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3个月前 作者: 李歆
    离京


    晚间的伶香坊胜过白日百倍,门庭若市,伙计站在门口笑脸迎人,时不时的朝门里喊上一句:“客来——”


    每逢初一、十一、廿一夜暮,伶香坊便有大场子开摆,寻常身家之人寻机一观都不得进门,不相熟的不知这门里的热闹,懂行的却都知道,这三日伶香坊都会将一批鲜货拿出来拍价,或开/苞、或赎身,全凭客人喊价。这些其实都不算稀罕,但最叫人热血沸腾的是这些女伶的身份,那些或妖娆妩媚、或清纯可人、或尊贵高雅的女人无一例外都是出自吴国上层贵族。


    外堂上竞价的声浪一阵高过一阵,坊内却独有一间僻静的厢房将门窗掩得严严实实,密不透风。房内,高烛明灯,一老者端坐椅榻,边上站了一位身形威武的青年,那青年虽着儒衫,却难掩身上散发的武者霸气。


    “爹,你真的不回朝堂去了?”


    老者摇头:“你不懂。”


    “那儿子也不回狼牙隘了。”近乎赌气的口气。


    老者猛地一拍桌子:“不行!”


    “为什么?”青年不服气地握拳,“爹爹贵为首宰,为何任由儿子去守那无油水的七狼峰?现下哪个人不是削尖了脑袋拼命想往吴国捞好处?爹——”


    老者面色严峻地摆手:“你还是不懂!你什么时候能多用你的脑子好好想想?!”


    “我……”他皱着鼻头,气鼓鼓地说不出话,国家尚武,他贵为宰相独子,十七岁时便一举夺魁武状元,战场厮杀拼的就是个勇字,人前人后他都是因为战功卓著才受人尊敬,却总是在父亲面前处处碰壁,讨不到一声称赞。


    “朝堂只怕有变啊。”岳瓒深深地叹了口气。


    “变什么变,不过就是死了一个司寇科,那家伙好吃懒做,不过仗着淑敏皇后嫡子才得了如今的爵位与封邑。”想到司寇科死后尸身赤/裸地被人当成挡箭盾牌一样扛到了大街上,凶手居然还是个女的,他就忍不住大笑起来。


    岳瓒看着儿子狂妄的笑容,一再摇头叹息:“蠢人!蠢人!愚不可及!唉……你怎不想想,荣王与简王、成王、端王乃是一母同胞,荣王死得不明不白,其他三王岂能善罢甘休?那凶手虽已逃走,但查询来历,却是指向洪王。洪王、简王两派当年为争太子之位已是斗得不可开交,如今有了这等嫌隙,哪里还会再按捺得住?皇上把洪王急调吴国,你以为真是战事吃紧么?”


    “不是有驿报说吴帝派了那位少年将军挂帅,挺军过江,收复失地吗?听说那姓舒的家伙年纪虽轻,却是个打仗的奇才。爹,不如你把我调去吴国,我想会会他!”岳子骐捏紧拳头,骨节格格作响,双目兴奋地绽放光彩。


    岳瓒一副恨铁不成钢的痛心表情:“你给我老老实实滚回七狼峰去!你这次偷溜回来,被兵部查实了就是死罪,你爹我眼下不想去趟那储位之争的浑水,明哲保身,你也给我放机灵点,别惹事。”


    “爹,要儿子说,皇上年迈,近年来圣体违和、急召太医也不是一两次了,这江山早晚是要……您与其坐山观虎,何不早做定夺,也省得将这头功拱手与人?”


    岳瓒横了儿子一眼,素来知道自己的儿子空有一身蛮力,头脑却是平庸,他一生沉浮朝堂,位极人臣,却不想唯一的儿子竟是如此不开窍,不由得一阵心灰意懒。


    “回七狼峰,守好关隘,若是被齐人趁隙突袭……”


    “哪能啊,我在那据守了半年多,齐国那三个摄政王爷连个屁都不敢放!”


    岳瓒再一次厌恶地皱起了眉。


    无怪乎岳子骐得意张狂,齐国与吴国疆域紧邻,历年来均是同仇敌忾将金国视作狼子,齐国先帝齐峰是个好战的主,在位时一心妄想打垮金国,倾国之力不停地派兵越过七狼峰狼首关,甚至借道吴国攻打金国边界。那时金国却正为储君之争内讧得厉害,朝堂内外无法同心,攘外的战事自然是节节败退,也无怪乎最后司寇擎苍装聋作哑,将立储之事拖得不了了之,实在是拥趸洪、简的两派实力相当,选一而伤一,自然无法轻易抉择。那时候金国处于弱势,谁也不曾想到,十年风水轮流,齐峰崩后齐国会发生内讧,就像是再一次给金国敲响警钟般,上演了一次“三王之乱”,最终导致国力急遽衰退,此消彼长之下,金国经过多年养息,一举踏平了吴国半壁江山。


    司寇擎苍垂垂老矣,血淋淋的前车之鉴让他更加在太子之位的定夺上举棋不定,然而随着简王几位兄弟的逐年长成,简王的拥趸势力更盛,如今已大有盖过嫡长子的苗头。


    岳子骐年岁与简王相近,都是年少气盛之人,论私他更与七皇子端王司寇杰交情甚笃,私心里他绝对是站在简王一边的,但岳家毕竟是老宰相当家,岳瓒不发话,他有多大的主意也不敢擅自作主。


    “去!现在就给我动身,不许再在城内逗留!”


    岳子骐不满道:“八门关闭,这大晚上的爹你打算让我去哪?我回上京无非是想念娘亲,想回来看看二老,结果您连家门都不让我回,我……”


    “你是想着你屋里二十一个小妾,亏你好意思拿你母亲当借口!”


    “爹你可真冤枉儿子了!”


    两父子在厢房内交谈,自以为私密,浑然不知楼上有人拿漏洞的茶杯贴地,附耳听得全神贯注。少顷,那人从地上爬起,干净利落地整了整衣衫,开门出去,下楼绕过花园,前院的歌舞喧嚣正是热闹时分,那园子的假山后却也绕出一人来,穿着大茶壶的打杂服饰,先前那人从阴影里走了出来,微弱的星光下隐约可见是位盛装女伶。


    “有事?”


    “有法子了。”女伶压低声,“你速速递消息出去,岳相之子偷潜回京,这会子岳相要送子出城……”


    大茶壶心领神会,即刻道:“果然好法子。”


    两人对话仅擦肩的工夫,而后背道而行,似乎完全没有任何接触。


    上京城西北门——永定门,晨曦微薄,门吏验过来人出示的腰牌,挂霜似的脸色陡然大变,脊背绷直,右臂横胸,恭恭敬敬地行了礼。


    为避人耳目,岳子骐没有骑马,而是选择坐马车。队伍顺利通过了永定门,到了晌午,随从岳默骑马靠近车厢:“少爷,是否歇一下吃点东西?”


    车内先是没什么动静,过了好一会儿,随从又问了遍,那里头才哼哼唧唧地传出岳子骐的声音:“不用!继续赶路!”


    这一赶便是日落,彼时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岳默觉得赶了一天的路,不妨就地扎帐歇息,正打算去询问少爷,没想到车厢突然摇晃起来,然后砰的一声巨响,车窗被砸了个大洞。


    岳默吓了一跳,叫了声:“少爷!”在一边正在忙活着的仆从们闻讯一齐奔了过来,才靠近马车,那车厢里突然安静下来。紧接着,破损的车窗口猛地探出一个头,竟是岳子骐憋得通红胀紫的脸,嘴微张,却嗬嗬的说不出一句整话。


    岳默等人正在抢上前,岳子骐突然又缩了回去,然后发出一声厉吼:“都别过来!”吓得岳默等人僵立在原地,动也不敢动。


    车厢内,岳子骐大口大口的吸气,脖子上一条鲜明的瘀青勒痕。他的身后,坐着盛妆打扮的舒晓晓,面带微笑地说:“多谢。”


    岳子骐忿忿道:“我不管你到底是谁,什么来历,既然我已经兑现了诺言,把你带出城,你是不是也该守诺给予解药?”昨夜他在伶香坊胡天胡地,喝得烂醉如泥,最后拉了一位舞姬回了房,结果半梦半醒间被人兜头泼了盆冷水,恢复清醒后发现自己居然被人绑了。


    想他堂堂宰辅之子,前期的武状元,皇帝钦命的镇边将军,居然被人在上京的妓院里赤身裸体地绑在了床上。一番威胁逼迫下,他带着这个看似是女伶的女子上了车,随从只当他是风流成性,不甘路途寂寞,所以买了个女伶相伴。


    这一路上,岳子骐没少挨这看似温婉,实则凶蛮的女子的拳头,只是命悬人手,不得不忍。


    “你放心,你守诺我也不会食言。脱衣服!”


    岳子骐一愣,似乎没听明白,好一会儿才问:“你说什么?”


    “脱衣服啊!听不懂吗?”她自问金语说得还算可以啊。


    “你……你想做什么?”


    “脱!”


    “我不要……你个……”


    “砰!”又是一拳,这回直接砸在了他的左眼球上。岳子骐怒不可遏:“士可杀不可辱!”


    才吼完,右眼球上又重重挨了一拳,他疼得眼泪直流,狼狈至极,恼羞至极。


    “再不听话,我把你门牙打下来!”


    如果真是这样,这辈子的形象可就真毁了,他不怕上战场流血牺牲,但如果是在这种地方被一个女人折磨侮辱,真比死还痛苦。


    无奈强忍屈辱,他咬牙一件件脱下衣服,背后那女人时不时的还要插上一句:“快点!一个大男人,脱件衣服都那么磨蹭。”让他真有种欲死不能的挫败感。


    衣服脱至内衣,那女人又叫:“行了!把衣服扔过来!”


    他把衣服往后扔,耳听身后窸窸窣窣一阵衣衫穿脱声响,听得他心里直发痒,有心想回头瞄上一眼,没想到那女人像是猜到了他的心思一般,嗤地一笑:“你见没见过眼珠子整个挖下来后是什么样?圆滚滚的,其实也满好玩的。”


    战场上这些血腥的事他早见得多了,但不知道为什么,经过那软糯的声音细柔地描述后,他胃里居然感到一阵翻涌。


    少顷,晓晓穿戴完毕,将自己的一头青丝挽成男子发髻,随手伸过来拔了他的发钗,嘻嘻笑道:“这个也借用一下。”


    岳子骐怒目而睁,长发披散泻下,遮蔽住他双目,他伸手拂开发丝的间隙,一道人影从身后蹿到他面前,抬头细细一看,不觉一愣。这一路浓妆覆盖,他只觉得身畔女子脂粉气过重,说不尽的庸俗,加上她一直躲在身后,也不曾对她的相貌细看,但此时站在自己面前的女子,穿着自己的青色长衫,窄袖束腰,脖颈细长,面上脂粉褪去,露出一张素净白皙的脸庞——修长细眉,乌眸如星,望人时眸光似也在盈盈而笑,说不尽的俏皮——虽是男装,却比方才女伶的装扮添了几分英气,叫人不觉心生好感。


    晓晓歪着头看着岳子骐披头散发的傻样,不觉玩心大起,食指挑起他的下颚,学着他的口吻,语气轻佻地戏谑:“来,给爷笑一个!”


    岳子骐走神,竟没能避开她的手指,等她话出口时才惊觉自己失态,身子往后猛地一缩,又惊又怒,直憋得满脸通红,满腔怒气没处发,一拳捣在车厢壁上,发出一声巨响,车厢不住的摇晃。


    “你这个……妖女!”他咬着牙,一字一句的说。


    晓晓叉腰仰天作无声的大笑状,一副上京纨绔子弟的下作猥琐模样,末了,收敛动作,恢复原状,目光如水般直逼向他:“胡说!”她忽尔抿嘴一笑,食指直戳他的额头,低头做出一副害羞状,“人家明明是美女来着。”


    岳子骐错愕呆愣,如见鬼魅,半晌方才回神,忍不住大叫一声,指着她骂道:“疯子!疯子!你他妈的就是个疯婆子!”


    还没发泄完,就听“砰”的声,鼻梁上又挨了一拳,晓晓声音冷冰冰的道:“不想要解药了是不是?”


    岳子骐感觉自己快被眼前这个完全不按规矩说话做事的女人搞得失心疯了,鼻梁上又酸又痛,想还手偏又投鼠忌器:“你到底想要怎样?你到底……要怎么才肯放过我?”


    “放过你?”她故意拖长声音,然后桀桀的发出一串怪笑,“我只答应给你解药,但是,我可没答应今天给你解药。”


    岳子骐只觉得眼前一黑,狼狈如此,平素风流倜傥的青年将军早没了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风度,怒吼咆哮:“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


    攻守


    七狼峰由七座山峰连绵组成,恰好隔断了齐金两国的边界,从两国边界抬头望去,七座山峰连起来犹如一头蓄势待扑的恶狼,故此得名。齐建国之初,金国常越边打秋风,边境居民不堪其扰,齐峰继位后,征丁三十万,在七狼峰上修筑长城,耗时十余年完成,死伤在山巅以上的壮丁奴役累计达十余万人。自齐国修筑长城后,金国再想翻山越岭扰边犹如登天,但这并没有让齐国百姓安生多少年。吴国半壁江山沦陷后,金国铁骑绕过七狼峰,自吴国汶谷关破开齐国边界大门,齐国虽没有像吴国那样被金国打得溃不成军,却也是损兵折将,战战兢兢。


    七狼峰西北壁乃是齐国设的狼首关,东南壁山脚三十里外遥遥相望的乃是金国所设的狼牙隘。狼首关总兵官严冲乃是齐国三朝武将,当年曾跟随齐峰南征北战,如今虽已年近花甲,却仍是沙场的一员老将,不容小觑。岳子骐有几次趁夜领兵袭关,均被严冲识破,非但没讨到好,还折损了不少兵力。


    但是最让岳子骐没想到的是他前脚从狼牙隘偷溜回京,后脚严冲竟领兵出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攻打隘口,历年来一直只有金人攻齐人守的惯例,谁也想不到会有一日,齐人居然会主动发兵出击。狼牙隘口一来无主将镇守,二来倨傲轻敌,玩忽职守下真应了老首宰那句杞人忧天的话,仅七个时辰,副将郑治阵亡,主簿刘敏之被俘,金兵节节败退,溃不成军,狼牙隘防线尽失。等岳子骐赶到边境,十万守隘将士已剩下了四万余人退守到了四十里外的通天关,三天后,狼牙隘失守驿报传至上京,七天后,六百里加急驿报再次递到司寇擎苍手里——通天关告急!


    “放——”


    城下指挥者的声音早已淹没在厮杀震天中,然而那有序且动作一致的砲机却再次彰显了它恐怖的威力。城头飞石如雨下,金兵擅于在马背上奔驰作战,防守向来是弱项,而齐兵的攻城竟是中规中矩,每日自天明开始攻城,至日落鸣金收兵,风雨无阻。


    “杀!给我狠狠地杀!”满脸血污的岳子骐一脚将一名畏首畏尾的士兵踹翻,从他手里抢过弓箭,挽弓向城下射去。“不准退!哪个敢退后一步,老子砍了他的脑袋!”


    话虽这么说,可头顶上飞窜的石头并不长眼,不停有砰砰声混合着将士们凄厉的惨叫,岳子骐红了眼,一掌推开自己面前替他遮挡飞石的盾手,怒吼道:“杀!”


    垛堞上被齐人搭上了攻城梯,通天关守将杜宇挥舞着钢刀,大吼:“上檑石!上檑石!”


    笨重的檑义夜与狼牙拍被抬上了城头,刚刚顺着扶梯攀爬向城头的齐兵抬头望见檑板上明晃晃的尖刀,不由得失声尖叫:“退——速退!”然而为时已晚,城头的金兵一松手,檑板重重落下,密如刺的尖刀扎入先头者的身体,而尾随其后的人纷纷被檑石砸倒,甚至连扶梯也被笨重的檑石砸得粉碎。


    “不要让他们靠近城墙!”


    金兵居高临下射箭、砸石,但齐人的砲机却也不是吃素的,城头不时有人被城下投来的乱石砸中,双方互有死伤,僵持不下。


    直至再次日暮。


    黄昏夕阳西斜,地平线上黄沙滚滚,旌旗招展……


    岳子骐眯着眼,汗水与血水混合在一起,黏糊了他的眼睫,他抹了把脸,朝城垛下吐了口唾沫。


    “不对劲!忒不对劲了!”杜宇拖着那柄血淋淋的钢刀,喘口气远眺那支看似狼狈却又出奇快速的撤退大军。


    是不对劲!岳子骐烦躁地用手指耙了耙头皮:“援军什么时候到?”事到如今,不求有功,但求能将功折罪,他的唯一动力和希望就是能够将狼牙隘重新夺回来。


    “不知道!”杜宇吐气,“按理早该到了。”依皇帝雷厉风行的性格,只要接到驿报便会立即点将救援,但是这已经是第六天了,后方却仍是一点动静都没有。关内的粮草只能勉强再维持个四五天,即使援兵不到,日常的粮草补给也该送到了。


    “岳将军!”论官阶,岳子骐是将军,而杜宇只是个万夫长,但如今不是在狼牙隘,而是在他杜宇执掌把守的通天关,通天关若出了事,问起罪来,首当其冲倒大霉的将是他杜宇,而不是这个有首宰老子撑腰的岳子骐。“属下以为……齐军此次攻城之举颇为令人不解。”


    齐军如果日以继夜的持续进攻,照这样不要命的架势,通天关早就被攻破了。但就战略地势而言,七狼山山阴地势不易行军,凶猛如齐峰者在十多年前也没法率兵长驱直入,深入金国腹地,最后不得不靠借道吴国,绕开山峦屏障,攻打金国。


    岳子骐深深地皱起了眉头。


    齐延和三年五月初七,镇南将军贺梧率绛州刺史梅凤、安南郡太守宋无忌越过千嘉岭,向吴地进军。十七日,前锋两千人抵达汶谷关,彼时镇守汶谷关的乃是金国六驸马沈赢。沈赢这样新起的年轻将领大都和岳子骐的想法相类似,金军在吴国如入无人之境,不仅打得吴军屁滚尿流,还震慑得连相邻的齐国也是连屁都没敢放一个,随着一场场手到擒来的战斗,年轻武将们的满足欲获得极度膨胀,这些年轻贵胄有着豺狼一般的戾气和虎豹一般的勇气,却独独没有了以往的谦虚和谨慎。所以当齐军的突袭前锋犹如天人般降临汶谷关时,轻敌麻痹的沈赢毫无疑问地吃了个前所未有的大亏。


    待到远在通天关的岳子骐等来金国十万援兵,齐国守点进攻的军队犹如潮水般退去,岳子骐斗志昂扬,一鼓作气率兵追击,竟被他重新拿下了丢失近一月的狼牙隘口。与之前勇猛尖厉的作战风格截然不同的是,齐军撤退的动作比进攻时更迅捷,似乎连退守的打算都没有,竟像是主动放弃了狼牙隘。


    岳子骐虽胜犹败,熬了大半月,终于到了一雪前耻的时刻,他燃起的复仇之火正烧得旺盛,却发现仇恨的对手突然消失了。面对重峦叠嶂的七狼峰,他只能站在狼牙隘的城垛上愤怒的仰天大吼,而身后那个不怕死的女人偏偏还拣这个当口不停地奚落他:“你真当自己是狼啊,有种翻山过去冲对面吼啊!”


    七狼峰上筑有齐国长城,易守难攻,带兵翻山过去,无异于痴人说梦。岳子骐窝了一肚子火,却知道自己就算有十张嘴也抵不过那死女人的一张嘴能说,他一口气憋在心里难以消化,只能恶狠狠地抬眼瞪她。


    偏那女人厚着脸皮,无知无觉,仍是笑靥如花地坐在城头廊柱上,一边晃悠着双脚,一边悠闲地磕着瓜子,时不时往下吐瓜子皮。岳子骐眼前不停晃着她一双沾了泥巴的鞋子,头顶还得挨她的瓜子皮光顾,正欲发火,那女人却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也是时候了。”


    什么也是时候了?他一头雾水,头顶的女人轻轻跃下,一身青衣,岳子骐这才注意到她改了女装,一头青丝绾了双髻,髻上簪着两朵野雏菊,浑身上下透着股伶俐劲。


    “你……你这是唱的哪出?”已经被她整怕了的岳子骐第一反应便是大大的后退一步,他直愣愣地盯住她,心里警铃大作,只要她一抬手,他就准备往城楼下跑。


    晓晓却只是眯着眼冲他甜甜一笑,像哄小狗般轻柔地说道:“莫怕,莫怕……乖,我就要走啦,以后你要乖乖的不要调皮哦。来,这颗糖给你吃!”


    等岳子骐反应过来,她整个人已往城楼下纵身一跃,岳子骐骇然伸手想去抓她,却见那一抹青影,衣袂飘飘的向地面飞速坠落,岳子骐惊出一身冷汗,喉咙一动,才要发声嘶吼,那城楼下倏地闪出一条黄色身影,两条人影似乎撞在了一起,而后,稳稳分开。


    晓晓咯咯一笑:“好雪儿,等得我好苦,你可终于来了!”


    舒雪面色冰冷:“这么高你也敢随便跳?万一我接不住怎么办?”


    她笑嘻嘻地拍了拍妹妹的肩膀,俏皮地眨眼:“姐相信你!”


    岳子骐趴在城垛口,傻傻地望着城楼下两个并肩离去的身影,手心里捏着一颗圆滚滚的黑色药丸,那一刻他自己都说不出心里是何种滋味,妖女终于肯给解药了,从此去了他的心头大患,可为什么他心里却并没有感到痛快?


    城下的身影越来越远,越来越远,慢慢地即将融入氤氲茫茫的山林中,他茫然地将药丸塞进嘴里,只过得片刻,他猛地跳了起来,嘴里呸呸呸的大吐,一张被口水刚刚濡湿的纸卷儿掉在了地上,他一边恨恨的吐着满嘴的泥沙,一边打开纸卷。


    蝇头小楷,字迹娟秀,书曰八字:从未中毒,何需解药!


    “妖女!妖女!你个妖女!别让我再看到你!我一定要把你剁成肉酱!”


    奴婢


    当岳子骐收到金军汶谷关失守的消息时,晓晓两姐妹已经翻过了七狼峰,进入了齐国边境。


    齐国是个四面环山、气候宜人的国家,与金国相反,这个国家文气太重,齐国第一代君主原是寰宇世袭侯爵,诸侯分裂,天下大乱时,他便凭借天然的地理优势,裂土封疆,由侯王划地变成了帝王。因为没有经历过太多的变乱和战争,国内物产富饶,国民以农耕为主,自给自足之余尚能对外输出,以至于商贸交易也异常繁荣。这样安定的国势持续了几代后,文气越来越重的齐国终于第一次尝到了武力带来的伤痛。在遭到邻国不断的侵扰,朝贡、和亲、赔款、割地……这种种屈辱造成的压抑终于在先帝齐峰心中爆发出来,齐峰死后谥号弘武皇帝,一个武字尽显他在位期间的杀伐政绩。但这样一任皇帝并不能扭转几百年传承下来的国人气质,齐人依旧好文,且喜好越来越乖僻,几近死板。


    刻板、教条、看似彬彬有礼,实则言行举止都像是在戏台上唱大戏——晓晓口中如斯描述。


    齐国人很排外,从山里出来后晓晓做的头一件事就是跑到一户农家家,用山里打到一头黑豹换了身粗布衣裤,活脱脱变身成了一位田里干农活的妇人,可惜她脑袋上还顶着两个丫鬟髻,显出其未嫁女的身份,这下装扮怎么看都显得不伦不类。晓晓穿得那叫一个坦然自在,但她不在意不等于舒雪也不在意,如果让酷爱干净整齐的舒雪换上这样一身装扮,后者宁可回深山密林猎杀虎豹狮子,硝皮制衣。


    “真不穿?”


    舒雪再次沉默地摇头。


    晓晓叹气:“一头黑豹子,肉不算,还得帮人剥好皮,分好骨,这样才勉强换来两套换洗衣裳。齐国的物价好贵啊!”


    舒雪默不作声地从袖袋里捞出一样东西递过去,却是一张辉孜钱庄面值五十两银的宝钞。晓晓伸手夹过,一张纸轻飘飘地毫不着力:“你身上还有多少这样的玩意?”


    舒雪转眼掏出一叠。


    晓晓摇头:“即便辉孜钱庄开出的交子放眼十国都能在钱庄分店兑换,却未必真能当现银使用,特别是……”她环顾四周,淡淡地一笑,“在这种交通不便的小村庄,哪怕是银子都远不如以物易物更简便实用。”


    舒雪默默地听着,一句辩白都没有,只是动作迅速的把那叠宝钞收起,然后亦步亦趋地跟着晓晓出了村子。从村子通向外面的道路一半是山路一半是泥沙路,都不是官道,路虽难走,但比起前阵子她俩在山里翻爬的悬崖峭壁已经好出了许多。


    晓晓边走边哼着不成调的曲子,偶尔还说些笑话,可惜舒雪性冷,不苟言笑,气氛总有些冷场。晓晓叹气:“若是阿秀在就好了,我多想念他打扮成女孩儿时的样子呀,那时候要多乖巧便有多乖巧,性子又腼腆,说句话便会脸红。以前他气色不太好,人太瘦太小,后来养肥了些,小脸圆嘟嘟的,更是可爱得紧了,可惜却是死活不肯再穿女装……”


    舒雪冷哼一声:“他如今是大将军了,幼时的事,只怕都已记不得了。”


    “大将军呀……”晓晓呵呵笑了两声,仰头望了望天,“有些事情,记不得,也是一种幸福。小雪,对不起,姐姐以前以为能给你一个家,没想到最后还是让你四处飘零。”


    舒雪扭开头,拢在袖子里的五指攥紧:“我以前无父无母无亲人,只是个被人蓄养的杀器,但我如今有父有母,我有了姓,有了蝉姐姐,还有个兄弟,这辈子也该知足了。但……”她皱着眉,欲言又止。


    晓晓停下脚步,回头深深地瞥了她一眼,微笑:“忘了吧,都忘了吧。仇恨不是个好东西!父亲的做法是对的,不让我们去做无谓的报仇才是对我们真正的疼爱。”


    忘记仇恨,放下仇恨……


    这些不符合舒雪为人处事的性格,她心里是不敢苟同的,只是碍于义父遗命、姐姐叮咛,这才按捺下血债血偿的念头,但她自认胸怀坦荡的涵养及不上晓晓,若是有朝一日真的让她知晓仇人的下落,哪怕天涯海角都会搏命追杀,不死不休。


    姐妹俩在这样的小道上又走了两天才上了官道,只是因为身上没有通关文牒,她俩无法进城购买补给,只能风餐露宿啃干粮,真的应了晓晓那句,空有宝钞也无用。舒雪幼时满手血腥,略大懂事后仿佛突然得了洁癖,不爱着华服,却总是坚持一身整洁干净,忍受不了任何的污垢邋遢,和晓晓这个天生的千金之躯却是乞儿打滚、蓬头垢面也恁逍遥的性子成了鲜明对比。这一路行去,行人见一黄衣少女默默尾随一青衣奴婢,无不侧目,啧啧称奇,这样的尊卑颠倒在谨守礼仪的齐人眼中实若大逆不道。


    好在汤泉山亦在齐国南境,远离城市喧嚣热闹,远在深山,虽有官道直通,却非等闲百姓能深入山岭长居之地。汤泉山是座活火山,山脉下埋藏了无尽的滚烫熔浆,热气从地底喷涌而出,以至于汤泉山一年四季绿树常青,泉水温润,山内的气候也比山外温热,是冬日避寒的圣地。


    神农百草早年花费重金买下了汤泉山,在山腰建了座山庄,只为无眠公子在此歇脚过冬。


    晓晓两姐妹抵达汤泉山庄时已是五月底,神农百草的暗哨对整个山头的情况都了如指掌,上山前晓晓便叮嘱舒雪不宜妄动,有道是明枪易躲暗箭难防,更何况神农百草拥有的还不仅仅的是暗箭那么简单。


    山庄大门紧闭,晓晓扣环敲门,等了半晌才有人过来开门,却是位脸色蜡黄的少女,穿的是一袭浅绿色的罗裳,纤腰上系了条紫红色的汗巾,目测身高比晓晓要高出小半个头,却像是先天条件不足似的生就了一副娇怯的身姿,宛若一阵风便能将她给刮跑了。


    晓晓心里嘀咕,难不成这少女是无眠的亲戚不成,那副病歪歪的样子真是太相像了。


    少女脸上没有半分笑容,就连眼神都是冷冰冰的,她开了门,侧身让了让,说:“随我来。”


    她这一张口,倒教晓晓不禁一愣,看这少女除了一脸病容外,长相并不恶,怎的一副嗓子这般暗涩难听?


    舒雪也跟着晓晓跨进门,没想那少女伸手一拦:“你且在此等候!”


    舒雪眉尖一挑,目有愠色,晓晓见状,忙道:“小雪,你在这等我会儿,我回头来找你。”


    舒雪看了看晓晓,压下怒意,道:“一个时辰。”言下之意,她最多只等一个时辰,若是晓晓一个时辰不见回转,她便杀进去寻她回来。


    晓晓哭笑不得的应承点头。


    绿衣少女也不多话,径直在前头领路,晓晓瞧她身形走路不见摇摆,步子却迈得奇快,之前见过无眠公子的随身侍婢灵芝,是个不通武功的寻常女子,而眼前的这位显然不是,观其姿态,这少女的底子应该不会差到哪去。


    “你叫什么名字?”


    这一路,晓晓喋喋不休地与她套话,她只是专心走路,充耳不闻。晓晓也不恼,只是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的从嘴里迸出来。那少女最后停在了一间屋子前,回头皱着眉瞥了晓晓一眼:“到了,公子在里面。”说着,手指在门上轻轻叩了三下。


    原来不是真的冰雪美人,还是会生气的呢!晓晓嫣然一笑,听那门内有个熟悉的声音高声喊:“进来!”少女推开门,示意晓晓跟上。


    房里照旧是一股药味,只是用花香略略压住了那股药的苦味,不至于刺鼻得让人无法忍受。无眠公子坐在一张长方形的红木案几前,案上摆着一张古琴,他正低头用手指拂拭琴弦,刘寄奴踮着脚尖在边上一排书架前翻书:“公子,是这本么?”


    无眠公子摇头:“蠢。”


    那紫衣少女加快脚步:“公子找什么书?”


    无眠公子未答,刘寄奴回道:“《漪兰操》。”鼻尖已是微微见汗,“好姐姐,赶紧帮我找找。”


    “琴谱都是收在这里的。”说着,已从最右边的书架上挑出一卷书册来。


    刘寄奴大喜,捧着书献宝似的递到无眠面前,无眠眼皮都未抬一下,只是专心致志地用手指在琴弦上慢慢摸索。


    晓晓站在门槛里,面上笑吟吟。


    “咿嗡!”琴弦挑动,发出一声振鸣,无眠用手掌摁住,顿时无声:“臭不可闻。”


    晓晓依旧笑吟吟。


    绿衣少女闻言,回头瞅了瞅晓晓:“公子叫你去沐浴更衣再来。”


    晓晓咧嘴:“不忙。该说的话还没说呢。”


    无眠遽然抬头。


    他的气色竟比半年前更差,面色苍白,就连一头黑发也毫无光泽可言,眼圈呈黛,眼底满是倦意。


    “白芷。”他这样直直地看着她,“这大半年可是玩够了?难得……总算还知道回来。”他向着她站的方向伸出胳膊,招了招手,“过来。”


    晓晓身体一僵,四肢动弹不得,有那么刹那的错觉,父亲慈祥的脸庞在她眼前晃过,那略带责备实则宠爱的语气像滚雷般在她耳边炸响,痛得她险些无法呼吸。


    “公子命你过来!”见晓晓纹丝不动,绿衣少女愠怒呵斥,只是她的声音嘶哑得厉害,完全没有厉喝的效果。也只在这一叱之间,绿裙飘起,少女白苍苍的五指抓向晓晓面门。晓晓头一偏,平静地说:“我不想和你打架!”


    少女怒意更盛,眼中似要喷出火来,晓晓不明白她年纪轻轻的,哪来的那种怨毒的眼神,竟像是恨不能将人生吞活剥了似的。晓晓厌恶那样恶毒的眼神,突然极度不耐烦起来,顺着掌风袭来,她猛地尖叫一声,抱头蹲下身子大哭:“公子救我——”


    少女一怔,也恰是这一愣的停顿救了她——掌心处传来一阵剧痛,眨眼工夫整只右手又红又肿,掌心细如牛毛的伤口逐渐渗出黑色血水。她面色大变,愕然扭头,呐呐地道:“公子……”


    若不是那一愣,她落掌的动作稍许慢了半拍,此刻那枚蚊须针便会钉在她手腕上,毒液可能在瞬间就倾入她的整条胳膊,乃至心脏。


    她的嘴唇逐渐呈现乌黑,刘寄奴见状急忙冲过来,塞了颗解药到她嘴里,她仍是一副不敢置信的表情。


    无眠惘若未见,只是绵软无力地说:“白芷,你过来。”


    晓晓毫无形象地蹲在地上,眼眶里干干净净的没半点泪意,只是脸脏得已经瞧不出原本的颜色。


    “阿奴,带如九出去!”


    “是,公子。”刘寄奴架起那少女的胳膊,半托半拉的将她带了出去。


    晓晓回头看着他俩走出房间,然后房门关上,表情若有所思。


    难怪,原来是她,难怪那么大的怨恨之气。


    “你把她送来我这里,料不到所救之人也会有反噬自己的一天吧。”


    晓晓站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谈不上反噬,救下她时她早已不省人事,而且能够续她一条命的是公子,根本不关我事。”


    无眠浅笑着拂拭琴弦,只是来回的摩挲,始终不曾去弹奏:“人心最不可测。早说过我见死不救,你却非要我一次次破例。”顿了顿,见她仍杵在门后,不由加重了语气,“过来!我不想重复第四遍。”


    晓晓磨磨蹭蹭地走过去,走近了才发现无眠竟是坐在了一辆特制的两侧带轮子的椅子上,她心里一惊:“你的身体……”


    他的身体到底是差成了什么样,居然连路都不能走了?


    他不怒反笑:“看你以后还把一些奇奇怪怪的人往家里救不?我可不是叶霞绮……阎王手上争命数,不过是救了别人,伤了自己而已。”


    家……里。


    家……


    晓晓又是一颤,眼眶竟是不自觉的湿了。她使劲咬了咬唇,笑道:“公子莫取笑奴婢了,奴婢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妥妥当当地服侍公子,不讨公子厌弃便是尽了奴婢的本分。”


    “本分?呵呵……白芷,你很好……真的很好。也只有你能逗乐我了,我第一次真切的觉得以舒秀的一条命买下你这个……好奴婢,是笔不算亏本的买卖。”他偏侧着脑袋,斜眼睨笑,笑容淡淡的,有点疏冷,“以后乖乖待在我身边,哪都不许去了,好好尽你的本分,听明白了没?”


    晓晓点了点头,笑得没心没肺。


    “还有……山庄门口的那一个,限她天黑前离开。神农百草不是慈善堂,没那份慈悲心去收留一些无关紧要的人。”


    晓晓终于笑不出来了,目光清澈地和无眠对视。


    无眠眯眼,眼底满是倦意,但说出的话却是非同一般的强势:“她若是不舍得离开,那就让她留下吧,汤泉山风水委实不错……”


    晓晓忍不住打了个寒噤,她明白无眠的威胁不是胡乱放空话,舒雪身手虽强,却也敌不过山庄内的机关消息以及神农百草杀人于无形的毒药。


    明明是个说话都像随时都要断气的病夫,然而在他面前,骄傲如晓晓这般的人也不得不顺势低头。


    她慢慢跪倒在他轮椅之下:“奴婢遵命。”


    “好丫头,我喜欢聪明的人。”他伸指撩开她额前的刘海,脸上的尘土虽厚,却无法遮掩住那双明眸的璀璨,“但是,太过聪明的人,又是为我所厌恶的……你说,我是不是很难伺候?”


    晓晓敛眉垂目,语调平静地答:“奴婢谨遵公子吩咐。”


    “你心里大概巴不得我早死吧。呵呵……你放心,我一定会履行我的承诺,如果有朝一日我死了,你签下的那份奴婢契书自会有人送到你的手上。”他细心地抚摸着她的头顶,眼中柔光四溢,仿佛手掌下是一只刚刚驯服的宠物,“在我死之前,你就是我的丫头,任谁也别想再打你的主意,呵呵……”


    黑白


    晓晓是如何把执拗的舒雪劝走的,无眠没有过问。


    晓晓回归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替下钟如九照顾无眠的饮食起居,大到白天推他出门赏花散心,小到起夜如厕,这些琐碎卑微的事都由她一人负责。钟如九也曾提出异议,却被无眠驳回,任由晓晓笨拙地将他的头发梳得犹如一团鸟巢,也不许旁人插手。


    如此熬了五六天,一向坚强如杂草的晓晓便有些吃不消了,无眠夜里入睡后时常咳嗽,而且还总有突发哮喘的毛病,这些都让睡在隔间卧榻上陪夜的晓晓根本无心睡眠,一晚上不知道要起来多少次察看,生怕无眠一不小心就咽了气去。


    而到了第七天一大早,天才蒙蒙亮,她便被人喊了起来,伺候无眠起床穿衣,漱口洗脸,连早膳都没来得及用,便匆匆上了一辆马车。


    无眠散了一头长发,两眼幽幽地望着睡眼朦胧的晓晓,马车内光线不明,晓晓只觉得对面那张脸特别白,而那么白的脸上两个下凹的眼眶又是那么的黑,这副样子实在诡异得太不正常,她勉强打起精神,问:“公子今儿想梳个什么发式?”


    无眠哼了一声:“你该先问问你会梳什么发式,我有得选吗?”


    晓晓挠挠头皮:“公子,其实我会梳很多发式,只不过……”


    只不过都是女子的发髻,她在心里暗暗的加了句。


    无眠的发质不是太好,这也许跟他的身体状况有关,发丝枯槁毫无光泽可言,晓晓甚至不敢用篦子,只敢选用一些齿口稀疏的牛角梳慢慢一点点的将头发从头到尾梳通,但这本不是太难的事搁在无眠身上却成了非比寻常的难事。无眠的头发并不稀少,相反相当浓密,但是枯燥的头发非常容易奓毛,很难打通梳顺,而且她还发现无眠很怕痛,她稍微用点力,他就不悦地张口骂人。


    别说晓晓从来没伺候过人,据刘寄奴所述,即便是灵芝那样伺候了公子将近五年的大丫头,也时常会惹怒无眠。奴婢捉摸不透主子的性情,这也许恰能说明无眠是个情绪多么多变、心思多么难猜的主子。


    “白芷。”


    “嗯?”她随口应了,然后才反应过来,忙重新补正,“奴婢在。”


    “是不是从来没给人梳过头?”想她盟主千金的身份,虽说不比官宦之家养在深闺,却始终不是生来便入贱籍的奴婢可比。江湖传言,舒慕允只妻房董氏一人,未纳妾,甚至连个红粉知己都没有,膝下也只得了晓晓一女,自然宠爱无比。晓晓自出生便成了江湖白道的宠儿,周岁时江湖泰斗舒眉师太为博她娇儿一笑,竟将自己的成名兵器“舒眉弯刀”赠予她做了小儿玩物,更遑论那些百般想要巴结舒慕允的人,恨不能将世间最稀有罕见的宝物都捧于晓晓面前,予取予求。说晓晓是民间最具光环耀眼的小公主也不为过,帝王家的公主也不过是一国子民之尊,哪及得上她……囊括了十国白道联盟的门派和势力之尊。


    舒慕允,无冕之王,可曾想过有一天自己宝贝女儿会沦为替人干粗活的下贱奴婢?


    晓晓替无眠戴上巾冠,插上玉钗固定住,然后绕到他身前,微微仰起头,左右打量,感觉这次的成果还勉强算是满意,这才笑靥如花般绽放的说:“那倒也不是,以前给阿秀梳过头,你不知道他小时候多笨,九岁大了,连系衣带都不会……”


    啪!


    晓晓惊悚地收声,无眠手上的象牙筷子已经生生断成四截。


    “这筷子不好使,换把银制的来。”


    晓晓吞了口唾沫,这早膳本来准备的就是副银餐具,但是被他讥笑堂堂神农百草门门主居然还需要使银筷子,说得她体无完肤,面带愧色的立马换了副象牙的。


    晓晓默不作声地从柜子里翻出才收好的银餐具,马车走得并不平稳,左摇右晃的让她做什么都事倍功半,分外吃力。


    无眠拿着那双银筷子优雅地夹了片凉拌甘笋,提醒她:“嗯,继续说。”


    说……说什么?


    她缩了缩脖子,这主子真是不伺候不知道啊,可见他自己倒还真有自知之明,他果然如自己先前所形容的那样“很难伺候”,非常非常难伺候。


    晓晓抬头看了眼车顶,被他刚才这么一打岔,她都忘了刚才说到哪了。偏他还不放过她,边喝粥边催促:“嗯?继续……”


    继续你个鬼!晓晓心里把他骂得一个狗血淋头,面上却丝毫不敢表露半分,谄媚讨好地问:“今儿的莲子粥可合公子的口味?”


    “又不是你煮的。”


    晓晓噎住,她的厨艺很糟糕,糟糕的程度一如她杂七杂八的武艺,说得好听是融汇百家之长,说难听了就是什么都会一点,什么都不精,一无所长。


    无眠食量并不大,但今天破例居然把那小半碗莲子粥给喝了个碗底朝天。末了,他接过她手里的湿帕子擦嘴,两个人挨得近了,鼻端尽是他身上淡淡的药香,晓晓不自觉地憋住了气,向后避让。


    他猛地出手抓住她的胳膊,出其不意地将她拖了回来,四目相对,晓晓只觉得面前盯住自己一动不动的那对眼珠空洞得吓人,不像是活人所有,骇得她全身上下的汗毛孔乍然全开。


    “身为奴婢,要学会怎样才能真正讨好主子!阳奉阴违那一套如果学不会,就不要学!”无眠冷冰冰地瞪着她,晓晓连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过了好一会儿,他突然喝道:“吸气!”


    晓晓憋红了脸。


    “吸气!听到没!”他愤怒地伸手掐她的脖子。手指刚刚触及她的脖颈,劲道突然一松,他身子遽颤地咳嗽起来,晓晓急忙替他倒水,然后替他轻拍背部,饶是如此,却终是没能止住他的剧烈咳嗽。咳到后来,他开始干呕,好在她眼明手快,将车内座位下放置的痰盂递了过去,他低头大吐,不仅将方才吃的那点粥全吐了起来,连早起才服下的药也一并吐了个干净。


    如此又咳又吐的折腾了一刻时方才稳住气息,无眠疲惫无力的躺倒在软褥上,面上一脉青灰色,唇上亦是淡得毫无血色。


    “白芷……”他气恹恹地弱声喊她,“是不是……真的很讨厌我?满身的……药味,让你觉得很难接受对不对?现在……你定是更加想逃了……呵呵,我是如此……一个讨人嫌的怪物……”


    晓晓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话才能顺他的意,无眠看似病得软弱无力,脸上也总是挂着柔和的微笑,但这性情委实不能称为温柔善良。晓晓生怕自己说错一句话,拂逆了他的龙鳞,然后又挨一顿骂,索性闭着嘴,替他将衣襟上沾染的污秽轻轻擦去。


    无眠喘息渐平,似是耗尽了所有的精气神,慢慢地阖上眼。晓晓仍不敢动,正襟危坐地守在他边上。马车摇晃,她早起滴水未进,这会儿腹内空空,竟被颠得有点儿晕车,特别是她很不喜欢那股子草药味,偏偏这车厢四面密不透风,空气里除了药味还有股呕吐的馊水味,形容不出的令人恶心。


    距离无眠他们车队后方大约一里之外,有个黄色倩影骑了头毛都掉光了的金钱豹,不紧不慢地踩踏着车辙印。头顶的阳光肆意,豹子的身躯柔软,本不适宜驱骑,偏她坐的稳如平地。


    杜仲抱着剑,蹲坐在枝杈上,一瞬不瞬地盯着那抹身影由远及近,最终停在了树下。


    豹子烦躁地用前肢抓着树皮,尖厉的爪子将树皮挠出数道白痕,黄衣人儿宛若入定的老僧,连眼睑都没眨一下。


    向来自信的杜仲没来由的感受到了一种压力,眼前的女子也许不是他生平遇见武艺最强的对手,但……她身上萦绕着不同于正常人类的血腥气,想来也正是这种血腥杀气才能让她座下的那头金钱豹折下了野性。


    身为神农百草的护法,他自信有千百种方法可以让树下的女子无声无息的死去,但是,他又有种冲动,想与之正面交锋的好胜心。如果,不是比毒,而是比杀,他有几分胜算?


    杜仲感觉体内的热血在霎那沸腾了,然而也正是那个瞬间,树下的女子倏然抬起了头。金色的光斑透过疏密的树叶间隙洒落在她脸上,令她的面容看起来不是很真切,然而那冰冷的眼神却像枝利箭般射穿了他。


    “你已经死了。”她仰面准确地盯着茂密的树干中的某一个点,冷冷地说:“就在刚才。”


    杜仲呼吸为之一窒。


    晓晓悄悄地往车门口挪,但无眠睡眠很浅,即使微小的动静也会把他惊醒。于是,就在她准备开门的时候,一只瓷枕咻地从她脑后飞了过来,饶是她躲避得够快,仍无可避免地被撞碎迸飞的瓷片割伤了脖子。


    血,从那雪白的颈侧汩汩冒起,缓缓淌下。


    “你最好的选择就是离开,再跟下去只会对你有害无利。”


    “我知道。”舒雪盯着地上的车辙印,呢喃般的说:“但我没得选择。”


    杜仲不解。


    那一刻她的脸上覆盖的冰雪竟似有了融化的迹象,眼神出奇的柔和:“她是能证明我还活着的唯一动力……有她在,我才觉得活在这个世上其实也挺不错的。”她扭头看向他,表情恢复一贯的冰冷,“你想杀我,还不够格!我这条命,不是任何人随便想要就能要得起的!”


    “疼不疼?”


    无眠公子出手,别说止血,只怕不用几日便可恢复得连细小伤疤都找寻不到。晓晓面无表情地任由他给自己上药,他的手指很冰,比抹的药粉还要冰凉,那种寒意,似是要钻进骨子里去。


    “我不是有心的。”他一边敷药一边轻轻吹气。


    “奴婢不敢。”她一板一眼的回应。


    “不敢……呵。”他揽过她的肩膀,将她的脸扳正,“还说没有生气?”


    “奴婢不敢。”


    “天不怕地不怕的舒蝉说自己不敢!呵……咳,咳咳……真的很好笑,真不知道舒慕允听到你说的这句不敢会是如何感想。”眼见得晓晓面色起了变化,他笑意愈深,“舒慕允是个好人,彻头彻尾的好人……咳咳,好人一般不得好死,所以我不是好人……你觉得我会活多久?”


    “你怕死?”晓晓突问,见无眠低垂着眼睑,轻咳不语,她加重语气,肯定地说:“你怕死!”


    无眠笑了,笑得异常欢畅,似乎对她说的话忍俊不禁,竟是笑得眼角渗出了泪花。好容易才克制住自己的情绪,他含笑拍了拍她的肩膀:“是的,我很怕死,等你有一天明白等死是什么滋味,你也会怕的。”


    晓晓忍不住也笑了起来,自己说的真是最傻气的废话,人生在世,又有谁不怕死呢?


    “公子,如果你的一条命能救得天下所有人的命,你还会怕死吗?”


    无眠止住笑,叹息:“我早说过,我不是好人。白芷,你难道还没长大么?你不管为谁都肯舍命拔剑,这性子多久才能改了?远的不说,咳……你且看钟如九,她可曾念你一分恩情?”


    晓晓摇头:“她念公子的恩也是一样的……”


    “还有金人的仇!”他哼哼,“救得了她的命,却救不了她的心,日后放出去,你就不怕她手上沾染无辜者的血腥?”


    晓晓哑然。这个道德观的悖论早在五六年前便已看破,她以为自己已经变了许多,不曾想今日被无眠一说,倒似什么都没改变过。


    “是非对错,哪有绝对的黑与白。”


    晓晓再次低下了头,颈侧的伤口隐隐作痛,但为什么她觉得最痛的那一处,却是在她的心口……


    刺客


    宋无忌在内室来回踱步,时不时地便会用手去正头上的帽冠——自打从战场上回来,他就落下这么个习惯动作,怎么改都改不掉。


    门房的小厮进来通传时,心神不宁的他再次用手抚上了头顶,然后动作僵住,垂下胳膊,深深地叹了口气。小厮不明所以的看着他,直到他气恼地跺脚:“还愣着作甚?赶紧把贵客迎进来,上茶……”话说一半,又叫回了小厮,“慢着!还是我去……我亲自去迎!”


    宋无忌极力试图在无眠公子一行人面前摆出官架子来,然而战场上的杀伐阴影已经让他吓破了胆,几句官样的开场白过后,终于还是憋不住地问:“无眠公子,上峰的意思究竟……”


    太守府的园子种了几株不错的牡丹,晓晓越看越喜,冷不防背后有人轻咳一声,回头看竟是一直没和她搭过话的杜仲。


    “杜护法……”


    杜仲目光没有落在她身上,而是盯着一株艳丽的牡丹花,做赏花状:“姑娘最好早些想个稳妥的法子,你那朋友……若是惹怒了公子……”


    晓晓没料到他会说这样的话,先是一愣,而后噗嗤一笑,笃定地说:“杜护法原来竟是一位如此惜花之人!”


    杜仲顿觉尴尬,狼狈地扭过头去,刚想替自己辩解几句,发现这样做的后果只可能是越描越黑,正踌躇间,忽听不知打哪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紧接着又是砰的一声巨响,似乎整栋宅院都被震翻了。


    晓晓和杜仲做出的反应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只是后者的速度比前者更快。等晓晓跑到厢房门前时,木制的门板一扇被撞飞,另一扇破了个大洞,破裂的碎门板横在门槛上,而门板下更是砸着一个身躯。晓晓来不及细看,那屋里呼哧打斗声混成一片,她才跃进门,突然从窗口呼地跳出一个红色身影,紧接着,杜仲持剑尾随其后逾窗而出。


    晓晓脑中闪过片刻犹豫,终是放弃追人,选择进入内室一探究竟。内室里一片凌乱,空气里弥漫着一股诡异的香气,安南郡太守宋无忌躲在无眠公子的轮椅后踞坐于地,面若金纸,抖若筛糠。无眠公子被他推着挡在身前,神色倒还算镇定,对于服侍惯了的晓晓而言,却一眼看出他此刻嘴角下压的表情正代表着他压抑的愤怒。


    无眠的脚下伏倒了一具无头尸体,断颈中喷出的鲜血染红了无眠两条裤腿,刘寄奴正慌张的抱住无眠的双腿,泪流满面地反复嚷着:“公子!公子……”


    无眠不耐地推开他,见晓晓进门,弹指扔出一颗药丸。晓晓了然,乖乖地将药丸吞下,这才走过去一脚将那句无头尸身踢开。


    “公子!”门外脚步声再响,却是面色仓惶的钟如九赶到了,尾随她而来的还有从二门外奔来支援的护院以及兵丁。


    宋无忌看到亲随,猛地缓过神来,大叫:“抓刺客!抓刺客!”


    钟如九迈进门:“公子……”


    刘寄奴大急:“都出去!这房里有毒!”


    说话间,钟如九身子晃了晃,表情显得极其痛苦。刘寄奴看向无眠,无眠正把脸撇向一边,一副置身事外的模样。


    钟如九面色泛青,她气色本就不好,这会儿中了毒,表情愈发凄厉如鬼。余人见状,纷纷退出房门,不敢再越雷池一步。钟如九咬牙挺住,走到无眠跟前跪下,颤声道:“公子,可曾受伤?”


    无眠置若罔闻。


    “公子!”刘寄奴急道:“公子,解药……”


    “毒是你放的,与我何干?”无眠扭头,“白芷,推我出去。”


    房里的毒确实是刘寄奴所为,他是无眠的书僮,平时负责替公子整理书房之类的杂务,医术尚可,于武学上面的事却是不大通的。当时端茶进来的宋府家仆突然冲无眠发难,刘寄奴护主心切,一着急便把身上藏的药粉儿一股脑撒了出去,然后趁对方迷了眼,一刀砍了那人的脑袋——若单是一种毒也便罢了,偏这十几种毒混合在一起,就连他这个施毒者也没头绪该如何化解。如何解毒,只得求助无眠。


    晓晓推无眠出门,经过厢房门口时,他摆了摆手,晓晓停下,他指了指门板下趴着的那具尸体,晓晓会意,将那破门板移开,露出一具宛若稚童大小的身躯。


    刘寄奴搀扶着钟如九蹒跚跟出,见到地上躺着的尸体不由惊呼,“怎么是个小孩子?”见那孩子四肢蜷缩,如痉挛状,面上双目微阖,唇角微翘,一脸的满足幸福表情,不禁愕然。“公子……这,弥勒慈……”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弥勒慈”是乃无眠公子所创的一种毒,无色无味,本体是什么形状的没人见过。刘寄奴跟随无眠这么多年,也只最初试药时见过一两次,中此毒者全身肌肉迅速萎缩,神志出奇的清醒,却无法自裁,只得生受分筋裂骨之痛,中毒者明明痛不欲生,死前表情却又会露出涅槃重生般的微笑。


    方才在屋里,刘寄奴一味的慌张,竟没留意到房外还有敌情,更不曾留意到无眠何时出手下的弥勒慈。


    “这人不是小孩子!”晓晓蹲在尸体边上,深深地皱起眉头,“只是个侏儒。”


    如果没有记错,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遭遇侏儒尸体,希望事情只是个巧合,这两件事没有关联性。


    无眠显得十分疲惫,挥手示意晓晓推他出门,一行人把现场的混乱留给宋府的家丁处理。


    杜仲是在申时末回来的,足足去了两个时辰,回来时身上带着伤,左臂上一条尺许长的口子,从上肩一直划到手肘,血肉外翻,深可见骨。


    杜仲右手持剑撑地,单膝跪地:“属下无能。”


    伤口已经止血,只是袒露在外的血肉白骨仍是叫人望之胆寒。


    “几招?”


    “属下惭愧。”


    无眠轻咳,精神委顿:“怕是连对方长什么样也没弄清楚吧?咳……”放眼天下,能躲过他毒器的人也实在没几人,杜仲铩羽而归,本在他意料之中,“去找何首乌,把伤口弄好了再来。”


    “多谢公子。”杜仲临去时有意无意地瞟了晓晓一眼。


    “我累了……”只三个字,房内诸人立时有默契的散开,钟如九始终倔强地不肯乞求解药,刘寄奴亦不敢在这会儿开口讨要,只得闷闷不乐地扶着钟如九出去。


    晓晓替无眠铺好床褥,发现茶壶中的茶水冷了,便问:“公子还是喝铁观音么?”


    正欲出门去倒热水,无眠突然在她背后厉声道:“跪下!”


    晓晓一愣,无眠虽然性情喜怒无常,却从来这般严厉地在她面前正经端过主子架子,晓晓虽自认为仆,但通身傲骨却是与生俱来,无眠这么一喝,她当即肃容,脸上不由自主地流露出一副倔强的傲气,站立的身体绷得笔挺,哪里有半分低头屈膝之意?


    无眠冷笑:“你好大的脾气!”


    晓晓顶道:“公子好大的火气!”话出口,想想不甚妥,声音放低,姿态也略略放低了。


    无眠仍是见不得她那种勉强为之的卑微模样:“你当我没事逗你玩儿是么?你且睁大眼睛看清楚这是什么!”


    “当啷!”一样东西丢过来,砸在了她的脚边,白蟒皮硝,看似朴实无华的外鞘,她有点不敢置信,这……这明明已经被……


    弯腰拣了起来,拔剑出鞘,果然没有错,真的是她从小随身携带的那柄蝉翼匕。


    “这是管骁晟送你的蝉翼匕,我没认错吧?”


    晓晓眼皮突突直跳,蝉翼匕,他居然会知道这柄似剑非剑、似匕非匕的兵刃是蝉翼匕?而且……居然能准确地说出它的来历!


    “不用那么惊讶地瞪着我,管骁晟是叶霞绮的儿子,算起来,也是我的师兄……”那双漆黑的眼眸闪了闪,低低呢喃,“药疯子……”


    药疯子……她没想到无眠对她的家私居然了如指掌,看来很多她不想提也不敢提的事,他比谁都清楚,在他面前,她根本就没有一点隐私可言。管骁晟是不是神农百草门的弟子,叶姥姥并没有细说,其实叶姥姥对她虽有哺育抚养之恩,待她宠若孙女,但关于师门的事,却相当谨慎,讳莫如深。晓晓对于神农百草的认知不深,但显然相对的,无眠对她、对舒家堡的情况却摸得清清楚楚。


    管骁晟,的确如无眠所形容的那样,是个对医药研制痴迷如癫,最后甚至走火入魔,毁灭自我的疯子!但他同样是晓晓的忘年之交,是幼时最宠她的“亲人”之一。


    无眠面带微笑的伸出双手,凌空虚拍,未发掌力,但招数却是由缓入疾,看得晓晓心神激荡不已。


    风雷掌法,他居然会管家的独门武功风雷掌!他和管骁晟究竟是什么关系?为什么管骁晟连风雷掌都会教他?!


    无眠掌势一收,脸上的笑容同时骤敛:“居然用我亲手打造的兵刃来刺杀我!舒晓晓,是该赞你们够愚蠢,还是该赞你们够勇气呢!”


    晓晓身子晃了晃:“你……你……”


    “舒蝉,舒晓晓……你好……”


    那年他十二岁,自师父袁鸿收他入门已是三年,然而他的身体状况依然不见好转,袁鸿几乎把能想到的药方都在他身上一一试了个遍。十二岁那年无计可施的袁鸿叫回了一个据称在医术药剂方面堪称天才的人,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管骁晟。管骁晟果真如同传闻的一样,是个不折不扣的药疯子,无眠的宿疾困扰了袁鸿三年,在管骁晟眼里不啻于一个最佳的试验品,如果说袁鸿花在无眠身上的三年不过是费尽心思,那么管骁晟加注在无眠身上的心血可谓是呕心沥血——幸运的是,无眠苟延残喘的破坏身体经受住了管骁晟的千锤百炼,没变白痴,也没变残废,居然又安稳的多活了一年。


    无眠的身体不适宜习武,加上入门后的那几年几乎日夜和草药打交道,后来更因管骁晟的关系,他被半强迫式的成为神农百草门下最善用药也最善用毒的一个天才少年。他精通医毒,也精通机关术,冶炼工艺等也堪称首屈一指。


    十三岁那年,心无旁骛的管骁晟突然问了他一个奇怪的问题:“十岁大的小女孩,会喜欢什么样的东西?”


    女孩子喜欢的,无非是一种花草饰物,他是这样认为的。但管骁晟摇头:“她是不一样的!我们晓晓是不一样的!”


    晓晓是不一样的,我们的晓晓是不一样的……我们的……


    中年未娶,无儿无女,一门心思都在医药上的管骁晟,突然像是变了个人,只要话题一扯上那个小名儿叫晓晓的小丫头,整个人看起来都会和蔼可亲三分。那个时候,为了避开管骁晟严肃的面容,他会刻意在他面前提那个精灵一样的名字,百试百灵。


    他终于发现了要在管骁晟手里活得自在,少受折磨痛苦的秘诀——舒晓晓!一个受尽千娇百宠的小公主,一个经常调皮闯祸却没人舍得责骂的小公主,一个据说笑起来很甜,会撒娇称自己是一只舒服的小蝉儿的……


    “我……我没有!不关我的事……”第一次,第一次,在无眠面前她开始感觉惊慌,是什么让她觉得必须得为自己去辩白?必须让眼前这个面色苍白得像随时要晕厥的男子消除误会……


    她没有……没有要杀他!虽然从没把他当过自己真正的主人,虽然从没把他的生死当真放在自己心上,但是……现在似乎不一样了,她在他眼里看到了一种深切的痛。


    管叔叔……叶姥姥……


    父亲……


    “晓晓……晓晓……”脑袋里像是要炸裂开,残影闪个不停,父亲呕血,弥留时紧紧抓住她的手,眼神那样的痛,“晓晓……不要报仇……不许……必须忘记……”


    “我没有!”她尖叫着吼了出来,眼中含泪,慢慢跪倒在地,“我没有!”


    肩膀微微颤抖,房内死一般的沉寂。


    良久……


    他说:“我信你。”


    错骨


    洞里很黑,崖壁上方渗着水,石壁光滑如镜,却是湿润冰凉入骨。她背心贴在石壁上,不敢过分用力呼吸……两天一夜,不眠不休,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她已经别无选择,只需一个疏忽大意就会随时丢了性命,她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冒这个险,也不敢冒这个险,即使对方是……舒秀的姐姐。


    溶洞内寂如黑夜,水滴声摧残着敏感的听觉,每一声,都如同地狱的催命符。


    风飒飒地倒灌进洞口,凄厉的呜咽声陡然响起,她的心跳加快,从来没有这样的感觉,她追杀过无数人,也被无数人追杀过,却从没有现在这样让人心里完全没底。


    她在哪?在洞口?洞内?还是……就在自己身后?


    不知道过去了多久了,她猛地一惊,方才自己可是睡过去了?有吗?


    正惊疑不定,颈侧一股凉风吹过,她才警觉扭头,一只冰冷的手已然牢牢掐住了她的脖子。


    第一次见面,碍于舒秀,她虽对她嗤之以鼻,终究还是忍耐住了自己的脾气。在她印象里,舒秀的这个二姐,有点高傲,有点冷漠,甚至骨子里有点儿和自己很相似的东西存在,但正是因为这份冷血的相似,以至于她对她没什么好感。


    月牙如镰,漫天星斗,夙夙闭目,喟叹。


    阿秀,你在琼城过得好不好?你可有一点……一丁点的想起我?


    风刮过草地,茸茸草毡伏倒如海涛波浪,草籽飞扬。舒雪傲然睥睨脚下,衣袂随风翩飞,声音依旧冷若冰霜:“不用懊恼,你不是败在我手里,是你身上残留了神农百草的‘暗夜留香’。”


    “那有什么分别?败了就是败了,哪来那么多借口?”


    舒雪看着她咬牙切齿的模样,补了句:“有分别,因为这次我不会杀你。”


    夙夙咬紧银牙,恨道:“我不会感激你。”


    “没要你感激。”舒雪将她如小鸡仔般从草地上拎了起来,夙夙也不反抗,任她施为。“是你自己交代,还是要我帮你?”


    夙夙面色发白,良久,嫣然一笑,笑容媚得勾人魂魄:“阿秀总说那位仙女般的大娘聪明绝顶,你倒不妨让她自己去猜猜……唔……”


    舒雪手上用劲,直接将她的左手腕骨卸脱臼。


    夙夙忍痛继续说:“她既是千百般的好,让你们死心塌地地惟命是从,说什么菩萨心肠,说什么行侠仗义,说什么侠之大者……满嘴仁义道德,在我看来不过是一堆狗屎,沽名钓誉……啊——”


    舒雪下手毫不容情,瞬间将她四肢关节全部卸脱臼,手指摸上她的下颚:“我要听的不是这些……”


    夙夙倒在地上,四肢扭曲成一个古怪的姿势,她用躯体在草地上蹒跚爬行,也不知是疼痛还是笑得太用力,她全身颤栗,大笑若狂:“你不敢杀我!你不敢杀我!舒雪!你不敢杀我!”


    舒雪面不改色,声音冰冷,丝毫没有感情波动:“你还有用,我不杀你,但我能让你生不如死。”


    她抓起夙夙的左手,那手背上白皙年轻的肌肤分外有弹性,五指纤纤。舒雪握着那只手,毫不留情的从拇指指节开始拉拽,骨节喀喀喀喀脱位声响成一片,连同夙夙发出惨叫声消散在茫茫草原上。


    夜风飒飒地吹,如呜如咽。


    “舒蝉——我兰夙夙今日对月发誓!若我不死,这日之辱必将十倍偿还——”


    何伯为难地看着床榻上瘫软如棉的红衣女子,她全身肌肤完整,从头到脚没有一处伤口,但整个人却像是被人生生拆折成了零碎一般。


    “接骨倒是不难,难的是要保证她一点遗症都没有,这个……老夫恐……”下手的人太狠了,错骨的手法更是前所未见的精准,基本上把全身上下能错位的关节全部脱臼了,就这样还能保证人不死,一丝儿经脉都不曾损伤——活生生的将人弄成了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废物!


    他在神农百草行医数十年,见惯了奇难杂症,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被伤成这般模样。


    “真的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也不是没有,老夫的能力有限,不等于旁人做不到。只是……全身接骨,所耗之精力……”


    何伯说得既含蓄且为难,晓晓如何听不明白,当下沉吟片刻,道:“多谢何伯,请您先施针,让她暂且不要醒来,以免疼痛难忍。”


    何伯点头应承。


    晓晓望着床上毫无血色的夙夙,眼中流露出叹惋之色。


    无眠今日精神尚属不错,风和日丽,早膳过后便去了园子赏花,起初宋无忌在旁作陪,等晓晓寻去时,发现园子里只剩了宋府的两名丫鬟在无眠边上伺候。无眠素来不喜生人靠近,这会儿便遣了两名丫鬟在园门口远远站着,不让她们近身。


    “公子!”园子里视野开阔,却也是日头最晒的地方,并无遮檐,晓晓快步走了上去,“公子也不怕日头太毒?”说着,便要推他去亭子里。


    无眠摆摆手,抬头看她。


    逆光中的晓晓明亮堪比牡丹,无眠低低地笑:“又有事求我了吧?”


    晓晓蹲下身子,双手扶在他的膝盖上,一双眼睛忽闪忽闪的眨,什么话都不说。


    无眠叹息:“你真是要我命啊!”


    晓晓推他离开花园,一路上都是静默,直到门口,何伯迎了上来,躬身喊了声:“公子!”面现愧色。


    无眠点点头,对晓晓说:“你在外头等我!”


    房门缓缓关上,把晓晓隔绝在外。何伯将无眠推到内室,另一侧屏风后钟如九扶着杜仲走了出来。


    “是她么?”


    杜仲受伤的胳膊用纱布绑得严严实实,固定带悬吊在脖子上,虽已过去了两天,但当日的激战和所受的伤痛仍然历历在目。他不自觉地五指收紧握了下:“当日她虽蒙面,但依身形判断无误,更何况……”


    “更何况当时你落败险些命丧她手,是白芷的妹妹及时出手救了你,而且一路追踪,最后将此女掳送至宋府门外,对吧?”


    没想到这样细小的事都没能瞒过门主,杜仲惶恐汗颜,颤巍巍地俯身跪地:“是属下无能!”


    无眠冷哼,吩咐何伯:“把她弄醒,我有话问她!”


    何伯迟疑道:“这……只怕醒来会剧痛难遏,万一……”


    “在我面前,还没人敢肆意自尽,即便是咬舌也不行!她如果真生了这样愚蠢的念头,那也是死不足惜!”


    何伯走近床边,将刺在夙夙头上的几根银针拔下,紧接着手指在她眉心和两侧太阳穴上揉捏了一会儿。夙夙绵软的身子突然颤抖起来,随着她口中逸出的一声嗯嘤,那双充血的眼睛猛地睁开了。


    “替我问勇王殿下安好!”无眠微微笑着,瞳眸中的杀伐之意却让他的话额外透出森冷。


    夙夙平躺在床上,斜目而视,一双眼中有痛楚有愤怒。无眠出手如电,眨眼间两枚银针嵌入她的两颊,夙夙不受控制地张开了嘴,像狗一样伸长了舌头。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种东西叫离魂草?”无眠淡然地微笑,双手轻柔地抚上她的胳膊。


    夙夙眼中不自觉地流露出一丝惊恐。


    “其实要你开口说实话很容易,但我不喜欢你刚才故作高傲的表情,在我面前,不要装什么清高!”“喀”的声,手肘的骨节就位,但同时夙夙却疼得整张脸都扭曲起来,无眠缓缓的从轮椅上站了起来,上身前倾,十指如飞,笑容依旧,“你听,它们可是在哀求,在哭泣?放心,我肯替你接骨,自然能保证你完好如初,你该高兴的,对不对?”


    “啊——啊——啊——”


    “喀喀喀……”


    “啊——我说!我说……我说……”


    晓晓在门口一站便是两个时辰,看金乌渐落,斜影打在死气沉沉的门扉上,一点点的倾斜移动,她却仿佛化作了一道木桩,早已遗忘了时光。


    房内的钟如九递上巾帕,替显得有些脱力的无眠小心翼翼地拭汗,无眠衣衫尽湿,汗湿的料子贴在身上,活似刚从水里爬出来。


    “公子,您喝口水。”她真的很担心无眠的身体,记得那时自己恢复意识,睁开眼看到的第一个场景真是让她毕生难忘。本以为必死无疑的她,就这么神奇的从奈何桥的彼端被这个面带病容的男子拉了回来。


    他也许并不是天底下最英俊、心地最善良的一位医师,但诚如他疲倦的笑意中扬起的自傲,他真的是天底下医术最高明的医师。活死人、生白骨,夺天地造化,世间上只有他不想救,没有他救不活的人!


    神农百草的无眠公子!闻名不如见面的……见死不救!


    “行了。”无眠瘫软地倒在了轮椅上,刘寄奴适时将温好的药盏递了过去,无眠接过杯盏时,手指竟微微发抖,震得那瓷盖与杯身碰撞,发出咯咯声响。


    刘寄奴顿时红了眼,哽咽地喊:“公子!”


    无眠没理会,望着躺在床上的夙夙,哑声问何伯:“应该差不多了吧?”


    何伯钦佩地道:“公子掐算得很准,再过半刻麻沸散的药效就过了。”


    无眠深深地喘了口气,整个人这才放松下来,慢条斯理地将药服下。


    果然半刻后夙夙呻吟转醒,她分外警觉,一睁眼便眼珠乱转的先打量自己,满目防备。无眠替她接好骨之后,何伯又替她将四肢各处关节绑上木板加以固定,这时她躺在床上除了眼珠能动外,全身上下只剩下麻痒刺痛的感觉。


    无眠轻咳两声,额上豆大的虚汗顺着脸颊淌个不停,声音愈发嘶哑:“你之前说金国内政大乱,洪王党与简王党为夺太子之位,在朝中频频暗杀敌对老臣,甚至连辞官的老宰相岳默也无端端的暴病身故了。而导致这一切的幕后推手其实不是司寇冽也不是司寇敦,而是司寇觉,是也不是?”


    夙夙眨了眨眼,默认。


    “司寇觉坐收渔翁之利,为什么想要杀我?我与他的前程有什么阻碍不成?”


    夙夙怅笑:“无眠公子真会装傻呢。金国与吴国起战火,齐国作壁上观已非一日,怎的突然出兵袭掠七狼峰狼牙隘?最重要的是齐人拿狼牙隘当幌子,实则夺下了吴国的汶谷关。难道无眠公子此刻还要诡辩说这一切与你无干?”


    无眠没作声,微咳。


    “如今齐国占据了汶谷关,步步往南进逼,而阿秀……吴国的光复大将军舒秀已率军渡过岷江,收复了鹿州、琼城等地,一路往北推进,气势如虹。吴军与齐军联手,战事一起,金国君臣必然会先摒弃内讧之火,同仇敌忾,联合抗敌。这样……这样,勇王殿下精心策划的一番心血岂不是全部化为乌有?”


    无眠双手转动双轮,调头往门外而去,钟如九急忙跟上,替他推动轮椅。


    厢房的门终于打开,晓晓一身暮色,夕阳斜照,天际霞云纠缠在一起。


    “公子……”在看清无眠的模样后,晓晓声音都不觉发颤了。


    无眠气若游丝地说:“把她交给你了,是杀是放,都随你处置!”


    晓晓感激道:“谢公子!”


    钟如九恶狠狠地瞪了晓晓一眼,径直推无眠回房休息,杜仲等人紧随其后,鱼贯而出。


    无眠回到房间后,钟如九吩咐宋府的丫鬟烧水准备浴桶,她忙前忙后,无眠却是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盯着她进进出出,良久,正当钟如九急匆匆地奔告之洗澡水放好可以沐浴更衣时,无眠打断了她的话,目光冷峻地说:“传令长卿,让他去查清楚那个叫兰夙夙的女子究竟是何来历!”


    刘寄奴惊道:“不是那个勇王司寇觉的人吗?”


    “哼。”无眠冷笑,“真是如此简单?”


    无眠公子在宋无忌的护送下由安南郡前往齐吴边境,同行的还有恢复期的夙夙。钟如九对企图刺杀无眠的夙夙戒备心慎重,连带的她对晓晓的敌意也越来越直接摆在面上。反观晓晓,倒还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模样,整日里忙着在伺候无眠,闲暇时也不得片刻休息。


    距汶谷关大约十里有个名叫落霞县的小地方,虽名为县,却小得只比镇子大不了多少,户丁更是稀薄,但自从齐军驻扎后,这里逐渐成了汶谷关后方囤积粮草的重要隘口。落霞县地方虽小,但两面环山,一面绕河,地势易守难攻,所以贺梧一攻下汶谷,就将大军的大批辎重驻扎在了落霞县。


    正事聊完,梅凤捧着茶盏愣忡片刻,拿起凑到唇边欲饮,忽地想起一事,笑说:“无眠公子身边的那几位婢女长得倒也有几分姿色。”


    军营生活颇为枯燥,即便是他们几个为官的,碍于军令也不敢私带家眷。传闻吴国风气不若齐国严谨,将官出征,可携侍妾随军,军中亦辟有专门的军伎营,而金国风气则更为奔放,不仅军中可有女奴军伎,甚或女子还可领兵打仗,气概不输男儿。


    但这些行径在齐军兵卒心中,是想都不想的事。


    贺梧帐中的一名主簿见梅凤言行,会意地接口道:“那贴身小娘子的年纪可不小了,却还未开脸,怕是和咱们的内中军大人一样,有心无力吧……哈哈……”他两只手伸在一处,比划了下,笑声透着无尽的促狭猥琐,梅凤与一干男人哄笑不止。


    军中无聊,浑话说得肆无忌惮,贺梧平时和他们嬉闹惯了,底下人在他面前少了几分忌惮。但这会儿贺梧却没有跟着笑起来,他皱着眉头,压低声说:“无眠公子这个人来头不小,轻易得罪不得。”


    他这么一开口,立即有人应和道:“对!对!瞧今日接风宴上,谢文俊平时眼高于顶,但今天话里话外都是巴结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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