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厄普代克短篇作品集 父亲的眼泪

3个月前 作者: 约翰·厄普代克
    想起来,我只见父亲哭过一次。那是在艾尔顿火车站,那时车站还没有关闭,列车还在运营。我要去费城,赶那趟回波士顿和学校的火车。我急切想走,觉得家和父母对我而言已经有点不太真实了,而学校,连同它的课程、它们激起我对未来的憧憬,当然,还有我大二时交上的女朋友,每个学期都变得愈发真实。父亲握着我的手道别时,我看到他的眼睛,顿时惊呆了,几乎不知所措,他眼里分明闪烁着泪花。


    我觉得这是握手造成的:十八年来,我们还没有机会履行这种仪式,这种男人间的接触,近几年我们才摸索着开始。他个头比我高,虽然我也不矮,他努力朝我笑笑,手在我手中暖暖的。我发现我们的心情不太一样。我要远行,他都会来送我。我觉得自己正在成长,他却觉得我还没有长大。他一直深爱着我,我以前却没觉得。过去这些都无须用言语来表达,此刻他的眼泪道出了一切。


    老艾尔顿火车站是他喜欢的地方,弥漫着人来人往的气息、散发出城市生活里忙中偷闲的愉悦。我在这里买了生平第一包香烟,竟没有惹起报亭卖报人的怀疑,尽管我当时才十五岁,一脸稚气。他只是找给我零钱,还给了我一叠印有阳光牌啤酒广告的火柴,那是艾尔顿本地产啤酒。艾尔顿是个中等工业城市,自从纺织厂南迁后,逐渐萧条起来。但同时,它那整齐划一的街道,令人垂涎的美食,让当地居民一直都很舒适方便,更给他们造成一种富足的假象。我记得,走出火车站才一个街区,我就点燃了一根香烟,虽然我压根都不会吸,只觉得神经好像遭到猛的一击,人行道顿时朝我竖起来,整个世界都变得轻飘飘的。从那天起我追上了那些早已吸烟、让我着迷的同龄人,开始了跟他们的交往。


    甚至我母亲与这个车站也有联系,她虽常年在家,不爱旅行,喜欢阅读:这是城里唯一可以买到《美国信使》和《大西洋月刊》的地方。火车站庄严宏伟,就像沿弗兰克林街两个街区之外的卡内基图书馆一样,身处其中你会觉得很安全。以前铁路对我们而言似乎是永远的交通工具,车站在建造时就准备世代使用──四四方方的花岗岩殿堂,大理石地板,高高在上的天花板,周围一圈金边镶饰,虽然蒙着一层煤灰,不过仍能看到闪闪金光,高背候车椅和教堂里的靠背长凳一样庄重,暖气片哐当作响,四周墙壁也咕咕哝哝,昼夜不息,似乎把它吸收的嘈杂声又送还给人们。报摊和咖啡店总是很忙,很多个冬夜,我和父亲发现候车室里总是暖暖和和。我们往返于同一所中学,他是老师,我是学生,好多次我们的二手车要么发动不了,要么就卡在暴风雪中。我们只好艰难跋涉到车站,车站总是敞开着大门。


    在月台上,远在半英里外的铁轨上传来信号铃声,我乘坐的火车就要进站了。那时候我们没有料到,十年内,这个车站去费城的客运服务就要停止,像东行线上的许多车站一样,它会被关闭,用木栅栏围住。车站矗立在一大片沥青空地上,像一个特大号的陵墓。曾经包容过的所有生命都被它静默地封存在里面,这个世纪余下的岁月,在这个发展缓慢的城市里,它只有屈辱地等待,等着将它夷为平地。


    但父亲却料到了,他眼里闪烁的泪光告诉我,时间吞噬了我们,曾经的我──那个男孩如果还没死去的话,也正在死去,我和父亲之间渐渐疏远。我从他那里获得的生命,现在我和它一起溜走了。远远地火车来了,火车头上闪亮的长长连接杆、高高的钢铁车轮,与它拖动的小小柔软车身不成比例。我上了车。父母亲看起越来越小,越来越矮。隔着脏乎乎的车窗,我们腼腆地朝对方挥手。火车还未驶出艾尔顿那满是沙砾的市郊,我就打开了书──《约翰·弥尔顿诗歌全集》。


    结束一天漫长的旅行,我提早一站,在波士顿南站而不是后湾下车,南站离剑桥更近点。女友来接我。读了一整天弥尔顿那又乏味又难记的五步格诗歌《复乐园》后,在其他下车的大学生的注视下,月台有个女孩──不,是个女人在接我,我们相互拥抱,那感觉多么神气。她穿着件灰色布外套,帆布网球鞋,梳着马尾辫。那一定是春假时节,因为德布家在圣路易斯,如果她从家里来接我然后再回去,假期太短,时间不够。相反她在那里等了我一个星期。在新英格兰的冬天,她总是穿得单薄,而我却穿着厚厚的有腰带的大衣,衬里是毛茸茸的羊毛,惭愧的是,这是父母怕我在新英格兰感冒给我买的。


    我们先坐地铁绿线,然后再换红线回哈佛广场,一路上她告诉我她这一周发生的事情。一场意外的暴风雪,弄得我们身边的路到现在还是脏兮兮的。她气得哭着说,打临提上裤子,光工的餐馆看她是大学生,派她在地下室里算数,而其他的女招待却在上面端盘子,把所有小费都揣进自己腰包。我告诉她我在宾夕法尼亚呆的那一周的情形,大部分事情都已淡忘了,只有一些细节的碎片还留在脑海里,在闪光──比如父亲的眼泪。我的眼睛在叮里哐啷的火车上经过一天的阅读后,又涩又痒;当火车行进在新伦敦市四周的路段上,经过那片闪亮的湖水时,我才抬眼欣赏一下。


    刚结婚还没有孩子的那几年,夏天我和德布会和一方父母一起过一个月。她父亲是基纹短袖我最喜督教唯一教派的著名牧师,在华盛顿大学校园附近一幢灰色的新哥特式大教堂里布道,住在林德尔林荫大道砖砌牧师宅邸里。每年六月,他都要举家从那宽敞的住宅搬到佛蒙特州一座废弃的农庄去住上一阵子,那是他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花了不到五百美元买下的。有几年的六月,在她父亲教务缠身,家里其他人:妻子、另外两个女儿没来之前,我和德布先到了那里。那个地方寒冷、人烟稀少,只有起码的手压式抽水井,没有电。房子位于一条肮脏的羊肠小路的高处,从他家唯一看得到的房子,远在半英里外,是另一位唯一教派牧师的。这一切让我更加觉得自己搬到了另一个全新的、更加开阔的区域了,多亏我蓝眼睛的新娘。


    浴室是间独立的、长条形房间,灰泥墙和木地板都裸露着,一小束强烈的光柱神出鬼没,一天中随着太阳的移动,光线射过医药箱镜子上的斜边,在墙上变换着角度。为了白天洗澡,我们不辞辛苦地在煤油炉上烧水,这时光柱和我们做伴。一阵脚步走过或一阵风吹过,房屋微微振颤,它也来来回回地跳跃着、抖动着。在我看来,这精灵般的光柱就是基纹短袖我最喜督教唯一教派苦行不可思议的产物,是崇高观念的象征,这种观念认为从舒适的、设施齐全的市郊住宅搬到这原始的农舍是一种救赎。凭借我刚刚学到的知识,我知道,这与理想主义、与爱默生和梭罗、与自力更生有关,以自然的条件来接受自然。房屋中有间大的偏房,煤油炉微弱的热量无法覆盖至此,屋里有一架大的织布机,一直就在这里,此外还有一套破旧的百科全书,以及一套《世界哲学大师著作》,书脊都已磨损,颇有历史但很少有人翻看。我首开先例,抽出其中一卷,它那做工精良的书脊布封面给我的手指带来一阵不太愉快的兴奋感。这一册书里有爱默生的小品文。例如,“每一个自然的真胶线,悬挂昨相是某些精神真胶线,悬挂昨相的象征,”我读到,还有“任何事物都是由其身后隐藏之物所构成,”还有“每一个英雄最后都令人生厌,”还有“我们的沸点不同。”


    德布把这间大房和外面藤蔓遮蔽的石头门廊当成工作间,在这里她画那些精雕细作的油画或苍白浅淡的水彩画。如果阳光明媚,在煤油炉上烧洗澡水又实在太麻烦,我们就在屋外不远处的山间小溪里、一个小水塘内洗澡,她父亲以前还为这个水塘设计修建了堤坝。我想用我的BrownieHawkeye相机给她拍几张**,可她拘谨地拒绝了。一天,趁她趟水时,我不管三七二十一,从那座旧桥上偷偷挂昨晚刚洗的拍了几张快照,她的惊叫声淹没了按快门的喀哒声,随即纵身跳入池塘中。


    事后算起来,我们是在佛蒙特州,在其他人来之前,意外地怀上了第一个孩子,但我们一点也不后悔。在我脑海中,新娘体内的微小生灵跟浴室墙壁底部的光斑合为一体,就是我们那可爱的小淘气。


    她父亲来了,是那种我不太熟悉的父亲。我父亲,虽然有充分的生存本领,在人生舞台上却总是扮演着失败者的角色,每天,不管在学校还是在哪里,他总会遇到一些麻烦,陷入窘境。汽车又点不着火啦,学生表现又不好啦。他需要人们,和他们接触来往,寻求动力。威特华斯牧师喜欢佛蒙特州,因为,与圣路易斯相比,这里人烟稀少。有一次他连着好几周都不下他的小山头,让我们其他人开上两英里灰尘漫天的土路,去最近的村落买东西。那里杂货店、五金店、邮局都在一幢房子内,归一个老板所有,那人同时还经营着当地一家锯木厂。我们带回来一些当地的街谈巷议、前一天的报纸,我岳父歪着头,侧着脸笑着,听我们兴奋地讲外面大世界发生的事,那神情让我们怀疑他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他有很多事情做:砌石头墙,改进他自制的大坝工程,每天打个盹,打盹时大家都得保持安静。


    他面容英俊,头发硬如铁丝,虽已花白,却依然浓密如故。他少年时代在缅因州得了风湿热,体质虚弱。乡村田园的安宁、树林里的静谧,煤油灯的摇曳闪烁,燃烧的灯芯跳跃不定,灯从这间房移到那间房──这就是他喜欢的自然环境,而不是城市的喧嚣忙碌。在山顶度假的那几个月里,他在我们──妻子、三个女儿、女婿,一直未婚的小姨──中间活动,像不受引力约束的一颗行星。


    他靠玩游戏和人交流,而玩游戏也是一心想赢──下午一家人玩槌球游戏,晚上一家人在煤油炉和桌上煤油灯的混合气味下玩红心牌。这种灯很特别,灯罩里,火苗很强,光很白。灯罩是用白蜡木做成的圆锥形网,十分脆弱,把玻璃灯座放在桌上时,若一不留神,手稍重了点,也会打破它。威特华斯牧师对他做的每样东西都小心翼翼到了夸张的地步,我怀着年轻人那不愿宽恕的仇视心态,对此十分憎恨。我讨厌他过分烦琐的吸烟动作:往烟斗里装烟丝,点火,吐烟;我讨厌他严格遵守午睡习惯,讨厌他纯正的蓝眼睛(德布就遗传了他的),讨厌他那平静的唯一神教义。不知何故,在我们宾夕法尼亚一带,蓝眼睛很少,少得有点稀奇──我们那里都是棕色眼睛,就连浅褐色也不常见,那是来自威尔士和德国南部的移民带到斯库基尔山谷的。


    至于唯一神论,似乎过于摸棱两可、过于自满含混、过于不可捉摸:当我第一次接触它时,它还披着路德教派的外衣,无懈可击却全无特点,是稀释了的基纹短袖我最喜督教──一幅完全虚幻、多姿多彩而令人舒适的画面:道成肉身和博士、圣诞颂歌和圣诞老人,亚当和夏娃,赤身露体和分别善恶树,毒蛇和人类的堕落,花园里的背叛和十字架上的救赎,“何以将我遗弃?”彼拉多洗着他的手,第三日复活,死后在高处房间的晚餐,怀疑的多马和天使在耶路撒冷周边徘徊,给门徒的指令,保罗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被人从驴背推下来,信徒们用方言祷告(而艾尔顿和它周围那些天天去教堂的麻木的人们并没有遵守这一做法)。公立学校每天上课总是从阅读圣经和祈祷上帝开始,我们的老师、银行家、丧葬人和邮差们,所有的人都公开宣称是传统的基纹短袖我最喜督徒。我觉得以前我以为凡是对基纹短袖我最喜督徒有好处的东西对唯一神论者也应该一样。我读了大量的克尔凯郭尔、巴特和乌纳穆诺,知道了信念的飞跃。威特华斯牧师没有实现这样的飞跃;相反他在打盹,在建他的石头墙。在他的卧室里,我看见过一本简装版蒂利希的《存在的勇气》,还有一本《世界哲学大师作品集》,也许他读过,但我从没看见过。唯一一次让我觉得他还是个神职人员的是,他用温柔的语调说起他的某个女儿,不知不觉间脱口说出了少年时代教友派常用的“汝”、“尔”。


    他去世前的那段日子过得有点屈辱,所有的尊严都消失殆尽。与其说老年痴呆症对他大脑造成伤害,还不如说加深了一直就有的善意的糊涂和成见。岳母死于癌症,在她的纪念仪式上,仪式开始前,他转身朝我,一脸温和但迷惑的笑容,说,“呃,詹姆斯,这是在干什么,我一点也不清楚。但我想马上就都会知道了。”他没有发现大家正在纪念与他共度四十五年的妻子。


    岳母去世后,他老得很快。我们最后一次送他去护理中心时,他在接待处呜呜哭了,浑身筛抖着,裤子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跳。我知道他想小般了,但是我却不像个男人,没有快步把他领到洗手间,替他把阴点潮。提上裤茎从裤子里掏出来,结果他尿湿了裤子,地板也尿湿了。在与德布离婚前的那些年间,我是这个大家庭里年龄最大的女婿,他们家第一个女婿,到现在我还引以为荣,但我却没有很好地担起这一责任。奇怪的是,自从在佛蒙特过第一个夏天后,岳父就特别信任我,放心地把他女儿的幸福托付于我,后来又相信我能帮他一起抬起石块,放在墙上适当的位置上,虽然我很可能压着他的手,或石头掉下来砸着他脚指头。


    事实上,我爱他。他像我父亲一样没有恶意、善良无辜,而且对周围的人要求更少。现在看来,他午休时的一点点安静实在算不得什么要求,可那时却惹恼了我。他的理论,或者说无理论似乎是我所欣赏的最宏大的观点,多亏了他。他的理论体系是个大宇宙,在那里迷信的云雾被澄清。他的教区位于西部的盖特威,区里有一些大学的存在主义者,他们某些新潮哲学为他那过时的先验论布道增色不少,他在布道时语调优美。德布在床上告诉我:虽然他是唯一神论者,不过只属于唯一神论的小教派而已。希望能调和我们。现在回想起来,当时我还没有粗鲁到经常与他争吵的地步,但他却不可能不知道我的哈佛新正统主义及其艾略特般痛苦的潜流。


    在佛蒙特,派给我的家务活就是在屋后斜坡上的一个大桶内焚烧当天的废纸,那儿面对着供我们冷水的一口泉。人们可以望见二十里外树木葱茏的山谷,看到格林山的第二道山脊。在威特华斯牧师的祝福下,我已进入了一个拥有漫长风景线、冰泳和新英格兰的缄默的世界。他是个人见人知的好人,有点缅因州的风趣。爱记忆中的人容易,难的是当他们出现在你身边、你面前,你仍然爱他们。


    对我和德布来说,宾夕法尼亚州让我们有另一种紧张。我们开了个不好的头,我第一次带她回家见我父母时,下早了车。从费城开出的是当地火车,有一个站是离艾尔顿七英里远的山区工厂小镇,沿着斯古吉尔河,紧靠着几英里远的一片村舍,战后在母亲的怂恿下,我们全家搬到这里来了。我们夹在一群旅客中下了车,月台两边都是树,一条长长的甬道。月台上一下子就空荡荡,人影全无了,没有人来接我们。尽管我觉得一切都安排得很好了,父母亲──我想省得他们跑路──还是上艾尔顿接我们去了。


    现在我常想,手机发明前的那些年代,人们如何联系呢。那个时候,一些小车站主要还是靠工作人员管理;也许站长将我们的困境电报通知了艾尔顿车站,在充满回声嘈杂的大站里,广播告知我父母。或者,也许是过去在落后地区使用的精神电报,看到我们没有出站,父母亲猜出我们在哪里,径直开车过来而已。那时我是个堕入情网的年轻人;德布在圣路易斯或剑桥她的那种氛围里非常安心,而在我的家乡却好似迷失了自己。我没法让她不受我们传统方式的影响。她经常把事情搞砸,还无法责备她。


    虽然那时我们还没结婚,她就已经把我的脏袜子、内裤和在她要洗的衣服放在一起,洗干净、叠好后又放进她的衣箱。母亲在客房里走来走去,看有什么要帮忙的时候,注意到这个变化,沉默的暴怒一泻而出,一阵阵无情的怒火堆积在她的额头上,眉峰间成了个红色的V形。愤怒在这个沙石结构小房子的每个角落、楼上楼下蔓延。我小时候住在欧林葛镇,只有有轨电车可到艾尔顿,那房子是长条形狭窄的砖石结构,有个长长的后院,所以当母亲──用父亲昏头昏脑的话来说──“在制造紧张气氛”时,我们有地方躲避。但是在这幢新房子内,我们无处可逃,夜里大家只能听着彼此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法入睡。甚至在屋外,昆虫聒噪,野草丛生,有点什么动静还是逃不过她。我从小耳闻目睹,生活在她的怨气里,这种怨气来自于大人之间的冲突,她可以连续好多天一直怒气冲冲,我放学回家,或从朋友家回来,她都在生气,可是突然有一天我发现她的怒火又奇迹般地消散了。她的脾气伴随着我长大,就像宾夕法尼亚的酷暑期,能热死闷热排房中的老人,让街上路轨变宽,让有轨电车出轨。


    母亲发火时,我低声向德布道歉。母亲的愠怒让餐桌旁的人噤若寒蝉,可还不止于此,她的愠怒从她的卧室蔓延到楼下的起居室。她插门锁的咔塔声像一声惊雷在我们头顶炸响。“你没做错什么,”我让德布放心,尽管我心里觉得冒犯母亲也不对,是最起码的罪过。我埋怨德布,不该将我的内衣和她的混在一起,她本该预料到这个问题,预料到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她就这样。”


    “好啦,她一觉醒来就会没事的。”这就是德布的反应,这么大声,我害怕楼上听得到。我惊奇地发现,对我母亲一浪接一浪的怒火,她的反应没我那么敏感。


    我们坐在沙发旁,父亲在摇椅上修改数学试卷,意志消沉。他说,“米尔德丽德这样没什么,不过是老黑色塑胶线,毛病又发了。”


    对他那一代大男子主义者来说,妇人之见可以用来解释一切,一切都情有可原。但对我这一代不行。这种紧张气氛令我苦恼万分。那时候母亲在后门廊附近种了一小块三色堇,但没时间打理。也许是那一次回家时,也许是后来的哪一次,一个礼拜天清晨,德布动手除草,她觉得是在做一件好事。当我解释说,这里礼拜天没人干活,他们都去教堂做礼拜。德布迷惑不解地站在那里,赤脚踩在松软的泥地里,就像英格丽·褒曼在《斯特隆波里岛》里一样。“真蠢,”德布说,“我父亲整个夏天每个礼拜日都在砌他的墙或忙别的什么事。”


    “他是不同的教派。”


    “吉姆,我不明白。我真的不懂。”


    “嘘──,她在里面,在敲盘子。”


    “好吧,让她去敲。反正是她的盘子。”


    “我们得做准备,要去教堂了。”


    “我没有带教堂穿的衣服。”


    “穿上你在火车上穿的衣服、鞋子就行了。”


    “呸,我才不会。我那样子看起来会很可笑。我宁愿留在家里除草。你爷爷奶奶会留在家里,对不对?”


    “我奶奶会,但爷爷会去教堂。他每天都坐在沙发上读《圣经》,你没注意?”


    “我不知道美国现在还有这样的地方。”


    “好吧──”我的回答肯定苍白无力,她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打断我的话,“我现在知道你那一派胡言是从哪里来的了,对爸爸那么粗鲁。”说话时她双眸是那般湛蓝。


    我很没面子,不过又很激动,因为发现居然可以反抗我母亲。结果,德布留下来陪我祖母,她得了帕金森症,不能走路,也不能说话。我对威特华斯牧师的粗鲁遭到了报应。我们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他的第一个外孙女──在她的路德教派的祖父母家施洗时,采用的却是唯一神教派家庭仪式,威特华斯牧师小小嘲弄了一番“圣水”──水是从我们自家的泉眼里取的,这口泉位于房子的下方,跟佛蒙特州的不同,那里水是在房子上方的。母亲在那一天都板着脸,很不高兴,一提起我们的第一个孩子凯瑟琳,就说“没受过洗礼的孩子。”另外三个孩子都出世时,我和德布已搬到马萨诸塞州,那是我们相遇、相恋的地方,在那里我们加入了基纹短袖我最喜督教公理会,算是一种妥协吧。


    我们身处圣水之中,世上的水皆为圣水,圣水乃生命之母。从波士顿飞往纽约的飞机上,我习惯性地坐在飞机的右手边,但那天,我却坐在左边。像是对我的奖赏,上午十点多时,康涅狄格州水面上──不是那些大河或大湖,只不过是些小塘、小池而已──阳光反射过来,水面跳跃闪烁的光芒有几秒钟向天空直射入我眼帘,银光闪闪的。那一刻,父亲的泪珠在阳光下晶莹剔透,所以我看到了。他去世后,我和德布也离婚了,为什么会这样,很难说得清。用爱默生的话说,我们的沸点不同,而一个与我沸点相同的女人出现了。那次我给德布拍的快照,裸体的,离婚时她声称那是她的。可我觉得它们是我的──因为是我照的,她却说身体是她的。


    我们离婚后,母亲跟我说起父亲,“从你第一次带她回家开始,他就为你们俩操心。他觉得对你而言,她不够温柔。”


    “他太在乎什么女人味了,”我说,不知道能不能相信她说的。死者的话无法对证。


    虽然是我想离婚的,可我总习惯性地为德布辩护。在我高中同学聚会上,同学们不厌其烦地告诉我,他们更喜欢我第二任妻子时,我很吃惊。这倒是真的,西尔维亚真的能跟他们打成一片,而德布却羞于这样做。那时德布觉得尽管每隔五年左右我们要聚会一次,他们不过是我从前的一部分,是我已抛在身后的东西。而西尔维亚呢,在我一把年纪时才认识我,知道我从来就没有真正离开过宾夕法尼亚,那里是我最珍视的自我的藏身之所,无论我审视它的次数是如何之少。最近一次聚会,是第五十五次,可能会让德布很沮丧──所有人都几乎七十出头,大部分人就在离他们出生地不远的县里过了一辈子,甚至就住在他们儿时的房子旁边,半独立屋内。有些人是坐着轮椅来的,有些病得太厉害,无法开车,只好由他们已到中年的子女开车送过来。聚会节目表背面是去世同学的名单,越来越长了,从前的班花们有的发胖臃肿,有的瘦骨嶙峋,都成了又老又丑的老太婆,昔日的体育健将和普通人一样,借着心脏起博器、塑胶护膝才能行动,在父辈们早已体谅地去世的年纪,我们才退休,取代了他们的位置。


    但我们却不是那样看自己的,一点都没觉得自己瘸了、老了。我们看到的是幼儿园里的孩子──同样圆圆、新鲜的脸、同样的圆耳朵、长睫毛大眼睛。我们听到小学校里课间休息时愉快的尖叫声,高中舞会上,体育馆里蓝色射灯荧光闪烁,诱人的萨克斯风,本地摇摆乐队喑哑的喇叭,演奏着小夜曲。我们在彼此身上看到了小镇才有的简单淳朴,大萧条也没有改变它,世界大战的炸弹也从来炸不到我们这里,尽管这里也实行食品配给、尽管我们也有玩具坦克、也进行空袭演习。以前的竞争对手重燃竞争的硝烟,很快又搁到了一边。老情人一度旧情复炽,然后归于平和的温情,博爱中去了。我们的班长,亲爱的安·马隆,一头浓密的栗色卷发现在比洗得发白的衣服还要白,当她拿着麦克风,考考大家过去的一些事情──老师的外号啦,早已消失的小吃店、冷饮摊啦,我们三年级和毕业那年演出的剧目名称啦、三年级时废物利用比赛的获胜者啦──四面八方传来答案的喊叫声。没什么能难倒我们:那时我们都在那里;而我们的另一半们──西尔维亚也在其中,为那些长期珍藏的无用知识友好地鼓掌。


    他们不仅仅是我的同学,也曾是我父亲的学生,大家总是不时提起他。在安·马隆的问题里,他好几次都是正确答案──”威勒先生!“。


    曲奇本,曾经因考试不及格,留过一级,留到我们班上。他比我们大一岁,现在已经得了老年痴呆症,晚餐会后他还很活跃,他走到我跟前,斜眼看着我,好像有强光照着他的眼睛,热情地问我,声音沙哑,“你父亲,基波──还跟我们在一起吗?”他忘了父亲已去世多年,但还知道说“活着”就跟说“死亡”一样,不够委婉。


    “没有了,曲奇,”我每次都这么说。“他1972年第二次心脏病发作时就过世了。”很奇怪,我叫一个七十四岁的老人为曲奇,一点也不觉得唐突。


    他点点头,表情庄重,又有些疑惑,“听到这消息,我很难过,”他说。


    我回答说,“我也很抱歉告诉你,”虽然,如果此时父亲还活着的话,已逾百岁,还会欠下看护院一大笔钱。


    “你母亲呢,吉姆?”曲奇锲而不舍地追问。


    “她比他多活了十七年,”我简短地告诉他,好像我憎恨这个事实。“她是个快乐的寡妇。”


    “她是位高贵的女士。”他慢吞吞地说,还点点头,似乎是同意自己的说法。我有点感动,他在努力回忆我母亲,毕竟,在她与外面世界的联系中,他说的是真的。她年轻时,举止端庄,容貌秀丽。在长长的寡居年月中,母亲越来越率直,有一次,曾跟我提起,“其实不是那么美丽。”


    我和德布在意大利时,父亲去世了。我们和另一对婚姻出问题的夫妇一同去的,想看看能不能让我们的婚姻“接着运转。”我们住在佛罗伦萨的一间小酒店里,可以瞥见阿诺河,从菲索莱游玩回来后──菲索莱是古罗马露天竞技场,一个小小的博物馆──我们一时兴起,临时决定四个人去酒店楼上的咖啡馆里喝下午茶,而不是像往常一样回各自房间关禁闭。那地方没什么人,只有几个德国人呆在一个角落里喝啤酒,几个意大利人站在吧台旁喝意式浓咖啡。即使我听到了电话铃,我也没想到会是找我的。但是服务生从吧台后走出来,走到我身旁说,“是威勒先生吗?有电话找你。”谁会知道我在这儿呢?


    是母亲,声音听起来很小,咔嚓咔嚓的,“是吉米吗?你们玩得还好吗?我很抱歉打扰你们。”


    “我没想到你能找到我。”


    “接线员帮的忙。”她解释到。


    “出什么事了,妈妈?”


    “你父亲在医院。第二次心脏病发作。”


    “情况有多糟?”


    “哦,他坐在车里,我开车送他去的艾尔顿。”


    “那好,不是太坏。”


    些许停顿后她才回答,我觉得这是跨洋电缆之过。最后她说,“我不太肯定。”除了这次在电话里,我从未发现母亲的宾夕法尼亚口音原来如此重。我们面对面时,她的声音透明得简直如同我自己的一样。”他醒来觉得胸口很闷,平时他都不理会的。但今天他受不了。这里现在是中午了。


    “所以你想我回来,”我有点怪她。我知道父亲不想给我添麻烦。我们还在乌菲兹定了明天的旅馆。


    她叹了口气,大洋底下的电缆也劈啪作响。“吉米,我想你最好还是回来,你和德布都回来,当然,如果她要呆在那里,欣赏那里的艺术。谢克医生觉得他听到的心跳不太妙。你知道,平时要引起他的注意有多难。”


    那时还没有开胸腔手术和心梗血管成形术,医生除了用听诊器听听心跳,开硝化甘油片外,没多少事可以做。酒店前台帮我们查了去罗马的火车,那对夫妇送我们到佛罗伦萨火车站,梅第奇教堂就在旁边,我们一直想去,而又注定没法一同去参观。在罗马,的士司机找到一间还没关门的航空公司办事处。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年轻办事员的礼貌及耐心,他用课本上学来的英语,收下了我们下周去波士顿的机票,转成第二天飞费城的。那时去费城的飞机更多些。我们定了夜班飞机飞伦敦,只好在伦敦耽搁一晚。在西斯罗机场远离伦敦的一侧,高楼林立,都是供中转旅客住的全新旅馆。午夜时分,我们总算住进了酒店。在房间里,我打电话给母亲──宾夕法尼亚那边正是晚饭时间──知道父亲去世了。对母亲而言,这已是几个小时前的旧闻了。她疲劳地回顾说,一下午她都坐在艾尔顿医院里,不断收到紧急报告。她说,“谢克医生说到他最后的搏斗。可怕极了。”


    我挂上电话,把这消息告诉了德布。我们躺在床上,她搂着我,说,“哭吧。”虽然我觉得这是哭的时候,我哭也的确无可厚非。可我相信当时我没有哭。父亲已经把我的眼泪流光了。


    陈新宇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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