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和氏璧
3个月前 作者: 玄色
一
“毕之……毕之?”
温柔的声音由远及近,看到那张他既熟悉又陌生的脸,上面带着关切的神色。“毕之,汝为何睡着了?这里太冷了,要不回去休息吧。”
他低头看着自己身上的宽袖绿袍纬深衣,觉得无比怀念。
在他漫长的生命中,他的衣服一直是黑色的,从未改变过。
而现在,站在他对面的这个一脸温柔的青年,穿着的却是黑色袍服,虽然全身上下就只有腰间佩了一块玉饰,显得他整个人无比的朴素,可是他却知道这是大秦帝国之中,除了皇帝之外最尊贵的衣饰。
秦朝尚黑,只有皇族才能穿戴黑色服饰,而皇帝是玄衣绛裳,他面前的这位皇太子殿下,还没有资格在他的黑色袍服上缀上那赤红色的滚云纹。
而他也知道,这位皇太子殿下终其一生也就是皇太子殿下,在活着的时候,根本没有资格穿那最尊贵的玄衣绛裳。
“毕之,可是冻傻了?今年的冬天委实来得早了点。”俊美的青年关切地说道,缓缓地弯下腰来。
他看着这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子殿下从怀里拿出螺纹赤铜手炉塞到自己手中,温暖的感觉从冻僵的手掌心一直熨烫到心底。
他垂下头,知道自己又做梦了,在这两千多年来他脑子里一直反复出现关于从前的梦。他甚至能背得出来扶苏下句话下下句话说的是什么,看案几上的竹简,是修筑长城的各项要事的审批,现在应该是秦始皇三十五年,他们的始皇帝又一次东巡,留下太子扶苏监国。
这里是咸阳宫的暖阁,平日里秦始皇就会在这里处理政事,扶苏从七年前就随侍在侧,学习如何打理政事,而作为伴读的他自然也就一直跟随。现在只要那位帝国的掌权者暂时离开,就会把几乎所有的权力下放给他最骄傲的皇太子,让他享受拥有这个国家的美妙。
不过做皇帝固然好,做代理皇帝也不错,只是要面对如山般的责任。看吧,整个暖阁里堆满了各种书简,当真是如山一般。
他忍不住往周围看了一眼,就算知道是梦,也觉得这样的场景太过于压抑了。他总觉得在下一秒,这些竹简就会崩塌,把他活活地压死在下面。
“脸色不太好,是因为昨天吃的那颗药吗?”一双温暖的手伸了过来,白皙的指尖按上了他的额头,那种灼热的触感让他微愣,有些反应不过来。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他怎么从没有梦到过这样的场景?
是了,那颗药,那颗改变了他一生的长生不老药,看来是那时候的事情吗?
“父皇最近……所有人都必须遵守那道旨意,毕之,汝别介意。”青年收回手,温文尔雅的脸上带着些许歉意。
他愣了愣,这一段回忆已经许久没有出现在他的梦境之中了,所以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仔细想了下秦始皇三十四年的冬天,帝国的形势应该是变得紧张起来。秦始皇震怒直下,杀了四百多个方士。虽然并没有波及朝野,但现在已经人人惊惧,生怕下一刻就会承受到天子的怒气。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漂橹。他抱着温暖的手炉,真情实意地笑了一下,道:“师傅留的那药,说不定真能长生不老。”他说的倒是实话,只是这句话一般没有人会相信。
“那就留在这,继续帮吾吧。”青年唇边的笑意更深了,自然以为这种话是开玩笑的。这位大秦帝国的皇太子殿下重新站起身,走回暖阁正中央的案几前重新坐下,伸手拿起案几上的和氏璧来回端详。英俊的脸庞在夜明珠温暖柔和的光线下显得更加深邃。刹那间,仿佛时间都静止了。
他眯起眼睛,留恋地看着面前这幅令人怀念的画面。他对这间暖阁非常熟悉,因为他在这里度过了将近十年的时间,对这里每一块青砖都很熟悉,熟悉它们哪里的金箔被竹简所磨掉了一角,哪个不起眼的玉石被手脚不干净的内侍偷偷挖走了一块,哪颗夜明珠因为那个骄纵的小皇子殿下故意碰掉而留下了裂痕。他可以在漫长的岁月中找回那一块块青砖,赎回那一颗颗夜明珠,复制那一卷卷的书简,甚至拿回了那块权倾天下的和氏璧,努力重现这间暖阁的所有真实感,可是却永远无法在现实中重新见到这个画面。
一瞬间,他有种疲惫的感觉。
孤独了两千多年,究竟是在执著什么?
“毕之,汝说吾可以拥有这传国玉玺吗?”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声音打破了这里死一般的沉默,年轻的嗓音中夹杂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忐忑。
他微微愣了一下,想起来但年的皇太子殿下确实在私下有着无法掩饰的自卑。因为,他的父皇是一个非常伟大的皇帝,拥有者传奇般的一生,无人能够超越。
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是了,那时候他经常回答这个问题。他定了定神,缓缓道:“殿下会成为一个很好的皇帝,虽然不会有始皇帝那么伟大,但一定会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秦二世。在汝之后,还会有三世、四世乃至万世……”
是的,那时候,所有人都这么认为,连认为自己一定会长生不老的始皇帝都对扶苏很满意,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觉得扶苏的个性有些优柔寡断。
他知道,扶苏并不是优柔寡断,而是政治理念和秦始皇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始皇帝信奉法家,而扶苏则对这种专制的治国理念并不苟同,更喜欢儒学思想,这都是源于仆射淳于越大儒的教导。其实这种思想非常适合大乱之后的大治,如果扶苏能够顺利登基,那么大秦帝国定会绵延万世。
可是他知道,在这个冬天,待始皇帝回到咸阳宫之后的一次酒会上,淳于越对于始皇帝推行的郡县制不以为然,建议遵循周礼实行分封制的这个提议,遭到了李斯的驳斥和始皇帝的不满,直接导致了淳于越的罢黜。扶苏因为强烈反对这件事而上书,便被始皇帝派到了上郡去做蒙恬大军的建军。
后是认为,这便是扶苏这一生的转折点。如果不是过早离开了政治中心,胡亥也不会仅凭李斯和赵高的支持便能登上皇位。
“毕之……其实有时候,吾真的很羡慕亥儿。”俊美的青年把玩着手中的和氏璧,心思却已经飞到了千里之外。
他抱着温热的暖炉,微微勾起唇角,淡淡地笑道:“陛下带着他出巡,是怕他给殿下您添麻烦。”别以为始皇帝是纯粹地溺爱小儿子,胡亥那么不安分的人,若是留在咸阳,肯定会将咸阳折腾得天翻地覆。
青年并未说话,只是唇边溢出一丝苦笑,目光依旧流连在手中的和氏璧中。
他便不在劝说,其实这些事谁都明白。一个帝国的继承人,和一个溺爱的小儿子,对待两个的态度自然会不同。他想着那龙椅上的始皇帝,许久许久之后,才不由得叹气道:“皇帝是站在所有人顶端的存在,没有人可以陪伴,所以才是孤家寡人……”
青年闻言一震,脸上的表情变得苦涩起来,随即转换了话题道:“毕之,知道这块传国玉玺的来历吗?”
他收拾了一下心情,即使知道这是在两千多年前已经发生过的事情,他也无比珍惜,不敢用任何敷衍的态度来对待。是了,当年他应该是这么回答的。“《韩非子·和氏》中记载,卞和得玉于荆山,献于历王,谬为诓者,刖其左足,后献武王,刖其右足,楚文王立,卞和抱玉泣于市,继之以血,或问者,答曰:非为身残,实为玉羞。文王闻之,使人刨之,得美玉莹然。因名和氏璧。封卞和零阳侯,和辞而不就。”
一大段古文毫不费力地从口中叙述而出,他微微一讶后不禁怅然,这果然是他的回忆梦境,已经是两千多年前发生过的事情了。
无法改变,也无力改变。
俊美青年的脸上浮起思索的神情,半晌才道:“毕之,那卞和为何会如此执拗?宁可瘸了两条腿,都一定要先给楚王此玉呢?”
当时他究竟是怎么回答的,他都已经忘记了,不过他听到他自己的声音毫不犹豫地说道:“韩大家以卞和献玉这个故事,暗喻自己的政治主张不能为国君所采纳,反而遭受排挤的遭遇。当然,更深一层的寓意,就是玉匠应识玉辨玉,国君要知人善用。而提出新的学说的献宝者,要做出为此牺牲的准备。当年韩大家被皇帝另眼相看,这个故事起了很大的作用。”
俊美青年别过头,朝他浅笑道:“毕之好像并不是很喜欢这块和氏璧,吾从未见过汝碰过一次,记得有次让汝随手递一下都不是很愿意。亥儿可是对这块和氏璧爱不释手呢!”
他的嘴角扬起嘲讽的弧度,哂然一笑道:“广施仁政才是立国之本,民心所向才是安邦之道,得到一方宝玉,便能当皇帝?这块和氏璧原属于楚国,后来又流落到赵国,可是最终现在在这里。”在他看来,美轮美奂的宝玉,不过是雄图霸业上的锦上添花罢了。他说吧抬起头,忽然捕捉到青年眼中的异样神色,不禁有些微愣。
当年的他,有发觉这一闪而过的古怪吗?
“毕之言之有理。”俊美的青年恢复了温和的表情,把手中的和氏璧沾上印泥,虔诚地把上面的印鉴印在了即将发布的政令之下,然后满意一笑道:“毕之,其实韩大家的那则故事中,还有一个启示。”
“哦?”他虽然是用疑问的口气,却已经想起来扶苏下句话要说的是什么。这句话,令他魂牵梦绕了两千多年。
“那就是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会后退一步。”青年抬起头,在夜明珠的幽蓝光线下,露出他俊美的脸容,目光坚定地朝他看了过来,“毕之,汝会一直站在吾身后吧?”
“会的,臣一直都在。”
二
“毕之……?”
相似,却并不完全一样的嗓音,像是破过了万重迷雾,最终停留在他的耳边。
老板微微一震,发现他依旧是在那熟悉的咸阳宫暖阁之中,只是暖阁里没有了堆积如山的竹简,没有了那俊美的青年陪伴,有的只是一间空荡荡的屋子,和几个不应该在这里的客人。
“毕之,汝好像不是很高兴看到吾的样子。”
在医生的身体里,苏醒过来的是扶苏的灵魂。纵使是千百次幻想过会重新见到扶苏,老板也从未想象过自己会面对这样的场面。
老板把手中的眼镜抓得死紧,微微苦笑:“殿下,许久不见。”
扶苏眨了眨眼镜,这时才发现自己的胸前并没有被侍卫刺穿的血洞,而是穿着一身怪异的服装。他坐起身,向四周看了看,发觉自己是在熟悉的咸阳宫暖阁,最后目光落到了一旁呆站的胡亥身上。
胡亥自从听到那声“毕之”时,便如同被人点了穴一般,僵硬地站在那里,直到接触到那双眼眸中不可错认的复杂视线,才颤抖了一下身体,艰难地吐出两个字:“皇兄……”一开口,胡亥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嘶哑得可怕。
扶苏并未理会于他,虽然他很好奇为什么胡亥的头发和眼瞳颜色都有了变化,但他并不觉得对方是个很好的询问对象。他把视线转回到身旁跪坐的毕之身上,低声问道:“毕之,这是怎么回事?”他自然能看出来,这里虽然极力模仿了咸阳宫的暖阁,可却并不是。更别说他现在的右手食指指腹有一道细长的薄茧,像是常年拿着什么器具所造成的。
这根本就不是他的身体。
老板定了定神,却不知道一下子如何回答,下意识地松开另一只手中的亡灵书。倒是一旁的法老王毫不客气地叽里呱啦说了一堆。
由于医生的耳朵上依旧戴着另一只鎏金耳环,所以法老王的古埃及话扶苏听得一点障碍都没有。扶苏摸了摸头上的短发,还是有些不敢置信。他已经死了?然后又活了?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千多年了?
姑且不判断这个衣着怪异的番邦男子说的是不是实话,扶苏转向一旁自他睁开眼睛之后,就没有直视过他的毕之,下意识地感觉到对方的排斥与挣扎。
这是怎么回事?如果这一切是事实的话,那为什么毕之看到他醒过来会是这幅表情?这里的一砖一瓦都是按照咸阳宫暖阁而重建,就算只是略略扫了一眼,也可以体会到对方重建这里的心意。
扶苏若有所思地眯起了双眼。
“皇兄……”一旁的胡亥试着向前走了两步,但却莫名地停下了脚步。现在他的皇兄如他所愿地醒过来了,但他能说什么?秦帝国已经在他手上被活活糟蹋了,现在的皇兄还不知道当年的历史,若是知道了,肯定会更加不待见他。
更何况,当年,虽然是赵高越俎代庖地下了斩杀令,但天下人都认为是他动的手。就连皇兄闭上眼睛的那一刻,怨恨的也是他吧。
醒了就好,他欠皇兄的不过是一条命,大秦帝国的皇位什么的,他也是凭本事得来的,现在两人互不相欠。
绝不承认自己无言以对的胡亥少爷,绷着一张脸,并未多解释什么,直接越过盘坐在地的扶苏,朝门外走去。而醒来之后一直呆呆得看着他手中长命锁的陆子冈,也不由自主地追着他去了。
一时间,偌大的房间里,除了虚幻漂浮在空中的年轻法老王外,就只剩下老板和医生,或者说是毕之与扶苏两人。
老板一直低着头,看着地面的青砖花纹,就像是被抽离了魂魄的偶人,不知道该如何反应。
他知道扶苏在和法老王说着什么,但他没有分出精神去听,心像是硬生生地被扯成了两瓣,一边是欣喜着时隔两千多年的重逢,而另一边则是良心道义上的谴责。
为什么他刚刚在捏着亡灵书的时候犹豫了?为什么会犹豫呢?为什么要犹豫呢?
那么,在他认为,应该正确的选择是什么?捏碎亡灵书?让扶苏的灵魂灰飞烟灭?还是期待扶苏侵占医生的身体?
为什么不能妥协?为什么他需要面对的是这么一道艰难地选择题?
不是他生,就是他亡……
“毕之,吾现在所在的这具身体,是一个对汝很重要的人吗?”温柔的声音从耳畔响起,老板恍惚地抬起头,注视着这个因为换了一双温润的眼瞳而显得有些陌生的面容。
很重要的人吗?老板认真地想了想,发觉自己无法否认。他迟疑了片刻,凝重地点了点头。他没有说话,因为面前的这个人身体里的灵魂,对于他来说,也是非常非常重要的一个人。
白皙修长的手指按向了他的额头,亲密得就像是在之前的那个梦中一样,只是这次的指尖微凉。
“毕之,汝还是和从前一样。陷入两难之境,向来都是难以抉择。”扶苏细心地擦去了他额上的细汗,唇边带起了一抹纵容的微笑。
“没关系,如同往日一样,吾来帮汝选择。”
“吾刚问过那个法老王,那人的灵魂应该栖息在吾颈中的水苍玉内,暂时无碍。三日后的月圆之夜,灵力鼎盛之时,吾就把这身体还给他。”
老板愣愣地看着他,慢慢松开了紧攥着眼镜的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即使时间已经过了两千多年,他还是和以前一样,喜欢帮别人做决定,而且不容他人质疑。
“那么现在,还有三天的时间,不为吾介绍介绍这里是何处吗?”
和氏璧
三
老板端着茶具推开房门,哑舍的这个店面是有地下室的,他平时就住在地下室中,这间地下室只有一间卧房和一处隔离开来的浴室。他的房间很简单,除了古香古色的明代楠木拔步床之外,就只有一书架的书籍。这些很多都是古书,但却并不是他特意收集,而是平日里随手翻看的。
自然,里面有着各种历史典籍。
他知道扶苏的决定,三日后如果身体还给了医生,那么扶苏的灵魂是绝对经受不住再一次魂魄附体的,所以连备用的身体都不用准备,老板打算让扶苏的灵魂附在和氏璧或者水苍玉上,好玉不光可以滋养人体,更适合魂体的修养。
这一次,他再陪她几千年又何妨?
老板一推开门,就看到扶苏很不适应地翻看着手中的书籍。秦朝的时候还没有纸的出现,一开始的古书都是沿袭书简的书写习惯,从右至左,从上到下的竖版印刷。可是现在在扶苏的手中,却是一本近年来才出版的《二十四史》,扶苏没见过简体字,更不习惯从左至右的横板排版。
老板倒并不意外,只看扶苏手边那些有翻看过痕迹的古旧《史记》,就知道他已经在很短的时间内看完大概了。历史说长也不长,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
天下大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大秦的皇太子殿下睿智无双,自然不会纠结于那些细碎繁杂的小事。
更何况,那上面写着的史实,有几分真,有几分假,都无从得知。
老板的视线看向红酸枝书桌上的眼镜,扶苏戴不惯眼镜是肯定的,因为医生的眼睛其实并不近视,据他自己说是做过近视激光手术之后,不习惯鼻梁上空空的,才挂上的一副平光眼镜。
“毕之,这书上所写,都是真的吗?”扶苏把有些挡眼睛的过长刘海向脑后梳去,露出光洁的额头。他的心情不太好。他翻遍了屋中史书上关于秦朝的记载,都无法相信在自己死后居然仅仅四年时间,父皇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就轰然倒塌。居然只有四年!就连一向不轻易动怒的扶苏都难免恼火,有点明白了今天看到胡亥的时候,为什么那小子一脸的忐忑不安。
简直就是史上最败家的败家子啊!
老板知道扶苏看到这个肯定会难以置信,其实就算当初亲身经历一切的他,也觉得不可思议。但这就是历史的法则,一个帝国的崩塌永远要比建设一个帝国简单多了。
“先喝点茶吧。”老板并未直接回答,把手中青花瓷盖碗递了过去,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细腻的瓷器的扶苏果然被转移了注意力。
头顶上传来几声凄厉的鸟鸣,扶苏捧着茶碗的手顿了一下,嗅着茶香疑惑地向老板看去。
老板淡定地笑了笑道:“逮住了一个误闯的扁毛畜生而已。”屋里简直是一地鸟毛,三青和鸣鸿两只鸟也不知道是去哪里掐架了,刚刚泡茶的时候老板看到两只都瘫倒在地上。他自然不会轻易放鸣鸿回去,直接把它灌倒了鸟笼里。而三青却享受到了最优的待遇,只是那家伙心疼自己掉下来的翎羽,听上面的那个架势,估计是正在笼子外面伺机报仇呢。
扶苏也没多问,喝了几口香气四溢的清茶,便也不再追问史书上的事情,而是扯了扯身上的领带西服,微笑着问道:“毕之,可有替换的衣服?这种衣服吾委实穿不惯。”
和氏璧
沉重的冠服并不适合平日里的行动。扶苏在沉默了半晌之后,俯身拉起了仍然匍匐在地的老板,在把所有累赘的饰物和冠冕去掉之后,扶苏仅穿着玄衣绛裳,倒显得他整个人俊秀挺拔,丰神俊朗。
两人坐下来喝着茶,老板知道扶苏肯定想要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但他自是不可能详细地把自己这两千多年的事情一一讲述,对方也不会感兴趣。所以他只是简单地解释了一下自己为何可以长生不死,和发觉扶苏转世每一世都会早夭之后的追随等等。
扶苏一直静静地听着,修长的手指摩挲着青花瓷盖碗的碗边,像是对这个润泽剔透的瓷器爱不释手。直到老板提到某事的时候,才忽然开口问道:“依汝所言,吾现在的这具身体,其实是吾的转世?”
老板闻言一呆,心下有种说不出来的慌乱。“是的。”他只能从唇间挤出这两个字,多一个字都无法说出口。他能说什么呢?如果说医生虽然是扶苏的转世,但却是不同的两个灵魂,这种话一旦说出口,不就是怀疑扶苏不会归还身体了吗?
扶苏什么都没有说,只是优雅地掩唇打了个哈欠,略显疲惫的说道:“夜深了,吾想休息了。”
老板这时才发现夜已经很深了,因为他很少需要睡眠,所以卧室里的拔步床基本就是装饰。又重新换上被褥,老板把卧室留给复苏,自己则回到楼上的哑舍中。胡亥来过之后,一片狼藉,除了还要给三青上药外,还有许多被惊扰的古物都需要重新整理一遍。
一夜无话,老板在天井中清扫完毕,发现天已经亮了,回想昨天发生了一切,还有股不真实感。迷迷怔怔地在寒风中站了许久,才想起扶苏和他不一样,现在是在医生的身体里,早饭自是需要的,连忙放下手中的扫帚,打算出去买早点。可是一回头却看到了一身休闲装的医生,正微笑着朝他示意着手中的早餐盒。
老板怔忡了一下,还以为昨天发生的一切都是他做的一个梦,医生还是那个医生,什么都没有发生,他还是像往常一样,不顾他意愿地拽着他一起吃饭。
“给,街角的小笼包,刚出炉的。”
被拉进了温暖的屋里,手中也被塞上了自己常用的象牙筷子,老板抬起头,接触到对方并未戴眼镜的脸容,不禁浑身一震。那抹温润的笑容,绝对不会出现在医生的脸上。
“吓了一跳吧?”扶苏唇角的笑容加深了几分,显然很满意在老板的脸上看到了震惊的神色,他指了指自己的脑袋,笑了笑道:“昨天晚上,吾看到了他的一生。也许是正在借用着他的身体的缘故吧。不过他也曾经看过吾的一生,很公平。”
老板这才恍然,扶苏最后说的那句,指的自是去年这个时候,医生的长命锁断裂,医生不全的灵魂回归,看过了扶苏的人生轨迹。而扶苏此时看过了医生的记忆,自然也就会穿现代的衣服,也会知道街角的小笼包很好吃。
老板吃得食不知味,听着扶苏拿着手机很熟练地打电话给医院请假,更是一股强烈的违和感涌上心头。虽然知道扶苏做的这些事很正常的,但医生看过扶苏的记忆之后,从没有在他面前展露过半分和扶苏有关的言语或者动作,而现在扶苏所做的一切,却让老板有种医生会被完全替代的感觉。
老板还记得,他曾经有次和医生提到过那次的事情,询问他看过扶苏的一生之后有什么感觉。医生当时很坦然地回答他没有,那一连串的场景,就跟看了一场传说中的全息电影一样,现在怎么还可能有人觉得自己是一个电影里的人物啊?喜欢贾宝玉的生活也不可能觉得自己就是贾宝玉是么?他是扶苏的转世?这完全是两回事嘛!就跟玩游戏会有好几个马甲一样,一个马甲上发生的事,和另一个马甲有什么关系?
也就是因为那次的谈话,老板才彻彻底底把医生和扶苏两个人完全分辨开来,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灵魂,根本没有本质上的关系。
可是现在,就在他面前,发生着他从未想过的画面。
“在想什么?”扶苏合上手机,挑眉看了过来。他是个无比通透的任务,只消一眼就明白了症结所在,随即展颜一笑道:“放心,只是必要手段而已。若是不请假,等这个人回到自己的身体,就会发现他的工作丢了。不过幸好他的年假今年还没请。”
老板觉得自己太多心了,不好意思地笑笑。
“这个还是汝来保管吧,吾觉得随身带着这个不穿衣服的男人,很有压力。”扶苏叹了口气,把颈间的水苍玉吊坠解下,递了过去。
老板接过这个水蓝色的耶稣基督吊坠,他知道这只不过是扶苏的借口,因为若是扶苏不想归还医生的身体,只消毁掉这个吊坠,而医生的灵魂没有了依附的载体,自然会魂飞魄散。
老板低着头,为自己怀疑扶苏而感到愧疚。不过他沉默了半晌,最终还是把这个依旧带着体温的吊坠系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对面一直浅浅微笑的扶苏见状,深邃的眼眸里划过一丝锐利的光芒。
和氏璧
两人各怀心思地用过早饭,老板照例翻出上好的龙泉青瓷泡了壶消食的碧螺春,看着缭绕而上的水汽对面那张熟悉的脸容,竟有些莫名的尴尬。
他也试着找些话来说,可是他和扶苏的时差相隔两千多年,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总有说不完的政事和策论,现在大秦帝国已经成为历史,这些话题显然已经过
时。而扶苏现在拥有着医生的记忆,向他解释这两千多年的变化也显得有些多余。一时之间,老板竟只能愣愣地闻着茶香,不知说什么是好。
幸好在一盏茶的时间过后,扶苏提出了想要在哑舍里逛逛的要求,老板松了口气,欣然带着他往哑舍的内间走去。
哑舍里的古物众多,老板知道,就算扶苏拥有了医生的记忆,但靠着医生那点可怜巴巴的历史知识,恐怕对着这些古董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所以他便留意着扶
苏的目光,见他对哪个古物好奇,便在一旁详尽地介绍。一天很快就过去了,老板带着扶苏去他和医生经常吃的川菜馆吃晚饭,自忖他这一天说的话,恐怕都比
他这么多年来说的还多。
这一日,老板颈间的水苍玉依旧毫无声息,他记得之前那个推理小说家的灵魂被封在这条项坠中后,第二天就醒过来了。他有些担心医生的灵魂是不是除了什么
问题,但又想到医生本来命中注定去年就要殒命,灵魂力本来就差常人许多,现在还未醒转,倒也正常。
这一夜,老板在哑舍中挑挑拣拣,打算事先把第二日给扶苏鉴赏的古物准备出来,一直忙到天光亮。他先一步出门去买早点,回来的时候找遍整间哑舍,最后却
在关着小赤鸟的房间里发现了扶苏的身影。
被饿了一天两夜的小赤鸟正要死不活地趴在鸟笼里,身上的伤痕已经痊愈,但翎羽秃掉许多,赤红色的羽毛上还凝结着斑斑血迹,端的是无比可怜。
扶苏拿过老板递过去的早点,并未自己吃,而是掰下手中的花卷,用筷子夹着送进鸟笼中。“鸣鸿,来,吃点东西。”
老板并未阻止,他倒不至于把对胡亥的怒火迁怒到一只小鸟身上,不喂它吃东西,只不过是因为三青还在生气。况且这只可以化为神刀的小鸟,估计也不会因为
饿这么两天就命归西天。而且,他也不认为他就算喂,这只傲娇的小鸟就会吃。
果然,扶苏伸过去的筷子根本就没有任何吸引力,小赤鸟只是瞥了一眼,就坚决地把头扭向了另一边。
老板沉默了片刻,把手里拿着的牛肉干地给复苏,按照经验来说,这货应该是吃肉的吧。
牛肉干果然得到了小赤鸟的特别关注,几乎连挣扎都没有就立刻扑了过去。扶苏的心情很好,见小赤鸟靠在笼子边上叼牛肉干吃,便把手指头伸了进去,为它梳
理惨兮兮的翎羽。
“毕之,一会儿就把它放了吧。”扶苏柔声说道。
老板怔了怔,他到没想把这只小鸟怎么样,但总归想着胡亥会为了它亲自来一趟这里,他们两人也可以因此有个见面交谈的机会。这次的事情,都因胡亥而起,
他必须有个交代。
“秦国的故地,便是一只鸟的形状。古有‘秦为大鸟,负海内而处,东面而立,左臂据赵之西南,右臂傅楚鄢郢,膺击韩魏,垂头中国,处既形便,势有地利,
奋翼鼓鹤,方三千里’的说法。”扶苏的声音,永远都是那么不徐不疾,听上去就令人享受。
老板有些讶异,不知道为何扶苏会突然跟他说这些。
“毕之,汝可知吾嬴姓家族的起源?”扶苏收回手,用一旁的绢帕将从鸣鸿身上沾染的血渍擦拭干净,又捡了块牛肉干,细致地撕碎了再喂给小赤鸟。
老板点了点头,在房间里找了个椅子坐了下来,淡淡地说道:“在《秦本纪》中记载,嬴姓家族的始祖为大费,大费辅佐大禹治水,帝舜赐给他一面‘皂游’,
就是一面挂着黑色飘带的旗帜。那面大旗,也就是……”老板微一停顿,稳了稳心神之后才续道,“也就是我身上的这件赤龙服的衣料。”
“是啊,据说那面皂游做了两套衣服,居然还有保持肉体不腐的功效,当真是奇妙。”扶苏勾唇轻笑,“且不说这个,先祖大费在治水之后,便辅佐帝舜驯养鸟
兽,被赐‘嬴’姓。而鸣鸿便是嬴姓家族的守护神鸟。”
老板的目光落在鸟笼里吃得昏天黑地的小赤鸟身上,完全没感觉到这家伙哪里有守护神鸟的能力。“可我以前怎么从未见过它?”
“在商汤王朝,嬴姓家族是大姓贵族,富贵无双,可是在周朝时期却被西逐三百年,在穷苦之地咬牙过日子。商汤时期的嬴姓宝藏,藏在一处,有鸣鸿看守,也
只有吾族的族长才能知道准确地点。”扶苏拍了拍手中的碎屑,眯了眯眼睛道:“看来,胡亥是得了那宝藏。”
老板已经注意到,扶苏对胡亥的称呼已经不再是昵称,而是称呼他的全名。
“你在怪他。”老板这句话并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扶苏扶着额头低低地笑了起来:“怪他又有何用?人,是无法改变过去的。”
老板黯然,也不再去劝他,而是径自起身打开了鸟笼的门。然后走到一旁把窗户打开。
冰冷的寒风灌入了温暖的屋中,埋头大吃的小赤鸟被冻得一哆嗦,茫然地抬起头看了看大开的鸟笼和窗户,立刻兴奋地展翼而飞。自然,在走之前不忘记叼走鸟
笼边上的那一包牛肉干。一贯洁癖的老板无法忍受小赤鸟吃得遍地都是碎渣,便走出去拿扫帚清扫。
“毕之,人虽然无法改变过去,却有可能改变未来。”在他将要离开的时候,扶苏呢喃的声音传来。
老板只是略略停滞了脚步,片刻之后,便重新迈步离去。
而当他重新回到屋子中时,屋内却已经空无一人,独留那个没有关紧的鸟笼门,在从窗户吹进来的寒风中来回摆动,发出“吱呀吱呀”的声音……
四
老板独坐在天井之中,在夜晚的寒风中保持着一个姿势,已经不知道多久了。
在他面前的石桌上,摆放着一个空了的匣子,那里面原本应该放着的,是天下至宝和氏璧。但是这方传国玉玺,却在昨天和扶苏一起消失了。
事到如今,就算老板想往最好的那个方面去想,也无法给自己一个满意的说法。
天空上的明月已经圆如玉盘,今天本来是约定好扶苏归还医生身体的夜晚,可是老板却不得不做好最坏的打算。所以当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天井之中时,漠然地看了过去,疲惫的说道:“殿下今晚出现,不是为了遵守约定吧?”
扶苏穿着一身黑色的风衣,长身玉立。他挺直的鼻梁上并没有戴眼镜,过长的刘海向后梳,露出光洁的额头,俊秀的面容更显得贵气逼人。他在天井的入口处停下脚步,双手插在了风衣的口袋里,如同以往一般温柔地笑道:“其实吾不应该来的,但是吾怕吾不出现,汝会在这里坐一整夜。”
老板的手按了按已经被夜风吹得冰冷一片的额头,淡淡地自嘲道:“就算坐一整夜又如何,我的身体又不会得伤寒。”
两人因为他的这句话,陷入了尴尬的沉默,老板的目光落在已经空了的玉匣之中,木然问道:“殿下是什么时候打算不遵照约定的?毕之可以看得出来,当时殿下应允之时,是真心实意的。”
扶苏喟然一叹,从口中呼出的无奈在冰冷的空气中变成了一团白气,转瞬间又被寒风吹得一干二净。“吾已经死了,自然不能再害另一个无辜的人平白无故地丧命。但汝却告诉吾,这具身体本来就是吾的转世。”
“可就算是如此,他也不是你的所有物。”老板不由自主地伸向脖颈间挂着的水苍玉吊坠,已经第三晚了,医生的灵魂还是没有醒过来的迹象。
扶苏闻言迈动了脚步,一直走到了老板的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坐在石凳上的他,一字一字地缓缓说道:“可是他对汝很重要,不就是因为他是吾转世的原因吗?”
老板如遭雷击,整个人僵硬在那里,甚至连血液都要凝固了。
是这样的吗?他对医生另眼相看,难道只是因为他是扶苏转世的原因吗?
不,绝对不是的。他每一世每一世地追寻着扶苏的转世,并不是他想要做什么,而是想要帮助扶苏的转世摆脱早夭的诅咒。从一开始的近身保护,到后来的不闻不问,他的心境也在随之变化。可是医生是不同的。
老板回忆着在去年的这个时候,医生为了他,甚至可以在秦陵地宫陪他同生共死。这么漫长的岁月以来,他是少有的几个不假思索地挡在他面前的人。以前的那些人,都已经死了,他不想失去这最后一个。
老板松开了手中的水苍玉吊坠,抬头直视着面前这个拥有着医生面容的扶苏,沉声道:“他和你,不是一个人。”
扶苏的眼眸深邃了一下,却并未说什么,而是话题一转到:“毕之,还记得父皇当年为何频频东巡否?”
老板不明白他为何突然说起此事,但这种询问的语气,让他很快就回忆起当年两人对答策论的情景,微一愣神之后便开口答道:“那时有术士进言,曰:‘东南有天子气’,始皇帝便亲至,巡行郡县,以示强,威服四海,厌之。”
扶苏充满回忆地笑了笑:“毕之,汝认为父皇此举如何?”
老板没有回答,这段记忆从心底的深处慢慢地浮了上来,当年他们两人还就此事讨论过数回,虽然认为始皇帝此举可以昭示君威,震慑各方势力。但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始皇帝频繁出游,为刺客制造了良好的行刺机会,也难以保证对中央政权的掌控。最后的结果也是如此,始皇帝死在了东巡的路上,若是没有此事,那么赵高和李斯也不会那么轻易地扶植胡亥登基。
“厌乃压,镇压之。”扶苏微微一笑道:“毕之猜猜,这东南的天子气,父皇当年使用什么来厌之的?”
老板一怔,随即脱口而出道:“碣石!”
“没错,父皇多次东巡,一共立下了七块碣石,可惜整个乾坤大阵必须要立下十二块碣石才能完成,父皇并未坚持到最后。若是整个阵法大成,中原之地将在父皇的掌控之下,大秦帝国定会屹立万世而不倒。”扶苏的声音依旧是不徐不疾,可是其中蕴含的气焰却足以让他身周的空气升温。
老板沉默了下来,这件事虽然听起来像是天方夜谭,但如果结合他当年察觉出来的各种古怪来看,便会有种原来如此的恍然之感。他低头沉思了片刻,忽道:“光靠碣石无法压制天子气,那些碣石之下,埋着的应是十二铜人吧?”
这回轮到扶苏一怔,随即轻笑出声道:“果然是毕之,一猜就中。”
老板并未因为猜中了答案而有什么高兴的表情,他在这两千多年的岁月里,做得最多的一件事就是收集古董。可是他却从未看到过秦始皇那十二个铜人的下落。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为了防止天下不平,便收集了天下的兵器,聚之咸阳,全部销毁之后铸成了十二个巨大的铜人,重各千石,置廷宫中。这是表面上的十二铜人,可是老板却知道,这十二个巨大的铜人只不过是威慑天下而做成的空心铜人,后来在东汉末年被董卓熔去炼了铜钱。可是用真正的珍惜铜精而炼成的真人大小的十二铜人,才是秦始皇的最爱,至今下落不明。
原来,竟是布阵所用。
老板越思考下去,就越觉得无比的心寒。扶苏此时跟他提这件事,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他打算把始皇帝的阵法继续布成吗?而他又是从何处知道了这些?难道他昨日是跟着放走的鸣鸿鸟,去见了胡亥?究竟城府需要多深的人,才能和曾经杀死自己的人握手言和?
老板看着扶苏依旧淡笑的脸容,忽然觉得,隔了两千多年,他已经变得不认识面前的这个人了。
“毕之,汝想的不错,吾打算继续完成乾坤大阵。”扶苏笑得依旧温和,可是他说出的话却气势迫人,“到时中原之地之上的所有人,将会奉吾为主,重现大秦帝国的荣光。”
老板并不觉得扶苏说的是大话,既然是秦始皇都信奉的阵法,不惜冒险也要完成的阵法,肯定是自有其妙用。而且他如果没记错的话,这个乾坤大阵应该是他师父所画。想到自己因为师父所留的长生不老药而活了这么长时间,那么这个乾坤大阵说不定真能掌控人心。
老板活了这么久,除了当年为了报仇而化名韩信,干涉了楚汉相争之外,从未觉得自己有资格可以高人一等,可以改变或者参与什么。历史的年轮,从不会因为一个人的存在而有任何的停留。也许扶苏再早几百年醒过来,还会有一拼之力,但现在,他却是在做一个不切实际的梦。
老板低下头,看着空空如也的玉匣,此时夜空开始飘下零落的雪花,这个城市少有冬季下雪,让许久未见过雪花的老板呆愣了半晌,之后才沉声道:“那你拿走的和氏璧,就是启动阵法的关键吧。”
“没错,这传国玉玺是父皇亲自操锟铻刀刻字的神器。的传国玉玺者得天下,这是后世历代的统治者都知道的事,可是却无一人知道,这和氏璧真正的用法。”扶苏的双手撑在石桌上,俯身对他认真地说道:“毕之,汝答应过吾,会一直在吾身后。这句话,还算否?”
老板并未直接回答,而是低垂了眼帘,看着飘落的雪花在石桌上一片片融化,成为一滴滴深色的水渍。“把身体还给他吧,我答应你以后会给你找个适合的身体。”老板沉默了许久,终于开口说道,“他只是个平凡的医生,若是殿下胸怀大志,自然应当找个更适合的身份。”
扶苏缓缓地直起了身体,脸上挂着的笑容却慢慢地冰冷起来。“毕之,汝在搪塞吾吧?那个异族的法老王就是灵魂状态吧?但他自从那天回到权杖中休息之后,就从未出来过。汝答应吾?那是几年?几十年?还是几百年?汝能保证吾下次醒来,父皇的阵法还在?”
老板默然无语,他的确不能保证。
扶苏的灵魂和当初萧寂的情况不一样,萧寂是新忘,而扶苏的灵魂已经漂泊了两千多年。
“所以现在汝也毫无办法,若不是吾心甘情愿地让出身体,那个医生也无法抢回自己的身体。”扶苏有恃无恐地笑了笑,“毕之,这几天来吾不断地试探汝,一直等汝回心转意,可是汝却一次次地让吾失望。那个承诺一直站在吾身后的少年,已经不在了吗?”
老板抬起了头,直视着这个在雪花飞舞的夜空中傲然而立的男子。
扶苏一直说话都不徐不疾,这次也一样。
“毕之,如还是和从前一样。陷入两难之境,向来都是难以抉择。”
“没关系,如同往日一样,吾来帮汝选择。”
“毕之,汝会选择吾的吧?就想以前一样。”
那个人这样笑着说,一如两千多年前一样。
他曾经多么想要再看一眼这样的笑容,可是此时终于看到了,却浑身冰冷。
“不,我会阻止你。”老板深深地吐出一口气,他的脸上有几片雪花飘落,随即融化成水滴,慢慢地沿着他的脸颊滑落,就像是晶莹的泪滴。
老板知道,他对扶苏的友谊,已经在时间的湮灭里,掩埋在历史的尘埃之中了。站在他面前的这个人,已经不是他认识的那个扶苏了。
或者,他从未认识过真正的扶苏。
“毕之,其实吾没有变。”
“变的是汝啊……”
夜空中传来了一声复杂的叹息,当老板回过神时,他的面前已经空无一人,陪伴他的只有夜空中不断飘落的雪花,和桌上空空如也的玉匣。
是啊,对于复苏,只不过是一闭眼一睁眼的时间,他却已经独自经历了两千多年,心境早已无比沧桑。原来,变的是他吗……
在呆坐了不知道多久之后,一个熟悉的声音忽然想起。“咳,老板,能不能给我解释下,现在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状况?”
老板的唇边,出现了这几天之中的,第一个笑容。
“咦?老板,你不是说扶苏是要计划颠覆天下的吗?怎么还来医院上班?”
老板站在医院的走廊里,远远地看到扶苏整个淳戈两人有说有笑。若不是因为扶苏并没有戴眼镜,他几乎都会以为站在那里的就是医生本人。
这种错觉连医生自己都有,只听他气愤地叫嚷道:“那混蛋居然不光霸占了我的身体,还把我的工作和朋友都霸占了!他手腕上带的那个可是我去年攒钱买的浪琴索伊米亚机械表啊!平时都是供起来舍不得戴的说!”
其实最后一句才是重点吧?老板早就习惯了医生脱线的性格,淡淡道:“他需要你的身份,才容易安静地实行他的计划,而且拥有你的记忆之后,做手术自然不在话下。这样也好,你的工作最起码不会丢。”
“嗯,不错,有人替我打工却是挺爽的,就怕这位大少爷把我银行卡里的钱都花光了啊……”医生痛心,拥有他的记忆,那岂不是连银行卡密码都知道的一清二楚?
老板按了按微痛的额角,觉得医生担心的重点完全不对劲,扶苏和胡亥既然联手,那还差医生银行卡里的那点零头?
“对了,老板,你已经想好怎么破坏他们的计划了?”医生此时才有了点危机感,若是他拿不会自己的身体,那一切都是浮云啊!
“想要拿回身体,必须扶苏心甘情愿地交换身体才行。”老板停顿了一下,其实他可以让扶苏魂飞魄散,也是可以拿回医生的身体的,可是他下意识地避免了这个方法,“所以只要让扶苏认识到,乾坤大阵无法运转即可。”
“哦?那如何干扰他们?”医生觉得自己已经身处在一个少年漫画之中,反角BOSS有邪恶大计,那么就需要有英雄出现来拯救世界!
“乾坤大阵镇压的是天子之气,那么只要选取十二个具有天子之气的古物,分别破除十二铜人的厌气即可。”老板淡淡地解释道,只是话说得容易,做起来却很困难。哑舍里天子用过的器物数不胜数,但选出十二个顶级古物,却是很难抉择的。
他最后看了一眼在走廊另一边的扶苏,后者也正巧抬起头向他看来,俊逸的脸容上现出一抹温和的笑容,随后却毫不留恋地转身而去。
老板怔怔地看着他的背影,他答应过他,会一直在他身后跟随。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跟着他的脚步,而是转身离去。
两千多年前,他说过,为了自己坚持的信念,无论付出任何代价,都不会后退一步。可是在两千多年后,他知道,再坚持的信念,也会有崩溃的那一天。
这次,他向左,他向右,两人在一条直线上,越走越远。
再见,就是敌人。
因为他们所坚持的信念,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后记
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
唐太宗李世民说出这段千古流传的名言,意在说明:他身为至高无上的皇帝,都必须熟读史书。
可恰恰是李世民这个千古一帝,却开启了干预当朝史官的先例。以前无论多荒淫无道的君主,都不敢如此。
虽然说古代的帝王一手遮天,但史官在奉命记载宫廷史事的过程中,仍保持着一定的独立权限。特别是由史官掌记的起居注,为保持其客观公正性,习惯上,连当世的皇帝也不得观看,其中亦有督促帝王不得为非作歹之意。可李世民一意孤行,对于自己逼父杀兄屠弟一事,耿耿于怀,晚年曾几次提出要看起居注。开始褚遂良等大臣还能拒绝他,后来终于拗不过,将起居注删为实录给他看。
所以,贞观史官在撰写《高祖实录》和《太宗实录》时,大事铺陈李世民在武德年间的功劳,竭力抹杀太子建成的成绩,贬低高祖的作用。又把晋阳起病的密谋描绘为太宗的精心策划,而高祖则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把玄武门之变写成不得已所为。
没错,李世民确实是难得的好皇帝,虚心纳谏,知人善用,开创了大唐盛世。可是没有人知道,如果是太子李建成继承皇位,是不是会比他做的要好。
成王败寇,是千百年历史中不变的法则。
李建成死于玄武门之下,变成了唐初历史中的一道瑕疵,任人轻易在其上覆上厚厚的胭脂,粉饰太平。
历史就像是小姑娘,在每个人的眼中美丑都不一样,甚至还可以随着自己的喜好打扮。
修正前朝史书,乃新帝的一件大事。就如同掳来的别人家的女子,更加可以任意蹂躏。说她长得好看就好看,说她长得丑就长得丑。
而唐初之后,连皇帝都可以任意干涉当朝史官之后,那么历史这小姑娘究竟应该长什么模样,就更是看不清楚了。
不能说史书不能信,但却也不能尽信。
因此,无数文人开始了自己涂抹历史小姑娘的壮举。
所以就有了捧刘备抑曹操的《三国演义》,有了梁山泊一百单八将《水浒传》,有了唐僧师徒四人取经打怪的《西游记》,有了描绘大观园《红楼梦》。
以上的四大名著,很多人应该都能知道后三本都含有虚构夸张的成分,但《三国演义》却被很多人当成正史来看。
可是,事实上,吕布的兵刃不是方天画戟,关羽的兵器也不是青龙偃月刀,而都是三国时期很流行的长矛。没有三英战吕布,温酒斩华雄是孙坚所为,华容道放曹操是刘备的责任,而且真相其实并不是他真的大义放了曹操,而是他去晚了,曹操早就逃走了。历史上说诸葛亮并不是用兵如神,而是善于内政治理,用兵并非其专长。三气周瑜根本就是胡编乱造,诸葛亮在周瑜都督病逝之时,正在零陵一带搞后勤工作,根本没有和周瑜交过手。而据说气量狭小的周瑜都督,实际上曾被刘备赞誉器量广大……
而不光是《三国演义》,《水浒传》中一百单八将几乎都是虚构,但宋江却是真实存在的。《西游记》中的唐玄奘确有其人,而《红楼梦》也是坐着自感其身挥笔而就的。
小说是小说,历史是历史,虽然没有人能知道真正的历史小姑娘在众人给她涂抹的浓厚妆容下,究竟是怎样的一副或清秀或妖艳的脸孔,但我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她。
而大家是喜欢继续往他脸上涂抹东西,还是坚持拿清水洗掉她那厚厚的胭脂水粉,就各凭喜好吧。
我喜欢古物,所以有了《哑舍》,但是最根本的,是因为我喜欢历史这个小姑娘。
我既喜欢帮她继续化妆,也喜欢尝试着用卸妆液去除掉一些厚重的胭脂。
所以《哑舍》中有了不是暴君的秦始皇,有了喜欢种田的宅男项羽,有了其实不会打仗的兰陵王……虽然有些妆画得离谱,但我尽量都是按照历史小姑娘的五官去发挥,大部分的猜测都是有一定根据的,有关于秦始皇的判定,大家可以参考程步先生的《真秦始皇》。有关《红楼梦》坐着是曹雪芹还是洪昇,这个争论是土默热红学提出的。之后还会有更多质疑历史的情节发生,大家都可以拭目以待。
历史小姑娘的素颜究竟是什么模样,已经不可能有人知晓。
就算是活了两千多年的老板,所见所闻也都是片面的主观的,毕竟他一个人也无法于天下人争辩,他有的只是一间小小的古董店罢了。
所以,相对正确的历史要看《二十四史》。这是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里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我们上学念书的历史教科书,就是由这《二十四史》其中简化概括而成。
其实这也不过是经过了诸多史官之手,描绘而成的官方历史小姑娘。也许有人会觉得看她不顺眼,但大部分人都觉得她很好看,那么她的这副妆容便是天下认定的官方妆容。很多人只认识历史小姑娘的这一副模样,换一张脸,就行不通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主要想说的,就是大家要分清楚演义的历史和考试用的历史。不要用老板画出来的历史小姑娘,去调戏各自的历史老师啊……他们会怨恨我的……
考试的时候,更不要按照哑舍的历史来填写考卷哦,老师不认识那样的历史小姑娘,他们只认官方妆容的。
再次强调:想要得高分的同学们,一定要记住历史小姑娘的官方妆容。
《哑舍》第二部终于写完了,还是十二个故事,十二个古董。
一转眼,哑舍已经陪我度过了两年。
看着文档里那一排整齐的文章,我都忍不住发呆,怎么这么快?一下子就两年过去了。
还从没有过一本书,能让我写这么长的时间,而且花费了这么多的精力。每个故事都要查阅好多资料书,想当年念书的时候都没这么用功过。
而且看样子,这种努力,还要继续下去。
朋友曾经问过我,《哑舍》究竟要写多少故事呢?
我迟疑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古董有许多种,故事也有许多个,我也不知道自己能把《哑舍》写到什么地步,但我确实想试着写写,哑舍的历史。
没错,我的野心很大。
我想要把老板生活过的轨迹都写下来,用他的视角来展现,是不同于教科书的历史,是哑舍独有的历史。
在哑舍的历史中,秦始皇并不是暴君,周瑜都督是个女儿身,《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
也许是真的,也许不是真的,谁也证明不了什么,谁也无法证明。
《哑舍》第二部我下了很大的功夫,有别于第一部的轻松写意,在其中添加了许多历史知识和哲学道理,富有历史的凝重感。
我希望自己写出的东西能对大家有所帮助,而不是仅限于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哑舍》的第三部开始挑战帝王的古董,扶苏成为最大的BOSS,其实这点也是在意料之中的。他这一辈子都被当成帝王的接班人来培养,现在只不过是一眨眼的功夫,便斗转星移日夜更替,换了是谁都无法接受。
第三部会更加精彩,我也希望能挑战自我,把哑舍的故事写得更有深度。
希望大家能一直陪着我,陪着我回忆着老板曾经走过的岁月,陪着我见证那些古董们的故事,陪着我一起观看那些历史人物的悲欢离合。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玄色与201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