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是重逢的悲与喜
3个月前 作者: 叶迷
第十二章是重逢的悲与喜
长达四个小时的月会结束后,杜天天揉着酸痛的肩膀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刚推开门,就看见冯珊坐在沙发上优哉游哉地跷着个二郎腿在等她,脸上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得意之色。
杜天天也不搭理她,径自把手中的文件往办公桌上一放,取了旁边的圆珠笔开始填写下周的节目单。
冯珊等了一会儿,果然按捺不住,主动开口说:“为什么你不问问我发生了什么好事?告诉你,我现在可是开心得不得了呢。”
于是她懒洋洋地问:“什么好事?”
“封淡昔答应出镜了——这算不算喜事?”
笔尖顿时停住,她错愕地回头,看见冯珊唇角的笑容越发深邃,眼睛闪闪发亮。
“你再说一遍。”
冯珊笑眯眯地说:“我说,封淡昔答应参加下个礼拜二的100期man色的录影,而且,他现在本人就在b城,昨天刚到的。”
一连串的信息就像炸弹一样投入杜天天心中,把她震得几乎坐不住。
封淡昔居然会答应出镜?
封淡昔昨天回国了?
封淡昔现在就在b城?
她愣愣地握着原子笔,几乎怀疑是不是耳朵出了问题,这怎么可能?“他为什么回国?”
“他父亲再婚,他做儿子的来参加婚礼。”
是了,她想起来了,当年,封淡昔跟着妈妈去了英国,而他的父亲和弟弟却留在了b城。想起他弟弟,心中又是一阵绞痛。
冯珊起身,袅袅地走到她面前,把100期man色的策划案往她桌上一放,声音故意放得很腻:“现在,总策划大人您可以在这上面签字通过了吧?”
她想她的脸色肯定变得很难看,因为冯珊几乎是用一种眉开眼笑的表情睨着她。而她,麻木地在那份策划案上签了字,手指在一直一直发颤。
“谢了。”冯珊转身离去。办公室的门“喀”地合上了。12月,办公室里的暖气太足,燥热得让人难受。而透过窗子,她看见外面的天空阴沉沉的,飘着星星点点的雪花。
真是再糟糕没有的一天了。
杜天天无力地在椅子上坐下,捂住自己的头,只觉得头上的青筋不停地抽动,勒得她好疼。
封淡昔……你为什么要回来?
又为什么要答应参加man色?
你明知道参加这个节目,两人就会无可避免地见面的,那么,你又是在用一种什么样的心情看待这次重逢呢——在经历过那么不堪的事情之后。
杜天天想不明白,但是,有一点非常清楚:她不想见他。她一点都不想见他。
接下去的一天都过得浑浑噩噩的,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临下班时又被叫去开会,等那冗长的会议结束时,已经是晚上十点。
一边想着年年在家该等久了,一边连忙驾车回家。
所以说,人就不能有心事,一有心事,就觉得什么都看不顺眼。比如说,分明是红灯,几个不怕死的行人还敢走人行道;比如说,那雪下得疏疏拉拉,浸得地面上全是泥,偏偏又积不起来,怎么就不干脆点来场鹅毛大雪算了?又比如说那个敲她车窗的人是怎么回事?嘴巴张张合合的好像是在说什么,但她一个字都没听见。
摇下车窗,那个三旬出头的瘦削男子突然亮出一把匕首,二话不说抵在了她的脖子上。
杜天天心想:得,祸不单行。这种报纸新闻里常有的犯罪案例今天都让她给撞上了。也怪她一路上都心绪不宁,否则也不会那么轻易就摇下了车窗。
“把钱包拿出来!”那男子低声恐吓。
杜天天非常顺从地从皮包里摸出钱包,递了过去。好汉不吃眼前亏,这点道理她还是懂的。
那人接过,打开数了数,对里面的现金看起来还较比满意。
杜天天迟疑地说:“那个……”
“干吗?”那人脸色顿变,架在她脖子上的刀又近了几分。
杜天天连忙解释:“我是想说,钱包您尽管拿走,但能不能把里面的身份证还给我?补办很麻烦的……”
那人想了想,抽出身份证丢到她身上。
“谢谢。”这叫什么世道,被劫的反而要向施劫的人道谢。
那人把钱包塞进自己的屁股后兜里,目光在车内扫了一圈,看见她的名牌皮包,说:“把你的皮包也拿过来!”
杜天天在心中哀叹:这个劫匪胃口还不小啊。当下只得把皮包也递过去。那人也厉害,用一只手就能翻检包里的东西,手机、mp4还有psp……后来干脆把整个包都拿走了。
“那个……”
“干吗?”
“我是想说,皮包您也尽管拿走,但是,能不能把里面那个记事本还我?没了它我会很困扰的。”
同样的对白又上演了一次,那人摸出记事本,丢到她身上。
“谢谢。”杜天天心想事情就这么算完了,也没什么可以再给他打劫的了。
没想到,劫匪提出了第三个要求:“下车!”
“呃?”
“别废话,快下车,否则老子捅了你!”
杜天天吓得冷汗都流了出来,只得畏畏颤颤地走下车。这人想干吗?不会是想劫色吧?这条路虽然比较偏僻,但偶尔也有车辆经过啊,他就这么大胆?
幸好,不用她紧张太久,等她走出来后,那人用力把她一推,钻进车内,飞快地将车子开走了。
直到汽车的两盏尾灯消失在拐角处后,杜天天这才醒悟过来——不仅钱包、皮包,那家伙连她的车也一起劫了。
有没有搞错,这也太离谱了吧!
她难以置信地抓着头发,再看身份证和记事本,都散落在地上,连忙过去捡起来。因为之前在车内开着空调,所以把外套脱了的缘故,只穿着毛衣的她此刻站在风雪交加的路上,冻得瑟瑟发抖。
钱没了,手机也没了,只能等在这里,看有没有出租车经过,好载她先回家拿钱,然后再去警察局报警。
杜天天就那样佝偻着身子一边跺脚一边可怜巴巴地盼着出租车。也不是没想过求助于过路车,但那些车全都不甩她,任她怎么挥手都视若无睹地径自开走了。看样子,现在的人防范意识都很高,会乖乖摇下车窗任人劫持的傻瓜,就只有她一个。
她等啊等,最后干脆蹲到地上抱住自己,以期望能够暖和些。远远一辆车开了过来,她满心期待地抬起头看,发现不是出租车后便又耷拉了下来。
谁知,那辆车分明已经开过她的身边了,在前方十几米的地方却停住,又过了半分钟后,开始往后倒退,最终停在了她面前。
杜天天有些呆滞地抬起眼睛,发现这辆车看起来好生眼熟,就在她思索着曾在哪里见过这么骚包的跑车时,车门开了,一股暖流顿时扑面而来,再看过去,就那样毫无心理准备的与一双眼眸空中相撞——
天翻地覆,沧海桑田,红尘逆转,往事轮回……
如此意外又不意外地再度相见。
在她如此狼狈的一刻里,遇见封淡昔。
依旧是俊美如玉的五官,依旧是倜傥优雅的气质,他坐在兰博基尼的驾驶座上,像骑着白马来救落难公主的王子,明明是几可入画的美丽画面,却让她变得更加难过和绝望。
是谁说,再回首已百年身?原来只不过分别了九个月的旧情人,再相见时,亦恍如隔世。
长街上寒风寂寂,世界仿佛凝固了。
“上车。”封淡昔说。
她吸吸鼻子,想着无论如何她不能冻死在路上,便只能坐了进去。关上车门,车内的暖气轻柔地覆盖过来,皮肤的每个毛孔都为之舒展开,不再僵硬和发抖。
她活动了下因受冻而木然的四肢,这时,一条毛巾递了过来,“擦擦头发。”
虽然雪下得不大,但是因为等的时间太久,那些雪花还是濡湿了她的头发和毛衣。这么小的细节,他都注意到了,杜天天心里又是一番百感交集:一边感动于他的细致体贴,另一边,却是酸楚难言。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相见?
封淡昔问:“发生什么事了?”
她闷闷地答:“遇到劫匪,连车带钱一块劫走了。”
他转过头来,看了她一眼,当她还没分析出那个目光里究竟包含了怎样的心态时,他又转回去专心开车。
“这是去哪?”为什么前方的路既不是去她家的,也不是去警察局的?
“我下榻的宾馆就在前面,先带你去洗澡和更换衣服,否则你会感冒的。”
听了这话,杜天天觉得更加尴尬。世事的安排总是出乎人的意料,没想到早上刚得知他回国的消息,晚上就会碰到他,如此巧合,就在大街上,在她最落魄的这一刻。
之前不是没有幻想过两人再见时会是怎样一番情形。她幻想着自己该如何将“你好吗”这三个字说得恰到好处,该如何不让眼睛流露太多的情绪……她所幻想过千百次的对白、声音和表情,都没有派上用场。
在她的幻想里,两人见面应该是各自重重一震,她用颤抖的声音问他:“你过得好吗?这些日子以来你过得好不好?”
他必定不会回答,但他会很专注地凝视着她,眼睛里浮起泪光,眼神变得又温柔又伤感……
抑或者,是他先问她:“你……好吗?”
然后她冷笑着,挑起眉毛,“好又如何不好又如何?我过得怎么样跟你好像没关系。”
他伤感地说:“不要这样,天天,我只是想关心一下你……”
她打断他,继续冷笑:“抛弃别人的人没有资格说这句话。再见!”挥袖而去,留给他一个背影……
唉——杜天天心中长长地叹了口气,很悲哀地想:真没出息啊!面对封淡昔时,她永远是弱势的一方,只能听从他的安排,受他引导。
十分钟后,跑车抵达太平洋饭店,将车钥匙丢给开门的小弟后,他把外套脱下来围在杜天天身上,就那样顺势搂着她的肩膀进去。
被他的手那么一搭,杜天天几乎石化,双腿却机械般地跟着他前行,感官在这一刻无比敏锐:外套所带来的温暖,和压在肩膀上的力量,都令她心绪悸乱。
他不需要对她这么好的……在谎言和骗局揭露了的九个月后。
为什么他可以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还是那样细致而温柔地搂着她呢?啊对了,他是在英国长大的,在那接受的是绅士教育,面对一个落难的可怜女士,作为绅士,的确应该这么做。
虽然这么想的话就能解释封淡昔此时对她的态度,但心中关于往日旧情的最后一点点期待,也就此幻灭,不复存在。
别傻了,杜天天!她摇着头,拼命说服自己,人不可能跨过同一条河流两次。这个男人根本就不喜欢你,他之前对你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他的弟弟,这点不是已经很清楚了吗?为什么还要对他有所留恋呢?第一次上当,可以说是你天真无知,第二次再重复那样的错误,就真是蠢透了!
杜天天暗暗咬牙,决定一定要保持镇定,她不能自乱阵脚,不能像十七八岁的小女生一样慌乱无措。她可是成年人!是年轻有为月薪上万的都市女郎!
因此,当封淡昔打开3027号房的门请她进去时,她的神情已明显镇定了下来,但心里仍是有点吃惊,怎么又是这个房间?难道说,是他刻意要求的?
两次回国,都订同一家宾馆、同一个房间,是习惯使然,还是另有用意?
带着这个迷惑,她进浴室匆匆洗了个澡,穿着临时的浴袍走出去时,封淡昔等在门外,将几只袋子递给她,“我刚让服务生去饭店自带的商城里挑了一套衣服,你先穿上,然后我们再去警局。”
杜年年点点头,接过袋子说了声谢谢。
不得不说,那名服务生的眼光很不错,挑的是一条很百搭的黑绒连身裙,款式简单大方。如果再配条长长的珍珠项链就更好了,杜天天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发现肌肤恢复了一贯的红润,刚才那种在冰天雪地里的受罪感已经荡然无存。
她再次打开浴室的门走出去,看见封淡昔正靠在窗边抽烟,银辉勾勒出他的半个侧面,表情很复杂,不知道在想什么。
听见响动,他转过头来,璀璨如星的眼睛闪烁了一下,说道:“很漂亮。”
她被这简单的三个字又勾起了心跳,脸腾地红了。为了掩饰这种反应,她垂下头小声问:“可以走了吗?”
封淡昔将烟掐灭,取了外套正往外走时,电话响了,他只好折返去接,不知那边说了些什么,他微微一笑,五官的线条变得异常柔和,“是吗?那你说吧,想要我怎么道歉……吃饭?没问题。今晚不行,宵夜也不行,”说到这里他瞥了杜天天一眼,“我这里有点事……这样啊,好吧,给我三十分钟,我们在高基大厦那个路口见?ok,seeu。”他挂上电话,朝杜天天走过来。
杜天天下意识就说:“没关系,你不用陪我,我一个人去警局就好了。你还是快去找你朋友吧。”
封淡昔将胳膊上的外套再次往她肩上一披,什么话也没说,先行出了门。
杜天天只好跟过去。
一路上都很沉默。他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低下头默默地想:不知道刚才打电话来的人是谁,是什么样的朋友,他在听电话时竟会那么的深情款款。以前,他只有想诱惑她时,才会露出那样的表情……
可是,无论是谁,都跟她没有关系。好奇,与在意,往往是爱情的开始……难道,她心中对于封淡昔的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依然存在吗?
果然是,不曾死心。
午夜梦回,都会自虐般地想起那些往事,又是愧疚又是幽怨,但更多的,还是恋恋不舍。
杜天天轻叹口气,上了跑车。雪还在不死不活地下着,时间已经很晚,她刚才还忘了给年年打个电话报平安……每次只要遇到封淡昔,她就会变得好混乱。这种感觉,真是糟糕透了!
没多久就到了警局,笔录才做到一半,就听旁边有个便衣吹了记口哨,低声说:“正点啊!”
然后,便发现好些人全都盯着自己身后的某个方向看,表情惊艳。
她忍不住也跟着回头,就看见门口斜靠着个年轻女郎,双手环胸微微而笑,穿着黑色皮质紧身衣,黑色高筒靴和露指皮手套,领口处别了副火红色的墨镜,与她的唇色一般鲜红。
身材高挑,比例完美,还有一头蓬松的波浪长发,看上去非常性感又气势压人,套用日本动漫里的词形容就是——好御姐!
当杜天天正为这样的绝色美人而倾倒时,封淡昔则挑起了眉毛,“你怎么来了?”
怎么?他们两个认识?
黑衣女郎走过来,眨了眨眼睛,“我正要往高基大厦那开,看见警察局外面停着杨孔雀的骚包跑车,心想,这车不是借给你了吗?又怎么会停在这里?所以就进来看看喽。怎么?你说的有事要办,就是指这个吗?惹上什么麻烦了?”
原来……她就是刚才和封淡昔通话的那个人……
如此逼人明艳。
如此活色生香。
还如此的……口吻亲昵。
一颗心就那么悠悠荡荡地沉了下去,有点阴郁,又有点不着边际。
杜天天垂下头,耳中听得封淡昔回答:“劫财劫车,算不算麻烦?”
黑衣女郎吃惊地说:“你?”继而把目光转向杜天天,“哦,是这位小姐?”她说哦字时,带着一种故作姿态的拖音。
有时候讨厌一个人真的很容易,就凭这声拖音,杜天天就直觉地认识到,自己不会喜欢她。
黑衣女郎的视线在她和他之间来回转了好几趟,最后微微一笑,“那我还是不打搅你们了,我去外面车里等。”
杜天天突然开口:“我一个人在这就可以了,你们还是一起走吧。”
封淡昔有些犹豫。
她又说:“谢谢你送我来这,耽误了你这么久,我已经很不好意思了,别让朋友久等,你快走吧。”
黑衣女郎打趣,“看,这位妹妹讨厌你呢,巴不得你快走。你都做什么事了,惹得人家嫌弃?”
杜天天心里又阴沉了一分,看来这个女郎也不喜欢她,否则不会在她面前故意表现得跟封淡昔如此熟稔,每句话都带着调侃。
封淡昔抽出皮夹,将一百块钱递到她面前,她本想拒绝,他说道:“拿着吧,打车回家。”顿一顿,又补充,“路上小心。”
周围无数双眼睛盯着,都到这一步了,杜天天只好接过来,说了声谢谢。
然后封淡昔便跟着那女郎一起走了,女郎临去一瞥,意味深长。
警察们纷纷议论:“真是个大美人啊。瞧小丁,眼睛都看直了。”
“那男的也不错啊,又高又帅,他们是一对吗?倒是挺配的。”
“唉,看来我是没希望了。不过能看见这么漂亮的美女,可真是够养眼的啊。我猜她有1米72高……”
“……小姐,小姐?”替杜天天录口供的女警伸手在她眼前晃了晃,“想什么呢?留个联系电话和方式,再签个字。”杜天天回过神来,一言不发地接过笔签了字。
“好了,回去等消息吧。有消息了我们会通知你的。”女警收走表格,突然又回头朝她眨了眨眼睛,“我认识你,也认识刚才那男人。我是man色的忠实观众哦。”
“啊……谢谢。”她苦笑着起身,走出警察局,到了门口被外面的寒风一吹,才发现,封淡昔的外套还披在她身上。
他给了她衣服,还有钱……已经够仁至义尽了不是吗?还能奢望些什么呢?推掉和朋友的约会继续陪她,然后亲自送她回家吗?
别傻了,杜天天。他再也不是曾经那个费尽心思追求你的男子了。
再也不是。
当晚,杜天天回到家后,将那件外套洗好,第二天带到电视台,连同他给的车钱以及那条黑裙子的钱一并交给冯珊,“我知道你这几天会和封淡昔再次碰面,敲定一下节目行程,能否帮我将这个转交给他?”
冯珊接过,好奇地问:“这是他的外套吗?你为什么不自己交给他?还有,这钱是做什么的?”
“你交给他,他会明白的。谢谢了。”说完这句话后,杜天天转身就走,可以感觉到冯珊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她,肯定是在猜测封淡昔的衣服为什么会在她手上。然而,此时此刻,她只觉得累,累得完全不想做任何解释。
回到办公室,又是发呆,节目组呈上来的计划书和报表什么的,完全没有心思看。她揉着额头,心想这可怎么办,自己的情绪竟然受到如此大的影响。一方面心有不甘,凭什么封淡昔就跟个没事人似的,而自己却为此无心工作;另一方面又很想知道,那个妩媚的黑衣女人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
但是,就算知道了又怎么样呢?无论是普通朋友还是女朋友,都跟她没有一点关系啊。啊啊啊啊,想到这些就觉得好烦恼好烦恼。
当她正在办公室里大烦特烦时,冯珊果然去了太平洋饭店约见封淡昔,两人在饭店一楼的休息厅里见面,说明来意后,冯珊将外套和钱递了过去,“对了,这是我们总策划杜小姐让我交给您的。”
封淡昔在看见那件外套后,眼中闪过一线异色,但表情不变,平静地说:“她为什么不直接交还给我?”
“这个嘛……我就不清楚了。”冯珊试探,“封先生和我们总策划很熟?”
封淡昔用左手托着下巴,拇指轻轻地抚摩着下嘴唇,带着几分沉思。当他做这个动作时,就显得说不出的性感撩人,冯珊的心跟着跳了几跳,暗想:真是个美男子,难怪那期man色会创下史上最高收视率,没想到真人比镜头还要有魅力!
“主持人是谁?”他忽然问了这么一个问题。
“啊……是我。”在看见对方若有所思的表情后,冯珊开始紧张,“怎么?封先生不满意?”
“杜天天呢?”
“哦,她今时身份不同往日啦,已经不负责出镜了。别说主持人,很有可能连录制现场都不会来。”
“让她来。”
“什么?”
宝石般的眼眸漩涡般暗光流溢,封淡昔的唇角带着几分笑意,分明温和,却很执着,“如果第100期的主持人不是她的话,我想我也不会出席。”
“啊?”冯珊大惊失色,“可是我们之前不是说好了的吗?封先生你……”
封淡昔很温柔地打断她:“所以,请回去告诉她,请她务必要参与第100期的录影。还有这个,”他一指衣服和钱,“也请一并带回,如果她真想还给我的话,请本人来还。谢谢。”
冯珊看着眼前这个出尔反尔的男人,连想死的心都有了。有没有搞错?事到临头突然给她来这么一招?他和杜天天究竟在玩什么花样?
“你和封淡昔到底在搞什么?你们两个玩归玩,干吗要为难到我头上来?”半个小时后,她“啪”地将带过去又带回来的衣服和钱往杜天天办公桌上一拍,脸色要有多臭就有多臭。
杜天天愕然抬头,“怎么回事?”
她还敢来问她怎么回事?冯珊怒道:“我还想问你是怎么回事呢?人家封大爷说他不收!他——不——收——啊!”杜天天沉默了。
“他还说,如果你不当第100期的主持人的话,他就不录了。杜大小姐我求求你,我不管你和那位大爷到底在玩什么,是爱是恨还是其他什么的,那都是你们俩的私事,请不要带到工作中来好吗?我真的很难做耶!”
杜天天只觉脸上火辣,她和冯珊的关系一向不太好,但这还是第一次,冯珊说的话字字戳痛她的心,又很有道理,完全没有反驳的余地。她立刻拿起桌上的电话,拨通了太平洋饭店的电话,“您好,请帮我转3027房间。”
半分钟后,线路那端传来熟悉的悦耳男音:“你好。我是封淡昔。”
“我是杜天天。”真与他对上话了,她又开始有点紧张,但冯珊那打量的目光正盯着她,只得极力保持镇定地说,“今天晚上有时间吗?”
线路那边沉默了一会儿,“有。”
“那么,那家私家菜小馆见。”她甚至没说那家小馆的名字,但封淡昔肯定知道她说的是哪家。
“好。”
“六点?”
“好。”
“那就这样。拜拜。”她挂上电话,然后回视着冯珊说,“你放心,这件事我会解决的。一定让你第100期顺顺利利、风风光光。”
“希望你说到做到喽。”微带讽刺地说完这句话后,冯珊转身就走,走到门口,却又停步,“本来他们说你和封淡昔曾经拍过拖,我还不信,现在看来,是真的了。”
拍拖……如果别有用心的诱惑也能算的话……听到这种话,杜天天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然而,还没等她解释,冯珊已走了出去,并关上了门。
算了,反正本来也没打算解释的。有些往事,即使想解释,也根本无从说起;尤其是她和封淡昔之间,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东西,又如何能向外人道。
那些东西,她以为她已经忘记了,但其实还藏在她的身体里,某个很深很深的地方,一直一直在疼痛。
那是关于被欺骗,与被伤害的一场支离破碎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