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四、倪曜
3个月前 作者: 飞烟
2009年4月15日天气大雨倾盆
我站在滂沱的大雨中,看着一身黑色西装的祁沐风面色铁青地站在雨中,几个工人模样的人,正抬着一口精致的白漆木棺材,慢慢朝我的方向走过来。
我整个人仿佛魇住了,隔着重重雨幕,隔着生死茫茫,隔着彼岸忘川,我好像看到筱乔站在世界的另一端,静静地微笑,轻轻地挥手,决绝地转身,就这样消失不见……
我疯了似的冲过去,扑倒在那口精致的棺材上,我嘴里声嘶力竭地哭喊着:“筱乔!筱乔!我回来了,我来看你了。你快起来啊!”
我不知道自己的样子有多可怕,只知道所有的工人被我吓得将棺材掉在地上,只知道自己像个女人一样哭得死去活来,只知道祁沐风的拳头狠狠地挥在我的脸上,我一下栽倒,殷红的鲜血流淌在水泥地上,瞬间被嚎啕大雨冲洗得干干净净。
“倪曜,你给我滚!我不会让筱乔见你,你给滚!”他一边骂,一边狠狠地踹我的肚子。
那一刻,我顾不得疼痛,羞耻,身价,尊严。我像一个乞丐一样,死死地抱住他的腿,跪在冰冷的水泥地上,跪在无情的大雨中,我拼命地哭喊着:“求求你,求求你,让我看她一眼,就一眼,我求求你。”
“你给我滚开!”他毫不留情地一脚踹开我,拎着我的衣领像只发疯地野兽怒吼道,“我找了你整整一个星期,你早干什么去了?筱乔为了你这个混蛋离开我,孤身一人找了你大半年。倪曜,整整半年,她吃了多少苦,你知道吗?如果不是为了你,她怎么会积劳成疾,肝脏又怎么会出现排斥反应?都是你,是你害死了她!你为什么不好好呆在上海过你的日子?为什么非要来找她?为什么又跑来干扰她?你这个王八蛋,你这个狗娘养的混蛋!”
他一边骂,一边用脚狠狠地,劈头盖脸地踹在我身上。我没有还手,一下都没有。
这一刻,我宁愿他打死我,那我就不用再忍受这几乎要将内脏倾倒而出的痛苦。
嘴里慢慢有了铁锈的味道,冰冷的雨水击打着我滚烫的皮肤,被暴力殴打的地方渐渐变得麻木。
我蜷缩在地上,蜷缩在冰冷的雨水中,幸福地想着,筱乔,等等我,我就要来见你了,你的曜就要来见你了。黄泉路上一定很冷,不过没关系,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了,你什么都不用怕了……
耳边渐渐有了脚步声,接着越来越多,似乎有人在喊:“别打了,别打了,再打就出人命了,我要报警了……”
那股殴打我的蛮暴力量终于停止,打我的人淬了我一口吐沫,转身就走。我使出最后的力气,用染满鲜血的双手一把抓住他的脚,颤抖着,用微弱的声音苦苦哀求道:“求求你,让我看她一眼,就一眼,我求求你。”
我挣扎着爬起来,跪在地上将头狠狠地磕在水泥地上,嘴里不断地哀求着:“我求求你,就当你可怜我,行行好,求求你……”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跪了多久,磕了多久,当我失去意识的时候,看到大口大口的鲜血,从自己的嘴里喷涌而出,在青灰色的地面上,肆意绽放着,好像一簇绝艳的花朵……
2009年4月22日天气晴
我在医院睁开眼睛,医生告诉我,我的肋骨断了两根,有内出血现象,已经昏迷了一个星期。
我要求立刻出院,医生说,我的断骨没有长好,现在出院很危险,断骨会在移动中触伤内脏。
我说,是死是活那是我自己的事情,不用他操心。
我缠着绷带,换下病服,之前穿的衣服已经由医院的护工洗干净熨好。我穿回自己的衣服,付清住院费,弓着腰,忍着剧痛,满头汗水离开了医院。
我来到西雅图的黑市,用剩下的全部积蓄买了一把手枪,然后来到华盛顿湖边那座美丽的别墅,来找祁沐风。
我敲开他的家门,这个伤心欲绝的男人满脸愤怒地望着我,然后,我用手枪对着他的头。
我对他说,我不想伤害他,我只想见筱乔。
他先是一怔,接着狂笑不止,他得意洋洋地告诉我,我永远都别想再见到她。他已经将她的骨灰吞进肚子里,她一辈子都别想离开他。
我浑身抖得像筛子,不可抑制的冰冷和仇恨像可怕的蛀虫粘附在我的脊椎骨上,还没待想清楚,手指轻轻一颤……
一声震耳欲聋的枪响!
血……
满眼都是猩红的鲜血……
我猛然坐起来,过大的力道牵动了伤口。我哀叫一声,额头上汗水涟涟。待疼痛稍稍减轻,我看了看周围的环境,这里是医院。
无奈地摇了摇头,竟然会做这样的梦。
我喘着气躺在床上,透过窗户看着窗外明媚的阳光。我到底昏迷了多久?
这时,咔嚓一声,门开了。
一个男人走了进来,竟然是祁沐风,他手上抱着一个盒子,一件衬衫,一本日记和一张旧照片。
我惊呆了,那个盒子上的遗照,那清新如画的眉目,那甜美的笑容,那分明就是筱乔的样子。
他把骨灰盒一言不发地放在我手里,我紧紧抱着怀里的筱乔,一句话都说不出来,竟然哭得泣不成声。
“谢谢……谢谢……”我不住地抽噎着,对着这个将我打成重伤的男人千恩万谢,感激涕零。他把筱乔还给了我,她现在就在我怀里,其他都不重要,全都不重要了。
他看了我一会儿,淡道:“你不用感激我,我只是完成筱乔的遗愿。我想,她更愿意跟你在一起。”
我抬起头来看着他,这一刻,这个精明狡黠得犹如神明的男人,脸上的表情竟然是如此的颓败落寞。
“那天,我真的想打死你。你没有看到她那时的样子,我是在一家乡村小医院找到她的。她那时已经瘦得皮包骨头,像一具会呼吸的骷髅,我几乎认不出那就是她。她身边只有一个简单的旅行包,里面只有几件磨得不像样子的衣服和这件崭新的男士衬衫。”
他把那件男士衬衫递给了我,我恍恍惚惚地接过来,用颤抖的手指细细地触摸衬衫的纹路,我好像看到我可怜的筱乔,在时光的另一端,像我一样抚摸着它的纹路,一个人哭得肝肠寸断。
我的眼睛模糊了,泪如雨下。
“七天,我整整找了你七天,筱乔苟延残喘等了你七天,你竟然就晚了那一步。你不知道,她有多想见到你。她一天一天的等,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等。为了见你,她创造了七天的奇迹。最后竟然……”
他说不下去了,我也听不下去了,我的心,被人千刀万剐,剁成了粉末。
他忽然笑了起来,接着狠狠扇了自己一个耳光,“我也是个混蛋!如果,我肯早一点帮她找到你,就不会落得这样的结果。可是,现在说这些……已经没有意义了。”
的确没有意义了。
我们都知道,死亡,就是最终的结束。一旦超越,任谁都无法改变结局。
“这个给你,是筱乔的日记,我在给她收拾遗物的时候发现的。她写了很久,上面记的差不多都是你们之间的事。还有这张照片,一直夹在日记本里,应该对她很重要。”
临走之前,他又将另外两样东西交给了我。他说,看到这本日记,他终于明白,他在我们的故事里,一直是个配角。可是,他并不后悔。爱上筱乔,他永远不会感到后悔。
筱乔没有死,她会一直活在他心里。那段与她一起的日子,他愿意用一生的时间去品味回忆,至死方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