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三千万岁的动物
3个月前 作者: 威勒德·普赖斯
动物医院里热闹非凡,各种各样的叫声充斥其间,有呼噜声、哼哼声、嘎嘎声、叽叽声,从小象到丹顶鹤的叫声都有。
“来见见非洲最漂亮的猴子吧,”克罗斯比说,“这就是疣猴。”
真是漂亮,黑的地方漆黑,白的部分雪白,背上密密的黑毛与身体两侧飘垂的白毛形成鲜明的对比,一张黑脸像是镶嵌在白色的框架之中。
“它这一身毛真是灿烂夺目。”哈尔说。
“是的,”队长说,“正是这身毛皮给它带来了杀身之祸。这种毛皮用来作女外衣,供不应求,价格很高。所以匪徒们千方百计捕杀还剩下的为数不多的疣猴。如果不采取行动来制止这种偷猎行为的话,这种世界上最漂亮的猴子将会像度度鸟①一样在地球上绝迹。”
罗杰看着它那一条不断摇来摇去的婆娑的长尾巴,不禁惊叹一声:“好长的尾巴!一定比它的身子还长。”
“你说的不错,”克罗斯比说,“它的身子一般只有32英寸长,而尾巴达到40英寸。”
“你要我们送它上哪儿?”
“哪儿安全就送哪儿。我们如果在这儿把它放了,它很快又会被偷猎者抓到。它本来不应该是这个地方的动物,我不知道它怎么会到这儿来的。它们最喜欢生活在高海拔地区,而不是这儿。在阿贝尔迭尔山区还剩下一定数目的疣猴——它们习惯于呆在高高的树上和气候凉爽的山上,而且,那种地方很安全。如果你们能把它送到阿贝尔迭尔山去,那就太好了。”
“行。它能上路了吗?”
“它的脖子被铁丝套子勒下了一道很深的口子,我们已经给它治了,我相信会好的。”
“把它关在飞机里,它喜不喜欢呀?”
“我不知道,这要看它是否信任你。看来你们俩对付动物都很有办法,所以我相信它会和你们相处得很好的。”
疣猴歪了一下它那黑白分明的脑袋,用一双温和的棕色大眼睛打量兄弟俩,接着它用手捋了捋下巴上的白胡子。
“没有拇指!”罗杰感到惊奇,“我还以为所有的猴子都有拇指呢!”
“几乎都有,就是疣猴例外。这是一种很聪明的猴子,但是由于没有拇指,所以许多别的猴子能干的事,它们却干不了。你们想到过拇指的重要性吗?试试不用拇指来抓起东西!没有拇指,用什么工具你都会感到不方便,人是幸运的动物,因为大自然给了他大拇指。人类的文明很大部分就是建立在拇指上的。好啦,到这一边来见见你们的另一位乘客。”
克罗斯比领着他俩来到一个笼子跟前,里面装的是一头只有骡子那么大的动物,但样子并不像骡子,也不像任何一种兄弟俩见过的动物。
克罗斯比说:“现在你们正在观赏的是非洲最稀少的动物,俄卡皮鹿。”
“我一直都希望能得到这种动物,”哈尔说,“俄卡皮鹿在价目单上是一万美元一只。现在我知道了为什么它值那么多钱。”
这只鹿身上的每一英寸都不同于其他的部分,它身上的颜色就像是画家①度度鸟,原来生活于毛里求斯一带的鸟,因人的滥捕而于十六世纪绝迹。用所有的颜料涂抹而成:有黄、有红、有栗子色、黑色、白色、深蓝、酱紫色、深棕色、奶油色、桔红色、紫红色,在它那张非常柔和而又光彩夺目的毛皮上,所有这些彩色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它像是一个斑马和长颈鹿以及羚羊的混合体。它长着长颈鹿那样带短角的脑袋,后腿部分有着斑马的条纹,一双野狗的大耳,四蹄像是穿上了白色的长统袜;当它吐出一英尺长的舌头来舔自己耳朵后边的地方时,它突然又像是食蚁兽。
“跟疣猴一样,它在这儿也是异乡客,”克罗斯比说,“它要继续留在这儿的话,一定要完蛋。它生活在刚果北部最深最隐蔽的丛林及其周围一带地方。六十年前白人才知道世界上有这么一种动物。俾格米人见到过这种动物,对白人狩猎者说了,但没人相信。我在想,不知道丛林中还藏有多少我们根本不知道的动物。俄卡皮鹿非常胆怯易惊,它从不走出丛林来炫耀自己,它已经在丛林中藏了三千万年了。”
罗杰皱起眉头:“你刚才说三千万年?”
“据博物学家现在所知道的,这种动物的确已存在那么长的时间了。俄卡皮鹿被称为活化石,大部分动物都不是原来的样子了,变大或变小,或者绝迹了,而俄卡皮鹿一直保持原样。但现在偷猎者已经在追寻它,这位三千万岁的美人可能会消亡。”
“我们送它到什么地方才安全呢?”
“没有什么地方对它来说是安全的。”克罗斯比沮丧他说,“不过,有一个地方,目前偷猎者们还不知道,就是维多利亚湖上的一个大岛,叫卢本多岛,上面有五万五千英亩茂密的森林——正是俄卡皮鹿喜欢的那种茂密的森林。该岛已经被划作野生动物保护区,而且它四周有多风暴的湖面保护,偷猎者要上岛很容易被淹死。你们去的话,也有这种危险。岛上没有机场,所以你们得在大陆降落,然后再祖一艘船或木筏渡过去。也许,你们还是不去为好。”
“听起来还不算太坏,”哈尔说,“我想,渡过去不过个把小时吧!”
克罗斯比微微一笑,“不止。维多利亚湖是世界第二大湖,如果坐船渡过去,要花十五个小时,而且这当中你们若不遇上五次以上的风暴的话,我就会大吃一惊了!我不能要求你们去冒这个险——由你们自己决定。”
“去!”哈尔说,“如果你告诉我们该如何去的话。”
他们回到办公室,克罗斯比摊开了东非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