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伪虐长在 忘战必危
3个月前 作者: 贺铁光
十元币真币和假币,反伪和造伪就如一对孪生的兄弟,数百年来,一直相随相伴。尽管各国使用了严刑峻法来保护自己的货币,尽管已有无以数计的造伪分子为财而死,但是在这条通往死亡与囹圄的道路上,仍有人前赴后继。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达,反伪和造伪的斗争将会更趋激烈。
1993年IO月23日的《成都晚报》曾披露过这样一则消息:成都市一个体烟摊,收到一顾客的一张1O0元面额的人民币。当时,摊主又照又摸,确信无疑后,卖给顾客一盒阿诗玛,另找顾客93元的零头。在顾客离去后几分钟,1O0元的大票竟变成了1O元。
据说,类似的事情在成都市已发生过多次。
●感光伪钞太绝令一切验钞机失灵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奇异的现象呢?原来,这种假币是利用化学感光剂。按10O元面额的模样复制,使1O元面额的钞票变成了1OO元。这样的假币用光照用手摸都难以看出破绽。但是隔一段时间后,温度下降,钞票上的感光剂遇冷就会自行脱落,假币便会现出原形。这种伪钞虽然对真币的纸张有破坏,但没有损坏票面的防伪标记,因此,各种验钞机对它无可奈何。
这一造伪方式看似复杂,其实操作容易。在前一段时间,市场上曾冒出过一种感光打火机。初看打火机的外观,和普通打火机的外观一模一样。它的不一样就在这种打火机外表上涂有一层感光剂。用火烧或用手指磨擦,当其表面温度上升时,感光剂融化,便露出了感光剂下的裸体女郎照片。过一段时间后,打火机表面的温度下降,感光剂遇冷凝结复原,再次覆盖住裸体女郎照片。如此可反复使用。
这一新型产品据查也是“洋货”。最早在欧美诞生,后传到港澳地区。国内一些不法商人趁机将产品传入大陆,大发横财。不久,公安部将此类产品列入到诲淫诲盗物品之中予以查禁。可以说,感光打火机在大陆刚露头,就遭到警方的沉重打击。不法奸商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没多久感光打火机在大陆就销声匿迹了。
不曾想,这一新的感光技术很快就被不法分子挪用到伪币上。也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从各地公安机关所掌握的情况分析,这种感光伪钞还没有在大陆形成一种势头。不过,公安机关正严密注视着这一犯罪新动向,防患于未然。随着科技的发达,必然还会衍生出新的造假方式和假币。它昭示着世人,反伪的斗争永远没有尽头。
◎电子货币姗姗来迟
●信用卡功能美哉妙哉
1915年,在美国佛罗里达洲的一家餐馆里,老板为方便顾客用餐和吸引更多的顾客,发明了一种卡片。顾客用现金购买这种卡片后,每次到餐馆用餐不用支付现金,只需在卡片上记帐就行,直到顾客开销完购买卡片所花费的全部金额为止。这种卡片就是现代信用卡的前身。到192O年,世界上第一张现代意义的信用卡在美国诞生。
斗转星移,在这七十多年的岁月,信用卡逐步取代了现金支付。在经济发达国家,正常的金融、商业活动中,信用卡成为最主要的支付手段。据报载,1994年度,全世界通过信用卡实现的交易额高达3万多亿美元。
信用卡是一种以现代通讯技术为载体,集转帐、储蓄、购物消费、异地汇兑和消费信贷于一体的新的帐务结算工具。它可以跨地区使用,具有快捷、方便、灵活、安全的特点,因而被国际社会广泛使用,成为现代社会不可缺少的电子货币。
信用卡在我国的出现还是近几年的事情。1979年,中国银行首次与香港银行签约代理信用卡业务,但那时也只是将帐单寄到香港,然后由港方去同各国银行结算。从理论上说,这种信用卡,还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信用卡,但它已具有信用卡的某些功能。直到1985年5月,我国才正式发放第一张国内通行的信用卡即中银卡,就是现在市场上通行的“长城卡”的前身。随后,我国的其它专业银行也陆续推出了多种信用卡。如工商银行发行的牡丹卡、中国银行发行的长城卡、建设银行发行的万事达和农业银行发行的金穗卡。
我国的信用卡分两种:一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工商企业、机关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向发卡单位申领的单位卡,又称金卡。一种是有稳定收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向发卡机构申领的个人卡,又称银卡。据统计,到1993年度,我国共发放各种类型的信用卡400多万张,比上一年度增长了一倍以上,其中工商银行发放的“牡丹卡”达2O5万张,“长城卡”发放126万张。
近几年,我国信用卡的发放数量增长迅速。仅长城卡在试行的第一年只发放了几万张,到第二年就有了十几万张,第三年就已达几卜万张。这种成上升的趋势表明了我国经济近几来飞速增长的好势头及城乡居民个人消费活跃的好现象。据调查.信用卡的7O%属于个人所有。在1993年全国通过信用卡实现的交易金额达300多亿人民币。
不久前,电子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推出了“金卡工程”,计划首先在全国的35个大城市里,逐步推广被称为“电子货币”的信用卡。“金卡工程”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以电子转帐方式取代传统货币流通的电子货币工程。为此,国家将在十年时间内.为该项工程投资200—300亿元人民币,实现平均2000人共有一个销售终端的目标。“金卡工程”的实施,必将给中国人民的生活方式与生活观念带来全新的变化。不久的将来,薄薄的信用卡,必定代替中国百姓手中厚厚的钱包。
鞍山市是我国实施“金卡工程”的试点城市之一。在鞍山市,许多企事业单位都用“牡丹卡”为职工发放工资,职工可以凭“牡丹卡”在全市工商银行的任何一个储蓄所取款或存款,也可以直接用信用卡在市内联网的三大商场销售点终端转帐消费,购买商品。有行家称,鞍山将成为我国第一个电子货币城。
●现全交易弊病深重
由于现金交易所固有的几大弊端,注定它必然被电子货币所取代。现金交易需要携带大量的现钞,不仅携带麻烦,也不安全,而且,也容易遭受伪钞的侵害。而采取高科技手段制造的信用卡,就很难伪造。它既安全又方便。自然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另外从国家宏观考虑:信用卡取代现金消费,不仅减少了市场货币的投放量和流通量,提高了资金周转的速度,更有利于国家宏观的经营管理。使用信用卡消费,资金的流入和支出,随时可以通过以自动付款机为代表的银行清算系统,和以销售终端机为代表的商店柜台业务系统,借助电子计算机网络通讯反馈出来,这样,国家经济管理部门可以由此掌握市场上流通的“活货币”与银行里“死货币”的比例变化,及时利用银行利率这柄杠杆进行调节,既活跃市场,又及时抑制了通货膨胀,还可避免官僚主义决策的随意性以及按报表决策的滞后性。国家税务部门也可根据信用卡的消费,掌握每一位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由此,每年可防止数以亿计税款的流失。“金卡工程”成为了我国税务部门打击偷税漏税的重要武器。
●2亿美国人10亿信用卡
1987年3月,中国银行加入了万事达国际机构(“万”是一个可提供授权与结算服务的体系)。同年又加入了维萨国际信用卡组织。1988年6月,我国终于发出了第一张国际通用的外汇信用卡。现在长城信用卡在国内就已经有2万2千多家特约商户可以使用。中国银行现在还可以办理发达、万事达、大莱、运通等五家国际通用信用卡的取现和直接购货业务。仅北京的中国大饭店去年的月结算额即达1000万元。但也有不容乐观的是,我国的信用卡发展速度与经济的发展速度相比仍相距甚远。英国早在七十年代,使用了4年的时间就在全国迅速普及了信用卡。美国稍后也在全国普及了信用卡。日本每百人拥有的信用卡达150张,而在美国,只有2亿多人口,而发行的信用卡就超过了10亿张。现在美国几乎每一位公民手中都拥有几种信用卡,美国人口袋里的现钞很少。在美国,不论是上超级市场,还是街头零售、出租车收费几乎都可以使用磁卡。象这样,现钞的使用处自然就不多了。美国现金的流通量仅占社会货币流通总量的8%。美国人决不必象中国公民一样上街购物兜里装着、袋里揣着的尽是现钞,一路上提心吊胆,惟恐不测。
●万千中国老百姓不知不识信用卡
电子货币工程是一个以电子计算机、网络通讯、电子化金融机具、电子化商业机具为基础,以各种储蓄卡为媒介的庞大系统工程。要在我国实现这一系统工程,还需要有一段较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
信用卡的推行牵涉到银行、商家以及消费者等方方面面,要在全国全面推广,确实有一定的难度。我国城乡居民的消费水平还有待更新。从今年1月长城卡在各地的发行数量便可见一斑。长城卡在广东省发行了20多万,在山东是11万,而到上海才3万多,天津仅1万多。出现这种不合理布局的现象原因固然有几种,但其中最主要的还要数消费者的心理和文化的异同决定的。山东人在消费习惯上不大锱铢必较,但上海人在消费习惯上,则是精打细算出了名的,单讲那每年向银行交纳12元以至几十元的费用,就且叫上海人琢磨一阵子的了。这样的消费习惯自然会影响到信用卡的推广普及。银行部门的宣传不力,百姓绝大多数不知“信用卡”为何物。银行部门设备不配套,手续繁琐,信用卡的“便捷”特征难以体现,这些都制约了信用卡的推广和普及。另外,我国在这方面的法律还不够健全。各家银行信用卡的通行合作也有待进一步研究发展。但这一些因素决不可能成为普及信用卡的绊脚石。
我国政府对推广“金卡工程”充满了信心。去年,中国总理李鹏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就已提到,我国要减少现金的流通,发展信用卡。目前,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为信用卡的普及提供了许多有力条件。电子技术的发展,信用卡网络技术市场正在培育,硬件设备市场前景看好,如打卡机、压卡机、电子止付器、POS机(自动销售终端)、ATM(自动柜员机)等,以及磁卡、智能磁卡等成为前景看好的产业,都存在着巨大的国内市场,必能吸引外资的投入,共同开发信用卡市场。
1993年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北京中国科技信息所展览厅,举办了银行信用卡系统暨设备展示会。江泽民等国家领导人亲临这次展示会,对我国实行银行信用卡系统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寄予厚望。
相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银行信用卡系统也能得到稳步发展和完善。当然要跨出这一步,实现与国际金融的接轨,需要时间,毕竟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现金支付在将来较长的时间里仍是我国金融、商业活动中的主要支付手段。用麻袋装钱、用汽车运钱的现象还将会继续存在。政府有关部门经常告诫公民,为了个人的安全,外出经商、旅游等不要随身携带大宗巨款。但由于现行金融体制弊端的限制和办事效率的低下,许多公民不愿将钱通过银行或邮局转帐、记存,更喜欢随身携带方便踏实。现行现金支付手段为假币的投放提供了便利条件,当然也注定了这场反伪斗争的深入持久。
◎劳师袭远难上难
●囊中羞涩警力不济
1992年元月,河南省开封县公安局经过大量的工作,成功地破获了一起特大印制和贩买假人民币案,摧毁两个印制假币窝点,依法逮捕人犯49名,收缴假币4O多万元。案件侦破后,开封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对案犯进行了深挖。根据案犯的交代,这两个团伙所印制的假币已流向了9个省(自治区)、17个地市、24个县,其中涉及河南的12个县市,参与伪造贩卖假币的人员达6O多名。开封县公安局把案情的各个环节细心地梳理成一张清晰的联系图。
这里,不妨将这张假币的联系图向读者演示一番。
在这张联系图上首先找出那些“点”和“面”,即假币的流向地区,九个省(自治区):
河南、山东、山西、河北、安徽、四川、浙江、内蒙古、新疆。
十七个地市:
周口、许昌、驻马店、漯河、焦作、安阳、信阳、开封市、菏泽、济宁、江油市、绵阳市、长治市、界首市、淮南市、杭州市、定州市。
二十四个县:
项城、淮阳、沈丘、太康、上蔡、商水、固始、柏县、通许、兰考、许昌、周口、霍邱、界首、大和、平舆、郾城、郓城、泅水、临泉、汤阴、微山。
这些“点”和“面”主要依靠如下的“线”来实现贯通联系:
——案犯丁春林于1991年IO月份,通过河南上蔡县大卫寨村王某(男、24岁)、熊某(女、3O岁)介绍,卖给河北定州马某(4O多岁)、李某(3O多岁)假币6万多元。丁得现金一万元。
—一1992年春节前夕,案犯丁寿林卖给三名来项城购销皮货的四川青年65O0元假币(5O元票面),丁得现金1400元。
——1991年11月,丁春林、崔秀荣经周口市王某介绍在项城县五交文化招待所,卖给一个姓王的山西人(5O多岁)假币1500O多元。两人共得真币500O元。
——1991年农历10月份.新疆一姓范的男子(40多岁)以1000元现金从案犯朱照祥手中买得假巾225O元。
——1991年12月,一个自称山西长治县的男子(3O多岁),在项城,从案犯周学明家中买得假币100O元(50元票面)。
—一1991年农历11月,案犯胡自来通过淮阳县贾营乡一年轻人介绍卖给两个到项城送货的河北人假币1000元(5O元票面)。
——1991年农历11月,案犯胡自来,卖给来,自安徽界首市的一老头假币600元。
——1991年腊月,案犯彭大亮通过项城的张某卖给安徽太和县的两个人(一男一女)假币21OO元(5O元票面)。
——1991年腊月2O,案犯彭大亮通过项城的赵某,用8OOO元假币换得浙江杭州市一个业务员的4O条缎子被面。
——1991年10月,案犯崔国昌通过案犯王帅介绍,给一山东人复印假币15万元(5O元票面)。
——1991年农历11月,案犯孔凡会通过项城的许某卖给一山西人假币I000元。
——1991年农历11月,案犯朱照样卖给一个叫何键的内蒙古人假币350O元(50元票面)。
两个盘踞在中原腹地的造伪窝点象罪恶的章鱼,在两年的时间里,把触角伸到了东起山东半岛,西至天山的大片国土。由此可见,假币传播之迅速,犯罪势头之迅猛,确实使人始料不及。河南省开封县公安局抽调了大量警力,耗费了巨大财力,在社会各方的有力配合下,终于彻底铲除了这两个作恶多端的造伪窝点。犯罪的老巢被摧毁了,但余毒并没有彻底扫清。
据两个造伪集团的首犯交代,他们先后共伪造人民币38O万元,除公安干警现场缴获的4O余万外,其余的假币都已流向了中国的大片国土上。光这数百万元的假币流散在民间,随时随地都可能流向流通领域,躲进国家金库,潜入百姓的腰包。数百万元的假币无时无刻不在危害着社会,危害着百姓。
剿灭造伪老巢,清除流失的假币,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广东海丰县公安局在侦破“2·2O假币案”后曾派出了十几支精干的追捕组,撒向湖南、广西、广东等省区,一面追捕逃犯,一面收缴已流散到社会的假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这样的追捕行动,耗费了海丰县公安局数十万元的经费。在经济发达的地区,有政府强有力的财政做后盾,公安机关尚可出省追捕,而作为经济欠发达或不发达的地区,公安机关囊中羞涩,恐怕只能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开封县公安局为摧毁这两起造伪窝点,已耗费经费数万元,差不多把全局半年的经费都搭进了这一起案子中。如果再派出十几支追捕分队出省侦办,还将耗资数十万元。这笔巨资,开封县公安局怕是砸锅卖铁也凑不齐。数名逍遥法外的罪犯,包括造假主犯王帅,开封县公安局也只有无可奈何了。经费的严重匮乏影响了公安干警的办案质量。主犯脱逃在外,办案民警义愤填膺,纷纷要求集资出省追捕。局领导理解办案民警的心情。民警每月仅二三百元的薪水,除养家糊口外,还会有多少存钱。个人集资办案,局领导无法接受。对外逃的主犯,开封县公安局只得依靠协查通报,呼请各地同行通力合作,共捉逃犯。
在开封县公安局大获全胜,凯旋而归的时候,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也组建了一支远征队,准备派往山东省与造伪集团作战。这年的3月,石家庄市公安局远征队的干警深入异乡,在当地同行的策应下,也成功地破获了一连串的制贩伪钞案件,摧毁两个制贩假币窝点和一个贩卖假币的集团,战功显著。可惜石家庄市公安局远征队干警没有开封县公安局专案组的民警幸运。石家庄市公安局远征队民警自筹经费开赴他乡办案,缺乏必要的后方补给线和道义上的声援。第一线干警在连连告捷的时候,被迫激流勇退,最后,所有的案犯和线索都移交给了当地公安机关继续侦办。远征队只得放弃此案返回家乡。应该说。石家庄市公安局远征队的民警个个是智勇双全的。在外省办案,取得了显赫的成绩。只可惜经费告警和警力不济,未能乘胜追击,给全案留下了一个不小的遗憾。
综合分析开封县公安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所侦办的两起伪钞大案,可以发现:目前,制贩假币犯罪团伙大都采用集中制造、长途贩运、异地投放的手段作案。一起大案往往牵涉到许多个省市区,因此,此类案件的侦破工作势必是跨地区的行动。区域间多部门的协作显得尤为重要。北京市公安局侦破的“2·2O假币案”就是靠团结协作共同侦破的一起范例。
“2·20假币案”最明显特点就是甲地制造,乙地使用。表现为点多线长,涉及范围大。此案在侦破过程中,各地办案人员牢固树立起全局一盘棋思想,步调一致,整体作战。
北京市公安局“2·2O特大假币案”专案组在各地公安机关的协作下,在各级领导部门的关心下,顺藤摸瓜,一鼓作气,把假币犯罪一直追查到境外。这样的机会和条件,开封县公安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自然没有享受到。在他们取得初步胜利后,再也无力去进一步扩大成果,只得依靠各地的同行发扬协作精神了。不论怎样说,开封县公安局和石家庄市公安局已竭尽了全力,他们所取得的成绩将在我国的反伪史上重重地写上一笔。
●边境民间贸易反伪又一新景
1951年3月6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公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境办法》。当时,国民经济百废待兴,极需大量资金,自然不能任其外流。同时也为了防止国外敌对势力制造假钞,扰乱金融市场。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禁上国家货币出入境办法》第三款规定:凡携带或私运国家货币出入国境者,其货币一律没收。
“一刀切”的禁止性规定,对建国初期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给人们带来了诸多不便。改革开放后,国家有关部门陆续做了一些补充性规定。如1987年7月,我国政府第一次明确规定人民币出入境限额为20O元。199O年9月,又规定亚运会期间,从朝鲜入境人员携带的人民币没有限额,其它与我国有货币兑换协定的国家的正式体育代表团成员每人可携带人民币2000元入境。1993年初,我国政府向全世界公布,从3月1日起,出入中国国境的中外人士每人每次可携带6000元以下人民币,无需向海关申报。它标志着已实施了42年之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国家货币出入境办法》被彻底废止。
扩大人民币进出境的限额,方便了出入境旅客购物消费,进一步促进了边境贸易的发展,也有利于人民币的国际信誉提高。同时,它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扩大人民币出入境限额后,在边境地区迅速形成了一些民间交易市场。边境的民间汇价,往往给官方汇价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民间交易市场的存在,套汇成了公开的秘密。这些民间交易市场,无形中成为境外的假人民币大举入侵国内的最理想的中转站。入出境人民币限额的扩大给我国的反伪工作提出了一个新课题。
人民币不是国际货币,但它一直颇受周边国家百姓的青睐。人民币在越南和前苏联各国作为一种外币公开使用。韩国和香港的银行也都纷纷开办了人民币业务。在与周边各国的边境地区都存在着一个巨大的人民币民间交易市场,每天的汇价都会有变化,两国边民通过人民币就可以买卖。每天,大量的人民币在边贸市场上公开流通,难免有假币的混入。贩卖假币的利润虽远不如贩运毒品,但唯利是图的不法之徒决不会善罢甘休。在漫长的边境线上,伴随边境物资的流通,境外假币便可堂而皇之地跨入中国国境。
在我国边境刚对外开放的时候,一些地段就曾响起过假币的警报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七个国家毗邻,拥有许多边境贸易口岸。边民互访购物团的增加,假美元。假卢布趁机在边民的经济交往中混入国境。新疆的少数民族多是信仰伊斯兰教。每年都有几千人去沙特等国朝觐。为了筹措出国的路费,教徒
们不得不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美元。它给贩卖假美元的犯罪分子提供了机会。1989年,巴基斯坦国公民阿里用12000元假美元骗取去麦加朝觐的吐鲁番市居民吐尔逊的50000元人民币。1991年,边境城市哈巴河县公安局破获了张贵生贩卖假币案,缴获假人民币2O91O元,假美元8600元。据案犯交代,假美元是从境外购得的,准备通过边境贸易卖给俄罗斯人。
眼下,边境贸易的异常活跃,人民币出境限额的增加,使假币偷入国境更加容易。如何迎战境外假币可能发起的大规模进攻,应该成为中国警方一门新的课题。
俗话说:篱巴扎得牢,野狗过不来。广东、福建、海南、广西、云南等边境省区的公安、银行、海关、工商等部门要密切行业协作,把紧关口,把境外假币拒之国门之外。假如假币一旦流入,也要想方设法控制在边境地区,防止扩散到内地。我国公安机关应积极加强同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察机构和港、澳、台地区警方的合作,共同打击国际和跨地区的制贩假币犯罪,摧毁境外造假窝点。
目前,办案经费困难,没有专门机构,警力紧张装备落后等因素严重地影响公安机关更有力地打击伪造、倒卖假币犯罪。建议政府调拨专项经费用于当地反假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应及时主动地与银行部门加强沟通,得到他们的理解和帮助。
◎公民们为保护自身利益行动起来吧
●把千钧棒交给公民
人民币是在国家法律保护下强制发行的一种货币。国家的法律规定,每一位公民既有使用人民币的权利,也有保护人民币的义务。人民币作为流通手段和国内衡量商品价值的唯一尺度,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污损破坏,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在商品交换中随意变更货币的内在质的规定性,即人民币面值的绝对权威不容侵犯。
对货币的爱护程度,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总体素质。西方发达国家的中央银行总是不惜巨资利用各种传媒手段,向国民进行爱护本国货币的宣传教育,旨在国民中培养起一种爱护本国货币的风尚。西方国家的游客来中国游览购物时,从腰包里掏出的外币总是崭新平整,油墨芳香。面对此景,很是令中国人感到羡慕。想起我们的同胞对待人民币的某些行为真是羞于启齿。有报刊载:两个暴发户在酒店斗富,竞相用大票作引火物点燃香烟,双方都以此看谁点燃得多,谁就是胜者。当时,在国内引起一片哗然,谴责和羡慕者都有之。而唯独没有人操法律的武器向暴发户的不法行径展开批判。此后,人民币遭故意焚毁损坏的事情仍时有发生。对此,国人除道德上的谴责,还没有法律上的追究。人民币的命运总是令人忧心。
1994年3月初,杭州宝丽丝日化有限公司和重庆市的三家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晚报》上刊载了一则庆“三·八”特别酬宾销售的广告:凡持有5、1O、5O、1OO元面值人民币,号码后两位数为66、88的,可在3月5日至8日间,在指定商场购买超币值一倍的“梦倩”系列护肤品。广告一经刊出,在重庆山城突然掀起一股“寻币热”。3月8日,为预防意外,重庆市警方调集了大批警力布置在主要商场附近执勤,以防万一。此种促销活动,在沈阳、杭州,哈尔滨等城市也曾有人策划过,但部被政府部门劝阻。
长期以来,人民币的宣传在我国一直被忽视。儿童大都是从父母的口中认识了人民币,从个人的成长经历中了解了人民币的作用。就是这样,人民币被一代代接受认可下来。至于人民币的作用及其特征,很少有人说得明白。因此,在人们的心目中对人民币的占有意识远远胜过了保护意识。
在五、六十年代流行的一首儿歌唱道:“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给警察叔叔……”这首歌的寓意本是劝导孩子们从小养成拾金不昧的良好品德。而它唱到九十年代后,就完全被唱走了调。马路边的一分钱,孩子们见了不但不去拾起来,“交给警察叔叔,”有时还会嫌弃自己兜中的零钱累赘,就随意把角票和分币弃于市井,毫不足惜。这时起,在孩子们幼小的心灵上就埋下了对人民币的误解和鄙视,长大后,对人民币的随意糟践就可想而知。一名大学生突发奇想,用1O0元大票到储蓄所换回10O00张一分面值的纸币。大学生把纸币编织成一只菠萝悬挂在床头玩赏。在同学面前,他常以此来自夸自己的手艺如何,却从未意识到他的行为的可鄙。1OO张纸币被他糟践,被他占有,谁还能说他织的“菠萝”漂亮呢?正受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是如此地对待自己本国货币,不能不使国人感到汗颜。平日,被故意破坏损伤的人民币随时随处可见:大票上被人记录下当天的生意帐目;票面上登下一则征婚启事或一段寻人启事;大票成了留言条;大票的边缘上开出了“纪念橱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更为严重的是:1990年版的大票被“抽丝剥皮”,真币成了废纸;数百张小面额纸币变成了露富者家的“门帘儿”;上千枚铜蹦儿被埋入坟地,成为死人的“殉葬品”以上现象暴露出了中国公民对人民币的一种不正常心态。试想一个对人民币不爱惜的公民,他会挺身而出,与假币犯罪作,争,保卫人民币吗?
目前,日益猖獗的假币不仅严重地扰乱了国家的正常金融秩序,同时也直接危害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广大群众早已深恶痛绝。要取得这场反伪钞斗争的胜利,光靠公安、银行等部门的打击力量还远远不够,必须唤醒起全体公民共同参与。将识别真假人民币的办法,假人民币的主要特征等,通过适当途径传授给广大人民群众,使他们初步掌握一些基本常识,从而具备一定的识别真伪的能力,最终形成反假币斗争的汪洋大海,使假币无立足之地。在人民币的宣传上仍应提倡“内紧外松”的原则,既不要过“紧”而束缚自己的手脚,也不要过“轻”造成人心恐慌,影响社会的安定和人民币的信誉。对已经破获的、危害性较大的、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理应适时通过新闻媒介公开报道,以教育群众,震慑犯罪。
在长期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已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宣传方法,并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近两年来,湖南省有200余起案件是被群众当场发现的,犯罪分子还未来得及逃脱,就被群众及时抓获。去年,湖南益阳地区南县一个体户,发现一名持假币者到该店购物,当即将其稳住,自己花钱雇人到乡派出所报告。由此入手,公安机关挖出了一个涉及五省的假币贩卖团伙。
在对人民币宣传的同时,也应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把法律的武器交给群众,捍卫自己的利益,这将是赢得反假币斗争最后胜利的强有力的保证。
下面不妨介绍几种操作实例。
想方设法稳住假币持有者,或记清楚假币持有者的体貌特征,迅速向公安机关,银行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假币的来源。
主动到公安机关、或银行系统报告,讲明误进的缘由。如果是误进了大宗假币,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
如果是误进了小量假币,由银行部门调查假币来源。对提供线索,对调查和侦破假币案有功的公民,公安机关、银行系统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和银行系统报告。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
保护和爱惜人民币是我国全体公民的共同义务。只要每一位公民都筑起了警惕的防线,不管犯罪分子如何伪造,人们都能识破他们的罪恶伎俩,法律的铁拳就会准确地砸向伪造的黑窝。
公民们,行动起来吧,保卫自己的货币,堵住这罪恶的黑洞。