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

3个月前 作者: 屠格涅夫
    克罗陀福卡村以前是一个女地主的领地。这个女地主凶悍泼辣,被当地的农民取了个外号“奸婆子”。这个名字一叫开,她本来的名字反而没人记得了。克罗陀福卡是个很小的村庄,位于一座荒山的半山腰,现在的领主是比特堡的一个德国人。村庄所在的山也是座小山,山中有条深沟,是被从上往下流的水猛烈冲刷而成的。这条沟不是河——它比河深多了,架不了桥,像个大张着嘴的深潭,把小山从山头劈到山脚,连带把村庄和村里的马路也劈成了两半。深沟两边是两条砂土坡,沿坡种了两行枯瘦的爆竹柳,寥寥几棵,露着怯;沟是干的,底部有一些土黄色石板,是粘土变硬以后结成的。这样的景致真算不上赏心悦目,但附近的农民却喜欢来这里——这是通往克罗陀福卡的路。


    山沟裂缝靠近山头的那一端有一个小木屋,距离裂缝的顶端没几步。木屋四四方方,独自立着,没有邻居。木屋屋顶有个烟囱,顶棚是用麦秸铺成的;墙壁上开着一扇窗,正对山沟,冬季的晚上,木屋一开灯,这扇窗户就像一只张开的眼睛,在迷蒙的雾气中一闪一闪的,给路过的农民指明方向。木屋门楣上有一块蓝色牌子——原来这是一家小酒馆,因为常有人来这儿娱乐歇息,所以被叫做“颐和居”。这家酒馆总是顾客盈门,不是因为酒价比其他的酒馆便宜,而是因为酒馆的老板尼可拉·伊凡内基。


    尼可拉·伊凡内基年轻的时候个子高高的,身体健壮有力,红脸颊卷头发,是个英俊的小伙子。但现在,他在克罗陀福卡村已经待了二十多年,身材早走了样,头发也花白了;二十年来积蓄的脂肪长上了脸,原本温和的眼睛里有了狡诈的光,光秃的脑门上也布满了皱纹。在很多方面,他和其他的酒馆老板没什么区别,比如脑子快,有心眼。但和很多老板不同的是,他个性淡泊,从来不讨好别人,也不怎么会说话。然而客人们还是愿意来他的柜台前坐着,因为他个性亲和,虽然有时候有些过于犀利,但对于地主、农民和商人们的生活都很了解,经常给身处困境的人提一些好建议,让客人们一坐在他面前就身心舒畅。尼可拉·伊凡内基虽然看问题总能一针见血,但接人待物仍然谨小慎微,明哲保身,不肯把麻烦牵引到自己身上,因此只肯对自己喜欢的客人做些提点和暗示,还是以不经意的方式,让他们认清楚是非,妥善处理好自己的事。尼可拉·伊凡内基擅长很多事,几乎所有俄国人重视的东西——比如牲畜林木、砖瓦器具、毛皮布革,甚至歌舞等——他都是个行家。店里不忙的时候,他就把自己的两条细腿盘起来,在门前地上坐成个麻袋的形状,向所有往来的路人致意,聊些闲话。尼可拉·伊凡内基曾经亲眼看着几十个小贵族一个接一个地离世,这些人全是他的老主顾;周围一百俄里发生的所有事,就算警察局长也未必能发现、不起疑心的,他全部心知肚明——是的,心知肚明,但他从不说出来。他话不多,从不自夸也从不吹嘘,别人和他说话的时候,他总是笑着摆弄他的酒杯,就算这样,他也还是这一带举足轻重的人物,不止平民百姓对他满怀崇敬,就连县里最大的地主和高级文官谢列皮坚可,路过他家的时候,也要放低姿态和他打招呼。他有个朋友的马被一个颇有名号的盗马贼偷走了,是他让这个贼把马原封不动送回来的;附近有个村子换了新主管,村民们不肯接受,是他说服了村里的人——这样的例子太多了,但千万别因为他做过这样的事,就以为他真的有副侠义心肠。不是的,他只是不想自己生活的地方发生什么麻烦事,惊扰了自己的平静。尼可拉·伊凡内基早就结婚生子了。他的妻子是个小市民,办事机灵,手脚利落——那些沾点酒就发酒疯的人看见她都打怵,他们不讨她喜欢,因为喝不了多少酒还搅扰她的清净——她喜欢那些压着心事,不说话只喝酒的人。她替她的丈夫把持着家政和财务,还为他生了几个孩子:最早生下来的几个没长大就死了,活下来的这几个都还小,是些娃娃,长得和父母很像。这几个孩子仰着红扑扑的脸,让人一看见就心情舒畅。


    七月,空气如火,燥热难耐,我带着狗,一步一挪,沿着克罗陀福卡山沟往上爬。高悬的太阳疯了一样地蒸烤着大地,地面上空气干燥,尘土飞扬。刺眼的阳光下,乌鸦和白嘴鸦的羽毛看上去更光亮了,它们嘴巴大张,一脸愁苦地看着来来往往的路人,好像在等着哪个人和它们产生共鸣。麻雀没有一脸苦相,它们大张着翅膀,一会儿飞到篱笆墙上打闹,一会儿“呼啦啦”地全部腾空而起,飞过满是灰尘的路面,飞到绿得正浓的大麻地上,乌云一样在低空徘徊,叫得比什么时候都欢畅。我渴得快受不了了,但附近根本找不到水喝——最近的克罗陀福卡村和远处的其他村庄一样,没有泉水和井水,只有池水——啊,把池塘里的浑水喝到嘴里,让人一想就作呕——我还不如去尼可拉·伊凡内基店里要杯啤酒或者克瓦斯呢。


    说实话,克罗陀福卡村一年到头都没有怡人的风景,不管春夏还是秋冬。夏天,尤其是七月最可恶,阳光把村子变成了一个烘焙炉,人待在里面就像被烘烤着一样,忍不住地焦躁难安。这时你放眼去看吧,村子在中间有条深沟的深山谷中央,村里的褐色屋顶破烂不堪;牧场上尘土飞扬,像被烧焦了一样,死气沉沉,里面还有同样死气沉沉的长腿瘦母鸡在游荡;从前的地主住宅只剩下一个灰扑扑的白杨木屋架,还有山洞似的一扇扇窗;池塘四周长着荨麻、苦艾和其他各种叫不出名字的草,池水被太阳晒得烫手,水中漂着鹅毛,看上去一团黑;池塘边的堤坝竖在半干不干的淤泥里,早塌了半边;绵羊在堤坝旁的土地上挤来挤去,把土地踩成了粉末状,它们全部低垂着头,喘不上气,还直打喷嚏,一副愁容满面的样子——垂头丧气的神情,好像这难以忍受的酷暑不会有终结的一天了。我一路脚步沉重,终于来到尼可拉·伊凡内基的店门前。和看到其他的陌生人一样,孩子们惊讶地大张着眼睛,眼神空洞地看着我;连狗都借着我的到来发泄它们的满腔怒火,扯着喉咙狂叫不止,那副架势,好像不把自己的五脏六腑喊破誓不罢休一样;到最后,它们自己都撑不住了,停下来又喘又咳。这时,一个人出现在酒馆门口。这是个中年男人,他个头很高,长着一头浓密的灰发,一张脸干巴巴地皱着;没戴帽子,上身穿一件厚呢大衣,腰胯的地方扎一根淡蓝腰带,看上去像个仆人。他匆忙地挥舞着双手——舞得过了劲,看样子是喝醉了——他在叫谁。


    “快过来,过来!”他高扬着眉,嘴里嘟嘟囔囔地说,“快过来,眨巴眼儿,过来!嘿,老兄,别磨磨唧唧的,这真是个坏毛病,这么多人等着你呢,你还在那里慢悠悠……快啊!”


    “啊,马上,马上,”一个矮胖子抖着声音,一瘸一拐地从房子右边走出来。他也穿了一件呢外衣,衣服看上去干净齐整,一只衣袖套在手臂上,另一只披在肩上;头戴一顶尖顶高帽,帽檐低低的,压着眉毛,给他的胖圆脸平添了几分调笑的神气。他眼睛小小的,黄眼珠骨碌碌打转;细长鼻子从脸上猛地凸出来,像个船舵一样,难看极了;薄嘴唇总是带着一抹笑,笑容拘束,放不开。“马上,哥们儿,”他边说边拖着瘸腿朝酒馆走,“喊我干吗?谁等我呢?”


    “喊你干吗?”穿厚呢大衣的高个子语气里带点指责,“眨巴眼儿,你可真是个怪人啊,大家好心好意等着你,你说喊你去酒馆做什么!老兄,你看土耳其人亚日卡、怪大人和从日斯特拉来的包工头都来了——亚日卡和包工头赌了一罐啤酒,比谁歌唱得更好,知道吗?”


    “你不是在骗我吧,傻冒儿?亚日卡唱歌?”这个绰号叫眨巴眼儿的瘸子兴致上来了。


    “你当我像你一样爱胡扯?”傻冒儿回答得郑重其事,“打了赌就一定要唱,你这老油子!”


    “好了,快走了,笨蛋。”眨巴眼儿说。


    “啊,先让我亲你一下再说嘛,宝贝儿。”傻冒儿向眨巴眼儿张开手臂,嘴里叽里咕噜地说。


    “看你,话都说不明白还撒娇,跟伊索似的,”眨巴眼儿一脸不屑,边说边拿胳膊肘把他推到一边。两个人一块儿走到门口,弯腰进了酒馆那扇矮门。


    他们这番话把我的兴趣勾上来了——土耳其人亚日卡歌唱得好,在这一带最有名气,连我都不止一次听说过。这一次他要和别的歌手比赛,这么难得的机会,碰上肯定不能放过——我边想边加快步伐,走进酒馆。


    看这篇故事的人,可能没有几个去过乡村酒馆的,但猎人哪儿没去过呢?乡村酒馆的内部空间其实很简单,只有一间门厅和一个正室。门厅一般暗沉沉的;正室往往有个烟囱,用一道板墙隔成里外两间,外间待客,里间是不让进的。板墙上开了一个大壁洞,壁洞是长方形的,洞前放了一张宽大的橡木桌——这张橡木桌就是卖酒用的柜台。放酒的货架正对壁洞,大大小小的酒瓶封着口摆在上面。正室靠近门口的半部分是专门用来待客的,摆了几个空酒桶和长板凳,角落里还有一张桌子。大多数乡村酒馆,里面的光线都是昏昏沉沉的。酒馆的墙壁通常是圆木结构,那些在一般农家墙壁上经常看到的,五颜六色的大众版画,在这里很少看到。


    我走进这家名叫“颐和居”的酒馆时,里面已经满是人了。


    尼可拉·伊凡内基像往常一样站在柜台后面,嘴角挂着懒洋洋的笑,正用他的胖手给眨巴眼儿和傻冒儿两个人倒酒——这两个人刚进来。他身穿一件印着花的布衬衫,脸颊圆滚滚的,胖身子几乎快把大壁洞堵上了。往他身后看,在窗户旁边的角落里,能看见他那位眼神犀利的妻子。土耳其人亚日卡就站在屋子正中间,他二十三四岁,穿着一件蓝色粗布外衫,外衫的衣襟很长,看上去像个爽快的工人;个子又高又瘦,身体算不上强壮。他有一头浅黄色卷发,全部梳向脑后;额头光洁白净,发际线有点斜;灰眼珠大大的,眼神里透着忐忑;脸颊下陷,有个秀气的鼻子,鼻翼一张一翕的;嘴唇生动,大而饱满。这是一张情感丰富、感觉敏锐的人脸,从他现在的表情也可以看出来——眼睛忽闪忽闪的,呼吸不均,双手发抖,像生着热病一样——他确实生着热病,每一个要当众讲话或者唱歌的人都会生这样的热病——心跳突然加速,紧张得难以自抑。是的,他很激动。有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站在他旁边。这个人有一头短硬的黑发,额头很窄,眼睛很小,像个鞑靼人;颧骨宽宽的,鼻子又矮又短,还有一个方下巴。他脖子很粗,围着一条黑色的、有点发旧的绸质围巾;肩膀宽大,穿着一件旧外套,外套上还有滑溜溜的铜纽扣。他面色阴沉,嘴唇惨白,如果不是温和地思索着什么,而是面无表情站在这里的话,这样的容貌简直称得上是一脸凶相。此刻,他正站在原地,缓慢地观察着环境,这副样子真像一只套着车轭的公牛。他就是那两个人口中的怪大人。有一个人坐在他正对面,圣像下的长凳上,这个人就是亚日卡的对手,来自日斯特拉的包工头。这个包工头三十岁左右,个子不高,是个粗壮的汉子。他也有一头卷发;褐色眼球,眼神灵活;一脸麻坑,有个短短的海狮鼻;下巴上长着稀稀落落的胡子。他一身簇新的灰呢上衣,上衣很薄,有个棉绒领;里面套着一件高领红衬衫,衬衫紧紧地包着他的喉咙——被灰外衣一衬,这件衬衫看上去格外显眼;脚上蹬着一双好看的靴子,靴子边缘还滚着滚边。他正神气十足地东张西望,屁股坐在手上,晃着双腿,两脚拍打着,发出“啪啪”的声音。再往对面看,门右侧角落的桌子旁坐着一个农民,他身穿一件旧长袍,袍子紧巴巴的,肩膀的地方还烂了一个大洞。房间里有两扇小窗户,窗玻璃上沾满灰尘。阳光从窗户里射进来,颜色昏黄,好像被屋子里经年累月的阴晦打败了一样,只在家具器皿上染了一层有气无力的光。房间阴暗,但是清凉。我刚迈进屋内,全身的暑热就都消散了,感觉真是轻松了很多。


    能看出来,我一进去,尼可拉·伊凡内基的客人们就开始局促起来——我让他们不安了。但是尼可拉·伊凡内基招呼我就像招呼一位旧相识那样,这又让他们放松下来,不再觉得我是个突兀的闯入者了。我点了啤酒,到角落里和那个穿破袍子的农民坐在一起。


    “喂,什么情况?”傻冒儿端起一杯酒一口喝光,喝完忽然一声大喊,与此同时,他的双手还傻头傻脑地挥舞着,跟自己的喊叫分工合作——很明显,如果没有双手配合,他根本就喊不出话来。“磨蹭什么呢?还不快开始。亚沙,你说对不对啊?”他喊着亚日卡的小名说。


    “现在开始吧。”尼可拉·伊凡内基点头说。


    “那就开始吧。”包工头看上去志在必得,沉着地笑着说,“我这里一切就绪了。”


    “我也是。”亚日卡跃跃欲试地说。


    “啊,开始吧,哥们儿。”眨巴眼儿尖着嗓门儿喊。


    但——虽然每个人都说可以开始了,却没有一个人打头唱歌,包工头连从椅子上站起来的表示都没有——这种气氛,好像在等待什么。


    “现在开始!”怪大人沉着声,果断地说。


    亚日卡闻声一抖。包工头站起来,紧紧腰带,清清喉咙。


    “从谁开始呢?”他问怪大人,声音跟刚才说话的声音已经全然不同了。怪大人在屋子中间分开腿站着,两条粗腿外面罩着灯笼裤,有力的手放在裤子口袋里,口袋几乎没到他的肘部了。


    “你先吧,包工头,你先,哥们儿。”傻冒儿咕噜着说。


    怪大人皱着眉头看看他。他立刻尴尬起来,软绵绵地吐出一个音节,看看房顶耸耸肩,再也不说话了。


    “拿瓶酒来,抽签!”怪大人当机立断。


    尼可拉·伊凡内基费劲地弯下他肥胖的腰,喘着粗气拿起地上的一瓶酒,放上柜台。


    怪大人用目光示意亚日卡:“你先。”


    亚日卡从口袋里拿出一个铜板,用牙齿在上面咬出一个记号。包工头从大衣胸前的口袋里拿出一个崭新的皮质钱包,不紧不慢地把带子解开,在手心上倒了很多小硬币,又在硬币中选出最新的一个铜板。傻冒儿从头上摘下他那顶帽檐破了的旧帽子,亚日卡和包工头把他们各自的铜板扔进去。


    “你来抓。”怪大人对眨巴眼儿说。


    眨巴眼儿面带得色地笑起来,两手抓着帽子开始摇。


    屋子里寂然无声,每个人都屏气凝神,只有两枚铜板在彼此碰撞,声音微弱地叮当作响。我环顾四周,发现每个人的表情都满怀期待——怪大人眯着眼睛,我身边这个穿破袍子的农民伸着脖子。眨巴眼儿的手进了帽子,再出来的时候,里面拿着包工头的铜板。谜解开了,气氛缓和下来。亚日卡红了红脸,包工头打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


    “我早说过吧,你先,我早就说过了吧,”傻冒儿喊起来。


    “好了,别叫了。”怪大人一脸不屑,接着,他向包工头示意:“现在开始吧。”


    “我唱什么呢?”包工头一脸亢奋。


    “随便你,想唱什么唱什么。”眨巴眼儿说。


    “是啊,唱什么歌你自己决定,这个不能让我们给你定,”尼可拉·伊凡内基双手环胸,抱着胳膊说,“唱你想唱的歌,但是好好唱,我们会公平裁判的。”


    “公平,这是肯定的。”傻冒儿说完,伸出舌头舔了舔空酒杯边缘。


    “先生们,让我先开开嗓吧。”包工头说着,伸手拉拉衣领。


    “好了,别磨蹭了,快开始吧。”怪大人果断地说,说完低下头。


    包工头稍微想想,摇摇脑袋站起来。亚日卡紧盯着他……


    我想,在具体描述比赛场景以前,先对事件中出场的人作一番简短介绍,应该是必要的吧。这些人中,有几个我早在来颐和居喝酒前就听说过了,还有几个是我事后向人打听的。


    先说傻冒儿。这个人实际的名字是叶夫格拉夫·伊万诺夫,但这一带的人都叫他傻冒儿,他自己也老这么叫自己,这个绰号就这么流传开了。这个外号跟他的长相挺般配——他的长相是掉进人群里扒不出来的那种,还总带着副不耐烦的表情。他没结过婚,以前是别人家的仆人,因为每天不务正业混日子,所以每跟一个主人就要被解雇一次,现在早就没活儿可干了。没活儿干就赚不了铜板,但他总能找到一批人,每天供他喝酒吃茶。其实这些人自己也弄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供他吃喝,因为傻冒儿这个人实在算不上讨人喜欢,不但不会逗别人开心,而且恰恰相反,他的笑话从来都无聊透顶,他的举止从来都不顾及别人的看法,还经常耍赖,惹人讨厌,笑起来的声音让人听了也觉得刺耳。他不会唱也不会跳,一辈子就没说过一句机智的、让人听了觉得舒畅的话,不但没有,他还老不负责任地乱扯一气,绝对是个傻冒儿。但四十俄里内的随便哪场酒会上,如果看不到他那细长的身材,没有他在客人中间东游西逛的话,大家反而不习惯——大家包容他,就像包容随便哪个地方都避免不了的反面现象一样。说句老实话,大家包容他,也都看不起他,但没有一个人能让他安分下来,乖乖呆在一旁不捣乱,除了这位怪大人。


    眨巴眼儿和傻冒儿可完全不一样。眨巴眼儿的眼睛不见得比别人眨得多,但这个外号就是很适合他——您知道,没有哪个俄罗斯人不擅长取外号的。打听这个人的经历可费了我不少劲儿,即使这样,他的某些经历对我、或者对其他很多人来说,仍然是个不可知的空白,说句文绉绉的话,淹没在不知名的黑暗中了。在我打听到的消息里,他曾经是个老太太的马车夫。这位老太太无儿无女,把三匹马交给他照看。但他带着这三匹马溜之大吉,整整一年不知去向。后来,或许因为吃了不少苦,知道流浪生涯不是那么好过的,自己又回来了,跪在女主人脚下,请求原谅。他回来的时候已经瘸了一条腿。接下来的几年,他拼命干活,弥补过错,慢慢地改变了女主人对他的坏印象——他不但讨到了女主人的欢心,还赢得了她的绝对信任,成了主人的管家。后来主人过世了,他不知用什么办法赎回了自由,摇身一变成了商人。最开始,他租农民的地种些瓜果,后来发了财,过上了挺不错的日子。这个人有头脑、有见识,不好也不坏,特点是人情练达,擅长拉拢别人,很会为自己盘算。他像狐狸一样狡猾,言行慎重,从不疏忽;又像老太太一样嘴巴碎,但是说话滴水不漏,还能让别人对他掏心掏肺。他和爱装糊涂的那类聪明人不一样,他从来不装糊涂——比他那双精明的小眼睛更灵敏的眼睛,我是从来没见过——这双眼睛从来不是泛泛地看着谁,而是研究、观察,窥探。眨巴眼儿有时候接连几个礼拜考虑同一件事,这件事的容易程度,让人觉得不需思量;有时候好像突然拿定了主意,下决心去做一件冒险的事,这件事看起来几乎是不可能成功的——但你看,他总有办法成功。他运气很好,他相信运气,相信任何事发生以前总有某种预兆,总之他是个对未知事物有点盲目崇拜的人。没人喜欢他,因为他太冷漠了,对谁都不关心,但这不妨碍大家尊重他。他有一个儿子,仅有一个。这个孩子可是他的宝贝,他有这样的父亲,将来一定会前程远大的。“小眨巴眼儿跟他爹可越来越像了。”夏天的晚上,总有些老头坐在墙根下的土台阶上聊天,私底下这么谈论他们。这句话的意思大家心知肚明,没人会说什么。


    土耳其人亚日卡和包工头的经历,我也只知道一个大概的轮廓。亚日卡被称作土耳其人,因为他的母亲确实是个被俘虏的土耳其女人。他在精神上是个如假包换的艺术家,但在现实社会中,他的身份是一个私人造纸厂里的汲水工。其实我还没打听到包工头的出身背景,只凭印象觉得,这是个有心机,会见风使舵的小市民。值得仔细说一说的,倒是怪老爷这个人。


    如果单看外表,这个人粗野无聊,但他自有一股吸引人的气场。他体格健壮,粗线条,看上去像人们常说的不可摧毁的“铁汉子”。他的气质有些独特,外表像狗熊一般笨重,举止中却有一股优雅的做派,或许因为他对自己身体的健壮有着绝对的了解,所以才这么从容自若。第一次看见他,绝对判断不出这个赫拉克勒斯一样的人物是做什么的,属于哪个社会阶层——他既不像谁家的仆人,也不像那些庸庸碌碌的小市民;应该不是个穷了一辈子的退休文书,也不是家道中落、丢了很多领地的贵族。仆人也好、市民也好,文书也好、贵族也好,这些人不是爱养狗就是爱打架,而他风格独具。没人知道他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有一种说法,说他本来是个独立的地主,好像还在什么地方工作过,但要具体打听,恐怕就没人知道了——他的嘴巴谁也撬不开,更别提他那张阴沉的脸和那副深藏不露的表情了。他是靠什么生活的,这件事也没人知道——他从来不帮人做活,也不见他去谁家串门,他的生活跟任何人都没有交集,但他就是有钱花。虽然不多,但是有。他从来不跟谁谦让,他也没什么可谦让的——他就是这么自由自在地生活着,平静,和谐,好像对什么事都不关注,也不需要被别人关注一样。怪大人当然是他的外号,他的真名叫彼列福列梭福。他在这一带也颇有名望,即使他没有权利命令别人,他也不怎么喜欢命令别人,可很多人就是愿意听他的话。他的话几乎能让所有人服气,所以总的来说,他还是有一些影响力的。他不喝酒也不近女色,最喜欢唱歌——这个人本身就是一个大谜团,在他身体里好像藏着某种可怕的能量,这种能量自己有意识,明白自己一旦破壳而出,就会摧毁自己和遇到的所有东西。您可千万不要觉得,一个人只有经历过能量的爆炸,只有在几乎被摧毁的时刻凭着经验幸免于难,才会对自己有这么强的约束力——彼列福列梭福就不是这样。他身上最令人惊奇的部分,是那种天生狂躁和天生优雅的融合,这种融合,我还没见过第二个人身上有。


    现在回到正文。包工头站起来,聚精会神地半闭眼睛,开始用高昂的假声唱歌。他的声音虽然有些沙哑,但总体说来甜而细腻,音调像陀螺一样不断旋转、不停变化,在高低音之间来回徘徊。当他唱到高音的时候,会用力地把调子拉长,然后慢慢停下,接着再回转到气势磅礴的高音里去——用这种办法,他始终保持着声音的高亢。他的音调变化很放肆,有时候放肆得可笑,这种变化,内行的人听了可能觉得够味儿,但德国人听了,大概就要意兴阑珊了——他们喜欢的音乐庄重典雅,这种变来变去的花哨唱腔可不对他们的胃口——这种唱法,是俄罗斯特有的抒情男高音唱法。这是一首快节奏的舞曲。我把他那无止无休的装饰音、额外的和声和扬声去掉后,勉强听清这几句歌词:


    年轻的小伙子啊,


    要在小耕地上劳作,


    年轻的小伙子啊,


    要让地里长满红花。


    每个人都全神贯注地听他唱。他牟足了劲儿,像人们常说的那样,把全身的本领都使上了——他觉得他的歌是唱给懂歌的人听的。确实,奥利奥尔大路上的谢耳盖也福村村民都擅长唱歌,这件事在整个俄国都有名,附近这一带的人也全是懂唱歌的行家。包工头一个人唱,没有人帮他和声,让他的歌听上去单调了很多,感染力也减弱了很多。直到最后,他终于唱出一个成功的转折音,傻冒儿兴奋得为他拍手叫好,连怪大人都忍不住点头笑了——大家的劲头上来了。傻冒儿和眨巴眼儿小声跟着他唱,边唱边喊:“精彩……加把劲儿,哥们儿……加油啊,你这个坏家伙……狗娘养的,魂都给勾走了吧!”一类的话;就连尼可拉·伊凡内基都站在柜台后,面带沉醉地跟着摇脑袋。终于,傻冒儿跟着歌声抬起脚,踩着小步子,肩膀一扭一扭地跳起舞来。亚日卡目光如炬,身体像风中的树叶一样来回抖动,笑容勉强,心不在焉。只有怪大人面色不改,岿然不动,仍然带着不屑一顾的表情,但他注视包工头的目光不像开始时那么严肃了。大家的满意鼓舞了包工头——他劲头更猛了,装饰音一个连一个,舌头像小鸟一样,灵活地吐出各种音符;喉咙像打鼓,声音一阵猛过一阵。声嘶力竭了好一会儿,他终于撑不住了,面无血色,全身冒汗,使足力气一仰头,用最后一口气把末尾那声高音吐出来。听众沸腾起来,疯狂叫好。傻冒儿冲上前,用自己瘦骨嶙峋的长胳膊紧搂包工头的脖子,紧得都快让这个歌手窒息了;尼可拉·伊凡内基看上去也年轻了很多,胖脸上居然出现一抹红色;亚日卡像发了狂一样,直喊:“精彩,真精彩!”;就连我身边这个穿破袍子的农民都忍不住猛捶桌子,用力吐出一口口水,高喊:“哇啊!真他妈精彩,精彩啊!”


    “嘿,哥们儿,真叫一个痛快啊!不用说,你赢定了,哥们儿!告诉你,亚日卡可没你这么让人痛快……相信我,他比不上你……酒是你的了,恭喜你啊!”傻冒儿边喊便把筋疲力尽的包工头往自己怀里搂,怎么也不肯撒手。


    “快把他放开,别纠缠个没完……”眨巴眼儿带点恼怒地说,“快找把椅子让他坐下,看他累的……你这傻冒儿,哥们儿,你就是个傻冒儿,缠着人没完没了!”


    “好,好,这就让他歇着。为了他的健康,我来喝杯酒吧,”傻冒儿边说边走到柜台前,不忘回头对包工头添一句,“算你的,哥们儿。”


    包工头点着头,忙找个板凳坐下,把毛巾从帽子里拿出来擦脸。傻冒儿一口气把酒喝干——喝得急切又贪婪,喉咙里不断发出咯咯的声音,还作出一副心事重重的表情——真是个酒鬼!


    “唱得不错啊,哥们儿,真不错!现在轮到你了,亚沙,别紧张,好好唱。我们看看到底谁更胜一筹。包工头唱得真是不错啊。”尼可拉·伊凡内基叫着亚日卡的小名,和蔼地说。


    “是挺不错的。”尼可拉·伊凡内基的妻子笑着看看亚日卡,附和说。


    “相当不错啊!”我身边的农民小声跟着说。


    “哇,迟疑鬼婆列哈!”猛不丁的,傻冒儿喊了一句。他边喊边走到这个农民面前,用手戳着他的身子,跳着脚笑起来。“哈,婆列哈!咯,巴结,滚到外面去,迟疑鬼!你来这里做什么?”他笑得全身发抖,大声喊着。


    婆列哈是居住在博列谢南部、伯格霍福县和日斯特拉县交界处森林区的居民,这些人生性爱猜疑,做事拖泥带水,所以被叫做迟疑鬼婆列哈。“咯!”“巴结”是他们的习惯用语。可怜的农民尴尬起来,已经准备站起来,想出去了,这时忽然有人说话。怪大人声如洪钟:


    “你这惹人烦的家伙叫唤什么呢?”他的话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没什么,就是……”傻冒儿喃喃地说。


    “没事就闭嘴!”怪大人接着说,“好了,亚日卡,现在开始吧!”


    亚日卡伸手摸摸嗓子。


    “啊,不知道怎么了,哥们儿,有点儿……真的,有点儿……”


    “喂,紧张什么呀,太丢脸了吧!……别这么磨磨唧唧的,快唱,唱好点儿!”


    怪大人眼睛盯着地面,低头等待。


    亚日卡顿了顿,看看四周,伸出一只手遮脸——每双眼睛都盯着他看,特别是包工头的。包工头一脸自得,这是他惯常的表情,加上刚才被大家一阵叫好,志得意满更是藏不住了。但这样的表情下,又有些许忐忑流露出来,他倚着墙,像开场前那样屁股下面垫着手,只是两条腿不再轻松地晃来晃去了。亚日卡终于把手挪开,露出脸——他的脸白得像张死人脸,垂着眼睑,两眼的光芒忽隐忽现。他从胸腔里吐出一口气,开始唱歌。最开始,他的声音微弱,波动很大,好像不是从他的胸腔里发出来,而是从房间外面某个地方偶然飘进来的。声音颤颤悠悠,像金属敲击的声音那样,带着某种神奇的感染力,在空气里扩散开,把我们每个人都牵引到它的世界里去。我们面面相觑,看着彼此,尼可拉·伊凡内基全身绷紧,站在那里。这一声过后,又一个强硬些的声音响起来——这个声音仍然发着抖,像用手猛拨一根弦,弦响之后的余音,震颤好一阵才消失。之后又是一声,声音慢慢放开,歌声里的激情开始向四周飘散:“野地里的路啊,一条连一条。”这样的唱腔甜得让人恐慌。老实说,我没怎么听过这么富有感染力的声音:声音张力十足,里面有轻微的撕裂声,颤抖着,最开始的音调甚至带些苦涩,然而情感真挚饱满,青春的激昂、丝丝缕缕的哀怨和甘醇的甜美交汇融合——歌声里有一颗灼热的灵魂,像一颗轰轰作响、搏动着的俄罗斯之心,抓挠着你,震撼着每一个俄罗斯人。歌声在空气中弥漫、扩散,连亚日卡自己都陶醉其中:他脸上的羞怯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洋溢的幸福感;他声音中的颤抖没有了,啊,颤抖还有,但不是声音的——是他的情感在震颤,这是从他身体内部射出来的情感,箭一样地穿透了听众的心。歌声越来越强壮,越来越响亮,让我想起了海边的某一个傍晚,退潮的时候——远处的大海波澜壮阔,猛烈地拍打着海岸,我在平展的沙滩上看见一只大白鸥。它停在那里歇息,胸脯染着霞光,像绸缎一样红润饱满,富有光泽;偶尔,它朝向大海,朝着海那头低沉沉红扑扑的夕阳张开翅膀——它的翅膀长长的,动作缓慢自然。就是这只大白鸥,从亚日卡的歌声里飞出来——泪水已经涨满了我的心房,还在涌向我的眼眶。我们内心深处的震动,像水底动荡使水面泛起的小波浪,被亚日卡感觉到了——他像个泳者一样在水中畅游,享受着水浪的拍打,唱得浑然忘我,好像自己不是在跟谁比赛,也没有听众在听,歌声里的亲和放松,像把一整片草原都带到了你的面前。一声低低的、抑制不住的抽泣打破寂静,我四下一看——原来是老板的妻子,伏在窗台上,感动得哭了。亚日卡的目光从她身上飘过,歌声更加甜润激昂了。尼可拉·伊凡内基低下脑袋;怪大人眉头紧皱,大滴的泪水顺着他那钢铁一样坚毅的脸颊悄悄滑落;眨巴眼儿把身子背过去;包工头双拳紧握,撑着额头,坐成了一根木头;就连傻冒儿的情绪也被调动起来,一脸呆相,大张着嘴巴傻站在那里。每个人都沉浸在自己的悲伤情绪中,直到亚日卡忽然发出一声尖细的高音——歌声中止,像琴弦突然绷断一样。全场沉寂,没有人起身喝彩,大家甚至一动不动,好像在等着他继续唱下去。但亚日卡双眼大睁,一脸迷惑,眼神从这个人脸上移到那个人脸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反应过来,他赢了……


    “亚沙。”怪大人伸出一只手,扳住他的肩膀,只叫了一声他的名字就说不出话来了。


    我们都愣在那里,良久。终于,包工头起身,走到亚日卡面前,“你……是的……你赢了。”他嘴唇抖了半天,终于把这句话说出来,说完便扭身跑出屋子。


    包工头的动作迅疾决绝,划破了房间里这团迷醉的空气,把大家猛地惊醒了。听众们回过神,情绪激昂地展开讨论:傻冒儿一跳脚,两条胳膊像风车一样挥来挥去,嘴里呱啦呱啦地开说了;眨巴眼儿一瘸一拐地走到亚日卡面前亲吻他;尼可拉·伊凡内基身体前倾,一脸庄重地说,他要送一罐啤酒给大家;他的妻子涨红了脸,忙站起来走到一旁;破袍农民伸出两只手擦眼睛,一直擦到脸颊、鼻子和胡子,躲在角落里念叨:“太好了,真精彩啊,就算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也要说好啊!”;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怪大人,你绝对想不到会在他的脸上看到这样和蔼慈祥的笑。亚日卡双眼熠熠,满脸幸福地陶醉在胜利的狂欢中——幸福到脸都扭曲了,恣肆无忌,像个孩子一样。人们前呼后拥,把他推到柜台前。亚日卡把泪流满面的破袍农民叫到柜台前,又招呼老板的儿子去把包工头找回来——老板的儿子没找到包工头,失望而归——接着,大家喝酒庆祝。“接着唱吧,唱给我们听,唱到晚上!”傻冒儿兴高采烈地举着手,翻来覆去地念叨。


    我又盯着亚日卡好好看了一眼,接着就走了——我不想留在那里,怕坏了自己的好印象。暑热难耐,空气像凝结成了固体,又厚又重地压在地上。往上看,灰尘细小,几乎变成黑色,灰尘之上,仿佛有同样细小的火花,在深蓝的夜空中忽闪忽亮,来回飘荡。人静默,自然也静默,自然的静默像欢闹后的疲累,死气沉沉,让人看不到希望,只好压制住自己。我踱着脚步走进干草棚,里面的干草割下来不久,因为天气闷热,水分已经快蒸发透了。我躺在那里,始终睡不着,好一会儿,耳边仍然响着亚日卡那令人沉醉的歌声——歌声敌不过热气和疲惫,我终于睡着了,睡得死死的。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草棚里面全是草,此时草的气息格外浓烈,还带着微微的潮味;草棚棚顶破了,只剩下几根细木条搭在上面,木条上方有微弱的星光,没精打采,一闪一闪的。我走到草棚外面:火红的晚霞早就不见了,只能在天边看见它的余光,泛着浅浅的鱼肚白;原本蒸笼一样的大地带了些夜晚的清爽,然而仍然热气扑面,让人渴望有股凉风吹过来。地上没有风,天上没有云。天空看上去静谧纯洁又暗沉沉的,算不上明亮的星星在里面闪啊闪,不出声地发着光。村子里也有星星点点的光,是灯光;不远处的酒馆里也有光,亮堂堂的,伴着喧嚣,时不时一阵哄笑,吵闹的声音中似乎还有亚日卡。我走到酒馆窗前,贴着玻璃往里看。酒馆里的景象欢快活泼,但算不上令人愉悦:每个人都喝醉了,亚日卡也一样。他醉气冲天地裸着胸膛,坐在一把椅子上,正拨着吉他唱一首不入流的舞曲。他喉咙沙哑,拨吉他的手指懒懒散散的,头发被汗水浸湿,一缕缕地耷在脸上——他的脸白得惊人。酒馆中间,傻冒儿看上去无所顾忌,他没穿上衣,在破袍农民面前跳来跳去,一通乱舞。农民也软着脚在那里蹭来蹭去,双脚直跺,乱胡须里一抹空洞的笑,不时把手伸上来摇一摇,好像在说:“真够劲儿啊!”他的脸看上去傻不愣登的:眉毛被用力地抬着,但是沉甸甸的眼皮却硬是往下垂,盖着他那双有气无力又乐陶陶的眼睛——这双眼睛,如果不仔细找,几乎找不到。他已经烂醉如泥,现在的情形正是醉得酣畅、醉得有趣那种。如果您碰巧路过,看见这张脸的话,肯定会说:“哈,有意思,真有意思啊,哥们儿!”眨巴眼儿的一张脸,比煮熟的大虾还红,鼻孔大张,躲在旮旯里一脸嘲讽的笑。只有尼可拉·伊凡内基平静如常,要不然怎么是酒馆老板呢?


    我飞快地转身,往山下走,走出克罗陀福卡村。山下就是广袤的平原,在夜色中,雾气沉沉的平原看上去更加广阔无边,好像和暗沉沉的天空连在一起,变成了一个整体。深山沟旁就是下山的路,我沿路跨着大步,忽然有一个男孩的声音从平原另一面传来。这个声音高亢嘹亮,最后一个音节拉得老长,喊着:“艾特若普卡!艾特若普卡!……”喊声响了一遍又一遍,掺着哭声,语气里满是失落。


    声音停了一会儿,又响起来。在静悄悄、夜沉沉的空气中,喊声格外清亮,一波波在平原深处回荡。“艾特若普卡”这几个字响了三十多遍以后,在平原另一个方向,一个若隐若现的声音好像从另外的世界传过来:


    “干吗……”


    男孩的声音变得又开心又生气,喊道:


    “坏小子,来这儿……”


    “去……那儿……干吗?”好一阵子才听见回话。


    “阿爸……想……打你……呀。”男孩声音急切地喊回去。


    没有回答。男孩的声音又响起来:“艾特若普卡!艾特若普卡!……”天色暗透了,我离开克罗陀福卡村已经四俄里,这里有一片树林,穿过树林就是我自己的村子了。当我绕过树林走进村的时候,还能听到男孩的喊声,声音越来越稀薄,越来越微弱……


    “艾特若普卡!”夜色深沉,这个声音好像一直在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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