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里吗?”

3个月前 作者: 尼尔·盖曼
    特里斯坦每迈出一步,十月就离他远一些。他宛若步入了夏日,沿着小径前行。穿过林间,一侧是高高的树篱。头顶星光闪烁,明暗交织。秋分时节的满月金灿灿的,恰似熟透的玉米色泽,借着月光,他能看清爬在树篱上的野蔷薇。


    困意阵阵来袭,本来他还强打着精神,最终还是脱去外套,放下行李袋(一种大皮袋,不出二十年,会被称作手提旅行包),头枕着袋子,外套盖在身上。


    他凝目仰望星空。在他眼里,群星皆是舞者,庄严优雅,上演着变幻无穷的舞蹈。他想象着星星们不变的面容:脸色苍白,温柔地笑着,似乎已看遍下界之人的纷争与苦乐;每每见到一个小人物自以为这就是世界中心(谁不曾自命不凡过呢),她们便不觉莞尔。


    特里斯坦沉入梦境。他走进卧室(同时是石墙村小学的教室),切丽太太轻叩黑板让大家保持安静。特里斯坦低头看石板,想知道要上什么课,却读不懂自己写了什么。突然切丽太太(她和自己的母亲竟如此之像,特里斯坦这才惊觉,他竟从没意识到她们是同一个人)点到特里斯坦的名字,叫他当堂背诵英国所有国王和女王的生卒年月……


    “不好意思,”耳边传来毛茸茸的低语,“你能梦得安静一点儿吗?你的梦都溢出到我的梦里来了。若真有什么东西令我没辙,那就是日期了。征服者威廉,1066年,我就知道这么点,我愿用一只跳舞的老鼠同你交换。”


    “什么?”


    “压下你的梦,”那声音说,“若你不介意的话。”


    “抱歉。”说完后,特里斯坦的梦再无色彩。


    “吃早饭啦!”耳边一个声音说,“奶油煎蘑菇,配野生大蒜。”


    特里斯坦睁开双眼:阳光穿透野蔷薇树篱,在草坪上投射出斑驳的金绿光点。飘来一丝天堂般的味道。


    有个锡碗放在他身旁。


    “有些寒碜,”那声音说,“乡下人的伙食,和城里人常吃的没法比,但像我这样的人就会珍惜一朵好蘑菇。”


    特里斯坦眨巴眼睛,用大拇指和食指从锡碗里捏起一朵大蘑菇,热腾腾的。他咬了一小口,汁水顿时盈满口腔。他从没吃到过这么鲜美可口的食物,细细咀嚼咽下肚后,他如是说。


    “你真客气。”坐在小火堆另一边的小东西说,火焰噼啪作响,烟气升腾,散入清晨的空气,“说实话,你太客气了。但你我都心知肚明,这只是油煎野蘑菇罢了,压根算不上什么好东西。”


    “还有吗?”特里斯坦这才意识到自己有多饿,有些时候,一丁点食物就能激发你的食欲。


    “哦,你还真有派头。”小东西头戴软趴趴的帽子,身着松垮垮的外套,“他问还有吗?好像这是水煮鹌鹑蛋、烟熏瞪羚或松露,而不是口味好似腐烂了一礼拜、连猫都不屑碰的蘑菇。真有派头啊。”


    “如果不劳烦,我真的想再吃一个。”特里斯坦说。


    小矮人(就当他是人吧,虽说特里斯坦觉得不太像)哀叹了一声,把刀伸进火上嗞嗞作响的平底锅,挑出两朵大蘑菇,拨到特里斯坦的锡碗里。


    特里斯坦把蘑菇吹凉,用手抓着吃。


    “瞧你那吃相,”小毛人[1]的声音既自得又纳闷,“好像你当真喜欢蘑菇似的,而不是在咀嚼锯屑、苦艾或芸香。”


    特里斯坦舔了舔手指,向他的施主保证这是他有幸吃到的最鲜美的蘑菇。


    “你眼下是这么说,”他那受赏的施主语带阴郁,“但过一小时你就不会这么说了。就像卖鱼妇与她的年轻儿子无法就一条美人鱼达成共识,没有人会认同你的。从加拉蒙到风暴堡都会风传这事。什么话呀这!听得我耳朵都要发青了,一点儿不假。”小毛人深深叹了口气。“评论完你的品位,我要去那棵树后头方便一下了。你可否帮我看一下包,我会为之深感荣幸、感激不尽。”


    “没问题。”特里斯坦礼貌地答应了。


    小毛人消失在一棵橡树后头。特里斯坦听到叽里咕噜的声音,接着他的新朋友再度露面,说:“我听说在帕夫拉戈尼亚有个人,每天早晨起床后要生吞一条活蛇。他坚信若是吞了蛇,那么他一整天都不会碰上比这更糟糕的事。结果呢,人们在吊死他前逼他吃下了一整碗长毛的蜈蚣。看来他这主张还有几分根据。”


    特里斯坦道了声失陪,到橡树后头小便。树边有一小堆粪便,显然不是人类的排泄物。看上去像鹿的屎粒,或兔子的粪球。


    “我叫特里斯坦·索恩。”回来后,特里斯坦做了自我介绍。与他共进早餐的伙伴正在收拾早餐的器具:柴火、平底锅、一堆杂物,一一消失在他的包里。


    小毛人脱下帽子,置于胸前,正视着特里斯坦,说:“赐福。”他拍了拍自己的包,上头写着:赐福、入迷、着魔和发癫。“我曾是发癫,”他吐露道,“不过这些事嘛,你懂的。”


    他说完便上路了,特里斯坦跟在后面,没过多久便大喊道:“喂!哎!你走慢点好不好?”尽管背着个大包(这让特里斯坦联想到《天路历程》里朝圣者背上的重担,切丽太太每周一早晨都会为大家念这本书。她说这虽出自一位补锅匠之笔,却是部不可多得的佳作),小矮人(赐福?这是他的名字吗?)还是离他越来越远,迅捷得像跃动于林间的松鼠。


    小矮人又快步倒回来:“咋啦?”


    “我跟不上。”特里斯坦坦诚道,“你走起来快得要命。”


    小毛人放慢脚步,特里斯坦踉跄地跟着。“请你原谅,我经常独自赶路,习惯了自己的步调。”


    他们肩并肩走着。金绿的阳光穿透舒张的嫩叶,这是特里斯坦所见过的春日独有的晨曦。他们是不是把夏天也像十月那样远远抛在身后了呢?他不时瞧见树梢和叶丛中闪过一抹光彩,小毛人会在一旁解释:“翠鸟,传说中的太平鸟,很可爱;紫蜂鸟,啜饮百花的琼浆蜜露,翱翔者;红额金雀,它们会离你远远的,你也别仔细打量这帮讨厌的家伙,省得自找麻烦。”


    他们坐在小溪边吃午饭。特里斯坦拿出母亲给他的乡村面包、熟透的红苹果和又硬又酸又脆的圆奶酪。小矮人虽一脸狐疑地瞅着这些食物,尔后却埋头大吃,狼吞虎咽,把手指上的面包和奶酪碎屑都舔了个干净,还咂巴咂巴地啃着苹果。吃完后,他从溪里汲了一壶水,煮开泡茶。


    “你来这儿做什么?”当两人坐在地上饮茶时,小毛人问。


    特里斯坦沉吟片刻,才说:“我来自石墙村,那儿有个叫维多利亚的姑娘,她是天底下最漂亮可人的女孩。为了她,只为了她,我献出了自己的心。她的脸蛋——”


    “五官俱全吗?”小矮人问,“眼睛?鼻子?牙齿?都和普通人没两样?”


    “当然。”


    “那你就跳过这段吧,权当讲过了。所以说,这位年轻小姐差遣你来干什么蠢事?”


    特里斯坦放下木茶杯,猛地站起身,气不打一处来。


    “呵,”他用居高临下的鄙夷语气问,“你为何认为我的恋人会打发我来干蠢事?”


    小矮人盯着他,眼睛像黑玉珠子:“唯有这个原因,才会让你这样的小伙子穿越边界进入仙国。会从你们那儿过来的只有吟游诗人、恋人和疯子。你一点儿都不像个吟游诗人,况且,恕我直言,你就像奶酪碎屑那样毫不起眼。所以要我说,你是为爱而来的。”


    “那是因为——”特里斯坦宣称,“每个恋人情感上都是个疯子,思想上都是个吟游诗人。”


    “真的吗?”小矮人半信半疑,“我倒从没注意过。她是让你来这里寻找财富吗?这曾经可是狂热一时啊。年轻人们走南闯北,搜刮那些可怜的巨人或食人魔花了好几个世纪积累的黄金宝藏。”


    “不,我不是来寻宝的,是出于我对她的一个承诺。那会儿我……我们正在谈天说地,我向她许下了许多诺言。这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我便答应为她带回来。星星落在——”他抬起胳膊指向一座山脉,大概是日出的方向,“那儿。”


    小毛人挠了挠下巴,或口鼻,那部位也许是他的口鼻:“你知道我会怎么做吗?”


    “不知道。”特里斯坦心中浮起一丝希望,“怎么做?”


    小矮人擦擦鼻子:“我会叫她把头塞进猪圈,接着扬长而去。找一个不向你索要整个世界就愿意吻你的人。你准能找到。若朝你来的地方往回扔半块砖,不可能一个都砸不中。”


    “我非她莫属。”特里斯坦信誓旦旦。


    小矮人不以为然地撇撇嘴,两人打包好行装一同上路。


    “你不是开玩笑吧?”小矮人问,“关于那颗坠落的星星。”


    “不是。”


    “好吧,我要是你,我就绝不会提这茬。有些家伙对这些个消息不怀好意。你最好闭口不谈,但绝不要撒谎。”


    “那我该怎么说?”


    “这个嘛……比方说,如果有人问你从哪儿来,你不妨说‘从后头来’;如果问你要往哪儿去,你就说‘往前方去’。”


    “我明白了。”


    前方的路越来越难辨认。寒风吹乱了特里斯坦的头发,他打了个哆嗦。沿着路,他们走进一片稀稀拉拉的白桦林。


    “你觉得路还远吗?”特里斯坦问,“到星星那儿。”


    “到巴比伦有几里?”小矮人煞有介事地说,“我上次经过,这片林子还不在呢。”


    “到巴比伦有几里。”他们穿过灰白的林木,特里斯坦喃喃自语。


    三个二十里加十里。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儿吗?


    当然,到了再回都可以。


    若你的脚步够轻盈,


    那就能,乘着烛光到那里。


    “就是这个。”小毛人摇头晃脑,像是在忧虑或忐忑。


    “这不过是首童谣。”


    “不过是首童谣?饶了我吧!在墙这头,可有人愿意为这么条小咒语干上七年苦工呢。在你的家乡,你们就直接在孩子耳边念叨‘摇啊摇’或‘咚咚啪’[2],都不过过脑子……你冷吗,老弟?”


    “听你这么一说,倒还真有点冷。”


    “看看四周,你看得到路吗?”


    特里斯坦眨了眨眼。灰白的树木吸收了光、色彩和距离。他们本该走在小路上,可当他使劲瞧,小径却闪烁不定,随即消失不见了,就像幻觉一样。他在沿途的这棵树、那棵树及石头上都留了记号——可路不知去哪儿了,唯有黑暗、暮光和灰白的树林。“这下我们惨了。”小毛人轻声嘀咕。


    “要赶紧跑吗?”特里斯坦摘下圆顶礼帽,挡在胸前。


    小矮人摇摇头:“跑也没用。我们落入陷阱了,再怎么跑都出不去的。”


    他走向最近一棵高大、灰白、形似白桦的树,冲树干狠狠踹了一脚。几片干枯的叶子纷扬四散,一个白花花的东西滚落在地,伴随一声干涩的低响。


    特里斯坦走近低头一看,是一具鸟的骨架,洁白而干燥。


    小矮人浑身一哆嗦。“我可以防守,可这鬼地方防不胜防,还不如……可依这家伙的模样,看来我们是插翅也难飞了。”他用状似爪子的脚轻轻踢开骨骸,“而且你们这些人铁定学不会掘地钻洞,虽说这也不顶用……”


    “也许我们能武装迎敌。”特里斯坦说。


    “武装?”


    “趁他们还没到。”


    “趁他们还没到?哈?他们就在这儿呀,你个呆瓜,就是这些树呀。我们陷在一片枯树林里。”


    “枯树林?”


    “都怪我大意了,我该好好看着路的。现在你永远找不到你的星星,我也永远别想拿到我的货了。有朝一日,若有个苦命的流浪汉迷失在这片树林里,就会发现咱俩一干二净的骨架,准会那样。”


    特里斯坦定定地看着他。昏暗之中,树木似乎凑得更紧了,尽管他并未看见任何东西移动。他觉得小矮人是在犯傻,或在神游。


    什么东西刺了他的左手,他一巴掌扇过去,本以为会是只小虫,低头却见一片枯黄的叶子。叶子哗啦一声飘落在地。他的手背浮起一道血痕,殷红的血渗了出来。树林飒飒有声。


    “有什么应对之策吗?”


    “我无能为力。要是我们能找回真正的那条路就好了,就算是枯树林,也无法毁掉真正的路。它不过使了障眼法,引我们误入歧途罢了……”小矮人耸耸肩,叹了口气。


    特里斯坦伸手揉了揉前额。“我……我倒是知道路在哪儿。”他指了个方向,“就在那边。”


    小矮人乌溜溜的眼珠顿时一亮:“真的吗?”


    “当然。穿过那片矮树林,再往右走上一小段,就是那条小路了。”


    “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就是知道。”


    “好,走吧!”小矮人抓起行囊就跑,但放缓了速度,好让特里斯坦跟上。特里斯坦的皮袋不停晃荡,老撞他腿上。他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气也喘得慌。


    “不!不是那条路。左边!”特里斯坦高喊。树枝和荆棘扯裂了他的衣服。两人一言不发地往前飞奔。


    树木像是径自移成了一堵墙。叶子如阵雨般簌簌下落,一碰到特里斯坦的皮肤就狠狠叮咬,还在他的衣服上划出一道道大口子。他攀上小山坡,用空出的手掸掉叶片,另一只手抓着行李袋拍打枝条和丫杈。


    一声号叫打破了沉寂。是那个小毛人,他突然停下脚步站定,昂起头来仰天长啸。


    “加把劲,就快到了。”特里斯坦伸出大手,攥紧小毛人没拿包的小手,拉着他前行。


    不一会儿,他们回到了真正的路上:一条狭长的翠绿草皮从灰树林里冒了出来。“我们脱险了吧?”特里斯坦大口喘气,心有余悸地四处张望。


    “只要踏上真正的路,我们就安全了。”小毛人放下包袱,坐在草坪上,瞅着四周的树。


    尽管没有风,灰白的树木却犹自颤动,特里斯坦觉得它们正气得发抖。


    他的伙伴抖个不停,毛茸茸的手指摩挲着绿草坪。他抬眸望着特里斯坦:“我想你不会随身带着一瓶提神醒脑的饮料的吧?或者一壶热乎乎的甜茶?”


    “不,恐怕没有。”


    小矮人抽了抽鼻子,摆弄起他那大包袱上的锁来。“背过身去,”他对特里斯坦说,“不许偷看。”


    特里斯坦转过身。


    一阵稀里哗啦的翻找声后,那把锁啪的一下又锁上了。“你可以转回来了。”小矮人正端着一个珐琅瓶在起瓶塞,可怎么都拔不出来。


    “呃,你不介意我帮你一把吗?”特里斯坦希望这不会触犯到小毛人。他倒是多虑了,他的伙伴毫不客气地把瓶子塞进了他手里。


    “交给你了,你那手指正适合开瓶。”


    特里斯坦使劲一拽,拔出了瓶塞。醉人的气味飘散出来,像是混合了蜂蜜、熏木与丁香的气味。他把瓶子递还给小矮人。


    “喝下从这个瓶里倒出的稀世珍品,真是种罪过啊。”小毛人解开腰带上的小木杯,颤着手倒入少量琥珀色的液体。他闻了闻,呷了一口,然后咧嘴一笑,露出小小的尖牙。


    “啊——好受多了。”


    他把杯子递给特里斯坦。


    “要慢慢地品。这么一瓶可值一个国王的身价呢。它可花了我两颗大蓝白钻、一只会唱歌的机械知更鸟和一片龙鳞呢。”


    特里斯坦抿了一口,感觉从心窝暖到了脚指头,脑中满是小泡泡,飘飘然的。


    “不错吧?”


    特里斯坦连连点头。


    “对你我来说,这可算得上是不可多得的可以消愁解忧的好东西啊。我们先离开这片树林吧。”小毛人说,“往哪儿走,嗯?”


    “那边。”特里斯坦往左一指。


    小毛人塞好瓶子放进口袋,肩扛行李袋。两人一同顺着绿色小径穿越灰树林。


    几小时后,白色树木逐渐稀疏。他们穿过了枯树林,沿着高高的堤岸,走在两道粗糙的矮石墙间。当特里斯坦回头看时,哪还有树木的影子呀!极目尽是开满紫色石楠花的小山丘。


    “我们可以在这儿歇歇脚,”他的同伴说,“有些事情我们得谈谈。坐下吧。”


    他放下硕大无比的包,爬到上头,俯视着坐在路边石头上的特里斯坦:“有些事我还没弄明白。告诉我,你来自哪里?”


    “石墙村,我和你说过。”


    “你的父母是谁?”


    “我父亲叫邓斯坦·索恩,母亲叫黛西·索恩。”


    “嗯,邓斯坦·索恩……哦,我与他有过一面之缘,他让我留宿了一晚。不错的家伙,尽管那时他困得要死,也没冲我撒气。”他挠了挠口鼻,“这还是没能解释什么……你家还有什么不寻常的事吗?”


    “我的妹妹路易莎,她的耳朵会扭。”


    小毛人不屑地扭了扭自己毛茸茸的大耳朵:“这算得了什么。我想问的是,你的族谱中有没有过哪位祖母是个有名的女巫,或哪位叔叔是个杰出的术士,或出过一两个精灵。”


    “这我一无所知。”特里斯坦实话实说。


    小矮人换了个思路。“石墙村在哪儿?”特里斯坦抬手一指。“争执之丘在哪儿?”他毫不犹豫地指向另一个方向。“卡达瓦利安群岛呢?”他指向西南方。之前他从没听说过争执之丘或卡达瓦利安群岛,此时此刻却对它们的位置了然于心,熟悉得好似知晓自己的左脚在哪儿、鼻子在哪儿一样。


    “嗯。那么,你知道伟大的雄化母牛穆斯克西在哪儿吗?”


    特里斯坦摇摇头。


    “你知道伟大的雄化母牛穆斯克西的透光城堡在哪儿吗?”


    特里斯坦很有把握地一指。


    “那巴黎呢?在法国的那个?”


    特里斯坦思索片刻:“这个嘛,石墙村在那边,我想巴黎也一定在差不多的方位,没错吧?”


    “这么说来,”小毛人半是自语,半对特里斯坦说,“你知道仙国的各个地方,却不晓凡间,除了石墙村,那是个分界线。你找不到人在哪儿,可又……告诉我,小伙子,你知道那颗星星在哪里吗?”


    特里斯坦立刻伸手一指:“那边。”


    “嗯,很好,可这还是没能说明什么。你肚子饿了吗?”


    “有点。我的皮肤还刮伤了。”特里斯坦摸着裤子和外套上东一个西一个的大洞,这些都是飞奔时被荆棘钩住或被叶片割裂的,“再瞧瞧我的靴子……”


    “你的袋子里有什么?”


    特里斯坦打开行李袋:“苹果、奶酪、半块乡村面包和一罐鱼酱,我的小折刀,还有一套换洗内衣和两双羊毛短袜。早知道我该多带点衣物的。”


    “鱼酱你自个儿留着。”他的旅伴一边说,一边迅速将剩余的食物匀成两份。


    “你真是帮了我的大忙。”小矮人嚼着爽脆的苹果,“此番恩情我永生难忘。接下来,我们得先解决你的衣物问题,再送你上路去追寻星星,好吧?”


    “你实在是太客气了。”特里斯坦局促地说,一边削下一片奶酪放到面包皮上。


    “好啦,我得先给你弄条毛毯。”


    破晓时分,风暴堡的三位勋爵乘坐一辆六匹黑马拉着的大马车,驶下崎岖不平的山路。马身上装饰着飘扬的黑色羽毛,车身刚刷上黑漆,每位勋爵都身着丧服。


    拿老大来说,他穿着僧侣式的黑长袍;老三衣衫朴素,一身生意人服丧时的着装;老七则身穿黑色紧身衣裤,黑帽上插了根黑色羽毛,怎么看都像个二三流伊丽莎白历史剧里的轻浮刺客。


    风暴堡的勋爵们相互打量,一个谨慎,一个防备,一个茫然。没一人发话:他们也许能结成同盟,老三可能会联合老大对付老七,但不会有永久的联盟。


    马车咔嗒作响,晃荡个不停。


    马车停过一次,好让三人松松筋骨,接着又嗒嗒驶下山路。三位勋爵一同把父亲的遗体运入宗庙。死去的兄弟一直站在宗庙的门洞外头瞧着他们,可谁都一言不发。


    向晚时分,车夫一边高喊“诺特威!”一边在一栋破败不堪的客栈外勒住缰绳,客栈紧邻恰似巨人农舍的废墟。


    三位勋爵下了马车,活动僵硬的双腿。透过客栈的玻璃窗,几张脸正细细打量着他们。


    客栈主人是个脾气暴躁的矮人,他朝外头望了望,大喊道:“我们得备几张干爽的床铺,还要在火上炖一锅羊肉。”


    “要烘热几张床?”女侍莱蒂夏站在楼梯间问。


    “三张。”矮人说,“我打赌他们会让马夫和马睡一起。”


    “三张哪。”厨娘迪丽对马夫雷西说,“任谁都看得见,路上总共站着七位高贵的绅士。”


    可进来的只有三位风暴堡勋爵,他们称马夫会睡在马厩里。


    晚饭是炖羊肉和新鲜出炉的热面包,掰开时还冒着热气,每位勋爵各自取了一瓶未开封的上等勃艮第红酒(他们死都不肯共享一瓶酒,甚至不许他人把酒倒入高脚杯)。这让矮人大为不解,在他看来——当然这话不会让客人们听到,应该让红酒自由自在地呼吸。


    马夫吃完自己碗里的炖肉,喝了两壶麦酒,就回马厩睡觉去了。三兄弟各自回房,插上门闩。


    当女侍莱蒂夏给老三送来暖床的长柄炭炉时,他悄悄塞给她一枚银币。因而午夜时分敲门声响起时,他一点儿都不惊讶。


    莱蒂夏披着薄薄一层白色睡裙,在他开门时行了个屈膝礼,含羞一笑,手中抱着一瓶红酒。


    老三锁上门,领她到床边,命她脱下睡裙,在烛光下凝视着她的脸蛋与娇躯。他一路向下,亲吻她的额头、嘴唇、乳头、肚脐和脚趾,接着吹熄蜡烛,在苍白的月光下与她默默做爱。


    没过多久,他喟叹了一声,停下不动了。


    “亲爱的,刚才不错吧?”莱蒂夏问。


    “确实,”老三语气戒备,像是怕她话中有圈套,“很不错。”


    “在我离开前,你想再来一次吗?”


    老三指了指腿间,作为回应。


    “我们能让它一眨眼就挺立起来。”莱蒂夏咯咯直笑。那瓶由她带来的红酒正放在床边,她拔出软木塞,把酒递给老三。


    老三冲她咧嘴一笑,咕嘟咕嘟吞下几口红酒,把她拉到身前。


    “我打赌酒的味道一定不错。”莱蒂夏说,“亲爱的,这回让你见识下我的技巧……天啊,怎么回事?”老三在床上前仰后翻,双目瞪得老大,呼吸异常急促。


    “那瓶红酒,”他憋出几个字来,“你从哪儿弄来的?”


    “从你兄弟那儿。我在楼梯上遇见他,他告诉我这是滋补壮阳的好东西,会给我们一个永生难忘的夜晚。”


    “还真是……”老三吃力地喘息,抽搐了一下,两下,三下,不动弹了,再也没动静了。


    他听到了莱蒂夏的尖叫,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来。他察觉到四个熟悉的身影,与他一同立在墙边的阴影里。


    “她真是个尤物。”老二压低了声音,莱蒂夏还以为是窗帘在作响。


    “老七最鬼了。”老五说,“上回他神不知鬼不觉把毒浆果下入我盘里的鳗鱼,与今儿这招如出一辙。”莱蒂夏像是听见疾风在山岭间呼啸。


    她推开门,门外是被她的尖叫声吵醒的大伙儿。大家把客栈搜了个遍,可到处都不见老七,马厩里也少了匹黑色公马。马夫正呼呼大睡,怎么都摇不醒。


    老大第二天一早醒来时,心情糟糕至极。


    他否决了处死莱蒂夏的提议,说她也和老三一样,是老七阴谋的受害者,但吩咐她将老三的尸体护送回风暴堡。


    他留给莱蒂夏一匹黑马驮尸体,还给了她一袋银币,足够她雇一个诺特威村民一同上路,以确保没有狼群把马或他弟弟的尸体叼走。他又等马夫醒来,结清了酬劳。


    打理完一切后,老大独自驾着一辆由四匹公马所拉的马车,离开了诺特威村,心情比来之前坏了数倍不止。


    布莱威斯攥着缰绳停在路口,牵着一只有须、带角、目露凶光的公山羊,他要把山羊拉到集市上卖掉。


    这天早上,妈妈在他面前的餐桌上放了一小根红萝卜,对他说:“儿子呀,今天我只从田里挖出了这么根小萝卜。我们的地里没一点儿收成,粮食也吃光了,除了公山羊,也没东西可卖了。所以呢,我要你把山羊牵到集市上,卖给农夫,用换来的钱——记住,卖价怎么说也至少得一个弗罗林——买一只母鸡,再买一些玉米和白萝卜,这样我们还不至于饿死。”


    布莱威斯咽下小红萝卜,萝卜硬得像木柴,辣得舌头直发麻。整整一早上,他都在羊圈里追赶山羊,肋部添了块瘀青,大腿还被咬了一口,终于在一个过路补锅匠的协助下制服了山羊,并给它套上绳索。他托母亲为补锅匠包扎拜山羊所赐的伤口,自己则拉着山羊往集市走去。


    有时山羊会蹿到前头,布莱威斯就被山羊倒拖着,靴子的后跟一路碾过干泥地,嘎吱作响。有时山羊又会猝不及防地停下来,毫无预兆。布莱威斯只得强打精神站起身,拽着这头畜生继续前行。


    他来到了林地边的交叉路口,汗流浃背,饥肠辘辘,浑身青一块紫一块,还拉着头拒不配合的山羊。路口站着个高挑的女人,一头乌发,绯红的头饰上别了个银冠,红裙同红唇一样鲜亮。


    “小伙子,怎么称呼?”女人的嗓音宛如散发麝香味的棕色蜂蜜。


    “别人都管我叫布莱威斯,夫人。”布莱威斯注意到女人身后有个奇怪的东西,那是辆轻便的双轮车,可车辕间没缚上任何牲口。他挺纳闷,双轮车是怎么来这里的?


    “布莱威斯,”她轻喃道,“真是个好名字。你愿意把你的山羊卖给我吗,小布莱威斯?”


    布莱威斯有些迟疑:“我妈交代我把山羊带到集市上卖掉,用卖得的钱买一只母鸡、一些玉米和白萝卜,再把找零带回家。”


    “这头山羊,你妈叫你卖多少钱?”红裙女人问。


    “不少于一个弗罗林。”


    女人笑着伸出一只手,掌心有个金灿灿的东西:“那么,我愿意出一个金几尼,够你买上一笼母鸡和几百蒲式耳[3]的白萝卜。”


    男孩张口结舌。


    “成交?”女人问。


    “给你。”男孩点点头,递出拴着公山羊的绳索。他说不出别的话来,眼前只有滚滚而来的财富和数不清的白萝卜。


    女人接过绳子,用手指轻轻碰了下山羊的前额,就点在两只黄眼睛之间,然后松开了绳索。


    布莱威斯本以为山羊会撒腿就跑,冲进树林或顺路而下,可它却呆呆地僵立在原地。布莱威斯摊开手接过金几尼。


    女人的目光转向他,从泥泞的脚后跟扫到汗淋淋的短发,再度微微一笑。


    “你知道,成双成对总比孤苦伶仃来得令人难忘,是吧?”


    布莱威斯没听明白,正想开口问个究竟。可说时迟那时快,女人抬起纤长的手指,轻轻碰触了他的鼻梁,他发觉自己发不出声了。


    女人打了个响指,布莱威斯和公羊连忙站到马车的套具里,布莱威斯惊觉自己竟迈着四条腿,身材似乎也不比身旁的动物高。


    巫后抽响长鞭,一对白胡子公山羊拉着马车,沿着泥路颠簸而去。


    小毛人拿着特里斯坦破烂不堪的外套、裤子和背心,走进一个坐落在峡谷里的小村庄,环绕峡谷的三座山开满了石楠花。


    特里斯坦留在原地,裹着毛毯,在温暖的夜色中等待。


    身后的山楂丛里有光亮闪动。他以为是萤火虫之类的昆虫,可凑近一看,却发现是一些小人。他们亮晶晶的,正在树枝间轻快地飞掠。


    他礼貌地轻咳一声。二十来道目光齐刷刷地落在他身上。一些小人隐去身形,一些退进了山楂丛,也有一些胆子大一点儿的,扑闪着双翼朝他飞来。


    他们发出银铃般的清脆笑声,对特里斯坦指指点点,嘲笑他的破靴子、烂毯子、内衣和礼帽。特里斯坦用毛毯紧紧裹住身子,脸羞得通红。


    一个小人唱道:


    傻呀傻乎乎


    男孩裹着小毛毯


    没头没脑上了路


    想要找星星


    想都不用想


    仙国漫漫旅途中


    剥去你的小毛毯


    便知你是谁


    另一个小人唱道:


    特里斯坦·索恩


    特里斯坦·索恩


    不知自己为何降生


    许下愚蠢的誓言


    呢绒裤、外套、衬衫全都破光光


    只得无依无靠地坐在这儿


    即将面对心上人的嘲讽


    威斯坦


    毕斯坦


    特里斯坦


    索恩


    “滚开,你们这帮蠢东西。”特里斯坦脸烧得厉害,因手里没东西可扔,他只好把礼帽朝他们丢去。


    因此,当小毛人从快活村(没有在世的人知道村名的由来,因为那是个幽怨之地,早已被遗忘多时)回来后,见到山楂丛边苦着脸的特里斯坦。他裹着毛毯,正为丢掉的帽子而伤心。


    “他们对我的真爱——维多利亚·弗瑞斯特恶语相向,他们怎么敢说出口?”


    “这些小东西什么都敢说,有时满口胡言,可有时也一针见血。当你遇险时,你可能会听他们的话,也可能会直接忽视他们的话。”


    “他们说我即将面对心上人的嘲讽。”


    “他们真这么说?”小毛人在草坪上摊开各式各样的衣服。就算在月光下,特里斯坦也能看出这些衣服和自己早上脱掉的那些完全不一样。


    在石墙村,男人穿棕色、灰色和黑色,就算是面色最红润的农夫脖颈上最鲜红的领巾,也很快会在日晒雨淋下褪色,变得更为素淡。特里斯坦看着亮红、鲜黄、赤褐的布料,像是江湖艺人的装束,或是表妹琼的字谜盒里花花绿绿的东西,问:“我的衣服呢?”


    “现在这些就是你的衣服啦。”小毛人自豪地说,“我拿你的旧衣服换来的。这些个料子质地更好——瞧,不易开裂不易破损,结实耐用。除此之外,穿上后你也不会像个外乡人那样惹眼啦。这儿的人都这么穿。”


    特里斯坦本打算裹着毛毯继续上路,就像个从课本里跑出来的土著。他叹了口气,脱下靴子,任毛毯滑落在地,接着在小毛人的指示下(“不,不对,老弟,这个要穿外面。哎哟喂,这年头大人都教了小孩些什么呀”),很快换上了新衣。


    新靴子比旧的还要合脚。


    这几套新衣裳的确工艺上乘。虽然俗话说,锦衣成就不了能人,华羽成就不了好鸟,可衣服有时真能给人增色不少。一身亮红和鲜黄的特里斯坦,和身着大衣或礼拜日西服的他截然不同。他昂首阔步,举止大气,一时间已判若两人。他扬起低垂的下巴,眼中闪烁着戴礼帽时从未有过的光芒。


    他们享用起小毛人从快活村带回的食物——烟熏鲑鱼、一碗新鲜的去壳豌豆、几块葡萄干蛋糕和一小瓶啤酒。这时,特里斯坦已对新衣裳相当自在了。


    小毛人说:“听我说,老弟。你刚才在枯树林救了我的命,你父亲在你出生前也对我有恩,别说我是个不知感恩的家伙了……”


    特里斯坦吞吞吐吐,想告诉他的伙伴他已帮了自己太多,可小毛人没理他,自顾自往下说:“我一直在琢磨,你知道星星在哪儿,对吧?”


    特里斯坦不假思索,对着黑暗的地平线一指。


    “那么,这儿离你的星星有多远?”


    在此之前,特里斯坦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可他脱口而出:“一个人若是步行,穿越险峻的高山和灼热的沙漠,当中只停下来睡觉,那么在他抵达星星的落点前,头顶的月亮会盈亏六次。”


    这压根不像是他会说的话,他吃惊地眨了眨眼。


    “正如我所想。”小毛人凑近自己的包,弯腰挡住特里斯坦的视线,把锁解开,“而且在找星星的似乎不止你一个。你记得我和你说过什么吗?”


    “让我挖个洞好埋掉粪便?”


    “不是。”


    “叫我别透露自己的真名和目的地?”


    “也不是。”


    “那是什么?”


    “到巴比伦有几里?”小毛人又说道。


    “对,就是那个。”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儿吗?当然,到了再回都可以。我想,只能是蜡做的蜡烛,大部分‘蜡’烛都不管用。找这个可费了我好一番工夫。”他挖出一个海棠果大小的蜡烛头,递给特里斯坦。


    特里斯坦看不出这段蜡烛头有何不凡之处。它是用蜡做的,而不是动物油脂,多次使用后早已熔化得不成形,烧焦的烛芯也黑乎乎的。


    “这有何用?”


    “时机到了自会有用。”小毛人从包里掏出另一样东西,“这个你也拿着,会派上用场的。”


    那东西在月光下荧荧发亮,特里斯坦伸手接过。小矮人的礼物是一根细细的银链,两端各有一个环,摸上去冰凉光滑。“这是什么?”


    “不足为奇。猫的呼吸、鱼的鳞片加上磨坊水池的月光,由小矮人熔化、锤炼、打磨成形。你得靠它把星星带回来。”


    “真的吗?”


    “当然。”


    银链滑入特里斯坦的掌心,质感像流动的水银。“我该把它放哪儿呢?这恼人的衣服连一个口袋都没有。”


    “把它缠在手腕上,需要时再解开。没错,就是这样。你的紧身短上衣里有个口袋。喏,那下头,看见没?”


    特里斯坦找到了暗袋,上头有个扣眼,插着那朵雪花莲。这朵玻璃花是他离开石墙村时,父亲赠予的幸运符。他不知道这究竟有没有带给他运气,如果有,那是好运还是霉运呢?


    特里斯坦直起身子,抓紧大皮袋。


    小毛人说:“听好了,你得这么做:右手握着蜡烛,我会为你点火,然后就向你的星星走去吧。你得用链子带她回来。剩余的烛芯不多了,你动作得迅速,步子要轻快,稍有耽搁都会让你后悔不迭。脚步要够轻盈,明白了吗?”


    “我……我明白了。”


    他满怀期待地站着。小毛人将一只手移近蜡烛,点亮了一簇上黄下蓝的火苗。一阵劲风刮过,可火苗纹丝不动,连微弱的一闪都没有。


    特里斯坦握着蜡烛,向前迈步。烛光照亮了周身的世界:每一棵树、每一丛灌木和每一片草叶。


    刚迈出一步,他便站到了湖边,烛光照亮了湖面;他越过群山,穿过人迹罕至的峭壁,积雪中小生灵的眼里映照着烛焰;他在云层中穿行,白云虽有些虚无缥缈,仍稳稳地支撑着他,脚感舒服极了;他紧握蜡烛,来到地下,潮湿的穴壁反射着跃动的烛火;他又来到山间,随即是野林中的一条小径,他瞥见一辆双轮羊车,由两头山羊拉着,驾车的是个红裙女人,乍看之下像历史课本里的博阿迪西亚[4];他又跨出一步,置身于葱茏的峡谷,耳边传来泉水溅入小溪后的一路欢歌。


    他再次踏出一步,可仍身居峡谷之中。周围是高大的羊齿丛、榆树和成片的毛地黄,月亮挂在天边。他高举蜡烛,寻找那颗坠落的星星,也许是一块石头,或是一粒珠宝,可他什么都没看见。


    伴着水流的潺潺声,他隐约听到了抽噎,像是有人在强忍着不哭出声。


    “有人吗?”


    抽泣声止歇了。但特里斯坦确信榛树下有亮光,便走了过去。


    “抱歉,”他一面期望能安抚榛树下坐着的人,一面祈祷千万别再来个会偷他帽子的小人,“我在寻找一颗星星。”


    一块湿泥巴从树下应声飞来,正中他的侧脸。有那么点疼。碎土块滑入他的领子,掉进了衣服里。


    “我不会伤害你的。”特里斯坦大声说。


    又一个土块破空而来,他闪身躲开,土块猛然砸中他身后的榆树。他继续往前走。


    “走开,给我走开,别烦我!”声音像刚哭完后的哽咽。


    榆树下,一个年轻女孩四仰八叉,瞪着特里斯坦,眼中满是戒备。她又举起一块泥巴以示威胁,但没有扔出手。


    她双眼红肿,发色淡得近乎发白,蓝丝裙在烛光下荧荧闪动。她坐在那儿,身上发着光。特里斯坦恳求道:“求你别再向我扔泥巴了。真的,我不是有意打扰你的。有一颗星星落在了附近,我得赶在蜡烛熄灭前把它带回去。”


    “我摔断了腿。”那女孩说。


    “真不好意思,但那颗星星——”


    “我掉下来时摔断了腿。”她忧伤地说着,一边朝特里斯坦掷出土块,亮晶晶的粉末从她手臂上纷纷撒落。


    土块砸中了特里斯坦的胸膛。


    “你走开,”她呜咽着,把头埋进胳膊弯,“走开啦,别烦我。”


    “你就是星星。”特里斯坦茅塞顿开。


    “那你就是个笨蛋!”女孩挖苦道,“还是个傻瓜、白痴、蠢货、猪头!”


    “没错,我想你说对了。”特里斯坦解开银链的一端,套上女孩纤细的手腕,他感到自己手腕上的链环紧了紧。


    女孩愤恨地盯着她,语气怒不可遏:“这是什么玩意儿,你想干吗?”


    “把你带回家。”特里斯坦说,“我许下了一个诺言。”


    蜡烛头突然剧烈摇曳起来,最后一点儿蜡芯浮在一小汪蜡上。一时间,烛焰升腾而起,照亮了峡谷、女孩和连接两人手腕的牢固银链。


    蜡烛熄灭了。


    特里斯坦死死盯着星星,也就是那个女孩,努力压下心头的千言万语。


    我能乘着烛光到那里吗?当然,到了再回都可以。可烛光灭了,从这儿到石墙村,是足足六个月的艰难旅程。


    “你给我记住,”女孩冷冰冰地说,“不管你是谁,对我有何企图,我都不会给予你任何帮助或协助,反而会竭尽所能阻挠你的计划和鬼主意。”她又气鼓鼓地加了一句:“白痴。”


    “你还能走路吗?”


    “不能。我的腿断了。难道你不仅没脑子还没耳朵吗?”


    “你们星星睡觉吗?”


    “当然,但晚上不睡,晚上我们要发光。”


    “好吧,可我要睡一会儿,我想不出除此之外还能做什么。今天对我来说太漫长了,我一时接受不了发生的种种。也许你也该睡一觉。我们还有好长的路要走呢。”


    天色渐亮,峡谷中,特里斯坦头枕大皮袋,尽量不去理会链子那头蓝裙女孩的辱骂和诅咒。


    他不知道若自己没回去,小毛人会怎么办。


    他不知道维多利亚此刻在做什么,她该是在父亲的农舍里、自己的卧室的床上睡熟了。


    他不知道六个月算不算长途跋涉,以及一路上该吃什么。


    他不知道星星都吃些什么……


    想着想着,他就睡着了。


    “大笨蛋,土包子,死白痴。”


    星星叹了口气,给自己找了个舒服的姿势。她的腿已然麻木,可依旧隐隐作痛。她扯了扯腕上的银链,可链子又紧又牢,挣脱不开又弄不破。“白痴,害虫。”她嘟囔着也睡下了。


    [1]原文如此。


    [2]“到巴比伦有几里?”(HowmanymilestoBabylon?)、“摇啊摇”(Rocka-Bye-Baby)、“咚咚啪”(Rub-a-Dub-Dub)均出自英国民间童谣集《鹅妈妈童谣》(MotherGoose)。一反人们对童谣温馨与童趣的印象,该童谣集包含许多血腥、残酷的句子,是因当时黑暗的时代背景所致。


    [3]蒲式耳:Bushel,谷物、水果、液体的英式容量单位,相当于8加仑或36.37升。


    [4]博阿迪西亚:Boadicea,别称布狄卡(Boudica)。古代一支凯尔特部族的女王,曾领兵起义,反抗罗马帝国的统治。
关闭
最近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