丝热流,抬起头,细细地看着坐在身边的这个男人。
这会儿时辰尚早,朝露还没有褪去,楼易的发丝上挂着一层雾蒙蒙的晨露,朝阳东升,照着他的眉眼,小茹忽然觉得,楼易的睫毛好长,颤颤的,他的肌肤也细腻,大概是常年习练内功的缘故吧,那皮肤,看着比自己保养得宜的还要好上一些,本平凡的五官,在这般心境下,居然也变得耐看起来。
“怎么?”
楼易忽然睁开眼,小茹被那双清澈的眸子一看,一下子意识到自己偷看被抓了,顿时觉得脸上发烧,嘴上却温和地笑道:“小楼哥,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楼易眨眨眼,心里一喜,觉得今日的小茹和往常不一样,往常她也温顺可人,楼易却觉得她待自己比起丈夫,更像客人,今日却不一样了,虽然行为举止都没有太大的变化,但他清清楚楚地从小茹的身上,感受到亲近的味道,“你,你说……”
“咳,娘的‘不求人’和‘脚底按摩滚珠’前一阵子坏了,我本来打算让顺子另外做几个,只是最近一直挺忙,就耽搁下来,现在想想,顺子的手艺太糙,上一个做得就不是那么好,不知道小楼哥能不能帮帮忙?”
“不求人?滚珠儿?”
“啊……很简单的。”小茹想了想,折了一只树枝,在土地面儿上简单地勾勒了一下,楼易一看就明白了,忍不住笑道:“‘不求人’?名字还真贴切。小茹姐儿,这是你想出来的?好东西啊,结构很简单,我一会儿就给你做出来……嗯,多做几套,除了给娘,也给老爷子和丁峰还有咱俩都做一套,你觉得可好?”
“当然好。”小茹点点头,难得楼易居然不嫌麻烦,当然多做几套好了,其实这东西简单,王顺是家里的园丁,稍微懂一点儿木匠活儿,也能坐得,不过,儿子做的和园丁做的,那在婆婆心里,感觉可大不一样啊!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儿天,也没说什么,就是这几年各自的经历,小茹没什么好说的,乱世求存,所有能活下来的经历都差不太多,只是,小茹和婆婆受得苦大概比别人少一些。
楼易的经历就丰富多了,早年跟在公孙止身边,上过战场,闯过江湖,在宫门里当过差,随便说几件事儿,就能把小茹唬得一愣一愣的,就这么闲扯了一阵子,一直到晓燕过来喊吃早饭,俩人才一起回屋。
早饭参照婆婆的口味儿,做得比较清淡,小米粥,薄煎饼,大酱,咸菜,小茹亲自帮婆婆把大酱涂在煎饼上,卷好了递过去。
丁峰和楼易是年轻小伙子,还各自多了一碟子兔肉,都削成薄片儿,沾了酱汁卷进煎饼,香嫩可口,吃得俩人一时都顾不上说话。
只是这顿早餐还没完,晓燕就急匆匆进门。
“怎么了?可是有急诊?”小茹见她脸色通红,额头汗水淋漓,不由吓了一跳,皱眉道。
“少夫人……福儿不见了,我和孟妮儿吃饭的时候看不见她,找了好半天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