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篇 三千狒狒闹丛林

3个月前 作者: 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在那遥远的丛林,克拉克遍体鳞伤躺在草地上,血凝在一起,动一下都很困难。他义愤填膺,怒火中烧,为了报仇,只得踏上狒狒走过的那条小路,到上次跟它们相遇的地方寻求帮助。可是连狒狒的影子也没有找着。不过它们留下了明显的踪迹,克拉克“顺藤摸瓜”,终于追上了它们。他跟这群狒狒相遇时,它们正慢慢地向南移动,进行周期性的迁徙。这种迁徙的原因只有狒狒自己才能解释。克拉克从“下风头”过来,狒狒群的“尖兵”看见他,连忙发出警告。跟在后画的大队“人马”听见“尖兵”的叫声一起停下脚步。它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大声降叫。公狒狒迈开僵直的小腿直转圈子,母狒狒也都紧张起来,尖着嗓子把“孩子们”叫到身边,一家人挤作一团,跟在“丈夫”身后慢慢地走着。


    克拉克大声喊狒狒王。狒狒王听到这个声音很熟悉便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了过来。在所有感觉器官中,狒狒王似乎更相信鼻子,对耳朵听到的、眼睛看到的反倒持怀疑态度。克拉克一动不动站在那儿。如果一直走过去,完全可能马上陷入一场混战。因为丛林里的野兽都十分敏感。它们特别容易歇斯底里大发作,也特别容易变成胆小鬼。值得考虑的是,野生动物实质上到底是不是胆小鬼?


    狒狒王向克拉克走了过来,一边咆哮一边用鼻子嗅来嗅去。它绕着圈子走,圈子越转越小,离克拉克自然越来越近。克拉克先开口说话。


    “我是克拉克,”他说。“是我打开笼子救出了你。我是‘杀手’克拉克,是你的朋友。”


    “呜,”狒狒王哼着鼻子说。“是的,你是克拉克。刚才,我的耳朵告诉我,你是克拉克;我的眼睛也告诉我,你是克拉克。现在,我的鼻子又告诉我,你确实是克拉克。我的鼻子从来不会出错。我是你的朋友。来吧,我们可以一起打猎。”


    “克拉克现在不能去打猎,”人猿回答道。“冈玛干尼偷走了梅瑞姆。他们把她关在村子里,不让她走克拉克一个人救不出她。克拉克曾经救过你,现在你能不能带上你的兵马把克拉克的梅瑞姆救出来?”


    “冈玛干尼有许多尖尖的棍子,能穿透我的孩子们的身体。他们杀我们。这些冈玛干尼是坏人。如果我们进了他们的村庄,会被他们都杀光的。”


    “塔玛干尼有一种能发出很大的响声、老远就可以杀死人的‘棍子’,”克拉克回答道。“克拉克救你时,他们手里就拿着这种‘棍子’。如果克拉克那时候因为害怕拔腿就跑,你早成了塔玛干尼的阶下囚。”


    狒狒搔了搔后脑勺。它和人猿四周蹲着许多公狒狒。它们眨巴着小眼睛,摩肩擦背,争先恐后,都想占据一个更有利的位置。有的翻着地上的枯枝败叶寻找可口的虫子吃,有的懒洋洋地看着他们的王和这个奇怪的玛干尼。这家伙自称“玛干尼”,其实他更像那些戴帽子的塔玛干尼。狒狒王看了看几位年纪较长的“大臣”,好像是征求它们的意见。


    “我们的兵马太少了,”一个老狒狒嘟哝着说。


    “山里有的是,”另外一个建议道。“那儿的狒狒像树叶一样多。它们也恨那些冈玛干尼。它们喜欢打架,而且非常凶猛。我们去找它们帮忙,一定能把丛林里所有的冈玛干尼都杀死。”它跳起来发出可怕的叫声,浑身的毛发都像倒竖的钢针。


    “这才像讨论问题的样子,”“杀手”克拉克大声说。“不过用不着山上的狒狒。我们这些兵马就足够了。要去找它们得花费好长时间,等兵马集合齐,梅瑞姆早让他们给杀了,或者吃了。我们应当马上出发到冈玛干尼的村庄。走快一点很快就能到那儿。然后我们一起向他们的村子冲过去,大伙都大喊大叫,肯定能把村子里的冈玛干尼都吓跑。他们逃走以后我们就可以把梅瑞姆救出米。我们用不着杀人,也没必要找死,克拉克只想把梅瑞姆救出来。”


    “我们的兵马太少了,”那只老狒狒还在发牢骚。


    “是的,兵马太少了!”别的狒狒也跟着它吵吵起来。


    克拉克劝也没用。它们虽然愿意帮忙,但是必须按照它们自己的方式,那就是把大山里的狒狒都发动起来,一起和康哇杜部落的黑人斗。克拉克只好屈从于它们的意志。眼下他能够办到的只有催促它们快点儿行动。狒狒王最后接受了克拉克的建议,带领十二名身强力壮的公狒狒进山“发动群众”,其余的兵马继续在后面逛荡。


    一旦形成决议,狒狒们对这件事表现得都很积极。被选中的狒狒马上出发,而且个个如脚底生风,走得很快。不过克拉克还是轻而易举就能跟上它们。狒狒群在森林里攀援的时候总是咋咋唬唬,发出很大的喧闹声,目的是吓跑在前头行走的野兽,告诉它们有一大群狒狒来了。因为为数众多的狒狒在一起活动的时候,丛林里没有谁敢来打扰它们。有时候树木之间的距离很远,它们就在地上行走,动作轻巧得几乎连一点响声也没有。因为它们都知道,很难瞒过狮子和豹子的眼睛。倘若它们看见只有“一小撮”狒狒在小路上行走,肯定会扑过来残杀一番。


    他们在这块荒蛮的土地上整整走了两天,穿过稠密的森林,进入广阔的平原,爬过一道道山坡。以前克拉克从来没有来过这地方。从大森林走出来看见眼前这宽阔关丽的原野本来是一件令人快慰的事情。可是此刻,克拉克却无心欣赏田园风光。梅瑞姆,他的梅瑞姆正在危难之中。在她得救之前,他什么都不愿意想,什么都不愿意干。


    走进覆盖山坡的森林之后,狒狒放慢了速度。它们不时发一声凄婉的呼唤,然后屏声敛息,侧耳静听。终于,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一声表示应和的长啸。


    狒狒朝传来这声长啸的方向继续进发。就这样,它们一边大声呼唤,一边侧耳静听,渐渐地离山地里的“亲属”越来越近了。克拉克听出,前来迎接他们的是一支浩浩荡荡的队伍。不过,人猿对此虽然有所估计,山地里的狒狒真的出现在眼前时,他还是大吃一惊。


    这群狒狒简直是铺天盖地而来,从能经得起它们身体重量的树梢,到浓密的枝叶之间,密密麻麻到处都是狒狒。它们慢慢地向前移动,扯开嗓门儿,发出那种古怪、凄婉的长啸。它们身后,克拉克目光所及的地方,一道狒狒组成的“高墙”,稳稳当当地向前推进。这是成千上万只狒狒。人猿克拉克暗自思忖,如果这数以万计的狒狒里面有一只突然发起疯,向他们这支队伍进攻,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不过没有发生此类事情。两位狒狒王从各自的队伍里面走了出来。它们毛发倒坚,按照部落的习惯,把对方嗅了又嗅。等到确信双方具有亲缘关系之后,便心满意足、互相搔起背来。过了一会儿,两位王开始“会谈”。克拉克的朋友向它说明了远道而来的目的。克拉克一直藏在一片灌木丛里,直到这时才在大伙儿面前露了面儿。山地里的狒狒看见他都十分激动。有一刹,克拉克真怕被它们撕成碎片。可不是他怕死,他只是为梅瑞姆担心,要是他死了,谁来救她呢?


    两位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好言相劝,又是厉声呵斥,大伙儿才安静下来。克拉克被允许走了过去。山地里的狒狒从不同角度把他闻了又闻。它们听到克拉克会讲它们的话,都又兴奋又惊奇。他和它们讲话时,大伙儿都静悄悄地听着。他给它们讲了梅瑞姆的事儿,讲了他们在丛林里过的生活。还对它们说,他和梅瑞姆是从猴子玛努到巨猿玛干尼整个猿猴家族的朋友。


    “那些从我那儿抢走梅瑞姆的冈玛干尼不是你们的朋友,”他说。“他们杀你们。平原和森林里的狒狒想跟他们搏斗,可是兵马太少。它们对我说,你们不但兵强马壮,而且非常勇敢。你们的兵马像平原上的青草,森林里的树叶一样地多。你们那么勇敢,连大象坦特见了也害怕。它们还对我说,你们很乐意跟我们一起走冈玛干尼的村子里惩罚那些坏人,帮我把梅瑞姆救出来。”


    狒狒王胸脯挺得老高,神气活现地踱来踱去。还有一些身高体壮的狒佛也沾沾自喜趾高气扬,都被这位陌生人的赞誉之词搞得飘飘然。


    “是的,”有一只狒狒说,“我们这些山地里的沸沸都是勇猛的斗士。大象坦特怕我们,雄狮努玛怕我们,豹子席塔怕我们。就连山地里的冈玛干尼见了我们也敬而远之。我是王的大儿子,我单枪匹马就能杀死平原地区的冈玛干尼。”它挺着胸,十分骄傲地走来走去。后来有个伙伴脊背发痒,在它身上起劲儿地蹭了起未,它这才停下脚步。


    “我是古布,”另外一只狒狒大声说。“我的牙齿又尖又长,而且非常结实、有力,曾经多次咬烂过冈玛干尼软乎乎的皮肉。我还杀死过席塔的妹妹。古布愿意跟你到平原去,把冈玛干尼杀个片甲不留。”慷慨陈词之后,它也昂首挺胸在母狒狒和小狒狒的面前踱起步来,一副目空一切的样子。


    克拉克带着询问的神色,瞥了狒狒王一眼。


    “您的斗士都很勇敢,”他说,“不过最勇敢的还是陛下您。”


    粗毛满身、正值壮年——如果已经老迈,它早就隐退了——的狒狒王发出可怕的咆哮。森林里回荡着让人毛骨悚然的叫声,小狒狒紧紧搂着母亲毛乎乎的脖子,公狒狒像触了电一蹦老高,都跟着它们的王叫喊起来。山林里骤然间闹哄哄吵成一片。


    克拉克走到狒狒王身边,对着它的耳朵大声喊道:“跟我走!”然后穿过森林,跨过平原,向冈玛干尼康哇杜的村庄进发。狒狒王跟在他的身后仍然又跳又叫。他们身后是那十几名平原地区的狒狒以及成千上万只野蛮、凶残、嗜血成性的“山林之王”。


    就这样,他们第二天便来到康哇杜的村庄。正是中午,赤日炎炎,人们都在茅屋里休息,村子里死一样地寂静,这支势不可挡的狒狒大军现在变得相当安静,成千上万只光脚丫走过林中小路,就像一阵微风从大树繁茂的枝叶间吹过。


    克拉克和两位王打头。他们在村子跟前停下,后面的大部队跟上来,把小村庄围了个水泄不通。村子里依然死一样地寂静。克拉克轻手轻脚爬上栅栏上方那棵参天大树,朝四周瞥了一眼,猿群已经进入“阵地”,进攻的时机到了。长途跋涉的时候,他曾经不止一次告诉狒狒们,绝不能伤害关在茅屋里的那个白人妇女。至于别人,怎样处置,他都无所谓。他仰面朝天,发出一声长啸——这是他跟狒狒约定的信号。


    随着这声长啸,三千只公狒狒怒吼着、狂吠着冲进吓傻了的黑人们的村庄。武士们冲出茅屋,女人们看见这样可怕的猛兽沿着村街蜂拥而至,都抱着孩子向栅门跑去。康哇杜把他的“战斗部队”召集起来,又跳又叫,鼓舞大伙儿的士气。他们手执长矛一字排开,准备迎战敌人。


    克拉克就像带领大伙儿跋山涉水一样,又带领他们攻打这群黑人武士。黑人们看见竟是那位白皮肤小伙子带领这群可怕的狒狒,都吓得目瞪口呆。他们一开始还能坚守阵地,把手里的长矛朝猛冲过来的狒狒投掷过去,可是还没来得及拈弓搭箭,狒狒已经一拥而上,黑人武士吓得拔腿就跑。狒狒扑到他们的背上,张开血盆大口,锋利的牙齿咬着他们的脖颈。而最勇猛、最可怕的是“杀手”克拉克。


    克拉克看到黑人武士已经冲到栅门口,便把他们留给他的“同盟军”狒狒发落去了。他回转身急不可耐地向先前关梅瑞姆的那间茅屋跑去。屋子里空无一人。克拉克心里凉了半截,又连忙搜查每一间茅屋,结果都大失所望。黑人们仓皇逃奔时没有带梅瑞姆,这是肯定的。因为克拉克锐利的目光曾经在那群逃命的人里十分仔细地搜索,连梅瑞姆的影子也没有看见。


    克拉克深知这些野人的恶习,觉得这件事只能有一种解释,那就是梅瑞姆被杀死而且被它们吃掉了。克拉克相信梅瑞姆必死无疑,一股怒火顿时熊熊燃起,煎熬着他满腔的热血。他听到远处传来狒狒的咆哮,咆哮声中还夹杂着黑人的尖叫。他循声而去,赶到鲜血染红的战场,发现狒狒已经对战斗表现出厌倦,还幸存的一小群黑人坚守着一块新开辟的阵地,挥舞着大头棒朝几只猛扑过来的公狒狒劈头盖脸地打了过去。


    克拉克从他们头顶的一棵大树上跳下来,犹如一股可怕的、毫不留情的飓风向康哇杜的武士们席卷过去。他气昏了头,忘记了敌我力量对比的悬殊。不过他的凶猛也保护了他。他像一只受了伤的狮子挥动铁拳四面进攻,八方出击,打得又狠又准,一看便是一位久经沙场的斗士。他那锋利的牙齿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敌人的皮肉之中。他一会儿扑向这个武土,没等大头棒打过来,一闪身又扑向另外一个武士。不过,尽管他力大无比,凶狠异常,决定这场搏斗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还是他在这些头脑简单又很迷信的黑人心中造成的恐惧。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与巨猿以及凶恶的狒狒为伍、像野兽一样又叫又咬的白人武士不是人,而是住在森林里的一个魔鬼,一个他们得罪了的凶神,现在从他幽居独处的密林深处出来惩罚他们来了。他们认为跟他对打,简直是以卵击石,因此很多人不战而退。


    克拉克气喘吁吁,浑身沾满鲜血,停下脚步寻找新的对手。沸沸聚集在他的四周,因为大开杀戒,痛饮鲜血而心满意足。


    远处,康哇杜把他的残兵败将集中起来,清点死伤人数。村民们都吓得要命,说什么也不敢再在这里呆下去了。他们甚至连回村里拿东西的勇气也没有。他们坚持继续逃奔,直到高被那个凶恶的魔鬼夷为平地的家乡很远很远的地方。就这样,克拉克赶走了唯一能够向他提供线索、帮助他寻找梅瑞姆的黑人,同时完全切断了他与她之间可能接上的线头。因为那位收养了梅瑞姆的先生已经派出人马寻找他。如果他们找到康哇杜部落,就有希望找到他。


    第二天早晨,伤心已极、苦不堪言的克拉克告别了佛拂王。狒狒们都希望他能跟它们在一起。可是人猿克拉克已经无心再与任何人或者兽打交道了。丛林生活使他变得沉默寡言,。已中的痛苦越发使他郁闷,就连这群曾经与他并肩战斗的狒狒,他也懒得再交往了。


    克拉克痛苦万分,神情沮丧,独自向密林深处走去。他明知这时正是雄狮努玛腹中空空出来捕捉猎物的时候,还在林间小路满不在乎地走着,甚至故意走进豹子藏身的树丛。他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心里只想着梅瑞姆,想着他们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现在他已经彻底认识到梅瑞姆对他意味着什么。每逢狩猎归来,迎接他的总是她那美丽的面容,明朗的微笑以及亭亭玉立的身姿。


    如果不做点儿什么,他简直要发疯!他必须在丛林里这样走下去,走下去;他必须用艰苦的劳动填充每一天的空内,只有这样才能在暂时的忘却中聊以生存。等到夜晚,他会因精疲力竭而立刻进入梦乡,像死人一样睡到第二天黎明。


    如果梅瑞姆还活在世上,至少还有一线希望。他可以不分昼夜地去寻找她。可是他确信,她是死了。


    就这样,他四处漂泊,在寂寞中度过漫长的一年。有时候偶然碰到阿卡特的部落,就和它们一起打上一两天猎。要么就跑到绿荫覆盖的山地去找狒狒。它们自然把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款待。不过,大多数时间他跟大象坦特呆在一起。在茫茫林海之中坦特犹如一艘灰色的战舰,所向无敌,一往无前。


    克拉克喜欢公象的温静,母象的谨慎,更喜欢小象憨态可掬。笨头笨脑的样子。这群庞然大物有趣的生活暂且冲淡了他心中的悲哀。他喜欢它们甚至胜过喜欢巨猿。特别是有一头公象——大象之王,几乎占据了他的全部心灵。这头巨象对别的动物非常蛮横,不管是谁,稍有不慎,它都大发雷霆。可是在克拉克面前,它温顺得像一条哈巴狗。


    克拉克一喊它,它就规规矩矩走过来。克拉克打个手势它就用长鼻子把他卷起来,放到背上,克拉克躺在它的身上,用坦特专门折下的树枝,给它轰耳朵周围的苍蝇,还十分亲昵地给它搔痒痒。


    这期间,梅瑞姆离他还不到一百英里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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