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子

3个月前 作者: 七日霜飞
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穿着我洁白的大披风,一路小跑到知府门口响亮地放个屁,然后再折回来。


    一路上迎接群众的鲜花与掌声,这让我觉得很嗨皮。


    这么公然与地方大势力作对,我想我是雷龙山上的第一人。


    二十岁前,我拥有一大片土地和一个不小的帮派,还有一个可爱的小女人珠儿。


    二十岁后,我拥有了可以对抗整个国家的兵力与财源,但我却放不下了另一个女人。


    我想这辈子,也就这样了吧。


    哎,死在爱情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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