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章

3个月前 作者: 卡勒德·胡赛尼
    有一个星期,我几乎没有看见哈桑。我起床,发现面包已经烤好,茶已经泡好,还有个水煮蛋,统统放在厨房的桌子上。我当天要穿的衣服已经熨好叠好,摆在门廊的藤椅上,过去哈桑就在那儿熨衣服。他总是等我坐下来吃早餐才熨——这样我们就有机会谈谈心了。过去他还唱歌,在熨斗的嘶嘶声中,哼着那些古老的哈扎拉民谣,歌唱那郁金香盛开的原野。现在迎接我的,只有叠好的衣服,此外,还有那顿我已经吃不下去的早餐。


    某个阴天的早晨,我正在拨弄着餐盘里的水煮蛋。阿里背着一捆劈好的柴走进来,我问他哈桑到哪里去了。


    “他回去睡觉了。”阿里说,他在火炉前跪低,拉开那个小方门。


    “哈桑今天会陪我玩吗?”


    阿里怔了怔,手里拿着一根木头,脸上掠过一丝担忧。“迟些吧,看起来他只想睡觉。他把活干完——我看着他做完——可是随后他就只愿意裹在毛毯下面了。我能问你一些事情吗?”


    “你问吧。”


    “风筝比赛过后,他回家的时候有点流血,衬衣也破了。我问他发生什么事情了,他说没事,只是在争风筝的时候跟几个小孩发生了冲突。”


    我什么也没说,只是继续在盘子里拨弄着那个鸡蛋。


    “他到底怎么了,阿米尔少爷?他对我隐瞒了什么吗?”


    我耸耸肩:“我哪里知道?”


    “你会告诉我的,对吗?安拉保佑,如果你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会告诉我吗?”


    “就像我说的,我哪里知道他出了什么问题?”我不耐烦地说,“也许他生病了。人们总是会生病的,阿里。看吧,你想冻死我呢,还是准备给炉子点火?”


    当天夜里,我问爸爸可不可以在星期五带我去贾拉拉巴德[1]Jlabad,阿富汗东部城市。[1]。他坐在办公桌后面的皮转椅上,看着报纸。他把报纸放下,摘下那副我很讨厌的老花镜。爸爸又不老,一点都不老,还有好多年可以活,可是他干吗要戴那副愚蠢的眼镜啊?


    “当然可以!”他说。最近,爸爸对我有求必应。不止这些,两个晚上之前,他还问我要不要去亚雅纳电影院看查尔顿·赫斯顿主演的《万世英雄》。“你想让哈桑跟着去贾拉拉巴德吗?”


    为什么爸爸总是如此扫兴呢?“他不舒服。”我说。


    “真的?”爸爸仍坐在椅子上,“他怎么啦?”


    我耸耸肩,在火炉边的沙发坐下来。“他可能感冒了或者什么吧。阿里说他每天总是在睡觉。”


    “这几天我很少见到哈桑。”爸爸说,“仅仅是这样吗?感冒?”看到他双眉紧蹙,忧虑溢于言表,我十分不满。


    “只是感冒而已啦,我们星期五去,是吗,爸爸?”


    “是,是,”爸爸说,推着书桌站起来,“哈桑不能去,太糟糕了。我想他要是能去,你会更加开心的。”


    “好吧,我们两个也可以很开心啊。”我说。


    爸爸笑着,眨眨眼,“穿暖和些。”


    本来就应该只有我们两个——我就希望这样——但星期三那夜,爸爸设法邀请了另外二十来个人。他打电话给他堂弟霍玛勇——实际上他是爸爸第二个堂弟——说星期五会到贾拉拉巴德去。霍玛勇曾在法国进修机械工程,如今在贾拉拉巴德有座房子,他说欢迎大家都去,他会带上他的孩子和两个老婆。还有,雪菲嘉表姐和家人从赫拉特到访,目前还在,或许她也想一起去。而这次雪菲嘉来喀布尔住在表哥纳德家,所以也得邀请他们一家,虽然霍玛勇跟纳德向来不和。倘使邀请了纳德,自然也得请他的哥哥法拉克,要不就伤害到他的感情了,并且下个月他们的女儿结婚,可能会因此不邀请霍玛勇……


    我们坐满了三辆旅行车。我跟爸爸、拉辛汗、霍玛勇“卡卡”搭一辆车——小时候爸爸教我管男性长辈叫“卡卡”,也就是叔叔伯伯,管女性长辈叫“卡哈拉”,也就是姑姑阿姨。霍玛勇叔叔的两个老婆也跟我们一起——较老那个满脸皱纹,手上长着肉瘤;较年轻那个则浑身散发着香水的味道,跳舞的时候老闭着眼睛——还有霍玛勇叔叔那对双胞胎女儿。我坐在最后一排,晕车并且头昏眼花,被那对双胞胎夹在中间,她们不停地越过我的膝盖,相互拍打。通往贾拉拉巴德的是条盘旋的山路,要两个小时的颠簸才能走完,车每次急转都会让我的胃翻江倒海。车里每个人都在说话,同时大声说话,近乎叫喊,这是阿富汗人交谈的方式。我问了双胞胎中的一个——法茜拉或者卡丽玛,我总是分不清她们谁是谁——问她愿不愿意让我换到窗边的位置去,因为我晕车,需要呼吸一点新鲜空气。她伸了伸舌头,说不。我告诉她无所谓,不过我也许会呕吐,弄脏她的新衣服。隔了一会儿,我把头伸出车窗外面。我看见路面坑坑洼洼,高低起伏,盘旋着消失在山那边;数着从我们车边经过的货车,它们五颜六色,载满喧哗的乘客,蹒跚前进。我试图合上双眼,让风扑打我的脸颊;我张开嘴巴,大口大口吸着干净的空气,但仍没有觉得好一些。有人用手指戳了我一下,是法茜拉或者卡丽玛。


    “干吗?”我说。


    “我刚把风筝比赛的事情跟大家说了!”爸爸坐在驾驶座上说。霍玛勇叔叔和他两个老婆坐在中间那排,朝我微笑。


    “那天天上一定有一百只风筝吧?”爸爸说,“对吗,阿米尔?”


    “我想应该有的。”我喃喃说。


    “一百只风筝,亲爱的霍玛勇,不是吹牛。那天最后一只还在天上飞的风筝,是阿米尔放的。他还得到最后那只风筝,把它带回家,一只漂亮的蓝风筝。哈桑和阿米尔一起追回来的。”


    “恭喜恭喜。”霍玛勇叔叔说。他的第一个老婆,手上生瘤那个,拍起掌来:“哇,哇,亲爱的阿米尔,我们都为你感到骄傲!”年轻的老婆也加入了,然后他们全都鼓掌,欢喜赞叹,告诉我他们有多么以我为荣。只有拉辛汗,坐在副驾驶的位子上,紧邻着爸爸,一言不发。他的眼神奇怪地看着我。


    “请停一停,爸爸。”我说。


    “干吗?”


    “我晕车。”我喃喃说,倒在座位上,靠着霍玛勇叔叔的女儿。


    法茜拉或卡丽玛脸色一变。“快停,叔叔!他脸色都黄了!我可不希望他弄脏我的新衣服!”她尖叫道。


    爸爸开始刹车,但我没能撑住。隔了几分钟,我坐在路边的一块石头上,他们让风吹散车里的气味。爸爸吸着烟,跟霍玛勇叔叔在一起,他正在安慰法茜拉或者卡丽玛,要她别哭泣,说到了贾拉拉巴德再给她另买一套新衣服。我合上双眼,把脸对着太阳。眼睑后面出现一小片阴影,好像用手在墙上玩影子那样,它们扭曲着,混合着,变成一副画面: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子,扔在那条小巷的一堆旧砖头上面。


    霍玛勇叔叔在贾拉拉巴德的白色房子楼高两层,带有阳台,从上面可以看到一个大花园,有围墙环绕,种着苹果树和柿子树。那儿还植有树篱,到了夏天,园丁会将其剪成动物形状。此外还有个铺着翡翠绿瓷砖的游泳池。游泳池没有水,底部积着一层半融的雪,我坐在池边,双脚在池里晃荡。霍玛勇叔叔的孩子在院子的另外一端玩捉迷藏。妇女在厨房做饭,我闻到炒洋葱的味道,听到高压锅扑哧扑哧的声音,还有音乐声和笑声。爸爸、拉辛汗、霍玛勇叔叔、纳德叔叔坐在阳台上抽烟。霍玛勇叔叔说他带了投影机,可以放他在法国的幻灯片给大家看。他从巴黎回来已经十年了,还在炫耀那些愚蠢的幻灯片。


    事情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爸爸和我终于变成朋友了,几天前我们去了动物园,看那头叫“玛扬”的狮子,我趁没人注意,还朝熊扔了一块石头。之后,我们去电影院公园对面那家“达克达”烤肉店吃饭,点了烤羊肉和从那个印度烤炉取下来的馕饼。爸爸跟我说他去印度和俄罗斯的故事,给我讲他碰到的人,比如说他在孟买[1]Bombay,印度城市。[1]看到一对夫妇,没手没脚,结婚已经四十七年,还养了十一个孩子。跟爸爸这样过上一天,听他讲故事,太有趣了。我终于得到了我多年来梦寐以求的东西。可是现在我得到了,却觉得十分空虚,跟这个我在里面摇晃双腿的游泳池一样。


    黄昏的时候,诸位太太和女儿张罗着晚餐——米饭、馕饼肉丸,还有咖喱鸡肉。我们按照传统的方式用膳,在地面铺上桌布,坐在遍布房间的坐垫上,每四人或者五人共用一个大浅盘,用手抓着东西吃。我不饿,不过还是坐下了,跟爸爸、法拉克,还有霍玛勇叔叔的两个儿子一起。爸爸在晚饭前喝了一点烈酒,还在跟他们吹嘘风筝比赛,活灵活现地描述我如何将其他人统统打败,如何带着最后那只风筝回家。人们从大浅盘抬起头来,纷纷向我道贺,法拉克叔叔用他那只干净的手拍拍我的后背。我感觉好像有把刀子刺进眼睛。


    后来,午夜过后,爸爸和他的亲戚玩了几个小时的扑克,终于在我们吃饭那间房子倒下,躺在平行摆放的地毯上呼呼入睡。妇女则到楼上去。过了一个钟头,我仍睡不着。各位亲戚在睡梦中或咕哝,或叹气,或打鼾,我翻来覆去。我坐起身,一缕月光穿过窗户,弥漫进来。


    “我看着哈桑被人强暴。”我自说自话。爸爸在梦里翻身,霍玛勇叔叔在说呓语。有一部分的我渴望有人醒来听我诉说,以便我可以不再背负着这个谎言度日。但没有人醒来,在随后而来的寂静中,我明白这是个下在我身上的咒语,终此一生,我将背负着这个谎言。


    我想起哈桑的梦,那个我们在湖里游泳的梦。那儿没有鬼怪。他说,只有湖水。但是他错了。湖里有鬼怪,它抓住哈桑的脚踝,将他拉进暗无天日的湖底。我就是那个鬼怪。


    自从那夜起,我得了失眠症。


    又隔了半个星期,我才开口跟哈桑说话。当时我的午餐吃到一半,哈桑在收拾碟子。我走上楼梯,回房间去,哈桑问我想不想去爬山。我说我累了。哈桑看起来也很累——他消瘦了,双眼泡肿,下面还有灰白的眼圈。但他又问了一次,我勉为其难地答应了。


    我们爬上那座山,靴子踩在泥泞的雪花上吱嘎吱嘎响。没有人开口说话。我们坐在我们的石榴树下,我知道自己犯了个错误。我不应到山上来。我用阿里的菜刀在树干上刻下的字迹犹在: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现在我无法忍受看到这些字。


    他求我念《沙纳玛》给他听,我说我改变主意了。告诉他我只想走回自己的房间去。他望着远方,耸耸肩。我们沿着那条来路走下,没有人说话。我生命中第一次渴望春天早点到来。


    1975年冬天剩下的那些日子在我记忆里面十分模糊。我记得每当爸爸在家,我就十分高兴。我们会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一起拜访霍玛勇叔叔或者法拉克叔叔。有时拉辛汗来访,爸爸也会让我在书房里喝茶。他甚至还让我念些自己写的故事给他听。一切都很美好,我甚至相信这会永恒不变。爸爸也这么想,我认为。我们彼此更加了解。至少,在风筝大赛之后的几个月里,爸爸和我相互抱有甜蜜的幻想,以某种我们过去从未有过的方式相处。我们其实在欺骗自己,居然认为一个用棉纸、胶水和竹子做的玩具,能弥合两人之间的鸿沟。


    可是,每当爸爸不在——他经常不在家——我便将自己锁在房间里面。我几天就看完一本书,写故事,学着画马匹。每天早晨,我会听见哈桑在厨房忙上忙下,听见银器碰撞的叮当声,还有茶壶烧水的嘶嘶声。我会等着,直到他把房门关上,我才会下楼吃饭。我在日历上圈出开学那天,开始倒数上课的日子。


    让我难堪的是,哈桑尽一切努力,想恢复我们的关系。我记得最后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看着法尔西语节译本的《劫后英雄传》[1]Ivanhoe,苏格兰作家瓦尔特·司各特(SirWalterScott,1771~1832)著,讲述中世纪英格兰的骑士故事。[1],他来敲我的门。


    “谁?”


    “我要去烘焙房买馕饼,”他在门外说,“我来……问问要不要一起去。”


    “我觉得我只想看书,”我说,用手揉揉太阳穴。后来,每次哈桑在我身边,我就头痛。


    “今天阳光很好。”他说。


    “我知道。”


    “也许出去走走会很好玩。”


    “你去吧。”


    “我希望你也去。”他说。停了一会儿,不知道什么东西又在撞着门,也许是他的额头。“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阿米尔少爷。你希望你告诉我。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们不再一起玩了。”


    “你没有做错任何事情,哈桑,你走开。”


    “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改的。”


    我将头埋在双腿间,用膝盖挤着太阳穴。“我会告诉你我希望你别做什么。”我说,双眼紧紧闭上。


    “你说吧。”


    “我要你别再骚扰我,我要你走开。”我不耐烦地说。我希望他会报复我,破门而入,将我臭骂一顿——这样事情会变得容易一些,变得好一些。但他没有那样做,隔了几分钟,我打开门,他已经不在了。我倒在自己的床上,将头埋在枕上,眼泪直流。


    自那以后,哈桑搅乱了我的生活。我每天尽可能不跟他照面,并以此安排自己的生活。因为每当他在旁边,房间里的氧气就会消耗殆尽。我的胸口会收缩,无法呼吸;我会站在那儿,被一些没有空气的泡泡包围,喘息着。可就算他不在我身边,我仍然感觉到他在,他就在那儿,在藤椅上那些他亲手浆洗和熨烫的衣服上,在那双摆在我门外的温暖的便鞋里面,每当我下楼吃早餐,他就在火炉里那些熊熊燃烧的木头上。无论我走到哪儿,都能看见他忠心耿耿的信号,他那该死的、毫不动摇的忠心。


    那年早春,距开学还有几天,爸爸和我在花园里种郁金香。大部分积雪已经融化,北边的山头开始露出一片片如茵绿草。那是个寒冷、阴沉的早晨,爸爸在我身旁,一边说话,一边掘开泥土,把我递给他的球茎种下。他告诉我,有很多人都以为秋天是种植郁金香的最好季节,然而那是错的。这当头,我问了他一个问题:“爸爸,你有没有想过请新的佣人?”


    他扔下球茎,把铲子插在泥土中,扔掉手里的工作手套,看来我让他大吃一惊,“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我只是想想而已,没别的。”


    “为什么我要那样做?”爸爸粗声说。


    “你不会,我想。那只是一个问题而已。”我说,声音降低了。我已经后悔自己那样说了。


    “是因为你和哈桑吗?我知道你们之间有问题,但不管那是什么问题,应该处理它的人是你,不是我。我会袖手旁观。”


    “对不起,爸爸。”


    他又戴上手套。“我和阿里一起长大。”他咬牙切齿地说,“我爸爸将他带回家,他对阿里视如己出。阿里待在我家四十年了,整整四十年。而你认为我会将他赶走?”他转向我,脸红得像郁金香一样,“我不会碰你一下,阿米尔,但你要是胆敢再说一次……”他移开眼睛,摇摇头,“你真让我觉得羞耻。至于哈桑……哈桑哪里也不去。你知不知道?”


    我望着地面,手里抓起一把冷冷的泥土,任由它从我指缝间滑落。


    “我说,你知不知道?”爸爸咆哮了。


    我害怕了:“我知道,爸爸。”


    “哈桑哪儿都不去,”爸爸愤怒地说,他拿起铲子,在地上又掘了一个坑,用比刚才更大的力气将泥土铲开,“他就在这儿陪着我们,他属于这儿。这里是他的家,我们是他的家人。以后别再问我这样的问题!”


    “不会了,爸爸,对不起。”


    他闷声把剩下的郁金香都种完。


    第二个星期,开学了,我如释重负。学生分到了新的笔记本,手里拿着削尖的铅笔,在操场上聚集在一起,踢起尘土,三五成群地交谈,等待班长的哨声。爸爸的车开上那条通向校门的土路。学校是座两层的古旧建筑,窗户漏风,鹅卵石砌成的门廊光线阴暗,在剥落的泥灰之间,还可以看见它原来的土黄色油漆。多数男孩走路上课,爸爸黑色的野马轿车引来的不仅仅是艳羡的眼光。本来他开车送我上学,我应该觉得很骄傲——过去的我就是这样——但如今我感到的只是有些尴尬,尴尬和空虚。爸爸连声“再见”都没说,就掉头离开。


    我没有像过去那样,跟人比较斗风筝的伤痕,而是站到队伍中去。钟声响起,我们鱼贯进入分配的教室,找座位坐好,我坐在教室后面。法尔西语老师分发课本的时候,我祈祷有做不完的作业。


    上学给了我长时间待在房间里头的借口。并且,确实有那么一阵,我忘记了冬天发生的那些事,那些我让它们发生的事。接连几个星期,我满脑子重力和动力,原子和细胞,英阿战争,不去想着哈桑,不去想他的遭遇。可是,我的思绪总是回到那条小巷。总是想到躺在砖头上的哈桑的棕色灯芯绒裤,想到那些将雪地染成暗红色、几乎是黑色的血滴。


    那年初夏,某个让人昏昏欲睡的午后,我让哈桑跟我一起去爬山。告诉他我要给他念一个刚写的故事。他当时在院子里晾衣服,他手忙脚乱把衣服晾好的样子让我看到他的期待。


    我们爬上山,稍作交谈。他问起学校的事情,问起我在学什么,我谈起那些老师,尤其是那个严厉的数学老师,他惩罚那些多话的学生,将铁棍放在他们的指缝间,然后用力捏他们的手指。哈桑吓了一跳,说希望我永远不用被惩罚。我说我到目前为止都很幸运,不过我知道那和运气没什么关系。我也在课堂上讲话,但我的爸爸很有钱,人人认识他,所以我免受铁棍的刑罚。


    我们坐在墓园低矮的围墙上,在石榴树的树影之下。再过一两个月,成片的焦黄野草会铺满山坡,但那年春天雨水绵绵,比往年持续得久,到了初夏也还不停地下着,杂草依然是绿色的,星星点点的野花散落其间。在我们下面,瓦兹尔·阿克巴·汗区的房子平顶白墙,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院子里的晾衣线挂满衣物,在和风的吹拂中如蝴蝶般翩翩起舞。


    我们从树上摘了十来个石榴。我打开带来那本故事书,翻到第一页,然后又把书放下。我站起身来,捡起一个熟透了的跌落在地面的石榴。


    “要是我拿这个打你,你会怎么做啊?”我说,石榴在手里抛上抛下。


    哈桑的笑容枯萎了。他看起来比我记得的要大,不,不是大,是老。怎么会这样呢?皱纹爬上他那张饱经风吹日晒的脸,爬过他的眼角,他的唇边。也许那些皱纹,正是我亲手拿刀刻出来的。


    “你会怎么做呢?”我重复。


    他脸无血色。我答应要念给他听的那本故事书在他脚下,书页被微风吹得劈啪响。我朝他扔了个石榴,打中他的胸膛,爆裂出红色的果肉。哈桑又惊又痛,放声大哭。


    “还手啊!”我咆哮着。哈桑看看胸前的污渍,又看看我。


    “起来!打我!”我说。哈桑站起来了,但他只是站在那儿,露出茫然失措的表情,好比一个男人,刚才还在海滩愉快地散步,此刻却被浪花卷到大洋中间。


    我又扔出一个石榴,这次打在他的肩膀上,果汁染上他的脸。“还手!”我大喊,“还手,你这个该死的家伙!”我希望他还击。我希望他满足我的愿望,好好惩罚我,这样我晚上就能睡着了。也许到时事情就会回到我们以前那个样子。但哈桑纹丝不动,任由我一次又一次扔他。“你是个懦夫!”我说,“你什么都不是,只是个该死的懦夫!”


    我不知道自己击中他多少次。我所知道的是,当我终于停下来,筋疲力尽,气喘吁吁,哈桑浑身血红,仿佛被一队士兵射击过那样。我双足跪倒,疲累不堪,垂头丧气。


    然后哈桑捡起一个石榴。他朝我走来,将它掰开,在额头上磨碎。“那么,”他哽咽着,红色的石榴汁如同鲜血一样从他脸上滴下来。“你满意了吧?你觉得好受了吗?”他转过身,朝山下走去。


    我任由泪水决堤,跪在地上,身体前后摇晃。“我该拿你怎么办,哈桑?我该拿你怎么办?”但等到泪痕风干,我脚步沉重地走回家,我找到了答案。


    我的十三岁生日在1976年夏天。这是阿富汗最后一段平静的和平岁月。我和爸爸的关系再度冷却了。我想这都是因为在我们种郁金香那天我所说的那句愚蠢的话,关于请新仆人的那句话。我后悔说了那句话——真的很后悔——但我认为即使我没说,我们这段短短的快乐插曲也会告终。也许不会这么快,但终究会结束。到夏天结束的时候,勺子和叉子碰撞盘子的声音又取代了晚餐桌上的交谈,爸爸开始在晚饭后回到书房去,并把门关上。我则回去翻看哈菲兹和迦亚谟的书,咬指甲咬到见皮,写故事。我将故事放在床底的架子上,将它们保留起来,以备万一爸爸会跟我要去看,虽然我怀疑他不会。


    爸爸举办宴会的座右铭是:如果没请来全世界的人,就不算是个宴会。我记得生日之前一个星期,我看着那份邀请名单,发现在近四百人中,至少有四分之三我并不认识——包括那些将要送我生日礼物以祝贺我活过十三个年头的叔伯姑姨。然后我意识到他们并非真的因我而来。那天是我的生日,但我知道谁才是宴会上的天皇巨星。


    一连数天,屋子里挤满了爸爸请来的帮手。有个叫萨拉胡丁的屠夫拖来一头小牛和两只绵羊,拒绝收下哪怕一分钱。他亲自在院子里的白杨树下宰了那些畜生。“用血浇灌对树有好处。”我记得鲜血染红树下的青草时,他这么说。有些我不认识的男人爬上橡树,挂上成串的灯泡和长长的电线。其他人在院子里摆出几十张桌子,逐一披上桌布。盛宴开始之前一夜,爸爸的朋友德尔-穆罕默德带来几袋香料,他在沙里诺区开了一间烧烤店。跟屠夫一样,德尔-穆罕默德——爸爸管他叫“德罗”——也拒绝收钱。他说爸爸已经帮了他家里太多忙了。德罗在腌肉的时候,拉辛汗低声告诉我,德罗开餐厅的钱是爸爸借给他的,并且没有要他还钱。直到有一天,德罗开着奔驰轿车,来到我家门口,说要是爸爸不收钱他就不走,爸爸这才收下。


    我想从各个方面来说,或者至少从评价宴会的标准来说,我的生日盛宴称得上极为成功。我从来没有见到屋子里有那么多人。来宾或是手拿酒杯,在门廊聊天,或是在台阶上吸烟,或是倚着门口。他们找到空位就坐下,厨房的柜台上,门廊里面,甚至楼梯下面都坐满了人。院子里,蓝色的、红色的、绿色的灯泡在树上闪闪发光,人们在聚集在下面,四处点燃的煤油灯照亮他们的脸庞。爸爸把舞台设在俯览花园的阳台上,但扬声器布满整个院子。艾哈迈德·查希尔弹着手风琴,唱着歌,人们在舞台下面跳舞。


    我不得不逐一跟来宾打招呼——爸爸这么要求,他可不希望翌日有人乱嚼舌头,说他养了个不懂礼貌的儿子。我亲了几百个脸颊,和所有的陌生人拥抱,感谢他们的礼物。我的脸因为僵硬的微笑而发痛。


    我跟爸爸站在院子里的酒吧前面,这当头有人说:“生日快乐,阿米尔。”是阿塞夫,还有他的父母。阿塞夫的父亲马赫穆德是矮个子,又矮又瘦,皮肤黝黑,脸部狭小。他的妈妈谭雅是个小妇人,神经兮兮,脸带微笑,不停眨眼。如今阿塞夫就站在他们两个之间,咧嘴笑着,居高临下,双手搂着他们的肩膀。他带着他们走过来,好像拎着他们过来一样,似乎他才是父亲,他们是孩子。我感到一阵眩晕。爸爸对他们的莅临表示感谢。


    “我亲自给你挑选了礼物。”阿塞夫说。谭雅的脸抽动,眼光从阿塞夫身上移到我身上。她微笑着,显得有些勉强,眨着眼。我怀疑爸爸有没有看到。


    “还玩足球吗,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他一直希望我跟阿塞夫交朋友。


    阿塞夫微笑,他甜蜜的笑容显得纯真无瑕,真叫人不寒而栗。“当然,亲爱的叔叔。”


    “我记得你踢右路?”


    “是的,我今年改踢中场了。”阿塞夫说,“那样我就可以多进一些球了。我们下个星期跟梅寇拉扬队比赛。那会很精彩,他们有几个球员很棒。”


    爸爸点点头:“你知道,我年轻的时候也踢中场。”


    “我敢打赌,现在你要是愿意,也能踢。”阿塞夫说,他一脸天真地眨眨眼,拍爸爸的马屁。


    爸爸也朝他眨眼:“我看你老爸已经把他举世闻名的拍马屁技术传给你了。”他用手肘碰碰阿塞夫的父亲,差点把那个小家伙撞倒。马赫穆德的笑声就像谭雅的微笑那样虚伪。突然之间,我在想,也许从某种程度上说,他们害怕自己的儿子。我试图装出一个笑容,但我所能做到的,只是勉强让嘴角往上翘了翘——看到爸爸和阿塞夫这么投机,我的胃翻动着。


    阿塞夫把眼光移向我。“瓦里和卡莫也来了,他们怎么也不会错过你的生日。”他皮笑肉不笑地说。我默默点头。


    “我们打算明天在我家玩排球,”阿塞夫说,“也许你可以来一起玩,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带上哈桑。”


    “听起来很有趣。”爸爸说,双眼放光。“你觉得呢,阿米尔?”


    “我真的不喜欢排球。”我喃喃说,看到爸爸眼里的光芒消失了,接着是一阵令人不适的沉默。


    “很抱歉,亲爱的阿塞夫。”爸爸说,耸耸肩。他替我道歉!那刺痛了我。


    “不,没关系。”阿塞夫说,“不过大门随时为你开放,亲爱的阿米尔。不管怎样,我听说你喜欢看书,所以我给你带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他将一份包扎好的礼物递给我,“生日快乐。”


    他穿着棉布衬衣、蓝色裤子,系着红色领带,脚上是一双闪亮的黑色皮鞋。他身上散发着古龙水的香味,金黄色的头发整齐地梳向后面。就外表而言,他是每个父母梦想中的儿子:强壮,高大,衣冠楚楚,举止得体,英俊得令人吃惊,还富有才华,更不用说还能机智地跟大人打趣。但在我看来,他的眼睛出卖了他。我看着他的眼睛,看穿他虚有其表,有一种疯狂隐藏在他身内。


    “怎么不收下,阿米尔?”爸爸说。


    “嗯?”


    “你的礼物啊,”他不耐烦地说,“亲爱的阿塞夫给你送礼物呢。”


    “哦。”我说,从阿塞夫手里接过那个盒子,放低视线。要是我能独自在房间里,陪着我的书,远离这些人就好了。


    “喂?”爸爸说。


    “什么?”


    爸爸放低了声音,每次我当众给他难堪,他就会这样,“你不谢谢亲爱的阿塞夫吗?他太周到了。”


    我希望爸爸别那样叫他,他叫过我几次“亲爱的阿米尔”呢?“谢谢。”我说。阿塞夫的母亲看着我,欲言又止。我意识到阿塞夫的双亲还没说过一句话。为了不再让我自己和爸爸难堪——但主要是因为不想看到阿塞夫和他的笑脸——我走开了。“谢谢你来。”我说。


    我从拥挤的宾客中走出来,偷偷溜出那扇锻铁大门。我们家往下两座房子,有一片很大的空地。我听爸爸告诉拉辛汗,有个法官买下了那片地,建筑师正在设计蓝图。现在,那块地皮是荒芜的,只有泥土、石块和野草。


    我扯开阿塞夫的礼物外面那层包装纸,借着月光端详书的封面。那是一本希特勒自传。我将它扔在杂草中。


    我倚着邻居的墙壁,滑坐在地上,只是在黑暗中坐一会儿,膝盖抵着胸膛,抬眼望着星星,等着夜晚结束。


    “你不用去陪你的客人吗?”一个熟悉的声音说,拉辛汗沿着墙壁朝我走来。


    “他们不用我陪。爸爸在那边呢,你忘了?”我说。拉辛汗酒杯中的冰块叮咚响,他坐在我身边。“我不知道原来你也喝酒。”


    “我喝酒,”他说,高兴地用手肘撞了我一下,“不过只有在重要的场合才喝。”


    我微笑:“谢谢。”


    他朝我举举杯,喝了一口。他点起一根香烟,没有过滤嘴的巴基斯坦香烟,他和爸爸总是抽这种。“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差点就结婚了?”


    “真的吗?”我说,想到拉辛汗也结婚,不由微微笑着。我一直当他是爸爸寡言的知交,我的写作导师,我的朋友,当他是那个每次到国外旅行总不忘给我买点小礼物的人。但是丈夫?父亲?


    他点点头:“真的。那年我十八岁。她的名字叫荷麦拉。她是哈扎拉人,我家邻居仆人的女儿。她像仙女一样好看,淡棕色的头发,褐色的大眼睛……她总是这样笑……我有时还能听到她的笑声。”他晃晃酒杯,“我们经常在我父亲的苹果园里幽会,总是在夜阑人静的时候。我们在树下聊天,我拉着她的手……我让你不好意思了吗,阿米尔?”


    “有一点点。”我说。


    “那对你无害的,”他说,又喝了一口。“不管怎样,我们有着这样的幻想。我们会有一个盛大的、梦幻般的婚礼,从坎大哈和喀布尔请亲朋好友来参加。我会给我们盖一座大房子,白色的,露台铺着瓷砖,窗户很大。我们会在花园里种果树,还有各种各样的花儿,有一个草坪,我们的孩子在上面玩耍。星期五,在清真寺做过祷告之后,每个人会到我们家里吃午饭,我们在花园用膳,在樱桃树下,从井里打水喝。然后我们喝着茶,吃着糖果,看着我们的孩子跟亲戚的小孩玩……”


    他喝了一大口烈酒,咳嗽。“可惜你看不到我把这件事告诉我爸爸时他脸上的表情。我妈妈完全昏厥了,我的姐妹用冷水扑打她的脸,她们对着她扇风,仿佛我用刀子割了她的喉咙。要不是我爸爸及时阻止,我哥哥雅拉尔真的会去抓来他的猎枪。”拉辛汗说,带着痛苦的笑声,“我跟荷麦拉对抗着整个世界。并且我告诉你,亲爱的阿米尔,到了最后,总是这个世界赢得胜利。就这么回事。”


    “后来怎样呢?”


    “就在那天,我爸爸将荷麦拉和她的家人赶上一辆货车,送他们去哈扎拉贾特。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


    “真遗憾。”我说。


    “不过这也许是最好的结果了,”拉辛汗说,耸耸肩。“她会受辱的。我的家人将永远不会平等对待她。你不会下令让某人替你擦鞋子,而当天晚些时候管她叫‘姐妹’。”他看着我,“你知道,你可以告诉我任何你想说的事情,亲爱的阿米尔,任何时候。”


    “我知道,”我惴惴地说。他久久看着我,似乎在等待;他黑色的眼睛深洞无底,隐藏着我们之间一个没有说出的秘密。那一刻,我差点就告诉他了,差点把什么都对他说,可是到时他会怎么看待我?他会恨我,而且合情合理。


    “给你,”他递给我某件东西,“我差点忘记了,生日快乐。”那是个棕色的皮面笔记本。我伸出手指,摸索着它镶着金线的边缘,闻到皮革的味道。“给你写故事用的。”他说。我刚要向他道谢,有些东西爆炸了,在天空中燃起火焰。


    “烟花!”


    我们匆忙赶回家,发现所有的宾客都站在院子里,望着天空。每次爆裂和呼啸升空的声音,都会引来孩子们大声尖叫。每次火焰嘶嘶作响,爆裂开来,变成花束,都会引起人们欢呼,拍掌称好。每隔几秒钟,后院就会被突然爆发的火光点亮,有红的、绿的、黄的。


    在一次短暂的闪光中,我看到永世不会忘记的情景:哈桑端着银盘,服侍阿塞夫和瓦里喝酒。那阵光芒消失了,又是一声嘶嘶,一声爆裂,接着是一道橙色的火光:阿塞夫狞笑着,用一根指节敲打着哈桑的胸膛。


    然后,天可怜见,什么都看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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