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3个月前 作者: 尼尔·盖曼
    ◆四演出


    肝脏不适?!胆汁沸涌?!神经失调?!咽喉红肿?!关节发炎?!这许许多多的病症都可以通过专业的“放血疗法①”治愈。


    在我们的办公室里有无数“证书”可供大众随时查看、翻阅。别把你的健康交到蒙古大夫手中!!我们从事此业历时已久:V·切帕史②——专业放血师。(记住!发音是Qie—Pa—shi!)罗马尼亚、巴黎、伦敦。你已经试过那么多次——现在该试试最好的!!


    我早就猜到他乔装打扮的本领必定出众,但还是吃惊不小。在之后的十天里,各色人等在我们贝克街的公寓里进进出出——一个垂老的中国人;一个年轻的浪荡子;一个身材肥胖的红发女人,不难猜出她之前是做什么生意的;一个衣衫褴褛的老头子,脚肿得老高,被绷带裹成一团。他们每个人都径直走进我朋友的房间,不久(杂耍剧院的“快变艺术家”③变戏法的时间),我的朋友就会从房中走出来。


    【①曾长期流行于欧洲的一种医疗方法。医生们相信,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治疗各种疑难杂症。】


    【②弗拉德·切帕史·德古拉,即吸血鬼德古拉伯爵。】


    【③一种快速脱换衣服的游戏。】


    这种时候他通常不大说话,而是宁愿放松一下,目视虚空,间或顺手抓起随便什么纸片作些笔记。我曾看过这些笔记,但说实话,完全无法理解。他全身心投入此案,我开始担心起他的健康来。直到有一天,在接近傍晚的时候,他身着平常穿的衣服回到家里,神色轻松愉悦,并问我是否有兴趣一块儿去剧院。


    “谁能拒绝这种邀请?”我回答道。


    “那就赶快去拿你看戏用的望远镜,”他对我说,“我们要去德鲁里街。”


    我本以为是看一场轻歌剧,或是类似的东西,结果却发现自己最后站在了一家名叫“皇家宫廷”的剧院门口。虽然它名字冠冕堂皇,但肯定是德鲁里街最糟糕的剧院——说实话,它甚至说不上是在德鲁里街,而是座落在沙夫茨伯里街尽头、靠近圣贾尔斯贫民窟的地方。在朋友的建议下,我小心收好了自己的钱包,并学着他的样子,拿了一根结实的手杖。


    等我们到包厢坐好(我从一个向观众贩卖水果的可爱小姑娘那儿买了三便士的橙子,在等待开幕前吃了起来),我的朋友悄声说:“你应该感到幸运,不用陪我去那些赌窝、妓院,或是疯人院——根据我的调查,弗朗兹王子也曾‘莅临’过那里——不过那些地方,他都只去过一次。除了……”


    这时,乐队开始演奏,舞台的帷幕渐渐升起,我的朋友便止住了话头。平心而论,这是一场相当不错的演出:一共包括三部独幕剧,幕间还有滑稽歌手献唱。男主角身材高大,行动慵懒,倒有一副好嗓子;女主角端庄雅致,声音穿透整个剧院;那个丑角的饶舌歌也很有一套。


    第一出戏是个老套的身份错位的喜剧:男主角一人饰两角儿,扮演两个从未谋面的孪生子。他们容貌全无二致,却被一连串的巧合所捉弄,和同一位年轻女子订了婚——她竟以为自己只是和同一个男子定下婚约。演员的角色不断变化时,道具门也开阖不停,让观众目不暇接。


    第二出戏,是个令人心碎神伤的悲剧,讲述了一个卖温室紫罗兰的孤女在雪夜冻饿而死的故事。最终,她的祖母认出她就是十年前被强盗掳走的婴儿,但为时已晚,这个冻僵的小天使就这样吐出生命的最后一息。我必须承认,自己不止一次用亚麻手绢拭去泪水。


    最后一出戏是一幕激动人心的历史剧:距今七百年前的故事。整个剧团的演员扮演一个海边渔村的居民。他们看到巨大的形体自远方海面升起。英雄欢呼雀跃地向村民宣布,如预言所示,“古神”已然到来;自瑞雷城,自幽暗的卡考萨城,自朗戈之原④,自这些他们沉睡、等待、度过漫长死亡光阴的地方,回到我们的世界。那个丑角以为其他的村民是因为吃了太多的馅饼,喝了太多淡啤酒,才空想出这些幻影。


    【④这些地名都是洛夫克拉夫特小说中“古神”长眠等待的地方。还有一个身材健硕的男子,扮演了罗马诸神的祭司,他对村民说,这些海中巨形乃是怪兽和恶魔,必须被毁灭。】


    在高潮部分,英雄用他的十字架把那个祭司抽打至死,然后就开始准备迎接“古神”的降临。女英雄则开始吟唱婉转动人的圣歌。


    此时,在神奇的灯光特效下,我们仿佛看到“古神”的身影掠过舞台后面的天空:“不列颠女王”、“埃及黑尊者”(他的身形和凡人差不多),接着是“上古山羊”、“万众之父”、“华夏全境之帝”、“圣权沙皇”、“总统新大陆者”、“南极永冻地的白女士”①,以及其他诸神。


    每当一个巨影划过或是出现在舞台背景上,剧院里每个人的喉咙中,都情不自禁地吐出一个强音——“啊!”直到连空气都仿佛随之震动起来。月亮开始在背景天空中升起,到最高点时,最后一个神奇的特效出现了:和古代传说中的一样,苍白泛黄的月亮刹那间变成了今夜天空中舒适宜人的红宝石。


    【①在这篇小说中,世界各地的统治者实际上成了洛夫克拉夫特说的“古神”。】


    演员们在掌声和欢呼声中鞠躬谢幕,最后幕布缓缓落下,演出终告结束。


    “嗯,”我的朋友说,“你觉得如何?”


    “精彩,真是非常精彩!”我对他说,同时还在不停拍手,弄得掌心生疼。


    “我的好伙计,”他笑着说,“让我们到后台去。”


    我们走出剧院,经旁边的一道小巷,来到后台门前。那里有一位瘦小的女子正在织什么东西,她的脸上长了个粉瘤。看过我朋友递上的名片后,她将我们带进了房子,上楼来到一间窄小的公用换衣间。


    油灯和蜡烛熏灼着镜子,一群男女正在屋里卸妆换衣,完全无视男女之别。我连忙把自己的视线移开,但我的朋友似乎毫不在意。“我可以和弗尼特先生谈谈吗?”他大声问道。


    一个年轻女子指了指房间尽头。她曾在第一出戏中扮演女主角最好的朋友,而在最后的戏里则演一个酒吧老板的漂亮女儿。


    “雪利!雪利·弗尼特!”她喊道。一名青年男子站了起来,他身材瘦削,此时看来,倒不如刚才在舞台灯光下那么有古典美。他用探询的目光看着我们,说:“我想我还未能有荣幸……”


    “我的名字是亨利·坎伯利,”我的朋友用低沉的喉音说,“你应该听说过我。”


    “我必须承认,还未能有此殊荣。”弗尼特说。


    我的朋友将一张精致的凸纹名片递给这名演员。


    他看着名片,脸上露出掩饰不住的兴奋。“戏剧经纪人?从新大陆来的?天啊,天啊。那这位……?”他看着我问道。


    “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赛巴斯蒂安先生。他不是干我们这行的。”我嘀咕了几句“演出非常成功”之类的场面话,并和他握了握手。我的朋友问:“你去过新大陆吗?”


    “我还没有这个荣幸,”弗尼特承认道,“尽管这一直是我最大的心愿。”


    “很好,”我的朋友用新大陆人那种不拘小节的轻快口吻说,“也许你就要实现这个愿望了。你们最后这场戏,非常好。我之前还从没见过这么出色的剧目。这是你写的吗?”


    “天啊,当然不是。剧作家是我的一位好朋友。


    不过是我设计了那些奇妙的光影特效。如今,您不会在舞台上看到比这更好的了。”


    “你能告诉我剧作者的名字吗?也许我应该和他直接谈谈——和你的这位朋友。”


    弗尼特摇了摇头说:“我恐怕这不大可能。他是个有高尚职业的人,并不想把自己和舞台剧的牵连公之于众。”


    “我明白,”我的朋友从口袋里拿出一枝烟斗,叼在嘴里,接着拍了拍衣袋。“很抱歉,”他说,“看来我是忘了拿烟草袋了。”


    “我抽烈性粗烟丝,”弗尼特说,“如果您不介意……”


    “当然不!”我的朋友热切地叫道,“怎么会呢?我自己也抽一种烈性粗烟丝。”他把弗尼特的烟丝塞到自己的烟斗里,接着两人就开始吞云吐雾起来。我的朋友开始向他描绘演出前景:他需要一个剧目,用来在新大陆的各个城市中巡回上演,从曼哈顿岛直到大陆最南端;第一幕将是我们刚刚看到的最后那场戏,接下来也许应该讲述“古神”,就只能期待那个‘瘸医生’的贪婪或好奇心足够强烈,能在明天早上把他带到我们面前。”


    “瘸医生?”


    我的朋友哼了一声,说:“这是我给他起的诨号。这很明显,从鞋印和其他很多地方都能看出。当我检查王子尸体时,就知道那晚房间里曾有过两个人:一个高个儿——如果没猜错的话,此人我们刚刚见过——另一个身材矮些,还有点儿瘸,就是他用专业手法把王子解剖的,这说明他学过医术。”


    “医生?”


    “没错。我很遗憾这是真的,根据我的经验,一名医生如果成为罪犯,将比最残暴的凶徒更阴狠,更黑暗……”在我们剩下的旅程中,他的心情一直低沉悒郁。马车在街边停下。


    “一先令十便士。”车夫说道。


    我的朋友扔给他一枚弗罗林①。


    车夫接在手里,摘下高帽行了个礼。“很荣幸为您效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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